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目录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 1.人员构成2.运作方式 3.专利政策 4.工作成效二、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模式典型代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创办的帝国创新服务公司 1.人员构成 2.运作方式 3.工作成效典型代表:剑桥大学设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

1.组织架构

2.业务内容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4.投资孵化模式三、其他模式【编者按】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创新主体,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创新源泉作用。近年来,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系列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国内高校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探索构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实际需求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期内容聚焦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梳理和分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报告正文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即技术许可办公室。美国在《拜杜法案》的推动下,自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大学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现已成

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经营的标准模式。俄罗斯于2003年引入高校OTL模式,目前俄罗斯大学等研究机构创办OTL已超过100个。OTL模式的主要特点:将专利营销放在工作首位。OTL模式强调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并把工作重心放在专利营销上,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工作人员均为技术经理。OTL模式下,工作人员必须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被称为“技术经理”。技术经理只管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谈判,在决定申请专利后,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交由校外专利律师事务所办理。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院系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允许发明人分享收入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披露发明,并配合随后的专利申请和许可工作;允许发明人所在院系分享收入,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1970年,斯坦福大学建立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促进学校科技成果产品化,包括技术成果评估和市场风险预测、技术许可、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该办公室由学校分管科研的副教务长直接管辖,向上对教务长以及学校校长负责。 1.人员构成

目前办公室共有人员52人,其中负责人1名,助理2人,授权专员18人,授权助理9人,产业合同办公室8人,其他行政及管理人员14人。 2.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以下6个工作环节:①发明人向OTL提交申请材料(发明和

技术披露表),OTL记录在案,并指定专人(Technology Manager)负责审查和了解其市场潜力。②在充分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由OTL独立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美国专利申请的实际费用高达上万美元,通常情况是先有企业愿意接受专利许可,学校才申请专利)。③制定授权策略并

征集可能对此感兴趣的公司。④对各企业进行筛选以保证专利许可效果,企业需具备使该项发明商业化所需的基本条件。⑤进行专利许可谈判,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为避免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学校规定发明人不能参加OTL与企业之间的专利许可谈判,谈判由技术经理全权代表学校。这是因为发明人往往集多重身份(教师、专利许可收入的分享者、公司顾问和公司董事)于一身。如果发明人与谈判企业之间存在关联,OTL要交研究院院长(Dean of Research)和发明人所在院院长复审;如果与发明人有关联的企业最终被确定为专利许可对象,则OTL还要起草备忘录,证明该企业是经过筛选的,并建议两院长予以批准。

⑥OTL对专利许可持续跟踪,确保许可收入及时收取并进行正确分配。 3.专利政策斯坦福大学的专利政策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性体现为学校在发明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上持毫不含糊的态度,即依据《拜杜法案》,联邦政府资

助的发明所有权归大学;企业和其他机构资助下的发明,依据拜杜法案精神,通常也归大学拥有。灵活性体现在以利益

共享为原则的专利许可收入分配制度,即先将专利申请费、OTL办公费从专利许可收入中予以扣除,即为专利许可净收入,再由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院、发明人所在系三方平分专利许可净收入。 4.工作成效自20世纪50年代初以后15年时间里,斯坦福大学获得的总收入不超过5000美元。1968年,斯坦福大学试点由学校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即申请专利,并把专利许可给企业界,当年创收5.5万美元。2013-2014年年报数据显示,该财年斯坦福大学共获得655项发明技术的许可收入,总计约1.1亿美元,其中40件发明带来的收益超过10万美元,40件发明中的6件发明带来的收益超过100万美元。对于斯坦福大学身处其中的硅谷和生物技术湾而言,OTL许可出的技术是一些高技术产业成长和壮大的源泉,OTL的技术转移与硅谷和生物技术湾的成长和发展是同步的。其中,著名例子之一是1981年,OTL 将斯坦福大学教授StanleyCohen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Hebert Boyer于1974年联合发明的“基因切割”

(gene-splicing)这一重大生物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并以非独占性许可方式将该技术许可给了众多企业,从而开启了全球生物技术产业。二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模式

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或称创新服务公司是部分国外高校实施

技术转移的重要模式之一。这类公司主要提供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协助高校技术与知识产权向产业转化。高校设立独

立的技术转移公司,可以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学校成果转化服务提供专业服务。典型代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创办的帝国创新服务公司1986年,英国帝国理工学院

成立帝国创新服务公司(Imperial Innovations),当时是学校的一个部门,后来独立成为学校所属的一家企业。帝国创新服务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与帝国理工学院建立了排他性的合作关系,通过将帝国理工学院的技术许可给其他公司或成立创业公司,对学校优质的技术进行发展、保护和商业化。2006年7月,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板块(AIM)上市,募集3亿英镑用于技术商业化前期投资。 1.人员构成帝国创新服务公司现有全职人员27人,其中主管1人,业务总监2人,高级授权专员5人,负责IP及技术转

移孵化工作11人,负责技术及行政工作8人。 2.运作

方式帝国创新服务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商业化和投资活动。技术商业化包括保护帝国理工学院及其伙伴的知识产权、协助技术发展并最终将技术许可给企业或者围绕该技术设

立新公司。投资行为专注于对治疗、诊断、医学技术、工程与材料,以及信息通讯、数据技术等领域早期公司的长期投资,且主要投资英国“金三角”区域的企业。在英国,由伦敦、剑桥和牛津形成的地区被称为“金三角”,这一区域汇集了一

