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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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 、 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问题: 1、本案的再审程序该如何提起? 2、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能否上诉? 回答: 回答: 1、本案的再审程序应由二审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重 新审判。《刑事诉讼法》第 205 条第 1 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和裁定, 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 处理。”因此,本案中,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再审,而应提交审判 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不能上诉。《刑事诉讼法》第 205 条规定:“人民法院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 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 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 审的判决、裁定。”本案原是二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再审时应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孙某对再审判决不能提起上诉。 2、犯罪嫌疑人江某,男,68 岁,农民,因装神弄鬼骗取钱财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拘留后公安机 关发现其患有严重肺结核,经医院检查属实,需要隔离。公安机关遂做出取保候审决定,要求江 某提供保证人。江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弟做保证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之弟有一定 资财,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住处较多,行踪极不稳定,因此没有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 问题: 问题 1.本案中可否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3.若江某无法提供别的保证人,他还可通过什么途径被取保候审?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可以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 60 条第 2 款规定: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 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本案中,江某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理应对其采 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是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保证 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

证义;(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 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案中,江某之弟无固定的住处,不符合第(二)(四) 项规定,公安机关不同意其做保证人的做法是正确的。 3、江某若无法提供别的保证人,可通过交纳保证金,而被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 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据此,我国的取保候审分人保和物保(财 ” 产保)两种,若江某无法提供保证人,可选择财产保,交纳保证金。 3、被告人李某因贩毒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于 1994 年 12 月 1 日 、 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1996 年 12 月 3 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李某的减刑问题进行评 议,尚未做出减刑裁定。12 月 4 日,李某将同监犯人王某打成重伤。 问题: 问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李某又犯新罪为由核准执行死刑?理由是什么? 回答: 回答: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能以李某又犯新罪为由核准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 210 条第 2 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 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如果故意犯罪,查 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依有关规定,对贩毒死刑案件,广东、云南两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核准权)。 据此规定,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罪犯,应当予以减刑。本案中,李某的 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已满, 应该及时减刑。 李某在减刑前又犯罪是发生在两年的缓期执行期 满以后,所以不能将其所犯新罪作为裁定或核准死刑的根据。 正确的做法应是: 云南省高级法院先依法对李某予以减刑, 然后对其所犯新罪故意伤害 罪进行审判,如果新罪应判死刑的,方能执行死刑;如果新罪不应判死刑的,就应依据《刑 法》第 71 条规定,把减刑后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 69 条的 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三、案例分析题 1.王明,男,17 岁;王亮,男,16 岁。王明和王亮同时喜欢上了一 1. 位同班女生,为此二人不和。某日,二人因小事发生争斗,王明捡 起一块砖头就朝王亮头上拍去,导致王亮当场倒地,神智不清。公 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聘请某市人民医院的王医师对王亮的伤情进 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王亮严重脑震荡,已成残疾,侦查人员同时 也向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一位同学王伦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并作了记 录。人民

法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王亮的母亲提起了附带民事诉 讼,要求王明赔偿医疗费等,并委托刘律师为代理人。 试分析本案中的各相关人员,问他们分别是哪一类的诉讼参与人。 2.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 2. 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 过程中,相继有了 3 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 名犯罪嫌疑人 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 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 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 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 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 问:⑴本案中公安局局长应否回避,其回避应由谁作出决定?县公安 局的做法是否有错误? ⑵公安局局长在法庭审理时是否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 ⑶对该案的法庭书记员的回避,应由谁决定? 3.农民大顺突然死亡, 据有关线索反映可能是大顺的妻子阿娇伙同奸 3. 夫大军害死的,侦查人员搜集到了以下几种证据材料: ⑴阿娇供述:某日深夜,其情夫大军趁大顺熟睡之际,用铁锤猛敲 大顺的头部,致使大顺死亡。 ⑵大军供述:某日在大顺家,趁其深夜熟睡之时,用铁锤将其猛击 致死。 ⑶大顺的父母说:大顺死的那天,他们二人不在家,听儿媳妇阿娇 说,大顺是自已不小心从楼上跌下来摔死的。 ⑷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大军同阿娇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大顺的父母可能也知道这事, 但他们为人老实, 怕当官的大军报复, 因而不敢声张,大军杀死大顺的可能性极大。 ⑸经法医鉴定确认,大顺尸体头部两处的凹形骨折与阿娇、大军二 人交代的铁锤的形状完全吻合。 问:上述五个方面的证据,分别属于下列哪一类的证据?即直接证据 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有罪证 据与无罪证据中的哪一类? 4.许某在某市的火车站前广场闲逛,被巡逻警察留住盘问,许某一时 4. 吱吱唔唔,讲不清楚,便被带进了公安局。值班人员从其身上搜出 了一把匕首,但没有他的身份证件,不能证明其合法身份。同时, 值班人员感觉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经过公安局的各项程序之后, 依法对许某实施了先行拘留。 公安人员在讯问许某时说: “你要老实 交代问题,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同时,刑事诉讼法 也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问:在这样一起案件中,证明许某有罪

