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水尺公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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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尺公估

船舶水尺公估

船舶水尺公估适用于价值较低、不易用衡器计量的大宗海运散装固体货物的计重,它根据阿基米德定律,通过检测承运船舶的吃水求得船体的相应排水量,计算所装卸货物的重量,是操作简便并节省费用的一种计重方法。在水尺公估中,压载水的测定、校正和计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指通过对各舱压载水的深度测量,根据船舶的有关资料进行校正与计算,得出全船压载水的总重量,作为计算船舶常数和所载货物重量的重要依据。压载水的数据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船舶常数测算的准确度以及全船货运交接数据的误差大小。

压载水的测定、校正和计算是水尺公估中程序最繁琐、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下文简要介绍其工作步骤。

1 压载水测定

计量人员应会同船方逐舱测定压载水的深度。测定前,首先向船方了解水舱数量及名称,必要时可通过容积图来核实,以防漏测。

测量前首先检查船方提供的测量工具(尤其是绳尺)是否标准,船方制作的工具标准与否将直接影响测量结果。如发现有工具不标准的情况,需要立即予以更换。

测量时,当尺锤接近舱底时,应减慢放尺速度,当感觉尺锤触及舱底时,应注意绳尺或钢卷尺不能弯曲,以免影响测深的准确性。若尺上水痕不清,应擦干并抹上白粉或试水膏再次观测。有时船方以部分压水舱是空的为由提出不予测量,应对其耐心说理,以防有呆存水或渗漏水漏测。测量时应认真细致,逐舱测深,并做好测深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顶边舱的舱面由于露天甲板形成弧形和倾斜形,其测量管又安装在船体两侧的位量,因此即使舱内的压载水从测量管溢出也不能简单作为满舱处理,仍应按实测深度结合校正计量。

2 压载水校正与计算

当船舶处于纵倾或横倾状态时,压载舱液面与船舶的水线平行,压载水也呈现纵倾或横倾状态,由于水舱的测量管大都不在舱的中间部位,故此时从测量管村所测得的水深并不真实,应根据船舶的压载水资料进行修正,以求得准确的容量。通常船舶的压载水资料有以下3种情况:

2.1 有舱容表且有纵倾修正

对于有纵倾修正的舱容表,根据测得的水深和船拍纵倾值,可直接查表得到各舱的压载水容量。查表方法如下:

(1) 船舶的各种压载水舱都有容量表或计量表,它们表示与每一深度对应的容量或重量。除平浮状态下的容量外,大多数还标制出各种纵倾程度的校正曲线。在计算压载水储存量时,一般是根据所测水深结合当时船舶纵倾程度(前后吃水差),从上述图表中查出相应的容量或重量,尾数可保留一位小数。

(2)有些船舶没有正规图表,只有自制水舱计量表,应审查其与船舶容积图上的

容积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可予使用。

(3)船方提供自制水舱校正表时,可按管线分布图或泵浦图上测量管与舱壁的距

离以及舱长进行测算核对;若无管线分布图或泵浦图,可按船图所载水舱的长度,对照舱口、舱壁位置或肋码号码,测定测量管至舱壁的距离(亦可实际测量舱壁

与测量管的距离)进行计算核对。

(4)有些压载舱的容量表上深度为0时,还标有数值,即压载水的呆存量。如数值不大,可按表上所列数值计算,若数值较大则须向船方查明原因,或下舱查看是否相符。

(5)查看压载水表时,应分清表中数字是容量还是重量,压载水是海水还是淡水。压载水总重量低于500t时,可按泵进压舱水区域的水密度进行校正,或按海水、淡水的标准密度计算;压载水总重量低于500t时,须取样测定实际密度予以校正。校正公式:

式中:Wc为密度校正后的重量;W为标准密度下的重量;ρ2为压载水的密度;ρ为制表密度。

2.2 有舱容表但无纵倾修正

若舱容表中无纵倾修正数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测算方法:

1)泵满压载水,使所有压载舱满舱,无需校正;

2)调平吃水,使船舶前后、左右吃水相同,无需校正;

3)排空压载水;

4)确保压载水在装卸过程中保持相同状态并施封,把剩余压载水计入常数;

5)利用几何公式计算,方法如下:如果只有容量表或计量表而无纵倾校正表,则需先校正水深,再查表计算容量或重量。若测量管在后,校正方法如下:

(1)经测量水深未超过舱顶,按公式:

计算。式中:L1为舱内水深底边长度;LBP——两垂线之间船长;TC:为艏艉校正后纵倾值(吃水差);S为实测水深。

根据L1的数值有压载水盖满舱底或未盖满舱底等3种情况,可按下列3个公式分别计算水深:

①如L1+d≥L即压载水盖满舱底,按一般公式校正:M=S±C1(艏倾时+,艉倾时-),C1=tanθ×(L/2-d)=TC/LBP×(L/2-d)。式中:M为平均水深;C1为水深纵倾校正值;L为压载舱长;d为测量管至舱壁之间距离,其余代号同前式。

②如L1+d

③若L1+d

(2)经测量水深已超过舱顶,按公式L2=cotθ×(S-H)=LBP/TC×(S-H)计算。式中,L2为舱顶水边至测量管距离;H为舱高。

根据L2的数值有压载水超过舱顶或未超过舱顶等3种情况,可按下列3个公式分别计算水深:

①若L2+d≥L即压载水全部超过舱顶,可以满舱计算。

②若L2+d

③如L2+d0.5m,公式:M=H-{L-[LB P×(S-H)/TC+d]}2×TC/(2L×LBP)。

此外,横倾校正的方法如下:

若测量管左右对称,无须校正,或测量管在舱的中间位置也不用校正。

当测量管不对称时,产生横倾,则有必要校正,公式与纵倾校正相同。公式:C 2=T2/B×(b/2-d1)或C2=(b-2d1)×T2/(2B)。式中,C2为水深横倾校正值;B为船宽;b为柜宽;T2为左右吃水差;d1为测量管至纵向分舱壁的距离。

以上公式中校正值的加减,须按实际纵、横倾及测量管的位置而定。水深校正完后查表计算出各压载舱压载水的数量。

2.3 没有舱容表的校正

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排空压载水,使压载舱空舱;

2)确保压载水在装卸过程中保持相同状态并施封,把剩余压载水计入常数。

通常情况下,水尺公估用时在2h之内即可,但有时船舶靠离泊要赶潮水或订有速遣协议,这就需要水尺公估人员加快测量速度,同时还要保证测量精确度,而压载水的测量、计算费时最长,水尺公估人员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最简便、快速的测量、计算方法。做好压载水的测算工作,不仅有助于降低水尺公估的误差率,维护船、货、港各方的利益,实现多方共赢,而且有助于树立港口形象,提高港口声誉,增强港口竞争力。

海商法典型案例之货损货差

货损货差是指商品在装卸、搬运、发运、中转、收货过程中属于商业储运部门过失造成的损失和差错。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 (1)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经营人、期租船人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船员工资或油款,使航程中断而造成的货损货差。 (2)承运人没有合理的装运货物,货物在运输期间就会发生碰撞、造成火灾和爆炸而形成货损与货差。 (3)船舶碰撞或碰撞了码头而造成船上的货物发生货损和货差。 (4)托运人未妥善包装货物,或托运特殊货物未向承运人提示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 (5)托运人负责装运集装箱的,没有选择完好、适货的集装箱装运货物。 (6)收货人明明知道货物已经到达目的港,但是收货人没有与时提取货物使货物的质量发生了变化而造成货损。 (7)由于恶劣天气的原因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货损货差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经常出现的现象,而实际上承运人或远洋运输公司也会定下允许范围内的货损货差正常额度。但货损货差是由于货物性质导致,还是承运方操作失误导致?(如粮食受潮,可能是粮食本身就未晒干,也可能是由于保管不慎至舱室浸水而使粮食受潮)货损的数额如何确定?因此,货损货差纠纷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由于货损货差的发生均会引起各方的争执,甚至会引起诉讼,这一问题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经过调查显示,货损货差率和作业差错率高是制造商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满意度低的原因之一,货损货差导致的损失已经成为物流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阻碍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典型类别,值得我们详细研究。下面

就以“哈池曼海运公司与上海申福化工有限公司、日本德宝海运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纠纷案”为例,对此类案例进行分析研究。 一、案例背景 2008年9月23日,申福公司就购买1001.53吨苯酚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SUMITOMO CORPORATION (HONG KONG)LTD.]签订了WZO8Y一00554P/4号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成本加运费(CFR)中国青岛,苯酚色度最高不超过10哈森(HAZEN)。2008年9月24日,申福公司申请上海银行闸北支行开立了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TF0826837258ILHL号远期跟单信用证,货物单价为每吨1530美元,信用证金额为1 532 340.90美元。2008年l2月4日,申福公司在信用证项下支付货款人民币10 569 474.59元。 该批苯酚由巴拿马籍“金色蒂凡尼”轮(M/V GOLDEN TIFFANY)承运,哈池曼公司为“金色蒂凡尼”轮所有人。“金色蒂凡尼”轮为1998年建造的油船/化学品船,载重吨16 465公吨,总吨位为9599,净吨位为5132。 2008年8月23日,货物在西班牙维尔瓦港装船,德宝公司签发了GTHQ 一5702号清洁指示提单。提单记载:托运人住友德国公司[SUMITOMO DEUTSCHLAND GmbH],收货人凭指示,通知方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上海)有限公司[SUMITOMO CORPORATION (SHANGHAI)LTD.],货物为1001.53吨苯酚,积载舱为7P、7S、lOP,卸货港中国青岛港,运费预付。申福公司经托运人住友德国公司背书受让了该提单,并据此在卸货港提取了船载货物。 货物装船前,SGS公司对该批苯酚进行了品质、重量检验,出具了重

