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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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一、宪法学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内容。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

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宪法语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

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

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

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

8.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意进行的,而是由有权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考生应当知道我国宪法中关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机关和程序。

二、我国国家制度

我国国家制度复习的重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1.国体也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精髓所在。在上述内容中,考生应当明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产生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些是考生理解的难点所在。考生应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属于政体的范畴。这一部分内容是重点,也是难点。考生应当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考生应当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这一部分内容的重点。考生应当明确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原则的确切含义和内容,以及法律确定该原则的意义所在和未来应如何完善这些原则。我国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相比,在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方面有着重大差别。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同时对公民的选举权利有着严格而充分的法律保障。这一点内容考生应当掌握。选举的民主程序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得以真正实现的关键,因此,选举的民主程序非常重要,考生应用心掌握。

4.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起体现了国家政权体系。考生应当了解我国实行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的历史原因和民族原因。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生应当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内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记住宪法所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内容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内容。

6.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贯彻。考生应当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重点掌握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在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宪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考生必须重点掌握。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论。考生重点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新发展。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这也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这是重点问题。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其内容十分广泛,考生应重点掌握,细心体会。

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考生应对此予以了解。

四、国家机构

考生应当掌握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以及全国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以及职权。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以及职权。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宪法学笔记大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定义 古代中外典籍和立法中所称的宪法,均指一般的法律和典章制度,且多含刑法之意,或者是指法律的公布。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国家政权后产生的,是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法律特征 1.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重大的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两层含义:(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2)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严格的程序是为了确保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以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宪法的实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表现,也可以说宪法是现实政治的反映。 1.从宪法产生的过程来看,它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经过了阶级斗争之后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宪法的内容来看,它是阶级斗争胜利成果的记载和总结。 3.从宪法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随着各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四、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按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宪法的实质分类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运用阶级分析的分法对宪法所作的科学分类,即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世界各国的宪法分为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特点 一、宪法规范的含义 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层意思:(1)既然由同家制定或确认,那就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施行;(2)所谓基本社会关系则是指国家生活中涉及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社会关系;(3)作为行为规则,它既然明确指示人们应当怎样做或者不能怎样做,那么宪法主体便负有服从和遵守的义务。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1.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规范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生理学考试重点归纳

1.人体生理功能三大调节方式?各有何特点? 1).神经调节指通过神经系统的活动,对生物体各组织、器官、系统所进行的调节。特点是准确、迅速、持续时间短暂。 2).体液调节体内产生的一些化学物质(激素、代谢产物)通过体液途径(血液、组织液、淋巴液)对机体某些系统、器官、组织或细胞的功能起到调节作用。特点是作用缓慢、持久而弥散。 3).自身调节组织和细胞在不依赖于神经和体液调节的情况下,自身对刺激发生的适应性反应过程。特点是调节幅度小。 2.何谓内环境,及其生理意义? 答:内环境就是指多细胞动物的体液,包括组织液,血浆和淋巴液。内稳态就是生物能够保持内环境的状态稳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的机制。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反馈机制完成的。高等动物内稳态主要是靠体液调节和神经调节来维持。 意义在于:①能够扩大生物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范围,少受外界不良环境的制约。②能够让生物的酶保持最佳状态,让生命活动有条不絮地进行。 3.细胞膜的跨膜物质转运形式: 答:1、单纯扩散,如O2、CO2、N2等脂溶性物质的跨膜转运 2、易化扩散,分为经载体的易化扩散(葡萄糖由血液进入红细胞)和经通道的易化扩散(K+、Na+、Ca+顺浓度梯度的跨膜转运) 3.主动转运,分为原发性主动转运(K+、Na+、Ca+逆浓度梯度或电位梯度的跨膜转运)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小肠粘膜和肾小管上皮细胞吸收和重吸收葡萄糖时跨管腔膜的主动转运)。 4.出胞(腺细胞的分泌,神经递质的释放)和入胞9白细胞吞噬细菌、异物的过程) 4.血小板有哪些功能。 (1)对血管内皮细胞的支持功能(2)生理止血功能(3)凝血功能(4)在纤维蛋白溶解中的作用 5.血型鉴定? 答:血型是指血细胞膜上的凝集原类型。ABO血型鉴定,即指ABH血型抗原的检测。红细胞含A抗原的叫A型,含B抗原的叫B型,含A和B抗原的叫AB型;不含A、B抗原,而含H抗原的称O型。常规的方法有:①正向定型:用已知抗体的标准血清检查红细胞上未知的抗原。②反向定型:用已知血型的标准红细胞检查血清中未知的抗体。 6.简述一个心动周期中心脏的射血过程。 心脏从一次收缩的开始到下一次收缩开始前的时间,构成了一个机械活动周期,称为心动周期。在每次心动周期中,心房和心室的机械活动均可分为收缩期和扩张期。但两者在活动的时间和顺序上并非完全一致,心房收缩在前、心室收缩在后。一般以心房开始收缩作为一个心动周期的起点,如正常成年人的心率为75次/分时,则一个心动周期为0.8秒,心房的收缩期为0.1秒,舒张期为0.7秒。当心房收缩时,心室尚处于舒张状态;在心房进入舒张期后不久,紧接着心室开始收缩,持续0.3 秒,称为心室收缩期;继而计入心室舒张期,持续0.5秒。在心室舒张的前0.4秒期间,心房也处于舒张期,称为全心舒张期。一般来说,是以心室的活动作为心脏活动的标志。 7.简述影响动脉血压的因素。 (1)心脏每搏输出量:(2)心率:(3)外周阻力(4)主动脉和大动脉的顺应性(5)循环血量和血管系统容量的比例 8.简述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及其原因。 (1)体循环平均充盈压(2)心脏收缩力量(3)体位改变(4)骨骼肌的挤压作用(5)呼吸运动 9.影响组织液生成的因素:(1)有效滤过压;(2)毛细血管通透性;(3)静脉和淋巴回流等 10.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 答:心输出量等于每搏输出量和心率的乘积①前负荷②心肌收缩能力③后负荷④心率 11.心肌兴奋周期性变化及其生理意义? 答:心肌细胞兴奋后,其兴奋会发生一系列的周期性变化,其过程及意义为:①有效不应期②相对不应期③超常期④低常期 12.肺换气的影响因素 答:1.呼吸膜的面积和厚度影响肺换气。气体的扩散速率与呼吸面积成正比,与呼吸膜厚度成反比。 2.气体分压值、扩散系数、、温度各因素与气体扩散速率成正比。 3.通气/血流比值。比例适宜通气/血流比值才能实现适宜的肺换气,无论该比值增大或减小,都会妨碍有效气体的交换。 13.简述胃酸的主要生理作用。 (1)激活胃蛋白酶原,使之转变为有活性的胃蛋白酶,并为胃蛋白酶提供适宜的酸性环境。 (2)分解食物中的结缔组织和肌纤维,使食物中的蛋白质变性,易于被消化。

