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文件1号)已修改

天津中新置地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置地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有关经济往

来或经济利益的合同以及对主合同的补充、修改。

二、工作职责

第一条预算合约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

1、负责主持对各类经济合同的编制(含招标合同)、审核、会签及合同款项

支付审核。须掌握公司各类合同整体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合同执行中

的各类分析报告。

2、负责合同编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对各类合同执行情

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负责所有工程类合同(含招标合同)的提报、存档、发送等工作。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参与项目开发中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各类合同的起草、

会签、向乙方送达合同,负责履行合同中我方义务及监督对方履行义务。

第三条前期开发部:参与勘察、设计、市政、室外环境设计等合同的审核。

第四条聘请律师会同预算合约部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

合同形式要件及实质内容的合法性审核,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谨性、可操作

性提供法律意见并负责与合同有关之可能出现的诉讼事项。

第五条工程技术管理部:参与所有工程类合同的编制和会签,负责工程

类合同的执行和过程控制。

第六条行政部:根据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负责所有合同的流转审批,保证审批过程的完整性,负责监督盖章后合同的收回存档,并及时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文本复印件提交给相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合同价款的收、付款工作,审核并监督执行。

三、管理流程

第九条合同订立的原则:

1、公司各部门所有有收付内容的经济往来,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谈判、合同文本的拟订过程要求预算合约部与责任部门一同参与。

2、各相关部门要对签约对方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履约能力及信誉度进行审查,确保我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3、在所签合同中,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条款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与之有关的经济法规、政策拟订。

4、在合同报批时须将合同附件如图表等其它需提供的文件作为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上报。对主合同的变更、补充应注明是哪个主合同的附件,同时要附主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审批:

1、凡公司授权并委托销售公司履行的标准文本销售合同,销售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过的审批流程执行。

2、凡财务部履行的公司借贷类合同,由财务部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3、所有合同文本拟就后,预算合约部要认真填写“合同/协议会审单”(附件

一)、统一编号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行政部,由行政部按照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流转审批,最终审批后即送达预算合约部,由预算合约部完成盖章、存档、送达签约对方的工作。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原件提交公司行政部存档。由行政部负责及时将合同原件送财务部一份,复印件送预算合约部及合同执行部门执行。

4、所有合同的流转审批要求在一周内审批完毕。

第十一条计划内合同审批权限及流程:

经公司审定的总成本计划范围内的各类合同属计划内合同,计划内合同的签

订须要符合总成本计划并强调闭合。

1、计划成本范围内合同,由预算合约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经律师、工程技术管理部、前期开发部、执行副总裁审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由责任部门执行。

2、所有合同具备完整审批手续后,盖章、存档、发送、执行。

第十二条计划外合同审批:

没有经公司审定的总成本计划范围内的各类合同均属计划外合同,所有计划外合同在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单项合同金额在超过成本计划100万元以内的需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执行;超过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需报总裁、董事长审批后执行;超过 500万元以上的需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法律顾问:

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合同均需要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审核。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

1、合同执行部门应严格履行我方义务和监督对方履行义务,随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因合同(我方或他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执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预算合约部和执行部门作为公司合同执行的监控、检查部门,应对合同执行全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我方、对方可能发生的违约条款提出预警,分析违约责任,对于情况严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实施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补救办法。

3、财务部按照合同付款约定,将合同款的计划发生时间、具体支付金额、付款方式等详细情况录入合同管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查询权限。

4、计划内收、付款应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管理要求,履行手续。合同款支付程序:由执行部门负责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经预算合约部、财务部、主管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审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

1、如需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提报,按规定程序报批。说明变更、解除原因,并要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

2、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后,需公证的应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3、合同变更、解除后经办部门应书面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全部原合同文本进行标识,以免错误地执行原合同。

4、经办部门对合同变更或解除所涉及的收、付款情况变化应及时与财务部对接,便于合同下一步的执行。

第十六条违约合同的处理:

1、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及时将情况报预算合约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并根据合同中就违约事项处理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处理意见。

