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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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其他的宪法分类:原生宪法与派生宪法;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和中立性宪法;政治自由主义宪法、君主立宪主义宪法、社会改良主义宪法和独立民族主义宪法;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语义性宪法。

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制宪权是自然法中存在的一种“始原的创造性”权利。

制宪权是一种受制约的权力,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界限,主要表现为:受制宪目的的制约;受法的理念制约;受自然法的制约;受国际法的制约。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这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具体说来即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法治是根本保障。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宪法的渊源形式是指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的结构形式包括宪法体系和成文宪法典的结构形式。

宪法的渊源形式主要有: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解释和权威性宪法著作。

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大致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的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式。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的特点:政治性;组织性与限制性;最高性;稳定性与适应性;制裁性;原则性;历史性与概括性。

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

宪法规范的种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

宪法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宪法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宪法关系是特定的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宪法关系是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宪法关系的内容:权利—权利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国家权力的互相制约是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补充。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的特征: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是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与同级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实行同样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同时,民族自治机关在当地聚居的民族人民行使自治权的政权机关。因此,民族自治机关在组成上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机关的特点: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代表;第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三,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第四,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根据基本法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主要是: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通常有两种取得国籍的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一种是继有国籍。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实行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权力和义务的平等性;权力和义务的现实性;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一,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第四,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第五,监督权;第六,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利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第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以及行使立法权;第二,人事任免权;第三,决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些重大问题;第四,监督权;第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一,法治方面的权限;第二,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第三,选举和罢免权;第四,监督权。

政党:是由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中的中坚分子组成的、并为实现反映其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纲领、政治主张而奋斗的政治组织。

政党的主要特征:政党有具体、明确的政治纲领;政党有明确的政治目标;政党有定型的组织系统;政党都具有组织纪律性。

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宪法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实施主要由宪法适用和宪法遵守构成。宪法遵守通常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二是履行宪法规定的作为义务;三是不违反宪法规定的禁止性命令。

宪法实施的基本方式有:第一,行为实施和规范实施;第二,直接实施和间接实施;第三,主动实施和被动实施;第四,事前依照实施和事后追惩实施;第五,单一方式实施和综合方式实施;第六,专门实施和一般实施。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宪法实施的综合性;宪法实施的原则性;宪法实施的多层次性;宪法实施的持续性;宪法实施的保障性;宪法实施方式的具体多样性。

宪法实施的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民主原则;合法原则;程序原则;稳定原则;发展原则。

宪法实施过程的特点:实效性;动态性;阶段性;整体性;权威性。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

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

宪法的全面修改:又称整体修改,是指在国家政权性质及制宪权限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宪法修改机关依法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宪法的结构)进行调整、变动,通过或批准整部宪法并重新颁布的活动。

宪法的部分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修改程序,以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

宪法的无形修改: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宪法惯例加以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发展、国家权利的运作等,使宪法条文本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

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的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制度。

违宪审查的特征:第一,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第二,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第三,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第四,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复合审查模式。

违宪责任的形式:弹劾;罢免;撤销;宣告无效;拒绝适用;取缔政治组织。

宪法学笔记大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定义 古代中外典籍和立法中所称的宪法,均指一般的法律和典章制度,且多含刑法之意,或者是指法律的公布。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家政权后产生的,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法律特征 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重大的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两层含义:(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2)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严格的程序是为了确保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以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宪法的实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表现,也可以说宪法是现实政治的反映。 1.从宪法产生的过程来看,它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经过了阶级斗争之后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它是阶级斗争胜利成果的记载和总结。 3.从宪法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随着各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四、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宪法的实质分类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 一、宪法规范的含义 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层意思:(1)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2)所谓基本社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3)作为行为规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1.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宪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论述题

电大法学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论述题题库 电大法学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 简答题题库 32.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内容。 参考答案: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而对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2分) 内容包括: (1)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2分) (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2分) (3)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2分)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 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有: (1)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1分) (2)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分) (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2分) (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2分) (5)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国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1分) 31.简述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 参考答案: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3分) (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3分) (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2分) 32.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参考答案: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是: (1)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3分)(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3分) (3)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2分) 32。如何理解宪法规范的科学性?参考答案: 所谓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是指宪法的各项规定必须真实的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使宪法具有严密的完整的科学体系。(2分)首先,取决于宪法在指导思想上的正确性;(2分) 其次,它要真实的反应并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使之规范化、条文化;(2分) 再次,还要求宪法必须概念清晰、含意严谨、明确界限分明、做到解释的排他性,避免使用时产生歧义。(2分)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参考答案: (1)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1分) (2)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分) (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2分) (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2分)