临床诊断学考试重点

二、各章重点(按照课件顺序) (二)发热:当抗体在致热源作用下或各种原因引起体温调节中枢得功能障碍时,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称为发热。 1热型及其临床意义(选择或者名解,要注意写“此种热常见于……”) (1)稽留热:指体温恒定地维持在39—40℃以上得高水平,达数天或数周,24小时内体温波动范围不超过1℃,常见于大叶性肺炎与伤寒高热期。 (2)弛张型:指体温常在39℃以上,波动幅度大,24小时内波动范围超过2℃,且都在正常水平以上,常见于败血症、风湿热、重症肺结核与化脓性炎症。 (3)间歇热型:指体温骤升达高峰后持续数小时,又迅速至正常水平,无热期(间歇期)可持续1天至数天,如此高热期与无热期反复交替出现,常见于疟疾、急性肾盂肾炎 (4)波状型:指体温逐渐上升达39℃或以上,数天后又逐渐下降至正常水平,持续数天后又逐渐升高,如此反复多次。常见于布鲁菌病、结缔组织病、肿瘤。 (5)回归热:指体温急骤上升至39℃或以上,持续数天后又骤然下降至正常水平,高热期与无热期各持续若干天后规律性交替一次。常见于回归热,周期热,霍奇金病。 (6)不规则热:指发热得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常见于结核病、风湿热。 2呼吸困难病因分析(只记病因即可)。“三凹征”必考,肺性呼吸困难临床分类(类型、特点与病因) (1)病因肺源性//心源性//中毒性//神经精神性//血液性 (2)三凹征:上呼吸道部分阻塞患者,因气流不能顺利进入肺,故当吸气时呼吸肌收缩,造成肺内负压极度增高,从而引起胸骨上窝、锁骨上窝与肋间隙向内凹陷,称为三凹征,常见于气管肿瘤、气管异物、喉痉挛。 ,常见于气管肿瘤、气管异物、喉痉挛。 呼气性呼吸困难得特点就是呼气费力、呼气时间明显延长而缓慢,常伴有干啰音,常见于哮喘。 混合性呼吸困难得特点就是呼吸气都困难,呼吸频率加快变浅,听诊肺常有呼吸音异常,可有病理性呼吸音,常见于广泛肺实变与肺间质病变以及阻塞性肺气肿。 3心源性呼吸困难——左心衰得三大特点,粉红色泡沫痰——急性左心衰,酸中毒性大呼吸得常见两个疾病。 (1)左心衰竭呼吸困难特点 △活动时出现或加重,休息时减轻或缓解 △仰卧时加重,坐位时减轻(回心血量↓、膈肌位置↓)→强迫体位 △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睡时迷走兴奋性增高,冠脉收缩,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降低;卧位,膈肌上移,肺活量减少; 卧位,静脉回流量增多,肺淤血加重。 (2)粉红色泡沫痰——急性左心衰 (3)酸中毒性大呼吸(Kussmaul呼吸):常见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4思考题 △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由急性左心衰引起。机制①迷走神经兴奋→冠状动脉收缩→心肌供血下降→心功能下降②回心血量上升→肺淤血加重 5咳嗽得音色等(选择题,老师尤其提到“金属音”),铁锈色痰——肺炎球菌大叶性肺炎,粉红色乳状痰与红砖色痰(这两个老师没提,顺带瞧瞧吧) (1)音色:指咳嗽时声音得色彩与特性①嘶哑:声带炎症或肿瘤等②犬吠样:会厌、喉部病变或气管受压③金属音调样:纵隔肿瘤、主动脉瘤、肺癌④微弱:极度衰竭或声带麻痹 (2)性质:铁锈色痰(肺炎球菌、大叶性肺炎)、粉红色乳状痰(金葡菌)、灰绿色/红砖色痰(克雷伯杆菌)

