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

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ⅩⅩ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个人信贷业务担保,是指我行在开办个人信贷业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1.3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上述担保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同一笔贷款有多个担保人的,每个担保方应当担保全部债务,担保人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划分担保份额,经营机构调查后认为对贷款风险未构成不利影响的,双方可以在相应担保合同中约定。同一笔贷款既有抵押、质押,又有保证时,保证人须承诺放弃优先处置抵、质押物的抗辩权。

1.4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流程包括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的受理、审查审批、担保权利的设定、担保权利监管、变更与处分等四个环节。

1.5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行个人信贷业务的担保管理。

2.抵押担保

2.1抵押物的范围包括:

(1)抵押人合法拥有的房产,含住房和商业用房,住

房包括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公寓和别墅,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楼和企业的厂房、办公楼、仓储用房等在内的经营性房产。单位宿舍楼不得单独作为抵押物,可以和厂房、办公楼、仓储用房等一同抵押。抵押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拥有的房产以及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不得为个人信贷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人合法拥有或共有的车辆(仅限于一手车新车,且仅适用于为个人汽车贷款作抵押担保);

(3)其他经总行批准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2.2抵押房产规定

2.2.1抵押房产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抵押房产应具有完全产权、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并可合法转让、交易;

(2)以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或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3)用于抵押的住房或商业用房须符合房屋基本特征,具有独立空间;

(4)抵押期限与房屋房龄之和不能超过30年(个人房屋按揭贷款除外);以住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抵押期限须短于抵押时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抵押物房龄自抵押房产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5)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有权决议的机构同意并出具有效书面决

议;

(6)抵押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综合价值和相关抵押率的乘积。不得接受已经为其他债权人设置抵押的抵押物重复抵押(以抵押物价值大于已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经办机构为原抵押权人且给原借款人担保的除外);

(7)以共有财产抵押的,抵押人为全体共有人,且须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并在申请审批表抵押人声明栏签署声明或另外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8)个人住房/商业用房一手房按揭贷款中,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其中预售商业用房应竣工验收。

2.2.2禁止接受以下房产作抵押担保:

(1)产权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房产;

(2)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面临拆迁的房产以及其他依法不得抵押或受其他形式限制的房产;

(3)未成年人所有房产;非按揭类个人贷款中禁止接受未成年人所共有的房产;

(4)农业用房、宅基地建房、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出租用地的房产;

(5)已经提交破产预案或者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

(6)我行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2.3抵押物保险的有关规定

2.3.1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实际情况

酌情决定是否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

要求购买保险的,应以我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且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合同约定债权期限。

2.3.2个人汽车贷款单纯以汽车设定抵押的,用于抵押的汽车必须购买汽车综合保险,汽车综合保险应符合以下规定:

(1)汽车综合保险应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险种;

(2)汽车综合保险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

(3)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分次缴纳的不得中断保险;

(4)保险单备注栏须注明:凡是因汽车发生重大保险事故(赔付金额达到1500元以上)、保险人作出理赔的,保险人必须将保险金先划至贷款银行以优先偿付借款人拖欠的贷款本息。在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情况下,保险人方可直接将保险金划付给借款人。

2.4抵押价值的确定

我行对借款人的最高信贷额不得超过抵押价值。抵押价值为抵押物综合价值和抵押率的乘积。抵押物综合价值和抵押率规定如下:

2.4.1抵押物综合价值的确定

(1)综合价值是指经个人信贷专职审批人根据抵(质)押品的成本价格、当前市场价格、当前净值、评估价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中的一项或几项,通过客观的判断,确定的贷款

参考依据的抵(质)押品价值。

对免评估公司评估的二手房,以二手房原购买价(以发票为准)×30%+同区域类似位置近期市场成交价(以房管部门公布为准)×70%综合计算房屋价值,并与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比较,按孰低原则确认抵押物参考价值,由专职审批人在此参考价值内最终确定抵押物价值。专职审批人意见不一致的,以较低者为准。

(2)用于抵押的汽车按新车售价确定抵押物综合价值,新车售价按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中较低者的确定。

2.4.2抵押率的确定:

(1)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率不超过抵押房产综合价值的80%。借款人所购房屋为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或用于投资的住房,则应适当降低贷款抵押率。

(2)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抵押房产综合价值的50%。

(3)房产抵押用于除上述外的其他个人贷款业务品种的,抵押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a.普通住宅的抵押率不超过70%;

b.高档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的抵押率不超过60%;

c.商业用房抵押率不超过60%;以厂房,仓储用房、办公楼、单位宿舍等地上建筑物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4)以汽车设定抵押的,一手自用车按揭贷款抵押率不超过80%;一手商用车按揭贷款抵押率不超过70%;其他情况一律不得超过40%。

(5)超过上述规定的,必须经总行批准。

3.质押担保

3.1我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可以接受的质押物包括:

(1)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的本行本外币定期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通知存款、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存款)、本外币保本型理财产品、外币协议储蓄存款等。存款凭证包括存折、存单、ⅩⅩ卡等;

