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改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财政部于1998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投资准则的颁布对于促进企业在规范化中发展壮大,提高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有效程度,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投资,是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它在投资准则中有两种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通常投资单位对另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个逐步介入的过程,可能最初在被投资单位只拥有相对较少比例的股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确认也仅公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此后投资单位可能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而逐步提高其在被投资单位享有表决权的资本比例,从而开始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是共同控制或是直接控制,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使得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被投资企业所有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当我们在解读《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指南时,对其中有关成本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不示禁产生了疑惑,下面是《投资准则》指南中所列举的业务处理方法。

例: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从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的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的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

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0000

(3)1997年再次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9000

贷:银行存款1809000

(4)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投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4500000+300000-40000)×35%=2291000-1540000=751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51000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751000

假设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1000元,1997年应摊销3755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37550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东投资差额)37550

(5)计算1997年投资收益

1997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0×35%=13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135000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35000

上述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似乎是相当的清晰、完整,但是仔细地进行推敲,不免就会发现整个会计处理实际上不甚妥当,因为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在上述会计处理后出现了虚增。分析如下:

1、根据投资准则,在权益法下若不考虑股权投资差额时,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等于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A企业所拥有的股权比例的乘积。

1997/12/31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应等于B企业的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扣除股权投资差额后的余额=522000+1809000-40000-751000+135000=1540000+135000=1675000…………………①

1997/12/31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4500000+600000-400000=4700000

1997/12/31A企业在B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为=4700000×35%=1645000…………②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发现①式和②式的值并不相等,出现了3000元差额(1675000-1645000),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权益法核算下

的长期股投资的投资成本和损益调整之和应该反映投资单位按比例在B企业实际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回过头仔细检查前面的会计处理,我们就会发现1997年1-6月份B企业所实现的300000元利润已在第(4)笔分录处理股权投资差额时,已考虑在其中,也就是说A企业所应享有10%的B企业上半年所实现的利润即30000元已包含在长期投资中。然而1997年末又再次将A企业10%股权所拥有的30000元的投资收益通过“损益调整”再次计入长期投资。结果造成对上半年的30000的投资收益重复计入长期投资的账面,虚增了30000元的长期投资。

2、上述第(5)笔分录计算1997年的投资收益时对上半年的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进行了确认也值得商榷,因为1997年1-6月的A 企业的长期投资是按成本法核算的,其投资收益也需按成本法进行确认的,而第(5)笔分录实际上是对1-6月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在我国现行已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只有在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中涉及到追溯调整。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非会计政策的变更,更不是会计差错的更正。因为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指对相同的交易和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的,投资企业因为追加投资使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时的股权投资行为与成本法下的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进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实际上只

是企业为新的交易或事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并不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同时准则的指南中规定“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自改按权益法时,计算股权投资差额”,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股权投资差额不能采用追溯调整,因此对投资收益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而不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追溯调整,实际上是对同一经济业务中不同的会计科目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标准,这有违会计处理一致性的基础。

依笔者所见可以采用上述的会计处理进行修正:

由于我们已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将上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计入A企业的长期投资成本账户第(4)笔分录,因此年末我们只需确认下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中投资单位所拥有的权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300000×35%)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05000

这种方法十分简便,但是长期股权投资中10%股权拥有的上半年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利润却无法在企业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利润表中获得体现,因为将来即使收到来源于这部分收益的股利时只能冲减长

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有可能削弱对企业长期投资绩效的评价。那么是否可以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时,先对上半年10%股权所拥有的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再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呢?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30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30000

股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30000)-(4500000+300000-400000)×35%=2321000-1540000=781000(元)

结果我们发现由于投资收益的追溯调整实际上间接造成股权投资差额的追溯调整:

年初的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再次投资产生的差额[1809000-(4500000+300000-400000)×25%]=781000

但是根据现行的投资准则的规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在改按用权益法时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即对股权投资差额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上述做法不免与准则规定相抵触。同时若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也采用追溯调整,就需要对不同时点上产生的投资差额进行划分才能正确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当长期股权从初始投资差额和多次追加投资所产生的投资差额,又要涉及到

不同时点上的投资差额的摊销,同时成本法和权益法确认收益的时点往往也不一致),因此相较而言,投资单位A只确认其改按权益法后被投资单位B产生的利润中其所拥有的投资收益,可以说是现行的会计准则下最为适当的选择。