大批世界级研究机构,包括帝国理工、伦敦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四个世界排名前十位的大学。 3.工作成效

帝国创新服务公司每年评估约400项由帝国理工学院师生提供的发明,完成30至40项许可案件,设立8个新公司及对60个新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同时,除了与帝国理工学院合作,帝国创新服务公司还为在伦敦与高校有关的NHS Trusts (NHS综合医院)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目前帝国理工学院在数据技术、物联网、生物医学与制药、新材料、清洁技术、能源、设计、基础设施系统、金融服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都与相关产业建立起了长期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2012年起,帝国创新服务公司与帝国理工学院合作建设帝国理工学院创新实验基地,成为初创企业社区的典范。基地每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80多场,约有3000多名学生参与各种项目与活动,集中支持80多个初创企业项目,同时特别为帝国理工学院的亮点科研成果和学生团队举办推介

路演活动,每年都能吸引400多家伦敦及全英国的高科技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其中70%的推介项目募集到600多万英镑概念验证启动资金。2014年还增设专门资助女性创业者的专项基金。截至2015年7月,帝国创新服务公司投资的企业达98家,市值约3.27亿英镑,其中最大的企业是位列英国富时250指数的切尔卡西亚制药公司(Circassia Pharmaceuticals)。2015年9月,路透社首次发布“世界最创新大学榜”,帝国理工学院位列第12位,在英国大学中排名最高,其次是剑桥大学第25名、牛津大学第40名。典

型代表:剑桥大学设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剑桥企业有限公司(Cambridge University Enterprise)是剑桥大学全资公司,代表剑桥大学负责专利申请和技术转移工作。剑桥大学在每个系、研究所、中心、实验室都设有联络员,联络员由系主任批准,专门负责本系科研人员与剑桥企业有限公司的联络。剑桥企业有限公司每年召开3次与所有院系联络员见面商谈的会议,剑桥大学分管研究的副校长亲自参加。1.组织架构目前剑桥企业有限公司拥有约40人专业团队,管理超过1000个科学技术项目,持有60个以上初创企业股权。在组织结构上,剑桥企业有限公司设有支持服务部、营销部、财务部、种子基金部、顾问服务部、自然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公司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剑桥大学任命,包括:4位学校代表(剑桥大学教授、剑桥大学分管研究的副校长)、3位学校外部代表(前政要、风险投资家),剑桥企业有限公司高管(不超过3位),剑桥大学财务部主任作为剑桥大学股东代表,是董事会的观察员,剑桥大学财产主管兼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设立投资委员会,成员有剑桥大学教授代表、美国风险投资公司Highland Capital Partners和欧洲风险投资公司Amadeus CapitalPartners。 2.业务内容剑桥企业有限公司设立了四个业务单元:技术转移服务、咨询服务、种子基金服务、基础服务。①技术转移。业务内容包括代表剑桥大学申请专利、项目评估、市场调研、寻

找商业伙伴、代表发明人与合作商家进行技术对接、协商谈判、撰写合同协议等。企业有限公司是剑桥大学所有知识产权专利的法定申请人,每年收到200多份商业计划申请,经过严格的程序对技术成果的市场价值进行研判,并在1个月内决定是否申请专利。每年公司的专利申请量约20件,占

申请量的1/10,旨在确保申请专利的高品质和专利成本的合理控制。②咨询服务。剑桥企业有限公司咨询部门工作人员与剑桥大学各个研究室、实验室以及教授保持着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各个领域技术进展,寻找潜在项目。咨询服务形式主要有:科学顾问委员会、企业开发产品咨询、利用各个院系的仪器设备、专家证人以及政策咨询等。剑桥和英国都积极鼓励科学家参与企业咨询。在英国,衡量大学教授的指标之一是影响力,而咨询是增加影响力的重要内容。

③种子基金。剑桥企业有限公司拥有一个独立的风险投资基金,即“剑桥企业种子基金”(TheCambridge Enterprise Seed Funds),为初创企业提供种子基金并扶持孵化。自1995年以来,获得种子基金投资的初创公司5年内的成活率达到97.4%,大大超过44.6%的英国平均水平。剑桥企业种子基金由剑桥大学而非政府所有,只投资于以剑桥大学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新公司,所有盈利返回资金池或重新投资。截至目前,该基金共投资了70家公司,共计1070万英镑,同时带动市场上10亿英镑投资。④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搭建

剑桥创新创业载体等相关服务,包括为入驻孵化器的个人或者小型团体提供企业启动时的相关注册、财务支持、法律咨询以及办公场所等服务。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①许可方式。剑桥大学将非独占许可放在首位,这样可以增加同一项知识产权的许可协议数量,增加知识产权许可收入。

②许可对象。剑桥大学知识产权许可主要面向企业,并产生许可收入,另有一部分许可给研究机构,不收取许可费用。2010年,剑桥企业有限公司签署了116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其中85项为商业目的的许可协议,31项为以研究为目的的许可协议。2010年正在执行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达695项,其中202项是以研究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③许可收入构成。剑桥大学的知识产权许可收入分为五部分:知识产权许可费用(fees)、阶段性支付(milestone payments)、企业偿还剑桥大学的专利费用(reimbursementof patent costs)、替代许可费用的股权变