宪法学要点

宪法学要点: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学:是关于宪法的科学,即研究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宪法现象:指由宪法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包括与宪法有关的人的行为、心理和观念,通过宪法的规范作用所建立的机关和制度,以及这些机关、制度等根据宪法规定运行的状况等。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国家形式: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象征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权力横向与纵向的具体制度化的配置形式,国家象征形式是国家权力的最高形式——主权的符号化标志。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基本权利: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基本义务: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是反映和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的重要因素。 国家机构: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一般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行政机关:即政府,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各级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具备“法”的一般特征,如规范性、普适性与公共性,但也存在区别于一般法的独特之处: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们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的原则、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的结构: a、宪法体系:我国的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宪法体系。 b、宪法典的体例:以章开篇,兼具节、条、款、项、目,有名称、目录、序言、正文,以及制宪机关、制宪时间、公布机关和公布时间等。正文有总则和分则,但无附则的编排。 c、从内容结构上:我国宪法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基本原则。 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1、从外在状态的角度来看,宪法通常是指宪法典或是宪法性法律,一般指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则是指立宪政治的实际运行,即动态的立宪政治。 2、从内容范围的角度看,一国在具体政治实践中所遵循的规范,却并不限于宪法的规定,如宪法惯例等法典以外的政治规范,是在实践中产生的,是动态政治的产物,都属于宪政的范围。 3、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近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及政治制度或程序上的原则,为了贯彻人们主权思想并试图通过制度程序上的设计,以达到约束国家机关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使人民主权思想得到贯彻。

医学实验动物学考试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实验动物(laboratory animal):指经人工培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寄生虫进行严格控制,遗传背景明确,可用于科学实验、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和检定及其它科学研究的动物。 实验用动物:是指一切用于实验的动物,除了符合严格要求的实验动物外,还包括家畜和野生动物等。 实验动物与实验用动物:遗传控制不同,微生物控制等级不同,培育的形质和目标不同。 人类疾病的动物模型:是指医学研究中建立的具有人类疾病模拟表现的动物实验对象和相关材料。 实验动物标准化:遗传质量标准化微生物质量标准化环境标准化营养标准化 按遗传控制标准,实验动物分为:近交系(CH3),突变系(裸鼠),杂交系(F1),封闭群(远交系)(KM小鼠,wister大鼠) 按基因型分:1、同基因型动物(如近交系、F1代) 2、不同基因型动物(如封闭群) 按微生物控制程度分级:普通级,清洁级,SPF级,无菌级(2001年版的国家标准中,大小鼠取消普通级动物,犬、猴只分普通级和SPF级,豚鼠、地鼠和兔仍然分4级) SPF动物定义:除清洁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外,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和对科学实验干扰大的病原。(屏障环境中饲养,种子群来源于无菌动物或剖腹产动物。饲养管理同清洁动物) 无菌动物的特点:形态学及生理学特点: ①形态学:盲肠肥大(增大5~6倍),肠壁薄,易发肠扭转。心脏、肝脏、脾脏相对较小。 ②生理学: 血中无抗体,巨噬细胞吞噬能力弱。体内不能合成维生素B和K。无菌鸡生长较快、无菌豚鼠和无菌兔生长较慢。无菌大小鼠与普通大小鼠生长速度相同。