宪法学试卷

浙江工业大学20 /20 学年 第学期试卷 宪法学(一A) 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请先判断题干表述的正误,然后再简要说明理由)。 1、“法无禁止即自由”、“法无设责即豁免”() 理由: 2、“凡分权未确立和人权未保障的国家,就没有宪法。”() 理由: 3、“宪法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界碑。”() 理由: 4、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理由: 5、宪法是“更高的法”表明不应将宪法视为普通的法。() 理由: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 1、近现代宪法的最为根本价值取向在于() A、保障人权 B、控制公权力 C、确立民主政治 D、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具有修宪提案权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D、国务院 3、在权力分立制方面,现代宪法与近代宪法的显著区别是() A、预算立法主义 B、税收立法主义 C、委任立法 D、司法独立 4、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 A、按照相关程序报请有权机关裁决、解释 B、宣布无效 C、参照适用 D、撤销 5、在宪法的诸项原则中,体现宪法的终极价值追求的是() A、人民主权 B、保障人权 C、法治原则 D、权力制约原则 6、根据选举法规定:我国于1979年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 A、省级 B、地区级 C、县级 D、乡、镇级 7、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8、根据宪法原理分析,我国的户籍制度对()构成了限制 A、人身自由 B、迁徙自由 C、居住自由 D、言论自由 9、现代宪法对财产权进行限制的原则是() A、内在限制 B、外在限制 C、公共利益原则 D、国家利益原则 10、第二代人权是指() A、自由权 B、社会权 C、集体人权 D、环境权 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 1、现代司法独立制度包括() A、法院独立 B、法官独立 C、审判庭独立 D、合议庭独立 2、宪法和部门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方面。 A、法律效力 B、法律内容 C、表达形式 D、制定程序 3、在我国,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包括哪些?()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 4、下列职权中,属于议会的权力是() A、立法权 B、批准政府预算 C、批准税收权 D、接受请愿权 5、在普选制中,对公民选举权构成限制的因素包括() A、年龄 B、国籍 C、是否精神病患者 D、受教育程度

宪法学要点

宪法学要点: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学:是关于宪法的科学,即研究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宪法现象: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包括与宪法有关的人的行为、心理和观念,通过宪法的规范作用所建立的机关和制度,以及这些机关、制度等根据宪法规定运行的状况等。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国家形式: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象征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权力横向与纵向的具体制度化的配置形式,国家象征形式是国家权力的最高形式——主权的符号化标志。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基本权利: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基本义务: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是反映和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 国家机构: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一般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行政机关:即政府,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各级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具备“法”的一般特征,如规范性、普适性与公共性,但也存在区别于一般法的独特之处: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们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的原则、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的结构: a、宪法体系:我国的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宪法体系。 b、宪法典的体例:以章开篇,兼具节、条、款、项、目,有名称、目录、序言、正文,以及制宪机关、制宪时间、公布机关和公布时间等。正文有总则和分则,但无附则的编排。 c、从内容结构上:我国宪法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基本原则。 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典或是宪法性法律,一般指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即动态的立宪政治。 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看,一国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所遵循的规范,却并不限于宪法的规定,如宪法惯例等法典以外的政治规范,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是动态政治的产物,都属于宪政的范围。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为了贯彻人们主权思想并试图通过制度程序上的设计,以达到约束国家机关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使人民主权思想得到贯彻。

西南大学《宪法学》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参考答案:D 3:[单选题]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参考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答案:C 7:[单选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参考答案:D 8:[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宪法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 宪法: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简答题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的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政作为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它的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都必须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的宪法目的。但是,宪政实践在宪法目前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对于不具有正当性、确定性、功能性和调控性的宪法,宪政的实践活动又可以通过反作用的机制来使得纸上的宪法符合宪政实践的要求。所以,仅仅有宪法,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基于纸上的宪法规定产生具有现实意义的宪政实践,宪