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 5. 关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蒋某应被提起公诉。但是蒋某却辩解 称,自己的口供是在公安人员严刑拷打之下才说的,根本不是自己 的真实意思;另外,笔录上的一些话根本不是自己的,而是他人作 出的,自己被迫按了手印。后经查证,蒋某的辩解是真实的。 问:蒋某的口供能否做为定案的证据?为什么? 6.某青年邵某,死于一间破屋里。侦查人员在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 6. 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不过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 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记鉴定找到了 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 问:信件、字条是书证还是物证?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 7.M 7. 市 A 区 D 路派出所在 2006 年 10 月 8 日晚接到报案,称在派出所 附近有人拦路抢劫。D 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根据受害人的指认, 当场将又欲行劫的郭某抓获。D 路派出所所长签发了拘留证,对郭 某实施了拘留,并于当晚对郭某进行了讯问,公安机关认为郭某不 仅有当晚抢劫的事实,还有多次抢劫的作案嫌疑。于是在 10 月 13 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 10 月 22 日作出补充侦查的 决定,认为郭某的主要犯罪事实不清。 问:本案中存在哪些错误之处? 8.于某,男,30 岁,无业。因抢劫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 关在向于家送达逮捕通知书时,于某的父母拒绝在上面签字,称他 们同于某已经断绝了父子、母子关系。公安人员无奈,只好将逮捕 通知书又拿回了公安机关。 问:本案中公安人员有哪些违反法律的地方? 9.曹女,8 岁,某农村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曹女在去上学的路上 被一陌生男子逼迫至一无人处后奸淫。曹女来到学校后向班主任周 老师诉说了被奸淫的经过。周老师立即到较近的乡派出所报案。派 出所值班民警告诉周老师,她没有报案的资格,因为她不是被害人 的法定代理人,也不是近亲属,因此对她的报案不予接受。无奈, 周老师只好回去将此事告诉了曹女的父母, 让他们带着曹女去报案。 曹女的父亲曹某带着曹女到派出所讲述案情,但派出所的人员却让 曹某写一份书面材料,他们才能受理。 问:本案中公安人员有哪些地方违反了法律规定? 10.在一次春季严打的时候,某县公安局局长对“严打”工作进行了 重要指示,他在工作会议上特别指出:为了尽快搞出成绩,局里决 定在这一段时间内,对凡是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讯问 时每个侦查员负责一名, 其他人犯由两个侦查人员