2、涉及合同违约金支付、收取情况的,应报预算合约部进行金额核算并听取律师意见。

3、合同违约需诉讼解决时,合同执行部门配合律师进行诉讼。

附件合同 / 协议会审单

天津中新置地有限公司

合同 / 协议会审单

企业法务及规定合同管理系统培训课件

教案: 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大家都是从事具体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因此,今天的交流,不以纯理论的内容为主,而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准备了38个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与大家一起了解司法实践中对这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从而使大家再遇到这类问题时,或者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可以提前预知法院的处理意见,做到知之知彼,未雨绸缪。 1、签订合同前应当尽职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公民的身份证件 实践中应注意: 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与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的名称一致。 案例分析 (1)合同主体身份辨认不清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乙签了字。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对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款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遂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某钢铁公司甲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甲难以接受。某商人乙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甲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DOC)

XX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2015版权责流程体系文件合同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发展部是合同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合同标准范本管理:负责国网统一合同文本、集团参考文本宣贯、培训与执行监督;负责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完成常用合同范本的收集、编制、修订、考核。 2、负责招标等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3、负责公司合同统一盖章、编号管理、原件存档管理。 4、负责公司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监督检查执行部门履约资料保存情况,参与合作方履约评价。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台账归口管理,组织各专 业部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合同管理月报整理、报送。 6、负责公司经法系统应用情况检查评估。 7、负责外聘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管理。

& 处理或指导合同执行部门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 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和主办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起草本部门/专业范围内合同标准范本,参与合同标准范本的讨论与修订。 2、负责承办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公司各部门及承办合同职责分工见附件1。 3、负责组织承办合同文本审核、经法系统审批、签署、分发、交底、保存,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合同原件。 4、负责经法系统履约计划信息填报及更新。 5、负责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合同执行信息。第五条 合同审核部门 合同审核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文本审查,主要职责为: 1、审核职能分工详见合同审核会签条款。 2、负责对合同标准范本提出修订意见。 第六条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执行部门是合同的执行和实施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执行合同,负责记录、留存合同执行过程资料,负责执行合同项下付款审核及审批、台账管理。 2、负责经法系统履约信息更新。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章总则 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 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二章合同的签订 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

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办法

附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六条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XX公司合同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法务室全面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中签约人为该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合同的审批 第三条各部门对外订立合同,需填写《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申请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须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四条合同经手人应明确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并留存对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对方签约人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则须对方当事人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第五条各部门订立合同须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对方当事人经营资质(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合同文本上报公司法务室审批。 第六条法务室审阅后,向合同经手人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合同经手人针对法务室提出的问题对合同进行修改后,法务室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加盖法务室印章。 第七条法务室将《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交由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字。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经法务室与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合同须加盖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经手人须在法务室进行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 第九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除公司法定代表

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一条订立后的合同由法务室保存合同正本,合同签订部门、计划财务部门保存合同副本。法务室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XX公司合同签订申请表》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法务室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十三条法务室保管建投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务室印章,原则上未经法务室同意各部门不得携合同专用章外出独立订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订立合同后,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合同款项的支付,需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表中申请部门意见需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经理签字。 第十五条资金申请人填写《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并由法务室依据合同管理原则,确定付款情况是否属实、符合合同中相关约定。经法务室确认同意并加盖加盖法务室印章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并签,履行正常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通过法务室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支付合同所需的资金款项。计划财务部未见法务室印章不得向申请部门拨款。 第十七条《XX公司合同资金用款申请表》作为合同资金申请过程中的记录由计划财务部留存并及时归档。

规定合同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修订版2017)

合同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提高管理效能。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核查,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设立、变更、解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协议。 三、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劳动合同除外)。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用于本经营实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或办法。 (三)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合同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 (四)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分级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体制。 (五)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一切对外交易活动,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管理职责 (一)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对外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管理由合同主办部门、总裁办、财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三)公司各中心、各办及所属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合同主办单位(部门)是合同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确保合同项目计划经公司有效审批;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计划一致;确保合同申报的内容准确;确保文本、资料规范、完整、真实;确保合同标的满足相关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质量等);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定稿)[001]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公共机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公共机构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获得收益的运作模式。 第三条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等类型。

第四条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在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第六条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区公共机构中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在我区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是在国家和省、市发改或经信部门审核备案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 第八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按本办法统一制定规划,指导本系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采用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模式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合同管理办法22777