《四川会计》·陈硕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例题1:东方公司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 如果区分明细科目追溯调整分析如下: 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万,属于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份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份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100,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盈余公积1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不区分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分析如下: 对于应该享有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中,净损益影响部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异的地方,所以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要针对差异调整; 而对于其他权益变动100的调整,无论区分不区分明细都要全部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中间净利润影响部分=400全部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0 盈余公积40 对于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全部作为成本冲减,不存在差异;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后累计股利=300,成本法下冲回之前冲减的成本100,而权益法下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调整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0 盈余公积30 贷:长期股权投资300 综上所述调整分录后得到完整追溯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作者:谷小倩 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4期 一、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会考虑各种原因,可能追加投资,增加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导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合并企业处理,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也可能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成本法核算,其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由于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因此投资企业只有出售部分股权,致使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变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于此,新准则下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处理与此基本相同。原准则由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与新准则不同,所以未涉及持股比例上升的情况。本文通过举例来说明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1]华天中海公司2007年对明珠公司公司投资,占明珠公司注册资本的30%,对明珠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至2008年12月31日,华天中海公司对明珠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300万元,损益调整为100万元。2009年1月2日,华天中海公司将持有明珠公司的股份对外转让一半,收到210万元款项存人银行,并失去了重大影响力,为此,华天中海公司改按成本法核算。 根据以上实例,华天中海公司应作以下会计处理。 2009年1月2日出售15%股份时 借:银行存款2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明珠公司(成本)15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明珠公司(损益调整)500000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 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 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

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三)、调整原投资在两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原投资比例按新投资时点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新投资时点公允价值 2、原投资比例按原投资点时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原投资时点公允价值 3、权益变动=原投资比例按新投资时点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按原投资点时计算的公允价值

权益法和成本法互转各种情况下合并和母公司报表的处理201301

一.增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30%-60%)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要追溯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追溯调账时,资产负债表科目正常些,利润表的科目要换成“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按权益法的思路处理,由于无损益调整明细,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例题3·计算及会计处理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1500万元取得C 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C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因对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余公积。 2007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C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因此甲公司将对C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编制甲公司股权投资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1)2007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2)2007年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损益调整) 300 贷:投资收益300 (3)2008年1月1日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44)

成本法与权益法地转换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地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投资地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P88 例18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地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按追溯调整后确定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追加投资后地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因追溯调整而形成地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剩余股权投资差额地摊销年限内摊销;因追加投资新产生地股权投资差额,再按会计制度规定地年限摊销.即,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批分别计算,分别摊销.但追加投资形成地股权投资差额金额不大,可以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地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地股权投资差额一并结转. P88 例19 2000年1月5日,"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2000年1月5日B公司所

有者权益×35%,因此,应将原持股比例10%部分确认地"损益调整"明细账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地金额转入"投资成本"明细账. [例题7]:A企业于2001年4月1日以41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地现金股利10万元,支付地相关费用0.6万元)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地10%,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2001年5月1日收到现金股利10万元.2000年12月31日B公司净资产为4000万元,B公司2001年5月1日将无法支付地应付账款1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B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利润均衡发生),除上述事项外,B公司2001年地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动.2002年1月1日A 企业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司股票2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850万元(含支付地相关费用1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利润均衡发生),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2002年B公司接受现金捐赠增加资本公积10万元.2003年B公司发生亏损50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A企业对B公司无额外责任. 要求:编制A公司有关业务地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2001年4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00 应收股利10 贷:银行存款410