进行, 讯问人犯, 一律拘传至公安机关进行;连续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一日;另外, 在侦查中,要集中精力收集人犯有罪、罪重的各种证据,以加大指 控的力度。 问:上述局长的讲话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1.王某,男,40 岁,A 县一单身农民,与年届七旬的老母亲共同生 活。因盗窃被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因恰好是麦收季节,再加上王母 常年有病,几乎不能行走,王母便托人向县公安局求情,看能否让 儿子先回来把麦子收了。公安局考虑到实际情况经审查,认为王某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遂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王某提出其母为保证 人,公安局同意并向王母讲了应履行的义务。谁知小麦刚收完,王 某便不见了踪影,待王母托人将消息带到公安局时,王某已经逃跑 了好几天了。 问:本案中,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地方有哪些? 12.某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外有一群人,大家在围观一场打架行凶的事 件,其中一个男子被三个男子围着殴打,被打者不断呼喊“救命” , 在几个人打架时,有群众跑到法院向值班人员报案,法院值班人员 说: “这是法院,是审判机关,我们不管这事,你去公安局报案吧。 “事后查明被打者赵某被三个男子打成了重伤。 问:⑴法院值班人员的说法是否正确。 ⑵如果错误,法院当时应该怎么做? 13.某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强奸案,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 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证据不够充足,而且证据之间,尤其是 犯罪嫌疑人柴某与被害人刘女的陈述之间有多处矛盾,市人民检察 院的办案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柴某时,柴某大呼冤枉,称自己的 供述完全是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造成的,于是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 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问:⑴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 是否有权力退回补充侦查。 ⑵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是否有权力讯问柴某? 14.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某女控告有强奸她的行为。该女子称,某日 她正在山坡上打猪草,马某将其逼在某个山角落里将其强奸。而马 某则辩称:该女与自己发生性行为是自愿的,并有当时在山上放牛 的 18 岁的阿民作证,自己当时并未使用暴力。 问:本案中,如果阿民能够成为证人的话,他应具备什么条件? 15.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 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 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了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的结论:被 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 问:在本案中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哪些? 16.某

维吾尔族青年因贩卖毒品而被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对其讯问时,该青年只讲维吾尔语而不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 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 问:本案中如果该维吾尔族青年申请翻译人员回避,能否准许,有权 决定回避的是哪个机关负责人? 17.胡某因故意杀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胡某承 认自己故意杀人,因为他早就看不惯被害人。而胡某的哥哥则向侦 查人员提出:胡某自与女友分手后,一直精神不正常,多次无缘无 故地在家闹事。公安机关聘请有关医院的医生对胡某的精神状态作 了鉴定。另外,公安人员从胡某家中搜出了沾有血迹的菜刀一把。 问:在本案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哪些? 18.王某,男,32 岁,某国有企业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因涉嫌诈骗 而被其所在的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某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拘传至 分局。让侦查员小刘一个人对王某讯问,讯问时,小刘说: “我们的 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你说了,就什么事都没有” 。 问:本案中,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地方有哪些? 19.犯罪嫌疑人刘某家在甲地,住在乙地,在追诉有效期内发现刘某 在丙地盗窃现金 5000 元, 在火车上盗窃旅行包一个, 内有金戒指两 枚,现金 1000 元,他到丁地销赃时被查获。 问:该涉嫌盗窃的行为应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 20.某高校同宿舍两学生张某、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殴打, 王某情急之下抓起一玻璃杯仍向张某, 造成张某左眼球破裂、 失明、 脑功能遭到严重损害。后经鉴定,张某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张某 的父亲向该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追究王某的刑事责 任。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需要采用特别的侦查手段,遂 让张父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问:依法律规定,本案应由哪个有权机关管辖? 21.犯罪嫌疑人丹尼,男,32 岁,美国留学生。某月某日,丹尼在某 市的一家歌舞厅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用刀将他人砍死。 问:⑴对此案由哪级公安机关管辖? ⑵如刑事拘留丹尼应采用怎样的程序? 22.王氏兄弟在市内的一家公共汽车站与人争吵打架, 致使他人重伤。 被先行拘留带进了公安局。在侦查人员讯问二人的时候,哥哥承认 了与人打架的事实, 并谈了自己击打别人的部位、 力量大小等情况; 而弟弟则辩称自己打人是因为对方先动手打人,本人的行为应为正 当防卫。 问:本案中王氏兄弟二人的言论,分别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 23.谢某因涉嫌盗窃而被 A 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在本案 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谢某又涉嫌故意杀人,

