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

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

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

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

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2.协调配合各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

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奖罚意见并督促整改。

(二)负责事后评估。定期组织对合同履约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复杂合同项目履约的具体情况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八、财务部负责按照收支流程和合同约定、履约情况收支合同款,每月对合同款收支情况对账。

九、合同履约管理中违反以上规定和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按有关制度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实行之前未履约完毕的合同,按本办法管理。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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