成本法与权益法相互转换综合例题

【例题1】(追加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再追加投资,又改为成本法)江海公司2006年~2010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 (1)2006年1月1日,江海公司以61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10万元,支付的相关费用0.6万元)购入A公司10%的股权(A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A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投资时有一项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账面价值200万元,公允价值3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江海公司对A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江海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 (2)2006年5月10日,江海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现金股利10万元。 (3)2006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410万元,A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100万元。 (4)2007年3月20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00万元。 (5)2007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910万元。 (6)2008年1月1日,江海公司又从A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A公司2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1 8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对A公司有重大影响,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8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 200万元。 (7)2008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1 010万元。 (8)2009年4月20日,A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00万元。 (9)2009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610万元。 (10)2010年1月1日,江海公司又从A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A公司3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3 50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60%,对A公司能够控制,改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江海公司与投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1)2006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 应收股利10 贷:银行存款610 (2)2006年5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0 贷:应收股利10 (3)成本法下不作处理 (4)借:应收股利20 贷:投资收益20 (5)成本法下不作处理 (6)2008年1月1日 ①购入20%股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 800 贷:银行存款 1 800 2008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 200万元,成本1 800万元﹥7 200×20%=1 440(万元),首次投资时投资成本600=6000*10%,既不形成商誉又不形成营业外收入,综合考虑不需调整。 ②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摘要】公司因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会引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文章对这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利用案例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报表调整进行探讨。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追溯调整;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能够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因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因素,从而引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问题,这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文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因追加投资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而将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A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简称A公司),2008年初以货币资金向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投资500万元,占甲公司股份的10%,投资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6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符),对甲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成本法核算。2009年12月31日,A公司又以1 000万元的价格从其他投资者手中购入甲公司11%的股份,当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5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符)。取得该部分股权后,A公司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对该项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A公司原取得投资日至新增投资日之间,甲公司盈利6 000万元,并分配现金股利600万元。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两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 1.根据追溯调整法,对原投资部分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调整有关账户 (1)原取得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原取得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本例中A公司初始投资成本为500万元,10%的股权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数为600万元(6 000×10%),差额为100万元,为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对甲公司投资(成本)1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下图所示: (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 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1)计算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与投资整体相关。假定再次投资交易日和原投资交易日不属于一个会计年度,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①若综合结果为正商誉,则无需对其进行会计处理; ②若两次交易分别为正商誉和负商誉,但综合结果为负商誉 ③若两次投资均为负商誉 (2)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 关键点:为使全部投资按再次投资交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则应将原投资持股比例部分调整到再次投资交易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持股比例)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的变动×原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原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2.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①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 ②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基本核算对照表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 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 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时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时的会计处理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如:10%(原持股比例)+15%(新增股份)=25% 即: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转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时: (1)原持股比例部分 贷: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 第二:原投资时点至新增投资时点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按10%的比例计算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分录同上;其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分录: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按15%的比例计算 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营业外收入,调整分录可能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可能要冲减原投资部分商誉后的差额) 或者:将原投资比例部分调整的留存收益冲回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与投资整体相关,也就是10%和15%两次

A 和 B 分别代表两个时点投资的差额。 2. 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如:60%(原持股比例)-20%(减资比例)=40% 第一: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实收价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终止出售部分) 借或贷:投资收益 (差额) 此时要注意:一是符合终止的条件;二是按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减值准备同时结转; 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分录为: 借:长期股资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变动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的调整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其余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其余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 注意:第①和第②要分别处理,不能合并一起综合考虑 二、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如:40%(原持投比例)+20%(新增股权比例)=60% 处理原则: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处理,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 此时,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将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权益法、成本法8种转换的会计案例分析汇总

金融资产、权益法、成本法8种转换的会计案例分析汇总首先,要搞清楚这些概念,此处所说的金融资产特指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不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此处所说的金融资产股权比例一般小于20%;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般20%-50%,成本法一般50%以上 其次,三类资产的转换分为如下8种情况: 1、金融资产转权益法 2、金融资产转成本法(同一) 3、金融资产转成本法(非同一) 4、权益法转成本法(同一) 5、权益法转成本法(非同一) 6、权益法转金融资产 7、成本法转权益法 8、成本法转金融资产 接下来,一个一个详解准则规定和案例分析. 1、金融资产转权益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十四条: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例题:2015年1月1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万股,每股1

元,占股10%;2015年1月31日,公允价值变为1.2元/股;2015年2月5日,公允价值1.5元/股,再次购入2000万股,耗资3000万元,此后共占股30%,构成重大影响,此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0万元. 2015年1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川哥点评:如果有交易费用,要记入借方投资收益. 2015年1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川哥点评:每月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2015年2月5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5000000(1.5*1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投资收益;;;;;;;;;;;;;;;;3000000 川哥点评:根据准则,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1.5元/股*1000万股=1500万,但是账面只记载了1200万,另外300万还没到月底没来得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此直接记入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0000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具体情形包括: (一)企业由于减少投资而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二)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依法律程序进行清理整顿。 (三)原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的资金转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于各种原因而使被投资单位处于严格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下经营,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在具体实务中,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根据公司章程、合同或协议约定、被投资单位所在国家有关外汇政策等进行判断。 企业不得随意将其仍持有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但已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或将尚未满足股权转让条件(即未满足股权转让收益确认条件)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

收益。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四)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从而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并进行追溯调整。 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有差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例3]A、B两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A公司于2007年2月取得B公司20%的股权,成本为1000万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取得投资后A公司向B公司派出董事1名。2007年A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0万元。在此期间,B 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2008年3月,A公司以3000万的价格再购入B公司50%的股份,并能够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 (1)2008年3月,对已确认的投资收益100万元进行追溯调整(假定A公司10%提取盈余公积)(权益法变为成本法) 借: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 (2)再投资成本的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3000