(项目管理)2020年保险公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x 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1. 项目概况 §1.1. 筹建公司名称 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2. 项目实施内容 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辅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开展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3.公司拟注册地址 中国 xx大厦。 §1.4.公司宗旨 §1.4.1. 发展宗旨 发展民族保险代理事业,完善保险市场,为投保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及为保险人提供优质报单。 §1.4.2. 经营宗旨

注重CS形象创造,即“顾客满意”的宗旨,顾客的满意度高于一切。 §1.5. 项目投资情况 §1.5.1.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1.5.2. 各投资方的出资比例及金额 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 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xx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 股东各方均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承担亏损风险。

§1.6.项目研究依据与范围 §1.6.1.项目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国家统计局、陕西省统计局的调查统计资料 §1.6.2项目研究范围 a.市场前景、筹建方案、建设规模; b.营销战略、营销方案、 c.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培训方案 d.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利润分析。 §2. 项目提出的背景 §2.1. 项目背景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又于1997年1月30日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16日又颁布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又于1998年设立了专业性的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保险中介法人组织形式,即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大船水尺测量

浅谈影响水尺计重精确度的几个问题 摘要:通过研究船舶状态和水尺测量对水尺计重的影响,以便提高水尺计量精度。 关键词:散货船水尺计重船舶状态船舶常数误差 水尺计重原称固体公估,中外航运业,除油船外,散货船计量通常使 用水尺计重。对承运的船舶通过观测船舶吃水, 求得船舶的实际排水量和船用物料重量,以计算所载货物的重量。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 准确性,已为国际上公认。同时水尺计重可以将同一计重器具在不同 港口计算误差减小到最低限度。其计重结果可作为商品的交接结算、处理索赔、计算运费和通关计税等的依据。为国际贸易和运输部门所乐于采用。按照国际惯例,为了保护贸易各方的利益,对于装运大宗散 装货物的船舶的水尺计重工作均由享有良好信誉的非利益当事人,公 证的第三方开展水尺计重业务,这样有效保证了计重数据公证性和准 确性。 水尺计重具体操作是通过在装(卸)船前和装(卸)船后,分别测定前 后两次水尺,并前后两次测定船舶淡水,压舱水及燃油的呆存量,同时 前后二次测定船边港水密度,然后根据船方提供的排水量表以及有关 静水力曲线图表、水油舱计量表和校正表等图表计算出船舶载运货物的重量。其结果与船舶吃水测量、海水密度、压载舱、淡水舱的测定和船舶常数以及测量人员的专业素质、船舶结构的变化有很大关系, 所以影响水尺计重精度的因素较多。 水尺计重精确度是指装运货物实际重量与水尺计重的差别。在船 舶抵港靠泊,装卸货物过程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会影响水尺计重精确度。 1. 水尺计重基本要求 1.1 船舶的水尺、载重线标记字迹要清晰、正规、分度正确。 1.2 具备本船有效、正规的下列图表: a. 容积图或可供艏艉水尺纵倾校正的有关图表; b.排水量或载重量表;

2020年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去年保监会下发保险公估机构备案公告,自xx 年12月1日起,不再实施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保险公估机构应依法向保监会备案,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的知识,欢迎阅读。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保险公估机构设立时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条件。 二、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备案方式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完备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系统生成《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表》,申请机构可下载打印。备案信息将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授权机构以《备案信息公示表》的形式对外公告。 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提出申请。 四、基本条件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

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 3 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 因涉嫌 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 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二)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三)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 (四)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五)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六)保险公估机构任命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保险工作 3 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 5 年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 作10 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限制; (七)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船舶水尺公估中压载水的测算和校正

