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

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
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

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特点和对历史发展的影响

贵州来源

贵州一词,与夜郎竹王关系密切,元代,贵州版图逐渐形成,明永乐年间正式建省,贵州全省“皆土司”,在全国很有代表性。前人研究贵州之名的来源有三种说法:伊始唐朝建立的矩州,因水流如矩得名,又因少数民族语转成贵州,元因之得置贵州,二是由贵竹音转成贵州,三是因山得名,“贵山,府北二里,入蜀之道,一名贵人峰,贵州之名以此”。贵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贵州地理位置

贵州简称"黔"或"贵",是一个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富集、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毗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东西长约595千米,南北相距约509千米。全省国土总面积176167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 1.8% 。贵州地貌属于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

贵州历史文化背景

贵州省因其境内有贵山而得名。夏之前称"赤水"。战国时期为楚国黔中地和夜郎、且兰等地。秦属黔中郡、象郡、巴郡、

蜀郡和夜郎国。汉属荆州,益州。唐分属黔中、剑南、岭南等道,其中黔中道为今贵州省大部分区域,故而贵州有"黔"的简称。宋属夔州路,"贵州"名称始见于文献。元代分属四川、湘广、云南三行中书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贵州都指挥使司,明永乐十一年(1413)始建贵州行省。清代沿用明制。全省设4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2个地区。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全省有49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成份个数仅次于云南和新疆,居全国第三位。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9%。贵州旅游资源丰富,被誉为天然"大公园"。特殊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原生的自然环境、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形成了以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交相辉映的丰富旅游资源。

土司制度的建立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研究相关少数民族史和地方史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它是羁縻制度(羁縻政策的实际意义是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是通过少数民族酋领来实现,封建王朝授封少数民族的酋领一个官职称号以后,只要他们对朝廷表示臣服就行了,王朝不过问其内部事务。)的继承和发展。

秦汉之时,除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边郡边县,以区别于内地的郡县外,还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一些地区设置了“道”和“属国”二级特殊的地方行政单位。这种“道”和“蜀国”就具有明显的羁縻性。

到了唐代,更是明确设置羁縻府州。所谓羁縻府州,就是在不破坏国家统一的前提条件下,保持或基本保持各少数民族原有的统治机构,承认原有的首领的政治地位和直接统治本民族的权力。与此同时,唐王朝政府又对羁縻州有行政领导权、实施法律权、征调兵马权、收取南赋权,表明羁縻府州只是唐中央政府统辖下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唐朝时,社会经济繁荣,国势强盛,总结了历代对少数民族治理的经验,对民族问题极为重视,所封授的羁縻府,州、县土官:一是实行世袭;二是授予少数民族酋领军职;三是对作战有功者和有成绩贡献的土官,朝廷奖励表彰,使民族酋领积极为王朝效力。唐王朝推行的羁縻土官政策,在作用意义上是很大的,加强朝廷对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民族地区的统治,建立起我国空前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起到了积极巨大的作用。宋承唐制,为了加强对贵州的统治,在贵州设州、郡、县,派朝中官员兼治对一时难以控制的地方设羁縻州统治,继续实行建立羁縻州、县、峒的政策,推其雄长者为首领,不强行汉法治理少数民族,所不同唐者只是将土官调离本土,制订了土官袭法,规定了土官的纳贡义务,显得更

严密一点,这种羁縻府州,更具有鲜明的羁縻性。

元、明时期,土司制度确立,普遍建立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司成了地方政权,受封者即是朝廷官员又是各族首领。明代土司制度有以下特征:土流分治,土职(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蛮夷长官)有文武职之分;以官品分尊卑;地位较高,与王朝关系紧密;承袭有制“应袭之人必先送册上报”;教化为先,作为土司接替的必由之路;定赋税进贡之法。并有了四大宣慰司,分别是:贵州宣慰司(地域范围包括水西和水东)播州宣慰司(播州第二十一代土司杨铿,于1372年归顺朝廷,朱元璋即下诏为播州宣慰使,辖地:遵义、桐梓、正安等)思州宣慰司(今岑巩、玉屏、石阡、凤岗、榕江)思南宣慰司(今思南、印江、铜仁、镇远、施秉)。

公元1599年,杨应龙起兵反叛

明调集8个省的24万兵力进剿杨氏,在播州宣慰使司被攻破后,海龙囤(海龙囤是杨氏土司修建于遵义市北30公里龙岩山上的巨型军事城堡,修建铁柱关、飞虎关等九关,以巨石垒砌建于悬崖之巅)成为杨应龙最后据点,坚守百余日失守,播州700多年的土司制度随之结束,这就是明平播之役。明平播之后,决定将杨氏据有之播州改土归流,实行流官统治。明初,在贵州的统治,不仅完全继承元朝所建的土司制度,而且众建卫所,寓兵于农,以之控制土官和各族

