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四)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五)风险准备金补亏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二)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

(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四)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第十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将当期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净资产。

净资产应当分别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

第十三条净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向企业和职工个人收取的缴费,按照收到的金额增加净资产。

(二)向受益人支付的待遇,按照应付的金额减少净资产。

(三)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金额,增加净资产。

(四)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金额,减少净资产。

第三章列报

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

第十六条资产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货币资金;

(二)应收证券清算款;

(三)应收利息;

(四)买入返售证券;

(五)其他应收款;

(六)债券投资;

(七)基金投资;

(八)股票投资;

(九)其他投资;

(十)其他资产。

第十七条负债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应付证券清算款;

(二)应付受益人待遇;

(三)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四)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五)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六)应交税金;

(七)卖出回购证券款;

(八)应付利息;

(九)应付佣金;

(十)其他应付款。

第十八条净资产类项目列示企业年金基金净值。

第十九条净资产变动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一)期初净资产。

(二)本期净资产增加数,包括本期收入、收取企业缴费、收取职工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转入。

(三)本期净资产减少数,包括本期费用、支付受益人待遇、个人账户转出。

(四)期末净资产。

第二十条附注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一)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二)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三)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四)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录:

资产负债表

会年金01 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资产行次年初

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资产:负债:

货币资金应付证券清算款应收证券清

算款

应付受益人待遇应收利息应付受托人管理费买入返售证

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其他应收款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债券投资应交税金

基金投资卖出回购证券款

股票投资应付利息

其他投资应付佣金

其他资产其他应付款

负债合计

净资产:

企业年金基金净值

资产总计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净资产变动表

会年金02 表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一、期初净资产

二、本期净资产增加数

(一)本期收入

1.存款利息收入

2.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投资处置收益

5.其他收入

(二)收取企业缴费(三)收取职工个人缴费(四)个人账户转入三、本期净资产减少数(一)本期费用

1.交易费用

2.受托人管理费

3.托管人管理费

4.投资管理人管理费5.卖出回购证券支出6.其他费用

(二)支付受益人待遇(三)个人账户转出四、期末净资产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年金基金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发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随堂练习答案

1.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投资比例是(C)。 A.10%以下 B.20%以下 C.20%~50% D.50%以上 2.被投资单位存在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增加了800万元;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0%。(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则其资本公积增加了(A )万元。 A.160 B.150 C.16 D.80 3.在(A)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A.权益法 B.成本法 C.移动加权平均法 D.加权平均法 4.当交易没有跨准则,也没有跨报表,那么个别报表(B),跟合并报表无关。 A.重新计量 B.不重新计量 C.无关 D.以上选项都不正确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予以确定的基础是(B )。 A.参与 B.控制 C.建议 D.影响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 A、营业外收入 B、营业外支出 C、商誉 D、投资收益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 [正确] 2、为进一步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财政部借鉴修订后的有关国际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2号准则修订工作。 A、2005 B、2

C、2007 D、2008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3、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 A、合营企业 B、联营企业 C、子公司 D、母公司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4、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应收项目,()。 A、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C、不确定 D、以上选项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正确] 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A、投资收益 B、留存收益 C、营业外收入 D、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6、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 (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A、拥有权力 B、不拥有权力 C、无法判断是否拥有权力 D、以上选项都不对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正确] 7、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14))自()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A、2014年 B、2013年 C、2012年 D、2015年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对待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

2019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2019年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 2020年03月

02 SUPPLEMENTARY PENSION 基金管理 1.2019年全国企业年金基本情况一览表 1.总体情况  建立企业(个)95,963 参加职工(万人)2,547.94 积累基金(亿元)17,985.33 2.建立计划情况 建立计划数(个)1,673单一计划1,599 法人受托1,471 理事会128集合计划57 其他计划17 3.投资管理情况 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亿元) 17,689.96 建立组合数(个)4,327 当年投资收益(亿元)1,258.23 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8.30 4.待遇领取情况 当年领取人数(万人) 180.46一次性领取 14.49 分期领取 165.97 当年领取金额(亿元) 492.39 一次性领取 103.89 分期领取 388.50 注:1.其他计划是指过渡计划。 2.投资管理情况包括投资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及受托人管理的计划直投组合。 3.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的样本为投资运作满当年的投资组合,计算方法为样本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上年 末和当年4个季度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各组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4.分期领取人数指统计期间符合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并实行分期领取的人数,期间内同一人多次领取的只计为1 人,不重复计算。