(2)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的、由本行销售的、财政部1999年(含)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由本行销售的电子式储蓄国债;

(3)与分行或总行签有保险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签发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4)与分行或总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出具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存单;

(5)法律规定可以质押且符合总行规定的黄金等价值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动产,标准仓单等权利凭证;

(6)经总行批准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3.2以我行存款作质押的,办理业务时应注意:

(1)零存整取账户质押后仍可办理无折续存或批量转存,但不能支取;存本取息账户质押后不能支取利息,其每月产生的利息在贷款还清、账户解冻后一次性支取,不计复

利;整存整取账户在质押期间仍可批量自动转存,但不能支取;

(2)以ⅩⅩ卡内定期存款质押的,质押冻结后不需将ⅩⅩ卡留存我行保管,该卡仍可由出质人持有使用,办理不涉及质押账户的存取款和其他业务。其他有折或单账户质押的,相关实物凭证须由我行保管;

(3)不得以贷款资金转存办理质押再次贷款及开具存款证明。

3.3我行接受的质押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依法可以质押并允许转让或变现的;

(2)为质押人合法拥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所有权无争议;

(3)未被质押、挂失、止付;

(4)未被查封、冻结、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5)能够判断实际价值;

(6)多方共有的质押物,所有共有人应一致同意质押;

(7)以外币计价有价证券质押仅限于以下币种:美元、欧元、港币、日元、英镑等,外币质押须符合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有权决议的机构同意并出具有权机构的有效书面决议;

(9)成立货押中心的分行,经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批准后可办理钢材、铜材、水泥、橡胶等商品的仓单质押贷款

业务;

(10)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保险单必须为正本;

b.须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质押;

c.保险费分期缴付的,保费至少缴足两年,且质押时未拖欠应缴保费;

d.投保人未选择保险单中的保险费自动垫缴条款;

e.保险单的第一顺序受益人已变更为我行;

f.处于保险理赔期间的人寿保险单以及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得质押;

(11)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我行不接受下列财产和权利质押:

(1)所有权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财产,按法律规定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

(2)文物、珠宝、字画、首饰等难以确定价值的财产;

(3)租用的财产;

(4)我行认为不宜作为质物的其他财产。

3.5质押物综合价值和质押率的确定

以本行人民币定期存款、电子式储蓄国债质押的,质押率不超过95%,存款本金、储蓄国债面额至少能覆盖贷款本息,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定期存款、储蓄国债到期日(定期存款约定自动转存的除外);以本行本外币理财产品、凭证式国债、外币存款以及他行整存整取定期存单质押的,质押率不超过90%,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理财产品兑

付日;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质押率不超过80%。

除上述外的其他质押物质押的,须符合《ⅩⅩ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经我行认可的有权部门或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质押率最高不超过50%(经总行单独审批的除外)。

4.保证担保

保证人为我行个人信贷业务提供的保证担保必须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包括自然人保证和法人保证。

4.1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经办行所在的城市有自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3)有合法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4)个人信用评级为AA级;

(5)无违法犯罪行为及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人不得以配偶作为保证人申请贷款;

(7)我行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法人提供保证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核准登记和年检手续;

(2)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

(3)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5)法人保证须按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申报审批程序

取得我行信用担保授信额度,且用于保证的额度不得突破我行对其的信用担保授信额度。

4.2.1本实施细则所指法人的信用等级是按照我行企业信用评估流程评定的信用等级。

4.2.2专业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其担保资格须报地区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查认定。

4.2.3法人为连续发生的多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首先与我行签订相关的担保合作协议。担保合作协议包括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额度、履行担保责任的方式、借款人条件等内容。

4.3抵质押足值情况下,额外追加的保证担保不需要单独审批。

5.担保业务的办理程序

5.1担保业务的受理与调查

5.1.1担保业务的受理。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信贷业务时,担保方式应随同其信贷申请一并提出,由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受理。客户经理在对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时,应要求担保人提交以下材料:

(1)担保人为自然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等证明文件;

b.担保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c.担保人及配偶的有效居住证明;

d.所供职的单位开具的职业和收入证明;

e.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担保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担保人有权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担保人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有效决策文件等资料。

(3)专业担保机构为担保人的,应符合《ⅩⅩ银行个人贷款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总行有关规定审批通过。

(4)以质押担保方式申请的,须提交担保所需的质押物原件(卡内存款质押的,应打印卡内存款明细),以第三人或共有财产质押的,还须提供权利人或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意质押的承诺书等。

(5)以他行存单质押的,客户经理必须双人与出质人到签发行办理质押冻结手续,并将质押冻结证明交由签发行经办人签字、加盖业务公章后带回。质押的存单由我行保管,不得交由签发行保管。

(6)以本行存折、存单质押的,在质押手续办妥后应将冻结存折、存单交由经办行执管,以ⅩⅩ卡内账户质押的,冻结存款后ⅩⅩ卡不需收回。凭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原则上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经办行提供密码,密码由会计主管统一进行管理,存单与密码应双人分别保管。