现(equity realisation)和产品销售提成。从实践看,

达到产品销售收入提成的许可协议在数量上不占优,但却是剑桥大学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的主要来源。剑桥大学绝大部分签订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都产生了收入,但只有不到1/5达到产品销售收入提成,只有1%产生了显著的产品销售收入

提成。从许可收入的分布看,剑桥大学超过80%的知识产权许可收入,来自2%的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大部分知识产权

许可收入来自于少数明星专利。⑤许可收入分配政策。剑桥大学知识产权许可是以净收入作为分配基础,即许可收入减去费用支出。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护费用、法律费用、保险费用、诉讼费用、第三方(例如项目资助方)应得收入,概念证明基金。由剑桥企业有限公司参与商业开发所获得的净收入,由技术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院系和剑桥大学三方共享。具体如下表所示:净收入

发明人所在院系剑桥大学10万英镑以下

90% 5% 5% 10万~20万英镑60% 20% 20% 20万英镑以上34% 33% 33% 4.

投资孵化模式①技术转移前孵化。在技术转移之前,即专利生成之前,剑桥企业有限公司提供两项商业化增值服务:一是支持好的想法。研究人员有好的想法是第一步,但将想法转变为产品和商业,则需要时间、资金和支持。剑桥企业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概念证明资金(proof of concept fund),

为发明的早期阶段提供支持。2010年剑桥企业有限公司获

得54项想法披露,有40个想法获得概念证明基金。二是支持好的应用。好的想法还需要转化为应用,剑桥企业有限公司帮助科研人员从外部获得转化资金。2012年,剑桥

大学科研人员获得了1750万英镑的转化资金。②大力

孵化剑桥师生初创企业。剑桥大学将孵化师生初创企业作为技术商业化的重点,在外部资金还未进入时,公司首先投入

概念证明基金、转化基金、种子基金,孵化剑桥师生初创企业。其中,概念基金和转化基金都是为帮助科研人员开发产品的原型;种子基金用途更为广泛,不仅可用于概念证明和转化,还可以作为知识产权许可前投资、种子前投资和种子投资。同时,与外部资金共同推动剑桥师生初创企业发展。外部资金包括首轮新资金和跟进资金两部分。例如,剑桥大学卡文迪许实验室的两位教授研制出塑胶电子(plastic electronics)技术,又称柔性电子(flexible electronics)技术,是引发电子技术革命的开创性新技术。剑桥大学基于这两位教授的科研成果,于2000年成立企业Plastic Logic,

该公司已成为全球塑胶电子行业的领导者,研制的全彩色柔性电子显示器获得德国Elektronik杂志2013年度光电子产

品大奖。2011年该企业与俄罗斯国有纳米技术公司(Rusnano)和该企业早期投资者美国硅谷风险资本签订了总计7亿英镑的投资协议。三其他模式除了上述两种应用较多的技术转移模式,部分高校还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了其他的技术转移模式,比如技术管理公司模式,这种模式主要由完全独立的市场化公司或服务机构负责大学的

专利申请和技术许可,大学和公司之间依据合同约定分配许可收益;再比如,最早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建立的研究基金会模式,通过设立附属于学校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开展技术转移活动。这些模式的运作方式和实施流程不尽相同,但

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大学和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在促进高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中国家国际技术转移模式的分类及评价

1发展中国家国际技术转移模式的分类 国际技术转移模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其从 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根据被转移技术的配套程度进行分类,根据技术供给者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态度(积极或消极)进行分类,根据技术存在的方式进行分类(体现型或 非体现型)等。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技术转移角度看,国际技术转移模式按以下两种标准分类更能体现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技术转移的特点,一类是以国际技术转移是否以市场为媒介为标准,将技术转移模式分为以市场为媒介的技术转移模式和非市场媒介的技术转发展中国家国际技术转移模式的分类及评价 蔡声霞1,高红梅2 (1.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071;2.南开大学科技处,天津300071) 摘 要:技术转移模式的选择对发展中国家国际技术转移的成效有重要影响。以是否以市场为媒介,是否 将技术作为直接的转移目标作为分类标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移模式可以分为以市场为媒介的正式的技术转移模式和非市场媒介的非正式的技术转移模式。不同的技术转移模式适用于不同技术的转移,包含着不同的技术学习方式。随着技术的发展,非市场媒介的非正式的技术转移模式正表现出优势。关键词:国际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模式;技术学习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8)09-0152-04 收稿日期:2007-04-19 作者简介:蔡声霞(1971~),女,天津人,博士,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制度与演化经济学;高红梅(1966~),辽 宁锦州人,南开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 The Research on the Regional Differentiation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 on basis of BP 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 Abstract :The paper has established an index system which judged the regional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to evaluate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 in 30provinces and cities in China by BP 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and analyze regional differentiation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 from different levels.It hopes these researches make up a deficit i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in the regional differentiation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 Key Words :Knowledge Innovation Ability ;BP 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 ;Regional Differentiation 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基于BP 人工神经网络具有较高的自组织、自适应和自学习能力,能较科学地对区域知识创新能力作出客观评价,其评估方法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评价结果表明,我国30个省市知识创新能力具有显著差异性,北京、上海是我国知识创新的两大核心区,知识创新能力排序位于前10位的除了排名第6的湖北为中部省份外,其余均为东部沿海省市;位于后10位的绝大多数为西部省份;自东向西知识创新能力的梯级差异明显。中西部与东部知识创新能力的差异,预示着东西经济差异的潜在扩大趋势。因此,在保持东部地区较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优势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创新环境,吸引国内外的直接投资和研究开发人员的进入,加强企业 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升知识创新能力,从而从根本上扼制东西部经济差异的进一步扩大。 参考文献:[1]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2]HAYKIN S.Neural Network [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3] 魏海坤.神经网络结构设计的理论与方法[M ].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万贤贤) 第25卷第9期 2008年9月科技进步与对策 Science&TechnologyProgressandPolicy Vol.25No.9Sep.2008