农奴,巩固统治,从而有足够的兵员和粮饷。比如贵州卫(今贵阳)普定卫(今安顺)威清卫(今清镇)乌撒卫(今威宁)……贵州的这些卫所,卫所的密集程度很高;分布在驿道干线上;卫所与土司杂处。控制交通要道,造成了建立流官统治的大格局;卫所插进土司地区,置土司于严密的监察下;改善了交通,为贵州的开发创造了条件;增加了开发力量;随着卫所而兴起的军屯、民屯、商屯,以卫所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建立许多屯堡,推广中原的先进生产技术。

清初,统治者为了更好的管辖贵州,开始扫除割据势力,建立地方行省建制,并设置“苗疆六厅”。除此之外,统治者发现,元朝开始实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对中央叛服不常﹐骚扰与之接壤的汉民﹐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康雍乾时期﹐清朝国力强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为防止“藩镇割据”,实行“三司并立”,在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建立三套各自独立的机构——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管军事、行政和司法。公元1413年,贵州建省,贵州成为全国十三个布政使司之一。

贵州建省的过程,也是改土归流的过程。思州、思南二宣慰司改土归流,建立思南、铜仁、镇远等八府。安顺、镇宁、永宁三州,都匀、安顺二府。改贵州宣慰司为贵阳府,土司制度就此完结。

土司制度作用和意义

土司制度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是时代和历史的产物,所以它的影响有两重性。

消极方面:土司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统治措施,就其本身来说不如内地的某些制度先进,有着不可避免的弊端,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消极影响更加明显。比如:造成特斯之间、民族之间的隔阂,在后期阻碍了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之于其固有的分散性、封闭性、保守性,造成各土司各自为政,缺乏与外界应有的联系,限制了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传入,使土民长期认识不到土司统治剥削的实质等。因此,土司制度产生的弊端,使其固有的落后性更加突出,废除该制度成为历史的必然。

积极方面:改土归流建立贵州省,是西南首创,实行中央集权统治,这是贵州走向文明进步的表现。改土归流促进贵州文化、经济发展和交流;有利于巩固西南边垂,加强贵州与各省的联系,逐渐铲除土司制度,解除人民痛苦,促进贵州省文化教育的发展,教化为先,才有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标志着封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明朝对边远区统治政策的改

变,改土归流促进贵州文化、经济的发展,密切与中原联系,与全国各族人民联系,有利于中央集权统治,巩固清王朝的地位,有利于西南边疆巩固与祖国统一,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起到保护祖国藩篱的作用。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1-7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货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中国古代货币,是世界上起源 最早的货币之一。它源远流长,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连绵不断,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中国 货币体系,在世界古代货币史上独树一帜。中国早期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理论的研究、货 币制度的发展以及货币制造技术工艺的进步,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古代世界上国际经济 交往,特别是亚洲各国货币的发展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史上的一丛艳丽 之花。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不存在什么本位制度,也没有主币辅币之分,往往金、银、铜、谷、帛以及后来的纸币都同时不同程度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所侧重而已。各个朝代的货币制度也很不一致,即使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不 同地区也有种种变化和区别,叙述起来不胜繁举。现仅按货币的不同形式种类,分述如下。 一、商品交换和货币的起源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过着群居简陋的生活。那时生产力还很低下,人们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所获得的物品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命,所以当时没有商品交换,也不存在货币。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维持自身生活需要之外,有了剩余产品,于是产生 了交换的需要。开始时,氏族与氏族之间进行剩余产品的交换,后来扩大到部落之间互通有 无,交换的物品主要是各自的公共财物。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个人之间的交换也愈来愈多 了,而且逐渐占居了优势。古书曾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 各得其所”;(1)“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2)据说这是四、五千年以前神农、唐尧时的 情形,是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 生产日益发展,物品愈来愈丰富,交换也就愈频繁。人们为了交换方便,就先把手中的