(3)饲养要求:隔离环境中饲养,种子群来源于剖腹产动物或无菌卵的孵化。由于肠道无菌,饲养困难,应注意添加各种维生素。每2~4周检查一次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粪便标本。 悉生动物:概念:悉生动物是指在无菌动物体内植入已知微生物的动物。又称已知菌动物。植入一种细菌的动物叫单菌动物;植入两种细菌的动物叫双菌动物;植入三种细菌的动物叫三菌动物;植入多种细菌的动物叫多菌动物。(由于肠道接种有利于消化吸收的细菌,故饲养较无菌动物容易,形态学和生理学方面与普通动物无异。) 近交系:经至少连续20代的全同胞兄妹交配培育而成,品系内所有个体都可追溯到起源于第20代或以后代数的一对共同祖先。 特点: 1、其基因纯合度达到98.6%,个体差异小,似同卵双生反应一致重复性好,用少量动物即可获得精确度很高的实验结果,个体相互之间可以接受皮肤、器官移植。 2、隐性基因纯合使许多病态性状得以暴露,可获得大量先天性畸形及先天性疾病的动物模型.如高血压、白内障、糖尿病.动物模型。 缺点:出现近交衰退。近交衰退是近交过程中动物群体由于基因分离与纯合发生一系列不利于个体或群体发育的变化和现象。 F1代动物:两个无关近交系杂交形成的第一代动物。 特点:虽然基因杂合,但个体之间基因杂合的一致,个体差异小。除具有近交系的优点,还具有生命力强耐受性强,可长期进行观察,具有杂交优势,个体相互之间可以接受皮肤、器官移植。 封闭群动物(远交系):以非近亲交配方式繁殖生产的一个实验动物种群,5年以上不从外部引新血缘或至少繁殖四代以上,在封闭条件下交配繁殖,保持了一定杂合性和群体遗传特征。每代近交系数增加量<1%。在人类遗传研究、药物筛选、毒物实验等方面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等。 突变系动物:指正常染色体的基因发生了变异,动物具有一种或多种遗传缺陷。例如:无胸腺裸鼠、严重联合免疫缺陷动物SCID小鼠。为肿瘤、免疫疾病的研究提供了理想的材料。

诊断学考试重点总结完整

《诊断学》重点 1.症状:患者病后对机体生理功能异常的自身体验和感觉 2.体征:患者体表或内部结构发生可察觉的改变 3.问诊的内容: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史与生育史、家族史 4.主诉: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和体征,是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及持续时间 5.现病史的内容:①起病的情况与发病时间②主要症状的特点③病因与诱因④病情发展与演变⑤伴随症状⑥治疗经过⑦病后一般情况 6.发热:机体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分度:低热3 7.3~38℃,中等度热3 8.1~39℃,高热3 9.1~41℃,超高热41℃以上。热型:稽留热、弛张热、间歇热、波状热(布氏杆菌病)、回归热(霍奇金病)、不规则热(结核病、风湿热、支气管肺炎) 7.稽留热:体温恒定的维持在39-40℃以上的高温水平,达数日或数周,24h内体温波动不超过1℃,常见于大叶性肺炎、斑疹伤寒及伤寒高热期 8.弛张热:又称败血症热,体温常在39℃以上,波动幅度大,24h内波动范围超过2℃,但都在正常水平以上,常见于败血症、风湿热、重症肺结核及化脓性炎症等 9.间歇热:体温骤升达高峰后持续数小时,又迅速降至正常水平,无热期可持续1天至数天,高热与无热反复交替,见于疟疾、急性肾盂肾炎

10.发热的原因:①感染性发热:病原体代谢产物或毒素作为发热激活物通过激活单核细胞产生内生致热源细胞,释放内生致热源而导致发热(细菌最常见)②非感染性发热,如无菌性坏死物质的吸收(吸收热:由于组织细胞坏死、组织蛋白分解及组织坏死产物的吸收,所致的无菌性炎症引起的发热),抗原-抗体反应,内分泌和代谢障碍,皮肤散热减少,体温调节中枢功能失常(中枢性发热的特点是高热无汗),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③原因不明发热 11.水肿:人体组织间隙有过多的液体积聚使组织肿胀 12. 全身性水肿:心源性水肿、肾源性水肿、肝源性水肿、营养不良性水肿14.发绀:是指血液中还原血红蛋白增多使皮肤和黏膜呈青紫色改变的表现。即紫绀。分为中心性发绀和周围性发绀,前者表现为全身性,皮肤温暖,多由心肺疾病引起SaO2降低所致;后者表现的发绀出现在肢体末端和下垂部位,皮肤冷,系由周围循环血流障碍所致,如左心衰 15.呼吸困难分为:肺源性~(吸气性,呼气性,混合性)、心源性~、中毒性~、神经精神性~、血源性~ 16.三凹征:又称吸气性呼吸困难,上呼吸道部分阻塞时,气流不能顺利进入肺,当吸气时呼吸肌收缩,造成肺内负压极度增高,引起胸骨上窝、锁骨上窝及肋间隙向内凹陷 17.心源性哮喘:急性左心衰竭时,常可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轻者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后症状逐渐减轻、消失,重者可见端坐呼吸、面色发绀、大汗、有哮鸣音,咳浆液性粉红色泡沫痰,两肺底有较多湿性啰音,心率加快,可有奔马律,此种呼吸困难称~