军工科研院所与高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研究

军工科研院所与高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研究 科技创新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核心驱动力,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在当今时代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一种新的组织范式。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军工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协同创新作用,本文就军工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模式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协同创新理论基础、驱动因素及理论体系分析和研究,提出模式设置的一般规则、结构及运行基本规则等。 标签:军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模式 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研究背景 1912年熊彼特首次提出“创新”概念,经过世界范围内生产关系的变化和生产力的革新与进步,已经证明科技创新是提高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整体水平的战略支撑。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焦点就是科技水平的竞争,因此国家发展必须要将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 较多的科技创新研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内部通过各自设立的研究机构、依靠自身资源和能力独立完成,推动了20世纪整个世界科技的变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创新机构和组织逐渐增多,创新资源也分散在不同的社会创新组织中,导致任何一个创新组织都不具备进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要的全部资源。故步自封的创新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创新发展的较多可能性。所以,要以创新科技目标为导向和以创新效率为指标,组织生产力要素并构建和调整生产关系,打通科技创新全流程并提高创新能力,集中科技创新资源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进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立足。 目前,国际上科学与技术进步和迭代日益加速,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制约和决定我国综合国力发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科技创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组织壁垒较强、系统集成较弱、互动及协同较少。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创新组织体制机制固化、闭塞,严重影响了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创新组织的合作与协同,以国家科技创新目标为导向,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协同创新,提高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了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整体能力提升等各方面对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新的科技创新模式不断涌现。纵观科学将技术发展历史,科技创新开展经历了五种代表性模式:科技推行型、市场拉动型、技术与市场的耦合互动型、一体化模式、系统集成与网络化模式。协同创新正是在科技创新逐步走向集成、网络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是科技創新的一种范式。协同创新与原始科技创新的协调合作不同,是一种管理创新,其本质是促进创新资源的有机结合,完成创新目标,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目标的实现。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

附件3.3 :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申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单位除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外,需提供《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要求结构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意义 简述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指导思想,重点阐明中心的建设实施如何围绕当地(所在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开展,特别是对当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和贡献等。 二、现有基础与发展优势 1、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 国际技术转移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技术、语言、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合作渠道与支撑条件 已经建立的国际合作渠道(与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书或备忘录可作为附件)及主要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支撑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相关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行情况。 3 、总体成效与典型案例 国际技术转移总体成效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项目数量,实现的项目成果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作用等。 通过1-2个典型案例,重点总结如何协助企业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整合技术、人才、资本等国际资源,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创新成果,以及在高新区实现项目的产业化等方面的经验,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4、对现有国合基地体系的补充和提升作用(请详细论述) 通过分析已认定国合基地的领域、区域分布情况,结合本单位现有的技术成果资源、技术转移网络渠道等优势,阐述申报单位对完善和提升现有国合基地体系在相关领域、区域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影响力,以及落实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规划的作用。 三、发展思路与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与目标定位 阐明该中心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包括拟进一步加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点技术领域和目标合作国别(地区),在服务功能深化与拓展、服务能力建设与提升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成效等方面的发展目标。 2、近期目标与重点工作 围绕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提出最近1-3年的定性和定量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相关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运作模式与保障措施 1、本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运作模式,包括服务内容、业务流程、盈利模式等。 2、当地政府(所在高新区)为中心发展所提供的政策、资金、条件环境等方面的支持 3、本中心在制度建设、人员投入、支撑服务等方面为国际技术转

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_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_梅元红