但此时侦查羁 押期限已经届满。 问:A 县公安局如果决定继续对谢某实施关押,则应如何履行法律手 续? 24.某乡农民吴大牛突然在家中死亡,死因不明,其有妻子、儿子和 父母。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才能确定死因,但吴大牛妻子坚决阻拦, 不让公安局解剖尸体,并说“人都死了,还不能有一个完整的尸体, 如果解剖就是不吉利的事。 ” 问:⑴公安局是否有权决定解剖尸体? ⑵如果解剖应履行何种法律程序。 25.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审理陈某涉嫌诈骗案。经公安局长批准决定拘 传陈某。由于区分局正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警力紧张,分局办案 部门派民警张某一人负责执行对陈某的拘传。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 后,在接受讯问时,因陈某拒不承认涉嫌罪名,讯问无法在 12 小时 内及时完成,分局局长决定立即对陈某再次拘传。 问:在该过程中有哪些程序性错误。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参考答案: 、 王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王亮: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王医师:鉴定人; 王亮的母亲:王亮的法定代理人; 刘律师:诉讼代理人; 王伦:证人。 2、参考答案: 、 ⑴应当回避,因为公安局局长是本案的当事人。其回避应由同级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因而县公安局的作法是错误的。 ⑵有权。因为公安局局长是当事人。 ⑶应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本案中审判长的作法是错误的。 3、参考答案: 、 ⑴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言词证据、有罪证据 ⑵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言词证据、有罪证据 ⑶直接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无罪证据 ⑷间接证据、原始证据、言词证据、有罪证据 ⑸间接证据、原始证据、言词证据、有罪证据 4、参考答案: 、 ⑴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 ⑵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 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5、参考答案: 、 ⑴不能做为证据 ⑵不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不具备合法的来源,严禁刑讯逼供。 6、参考答案: 、 ⑴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⑵信件、字条都是原始证据 7、参考答案: 、 ⑴本案由派出所所长签发拘留证是错误的 ⑵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间最长为七日,本案超期。 ⑶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只能作出捕与不捕的决定,不能作出补充 侦查的决定。 8、参考答案: 、 于某父母拒绝签字时,公安人员应当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而不应 该将逮捕通知书又拿回公安机关。 9、参考答案: 、 ⑴认为周老师没有报案资格是错误的,任何个人、单位都有权利 也有义务报案或者举报。 ⑵让报案人必须写书面材

料也是错误的,报案可以用书面提出, 也可以口头提出。 10、参考答案: 、 ⑴侦查中的犯罪嫌疑人称为人犯是错误的。 ⑵讯问时每个侦查人员负责一名是错误的,应不少于两人。 ⑶讯问人犯、一律拘传至公安机关也是错误的。 ⑷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一日是错误的,法律规定 12 小时。 ⑸要集中收集有罪、罪重的证据也是错误的。 11、参考答案: 、 ⑴同意王母做保证人的做法是错误的。 ⑵王母不具备保证人的条件。 12、参考答案: 、 ⑴错误; ⑵应当接受报案,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殴打行为,然后移送公安 机关。 13、参考答案: 、 ⑴有权力退回补充侦查。 ⑵有权力讯问柴某。 14、参考答案: 、 ⑴知道案件情况; ⑵能够正确表达和辨别是非; ⑶不能是案件的当事人。 15、参考答案: 、 ⑴匕首; ⑵法医的鉴定结论。 16、参考答案: 、 ⑴如果符合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准许。 ⑵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17、参考答案: 、 ⑴胡某的供述; ⑵胡某哥哥的话; ⑶对胡某的精神病鉴定结论; ⑷对菜刀上的血迹所作的鉴定结论。 18、参考答案: 、 ⑴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两人; ⑵违反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等规定。 19、参考答案: 、 丁地公安机关,必要时可移送铁路公安机关。 20、参考答案: 、 故意伤害案(轻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本案中张某已属于 重伤害,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21、参考答案: 、 ⑴由犯罪地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⑵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有关案情,处理情况等于采 取强制措施的 48 小时以内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 事办公室。 22、参考答案: 、 ⑴哥哥的话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⑵弟弟的话则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23、参考答案: 、 ⑴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 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⑵制作《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通知书》 ,送达看守所。 ⑶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 24、参考答案: 、 ⑴公安局有权决定解剖尸体。 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 亡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盖章。 ⑶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 剖,但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 25、参考答案: 、 ⑴拘传的执行人员应不少于两人,一人是错误的。 ⑵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五、案例题 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轮奸妇女案。经查,该案是根据一 封匿名信提供的线索查获的。三名被