(7)以自有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须提供《房屋所有

权证书》以及城市及城区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第三人或共有房产作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所有人或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意抵押的承诺书等;提供抵押的房屋出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情况等证明文件。

(8)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质押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交通工具行驶证及所有权证。

(9)申请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其所购的房产为预售期房的,应提交经当地房地产销售部门备案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或协议。

(10)其他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5.1.2保证人和抵(质)押物调查

客户经理应对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开展全面、详细的调查工作,

分析确定担保能力。

5.1.2.1保证人情况的调查

(1)保证人是自然人的,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基本情况。对保证人及配偶有效身份、居住地址、任职单位、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b.既往信用记录。通过查询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信用查询系统对保证人负债、还款等信用记录情况进行调查,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保证人,应拒绝借款申请或要求借款人更换担保;

c.职业和收入情况。对保证人从事的行业、所在单位及职务、学历、资历、任职时间、是否有养老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d.个人及家庭财产情况。调查其个人其他财产,通过与保证人面谈及观察其居住条件判断是否具备担保能力;

e.资产负债情况。对保证人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资产进行现场核实;

f.真实性、合法性。客户经理应对保证人提交的全部文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尽职调查,确定保证人保证意向的真实性和保证能力;必要时,可请律师协助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g.根据调查情况对保证人进行信用评级。

(2)保证人是法人的,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查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原件,确认是否真实、有效,年检是否连续,经营是否合法;

b.调查企业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经营地、经营情况、职工人数、行业类型等信息,对企业的资本实力、经营状况、外部环境等作出分析判断;

c.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分析和评价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收入能力和担保能力;

d. 根据调查情况对保证人进行信用评级。

(3)对房地产开发商、担保公司等合作企业的调查内容按照《ⅩⅩ银行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作企业最高额保证授信业务操作规程》和《ⅩⅩ银行个人贷款担保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5.1.2.2抵(质)押物的调查

5.1.2.2.1客户经理收到借款人抵押或质押申请及抵押人或出质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应通过现场核实抵(质)押物状况、核实抵(质)押人对押品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复测押品价值、核实财产保险等,严格调查押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抵(质)押物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2、3的规定;

(2)抵(质)押物是否为抵押人或出质人所有或享有依法处分权,权属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抵(质)押物是否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或者先行全额抵押;

(4)抵(质)押物登记部门是否落实。以房产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交通运输抵押的,登记部门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抵(质)押物标的是否明确,是否易于保管、转让和变现;

(6)抵押物是否已按要求办理保险;

(7)抵押率或质押率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2、3中有关抵(质)押率的规定;

(8)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评估报告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9)我行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5.1.2.2.2客户经理要对评估报告所依据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修正意见;根据评

估报告和修正意见同抵押人协商确定抵押物综合价值,最终确定的抵押物综合价值不得高于有权部门或机构的评估价值。

5.1.2.2.3客户经理调查完毕后,应认真、客观撰写调查报告,逐级上报审查审批。参与调查的人员须对担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5.2 担保的审查和审批

各级有权审批人员接到经办单位上报的贷款资料后,应对保证人的资格、担保人的能力、抵押质押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充足性和易变现性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并出具审批意见书。

已移交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中心管理的贷款,在原担保不变的情况下,不受本实施细则中抵(质)押率的限制,在确定新追加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抵(质)押率时,本实施细则中同类押品的价值计算和抵(质)押率标准仅作参考。

5.3 签订合同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应依据审批意见,认真落实放款条件,与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签订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辖区行与保证人可以就单个借款合同分别订立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房屋按揭贷款业务除外),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订立最高额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

5.4 办理抵(质)押物登记

抵(质)押合同签定后,及时办妥抵(质)押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本行质押物的冻结止付手续,将抵(质)押物登记证明收押保管,完成放款手续。

6.抵(质)押品的监管

6.1放款审核岗建立抵(质)押品管理台账,对账、物进行定期核对。

6.2 在质权存续期间,经营机构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孳息,并进行处理。

6.3以预购商品房作预抵押的,客户经理随时关注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进度,及时办妥房地产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6.4贷款发放后,经营机构贷后管理人员应与抵(质)押登记部门就抵(质)押物的登记情况进行逐笔核对,对中长期贷款,应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后一个季度内与抵(质)押登记部门进行核对。抵押质押合同履行期间,经办单位要定期按押品的不同类型进行现场检查和价值评估,并填写抵(质)押物状况核查表。对押品现场检查每季至少一次,价值评估每年至少一次。根据抵押物性质不同,价值评估可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也可以由经办行自己承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担保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6.4.1对抵押物的检查,要把握以下重点内容:

(1)权属。抵押物权属是否改变,是否存在未经我行同意出租、转让、出售、征用、重复抵押等;

(2)状态。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状态、结构是否改变,有无毁损,是否改变用途,抵押人是否进行了正常的维

护;交通运输工具是否办理年检,抵押人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正常维护;其他抵押财产应根据其特征进行检查;