船舶水尺公估中压载水的测算和校正 发布日期:2007-3-29 8:45:07本文作者:苏冲,张守生本文来源:本站浏览次数: 压载水的测定、校正和计算是水尺公估程序中最繁琐、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下文简要介绍其工作步骤。 1压载水测定 计量人员应会同船方逐舱测定压载水的深度。测定前,首先向船方了解水舱数量及名称,必要时可通过容积图来核实,以防漏测。 测量前首先检查船方提供的测量工具(尤其是绳尺)是否标准,船方制作的工具标准与否将直接影响测量结果。如发现有工具不标准的情况,需要 立即予以更换。 测量时,当尺锤接近舱底时,应减慢放尺速度,当感觉尺锤触及舱底时,应注意绳尺或钢卷尺不能弯曲,以免影响测深的准确性。若尺上水痕不清,应擦干并抹上白粉或试水膏再次观测。有时船方以部分压水舱是空的为由提出不予测量,应对其耐心说理,以防有呆存水或渗漏水漏测。测量时应认真细致,逐舱测深,并做好测深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顶边舱的舱面由于露天甲板形成弧形和倾斜形,其测量管又安装在船体两侧的位置,因此即使舱内的压载水从测量管溢出也不能简单作为满舱处理,仍应按实测深度结合校正计量。 2压载水校正与计算 当船舶处于纵倾或横倾状态时,压载舱液面与船舶的水线平行,压 载水也呈现纵倾或横倾状态,由于水舱的测量管大都不在舱的中间部位,故此时从测量管内所测得的水深并不真实,应根据船舶的压载水资料进行修正,以求得准确的容量。通常船舶的压载水资料有以下3种情况: 有舱容表且有纵倾修正 对于有纵倾修正的舱容表,根据测得的水深和船舶纵倾值,可直接查表得到各舱的压载水容量。查表方法如下: (1)船舶的各种压载水舱都有容量表或计量表,它们表示每一深度对应的容积或重量。除平浮状态下的容量外,大多数还标制出各种纵倾程度的校正曲线。在

(整理)-11-0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 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1 一般要求 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 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 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 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 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 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 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 水尺标志说明如下: (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为以1.0m为倍数的吃水值。从垂直

船舶货运保险理赔答疑手册

船舶货运保险理赔答疑手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事业部

序言 非车险理赔答疑手册序列,这是第三本了,前期已印制下发了财产保险和责任信用保证保险理赔答疑手册各一本。公司理赔事业部一直致力于理赔专业能力建设,自2012年以来,逐步理清非车险理赔工作思路,开始形成较为完备的非车险理赔管理体系。印制下发各非车险种的答疑手册,就是要籍此促进公司非车险理赔队伍专业能力的提升,是公司非车险理赔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发展变化,非车险业务增长和理赔队伍都遭遇到了发展瓶颈,甚至一些地区的公司传统优势险种,也出现了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窘境。问题怎么解决?除了采用相对集中化的理赔模式、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引入产品线和经营单位协赔机制之外,还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员培训。答疑手册这种形式,问题来自实践,针对性强;答案凝聚了公司主要专业人才的集体智慧,实用性强。理赔人员在实务中碰到了问题,不妨翻看一下手册,借鉴其他人的观点和做法。作为高度专业化的险种,船货险理赔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更多、更复杂。因此,在广泛征求各分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总公司选取了270多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并汇总了相对科学合理的答案,分为船货险通用、船舶险通用、远洋船舶险、沿海内河船舶险、船舶建造险、保赔险和其他船舶险、货运险通用、进出口货运险、国内货运险、追偿等10个部分,组成了这本《船舶货运保险理赔答疑手册》。希望该手册能真正成为各分公司理赔人员实践中的好帮手,在当前“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赔转型升级大潮中,还希望分公司船货险产品线和经营单位人员同样学好、用好这本手册,让知识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促进船货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书编写工作由公司总裁助理、首席核赔师兼理赔事业部总经理谷伟主持,总公司理赔事业部唐光立副总经理担任终审,船货险理赔处和理赔追偿处黄山粤、程明权、乔健、吴兆建、王晶晶、王辉等同志参与了本书编写和整理工作。同时,总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组织整理了手册中保赔险部分的内容,北京、天津、大连、河北、广东、深圳等分公司参与本书审核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理赔的一些问题,本来就存在争议,同时由于水平有限,手册中的错误遗漏在所难免,希望各分公司有关业务人员充分探讨,如发现其中的问题或有更好的修改建议,请联系总公司理赔事业部船货险理赔处,以便在今后的版本中补充完善。

