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及天然气钻井工程井场安全要求,钻井设备安装、拆卸的质量、安全要求及钻进作业过程中的钻进、接单根、起下钻等常规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钻井作业。滩海陆岸钻井作业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19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T 6527.2 安全色使用导则

GB/T 19831.1 石油天然气工业套管扶正器第1部分:弓形弹簧套管扶正器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Y/T 5087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SY/T 5127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

SY/T 5172 直井井眼轨迹控制技术规范

SY/T 5198 钻具螺纹脂

SY/T 522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322 套管柱强度设计方法

SY/T 5347 钻井取心作业规程

SY/T 5369 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铤

SY/T 5430 地层破裂压力测定套管鞋试漏法

SY/T 5527 石油钻机主要提升设备

SY/T 5593 钻井取心质量指标

SY/T 5858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64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

SY/T 6277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T 6426 钻井井控技术规程

SY/T 6543.1—2003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方法

SY/T 6543.2—2003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2部分:井口压力控制装置及地面装置配备要求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 井场安全要求

3.1 公路

3.1.1 通往井场的道路(包括沙漠、森林、草原、海滩等无道路的地区),为钻探施工项目修筑的简易道路应满足在建井到完井、试油整个周期内,达到路面平整,其路基(桥梁)承载量、路宽、坡

度应满足运送钻井设备与物资的车辆和钻井特殊作业车辆的安全行驶要求,其弯度、会车点的设置间距要充分考虑这些车辆的安全通过性。

3.1.2 进入井场的公路宜选择在井架大门前(或前偏左、前偏右)。

3.1.3 公路沿线两侧伸入路面及横跨公路的构筑物的限高,从路面标高到建筑物的净高不得低于5m。

3.2 井场

3.2.1 井场的要求:

a)井场地面应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场地平整,中间略高于四周,有1:100~1:200的坡度,排

水良好。在经受各种车辆和自然因素作用下,不发生过大的变形。

b)井场周围排水设施要畅通,钻井液大土池和废液池周围要有截水沟,防止自然水浸入。

c)基础平面应高于井场面100mm~200mm,并应排水畅通。

d)油、气放喷管线的安装要求应符合SY/T 6426的相关规定。

e)井场应配备足够的钻井液储备池(罐),池(罐)应做到不垮、不漏、不渗。

f)井场有毒物品应单独储存,设有明显标志区别,并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g)在平原、森林、耕地处的井场完井后应按规定恢复地貌。

3.2.2 井场各类设备基础,应设置在地基承载力较大的挖方上。无论挖地基或人工处理地基,其地基承载能力不得小于0.2MPa。

3.2.3 各类钻机设备基础,应根据钻机设备的载荷和地基的承载力,决定基础的结构和形式。

3.2.4 井场的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表1的要求(不包括活动住房、其他建筑电力线、通讯线、井场外管线等井场附属设施的占地面积)。

表1 井场的有效使用面积

钻机级别井场面积,m2 长度,m 宽度,m 20及以下钻机6400 80 80

30 8100 90 90

40 10000 100 100

50 11025 105 105

70及以上钻机12100 110 110

3.2.5 井场布置应考虑当地季风的风频、风向。

3.2.6 井场设备应根据地形条件和钻机类型合理布置,利于防爆和操作与管理。

3.2.7 井场、钻台、油罐区、机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净化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处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并应悬挂牢固。在井场入口、井架上、钻台、循环系统等处设置风向标。井场安全通道应畅通。

3.2.8 石油钻井专用管材摆放在专用支架上,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各层边缘用绳系牢或专用装置设施固定牢,排列整齐,支架稳固。

3.2.9 井场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料房、消防器材房等设施应摆放整齐,内外清洁。

3.2.10 井场场地应平整、干净,无积水和油污。废料分类堆放,道路畅通,行走方便。

3.2.11 地处海滩、河滩的井场,在洪迅、潮汛季节应修筑防洪防潮堤坝和采用其他相应预防措施。

3.2.12 安全间距。

3.2.12.1 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应不小于75m;距民宅应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应不小于200m;据学校、医院及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高危场所应不小于500m。

3.2.12.2 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工作房及油罐区距井口不小于30m,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小于20m,锅炉房在井口下风方向距井口不小于50m。

3.2.1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墙或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3.2.13 消防