(3)价值。要根据市场行情,分析判断抵押物市场价值的变化,评估抵押担保的充足性;

(4)变现能力。根据当地市场供需情况,分析抵押物变现的可能性及未来趋势;

(5)保险。抵押物保险到期后是否及时续保,是否发生理赔事项,有无赔偿,我行是否受偿。

6.4.2对质物的检查,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银行存款、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协议储蓄等,重点了解质物的利率、汇率、收益率的变化,评价质物现值与担保的有效性、充足性;

(2)其他质物应检查有无影响其价值的政策性因素、评估其变现价值和能力,评价担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

6.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据抵押或质押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抵押人或出质人违约的,要追究抵押人或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对于抵押人或出质人不按我行要求办理业务的,可进一步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终止贷款合同、处置抵(质)押物等措施。

(1)抵押人出售(转让)抵押物的,除非买方(受让人)同意继续以抵押物设定抵押,否则要求抵押人将其出售(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抵押贷款或向第三方提存,如不足以清偿,则要求其另行提供相应担保。

(2)抵押人出租(托管)抵押物的,应征得我行同意,

并书面告知承租人(受托人),继续落实抵押担保责任,(3)抵押人对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行为的,应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等价的抵押物。

(4)因各种原因导致抵押物、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将危及我行权利的,应要求抵押人、出质人追加相应的担保。

(5)抵押物保险到期后,抵押人未能续保的,应督促其继续投保并办理有关手续。

(6)抵押人、出质人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质物,危及我行权利的,应要求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提前偿还抵押贷款。

6.6经办单位应根据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更新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数据,按季撰写抵押物、质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抵押物、质物现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今后拟采取的措施与工作建议。

7.担保的变更管理

7.1担保的变更是指在担保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因各种原因变更抵(质)押物的权属、抵(质)押物标的以及担保方式的行为。

7.2担保变更,应先征得我行同意,担保人应向我行提出担保变更申请,申请由经办单位受理。经办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要求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材料。

7.2.1经办单位收到抵押人、出质人变更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抵押物或质物权属变更的,要审查导致抵(质)押权属变更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出具的

承诺函是否合法有效;抵押物或质押物标的变更的,应对新的抵押物或质物按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7.2.2变更保证合同的,保证担保有效期间,经办行应当就下列事项事先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1)经办行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

(2)经办行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项下币种、金额、利率等内容,加重或将要加重借款人的债务的;

(3)经办行与借款人协议重组贷款的;

(4)经办行许可借款人转让债务的。

经办行应当将保证人同意上述第(1)、(2)、(4)项的书面文件作为保证合同的必要附件;在取得保证人同意上述第(3)项的书面文件后与保证人签订新的保证合同。

7.2.2.1保证担保有效期间,经办行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证人。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2.2.2保证担保有效期间,经办行依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的,或依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保证人。

7.3担保变更业务,应按原贷款审批程序经审批后办理。

8.担保权的实现和抵押物质押物的处分

8.1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质)押权消灭后,经办单位应将保管的抵(质)押财产凭证、财产保险单、质物及其有效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抵押人、出质人,并出具同意注销抵(质)押登记的书面证

明。

8.2担保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及时发起预警程序。

(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偿还我行贷款本息,本金逾期2天,欠息5天;

(2)借款人或抵(质)押人死亡、失踪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借款人或抵(质)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予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质)押人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质)押物的;

(4)抵(质)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5)担保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8.3处分抵押物、质物可采取以下方式:

(1)拍卖。即与抵押人、出质人协商,将抵押物质押物交有关产权交易机构或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价出售,我行从出售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变卖。即与抵押人、出质人协商,通过公告或抵押质押双方主动寻找买方,将抵押物质押物转让给第三方,我行从转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兑现质物。对于以存单、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质押的,当借款人未依法履行合同或主动提出申请时,经办行可直接将质物兑现以实现质权。

(4)以资抵债。按照《ⅩⅩ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办理抵债手续,及时处置变现;

银行人贷款营销的先进经验总结

银行个人贷款营销的先进经验总结 一直以来,我行秉承了总省分行、营业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高度重视个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个人信贷业务,在强化风险控制、严格内控制度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深入探索和创新各类个贷产品的营销策略,取得了较好成绩,支行个人客户科连续两年被营业部评选为营销先进集体,截止ⅩⅩ年6月末,ⅩⅩ年我行共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2479万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2813万元。现就我行在开展个人信贷业务方面的一些日常工作情况和体会介绍如下: 一、领导重视、上下齐心 人心齐、泰山移。个人信贷产品的营销和个贷业务的发展要取得实效,离不开一个同心协力的合作团队。在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行首先是建立了一支思想统一、纪律严明、团结向上的业务合作团队。这支团队不仅包括了支行个人信贷业务专职科室和人员还涵盖了各类业务支援部门。为此支行领导班子多次在支行各类业务会议上要求各部门都要将个贷业务发展作为支行重点业务对待、树立精品业务观,并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协调各网点、科室、部门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亲力亲为统一各部门对个贷业务发展的思想认识,及时排除业务发展中的各类困难,为个贷业务得以顺利发展畅通道路。 二、重视业务培训,强化网点渠道营销作用 自营业部ⅩⅩ年始全力打造网点信贷业务营销渠道以来,我行十分重视对网点客户经理的管理和业务培训。由支行个人客户业务科牵