正式保险公估报告样板

JUSTCREED INSURANCE ASSESSING & ADJUSTING CO.,LTD.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惠民大厦10F 邮编post code:518002 Add:10/F,HuiMin Biuding., Aiguo Road,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2010/03/10变电站失窃事故保险公估报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理赔管理部: 我公司于2010年04月12日接受贵公司委托(附件3.1),对题示事故损失进行公估,现报告如下: 一、概况 被保险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保单号码:PGDA200944040096000001(附件1.1) 保险种类:建筑工程一切险 被保险地址: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A2标段 保险期限: 2009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部分保险项目和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项目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RMB512,000,000.00 施工机具RMB40,164,000.00 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RMB10,000,000.00 清理残骸费用RMB5,000,000.00

意外事故的免赔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为RMB 3万元整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出险地点:K51+700临时变电站 委托经办人:赵毅峰 出险原因:失窃 保险责任:属于该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损失情况:变电站部分设施失窃、受损 索赔金额:RMB124,433.77元 核损金额:RMB 92,073.98元 建议赔额:RMB 56,200.00元

2020年(金融保险)我国保险公估业面临困境及发展

(金融保险)我国保险公估业面临困境及发展

我国保险公估业面临困境及发展 壹、我国保险公估业 (壹)缺乏产业政策支持,生存空间狭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使我国的公估业已有法可依,且奠定了保险公估的法律基础。但和之相匹配的产业政策仍然缺乏,以致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政策缺乏明确分工。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X公司大多仍然习惯于自己查勘定损或风险评估,即使遇到技术难题,也是通过聘请兼职专家的方式加以解决。除非是当极个别理赔案件发生纠纷或难以理赔(如政府机关)时,才有可能让保险公估X公司介入,以便化解矛盾或向裁决机关提供有效的公证资料。而保险监管部门,目前也无法让保险X公司把占据的中介市场让出,使得保险公估X公司的生存空间比较狭窄,形成了保险公估X公司向保险X公司“要饭吃”的局面,尤其是刚开业不久的保险公估X公司,难以打开局面。从服务的从属关系来讲,保险公估人的地位本应高于保险X公司,但这壹关系至今未能理顺。(二)尚未建立统壹的公估价格标准 目前,保险公估X公司的收费尚无统壹标准,公估价格完全由保险公估X公司自行制定,有的参照国外价格标准,有的以国内特定行业的价格标准为基础,不同类型、不同金额、不同风险的公估收费,目前

尚无法明确和统壹。在此情况下,单个保险公估业务的价格在不同公估人那里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保险人在选择公估人时,就会更多地选择那些收费低的公估人为自己处理理赔业务,因此这类公估人能够说是以薄利多销的运营方式获得较大的生存空间。但在同壹市场内出现较大的价格差异,就会使同劳不同酬现象日趋严重。而且,在市场主体相对缺乏又无价格管制政策的情况下,收费高的公估人实际上获取了相对的高额垄断利润。这种混乱的公估价格机制可能导致保险X公司降低对保险公估X公司的认可程度,进而影响保险公估X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保险公估人才短缺 保险公估作为壹种特别的职业,其素质高低,和保险X公司保险业务的技术含量相关。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也快速崛起,为保险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领域,如近年来,由各家保险X 公司竟相承保的卫星、火箭、核电站等,表明保险业渗透到了高新技术产业中。同时,高新技术不断扩散到传统的工农业,也引起产品质量、档次的提升和新产品的出现,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技术含量也随之提高,保险X公司的险种也由传统的企财险、家财险、机动车辆险逐渐扩展到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利润损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这样,保险X公司就需要大批机械、电子、

