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邮编:100032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鉴于:

1.甲方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

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

2.乙方作为集中簿记建档业务相关方,具有签署本协议的相关资质,拟参与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并委托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集中簿记建档业务相关服务。

3.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拟根据乙方选择的业务角色类别为乙方提供集中簿记

建档业务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协议: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

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2.交易商协会:是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3.债务融资工具:即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

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

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II)、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项目收益票据(PRN)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

4.发行人: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

企业。

5.簿记管理人:是指符合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

档发行规范指引》及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受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委托,负责确定簿记建档发行流程、组建承销团、组织询价、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定价与配售、信息披露等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6.主承销商:是指符合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

发行规范指引》及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参与簿记建档业务组团、询价、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申购、配售、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缴款等活动的承销商。

7.承销团成员:是指符合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

档发行规范指引》及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参与簿记建档业务参团、询价、申购、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缴款等活动的承销商。

8.投资人:是指符合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

行规范指引》及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参与簿记建档业务询价、申购、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缴款等活动的法人机构投资者和非法人机构投资者。法人机构投资者是指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法人机构,以及参照法人机构管理的其他机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是指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产品,以及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

9.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是指非金融机构等经交易商协会同意的合格机构投

资人。

10.投资管理人/受托人:是指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管理或受托管理机构。

11.集中簿记建档: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

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12.簿记建档室:是指用于专门进行簿记建档工作的物理场所,其空间应当满足

簿记建档工作需要,且应与其他业务区域保持相对独立,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13.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是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14.系统账户:是指乙方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开展簿记建档业务用于身份识别

的集中簿记建档系统账户。

15.系统用户:指用于乙方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客户端进行集中簿记建档业务

相关操作的系统管理员用户和操作员用户。

16.甲方指定网站:包含但不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4215874260.html,等北金所指定的相关网站。

第二条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选择,为乙方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1.甲方为乙方进行系统信息创建及维护,创建系统账户及系统管理员用户,并

设臵系统相应权限。

2.如乙方为法人机构,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客户基本信息表(法人机构)》、

《系统管理员设臵申请表》为乙方创建相应的系统账户及系统管理员用户。

其中,乙方作为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的,甲方可依据乙方提交的《客户基本信息表(非法人机构)》、《系统管理员设臵申请表》为乙方创建相应的非法人机构系统账户及系统管理员用户。

3.如乙方为非法人机构并独立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客户基本

信息表(非法人机构)》、《系统管理员设臵申请表》为乙方创建相应的系统账户及系统管理员用户。

4.甲方为乙方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的相关业务操作提供各类技术支持

和信息安全管理。

5.甲方依据乙方选择的业务角色,为乙方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使用过程中相应

角色的如下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当乙方作为发行人时,乙方进行的发行方案制作及报备、信息查询等活动;

(2)当乙方作为簿记管理人时,乙方进行的集中簿记建档前准备、询价、定价、

配售、信息查询等活动;

(3)当乙方作为主承销商时,乙方进行的组团、询价、申购、投资人债券额度配

售、信息查询等活动;

(4)当乙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时,乙方进行的参团、询价、申购、投资人债券额度

配售、信息查询等活动;

(5)当乙方作为投资人时,乙方参与申购、询价、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信息查

询等活动;若乙方为一级市场申购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须通过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与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签署相关协议,且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不得在交易流通之前转售。

6.甲方按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信息披露服务。

7.甲方应制定线下业务预案,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不能及时恢

复的情形下,以线下业务方式为乙方提供相关集中簿记建档服务。

8.甲方就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应用及集中簿记建档相关业务,为乙方提供业务咨

询和培训服务。

9.乙方作为簿记管理人开展簿记建档业务时,甲方依据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为

乙方提供簿记建档室及所需相关设施和服务,保证乙方可以在甲方簿记建档室正常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工作。

10.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维护和升级,保障集中簿

记建档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2.甲方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规定项下关于线下业务处臵的相关要求,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不能及时恢复的情形下,使乙方可以线下业务方式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工作。