头,多次集中的对网点客户经理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按月对辖内各网点营销情况进行通报,全方位调动网点对个贷业务产品营销的积极性,形成了支行到网点上下联动的良好业务营销氛围。 三、细分目标客户,分层次组合营销 在个人信贷业务营销中,我行实行了对客户的分层次管理营销,即“差异化”服务。将现有客户群按照对支行的贡献度、忠实度以及客户个人经济情况、融资需求种类分为了高端客户、潜在高端客户和一般客户。并按照客户的不同层次,有针对性的向其组合营销我行其他金融产品。如对高端客户(主要是贷款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贷款客户),我行将由专人全程协助其办理贷款业务,并在办理过程中向其营销我行个人理财金账户、个人网上银行、u盾,以及针对其所经营的企业营销我行投资银行顾问咨询业务以及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同时,贷后我行将对该类客户建立高端客户档案实施定期回访,对其后续融资需求进行跟踪,派发我行有关金融业务宣传资料。 四、各部门联动,组合交叉营销 按照总行“大个金”经营战略的指导思想,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整合营销和交叉营销,以实现个人信贷业务的联动发展。为此,我行在如何实现个人信贷业务客户信息、资源、服务的充分共享和真正整合方面做了不懈努力。 其一、支行、网点上下联动,分层次多渠道营销。在机构和人员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奖励办法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奖励办法(草稿) 个贷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而住房按揭又是个贷的主要产品,昨日中央台说,全国住房贷款的不良仅有0.18%,住房贷款还是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我们部门经过商量后,计划就个贷营销工作设立如下奖项: (一)、对分行个贷工作综合成绩的奖励(年底评定) 方案一:根据各分行个人信贷业务增量、不良贷款控制、个贷中心建 三项成绩的评定标准为: 个人信贷业务增量:根据2005年12月31日个人信贷余额较2005年4月30日个人信贷余额之差,与当年该分行的个人信贷业务指标完成率进行综合评分。 不良贷款控制:2005年12月31日个人信贷不良贷款余额较2005年4月30日个人信贷不良贷款余额的下降比率。 个贷中心建设:到2005年12月止,按照总行个贷中心建设要求,对机构建设、岗位设置、人员到位等工作的进度情况。 其中,在评比期内,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占个人贷款增长比例低于全行平均水平的分行不参加十佳分行的评选;至2005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不良率高于全行个人贷款平均不良率的分行不参加十佳分行的评选。

方案二:根据各分行个人信贷业务增量、不良贷款控制、个贷中心建 三项成绩的评选标准参照方案一。 (二)、对按揭贷款项目营销的奖励(年底评定) 评选浦发银行信得过的十佳开发商、十佳房产中介公司举行授牌仪式(结合房地产金融的研讨暨联谊活动);并对获得十佳的营销推荐分行(或支行、个人)办法杰出营销推荐奖。 十佳开发商、十佳房产中介公司的评选以分行推荐、总行综合评定的形式进行。总行对各分行推荐的开发商、中介公司,根据其综合资质、与我行合作业务量进行评分排名,前十位的开发商、中介公司分别入选十佳开发商、十佳房产中介公司。十佳开发商、十佳房产中介公司的营销推荐分行(或支行、个人)同时获得杰出营销推荐奖。 其中,合作业务量的计算标准为: 1、合作业务量是指开发商、中介公司推荐并于2005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审核通过并发放的按揭贷款累计发生额。 2、对于在我行有公司贷款(或项目贷款)的开发商,其参加评选的合作业务量按实际业务量的50%计算。 (三)、对于按揭贷款优秀营销个人及优秀合作个人的奖励(每月评定奖励)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范本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章) 公证单位: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研究共5页文档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研究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的有利因素 政策支持。我国连续十年将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锁定在农业发展上,充分显示了中央对“三农发展”的决心,也从宏观层面上对农业发展提供了最大的动力支持。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及贷款投向也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即要求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并要求商业银行从信贷资源配置上给予涉农信贷强力支持。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三农”发展的提速,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在向现代化、产业化、科学化发展的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进而引发了旺盛的农户个人的消费、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直指“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村发展活力”,将城乡一体化作为加快“三农”发展的根本路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农户成为重点支持对象,更是为农村个人信贷金融服务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商机。收益较高。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和规范、农业发展和农民信用意识及收入提高,涉农贷款已逐步摆脱政策性贷款的“特色”。近年来,一些银行已在部分地区进行个人支农类贷款的试点,尽管推进程度不同,但个人支农贷款收益并不低于、甚至高于其它类个人贷款。数据显示,2012年某银行个人支农贷款的收益率达8%,经济资本回报率达到40%~