3.2.13.1 井场应配备100L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0个,5kg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消防斧2把,防火锹6把,消防桶8只,防火砂4m3,20m长消防水龙带4根,Φ19mm 直流水枪2支。这些器材均应整齐清洁摆放在消防房内。机房配备8kg二氧化碳灭火器3只,发电房配备8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只。在野营房区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13.2 消防器材由专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应挪作它用,消防器材摆放处,应保持通道畅通,取用方便,悬挂牢靠。

3.2.13.3 井场内不应吸烟。井场动火严格按SY/T5858中的安全规定执行。

3.2.13.4 在探井、高压井、气井的施工中,立管至钻井泵上的供水管线上宜有合格的消防管线接口。

3.2.13.5 井场火源、易燃易爆物源的安全防护应符合SY/T5225中的要求。

3.2.14 大门绷绳

3.2.1

4.1 绷绳坑距井口30m~35m,坑长1.5m,宽1.5m,坑深2m,坑木Φ250mm×1m(或用钢筋混凝土的地锚),并用石块和土夯实。

3.2.1

4.2 绷绳应用Φ19mm的钢丝绳组成,长40m~45m,绷绳应固定牢固,死滑轮封口栓牢。

4 通讯

4.1 井场通讯设施宜安装在井场以外的安全地方。

4.2 井场内应使用防爆通讯工具。

4.3 应满足24h与生产指挥机构的正常通讯联络。

5 设备安装、拆卸

5.1 安装、拆卸的安全要求

5.1.1 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1.2 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使用工具应栓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

5.1.3 高处作业的下方及其附近不应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

5.1.4 起重机吊装、拆卸设备时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中的规定。

5.1.5 不应用电(液、气)动绞车和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吊人和超载荷工作。

5.1.6 抽穿钢丝绳、绞车上下钻台等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和口令明确。

5.1.7 所有受力钢丝绳应用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固,方向一致,数量达到要求,绳卡的鞍座在主绳段上。

5.1.8 起重机吊装设备时应用游绳牵引。

5.1.9 气温低于0℃的地区,油、气、水、放喷管线及节流、压井、钻井液管汇、钻井泵安全阀等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5.1.10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或暴雨、雾、雪、沙暴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应停止设备吊装拆卸及高处作业。

5.1.11 不应在井架任何部位放置工具及零配件。

5.1.12 井架上的各承载滑车应为开口链环型或为有防脱措施的开口吊钩型。

5.1.13 各处钢斜梯宜与水平面成40°~50°角,固定可靠;踏板呈水平位置;两侧扶手齐全牢固。5.1.14 吊装、搬运盛放液体的容器时,容器内应无液体、无残余物。

5.1.15 搬迁车辆进入井场后,吊车不应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面工作。吊车停放位置(包括起重吊杆、钢丝绳和重物)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符合DL409中的有关规定。

5.1.16 各种车辆穿越裸露在地面上的油、气、水管线及电缆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1.17 在井场内施工作业时,应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

5.2 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5.2.1 井架及底座安装质量要求:

a)井架底座的上平面水平偏差应小于3mm。

b)塔形井架底座组装后四个柱角的顶板应在同一平面内,平面度公差为5mm,对角线尺寸差小

于10mm。

c)井架立柱组装后的直线公差不大于0.5:1000。

d)井口导管预埋时应垂直,井架底座中心对井眼中心的同轴度偏差应小于10mm。

e)转盘中心与天车中心的同轴度偏差应小于20mm。

f)转盘平面对天车至井眼轴心线的垂直度偏差应小于3mm。

g)绷绳抗拉强度应大于绷绳载荷的2.5倍,锚固力不小于100kN。

5.2.2 传动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a)传动系统底座的平面度公差应小于3mm。

b)采用万向轴连接时,安装误差:其法兰端面平面度小于1mm,柴油机万向轴倾斜度为3°~

5°,钻井泵万向轴倾斜度为5°~8°。

c)采用法兰连接时,平行度安装误差小于1mm,同轴度安装误差小于0.5mm。

d)采用带传动和链传动时,两传动轮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带传动平行度安装误差小于3mm,链

