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标准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开支范围、使用审批程序、使用标准及外来培训人员收费标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意见》(石油人字[2007]93号)及《炼化企业操作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财务处依据集团公司规定,每年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教育经费。

3.2 教育经费由人事处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审核。

3.3 人事处根据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外培项目及上年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下达年度教育经费控制指标,各单位在控制指标内使用教育经费。

3.4 各单位教育经费统一在人事处审核。送培参加公司培训项目发生的培训费和各单位自培发生的培训费占各单位教育经费控制额度;各单位经人事处批准的送外培训项目发生的培训费及差旅费等占各单位教育经费控制额度。各单位不得超控制使用教育经费。

3.5 各单位在培训计划外组织的培训及送外培训,要事先经人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报销培训及相关经费。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教育经费的分类

4.1.1 业务费:用于职工培训教学、试验和购买讲义、购置一般教学设施、器具、仪器、教学资料、教材、题库及试卷印刷、题库编审校对翻译、取证制证注册等费用。

4.1.2 兼课酬金:聘请专家和兼职教师的讲课酬金、有计划开展的以师带徒的师徒费、考试出题费、阅卷费、监考费等。

4.1.3 厂际间实习培训费:经人事部门批准在厂际间实习培训发生的费用。

4.1.4 送外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补助费及路费等。

____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2010-05-30修订 2010-06-01实施

4.1.5 职称评审的论文审阅费、答辩费、评审费及技术专家考评费等。

4.1.6 属公司高级人才培养的费用,由人事处按计划核实,财务处审核办理,经公司选拔送培的研究生、硕士生,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可以报销培训费、住宿费、往返的火车硬卧下铺费及往返路途补助费,住宿费按照公司财务相关标准执行。

4.1.7 其它经费:经培训主管领导或培训主管部门认定的零星开支。

4.2 教育经费开支的审批、结算、报销程序

4.2.1 公司培训计划的项目,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在开班前按照“八有”、“八定”要求做好培训企划,培训费用预算要经人事处批准。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企划书、办班报告书、培训小结、学员成绩单、考勤、培训测评表等费用结算等资料在半月内到人事处审核、在财务处结算培训经费。

4.2.2 各单位自培计划内的项目,由各单位审批、人事处结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二十五日前,各单位将讲课费、考试费造表并附培训结算资料报人事处审批,培训费发放表复印件要报人事处留存。师徒合同期满后,各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师徒费造表并附师徒合同及考核验证材料报人事处审核、结算。

4.2.3 各单位送外培训需填送外培训审签单,经所在单位领导和人事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培训审签单要明确交通工具,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在各单位列支。

4.3 教育经费使用标准

4.3.1 授课酬金

4.3.1.1 外请教师:教授级高级职称授课酬金200元/课时,副高级技术职称授课酬金150元/课时,其他人员授课酬金100元/课时,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3.1.2 公司内兼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0元/课时;中级技术职称30元/课时;其他人员20元/课时。

4.3.1.3 师徒合同费:签订“师徒合同”进行一对一培训,达到制定培训目标的,依据“师徒合同”和培训考核结果,按50元/人.月进行结算。

4.3.2 考试命题、监考费

4.3.2.1 监考费:公司组织的考试监考费15元/课时;二级单位组织的考试监考费10元/课时。

4.3.2.2 考试命题费:公司和二级单位组织的技术考试试卷命题费50元/套,车间(站、

Q/SY WH4806—2010

队)组织的技术考试命题费30元/套,考试时间两小时以上,并含标准答案。

4.3.2.3 阅卷费:公司和二级单位组织的技术考试阅卷费0.5元/份。

4.3.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

4.3.3.1 论文评审费:公司和二级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级论文评审费20元/篇,中级论文评审费15元/篇,初级论文评审费10元/篇。

4.3.3.2 职称评审费:高评会评委评审费根据工作量按每位参评评委300-500元发放,高级专业组答辩评审按200元发放;初、中级评委会评委评审费根据工作量按每位参评评委50-300元发放,初、中级专业组答辩评审按100元发放。

4.3.3.3 技术专家评审费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4.4 外单位来公司培训收费标准

4.4.1 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习培训费同行业1100元/月.人,行业外1200元/月 .人。

4.4.2 操作工(含机、电、仪维修工,分析检验工等工种)实习培训费同行业1000元/人.月,行业外1100元/人.月,师徒费100元/人.月。

4.4.3 实习培训时间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结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结算。

4.4.4 按照收取外来人员实习培训费(含师徒合同费)的20%支付接收培训单位培训费;按照10%支付培训启动费用。

5 检查考核

公司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经费管理标准的要求使用教育经费,凡违反教育经费管理标准的,公司将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对违规单位进行考核。

6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解释权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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