3.当乙方作为簿记管理人在甲方簿记建档室开展簿记建档业务时,甲方负责维

护甲方簿记建档室的安全,保障甲方簿记建档室内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维护甲方簿记建档室的秩序,保证簿记现场符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

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关于簿记现场的相关要求。

4.甲方应按照其制定的相关档案管理办法,对集中簿记建档相关资料进行妥善

保存,以供乙方查阅。

5.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及修订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相关规则、制

度、方案等,一经甲方指定网站发布,即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但甲方制定及修订上述规则、制度、方案时应事先采用适当方式听取乙方意见。

6.甲方有权按照交易商协会的规定通过甲方指定网站或其他方式发布乙方提

交的信息披露文件。

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承担任何实质性审核责任。如相关文件存

在违反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或甲方相关规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交;

如乙方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的,甲方有权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8.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文件的预留印鉴等进行核验,如存在预留印鉴不符,要

素填写不清晰、不完整,签字或盖章不清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交。

9.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信息披露等活动进行监

测,并将乙方在上述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的行为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10.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条款对乙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其选择的业务角色,接受本协议第二条项下甲方所提供的相关

服务。

2.乙方作为集中簿记建档业务相关方,有权依法合规使用甲方簿记建档室,也

有权在乙方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权限内自主进行集中簿记建档活动。

3.乙方有权合理要求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依其业务权限查阅簿记建档相关资料,

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在开展本协议项下的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

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自律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规则。

5.乙方应对其出具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不

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乙方应依照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及甲方发布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要

求,通过甲方指定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7.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网站或其他方式披露信息的,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不承担因乙方自身披露信息缺陷而导致的任何责任。

8.乙方申请线下业务办理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文件,并加盖预留印鉴。

9.乙方应严格保管系统用户的账户及密码,并对乙方人员操作集中簿记建档系

统进行严格管理和培训,乙方因其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越权操作等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的操作均视为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应对其操作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监管部门及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对集中簿记建档文件进行保管。

10.乙方应妥善保管系统Ukey数字证书,如遇损坏、丢失、无法正常使用等情

况需及时告知甲方,并补办相关手续。因乙方保管不当而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对其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11.乙方应保证自身联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电脑系统的安全和通讯线路(互联

网)的安全可靠。乙方因自身安全问题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甲方对集中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时应给予必要配合,接受集

中簿记建档系统功能升级,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与登记、托管、结算平台连接方式改变导致的新的操作方式,并认可该等新的操作方式代表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3.乙方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参与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应按照

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完成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并积极推动配售对象在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开始之前与甲方签署本协议。

若乙方作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参与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只能向主承销商提交申购订单,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不得在交易流通之前转售。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投资人债券额度配售工作未能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

规则项下要求完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及时向甲方缴纳服务费用。

第五条声明与保证

1.任何一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声明并保证:

(1)其为依据该方设立所在地法律合法组建或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自

成立后一直有效存续至今;

(2)其拥有签署、交付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各项文件,并行使和履行

其在本协议和上述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权力和授权,并为此采取了全部必需的行动;

(3)其依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且可以被强制执行的。

其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文件,与任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其章程或其他内部组织性文件的任何规定并不冲突,同时与适用于其或其任何资产的判决、裁决或其为签署一方的任何协议约定亦无任何抵触,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就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文件的签署、交付和履行,其已经获得所需的一切

政府性质或其他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其内部决策程序要求)的许可、同意、授权或批准,且该等许可、同意、授权或批准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应保持持续有效;

(5)以其名义或代表其从事本协议项下业务的人员,均已获得充分和必要的授权

和任职资格。

2.甲方的进一步声明和保证:

(1)甲方指定网站是甲方发布办法、指引、公告、通知等信息以及提供信息披露

服务的平台,甲方应及时公告其制定和修订的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相关规则;

(2)甲方仅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承担实质性审

核责任,由于乙方未按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文件、材料和信息,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市场客观因素或因乙方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

关于簿记建档的相关自律规则进行簿记建档,导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失败的,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认可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产生的电子版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