传动同轴度安装误差小于2mm。

e)单根三角胶带的张紧度按两皮带轮的中心距下垂尺寸来计算,每米小于15mm,测力应垂直两

皮带轮的中心,力的大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三角带的测量力

三角胶带型号 A B C D E

测量力,N 25 30 75 135 180

f)单根链条的张紧度按两链轮间链条的下垂尺寸计算,水平传动链条应小于两链轮间切线长度的

2%~3%,爬坡链条应小于切线长度的2%。

g)采用气离合器连接时,同轴度误差为1.0mm~1.5mm,未充气离合器间隙为2mm~3mm。

h)绞车的刹车毂与刹车块的间隙应均匀,通常为6mm。

5.2.3 循环系统安装质量技术要求:

a)钻井泵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平面偏差为3mm。

b)钻井泵吸入罐径应大于泵液力端吸入管尺寸,吸入管应安装过滤器、挡板阀和缓冲器。

c)高压管汇应进行刚性固定。

d)水龙带与井架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并应采取防止水龙带打扭的措施,水龙带与立管相连接部

分要有正常的弯曲半径,水龙带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水龙带的最小弯曲半径

水龙带内孔直径,mm 50 63.5~76.290 最小弯曲半径900 1200 1390

5.2.4 钻井仪表固定应有避震和减振措施。其安装位置不得妨碍司钻观察井口操作视线。

5.2.5 供给系统安装质量技术要求:

a)油罐和水罐位置应有适当压头,储油罐的进出口应安装流量计。

b)油、气、水输送管线安装后应用空气进行试压,试验压力为其输送压力的1.25倍,稳压3min,

不应有渗漏。

5.3 钻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安装

5.3.1 游动系统的安装

游动滑车的螺栓、销子齐全紧固,护罩完好无损。

5.3.1.1 大钩及吊环:

a)大钩钩身、钩口锁销应操作灵活,大钩耳环保险销齐全,安全可靠。

b)大钩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SY/T 5527 的规定。

c)吊环无变形、裂纹,保险绳用Φ13mm钢丝绳绕三圈,卡三只绳卡。

5.3.1.2 水龙头及风动旋扣短节:

a)鹅颈管法兰盘密封面平整光滑。

b)提环销锁紧块完好紧固。

c)各活动部位转动灵活,无渗漏。

d)水龙带宜采用Φ13mm的钢丝绳缠绕好作保险绳,绳扣间距一般为0.8m,两端分别固定在水龙

头提梁上和立管弯管上。

e)风动旋扣短节的风动马达固定应牢固。旋扣短节的外壳用Φ13mm的钢丝绳与水龙头外壳连接

牢。

5.3.2 小绞车的安装

5.3.2.1 小绞车、防爆电动葫芦和气动绞车。

5.3.2.2 小绞车四角紧固、平稳、刹车可靠,且采用有防脱功能的吊钩(如双片反向式),并用绳卡卡牢,防爆电动葫芦应有防水、防触电措施。

5.3.2.3 起重钢丝绳应采用Φ16mm的钢丝绳,不打结、无断丝和锈蚀,50kN滑轮封口,应采用钢丝绳绕2圈栓牢。

5.3.2.4 电(液、气)动绞车的安装应牢固、平稳、刹车可靠,采用有防脱功能的吊钩。

5.3.2.5 电动绞车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等措施。

5.3.3 大钳

5.3.3.1 大钳的钳尾销应齐全牢固,小销应穿开口销,大销与小销穿好后应加穿保险销。

5.3.3.2 B型大钳的吊绳用Φ13mm钢丝绳,悬挂大钳的滑车的公称载荷应不小于30kN。滑车固定用Φ13mm的钢丝绳绕两圈卡牢。大钳尾绳用Φ22mm的钢丝绳固定于尾绳桩上。

5.3.3.3 液气大钳的吊绳用Φ16mm的钢丝绳,两端各卡3只绳卡。

5.3.3.4 液气大钳移送气缸固定牢固,各连接销应穿开口销,高低调节灵活,使用方便。

5.3.3.5 悬挂液气大钳的滑车的公称载荷应不小于50kN。

5.3.4 防碰天车

5.3.4.1 气动防碰天车上的引绳采用Φ6mm钢丝绳,上端固定牢固,下端用开口销连接,松紧合适。不扭、不打结,不与井架、电线摩擦,工作时总离合器和高低速同时放气,1s内将滚筒刹死。

5.3.4.2 机械防碰天车灵敏、制动快。重砣用Φ13mm的钢丝绳悬吊于钻台下,距地面不应小于2m。Φ3mm钢丝绳无断丝,重砣与连杆角度合适。

5.3.4.3 防碰天车挡绳与天车滑轮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 气控

a)气控台仪表齐全,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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