析船舶在水尺计量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析船舶在水尺计量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为了缩短船舶在港口停留时间,保护贸易各方的利益,对于装运大宗散装货物的船舶,在对货物计量时,可以采用水尺计量。水尺计量是利用船舶装卸货物前后水尺变化来计算载货重量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特点是方法简便,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广泛适用于煤炭、生铁、废钢、矿石、盐、化肥等散货的计重。 水尺计量对船舶的基本要求是:船舶六面水尺标记准确清晰,船舶的排水量资料图表和压载水表尺完整无误,船体没有严重变形,水舱可以进行准确测量,船方提供的燃油数量和船舶常数真实可靠,港口水域的海水密度准确等,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出船舶所运载货物的重量。在水尺计量时,船舶的六面吃水和港水密度的数据以及水舱测量的数据是根据现场观察与测量来确定。在确定这些数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观测船舶六面吃水时应注意的事项 船舶装卸货前后,船方会同鉴定人员,共同查看船舶六面吃水。在作业时常利用吊板、绳梯使观测者与水尺的观测位置尽可能接近,观测者视线与水面的角度应尽可能减小,才有利于读取水线的确切位置。而实际上船尾外档的吃水由于船尾结构的原因,在船上利用吊板、绳梯很难观测到,在有些港口习惯上把船尾外档的吃水与里档的吃水相同来处理。但若船舶存在倾斜时,在计量过程中就会产生误差。 ): 港口习惯上用于计量的平均吃水(dm 1 dm =(df+6d?+das)/8 1 实际的船舶平均吃水(dm): dm=[df+6d?+(das+dap)/2]/8 两者之间的差别为(△d): -dm=(df+6d?+das)/8-[df+6d?+(das+dap)/2]/8=(das-dap)/16 △d=dm 1 在计量过程中产生的误差: P =TPC×△d=TPC×(das-dap)/16 1 其中:矽为船首平均吃水;d?为船中平均吃水;das为船尾右舷吃水;dap为船尾左舷吃水。 例如:某船在一次装货后,发现内倾0.3°,船宽B 38m,船尾满载吃水线 =13.90m,那么:处的宽度H为26m,TPC=61t/cm,经观测到里档船尾吃水d A1

最新-11-0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2010-11-0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 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 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1 一般要求 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 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 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 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 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 水尺标志说明如下: (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 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 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为以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保护保险公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 保险公估人是专门从事上述业务的评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公估机构包括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公估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公估人中,为委托人办理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人员。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包括公估师和其他具有公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 第四条公估师是指通过公估师资格考试的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公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第五条保险公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并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业务备案。 第六条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保险公估人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从事保险公估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估人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经营条件 第一节业务备案 第九条保险公估人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开展保险公估业务。 合伙形式的保险公估人,应当有2名以上公估师;其合伙人2/3以上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 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人,应当有8名以上公估师和2名以上股东,其中2/3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 南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 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1一般要求 1.1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载重线标志的勘划 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图2.1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 2.2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 2.4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水尺的勘划 3.1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 水尺标志说明如下: (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 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 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为以1.0m为倍数的吃水值。从垂直线段引出水平线段的方向为水尺刻度线的槽口方向,水尺刻度槽口方向由水尺标志勘划的位置确定。 (2)水尺数字由数字、小数点和单位组成。水尺标志吃水值以1m倍数进行标注,在数字的后面加注单位M。水尺读数的线粗为20mm;数字的字高为100mm,字宽为60mm;单位以大写M表示,M的高度为100mm,宽为80mm。数字与数字之间、数字与单位及数字与水尺刻度的垂直线段之间的间距为 25mm。 (3)水尺刻度线中长水平线段的下缘标注水尺读数,水尺读数的下缘与长水平线段的下缘平齐,吃水到达水尺读数下缘时,即表明为该数字所示的吃水。水尺刻度线与水尺数字之间的间距为25mm,当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时,水尺数字一般位于与水尺刻度槽口方向相反的一侧;当水尺刻度线由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时,水尺数字一般位于水尺刻度槽口方向相同的一侧。

船舶定损技术讲稿精编

船舶定损技术讲稿精编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船舶海损鉴定技术 主讲人: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兵 1.国内船舶海损鉴定(公估)机构状况简介: 船级社及其实业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外资背景的检验鉴定机构; 国内保险公估机构; 其它海事咨询服务机构等。 2.船舶海损鉴定目的(为什么要进行海损公估检验) .委托人目的(充分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 船东/租船人:有利于索赔或有效预防被追偿; 船舶保险人:合理理赔或有效追偿; 货方:对抗共同海损分摊责任等。 .船舶海损鉴定工作目的: 确定事故原因; 确定损失原因和性质(以确定是否保险责任,是否该赔); 确定损失程度(确定在保险责任内赔多少)。

注意:正确区分事故原因和损失原因,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在某种情况下,损失原因和事故原因有直接的关系(碰撞,触礁等船体损失),但某种情况下,损失原因和事故原因只是间接的关系,而损失原因的性质可能大相径同(螺旋桨损坏,引起震动,导致其它进一步的损失。船舶沉没损失由于保养不善于或积载不当等)。3.船舶海损鉴定工作具体内容: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现场检验; 参与制订修复方案; 修理监督; 帐单审核; . 检验前应该做的准备工作: 帐单审核; 人员准备; 工具(设备)准备; 交通准备; 财务准备; 所有的准备工作关键在于信息准备,其它准备工作都是在信息准备的基础上进行的。 具体的信息准备工作内容有: 船舶的名称,种类和船籍; 出事船舶现在所在的位置; 联系能够协助检验人员登轮的代理; 船东是否愿意对船舶进行检验; 损坏的概况; 需要修理的部位等等。