指令)的有效性,并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产生的电子版本信息为准。但发生交易商协会关于簿记建档的相关自律规则或甲方发布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相关规则项下的特殊情形,甲方需就本协议项下服务出具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的,如发生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版本和电子版本不一致的情形,则以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版本为准。

(5)在线下业务操作下,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线下业务申请为乙方在集中簿记

建档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如甲方代为发出的相关指令与乙方申请不符,甲方对发出的相关指令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的进一步声明和保证:

(1)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认真阅读了甲方发布的适用于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

各类服务的相关规则,并已充分理解相关信息。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签署本协议即视为乙方接受并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适用于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各类服务的相关规则以及其后甲方不时修订和补充的上述相关规则;

(2)乙方应不时主动查阅甲方指定网站,并就甲方相关规则及修订进行仔细阅读,

甲方信息或文件在甲方指定网站上一经发布即视为送达乙方;

(3)乙方保证其出具的所有文件、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合法有效;

(4)乙方认可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产生的电子版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

指令)的有效性,并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产生的电子版本信息为准。乙方认可系统所有者对系统业务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发生交易商协会关于簿记建档的相关自律规则或甲方发布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相关规则项下的特殊情形,乙方需就本协议项下业务出具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的,如发生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版本和电子版本不一致的情形,则以加盖印鉴的纸质文件版本为准。

(5)乙方积极配合集中簿记建档业务的完整有序开展。若因乙方原因在集中簿记

建档过程中出现机构名称、登记托管户名、登记托管账号等影响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开展的相关信息变更及账户注销情况的,由此引致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6)在线下业务操作下,甲方接受乙方的线下业务申请,为乙方在集中簿记建档

系统中进行的相关操作,均视为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对其申请中甲方代为发出的相关指令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服务费用

1.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按照附件一所示的《服务费收取说明》

收取服务费用。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服务费优惠或减免和调整做出统一安排,并及时向市场公告。

2.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用汇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7111710182600173838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项下规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向乙方发送费用逾期

催缴通知,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按日计算和收取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发出费用逾期催款通知之日起30日后,仍未向甲方足额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在此期间,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因停止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其他服务费用收取项目及相应收取标准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

商确定。

第七条保密

甲方对其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乙方系统用户信息和簿记建档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但是如下情况不视为甲方违反保密义务:(1)相关监管部门出于监管目的,或相关自律组织出于自律管理目的,要求甲方进行信息披露时,甲方依据上述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的要求进行的信息披露,但甲方应就此通知乙方;(2)甲方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中国司法机构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判令或政府机关的要求进行的信息披露;(3)因履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需向同意遵守与乙方相同保密义务的乙方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披露的;(4)非因

甲方原因,上述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乙方应对其接受本协议项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但以下情形的披露除外:(1)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另有要求的;(2)乙方向其集团公司披露上述信息的;(3)因履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需向同意遵守与乙方相同保密义务的乙方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披露的。上述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1)乙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就乙方所知晓,该第三方同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法律或代理义务而禁止其向乙方提供该信息;(2)已经公开的信息,但不是由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披露所造成;(3)该信息已由甲方书面授权批准公开;(4)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由乙方独立开发的信息;(5)乙方在甲方提供以前已从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

甲方及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收到相关保密信息之日起至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后五年。

第八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战争、自然灾害、台风、水灾、火灾、海啸、雷击或地震、停工、罢工、暴动、恐怖分子袭击、传染性疾病、政府行为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因公共通讯网络故障或电力供应故障等原因造成集中簿记建档服务延误、中

断或失败的,甲、乙双方均有及时排除故障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在履行该义务的情况下,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就本协议而言,其范围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效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且现行有效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决定、规则、制度、通知和其他类似的规范性文件。

2.就本协议解释、履行和其它相关事项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将此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须根据其裁决执行。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在仲裁过程中,除需提交仲裁的相关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可分割性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任何条款中的部分内容在任何方面构成或造成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其余部分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十一条其它

1.因任何一方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过错方的赔偿责任限于直接损失。

2.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未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意见,本协议

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同时甲方注销乙方账户:

1)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

2)乙方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再具有进行簿记建档业务民事行为

能力;