2.2019 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情况表 注:1.样本为投资运作满全年的投资组合,不含计划直投组合。 2.计划类型中其他计划是指过渡计划。 3.组合类型按是否含权益类投资标的分为固定收益类和含权益类,以期初合同或备忘录为准,明确约定不能投资权 益类的组合为固定收益类;没有明确约定或期间发生类别变动的,都为含权益类。 4.收益率计算方法为符合条件样本组合收益率的规模加权,以上年末和当年4个季度末平均资产规模为权重;组合 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合计项供参考使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练习题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7、下列关于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有()。 A、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按剩余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B、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C、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D、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正确答案】ABD 8、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有()。 A、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B、对于非累积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 C、子公司发行不可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的,在计算列报母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应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归属于除母公司之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不可累积分配股利,扣除金额应在“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中列示 D、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正确答案】ABCD 9、下列关于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说法中正确的有()。 A、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不需要考虑原母公司与原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B、原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购买原子公司时产生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计入留存收益 C、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原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最终控制方收购原子公司时形成的商誉,按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转入原母公司的商 誉 D、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处理中抵销原母公司与原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并调整相关资产、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正确答案】BCD

企业会计准则之企业年金基金

第十一章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节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一、企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采取自愿原则,国家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实行 完全积累制,采用个人账户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其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劳动法》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务院 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中将补充养老保险统 一称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仅是一种企业福利、激励制度,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对调动企业职 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和改善企业 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 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年金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和职工依照企业年金 计划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根据2004 年2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 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 行管理。 我国企业年金采用信托型管理模式,实行以信托关系为核心,以委托代理关系为补充的治理 结构。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企 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应当作 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企业年金基金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长期性、安全性、稳定性,以及追求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二是企业年金基金只能用于履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义务,不能支付给企业 自己的债权人,也不能返还给企业;三是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企业年金基金的 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企业年金基金;四是企业年金基金不属于委 托人等各管理当事人的清算财产;五是企业年金基金不得与各管理当事人自身债务相抵销。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各自的职责,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账户,对企业年金基金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新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 号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 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乔元芳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另外,2008年1月,IASB就行权条件及取消等问题修改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笔者认为,这些就是出台本解释上述规定的主要背景。本解释的发布加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的关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考虑的诸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不断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1. 本解释首次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改了“可行权条件”(Vesting

企业年金初级考试100道题

企业年金初级考试100道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公共养老保障制度通常因不同的社会部门而有所区别,最大的区别是在资金 来源上。我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自或主要来自。 A. 个人账户积累; B. 单位筹资; C. 政府财政拨款; D. 社会筹资。 2、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不需建立个人账户的是。 A. 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 B. 现收现付制与部分积累制; C. 完全积累制; D. 现收现付制。 3、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的模式是。 A. 现收现付制; B. 完全积累制; C. 个人账户制; D. 部分积累制。 4、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一般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雇主为雇员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和。 A.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B. 企业年金; C. 个人养老储蓄或保险; D. 商业养老保险。 5、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定位于为退休者提供。 A. 基本生活保障; B. 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C.全部生活保障; D.没定位。 6、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最初的经办机构为。 A.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C. 商业保险公司; D. 财政部门。 7、企业年金属于。 A. 社会福利; B. 企业员工福利; C. 社会养老保险; D. 商业养老保险。 8、以下不属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的是。 A.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B. 企业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C. 企业和职工都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D.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9、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企业年金计划。 A. 具有绝对公平性; B. 具有激励机制; C. 具有基本普惠性; D. 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10、“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的时间是。 A. 1991年; B. 1995年; C. 2000年; D. 2004年。 11、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A. 退回企业,重新分配 B. 变更受益人,帐户继续保留 C. 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四)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节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一、企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采取自愿原则,国家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实行完全积存制,采纳个人账户治理和市场化运作,其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劳动法》规定,国家鼓舞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中将补充养老保险统一称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仅是一种企业福利、激励制度,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对调动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和改善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推动金融市场进展、促进社会和谐进展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依照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打算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此能够看出,企业