船舶水尺公估

船舶水尺公估 船舶水尺公估适用于价值较低、不易用衡器计量的大宗海运散装固体货物的计重,它根据阿基米德定律,通过检测承运船舶的吃水求得船体的相应排水量,计算所装卸货物的重量,是操作简便并节省费用的一种计重方法。在水尺公估中,压载水的测定、校正和计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指通过对各舱压载水的深度测量,根据船舶的有关资料进行校正与计算,得出全船压载水的总重量,作为计算船舶常数和所载货物重量的重要依据。压载水的数据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船舶常数测算的准确度以及全船货运交接数据的误差大小。 压载水的测定、校正和计算是水尺公估中程序最繁琐、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下文简要介绍其工作步骤。 1 压载水测定 计量人员应会同船方逐舱测定压载水的深度。测定前,首先向船方了解水舱数量及名称,必要时可通过容积图来核实,以防漏测。 测量前首先检查船方提供的测量工具(尤其是绳尺)是否标准,船方制作的工具标准与否将直接影响测量结果。如发现有工具不标准的情况,需要立即予以更换。 测量时,当尺锤接近舱底时,应减慢放尺速度,当感觉尺锤触及舱底时,应注意绳尺或钢卷尺不能弯曲,以免影响测深的准确性。若尺上水痕不清,应擦干并抹上白粉或试水膏再次观测。有时船方以部分压水舱是空的为由提出不予测量,应对其耐心说理,以防有呆存水或渗漏水漏测。测量时应认真细致,逐舱测深,并做好测深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顶边舱的舱面由于露天甲板形成弧形和倾斜形,其测量管又安装在船体两侧的位量,因此即使舱内的压载水从测量管溢出也不能简单作为满舱处理,仍应按实测深度结合校正计量。 2 压载水校正与计算 当船舶处于纵倾或横倾状态时,压载舱液面与船舶的水线平行,压载水也呈现纵倾或横倾状态,由于水舱的测量管大都不在舱的中间部位,故此时从测量管村所测得的水深并不真实,应根据船舶的压载水资料进行修正,以求得准确的容量。通常船舶的压载水资料有以下3种情况: 2.1 有舱容表且有纵倾修正 对于有纵倾修正的舱容表,根据测得的水深和船拍纵倾值,可直接查表得到各舱的压载水容量。查表方法如下: (1) 船舶的各种压载水舱都有容量表或计量表,它们表示与每一深度对应的容量或重量。除平浮状态下的容量外,大多数还标制出各种纵倾程度的校正曲线。在计算压载水储存量时,一般是根据所测水深结合当时船舶纵倾程度(前后吃水差),从上述图表中查出相应的容量或重量,尾数可保留一位小数。 (2)有些船舶没有正规图表,只有自制水舱计量表,应审查其与船舶容积图上的 容积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可予使用。 (3)船方提供自制水舱校正表时,可按管线分布图或泵浦图上测量管与舱壁的距 离以及舱长进行测算核对;若无管线分布图或泵浦图,可按船图所载水舱的长度,对照舱口、舱壁位置或肋码号码,测定测量管至舱壁的距离(亦可实际测量舱壁 与测量管的距离)进行计算核对。

船舶外表的几个标志

船舶外表的几个标志 (一)吃水标志 船舶的吃水标志叫水尺。它绘在船首、尾及船中两侧船壳上,俗称六面水尺。水尺采用米制,用阿拉伯数字标绘,每个数字的高度为0.1米,上下两数字的间距也是0.1米,以数字下缘为准。采用英制水尺时,用阿拉伯数字或罗马数字标绘,每个数字高度为6英寸,数字与数字的间距也是6英寸,也以数字下缘为准,如图。 水尺标志图 观测船舶吃水时,根据实际水线在数字中的位置,按比例取其读数。有、波浪时应取其最高及最低时读数的平均值。有些大型船舶设有吃水的指示系统,可以在驾驶台上直接读出六面水尺的读数。 (二)载重线标志 船舶载重线标志是指为标明船舶载重线位置,用以检查装载状态使不小于已核定的最小干舷,而按载重线公约或规范所规定的式样勘绘于船中两舷的标志。它包括一线条宽度为25毫米的圆环和与圆环相交的一条水平线,水平线的上缘通过圆环中心,圆环中心位于船中,河船的圆环标志与海船不同,河船的圆环下半部分不着色,而海船的圆环下半部分着色填满。圆环上方有与圆环外径等长的一甲板线,甲板线的上边缘通过干舷甲板上表面与船壳板外表面的交点,甲板线受护舷材等影响不能勘划时证书要注明。圆环上加绘“Z”“C”表示载重线的勘划机构为国内检验机构,由中国船级社勘划时用“C”“S”表示,河船与海船的字母标识略有不同,见下图,此外当字母为“H”时表示高速船。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图 海上船舶载重线标志图 内河船舶适航于数级航行(段)时,则应以数条水平线表示载重线,其中标“A”、“B”、“C”的线段,表示“A”“B”、“C”级航区载重线; 标“J1”、“J2”的线段,表示“J1”、“J2”级航段载重线。海船载重线除与航区有关外,还与季节有关,标“X”的线段,表示夏季载重线,该水线与圆盘中心线处于同一高度; 标“R”的线段,表示热带载重线; 标“R”的线段,表示热带载重线; 标“RQ”的线段,表示热带淡水载重线。 (三)球鼻首和侧推器标志 有球鼻首的船舶,在船首两侧满载水线以上船壳上绘有球鼻首标