50%左右。可以看出,个人支农类贷款具有良好的收益性,加之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完全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监管要求逐渐明确。随着我国“三农”发展及农村金融建设的不断推进,央行、银监会对个人支农类贷款发展的监管要求更加细化、明确,陆续出台了《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及各项涉农贷款经营管理和统计要求,为涉农贷款的商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的制约因素管理半径不能有效覆盖。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布局均是以城市为核心,县域营业网点设置非常少,近年虽将金融服务触角逐步扩展到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县、镇,但县域营业机构的占比仍不足,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没有营业机构且农户居住地域又很分散,或营业机构较少、离农户太远等,这些管理半径不能有效覆盖的问题,是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支农类贷款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个人支农类信贷产品设计较难。商业银行传统个人信贷产品设计是以“客户信用+有效担保”为核心的,人民银行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城市居民也可提供足值、可上市交易的押品或提供信用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第三方保证人,这些都是信贷投放基本的风险缓释手段。但是,支农类信贷产品却不具备这些要素,大部分农户无法提供较详细的信用记录或报告;农户居住用地大多是不能正常流转的集体用地、居住房屋价值较低,无法提供足值的押品,也无法提供有效担保。如何设计风险相对可控的个人支农类信贷产品是商业银行发展支农信贷服务急需解决的问题。风险管理要求相对较高。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建设日益规范完善,监管部门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必须纳入新资本监管体系内,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指标体系和标准。但是,个人支农信贷业务与

公司与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公司及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目录 并购贷款 1 金银仓R融资 2 应收账款融资 2 国保理 3 法人账户透支 4 动产质押融资 5 订单融资 6 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7 仓单融资8 保单融资10 固定资产贷款10 流动资金贷款11 房地产开发贷款12 个人住房贷款13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14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6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18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19 ‘房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20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21 ‘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业务22 合力贷23 等额递增还款服务23

宽限期还款方式23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24 个人汽车贷款25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27 国家助学贷款29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 个人助业贷款32 并购贷款 产品简介: 并购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并购方或因其并购交易而设立的“子公司”(SPV)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特色与优势: 1、并购贷款是目前唯一可用于支持股本权益性融资的信贷类产品,该产品通过发放贷款的形式为企业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 2、贷款使用期限长,一般不超过5年。 3、贷款灵活性强,可根据客户具体的交易方案,在受让原有股东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承接债务和收购资产等多种并购交易模式下提供融资支持。 4、专业化运作:建设银行凭借丰富的国外网络资源,以及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并购团队,在为企业提供并购融资的同时,还可以为并购交易提供全方位的顾问服务,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充分识别各类风险、价格谈判、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提供有力支持。 5、整体性方案:建设银行在为企业设计并购融资方案过程中,将统筹企业并购交易和后续整合的融资需求,进而为企业并购后的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办理程序: 符合建设银行并购贷款业务标准的企业可向建行提出并购贷款融资需求,建设银行并购业务专业团队会根据企业的并购交易情况和企业在建设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提供并购贷款资金支持以及相关服务。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通用版合同模板

编号: DB-2021952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通用版合同模板 This contract will be effective after being signed by both parties.

[标签: titlecontent] 致:XX 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XX 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XX 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XX 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XX 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 若担保人未

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 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_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财金之窗 摘要: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是当前扩大我国国内需求与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备、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缺失以及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消费观念。 关键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umption credit operation is one of the main approaches to expanding domestic demand and accelerating economic growth.At present,consumption credit operation in commercial banks faces the following problems:imperfect individ-ual credit system,the imbalance among regions,lack-ing risk prevention and transfer mechanism and the product homogeneity are also obvious.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listed below:Improving the individual credit system,developing rural consumption credit op-eration,founding and perfecting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transfer mechanism,enhancing market skill of con-sumption credit operation of the commercial bank,ame-liorat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changing con-sumption notion. Key w ords:The Commercial bank;Consumption credit;Individual credit system 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汶川大地震等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遭受强烈的冲击。到2009年1月,由于次贷危机的持续影响,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的消费者购买力减弱,我国出口急剧下降17.5%,对外依赖型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贡献率过大,消费贡献率过低,消费需求一直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因此,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是扩大内需进而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解决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现状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主要用来购买劳务、房屋和各种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消费者能够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预支远期的消费能力,提升即期消费水平。 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商业银行的老牌业务,消费信贷在我国的业务开展时间却并不长。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消费信贷一词才第一次被我国居民所了解,但之后十余年间发展一直十分缓慢,且业务品种亦只停留在单纯的住房消费信贷上。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于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1998年夏季国内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我国内需严重不足,为摆脱经济发展的困境,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始蓬勃发展。同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由之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如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旅游度假贷款、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形式。在以后的几年里,消费信贷规模呈加速度增长,特别是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较2006年增长近4倍。但是,到2008年,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特别是我国房地业出现了较大的调整。以房贷占90%的个人信贷必然要受到影响。因此,2008年,各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作出新的调整。在2008年前10个月,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对整个银行业而是微增长,大多数商业银行是负增长,只有个别商业银行是正增长。2008年10月,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房贷余额29447亿元,比9月减少6.7亿元。而2007年10月环比增长了611亿元。 在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不断加深的形势下,为了抵制负面影响,刺激经济,我国及时加大了政策调整力度,在2008年底中央决定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就是其中之一。在此背景下,2009年1月份,我国银行业新增贷款创下了1.62万亿的高位。但是,这些新增贷款中,其中90%以上是政府项目和企业贷款,而个人贷款的比例过小。2009年,在面对全球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以扩大内需来保增长、促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扩大内需,仅依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还必须大力扩大消费,特别是要扩 □桂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71 2009年4月Special Zone Economy特区经济