年金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和职工依照企业年金打算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依照2004年2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治理委员会联合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试行方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存,采纳个人账户方式进行治理。 我国企业年金采纳信托型治理模式,实行以信托关系为核心,以托付代理关系为补充的治理结构。企业和职工作为托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托付给受托人治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独立于托付人、受托人、账户治理人、托管人、投资治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治理的其他财产,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企业年金基金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长期性、安全性、稳定性,以及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二是企业年金基金只能用于履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义务,不能支付给企业自己的债权人,也不能返还给企业;三是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6-10-20 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的固有资产及其他资产,应当存入企业年金基金专户,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 (一)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负责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受托人是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 (三)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账户管理人根据账户管理合同负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情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账户查询和报告活动等。 (四)托管人,是指受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 (五)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根据投资管理合同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结果等。 (六)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信用评估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财会[2008]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落实会计准则趋同与 等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一、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运用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答: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 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

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 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 答:(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 数股权交易,之前已经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未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10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比较与分析 一、企业年金准则主要内容 (一)历史沿革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陆续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4号令)。根据这些法规的规定,企业年金采取设立基金并托管的方式运行,上述法规将企业年金界定为惟一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且均为设定提存计划。 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在尽力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下。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一一企业年金基金》(下称新准则)。 (二)主要内容 新准则由总则、确认和计量。列报共三章及附录组成。 1.在“总则”部分,包括制定企业年金准则的目标。依据,概念等。 (1)企业年金准则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 (2)制定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概念: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2.在“确认和计量”部分,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条件。

(1)资产。 ①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②投资的计量: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而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③投资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负债。 企业年金基金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3)收入。 ①企业年金基金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②收入的计量。 A.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B.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C.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D.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E.风险准备金补亏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4)费用。 ①企业年金基金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 ②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a。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B.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 C.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有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缴费及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入账。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负债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一)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资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投资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四)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了的价款与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1-6号 2015年考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1-6号》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正确答案:ACADC/CCDAC/CABAB 1.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 A.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B.保留部分金融资产 C.保留全部金融资产 D.确认金融负债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 )处理。 A.营业外收入 B.投资收益 C.资本公积 D.其他业务收入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 A.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B.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C.实收资本 D.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实施的日期是()。 A.2012年1月5日 B.2012年11月5日 C.2012年12月5日 D.2013年1月1日 A B C D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核算指引(试行)

附件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核算指引 (试行) 1.总则 1.1.为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受 托户”)资金的管理,实现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户的规范核算,切实维护企业年金委托人的权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户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引。 1.2.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户的核算。 1.3.本办法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4.本办法中的企业年金基金采用借贷记账法。 1.5.本办法中的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 币。 1.6.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对外提 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表等。 2.受托户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2.1.资产类 1002银行存款 1204应收利息 2.2.负债类 2207应付托管费 2210应付受托费 2211应付账管费 2221应交税金 224101其他应付款-待投资未确认 224102其他应付款-待投资已确认 224103其他应付款-溢缴款 224104其他应付款-支付与转出 224105其他应付款-历史结转 2.3.权益类 4001实收基金 4103本期利润 4104未分配利润 2.4.损益类 6011存款利息收入 6404托管费 6405受托费 6605其他费用

3.建账 3.1.受托人、托管人在完成受托户开立后,应对受托户的资 产情况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受托户直投养老金产品的资 产不体现在此受托户核算账目上。 3.2. 受托人、托管人应分别为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户建 立独立的核算账套。 4.受托户会计处理及核算流程 4.1.托管人每个工作日的10:00前向受托人提供上一工作日 0:00至当天0:00的受托户流水。 4.2.受托户资金流入 4.2.1.年金缴费及转入 企业年金缴费是指委托人和计划成员按照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的规定,向受托户缴纳年金基金的操作。 企业年金转入是指企业年金基金从一个企业年金受托户向另一个企业年金受托户转入的过程。 4.2.1.1.当受托户进入一笔年金缴费款项、转入款项 或者暂时无法判断来源的款项时,在资金进入受托户当 日,受托人、托管人应根据受托户流水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待投资未确认”; 4.2.1.2.当受托人发送收账指令给托管人,应缴款金 额等于实际到账金额时,受托人、托管人应根据指令和 受托户流水借记“其他应付款-待投资未确认”,贷记“其

(整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汇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5)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8)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12)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 财会[2007]14号 颁布时间:2007-11-16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财政部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一、企业在编制年报时,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金额是否要进一步复核?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如何调整? 答:企业在编制首份年报时,应当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附注中以列表形式披露年初所有者权益的调节过程以及作出修正的项目、影响金额及其原因。 原同时按照国内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B股、H股等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的,以追溯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相关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如何进行处理? 答: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子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原则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三、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融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企业(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建造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答:(一)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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