船舶市值评估报告

船舶市值评估报告 浙中估()字第号 “浙普渔冷”轮船舶市值评估报告 致:宁波海事法院 受贵院()浙委评字第号委托,我司于年月日委派验船人员前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锚地,当日中午分左右在该轮看管人员的陪同下,我司验船人员成功登临“浙普渔冷”轮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对该船舶的市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浙普渔冷”轮船舶技术资料 船名:浙普渔冷 船籍港:普陀 船舶种类:捕捞辅助船 生产方式:冷藏加工船 船舶呼号: 渔船编码: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编号:(浙普)船登(权)()号 国籍证书编号:(浙普)船登(籍)()号 检验登记号: 总长:米 船长:米 型宽:米 型深:米 总吨位: 净吨位: 航速: 设计吃水:米 设计排水量: 核定航区:近海航区 船体材料:钢质

甲板材料:钢质 甲板层数: 水密舱壁数量: 水密舱壁位置:,,,,,,, , 结构形式:混合架式 主机种类:内燃机 主机数目: 主机型号: 主机总功率: 额定转速: 推进器种类:螺旋桨 数目: 船舶所有人:舟山中茂水产有限公司 船舶所有人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街道工业园区 造船地点:台州 船舶建造厂:台州市宏泰船业有限公司 建造完工日期:年月日 二、“浙普渔冷”轮现场查勘报告 年月日中午:分左右,我司验船人员成功登临停泊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锚地的“浙普渔冷”轮并对该轮进行了现场查勘。经查勘,“浙普渔冷”轮为一艘单机单桨、近海航区的大型捕捞辅助船,生产方式为冷藏加工。该船建造于年月日,截止查勘日,正好年船龄,船龄较轻。经查勘,该轮水线以上船体外板有多处部位刮檫、锈蚀痕迹,左舷中部、艉部尤其明显,左舷艉部甲板与船体外板交界处碰撞裂开明显,未能修复,其余部位船体外板钢板焊接外观较为正常,焊缝平整。该船加工区、生活区、驾驶台、信号甲板局部呈现锈蚀,但总体保养尚可。加工区较为凌乱,加工区摆放牌前移式叉车两台,据了解需要修复后才能使用,加工区有吸鱼泵两台,参数不详,一台日常使用,另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指南 (2017年8月) 一、法人机构 备案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机构,应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保监局提交备案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扫描成PDF版本并刻成光盘1 份),同时通过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子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4510216829.html,/web/index_gg.jsp)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材料。 申请备案的机构应先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4510216829.html,/web/)——“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备案要求及材料下载”中下载相关文件并学习、

掌握相关文件内容。 (一)应满足的条件。 1.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最近3 年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近3 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保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2.股东或者合伙人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合伙制的机构合伙人与公司制的机构股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3.机构应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须的营运资金并实施托管。 4.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和风险评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与保险公估有关的其他业务; 5.企业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6.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现状和发展

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海上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海上保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 、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 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难后, 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 险的各项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3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 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 一般加险有11种, 它包括:偷窃, 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淡水雨淋险(Frr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in Weight ,渗漏险(Rish of Leakage ,混杂、沾污险(Rish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串味险(Risk of Odour,受潮受热险(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钩损险(Hook Damage Risk,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锈损险(Risk of Rust。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 (Faliure to Deliver Risk ,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舱面险(On Deck Risk , 拒收险(Rejection Risk , 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 卖方利益险(Seller's Contingent Risk , 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罢工险(Fire Risk Exte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of Destination Hongkong Inaluding Kowloon,or 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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