法必须适应宪政实践的要求残年不断地为宪政实践提供正确的规范依据。当然,作为宪政实践的基础,没有宪法的存在是谈不上宪政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不存在一个被称为宪法的根本法,或者是宪法存在的权威被人们严重忽视,宪政是无从谈起的。因此,要实现宪政,就必须要强化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宪法是法,不是简单的政治纲领或者是政策。宪政实践要求一个国家必须保持法制的统一与协调,其中,宪法应当居于法律制度的核心,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论述 宪法的特征? 主要特征就是内容最重要;法律效力最高;修改最严格。下面是详细的叙述: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有两种意义的宪法规范:一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一切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二是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仅指宪法确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宪法规范也同样具有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即假定条件要素、行为模式要素和处理后果要素。 受宪法规范的地位及内容所决定,宪法规范又具有一般

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试卷与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1.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 A.阶级力量对比B.物质生活条件C.精神文明建设D.经济制度的改革 2.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瑞士 3.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性所进行的审查,叫作 A.事后审查B.预防性审查C.附带性审查 D.事先审查 4.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1689年的《权利法案》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C.1777年的《邦联条例》D.1787年的《美国宪法》 5.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 () A.到会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6.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 A.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B.工农联盟为基础 C.生产资料公有制 D.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7.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A.即无产阶级专政B.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C.形式上接近无产阶级专政D.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全民所有制B.集体所有制 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D.国家所有制 9.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统一战线称为 A.爱国统一战线B.全体劳动者统一战线 C.人民民主统一战线D.社会主义统一战线

宪法学(多选题)(同名40531)

:在我国,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存在的问题包括() .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形式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主要运用的是诸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听取专题工作汇报、询问、评议工作、 执法检查、视察工作等比较软的手段 .对于比较硬的手段诸如质询、撤销、调查、罢免等运用得少。 .监督权的行使比较薄弱 答案为: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 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为: :下列由全国最高法院负责实施违宪审查的国家包括() .法国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答案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执行主席

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议案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由大 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审议 答案为: :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中,规定了一些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 .公民的生命权 .公民的知情权 .公民的迁徙自由 .公民的隐私权 答案为: :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罢免权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为: :在我国,“一国两制”用来解决的是() .香港问题 .西藏问题 .台湾问题 .澳门问题 答案为: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宪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学:以各种宪法典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课程,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以体现创制宪法活动的神圣性 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 成文宪法: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 解释宪法: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 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本质属性。国家性质在政治学上和在宪法学领域其含义有所不同,在政治学上国家性质亦称国体。在宪法学上,国家性质一般是指以有关的宪法内容和宪法规范所规定和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以及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极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法律地位和作用 一党制: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政党才是唯一合法政党的制度。 两党制:就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内,政治上存在着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它们通过几年一次的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控制议会或控制政府,用轮流上台的方式交替地掌握政权的一种制度。 多党制: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三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没有一个政党能长期保持绝对优势,而只能靠选举时的一时获胜或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来掌握国家政权的一种制度。

宪法学知识点

宪法学知识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制定,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效力。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六节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 第七节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2020年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最新)

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地位。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历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 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因此宪法只能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 全民意志论不仅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而且这种观点在资产阶级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例如1787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然而我们知道,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而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绝不会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了宪法的发展;但它却掩盖了事实真相,麻痹了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

宪法学 期末考试

绪论 一、宪法的研究对象 1、研究宪法的有关理论; 2、研究宪法的历史; 3、研究宪法的内容及其在实际中的运用; 4、研究本国宪法的同时研究外国的宪法与宪政制度; 二、宪法定义 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三、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1、有利于形成宏观思维习惯; 2、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3、有利于推进体制改革; 4、有利于学好其他的法学课程; 四、宪法学研究的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 2、本质分析; 3、历史分析; 4、比较分析; 5、系统分析; 6、价值分析; 7、实证分析; 8、规范分析; 五、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1、宪法确认现有社会关系中的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力量的合法存在,并为其力量的此消 彼长提供合法制度框架; 2、宪法是现代国家的“出生证明”; 3、宪法是划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