宪法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 宪法: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简答题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的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政作为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它的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都必须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的宪法目的。但是,宪政实践在宪法目前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对于不具有正当性、确定性、功能性和调控性的宪法,宪政的实践活动又可以通过反作用的机制来使得纸上的宪法符合宪政实践的要求。所以,仅仅有宪法,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基于纸上的宪法规定产生具有现实意义的宪政实践,宪

法必须适应宪政实践的要求残年不断地为宪政实践提供正确的规范依据。当然,作为宪政实践的基础,没有宪法的存在是谈不上宪政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不存在一个被称为宪法的根本法,或者是宪法存在的权威被人们严重忽视,宪政是无从谈起的。因此,要实现宪政,就必须要强化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宪法是法,不是简单的政治纲领或者是政策。宪政实践要求一个国家必须保持法制的统一与协调,其中,宪法应当居于法律制度的核心,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论述 宪法的特征? 主要特征就是内容最重要;法律效力最高;修改最严格。下面是详细的叙述: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有两种意义的宪法规范:一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一切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二是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仅指宪法确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宪法规范也同样具有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即假定条件要素、行为模式要素和处理后果要素。 受宪法规范的地位及内容所决定,宪法规范又具有一般

历生理学考试重点总结.doc

历年生理学考试重点总结执医笔试 2008-08-22 22:48:40 阅读32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细胞的基本功能 1.以单纯扩散的方式跨膜转运的物质是 O 2 和CO 2 2.水溶性物质,借助细胞膜上的载体蛋白或通道蛋白的帮助进入细胞的过程是: 易化扩散 3.葡萄糖顺浓度梯度跨膜转运依赖于细胞膜上的载体蛋白 4.细胞膜主动转运物质时,能量由何处供给细胞膜 5.蛋白质从细胞外液进入细胞内的转运方式是入胞作用 6.神经末梢释放递质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出胞作用 7.Na + 由细胞外液进入细胞的通道是电压门控通道或化学门控通道 8.兴奋性是指可兴奋细胞对刺激产生什么的能力兴奋 9.可兴奋组织或细胞受刺激后,产生活动或活动加强称为兴奋 10.刺激是指机体、细胞所能感受的何种变化内或外环境 11.神经、肌肉、腺体受阈刺激产生反应的共同表现是动作电位 12.衡量兴奋性的指标是阈强度 13.保持刺激作用时间不变,引起组织细胞发生兴奋的最小刺激强度称阈强度 14.阈刺激是指阈强度的刺激 15.兴奋的指标是动作电位 16.细胞在接受一次刺激产生兴奋的一段时间内兴奋性的变化,不包括下列哪期恢复期 17.决定细胞在单位时间内能够产生兴奋的最多次数是绝对不应期 18.绝对不应期出现在动作电位的哪一时相锋电位 19.有关静息电位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是指细胞安静时,膜外的电位。 20.锋电位的幅值等于静息电位绝对值与超射值之和 21.阈电位指能引起Na + 通道大量开放而引发动作电位的临界膜电位数值 22.有关局部兴奋的特征中哪项是错误的有全或无现象 23.有关兴奋在同一细胞内传导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呈电紧张性扩布 A 是由局部电流引起的逐步兴奋过程 B 可兴奋细胞兴奋传导机制基本相同 C 有髓神经纤维传导方式为跳跃式 D 局部电流强度数倍于阈强度 24.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物质是乙酰胆碱 25.关于骨骼肌兴奋-收缩耦联,哪项是错误的终末池中Ca 2+ 逆浓度差转运 A 电兴奋通过横管系统传向肌细胞深部 B 横管膜产生动作电位 D Ca 2+ 进入肌浆与肌钙蛋白结合 E 兴奋-收缩耦联的结构基础为三联管 26.兴奋性周期性变化中哪一项的兴奋性最低绝对不应期 27.小肠上皮细胞对葡萄糖进行逆浓度差吸收时,伴有Na + 顺浓度差进入细胞,称为继发性主动转运。所 需的能量间接地由何者供应。钠泵 28.记录神经纤维动作电位时,加入选择性离子通道阻断剂河豚毒,会出现什么结果。除极相不出现 29.在对枪乌贼巨大轴突进行实验时,改变标本浸浴液中的哪一项因素不会对静息电位的大小产生影响。 Na + 浓度 B K + 浓度 C 温度 D pH E 缺氧 30.人工减小细胞浸浴液中的Na + 浓度,所记录的动作电位出现幅度变小 31.有机磷农药中毒出现骨骼肌痉挛主要是由于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32.在神经-骨骼肌接头中消除乙酰胆碱的酶是胆碱酯酶

