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教学教材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教学教材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教学教材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

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

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

2008年我国《护士条例》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护士条例》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

1.包括: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护士条例》公布5月12日起执行

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的颁布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是新形势下推动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作为临床护理工作者,学习和贯彻《护士条例》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护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护士条例》的颁布严格规范了护士的执业行为和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

特点:

(1)明确了政府在护理管理中要加强宏观监督管理。

(2)对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3)凸显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强化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5)调整了护理执业规则,护士执业操作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6)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从卫生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护士和他人侵犯护士权益等层面规定各自的违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31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它规定的法律制度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护士执业监督处罚制度。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但执业护士违反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二. 护理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护士的职业权利和义务

(一)护士的职业权利

1.保障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

2.护理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护

3.职称晋升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

4.教育和参加培训的权利

5.执业知情权、建议权

6.护士的其他职业权利

(二)护士的法律职业义务

1.依法执业义务

2.紧急处理义务

3.问题医嘱报告义务

4.尊重关爱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5.服从国家调遣的义务

二、依法执业问题

侵权行为与犯罪

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执行医嘱的问题

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明确实习护生的职责范围

侵权行为与犯罪

侵权 : 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民事责任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刑事责任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主观上的不良行为或明显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者属失职行为。

违反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

(三)执行医嘱的问题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注意: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口头医嘱(一般情况下不予执行,只有在抢救病人时方可执行,但在场的医生护士复述一遍)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更改医嘱后再执行。

案例1

患儿,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

违法行为,侵权与犯罪,疏忽大意与过失,收礼与受贿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1分析

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记录本身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案例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妇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医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起医疗纠纷。

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

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

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5时30,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已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法律问题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行为,应该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五)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护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各种贵重药品、医疗用品、办公用品等,绝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如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可被起诉犯盗窃公共财产罪。

(六)护生实习中的法律问题

护理管理学作业答案第十二章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1

(一)单选题 1.下列哪项属于执业安全问题( D ) A.侵权行为 B.失职行为 C.错记血压 D.遭受人身伤害 2.护士查对不严格给患者发错药属于( B ) A.侵权行为 B.失职行为 C.犯罪 D.渎职 (二)填空题 1.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和侵犯隐私权)。 2.常见的执业安全问题主要有(无证上岗、职业伤害)和职业保险不健全。 (三)是非题 (√)1.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2.由于查对不严格以致打错针属于失职行为。 (√)3.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殴打护士的,可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四)名词解释 1.护理法 2.医疗事故 (五)简答题 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哪些权利? (六)论述题 1.试举例说明在护理管理中面临的执业安全问题主要有哪些? 2.护士要做到依法执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练习题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12章) 1.D 2.B (二)填空题 1.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侵犯隐私权 2.无证上岗职业伤害 (三)是非题:

1.√ 2.√ 3.√ (四)名词解释 1.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士注册和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简答题: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哪些权利? 1.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侵犯隐私权。 (六)论述题 1.试举例说明在护理管理中面临的执业安全问题主要有哪些? (1)无证上岗; (2)职业伤害; (3)职业保险不健全。 2.护士要做到依法执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侵权行为与犯罪; (2)失职行为与渎职罪; (3)临床护理记录不规范; (4)执行医嘱的问题; (5)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6)护生的法律身份问题。

护理_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2) 尹秀梅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培训资料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 题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 每空 2 分共60 分) 1. 《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 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 《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 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8年5 月12 日)施行。 3.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5)年。 4. . 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 《护士条例》共 6 章35 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 6 个部分。8. 《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 保护生命) 、(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

年9 月1 日)施行。 1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 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 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 个部分。 11. 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 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 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 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 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 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 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 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60 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 日)施行。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5 )年。 4..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8.《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

护理管理学试题与答案第十二章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一、单选题 1.下列哪项属于执业安全问题( ) A.侵权行为B.失职行为C.错记血压D.遭受人身伤害 2.护士查对不严格给患者发错药属于( ) A.侵权行为B.失职行为C.犯罪D.渎职 3.护士在工作时对患者恶性相加,侵犯了患者的什么权利( ) A.隐私权B.自由权 C.人身财产权D.生命健康权 二、填空题 1.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和。 2.常见的执业安全问题主要有、和职业保险不健全。 三、是非题 ( )1.护士执业时,使用恶性语言和不良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2.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 )3.由于查对不严格以致打错针属于失职行为。 ( )4.未认真消毒导致病人发生交互感染犯了渎职罪。 ( )5.护理文书书写不实事求是属于失职行为。 ( )6.护士利用职务之便窃取病房的杜冷丁给朋友,结果朋友转手卖出,护士的行为属于失职行为。 ( )7.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 )8.护士有义务对病人进行科学护理。