高等学校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尽管受到体制、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高校仍在积极地探索更加有效的技术转移路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工作,以求更好地履行科技服务社会的职能。本文主要结合清华大学的工作实践,就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行探析。 高校技术转移是一个多主体、多阶段、多层次、多来源的综合性体系,包含着复杂的结构和各种关系。技术转移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高校、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技术转移的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技术开发阶段、技术推广阶段和技术应用阶段;技术来源主要有:高校(技术提供方)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接纳方)委托、双方合作研发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 目前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型。 1传统的技术转化模式——— 点对点的高校与企业直接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通过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努力, 寻找到合适的企业;或者企业在高校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将其在企业产业化。以技术的提供方(高校)为点,对应另一个点———技术的接纳方(企业)。目前,大多数高校设有科技开发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是最广泛、最典型且至今仍在沿用的转化模式。 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①点对点的直接转移,即技术直接由技术提供者(高校)传递给技术接纳者(企业)。②在校企之间传递的技术主要是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高校自有科技成果,是典型的技术推动型技术转移。 该模式参与的主体只涉及到大学和企业,从技术转移的过程看,主要是高校已有技术的推广。由于技术转移主要靠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直接与企业联络,合作规模和技术交易额普遍较小,涉及的技术多是较为简单的应用技术。 该模式虽然有其客观不足和一些限制发展的因素,但仍然是高校技术转移的一种主要模式。据统计,近年来清华大学每年约1400项技术合同中,点对点是主要的合作模式,2008年合同额达到7.8亿元。具体见图1。目前,各高校正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些新的技术转移模式不断涌现。 高校技术转移模式探析 ———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的调研与思考 梅元红,孟宪飞 (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北京100084) 摘 要:高等学校技术转移工作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高校积极探索技术转 移的新途径,形成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技术转移模式,进一步推进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清华大学技术转移为调研和分析对象,将高校技术转移分为四大类型并加以分析,以期对理清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思路有所帮助。关键词:高等学校;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9)24-0001-05 收稿日期:2009-09-16 作者简介:梅元红(1971-),河北雄县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技术转移、知识产 权管理;孟宪飞(1977-),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 第26卷%第24期 2009年12月科技进步与对策 Science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Vol.26No.24%Dec.2009 编者按:产学研合作是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产学研合作在振兴区域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社于2009年10月28-29日在湖北宜昌举办了“产学研合作与区域产业振兴高峰论坛暨《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会年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研讨了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加速区域产业振兴的思路和对策。会议征集到一批高质量的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论文,共计56篇,并从中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6篇,二等奖论文12篇,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本刊特择优刊发其中8篇优秀论文,以飨读者。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培训课件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目录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 1.人员构成2.运作方式 3.专利政策 4.工作成效二、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模式典型代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创办的帝国创新服务公司 1.人员构成 2.运作方式 3.工作成 效典型代表:剑桥大学设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 1.组织架构 2.业务内容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4.投 资孵化模式三、其他模式【编者按】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创新主体,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创新源泉作用。近年来,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系列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国内高校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探索构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实际需求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期内容聚焦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梳理和分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报告正文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即技术许可办公室。美国在《拜杜法案》的推动下,自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大学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现已成为

美国大学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经营的标准模式。俄罗斯于2003年引入高校OTL模式,目前俄罗斯大学等研究机构创办OTL已超过100个。OTL模式的主要特点:将专利营销放在工作首位。OTL模式强调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并把工作重心放在专利营销上,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 工作人员均为技术经理。OTL模式下,工作人员必须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被称为“技术经理”。技术经理只管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谈判,在决定申请专利后,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交由校外专利律师事务所办理。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院系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允许发明人分享收入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披露发明,并配合随后的专利申请和许可工作;允许发明人所在院系分享收入,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1970年,斯坦福大学建立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促进学校科技成果产品化,包括技术成果评估和市场风险预测、技术许可、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该办公室由学校分管科研的副教务长直接管辖,向上对教务长以及学校校长负责。 1.人员构成目前办公室共有人员52人,其中负责人1名,助理2人,授权专员18人,授权助理9人,产业合同办公室8人,其他行政及管理人员14人。 2.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以下6个工作环节:①发明人向OTL提交申请材料(发明和技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意义 简述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指导思想,应重点阐明中心的建设实施如何围绕当地(所在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开展,特别是对当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和贡献等。 二、现有基础与发展优势 1、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 国际技术转移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在技术、语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合作渠道与支撑条件 已经建立的国际合作渠道(与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书或备忘录可作为附件)及主要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支撑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相关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行情况; 3、总体成效与典型案例 国际技术转移总体成效,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项目数量,实现的项目成果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作用等;

通过1-2个典型案例,重点总结如何协助企业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整合技术、人才、资本等国际资源,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以及在高新区实现项目的产业化等方面的经验,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三、发展思路与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与目标定位 阐明本中心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包括拟进一步加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点技术领域和目标合作国别(地区),在服务功能深化与拓展,服务能力建设与提升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成效等方面的发展目标。 2、近期目标与重点工作 围绕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提出最近1-3年的定性和定量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相关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运作模式与保障措施 1、本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运作模式,包括服务内容、业务流程、盈利模式等; 2、当地政府(所在高新区)为中心发展所提供的政策、资金、条件环境等方面的支持) 3、本中心在制度建设、人员投入、支撑服务等方面为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提供的保障措施。

高校协同创新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高校协同创新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来,创新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特别是知识创新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这种大背景下,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政策选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学技术总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弊端,高校尚未完全实现其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科学,服务于地方,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企业的总体目标;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各方面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效率不高。因此,亟需加强协同创新,推动高校科技管理从研发管理转向创新管理,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第一章高校协同创新的内涵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着重阐述了“协同创新”的重要思想及其重要性,强调“创新能力提升”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灵魂和关键。指出高等学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既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又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MIT Sloan's Center for Collective Intelligence)的研究员彼得·葛洛(Peter Gloor)最早给出定义,即“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高校协同创新是指高校内部各学科之间、不同高校各学科之间以及高校与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者、企业生产者以及管理者之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技项目、解决行业关键和共性技术以及生产实际中的重大问题,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合作攻关,从而力求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的创新活动。具体来说,在学科上,更注重多学科交叉荣融合;在社会发展上,科