诊断学考试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放射痛(radiating pain):又叫牵涉痛,脏疼痛引起身体体表的疼痛,脏痛觉信号传入相应的脊髓节段,该节段支配的身体体表部位发生疼痛,特点是疼痛明显,有压痛、感觉过敏。 2、阿-斯(Adams-Stokes)综合征:主要表现是在心搏停止5~10s后出现晕厥,停搏15s以后可出现抽搐,偶有大小便失禁,见于最严重的心源性晕厥。 3、Horner征:一侧眼交感神经麻痹,出现瞳孔缩小,眼睑下垂和眼球下陷,同侧结膜充血及面部无汗。 4、奔马律:一种额外心音发生在舒期的三音心律,由于同时常存在心率增快,额外心音与原有S1、S2组成类似马奔跑的蹄声。 5、Austin-Flint杂音:中、重度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导致左室舒期容量负荷过高,使二尖瓣基本处于半关闭状态,呈现相对狭窄而产生杂音。 6、肠源性青紫症:由于大量进食含亚硝酸盐的变质蔬菜而引起的中毒性高缺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 7、端坐呼吸:患者坐于床沿,以两手置于膝盖上或扶持床边,这种体委可使胸廓辅助呼吸肌易于参与呼吸运动,加大膈肌活动度,增加肺通气量,减少回心血量和减轻心脏负担,见于心肺功能不全者。 8、移动性浊音:腹部查体时,因体位不同而出现浊音区变动的现象,称为移动性浊音,是发现有无胸腔积液的重要检查方法。腹水1000ML以上。 9、脉搏短绌:心率大于脉率的现象,血液不足以充盈血管,见于房颤等心律失常。 10、主诉: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和)体征,也就是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及其持续时间。 11、黄疸(Jaundice):是由于胆色素代障碍导致血液中胆红素增高,而致巩膜、粘膜、皮肤及体液发生黄染的现象,若血中胆红素浓度在17.1~34.2μmol/L,而临床上尚没有出现肉眼可见的黄疸者,称为隐性黄疸。 12、潮式呼吸(cheyne-stokes):-施呼吸,是一种由浅慢逐渐变为深快,然后再由深快转为浅慢,随之出现一段呼吸暂停后,又开始如上变化的周期性呼吸。见于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充血性心力衰竭,大脑损伤(脑皮质水平)。 25、间停呼吸(Biots呼吸):有规律呼吸几次后,突然停止一段时间,又开始呼吸,即周而复始的间停呼吸。见于颅压增高,药物引起呼吸抑制,大脑损害(延髓水平)。 13、中性粒细胞核左移:周围血中出现不分叶核粒细胞的百分率增高(超过5%),如杆状核粒细胞增多,甚或出现杆状和以前更幼稚阶段的粒细胞,称为核左移,常见于感染,特别是急性化脓性感染、急性失血、急性中毒及急性溶血反应。 14、泊油样便:上消化道或小肠出血并在肠停留时间较长,则因红细胞破坏后,血红蛋白在肠道与硫化物结合成硫化亚铁,使粪便呈黑色,更由于附有粘液而发亮,类似泊油。 15、Kussmaul呼吸:严重的代性酸中毒时,出现深而慢的呼吸,此因细胞外液碳酸氢不足,PH下降,通过肺脏排除CO2,进行代偿,以调节细胞外酸碱平衡之故,见于糖尿病酮中毒和尿毒症酸中毒,这种深长的呼吸~ 16、二尖瓣脱垂综合征:二尖瓣脱垂可造成二尖瓣关闭不全,血流从左心室流入左心房,因而二尖瓣脱垂的患者同时伴有收缩晚期杂音,它合并收缩中、晚期喀拉音称为二尖瓣脱垂综合征。 17、二尖瓣脱垂:由于在房室瓣在收缩中、晚期脱入左房,瓣叶突然紧或其腱索得突然拉紧产生震动所致。 18、类白血病反应:机体对某些刺激因素所产生的累死白血病表现的血象反应。周围血中白细胞数大多明显增高,并有数量不等的幼稚细胞出现。 19、胆酶分离现象:急性重症肝炎时,肝坏死,病程初期转氨酶升高,以ALT升高显著,如在症状恶化时,黄疸进行性加重,而酶活性急剧下降,提示肝细胞严重坏死,预后凶险。 20、文氏现象:(二度Ⅰ型房室传导阻滞),表现为P波规律的出现,PR间期逐渐延长,直 到一个P波后脱漏1个QRS波群,漏博后房室传导阻滞得到一定改善,PR间期又趋增强,之后又逐渐延长,如此周而复始地出现。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