合同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各类合同有效实施,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文本及各部门办理与合同有关事宜时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存档备案制度。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审查、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建立和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监督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三)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对合同组织和开展法律意见咨询,收集法律顾问意见; (五)必要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签约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明、合法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七)按规定参与合同审批流转程序; (八)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制订(或协助相关部门制订)与发布范本合同文本,指导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九)定期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及合同交接等情况进行检查; (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公司领导; (十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二)合同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核。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同的谈判; (二)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就草拟的合同文本或相对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三)负责合同文本的印制; (四)负责合同的动态管理。合同承办部门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定期向风险控制部报送管理报表; (五)负责从合同签订到合同文本移交期间内合同原始文本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接收合同承办部门移交已签订合同;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四条(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承担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支持对象)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或者本市备案的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七条(支持范围) 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范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管理细则

合同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及下属公司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 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 的书面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另行制定办法规范,本办法不 对该类合同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公司为总公司、分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指本公司对所签订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审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日常管理、跟踪、维护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的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印章。 2、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监督、审查。 4、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手续。 6、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报批、鉴证和公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 2、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修改、审批 3、负责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4、参与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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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合同管理制度修订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3、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4、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有无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3)履约能力和信用。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订立合同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3、一般合同,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与合同相对方充分协商。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4、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5、对于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5.1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5.2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6、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 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

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六条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 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 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 500吨标准煤以上); (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第八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述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二)注册资金 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新修订)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本规定所称旅游合同是指经营旅游业务中与游客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出境旅游合同、台湾旅游合同、单项代定服务合同或自驾游等公民旅游所用的格式合同。 本办法适用于旅游百事通所属门市部。 一、旅游合同的制定 1、旅游百事通门市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发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专用旅游合同,不得私自印制合同、私自刻制合同章及使用其它非公司统一印发的旅游合同。 2、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由公司确定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加盖合同专用章和有效时限印记后发放给门市部使用。 3、旅游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由各旅游百事通门市部与游客协商后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填写。 4、旅游合同应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加入《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境外旅游安全须知》。 5、旅游纸质合同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三联印制,公司、门市部和游客各执一联。 6、旅游机打合同是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 版示范文本印制,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二联打印,公司、游客各执一联。 二、旅游合同的发放 1、各公司指定合同发放与核销部门保管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门市部必须签订《旅游百事通门市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保证帐户足够余额,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申请领取旅游合同。 2、门市部每次领取国内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原则上不得超过 80 份,出境旅游空白纸质合同不得超 过50份,其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每种每次不得超过30份;以后必须将已经使用的旅游纸质合同送回全部核销后才能领取新的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领取的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亲自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质规总部调整份额才能领取。 3、门市部领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后应妥善保管,门市部负责人对合同的领取、使用、核销等负全权责任。领出到期未用的旅游纸质合同应立即归还。 4、门市部领取旅游纸质合同后不得向非本门市部的人员发放,各门市部之间不得相互借(调)用旅游纸质合同。 5、对有停业整顿或将关闭等情况的门市部自相关决定做出之日起不得再向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 同时应收回已经发放的旅游纸质合同,在《门市部办事情况记录表》(附件三)上登记注明。 6、旅游纸质合同的发放情况应从分销系统中得到体现,同时实际领取时也要登记造册,由发放

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能否进行较好合同管理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企业能否获得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工作,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合同管理工作,我们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为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必须做到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严格按照公司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注重合同及时签约 1、对劳务队进场前必须及时签订劳务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务单价、付款方式等一系列问题避免出现与劳务队之间的纠纷,为企业创造效益获得利润创造了条件。 2、在供应商供货方面,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区分大批量供

货与偶尔购货,针对经常性的采购,意向供货方仍启用以往信誉良好供应方,按年度对供供方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供应方继续留用,对不合格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再使用。对于发生的大宗材料采购,项目应进行考察、咨询、联系,在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供应商后形成书面资料,并起草合同交由各部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给予盖章,并转交财务一份。 三、在实际合同管理履行过程中一些比较常见的法律问题及项目该采取防范措施现在阐述一下: 1、约定不明的风险及防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可根据以下规定执行: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注册及备案一般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注册及备案一般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按照正常公司注册流程进行注册,注册后,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节能服务公司备案。 一、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注册一般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核名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进行网上核名。 (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等材料到银行,开立公司帐户并注资。 (三)办理验资报告 携带股东缴款单、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并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五)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 (六)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办税务登记证 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备案一般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备案申请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审核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 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二)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备案申请时间 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各省级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备案申请和审核工作,然后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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