中国银行主要信贷产品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付; 5.承付到期日对外付款。 信用证保兑

产品说明 信用证保兑是指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产品功能 为出口商承担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使之在相符交单的条件下提前获得付款,分为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降低风险加快资金周转。信用证保兑可以使出口商防范开证行银行风险以及开证行所在国家的国家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2.双重保证。出口商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我行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出口商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3.回款保障。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合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经审核同意,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付款承诺。 相关费用 保兑金额的2‰,最低500元,按季收取。可按国家、银行风险程度上浮。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除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来确认偿付; 2.尽管开证行资信状况较好,但出口商希望在提交单据后获得无追索权的资金。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我行及/或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开证行是总行已核有授信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信贷业务(以下简称个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的各类信贷业务(不含银行卡透支业务)。个贷业务按照贷款用途可分为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和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 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消费为目的的生活开支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消费类业务。消费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自用车贷款以及仅含有消费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满足其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简称经营类业务。经营类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含有生产经营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业务等。 第三条个贷业务的基本流程:业务申请与受理、调查、审

查、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其中,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环节必须部门分离或岗位分离。 第四条个贷业务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评级、授信可与贷款申请一并调查审查审批。除低信用风险个贷业务外,个贷业务原则上实行分散受理调查、集中审查审批和用信管理。条件成熟的可实行集中调查、集中贷后管理。 第五条个贷业务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在办理个贷业务时,与借款人有关联关系的农业银行员工应主动申请回避。关联方的界定范围、关联交易审查审批程序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客户准入 第六条申请消费类业务,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四)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五)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六)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 (七)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向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处购买____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____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报告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目前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三种模式:非政府组织模式、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正规金融机构模式[1]。小额信贷商业化是非正式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经营小额信贷方面有着许多优势,但目前在该市场的份额还非常小。主要问题在于利率管制、交易成本高、贷款偿还率低等方面;面向城镇的小额工商业贷款以往都不为商业银行经营的重点。大量而明显的贷款要求因担保或抵押缺失以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引起的设租行为而得不到满足。小额贷款的潜在客户群体占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抱着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小额款,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要发展要解决包括上述在内的二个问题:内部管理制约和外部监管制约。 【关键词】:小额贷款交易成本还贷风险 引言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之一,也是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本的相对短缺和体制等问题,过去很多年,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客户定位在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或地方集体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政策的放松、金融业的激烈的竞争使情况发生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负债、资产、中间业务等方面都引进或进行了不少创新。贷款业务的利率、客户、方式等都发生了许多改进。近年新兴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为银行创造了不少收入。笔者认为小额贷款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得盈利增长点。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 一、小额贷款及其特征 这里首先提出一个相似的词小额信贷,这是近年来在众多讨论农村金融的文献中出现比较高的。本文选用小额贷款一词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绝大部的文献出现的小额信贷一词都含用扶贫的含义,关于小额信贷的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陈述,而本文将要讨论的小额贷款是一种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行为。 小额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定义为以城镇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私营企业为主要对象、以质押、抵押贷款为主要方式、以流动资金为主要用途、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下(中等以下城市>的贷款[2]。在他们后文又提到“因地、因需求、因条件有区别地确定小额贷款的限额,分别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商品交易活跃、繁荣的地区,确定小额贷款的单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 在这里本文暂可以引用这种定义,考虑到金用途不同,本文将为人们了解的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排除在讨论范围外而将助学贷款算在其中<前两者都是消费性的,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助学贷款应算生产性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象,以农户、城镇低收入者、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为主。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城乡低收入阶层,这些人很难从正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编号:FS-DY-20583 个人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

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

银行信贷工作思路

银行信贷工作思路 银行信贷工作思路新一为加强我社信贷管理,提高信贷工作质量,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做到职责分明,有序地开展信贷工作,促进我社信贷工作规范、稳健地发展,全面地完成信贷工作任务目标,现对公司业务部银行信贷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在新的一里,从“以内控防范优先,加强制度落实”的角度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着重抓好一线信贷人员的培训,银行工作计划在一季度以金融法规、各项制度、经营理念和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程序及要求等内容为重点进行普及培训,在较短时间内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品质优良、业务素质高、能适应改革步伐的员工队伍。定期组织学习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对贷款五级分类等新业务进行专项培训。 二是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在确保新增贷款质量上,一是加强对各社及信贷员贷款权限的管理,严禁各社及信贷人员发放超权限贷款。二是加大对跨区贷款、人