3)乙方作为非法人机构期限到期,半年内未向甲方提交系统账户延期申请;

4)甲方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6.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服务费收取说明

1.收费项目与收费对象

甲方收费项目为簿记建档费,向发行人收取。

2.收费标准

簿记建档费按照如下标准的七折收取:

3.服务费的收取

发行人于簿记建档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将应交款项足额划至北金所指定账户。

甲方在收到费用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

融资服务协议

甲方(聘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XXX管理(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 甲方现有融资需求,故委托乙方在委托期担任其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工作,负责为甲方向单一或组合型投资人寻求融资并协助安排融资事宜。 2. 乙方为一家具有深厚行业背景的专业金融服务顾问公司,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工作。 3. 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为其安排具体项目融资事宜,现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选择了__________的融资模式,并撮合___________对甲方进行投融资。 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此次项目的融资服务顾问,具体服务事项如下:

1.1乙方应甲方的要求为其确定融资渠道,寻找合适的投资人,同时利用手中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资源帮助甲方选用合适的金融工具,节约融资成本。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帮助甲方整理和收集相关融资材料。 1.3 乙方为甲方融资业务提供前期所需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1.4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协助甲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充分提示甲方与投资机构在融资事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隐瞒真实融资情况。 1.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和建议等服务应当充分考虑甲方的利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 ___日。 第三条排他性 3.1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融资方案(限于与投资方或乙方推荐的其它替代融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融资洽谈及操作事宜)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融资服务顾问。 3.2 在本协议约定期限,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机构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报酬,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报酬的%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股权投资框架协议(最新)

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为:;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为:; 3、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 出让部分股份。 4、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 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1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1.2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 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1.3证券形式:

1.4预计交割日为年月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 日”) 1.5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 -------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1.6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 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二、交易安排 2.1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2.2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4) 第六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第三章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4) 第四章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9) 第五章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发布 (10) 第六章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报告制度 (11)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1) 第八章保密措施 (12) 第九章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沟通 (13)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 (1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14)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机制 (14) 第十三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市场披露。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办法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融资服务协议(经典版)

融资服务协议 甲方(聘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XXX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 甲方现有融资需求,故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担任其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工作,负责为甲方向单一或组合型投资人寻求融资并协助安排融资事宜。 2. 乙方为一家具有深厚行业背景的专业金融服务顾问公司,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工作。 3. 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为其安排具体项目融资事宜,现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选择了__________的融资模式,并撮合___________对甲方进行投融资。 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

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此次项目的融资服务顾问,具体服务事项如下: 1.1乙方应甲方的要求为其确定融资渠道,寻找合适的投资人,同时利用手中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资源帮助甲方选用合适的金融工具,节约融资成本。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帮助甲方整理和收集相关融资材料。 1.3 乙方为甲方融资业务提供前期所需的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1.4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协助甲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充分提示甲方与投资机构在融资事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隐瞒真实融资情况。 1.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和建议等服务应当充分考虑甲方的利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 ___日。 三、排他性 3.1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融资方案(限于与投资方或乙方推荐的其它替代融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融资洽谈及操作事宜)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融资服务顾问。

股权投资协议书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844 股权投资协议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股权投资协议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投资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操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新发行股份的认购 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股份________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

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 户名: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支行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三、变更登记手续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依据验资报告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________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

融资服务协议最新版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电话: 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一、 项目背景 1、 甲方是一家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早期,有意愿寻求专业投资机构 /投资人,进行股权 融 资。 2、 乙方在创业项目辅导、孵化、股权投资领域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力,同 时拥有相关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 在此背景下,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甲方之股权融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提供一系 列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委托”)。 二、 融资顾问服务计划 A 、乙方在本委托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 乙方已经对项目有初步了解,后续将对甲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从而深入、完整 的了解其创业状况、管理运营、财务情况、发展规划等;尽职调查完成,符合要求后正式进 入服务阶段; 2、 甲方准备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其中基础信息由甲方保证真实,乙方基于此信息及 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内容, 结合行业发展前景、 公司发展探讨等,提出修改建议作为辅导, 形 成最终的完整版商业计划书; 3、 乙方或者由乙方安排专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专职人员、乙方平台上创业导