自考生理学考试重点归纳

生理学考试重点归纳 1.内环境 指细胞直接生存的环境,即细胞外液。 2.异化作用 可兴奋组织、细胞对有效刺激产生反应(动作电位)的能力与特性。 3.阈值 引起组织、细胞产生反应(动作电位)的最小刺激强度。 4.负反馈 凡是反馈信息与控制信息作用相反的反馈。 5.反射 指中在枢神经系统的参与下,机体对刺激发生规律性反应的过程。 6.自身调节 指机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不依赖于神经或体液因素的调节而产生的适应性反应。 1.易化扩散 指水溶性的小分子或离子通过膜上载体蛋白或通道蛋白帮助,由膜的高浓度一侧向低浓度一侧扩散的过程。 2.受体 受体是细胞膜上一类特殊蛋白质。其的功能是可以识别并特异性结合作用于它的化学物质(如激素),并转发化学信息,改变细胞生化反应,增强或减弱细胞生理效应。 3.去极化 以静息电位为准,膜内外电位差变小或消失的现象,称为去极化。 4.超极化 以静息电位为准,膜内外电位差增大的现象,称为超化。 5.静息电位 细胞处于安静状态下,存在于细胞膜两侧的电位差,称为静息电位。一般表现为内负外正的跨膜电位。6.动作电位 可兴奋细胞受到刺激时,在静息电位的基础上爆发的一次迅速、可逆、可扩布的电位变化,称为动作电位。 7.局部电位 阈下刺激也可使膜去极化,但这种去极化电位只局限于受刺激部位局部,只能作电紧张扩布,故称为局部电位。 8.兴奋-收缩耦联 兴奋-收缩耦联是指把肌细胞的动作电位与肌细胞的机械收缩联系起来的中介过程 9.强直收缩 骨骼肌在接受连续的有效刺激时,由于刺激频率高,若刺激落于前一次骨骼肌兴奋收缩的收缩期,形成的强而持久的收缩,称为强直收缩。强直收缩是机体骨骼肌收缩做功的主要形式。 1.血清 血清是血液凝固后,血凝块回缩析出的淡黄色透明液体。 2.红细胞比容 红细胞比容是指红细胞容积占全血容积的百分比。 3.红细胞渗透脆性 红细胞渗透脆性是指红细胞对抗低渗容液的抵抗力。抵抗力大的脆性小,反之则脆性大。 4.红细胞凝集 相同的抗原、抗体相遇时,通过免疫反应使经红细胞相互凝结聚集在一起的现象。 5.溶血 红细胞膜破裂后,血红蛋白溢出,溶解于血浆中的现象。 6.血液凝固 血液凝固是指血液由可流动的溶胶状态转变为不能流动的凝胶状态。 7.血型 血型特指血细胞膜上特异性抗原的类型。它是血液中的一种特殊标志物。 1.自律细胞 指心内具有自动节律性兴奋的细胞,其生物电特点是复极4期自动去极化。

