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之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疏浚与吹填工程由于其特定的施工环境和施工设备,必须由专业的施工团队和施工船舶进行,因此其安全管理规定要比一般施工作业严格。

(一)疏浚、吹填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

(2)施工船舶应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

(3)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

(4)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簿和任职资格证书。

(5)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

(6)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上交通管制。(二)疏浚、吹填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白天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黑色锚球一个,在不通航一侧悬挂黑色十字架一个;夜间作业,在通航一侧悬挂白光环照灯一盏,在不通航一侧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2)陆地排泥场围堰与退水口修筑必须稳固、不透水,并在整个施工期间设专人进行巡视、维护。水上抛泥区水深应满足船舶航行、卸泥、调头需要,防止船舶搁浅。(3)绞吸式挖泥船伸出的排泥管线(含潜管)的头、尾及每间隔50m位置应显示白

色环照灯一盏。

(4)自航式挖泥船作业时,除显示机动船在航号灯外,还应:白天悬挂圆球、菱形、圆球号型各一个,夜间设置红、白、红光环照灯各一盏。

(5)拖轮拖带泥驳作业时,应分别在拖轮、泥驳规定位置显示号灯和在航标志。(6)施工船舶应配置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抢险器材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使之处于适用状态;船队应编制消防、救生、防撞、堵漏等应急部署表,应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并按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在船体适合部位明示张贴警示标志和放置位置分布图。

(7)同一施工区内有两艘以上挖泥船同时作业时,船体、管线彼此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沿海或近海施工作业,应联系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随时掌握风浪、潮涌、暴雨、浓雾的动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风力大于6级或浪高大于1.0m时,非自航船应停止作业,就地避风;暴雨、浓雾天气应停止机动船作业。

(三)施工船舶在施工期间的注意事项

(1)船上配置功率足够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保持其技术状态良好。

(2)机舱内严禁带入火种,排气管等高温区域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无安全监护条件下,不应在船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明火作业。

(3)施工船舶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周围的护栏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设有防滑条;各类缆绳应保持完好、清洁。

(4)备用发电机组、应急空压机、应急水泵、应急出口、应急电瓶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船舶轮机日志;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

(5)冬季施工应注意设备保温,需要时柴油机应加注防冻液,或打开蒸汽管进出阀对循环油柜的润滑油进行加温;各工作平台、行走平台及台阶要增加防滑设施,及时清除表面霜、雪、冰凌;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防滑鞋,并配有辅助船舶协同作业。

(6)夏季施工应注意防暑降温,保持机舱通风设施良好;高温天气在甲板作业时应穿厚底鞋,以防烫伤;应检查船上避雷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预防雷电突然袭击。(7)台风季节应提前了解、查看、落实避风港或避风锚地,并保持机动船舶及锚具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水上管线必须用不小于Φ22mm的钢丝绳串联固定。

(8)严禁船员作业时间喝酒,同时禁止船员酒后水上作业。

(9)废弃物品(污油、棉纱、生活垃圾等)不应随意抛弃,应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定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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