情贷款、垒大户贷款等违章贷款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三是认真开展贷前调查,准确预测贷户收益,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四是严格执行大额贷款管理制度。五是严把贷款审批关,严格审查贷款投向是否合法、期限是否合理、利率是否正确、一责任人是否明确、抵押物是否真实、合法,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实力、贷款档案是否齐全等,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信贷资产质量逐提高。六是全面进行信贷档案统一模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行专柜归档、专人保管,并建立调用登记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人员调离或换片,贷款档案应办理移交手续,由交出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同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促进全辖信用社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三是加大金融新产品的营销力度 近来,我社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贷款品种不断增加,信贷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在贷款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的确定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省联社于XX月日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分期还款暂行办法》。为满足贷款客户的不同需求,缓解集中还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公司业务部将于在信贷管理中引入贷款分期还款,以完善信贷服务功能的需要,杜绝部分客户对信贷资金长期占用,风险持续积累、暴露滞后,加大信贷风险的后果。

银行个人贷款实习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4412997628.html,)/实习报告 银行个人贷款实习报告 这个暑假,我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进行阶段实习。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是一个以房产贷款、个人贷款办理为特色的一个支行,存款规模达17个亿,各项贷款达14个亿,主要办理各项人民币、外币的存、贷、汇款业务,同时办理各种代理保险业务等。该支行在银行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各项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的创新,连续3年盈利居全市首位。 选择银行的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银行是各行各业资金的交汇点,加上体制的关系,人们更愿意把商业银行看作是一个“国家机构”,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应该是作为一个法人主体、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对于银行的盈利的讨论很大程度上和银行的存款额相挂钩,某些地区用存款额的多少来考察银行经营的成功性,而至关重要的信贷盈利却被丢在一边,产生了大量的坏帐。 入世之后,中国的金融行业必将接受来自世界金融业的强烈冲击,如果四大国有银行和各地区商业银行继续采用原先的政策,将使中国银行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央在看到这一情况

后,国务院决定对四大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制,今年7月15号,中国工商银行宣布,在国务院决定对工商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后的70天时间里,工商银行已较好地完成了财务重组的各项任务。财务重组完成后,工商银行的财务和资产质量指针已经达到了健康银行的标准。截至6月底,工商银行资本总额达到2806亿元,充足率为9.12%,其中核心资本达到2525亿元,充足率为8.07%;境内外机构不良资产率降至2.72%,不良贷款率降至4.58%,分别较年初下降11.51个百分点和14.42个百分点;按拨备余额与应计拨备算,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00%。这也就意味着,工行将告别以存款额为业绩的历史,更加大信贷等盈利性业务在工行的营业范围和营业比重。 我的目的就是用会计知识了解和分析除了存款外,其它盈利性业务在工行的经营情况,并在此过程中,提高自己会计实践能力。很有幸,在工行能够进入信贷部,因为信贷部作为盈利性业务的代表,基本上就是整个盈利性业务的一个全面反映。能使我能够比较全面了解赢利性业务。 银行信贷以新颁布实施的《贷款通则》为准则。以银行存款收入作为银行融资的主要途径,在银行存款保证的基础上,利用种种业务把存款资金进行再投资,实现银行的利润增长,把营业利润作为银行资金增长的重要手段。以国家基准利率为基准,根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A:[ ]字[ ]行[ ]支行[ ]年[ ]号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式处理:

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doc

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 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 x银监分局: 根据你局《关于召开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部门经理联席会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至xx年8月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我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大部分是自建房贷款,其次是住房二手楼贷款,住房一手楼贷款很少。自截止xx年8月末我行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含商用房一手楼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住房二手楼贷款(含商用房二手楼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自建房贷款余额为x万元,比年初减少x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x。 年初至8月末个人贷款发放收回情况:年初至8月末全行只发放x笔个人住房贷款(住房二手楼贷款)共x万元。今年以来全行个人住房贷款共结清销户x户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住房二手楼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自建房贷款结清销户x户x万元。

二、我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情况 xx年8月末我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个百分点;住房二手楼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 个百分点;自建房贷款不良余额为x万元,不良占比为x%,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不良占比比年初下降x个百分点。 我行前8月新发生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共有x户x万元,其中住房一手楼贷款x户x万元,住房二手楼贷款x户x万元,自建房贷款x户x万元。 由此可见,我行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一手楼贷款虽然贷款余额占比小,但住房一手楼贷款不良余额较大,不良占比较高,风险较大。相较而言,我行自建房贷款不良占比较小,且比年初有所下降,而住房一手楼贷款和住房二手楼贷款的不良占比均比年初有所上升。 总体而言,我行xx年前8月在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比年初下降x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累计收回x万元以及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只有x万元的情况下,不良占比比年初上升x 个百分点。从贷款品种来看,全行现有三类个人住房贷款品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3篇(2020版)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3篇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第 借款人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住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269796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流动资金。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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