( )9.护士执业时,使用恶性语言,损害病人利益,属于侵权行为。 ( )10.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殴打护士的,可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四、名词解释 1.卫生法 2.医政法 3.护理法 4.医疗事故 5.医疗废物 6.侵权行为 五、简答题 1.简述医政法的特点。 2.侵权行为主要涉及侵犯哪些权利? 六、论述题 1.试举例说明在护理管理中面临的执业安全问题主要有哪些? 2.职业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3.护士要做到依法执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D 2.B 3.D 二、填空题 1.侵犯自由权侵犯生命健康权侵犯隐私权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 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制定或认可,并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畴 1.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护理工作中法律法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2) 尹秀梅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法律法规制度试题

护理法律法规制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 世界上第一部护理法颁布于() A. 1919 年英国 B. 1947 年国际护士委员会 C. 1953 年WHO D.1968 年国际护士委员会 2. 2008 年1 月31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7 号国务院令,公布《护士条例》,正式施行于() A.同年1 月31 日 B.同年3 月1 日 C.同年3 月12 日 D.同年5 月12 日 3. 护理对象的权益不包括()A.人身自由权 B.生命健康权 C.定期查看医嘱权 D.监督批评权 4. 患者,男性,青霉素皮试结果阳性,护士误进行肌内注射,导致该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死亡,该护士构成的是() A.医疗事故B.差错C.渎职罪D.以上都是 5. 实习护士李某,主动要为一患者独自实施导尿术,被带教老师严厉阻止,主要原因为()A.病房护士人数多能完成任务B.护生没有独立操作的权利C.带教老师不信任该护生D.护生没有掌握该项操作 6. 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护理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补记() A.3H B.4H C.5H D.6H 7.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 A.护理分级制度B.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C.护理查对制度D.以上均是 8. 构成传染病的流行过程,哪个不是必备环节?() A.社会环境B.传播途径C.传染源D.易感人群9. 以下哪个不属于物理消毒法?() A.煮沸 B.优氯净 C.高压蒸汽 D.紫外线 10. 医疗机构应该实行传染病()制度,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地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 B.预检、分诊C.分类、隔离D.定点、隔离1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篇一:药品法律法规学习 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总结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

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篇二:护理法规的学习感想 学习感想 通过近一个月对医疗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在各项护理工作中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 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 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被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教学教材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 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最新护理法律法规试题与答案

精品文档 2014年护理核心法律法规及制度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起施行 A、2008年5月12日 B、2008年1月12日 C、2010年5月12日 D、2010年7月1日 2、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 A 2年 B 5年 C 8年 D 1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起施行。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 4、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 有效期届满后30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5、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6、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7、我国()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A、1999年 B、1994年 C、2004年 D、2008年 8、申请注册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应在教学或综合医院完成临床实习,其时限至少为() A 6个月 B 8个月 C 10个月 D 12个月 9、护士发现医师医嘱可能存在错误,但仍然执行错误医嘱,对病人造成严重后果,该后果的法律责任承担者是() A 开写医嘱的医师 B 执行医嘱的护士 C 医师和护士共同承担 D 医师和护士无需承担责任 10、可以组织护士专业培训的机构是() A 护士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学术团体 D 以上都是 11、《护士条例》的根本宗旨是() A 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B 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C 规范护理行为 D 保持护士队伍稳定 12、健康医务人员患血源性传染病的原因最主要的是() A 针刺伤 B 对患者的侵袭性操作 C接触患者的污染体液 D 为污染伤口换药

183系统精讲-法规与护理管理-第二节与临床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

183系统精讲-法规与护理管理-第二节与临床 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 1.下列传染病应当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但哪种传染病除外 A.霍乱 B.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C.鼠疫 D.狂犬病 E.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答案】:D 【解析】:考察传染病防治法。我国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和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甲型 H1N1流感被列入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及原则应是 A.向市级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B.向省级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C.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 D.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 E.向附近的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答案】:E