国内外技术转移运作模式分析

国内外技术转移运作模式分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根据2011年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发布的《技术转移服务规范》,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服务是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的各类服务,内容包括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集成与技术经营服务等。国外学者通常用“技术转移”表达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问题,指技术从一个地方以某种形式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包括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也包括技术生成部门(研究机构)向使用部门(企业和商业经营部门)的转移,也可以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移行动守则》将“技术转移”定义为系统知识的转移,是从生产知识的地方转移到使用知识的地方,转移内容不是一种设备,而是涉及信息、知识、专利等软件,转移的目的不是为了展览,而是为了能得到运用,其转移的技术一般较已有技术更为新颖,更加先进。 从技术内容的完整性上看,可以把技术转移区分为“移植型”和“嫁接型”两种模式。“移植型”技术转移,是指技术的全部内容由技术供给方转移到技术需求方。一般通过技术买断、专利技术转让等方式进行。这种模式支付成本相对较高。“嫁接型”技术转移,是指通过转移某一单一技术或关键工艺、设备而实现的技术转移,该种模式需要以技术需求方原有的技术体系为基础,优选外部技术进行嫁接。一般传统工业的技术体系改进、提升即通过此种方式。这种技术转移模式对技术受体原有技术水平的依赖性较强,要求匹配的条件较为苟刻,需要一定的技术、工艺的熟化过程。 从技术载体的差异性上,可以区分为“实物型”、“智能型”和“人力型”技术转移3种模式。实物型技术转移是指由实物流转而引起的技术转移,比如关键设备的采购等;智能型技术转移是通过知识的传播、流动而实现的技术转移,其主要依托的载体为专利技术、图

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研究(修改)

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研究(修改)

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摘要:文章分析了构建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意义,指出了建设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需要,并且着重对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发展思路、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重点与运作模式进行了研究,基本构建了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框架,为加速实现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战略定位提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意义 1、指导思想 大力抢抓我国加大科技发展投入的历史性机遇,全面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追赶超越”战略,以营造自主创新环境为重点,以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线,以建设技术转移体系为支撑,通过完善技术、人才、资本三大要素的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综合利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产学研结合与互动,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国公共科技财政投入的产出效率,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我国特别是河北省科技发展的智力支撑平台,引导国外技术资源与国内企业需求的对接,促进国外科技、人才、信息优势与我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结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全面提高我

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为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战略意义 技术转移是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技术转移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缺乏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成为提高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障碍。充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努力探索和完善国际技术转移体系和技术转移的有效运行机制,加快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是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十分紧迫的战略性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决定依托石家庄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二、发展思路 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将充分整合国内外技术转移要素,面向企业创新需求,汇聚资源、信息、服务与联盟、共享机制。探索技术转移运行新模式与新机制,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创新服务平台,凝聚技术转移专业团队,构筑技术转移联盟,塑造技术转移服务品牌。坚持为提高河北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坚持为建设以企业为主

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

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分析 高等院校作为重要的科研机构之一,拥有强大的科技资源,在“科技强国”的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利用其科技资源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发展,国内各高校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囿于国家现有体制机制等原因,高校在技术转移问题上存在多重困惑和障碍 一、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概况 三十余年以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的发明创造呈现爆炸式增长状态,以专利申请和授权为例,高等院校已经成为专利申请和被授权的重要主体。比如2011年,我国国内职务发明申请共324224件,其中企业申请231551件,所占比重为71.4%;高等院校申请63028件,所占比重为19.4%;科研单位申请25222件,所占比重为7.8%件;机关团体申请4423件,所占比重为1.4%。同样,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情况是,企业授权58364件,所占比重为61.4%;高等院校授权26616件,占28.0%;科研单位授权9238件,占9.7%;机关团体授权851件,占0.9%。 我国高校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在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和授权的比例分别如下图: 图1.1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申请主体分布图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

图1.2 2011年国内职务发明技术类授权主体分布图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第02期技术类统计简报) 由上图可见,高等院校在我国在职务发明申请和授权数量所占比例方面位居第二,是国内技术类申请各方中仅次于企业的重要主体之一。同时,我们从高等院校技术类授权所占比重(28.0%)远远高于其技术类申请所占比重(19.4%)的分布情况可以推测,高等院校的技术类申请中的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要远远高于其他各方的技术类申请中所体现的潜在无形资产资源质量,也说明高等院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实践“科技强国”战略方面正日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 尽管我国高校技术科技成果申请和授权数量巨大,但技术转移工作却存在重大障碍因素,从而造成科技成果大量闲置和流失。技术转移的主要障碍如下: (一)国家和社会整体上重视申请、轻转化的氛围,导致科技成果申请的数量大幅攀升,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比例较小目前国家和地方对专利等科技成果的数量非常重视,从资金资助上对专利的申请进行奖励,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政策相对不足,从而导致大量垃圾专利、无价值专利的产生。而美国大部分高校每年申请的专利不足100件。