第一章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理解宪法的概念、法律地位; 掌握宪法的本质特征) 一、宪法最基本特征(宪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相互 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1、限制国家权力; 2、保证公民权利; 二、古代,近代,现代宪法的区别 古代意义的宪法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与保障人权毫无关系;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国家根本法。同时,它也是人权保障法,具有宪法制定的正当性和宪法功能的合理性;现代宪法与近代宪法唯一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反映福利化国家的倾向; 三、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国家组织法 基本功能:作为一种调整国家组织的法而存在; 由其规定国家机关的构成、职权及相互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分 配及相互关系; 四、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人权保障法、实质意义上的宪法 实质: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定义:指一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的法;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它可以是统一的成文法典,也可以是分散的一系列法典;地位上,它可以居于一切法律之上,也可以与其他法律的地位相同; 只要是在本质上是对国家权力限制的法,且核心价值是保障人权则为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五、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规律规范的总和 特点: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为标准,将法律划分为不同的部门; 范围:既包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又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宪法性法典); 宪法主要以国家与公民这一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控制、合理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 六、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成文宪法典,体现立宪主义精神,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 效力 定义: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基本法; 绝大多数的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通常所说的宪法就是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七、宪法的法律地位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一个国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全面集中表现(本 质特征); 注:1、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其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学的一些基本内容

宪法学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释义 一、宪法是什么?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分配国家权力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从而保障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与宪政 (一)什么是宪政? 宪政是指是指以良宪为前提,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人权为内容,法治为保证的一种政治理念和政治过程。 (二)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表现形式不同:宪法主要表现为书面文件,宪政则是制度的实践过程。 内容范围不完全相等:宪法内容还包括不属于宪政范畴的内容,如国家标志等内容。 第二节宪法的形式 一、宪法典 (一)定义:是指一部有系统、有逻辑性地明确规定国家最重要问题的法律文书。 (二)特点: 1、内容体系严谨,逻辑性强 2、特殊程序制定、法律效力最高,稳定性强 (三)地位:占主导地位 二、宪法性法律

(一)宪法性法律的定义:在内容上涉及国家根本问题的某一方面,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 (二)特点:制定程序遵循普通立法程序,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典。 (三)作用:成文宪法国家:补充作用 不成文宪法国家:是宪法内容的重要载体 三、宪法惯例 (一)定义:在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的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总称。 (二)特点: 1、形成的方式特殊:政治家的言行和政治斗争 2、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只具有政治和道德效力 (三)作用:成文宪法国家:补充作用 不成文宪法国家:不可缺少的部分 四、宪法判例 (一)定义:由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做出的与宪法问题有关,对法院及同类性质事项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二)特点: 1、形成于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消亡则需要由新的判例的推翻 2、直接约束的对象是法院 (三)作用:宪法判例一般存在于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等,其作用不可忽略,有时会影响到一些国家制度的变化。 第三节宪法基本原则 一、主权在民原则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权在民原则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1、资本主义学者的理解:承认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因为国家主权来源于人民权利的让与。 2、表现形式:通常采用议会制的形式来实现这一原则。 (二)社会主义国家主权在民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 纳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一、宪法学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内容。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 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宪法语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 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 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 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 8.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

专15宪法学200804~201207单选多选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宪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567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法律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为标准,宪法可以分为()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民定宪法和钦定宪法D.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 2.建国初期,我国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C.政务院D.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 3.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最为典型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 C.法国D.瑞士 4.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决定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的机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大会主席团D.审议各议案的专门委员会 5.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载入我国宪法始于()A.1982年宪法B.1988年宪法修正案 C.1993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 6.根据宪法的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的批准权属于()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D.民政部 7.我国最早规定建立民族乡的规范性文件是() A.《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B.《民族区域自治法》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D.《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8.中国地方政权称“政府”始于() A.1919年10月10日B.1925年7月1日 C.1942年5月1日D.1949年10月1日9.我国第一次确定村民自治制度的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0.现行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最后审批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A.民政部B.公安部 C.驻外国大使馆D.驻外国领事馆 11.建国初期,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工作的是() A.国家主席B.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C.全国政协主席D.政务院总理 12.世界上最早通过选举方式产生国家元首的国家是() A.比利时B.西班牙 C.英国D.美国 13.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最早起源于() A.巴黎公社B.苏联最高苏维埃 C.中国人民代表大会D.古巴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14.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 A.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B.国家审判机关的职务 C.国家检察机关的职务D.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15.议会控制、监督政府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是() A.立法权B.财政权 C.监督权D.人事权 16.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主要采取的是() A.职业代表制B.地域代表制 C.协商代表制D.界别代表制 17.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成文宪法诞生于() A.美国B.法国 C.英国D.德国 18.现行宪法规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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