【解析】:考察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3.根据甲类传染病的疫情控制要求,当遇到甲类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时,处理方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B.确诊后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C.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D.必须限制其活动范围,防止疾病传播 E.不必进行特别的管理 【答案】:C 【解析】:考察疫情控制。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是 A.上级医院 B.医院管理委员会 C.各级人民政府相应机构 D.各级医学会 E.省卫生厅医政处 【答案】:D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层级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56分) 1.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从( )开始实施。 A.2008年5月5日 B.2008年5月10日 C.2008年5月12日 D.1994年5月12日 2.《护士条例》实施的宗旨是( ) A.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B.为了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C.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D.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 A.护理人员 B.医技人员 C.护士 D.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4.()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A.人民政府 B.医院 C.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D.卫生厅 5.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 A.护士执业证书 B.医生执业证书 C.护理执业证书 D.护士资格证书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年内提出。 A.五年 B.三年 C.一年 D.四年 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制定。 A.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B.人民政府 C.医院 D.卫生局 8.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年。 A.一年 B.两年 C.五年 D.四年 9.法律是由()依照立法程序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国中央纪委 C.最高人员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0.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是() A.有效期届满前3天 B.有效期届满前30天 C.有效期届满后30天 D.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11.我国第一个南丁格尔获得者是() A.梁季华 B.陈荣秀 C.王琇瑛 D.吴欣娟 12.迄今为止南丁格尔奖共举办了()届,共有()名获奖者 A.45、62 B.44、68 C.40、62 D.43、68 1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 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护理法律法规制度试题

护理法律法规制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世界上第一部护理法颁布于() A. 1919 年英国 B. 1947 年国际护士委员会 C. 1953 年 D.1968 年国际护士委员会 2. 2008 年1 月31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7 号国务院令,公布《护士条例》,正式施行于() A.同年1 月31 日 B.同年3 月1 日 C.同年3 月12 日 D.同年5 月12 日 3. 护理对象的权益不包括() A.人身自由权 B.生命健康权 C.定期查看医嘱权 D.监督批评权 4. 患者,男性,青霉素皮试结果阳性,护士误进行肌内注射,导致该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死亡,该护士构成的是() A.医疗事故 B.差错 C.渎职罪 D.以上都是 5. 实习护士李某,主动要为一患者独自实施导尿术,被带教老师严厉阻止,主要原因为() A.病房护士人数多能完成任务 B.护生没有独立操作的权利 C.带教老师不信任该护生 D.护生没有掌握该项操作 6. 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护理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补记() A.3H B.4H C.5H D.6H 7.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

A.护理分级制度 B.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C.护理查对制度 D. 以上均是 8. 构成传染病的流行过程,哪个不是必备环节?() A.社会环境 B.传播途径 C.传染源 D.易感人群 9. 以下哪个不属于物理消毒法?() A.煮沸 B.优氯净 C.高压蒸汽 D.紫外线 10. 医疗机构应该实行传染病()制度,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地点进行初诊。 A.隔离、消毒 B.预检、分诊 C.分类、隔离 D.定点、隔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起施行。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 12、我国()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 法》 A、1999年 B、1994年 C、2004年 D、2008年 13、《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起施行 A、2008年5月12日 B、2008年1月12日 C、2010年5月12日 D、2010年7月1日 14、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 有效期届 满后30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15、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护理管理制度--新版

专业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1.全面负责医院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和总体要求,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并督促落实各项护理管理制度、各级护士岗位职责、护理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 3. 科学合理配备全院护理人力及应急状态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4.完善各种质量检查评价标准,对医院护理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促进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 落实医院护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护理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奖罚,对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进行培养。 6. 定期组织护理部例会、护士长例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及质量安全管理,督导全院护理工作的开展。 7.关心全院护士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8.负责护理文件档案管理,严格保密制度。 二、护理工作会议管理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议: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及所有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对护理质量情况进行讲评分析。 3.护士会:护士长主持,全科护士参加,传达医院及护理部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并布置本月工作。 4.晨会:由护士长主持,护士参加,小结前一天护理工作,并布置当天工作重点。 5.护患沟通会: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主持,收集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三、护理查房管理制度 1.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查房,由相关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一次,有专题内容,检查岗位职责落实、规章制度、护理技术规范等落实情况,护理工作计划执行及服务态度等情况,保存原始资料,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改进效果,记录完善。 2.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经常到病房不定期检查护理质量,对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护理质量进行督导、沟通,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3.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长参加节假日及晚夜班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了解全院危、急、重症患者情况,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下面是赠送的几篇网络励志文章需要的便宜可以好好阅读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