师、乙方合作机构等)联系投资机构/投资人与甲方洽谈投融资事宜,在投资机构对甲方进 行立项、尽职调查及后续谈判的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对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4、乙方利用平台一切资源和渠道为甲方提供更多的利于甲方项目发展和融资的机会, 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路演、创新创业大赛、政府扶持补贴、投融资大会等; 5、乙方作为甲方与投资机构之间的桥梁,促进甲方与投资机构的沟通和谈判,直至交易的最终达成。 B、甲方在本委托中责任如下: 1、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机构/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机构/投资人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其子公司 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 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机构/投资人、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 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结果已经达成,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 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三、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 直至该父易完成。

股权投资协议书(经典版)

股权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甲方的快速发展,本着合伙创业、共建伟大企业的同一梦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同道合、协作共享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增资扩股的股份 二、乙方愿意认购甲方增资扩股的股份 1、认购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投资,投资总金额为3000万元,占甲方公司XX%的股份。 2、投资期限:乙方可以分批次向甲方进行投资(每笔投资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资截止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 3、工商手续变更:甲方以增资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笔投资款项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启动工商登记与股权变更手续;甲方承担本次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审计、工商变更等)。 4、认购封闭期:乙方向甲方的投资款封闭期为X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投资事宜进行审议,做出同意的决议,并且保证公司董事会和原始股东会已就股权优先认购权进行审议,一致同意放弃优先权,且保证能够在公司股东会上通过本次股份增发事宜。 2、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公司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用于认购甲方增股扩股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可按照股权比例享受甲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年度乙方实际投资金额与应投资总金额的比例,等比例调整后的股权比例)。 3、乙方享有甲方公司上市或企业估值增加时的收益权。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如果一方因违反其在本协议的约定而终止本协议,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履行协议所遭受的损失及为索赔支出的律师费、办案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投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而解除。 六、保密条款 1、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就本次股权投资事宜,任何一方在未得到他方允许的前提下,均不可向公众,公司客户或雇员,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透露或披露各方当事人就本次股权投资事的相关协议或讨论内容;法律、法庭、监管机关要求披露事项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书共叁页,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080415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对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企业进行充分调查,掌握企业的发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企业注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备查文件。 第四条本指引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主承销商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

第六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 第七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组建尽职调查团队。调查团队应主要由主承销商总部人员构成,分支机构人员可参与协助。 第八条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 (五)信息披露能力; (六)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七)财务状况; (八)信用记录调查; (九)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第九条主承销商应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根据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的特点,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展开调查。 第十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可采用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方法。 第十一条查阅的主要渠道包括:

融资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融资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企业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批准主管部门:_________ 3、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资 第二条: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针对性的与有意投资方进行洽谈,取得投资商初审,符合投资意向,需甲方和投资商面谈时。此阶段费用_________元,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1‰的违约金。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简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CP: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到期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MTN: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SMEC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于2009年11月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 SCP: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

评级较高(一般为中央AAA级企业)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九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SCP期限最短为7天,也可以此类推为14天、21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月。这意味着SCP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产品,发行规模将不受净资产40%的红线约束。这将进一步丰富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以及流动性结构,有利于形成短、中、长期兼备的市场化收益率曲线。SCP比短期融资券更为灵活,可以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瓶颈,有助于提高企业流动性管理水平,特别适合财务集中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利率上也比银行流动性贷款更有竞争优势、更市场化,而银行贷款还要制约于央行的管制利率。ABN:是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简称。(非公开定向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本质跟ABS一样,只是是非公开定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期限相对较短。 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由于发行时只需向定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无需履行公开披露信息义务且其构成较为多元化,发行方案灵活,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发行规模可突破“40%”限制,可化解中小企业、新兴产业等发行人的融资困局。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模板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业务(合称“甲方公司业务”)的公司。 2、甲方拟通过股权交易引入外部投资人,为此需要聘请一家专业机构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 3、乙方是一家专业顾问机构,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为此,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在委托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成立专业项目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尽最大的努力促成甲方与投资人或并购方达成交易。 1.2 协助并指导甲方团队完成PPT形式的融资演示材料。