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其转化模式现状

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现状及模式 摘要: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工作的重点,选择或创新出适合本地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将有效地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本文在分析江苏省科技成果产出现状的基础上,拟归纳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实践经验和和转化模式。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The methods and modes of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Jin fulan Fang chuanlai (Jiangsu 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210042) Abstract: sci- 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s very important in sci-tech work. It can improve the transformation rate of sci-tech achievements to select suiting for local transformation mode. This article has analys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ci-tech results and sums up the methods and modes of sci-tech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Key word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models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但是,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有待提高。据报道,我国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比例不到30%,转化后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成果约占被转化成果的30%,科技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30%,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50%~70%。现在,如何快速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已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在分析江苏省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现状的基础上,拟总结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经验和和转化模式。 1.江苏省科技成果产出的基本情况 科技成果是有关人员通过研究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使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近几年来,江苏省每年下达不同类型和不同级别的科研课题3万多项。其中,通过省科技厅下达的课题在2000项左右,当年科研课题完成率约70%。另一方面,全省在省科技厅登记和申请奖励的重大科技成果每年有1000多项,例如,2003有1268项,2004年有1420项,两年合计2688项,这两年的具体情况如表一、表二所示: 表一科技成果类别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附件4: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申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单位除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外,需提供《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要求结构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意义 简述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指导思想,重点阐明中心的建设实施如何围绕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开展,特别是对我省 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和贡献等。 二、现有基础与发展优势 1、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 国际技术转移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技术、语言、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合作渠道与支撑条件 已经建立的国际合作渠道(与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书或备忘录可作为附件)及主要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支撑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相关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行情况。 3、总体成效与典型案例 国际技术转移总体成效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项目数量,实现的项目成果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作用等。 通过1-2个典型案例,重点总结如何协助企业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整合技术、人才、资本等国际资源,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创新成果,以及在高新区实现项目的产业化等方面的经验,对提高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4、对现有国合基地体系的补充和提升作用(请详细论述) 通过分析已认定国合基地的领域、区域分布情况,结合本单位现有的技术成果资源、技术转移网络渠道等优势,阐述申报单位对完善和提升现有国合基地体系在相关领域、区域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影响力,以及落实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规划的作用。 三、发展思路与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与目标定位 阐明该中心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包括拟进一步加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点技术领域和目标合作国别(地区),在服务功能深化与拓展、服务能力建设与提升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成效等方面的发展目标。 2、近期目标与重点工作 围绕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提出最近1-3年的定性和定量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相关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运作模式与保障措施 1、本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运作模式,包括服务内容、业务流程、盈利模式等。 2、当地政府(所在高新区)为中心发展所提供的政策、资金、条件环境等方面的支持。 3、本中心在制度建设、人员投入、支撑服务等方面为国际技术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

技术转移作为高校服务社会的一种具体表现手段, 是构成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 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和社会经济进步的要求, 是衡量现代高校的一个重要标准, 也是高校履行三大任务的重要良机和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高校技术转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可以把高校的科研、技术、人才等优势直接、快速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力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实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 同时,它可以参与到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推动所在地方及国家的经济发展,实现学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的宗旨是实现高校科技成果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从到科技成果到商业产品的转化,实现其商业价值;通过技术服务进一步促进高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研和教学的良性互动,推动高等教育真正实现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 成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对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科研工作的发展以及人才队伍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1.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作为纽带和桥梁,有效促进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2.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3.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可促进高校科研工作更好发展;4.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研发科技成果、申请技术专利、许可、转让及推广科技成果;对内发布技术需求,对外发布技术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科研项目设计和技术服务等;为科技创业人员提供科技服务,并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全过程跟踪。 其主要功能分析如下: 1.技术集成 利用高校转移中心的技术资源优势,对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进行开发研究和系统集成,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成套可转化成果,解决技术转化中的技术成熟性、配套性问题,降低成果产业化的风险,增强企业对技术转移的信心。 2.信息服务 广泛收集、整理高校技术创新成果,将技术成果向社会进行展示、宣传,为社会提供先进制造业各类信息,如行业发展、行业规划等信息,形成集技术研发、推广、扩散、产品化与产业化为一体的信息中心。 3.资金运作 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技术项目进行开发及包装,向企业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吸引风险创业投资和政府科技计划投资,为项目的启动及深度开发寻求资金支持,从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咨询服务 提供项目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一站式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与开发服务、技术成果产权管理服务、技术交易服务、技术成果项目评估筛选与鉴定服务、各类人才培养服务,形成技术转移各类服务为一体,为技术转移提供重要依据,为企业投资项目出谋策划,回避风险,提高技术转移成交的信誉度和转化率。

中国高校技术转移制度体系研究

中国高校技术转移制度体系研究 2013年12月24日14:49 来源:《科研管理》(京)2013年6期第115~121,160页作者:郭东妮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442 1 引言 完善的技术转移法律体系,既是促进国家科技进步的基石,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推进器。纵观当今世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成熟完善的技术转移法律政策体系,这不仅促进了技术转移模式的建立,也为其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了基石[1-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也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大,大力提倡和实践“产学研”一体的技术转移模式,希望在此基础上能够建立一个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但是,“产学研”模式在实际运营中并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效果与要求。近期的数据表明,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例并不高,大量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而商业化运作也不成功,完全没有发挥出它本应发挥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国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一个较为健全的技术转移法律体系逐渐建立起来。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是中国政府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承认技术转移的合法性,其中指出对创造发明的重要成果可以实行有偿转让(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980)[4]。 从1982年开始,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方面,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移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使中国在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方面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然而,此类法律法规只是对技术转移的部分环节进行调整并加以规,往往使得很多重要环节被忽视。例如关于技术吸收和技术消化方面的规定就少之又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各种组织对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深度吸收消化的积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几部有关技术转移的基础性法律:如《中华人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中华人民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中华人民国合同法》(1999年),《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1999年)。这几部基础性的法律极促进了中国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各种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也逐渐建立起来,使得中国的技术转移活动逐渐步入正轨,技术转移交易额逐年稳步增长。2003年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6.8万项,成交额1049亿元人民币,2004年成交额为1334亿元。同年,中国从国外引进技术签订合同7139项,金额134.5亿美元[5]。 到目前为止,中国颁布的与技术转移有关的法律有:《外贸法》、《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个人所得税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从颁布之日起,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地修订现有法律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好的发挥法律的积极作用。同时,为了加入国际技术转移体系,中国也陆续和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一些相关的国际条约以便尽快适应国际标准。具有代表性的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等。 为了促进技术转移的良性发展,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促进沿海地区的产业升级,提高东中西部的经济协调发展,中国政府在颁布大量技术转移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政策

