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生会章程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

健康管理学院

做人最求卓越,做事精益求精.

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

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

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自主创新,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

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本会通过,则退出本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

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规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 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及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素质、树立科学精神, 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创造 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学院联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 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 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积极反映 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 4、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和社会服务,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协助学院和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

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 部的管理工作; 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院领导和院团委的各 项指示和安排。发展与兄弟院部的友好关,加强与其他学生组 织、学生社团的联,使同学扩大视野; 第三条各部门基本任务; 一、秘书部: (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 布通知和公告。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的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考勤工作。及时汇总会议考勤情况,并备案; (2).拟定学生会的计划总结,收发各种文书并负责学生会各类档 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 (3).定期收集并汇总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处理好部日常行政事务 及协调好其他相关工作,向主席团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向各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 (4).做好上传下达、通外联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学生会各项值班 事宜; (5).做好学生会公有财物的记录、保管工作; (6).做好本的维护,容更新等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大学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大学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2011年修订案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性质:大学分团委学生会是大学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群众性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会接受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指导,并欢迎来自其它方面的建议、帮助和监督。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代表和维护广大经管同学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学院的发展。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传达校、院工作决议和精神,疏通学生与学院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要求和意愿,协调各种关系,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促进同学成才为出发点,积极组织有意义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活动。对下属各部门及社团实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切实做到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及校内外相关单位的合作,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在独立自主工作的同时也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努力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创造性,使学生工作做出经管特色。 第四条章程制定的目的:为发挥沟通学院与学生的桥梁作用,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切实服务与广大同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凡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愿意为同学服务并在本会中积极工作者,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承担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有权接受或拒绝被推荐成为学生会干部候选人。 (二)监督权。有权监督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进行质询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本会工作中的错误提出批评;有权要求按照正当程序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为广大同学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生会章程范文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学校政教处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校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学生会主席职责: l、主持全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 5、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教处的指导; 6、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7、协调与学校其它部门的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纪检部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工作职责: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校园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清洁区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集合开会准时不迟到。 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简介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是经贸系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我系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职能。系团总支始终围绕在党的周围,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本系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承“博学储能,成就梦想;搏击商海,财富人生”的系训,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志成才;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努力为党的事业输送一批坚定的青年人才。让更多优秀青年在共青团里锻炼、成长,成就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系团总支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刻苦,和谐奋进,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听党的话、刻苦学习、自觉奉献、勇挑重担、敢当先锋的优良传统,形成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格局。 我系团总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支持各团支部的文化活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

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以下简称经贸系团总支)是在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系团总支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经贸系团总支是受学院党委、系党支部直接领导;在系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配合院团委、院学生处在本系范围内开展各项共青团工作,是全面具体负责经贸系的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是系党支部,院团委的得力助手。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系团总支的整体建设和内部管理,规范学生团员及团员干部的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学生团员、干部素质。为了使经贸系团总支成为一个具有较高纯洁性,较强凝聚力和坚强战斗力的工作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团总支全体干部应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创新。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院系相关部门的整体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全体团总支干事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团委学生会章程(草案)

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是数学计算机学院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党总支行政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管理工作。(二)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活动,为全院学生成长为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具有完善人格的创新型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新生、毕业生、家庭困难同学、心里障碍同学的工作,维护学院整体工作大局。 (四)发展与兄弟学院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树立数学计算机学院在学校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四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班级学生会议。 第六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大会对团委学生会成员负责,受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七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数学计算机团委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一)学代会每2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的召开须经院党总支行政和院团委的批准。、 (二)在召开学代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委员主要由上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现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各项工作。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三)学代会的职权: 1、听取并审议上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团委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制定和修改团委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团委学生会章程的修正须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在表决其他问

学生会章程(守则、简介、章程、管理条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成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以国家、集体、同学利益为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其他各项法令、法规,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 3、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 4、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以微笑、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以高效率、快节奏为工作方式,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热爱学习,并愿意积极带动班级其他同学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6、思维活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7、举止文明、得体,热情大方,尊敬师长,关爱同学。 9、惜时守信,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10、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确立经济管理系各系部中的名牌形象。 学生会简介 一、性质:在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与院团委、系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系学生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二、宗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三、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系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 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 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 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 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 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 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 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团委学生会职责(同名37750)

团委学生会职责(同名37750)

团委学生会工作职责 团委编制 按照上级团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团委设置团委书记1人。 校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团支部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有关会议决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和进行考核。 2、负责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部职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分团委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各直属党支部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承担团课和形势政策课的讲授任务,抓好团委干部的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并代表团委员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10、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团委副书记 1、协助书记处理团委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2、分管全校学生新闻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和社会实践部工作。 3、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考核工作成绩。 4、主持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队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5、承担团课和形势政策课的讲授任务。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学生会内部章程

学生会内部章程 | 学生会规章 1、高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标准 1、政治思想素质 学生干部作为学生基层组织各项活动和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改革开放给我们的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各种社会思潮和思想文化的进入提供了条件,使得传统的社会意识和意识形态面临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干部要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生干部自身的道德素质及其产生的道德效应对学生有很大的影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学生干部自身的示范力量,是吸引、激励和引导人的凝聚力。俗话说,“如果你是正直的,你可以不需要命令而去做。如果你不正直,没有命令你就做不到。”大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牢牢吸引和团结周围的学生。同时,学生干部要注重专业素养的培养,自觉理解所从事学生工作的意义,明确自己所肩负的重托,增强责任感,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认真积极地工作。 2,加强自学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不可能像普通学生一样把全部或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工作(包括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通常比普通学生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它经常影响课后学习,有时甚至占用正常的学习

时间。从这个角度来看,学习和工作之间存在矛盾。然而,为了在学习和工作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和良好的收获,我们必须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一,变压力为动力学生干部是第一批学生和第二批干部。如果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不好,即使工作能力强,也很难在学生中树立威信。因此,当一个学生干部成为学生干部时,他自己的责任感和自尊心就会产生一种压力。如果干部的压力能转化为学习的动力,他就能推动自己做好学习,提高自己的威信。第二,我们必须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一个人的工作能力绝对不是用工作时间长短来衡量的。最重要的是效率。它是努力做好工作或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一项任务。因此,提高工作效率非常重要。人越有效率,时间表越活跃,放松的空间就越大。因此,如果一个学生干部想在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中感到舒适并实现双赢,最重要的是提高效率。一是提高学习效率学生干部要注意学习方法和手段,掌握预习、讲课、复习、总结等主要环节,特别要注意上好讲座,争取课堂消化,争取事半功倍此外,我们应该学会排除干扰,在学习时尽量不去想工作,努力提高学习效率。第二,我们应该提高工作效率,养成不把今天能做的事推到明天的习惯。此外,在工商管理硕士教学中,从“大铁桶先装石头,再装碎石、细砂,甚至装水”的小实验中,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工作要有轻重缓急,有主次之分。只有学会弹钢琴,工作才能有条不紊,提高效率。第三,需要科学操作和“挤压”时间。根据心理学专家的分析,许多人加班最重要的原因是时间分配不当,这将积累原来合理的工作量。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

健康管理学院 学 生 会 章 程 做人最求卓越,做事精益求精.

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 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 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自主创新,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 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本会通过,则退出本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处,学习部、组织部、新闻中心、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生活部、青协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副职部长一名,干事若 干名。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会 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省学联的主席团单位。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 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 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 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 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 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 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3、修改和制定学生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4、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各基层组织按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章学生委员会 第十二条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其授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 第十三条学生委员会受学生代表大会的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2、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3、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4、选举聘任或解聘学生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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