1.3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确定潜在投资人并代表甲方同潜在投资人进行接触及沟通。 1.4 安排甲方为投资人进行项目展示。 1.5 在双方共同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其它的投资银行顾问服务或财务咨询服务。 第2条注释 出于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对于本合同中提及的以下词汇的含义作出如下注释:2.1 “投资人”:任何在委托有效期内同甲方公司围绕甲方公司业务完成交易的机 构或个人;或任何在委托有效期结束后的个月内经由乙方参与引见、接洽或谈判并最终同甲方(包括甲方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围绕甲方公司业务完成交易的机构或个人。 2.2“交易”: 2.2.1 任何由投资人为了投资甲方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购买甲方公司(包括其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包括现有股份和新增股份)、资产或以购买业务的形式进行投资的交易行为; 2.2.2 任何由甲方公司(包括其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和投资 人为了投资或开展甲方公司业务而直接或间接成立合资公司、控股公司或其它形式的特殊目的公司(统称为“投资载体”)的交易行为。 2.3“交易对价”:在交易中由投资人向甲方公司(包括其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 或其它关联公司或投资载体)直接或间接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全部资金或其他价值。在任何情况下,“交易对价”应包括(但不限于): 2.3.1 现金;

股权融资协议书

股权融资协议书 股权融资协议书股权融资协议书由管理资料网。 注资代表公司与接受融资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书股权融资协议书甲方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占该公司%股权权。 2、注资期限乙方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月注入即%,注资期限共个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起次月号起算。 乙方须在该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资金。 3、手续变更甲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方注入所有资金后个工作日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如乙方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款,每逾期一天,//1578/应向甲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如因乙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低 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 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权投资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支付违约金。 如因甲方违约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 实际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其他第 三者。 五、乙方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 名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的真实情况,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概念

同业拆借: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 同业拆借的主要交易对象为超额准备金,拆入行向拆出行开出本票,拆入行则对拆出行开出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存款支票即超额准备金。对资金贷出者而言是拆放,对拆入者而言是拆借。 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债券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该票据由特定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测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应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稳定生成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现金。资产支持票据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发行过程与其他资产证券化过程类似,即发起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城投债: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

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完整版

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中介方,为甲方提供筹集短期流动资金的融资信息,并为甲方与出借方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或者委托贷款合同书)提供媒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融资的金额、期限、用途 融资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 。 融资用途:_____________ 融资期限:自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到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为止,共计_______ 个月。 第三条甲方还款的资金来源和计划 甲方的还款还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协议书完整版最新版

股权投资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丙方(原股东): 甲、乙、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新发行股份的认购 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股份×××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XX万元记入注册资金,其余XX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

万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银行×××支行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三、变更登记手续 1、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XX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各方同意,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若甲方年实现利润未达到人民币 XXXX万元,则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原投资金额加上年化10%的利息收购乙方股份。 2、甲方后期若再引进投资者,其入股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此次入股价格。 3、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且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其他新进投资者相同。 4、投资完成后,甲方的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 XX人,乙方有权提名 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会秘书),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 5、如果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或成本,则甲方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给乙方,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相同。 6、投资完成后,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5月4年2008( 24月2年2009 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第一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注册, 号)及相关1第[2008](中国人民银行令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第二条 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负第三条 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第四条 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第五条 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名经5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注册会议由第六条 济金融理论知识丰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从业经验丰富、职业 声誉较高的金融市场专家(简称注册专家)参加。 注册专家由交易商协会会员推荐,交易商协会常务第七条 理事会审定。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负责注册 文件的第八条 接收、初评和安排注册会议。 企业通过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达注册办公室。注第九条 册文件包括: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权机构决议); (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披 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完整版)融资服务居间协议(标准版)

融资服务居间协议 (标准版适用于报告居间,寻找投资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股权融资方案-协议

yibang 股 权 融 资 合 作 协 议

股权融资合作协议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12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减持或退股约定 **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甲方预计在2013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4.优先购买权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5.尽职调查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声明与承诺 **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乙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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