告人在没有串供、诱供、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分别 在不同时间、地点所作的供述,其供述的犯罪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手段、情节 与匿名信上举报的情况基本一致。 但本案除了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和一封始终未查到书写 人的匿名信外,没有其他证据,公安机关经多方查找,也未查到被害人。 问:本案依据被告人的供述和匿名信,是否可以认定三名被告犯有强奸罪? 五、案例题 答案要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本案中匿名举报 信不具备证据特征,不能作为证据,所以只有三名被告的口供,一般来讲是不能作为定 罪证据的。但是象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在没有串供、诱供、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分别在不 同时间、地点所作的供述,其供述的犯罪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手段、情节与匿 名信上举报的情况基本一致这样的情况,排除了串供、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可以非常 谨慎的作为定案的证据五、案例分析题(第 l 题 12 分,第 2 题 13 分,共 25 分) 被告人崔某, 1983 年 11 月出生。 1999 年 12 月 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 内有手机和 1000 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 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 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 2000 年 2 月 20 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 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 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 抢夺罪, 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缓刑 3 年。 判决生效后, 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 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 崔某应定抢劫罪, 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的崔是错误的。因 为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 分) (2)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 公安机关执行;(2 分) (3)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 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 师;(3 分) (4)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缓刑依法 应当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

以考察;(2 分) (5)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 的。 区人民检察院无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 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如果发现确有错误, 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 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 分) 2.被告人崔某,1980 年 12 月生。1997 年 5 月 7 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 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 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 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 批准。 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 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 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 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 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 6 月 3 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 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 8 月 20 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 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 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 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 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 ⑴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 因 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3 分) ⑵. 公安局于 5 月 16 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 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 的 3 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 7 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 分) ⑶.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 分) ⑷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 37 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 长期限为 37 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3 分) 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 机关执行。(3 分) ⑹庭审过程中, 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 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 因为崔某是未成

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2 分) 3.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 分恶劣。1996 年 4 月 1 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 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 月 5 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 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 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 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 经法庭审理, 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 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 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问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 么? 答:该法院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 分) 《刑事诉讼法》第 77 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 分)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 个条件:(1)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3)所造成的 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3 分)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 继承遗产并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损害赔偿, 它和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 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4 分)刑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 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 分) 4.2000 年 9 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 作案人, 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 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 一周以后, 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 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 费用。 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 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 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

损失为条件, 如被告人行凶伤害, 致使被害人伤残, 需要治疗的费用; 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 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8 分) 5.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 岁,系某校初中三 年级学生。1997 年 11 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 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 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 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 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3 年。审判后,孙 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 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答: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3 分)本案中被告人孙某 15 周岁,属于不满 16 周岁 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3 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 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3 分) (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 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 案行为人孙某只有 15 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 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4 分) 6.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 28 日夜间 12 点 左右, 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 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 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 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 1500 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 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 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 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

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 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 张某的供述和甲、 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 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 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 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 于证人证言,(1 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 分)在张某家中查 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1 分)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 分)是传来证据。(2 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 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 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 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 分) 7.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 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 为由, 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 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 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 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 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2 分)《刑事诉讼法》 第 185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 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 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 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 民法院提出抗诉书, 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 而不能直接向市 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3 分) (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2 分)《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l 款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 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2 分)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2 分)《刑事诉讼法》第 192 条第 l 款 规定:“原审人民

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 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 的。(2 分) (案例分析中不要求完整引用法律条文,只要能把人致的内容表述出来即可。但如 果没有此项内容,则应该扣分) 六、案例分析题 44.被告人张林,男 23 岁,系某机械厂技术员。1997 年 1 月至 1998 年 2 月间,张林在本厂 先后盗窃电缆,电机等物品。共十三起,所盗财财物数额巨大。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盗 窃罪判处其有期刑三年。张林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一认 原审认定事实不禁,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轻。有处理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 罪 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 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 试分析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并分别说明理由。 六、案例分析题 44.分析意见: 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第一种意见是错误的;第二种意见是错误的; 第三种意见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因为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 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一种意见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汉规定的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属于上诉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开 刑罚。 第二种意见变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发回重审实际上是间接加重被 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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