“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这是我妈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我面临困难及有畏难情绪的时候,我妈就用这句话来鼓励我。 很多人有一样的困惑和吐槽,比如在自己的小家乡多么压抑,感觉自己的一生不甘心这样度过,自己的工作多么不满意,不知道该离开还是拔地而起去反击。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应该怎么选择,人生都是自己的,谁也无法代替你做怎样的选择。 有一个和我熟识的快递员,我之前与他合作了三年。最开始合作的时候,他负责收件和送件,我搬家的时候,他帮我安排过两次公司的面包车,有时候他送件会顺路把我塞在他的三蹦子里当货物送回我家。他时常跟我提起在老家农村种地的生活,以及进城之前父母的担忧及村里人为他描绘的可怕的城里人的世界。那时候的他,工资不高、工作辛苦、老婆怀孕、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住在北京很郊区的地方。 一定有很多人想说:“这还在北京混个什么劲儿啊!”但他每天都乐呵呵的,就算把快递送错了也乐呵呵的。某天,他突然递给我一堆其他公司的快递单跟我说:“我开了家快递公司,你看得上我就用我家的吧。”我有点惊愕,有一种“哎呦喂,张老板好,今天还能三蹦子顺我吗”的感慨。之后我却很少见他来,我以为是他孩子出生了休假去了。再然后,我就只能见到单子见不到他了。 某天,我问起他们公司的快递员,小伙子说老板去上海了,在上海开了家新公司。我很杞人忧天地问他:“那上海的市场不激烈吗?新快递怎么驻足啊!”小伙子嘿嘿一笑说:“我们老板肯定有办法呗!他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据说干得很不错呢!”“那老婆孩子呢?孩子不是刚生还很小吗?”“过去了,一起去上海了!” 那个瞬间,我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坐着的各种愁眉苦脸的同事,并且举起手机黑屏幕照了一下我自己的脸,一股“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的气息冉冉升起。并不是说都跳槽出去开公司才厉害,在公司瞪着眼睛看屏幕就是没发展,我是想说,只有勇气才能让自己作出改变。 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越活越内向,越来越自闭,越长大越孤单,以至于滋生了“换个新环境,我这种性格估计也不会跟其他人相处融洽,所以还是待着忍忍凑合过算了”的思想感情。与其说自己自闭,其实就是懒,不想突破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安全区域。于是大家都活在了对别人的羡慕嫉妒恨与吐槽抱怨生活不得志中,搞得刚毕业的学生都活得跟30岁一样。 《拒绝平庸》里有一句话:很多时候我们为什么嫉妒别人的成功?正是因为知道做成一件事不容易又不愿意去做,然后又对自己的懒惰和无能产生愤怒,只能靠嫉妒和诋毁来平衡。 其实走出去不一定非要走到什么地方去,而是更强调改变自己不满意的现状。有人问我那你常说要坚持,天天跑出去怎么坚持?其实要坚持的是一种信仰,而不是一个地方,如果你觉得一个地方让你活得特别难受,工作得特别憋屈,除了吐槽和压抑没别的想法,那就要考虑走出去。就像歌词里说的:“梦想失败了,那就换一个梦想。”不能说外面都是大好前程,但肯定你会认识新的人,有新的机会,甚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的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是护理人员必须遵守的,护理管理者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通过学习,作为一个人护理管理者,使我更进一步理解了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日常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医疗机构管理法律体系的主干,是纲领性法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为违反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造成病人人身损害应受到的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管理办法》规定了护士资格考试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度、护士执业监督处罚制度等,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如违反了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或拒不履行护士义务者,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给予处罚;《医疗废物处理条例》是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不认人类健康而制定的,它对医疗废物的存放、转运、处置的要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这些法律法规对护士的职业行为起到了规范的作用,护士只有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守以上法律法规,才能保证护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会有常见的法律问题出现,如护士有保护病人隐私的权利,如护士不经意泄露了病人的隐私,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工作中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对错误,

不遵守操作规程,以致打错针、发错药,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造成病人交叉感染,这些都是失职行为与渎职罪,再如,不实事求是书写护理文件,漏记录、错记录,导致误诊误治,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没有向医生提出,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后果的,护理人员将于医生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护士未经注册,不得从事护理工作,要持证上岗,否则被视为非法职业,护理专业的学生在临床护理活动中不具备独立操作的资格,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实习带教,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如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因操作不当给病人造成损害,学生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擅自操作造成了病人的损害,她同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护理专业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前,应让其明白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 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白了,护理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还很严峻,临床护士普遍存在法律观念淡薄,这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其实距离我们真的很近,我们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懂法、学法、依法职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病人安全接受治疗,才能是我们的护理事业健康发展。我要把这一课补给我们的护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