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中的质疑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改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财政部于1998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投资准则的颁布对于促进企业在规范化中发展壮大,提高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有效程度,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投资,是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它在投资准则中有两种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通常投资单位对另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个逐步介入的过程,可能最初在被投资单位只拥有相对较少比例的股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确认也仅公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此后投资单位可能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而逐步提高其在被投资单位享有表决权的资本比例,从而开始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是共同控制或是直接控制,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使得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被投资企业所有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当我们在解读《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指南时,对其中有关成本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不示禁产生了疑惑,下面是《投资准则》指南中所列举的业务处理方法。

例: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从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的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的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 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0000 (3)1997年再次投资时

【会计知识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第四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例题】成本法转权益法 (2)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应确认投资收益=(480+320)-[(500+75)+100]+25=150(万元) 由于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经确认了120万元的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如下调整: ①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320 贷:长期股权投资270 投资收益50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损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45 贷:盈余公积3[50×(1-40%)×10%] 未分配利润27[50×(1-40%)×90%] 其他综合收益 15[25×(1-40%)] 【解释1】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损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20×7年至20×8年20×9年1月8日 个别 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30 贷:盈余公积2(50×40%×10%) 利润分配 18(50×40%×90%) 其他综合收益10(25×40%) 借:银行存款480 贷:长期股权投资360 (600×60%) 投资收益120 合并 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75 贷:盈余公积 5(50×100%×10%) 未分配利润45(50×100%×90%) 其他综合收益25(25×100%) 借:银行存款480 贷:长期股权投资405 [(600+75)×60%] 投资收益75

③转出与原股权投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25万元: 借:其他综合收益25 贷:盈余公积 2.5 未分配利润22.5 【例题?单选题】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20×6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8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20×6年1月1日至20×7年12月31日期间,乙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50万元(未分配现金股利),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20万元,除上述外,乙公司无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20×8年1月1日,甲公司转让所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取得转让款项700万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3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转让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转让乙公司70%股权在2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万元。 A.91 B.111 C.140 D.150 【答案】D 【解析】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00+300)-(600+50+20)×100%-(800-600)]+20=150(万元)。 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一)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1.若原股权投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考CPA的看过来】金融资产、权益法、成本法8种转换的会计案例分析汇总

考CPA 的看过来】金融资产、权益法、成本法8 种转换 的会计案例分析汇总 首先,要搞清楚这些概念,此处所说的金融资产特指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不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此处所说的金融资产股权比例一般小于20%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般20%-50% ,成本法一般50%以上。其次,三类资产的转换分为如下8 种情况: 1、金融资产转权益法 2、金融资产转成本法(同一)3 、金融资产转成本法(非同一)4 、权益法转成本法(同一)5 、权益法转成本法(非同一)6、权益法转金融资产7、成本法转权益法8 、成本法转金融资产接下来,一个一个详解准则规定和案例分析。 1、金融资产转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第十四条: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例题:2015 年1 月1 日,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 万股,每股 1元,占股10% ;2015 年1 月31 日,公允价值变为1.2 元/股;2015 年2 月5日,公允价值1.5 元/股,再次购入2000 万股,耗资3000 万元,此后共占股30% ,构成重大影响,此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0 万元。 2015 年1月1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10 000 000 小编点评:如果有交易费用,要记入借方投资收益。2015 年1 月31 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000 000 贷: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2 000 000 小编点评:每月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2015 年2 月5 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5 000 000 ( 1.5*1000 )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10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 000 000 投资收益 3 000 000 小编点评:根据准则,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5 元/股*1000 万股=1500 万,但是账面只记载了1200 万,另外300 万还没到月底没来得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此直接记入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000 小编点评:此时购入即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2 000 000 小编点评:对于这笔会计分录,大家应该是没 有意见的,这代表交易性金融资产被处置了,别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确认为投资收益,即便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他综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总结:

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 (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 逆流交易合并中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2)顺流交易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 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如下图所示: r①a调整 席投邂日披投资 方序费产价值乂原持股比例②1①V②调整-投资及韶存收益 (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 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

【经典例题1】(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7年至2009年对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丙公司20%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2007年3月1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 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丙公司一管理用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6000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其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丙公司所得税率为25%。 (2)2007年4月1日,丙公司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 (3)2007年5月10 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分派的2006年度现金股利。 (4)2007年11月1日,丙公司因合营企业资本公积增加而调整增加资本公积150万元。 (5)2007年度,丙公司接受投资后实现净利润(账面)800万元,1~2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00万元。 (6)2008年4月2日,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于2008年3月1日提出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120万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于当日对外公布。 (7)2008年,丙公司发生净亏损600万元。 (8)2008年12月31日,由于丙公司当年发生亏损,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900万元。 (9)2009年3月20日甲公司出售对丙公司的全部投资,收到出售价款1920万元,已存入银行。 要求:编制甲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解析:(1)2007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丙公司20%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2007年3月1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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