专利技术转移的新颖转移模式介绍及案例分析

专利技术转移的新颖转移模式介绍及案例分析 基于专利权转让和许可的新颖转移模式 专利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即为转让和实施许可两种,除了纯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以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外,还有多种新型专利技术转移活动,其本质为转让或许可,但专利技术合同的表现形式不一。 1 专利投资入股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专利技术可以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折合成公司股份,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如果是以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作价出资的,实际上涉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如果是以专利使用权作价出资,实际上涉及的是专利权/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实践中,以专利投资人股的,最为常见的是专利权转让。 2 专利交叉许可 专利交叉许可(cross license),是指两个专利持有人之间互相授权对方使用各自专利的一种许可协议。专利交叉许可与单向性的普通专利实施许可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专利实施许可的对价是另一专利实施许可,往往不涉及使用费问题。

3 专利联营许可 专利联营许可,简单来说,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所有人之间关于将其一件或多件专利许可给对方或第三方的协议。专型联营涉及众多专利权和专利实施许可,主要包括内部的交叉许可和对外统一许可。 4 企业并购中的专利技术转移 企业并购中发生的专利技术转移有两种类型,一是基于其他并购动因而顺带获取被并购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技术;二是直接以专利技术转移为导向而进行的企业并购。随着技术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基于技术需求,会以获取被并购对象的专利技术为直接目的而进行并购活动。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实际上发生的是专利权人的变更。 5 特许经营中的专利技术转移 专利权是特许经营权组合中常见经营资源。涉及专利技术的特许经营,其特许经营协议中必然附带专利实施许可。特许经营权组合中的专利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权,也可以是专利使用权,因此伴随特许经营而发生的专利技术转移可能是专利实施许可,也可能是再许可。 6 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专利技术转移 在专利侵权纠纷或者侵权诉讼中,有时候会出现当事人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而解决纠纷或终止

中国国际技术转移现状

中国国际技术转移现状、问题和对策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我国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全球制造业大转移和国际间技术转移的新趋势和新机遇,积极承接国际技术转移,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地区产业技术核心能力的快速提升。 一、我国国际技术转移的现状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不仅仅是技术引进,更为深刻的内涵是在于通过对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从而达到掌握甚至创新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与提高。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上世纪80 年代中期,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际技术转移获得较大发展。主要是以技术引进为主,几乎没有技术输出。90 年代末至今,我国国际技术转移才真正踏入到正常轨道上来,不仅有技术引进,而且也有技术输出。技术转移途径也呈现活跃和多元化的趋势。一是有选择的引进。引进当前我国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根据我国的产业结构、发展布局按需引进。二是通过合作开发、战略联盟等等技术转移方式,重在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开始向一些发展中国家进行产品输出和技术输出。我国从改革开放当初的“世界工厂”已开始逐步向“研发中心”转变,从“中国制造”开始向“中国创造”迈进。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已经集聚入驻机构120多家,开拓国际渠道1000多条,组织高端技术转移、国际交流、行业交流等活动150多场,服务企业2000多家次,完成国际技术转移项目转移和落地154项。这些令人惊叹的数字标志着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内技术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为国外技术走进来搭建了桥梁。技术转移的这些新变化,极大推动了我国的技术进步,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2015年4月21日至23日,“2015中国(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于北京召开。大会围绕“美好生态、舒适生活、健康生命、智能生产”四个方向组织了智慧城市、纯电动汽车、食品药品安全、新材料与3D 打印、未来医学与个性化健康管理等12个技术领域专场。这些举措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国际技术转移的发展。 二、中国国际技术转移存在的问题 1、我国国际技术转移的地区差异大。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技术转移仍然是技术引进远远多于技术输出。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沿海地区技术引进和输出比较多,表现出强劲的转移、吸收和创新能力;而中西部地区的技术转移与创新竞争力比较薄弱。 2、我国至今还缺少统一的、规范的、规模性的国际技术转移体系,尤其是缺少具备综合服务功能、从事技术资产经营、能有效促进国际间的技术转移、将资本市场与技术转移相结合的市场机构。中介机构发展迟滞,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奇缺。 3、以供给型为主的技术转移体制与企业技术创新要求不相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体制与机制尚未建立。外资的“投资过度”和制造加工业的重复建设,使市场换技术未有起色。 4、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低,技术开发后劲不足。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产品,遭遇全球产业价值链低端锁定,难以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 因此我国的国际技术转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任重而道远。 三、中国国际技术转移的对策 1.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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