诊断学考试重点

诊断名词解释: 1.稽留热:是体温恒定在39-40 ℃以上,持续数天或数周24h内体温波动不超过1 ℃。见于伤寒、大叶性肺炎等。 2.呼吸困难:是指病人主观上有空气不足或呼吸费力的感觉;客观上有呼吸频率、深度和节律的改变。可见呼吸肌 参与呼吸运动,严重者呈端坐呼吸及发绀。见于支气管炎,肺炎等。 3.莫非氏征(Murphy):检查时医师以左手掌平放于患者右胸下部,以拇指指腹勾压于右肋下胆囊点处然后嘱患者 缓慢吸气,宰吸气过程中发炎的胆囊下移时碰到用力按压的拇指,即可引起疼痛,此为胆囊触痛,如因剧烈疼痛而致吸气终止。见于胆囊炎。 4.移动性浊音:检查者自腹中部脐水平面开始想患者左侧叩诊,发现浊音时,扳指固定不动,嘱患者右侧卧,再度 叩诊,如呈鼓音,表明浊音移动。同样方法想右侧叩诊,叩得浊音后嘱患者左侧卧,已核实浊音是否移动。这种因体位不同出现浊音区变动的现象。称为移动性浊音。见于肝硬化腹水。 5.主诉:是病人就诊的主要原因,是感觉最明显、最痛苦的症状或体征,包括一个或数个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主 诉必须包括症状、部位、时间。 6.肝颈静脉反流征:当右心衰引起肝淤血肿大时,用手压迫肝脏可使颈静脉怒张更明显。见于肝硬化。 7.潮式呼吸:是一种由浅慢逐渐变为深快,然后再由深快转变为浅慢,随之出现一段呼吸暂停后,又开始如上变化 的周期性呼吸。见于脑炎,脑膜炎等。 8.周围血管征:由枪击音,Duroziez双重杂音,毛细血管搏动征组成,见于主动脉瓣重度关闭不全、甲状腺功能亢 进等。 9.核左移:外周血杆状核或杆状核以上的幼稚粒细胞增多,超过5%。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急性失血等。 10.肺型P波:P波尖而高耸,电压≥0.25mV,以Ⅱ、Ⅲ、aVF导联表现最为突出,见于右心房肥大,肺心病等。 11.腹膜刺激征:腹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组成,见于急性腹膜炎,胃肠穿孔等。 12.抬举性心尖搏动:心尖区徐缓、有力、较局限的搏动使手指尖端抬起,见于左室肥厚等。 13.弛张热:是指体温常在39度以上,24小时内温差超过1C°,但最低体温仍高于正常体温。常见于败血症, 风湿热,重症肺结核及化脓性炎症等。 14.三凹征:是指呼吸极度困难,辅助呼吸肌如胸部及腹部的肌肉都强力运动以辅助呼吸活动,此时虽企图 以扩张胸廓来增加吸气量,但因肺部气体吸入困难,不能扩张,致使在吸气时可见胸骨上窝、两侧锁骨上窝以及下部肋间隙均显凹陷,故称“三凹症”。此时亦可伴有干咳及高调吸气性喉鸣。常见于喉部、气 管、大支气管的狭窄和阻塞,当伴随出现发绀、双肺湿罗音和心率加快时,提示左心衰竭。 15.眼眼球震颤:是一种不自主的、有节律性的、往返摆动的眼球运动。常由视觉系统、眼外肌、内耳迷路及中枢神 经系统的疾病引起。 16.间停呼吸:表现为有规律的呼吸几次后,突然停止一段时间,又开始呼吸,周而复始。发生机制是由于 呼吸中枢的兴奋性降低,使调节呼吸的反馈系统失常,只有在严重的缺氧和二氧化碳积聚到一定的时候,才能有效刺激呼吸中枢,进入到下一个呼吸周期。 17.触觉语颤:被检查者发出语音时,声波起缘于喉部,沿气管、支气管及肺泡传到胸壁所引起共鸣的振动, 可由检查者的手触及,故又称触觉震颤。减弱或消失):1、肺泡内含气量过多(肺气肿)2、支气管阻塞(阻塞性肺不张)3、大量胸腔积液或气胸 4、胸膜高度增厚粘连5、胸壁皮下气肿(增强):1、肺泡内有炎症侵润,肺组织实变使语颤传导良好。(大叶性肺炎实变期,肺阻塞)2、接近胸膜的肺内巨大空腔,声波在空洞内产生共鸣,尤其是当空洞周围有炎症侵润并于胸壁粘连时,则更有利于声波传导, 使语音震颤增强。(空洞型肺结核、肺脓肿) 18.胸骨角:其两侧分别与左右第2肋软骨连接,为计数肋骨和肋间隙顺序的主要标志。胸骨角还标志支气管分叉、 心房上缘和上下纵隔交界及相当于第5胸椎的水平。 19.开瓣音:是舒张早期血流自左心房快速流人左心室,弹性尚好的二尖瓣迅速开放又突然停止,引起瓣叶 张帆性振动,产生拍击样声音。提示二尖瓣轻、中度狭窄,瓣膜弹性和活动性较好,常用来作为二尖瓣分离术适应证的参考条件。二尖瓣严重狭窄、瓣膜钙化或伴有明显二尖瓣关闭不全,则开瓣音消失。20.管样呼吸音:指在正常肺泡呼吸音分布区听到支气管呼吸音。1.肺组织实变,见于肺炎实变期;2.肺内大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周叶中宪法知识点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周叶中宪法知识点总结 篇一:周叶中第三版《宪法学》整理笔记 1 2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②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 (1)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又称文书宪法、制定宪法 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

律文书、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2)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及程序为标准 刚性宪法:由特定制宪机关制定、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 优点是稳定性、可维护宪法尊严;但缺乏适应性——成文法 柔性宪法:制定修改机关及程序与普通法相同的宪法。 优点是弹性大、适应性强;缺乏稳定性——不成文法 (三)制宪主体: 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民定宪法: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君主与人民双方进行协商制定。阶级妥协的产物 二、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的宪法分类 国家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类型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第三章宪法的制定 1、 2(1)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宪法起草机关是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 (2)制宪机关一般是常设机关;宪法起草机关是临时性的机关,起草任务结束后便解散。

(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宪法起草机关则并无权批准宪法。 (4)制宪机关一般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宪法起草机关则一般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 第四章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们制定、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准则,是贯穿立宪、行宪的基本精神。 内容:人民主权原则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原则是终极目的; 权力制约原则是基本手段;法治原则是根本保障 2 (1)资产阶级“人民主权”学说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意义 局限性:①在“人民”的范围问题上,实际上只是资产阶级。 ②人民主权的论证是唯心主义的。 ③人民主权,仅仅涉及政治权力方面,而没有涉及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领域。 历史意义: ①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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