贵州省置省的意义

内容提要:贵州建省的历史原因最根本的是贵州的战略地位所决定。贵州建省在贵州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对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产生了深刻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贵州省元代分全国为腹里及十一行中书省,今贵州之地,当时分属于湖广、四川、云南三行省,实为三省毗连的极边之地。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立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贵州始为一省,成为明代十三布政使司之一。有明一代,除北京、南京而外,建立省一级行政区的只有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包括湖南、湖北)、陕西、四川、云南、贵州,而东北三省、内蒙、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均未有省区建置。 贵州建省之初,幅员狭小,仅有1宣慰司、8府、3州,即贵州宣慰司并思州、镇远、铜仁、乌罗(后并入铜仁)、思南、石阡、黎平、新化(后并入黎平)八府及安顺、镇宁、永宁三州,大致相当于今贵州省境的三分之一。建省63年即成化十二年(1476年)始增设程番府(后改贵阳府),弘治七年(1494年)开设都匀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分播州地置平越民府,次年升安顺州为安顺府。终明之世,贵州有10府、9州、14县,约相当于今贵州面积的2/3。是时,乌撒和遵义二军民府尚属四川,荔波县及黔西南部分地区属广西,天柱县及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属湖广,直到清雍正三年至五年间才拨属贵州。 “地广人稀”是明代贵州的一个显著特点,据(万历)《贵州通志》记载,贵州都司所辖18卫2所有“军户七万二千二百七十三户,二十六万一千八百六十九丁口”,贵州布政司所属各司府有“民户六万六千六百八十四户,二十五万

四百二十丁口”,军民合计不过51万多丁口。 由于地狭民稀,经济不发达,“纳粮不多,军卫屯田所贮,不支半年”,因而财政窘逼。据查,全省每年所征军卫屯科粮及府州田赋,通共不足20万石,入不敷出,不得不仰给川、湖、云南协济。湖广每年坐派解纳贵州粮米12.24万石,四川解纳10.97万石,另由播州、乌撒、乌蒙、镇雄、东川诸府交纳3.17万石,通计为25.91万石,约占贵州财政收入的60%。故明代志书说:“贵州为天下第一贫瘠之处”,“全省赋税不如中州一大郡”,“诸所应用,大半仰给川湖”。 若按土地、人口和赋税条件,贵州本不足以建省,然终究列为13布政司之一,而且在此后500余年相沿不改,其中有极深刻的原因。贵州建省的历史原因,最根本的是它的战略地位,尽管历代省区累有分合,而贵州依然不变。自贵州建省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影响极为深远。本文拟从建省原因和建省后贵州的发展两方面来阐明贵州建省的历史意义。 一综观全国形势,自唐宋以来,江南经济迅速赶上北方,西南地区也有较大进步。四川成为“天府之国”,两湖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誉,云南则是南诏、大理崛起,广西亦为边防重地。元代武功极盛,势力达于西南边疆,在西南设置行省和推行土司制度,但元朝仅存80余年,统治未能深入。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国势日强,自然要着手经营西南,谋图加强对西南的统治和云南边防的巩固,于是看重贵州的战略地位,把它视为连接湖广、四川、云南、广西纽带,使西南结成一个整体。

藏区土司制度

藏区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作为国家推行于民族地区的民族自治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致,而是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藏区土司制度形成一方面与中央王朝传统治边的政策有关外,另一方面与吐蕃王朝解体后,吐蕃在藏区的戎边大将,割据一方,地方政治的独立化有密切关系。各地封建领主在发展经济、军事势力的同时,均十分重视扶持佛教、利用佛教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公元十一至十二世纪,西藏佛教各教派相继建立,而且都和某个有势力的家族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政、教结合的局面。藏区的政治力量通过不断的扩张、兼并与组合,在公元14世纪蒙古入据吐蕃前,已形成十几个较大的政教势力。为了治理这个地域广袤,各地因历史、地理发展差异等原因,社会、文化的发展也不完全一致的藏区,中央政府自元代以来在除了逐渐采取多封众建、政教合一的僧纲制度;文武相卫、土流参治的卫所制度之外,主要的一项制度就是因俗而治的土司制度。本文主要以元代以来中央政府对藏区的施政为背景,通过中央政府对藏区逐渐推行土司制度,从土司制度的内涵和外延深入剖析藏区土司及藏区土司制度的历史渊源和藏区土司制度的基本内容,认为藏区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根据藏区的实际情况推行的,其本质与内涵是传统治边政治“因俗而治”和“天下一统”思想在封建时代的终极体现,且藏区土司始终处于依附与扩张这种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

在对藏区土司制度的内涵与本质分析研究中,分析了土司制度在西南部和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于宋代,在藏区正式形成于明代,因为土司制度形成的标志就是其职官名称,而土司制的职官名称包括文职和武职,但他们并非同时形成,在宋代文职土司就已形成,明代才正式形成了武职土司。从总体考察,土司制度正式形成于明代。通过考证研究,根据土司家族(部落)粗略统计,藏区各族土司总计849家,其中藏族土司795家,其他各族土司54家。论文不但从职官制度、承袭制度、奖惩制度、朝贡制度、赋役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深入细致的研究了藏区土司制度整体性和个体化特点,而且也分析了藏区土司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土司政治对藏区少数民族的文化变迁的影响,尤其是中央政府根据“土流参治”的行政建制与根据“政治神化”准则构建了藏区的集权统治网络,并且成为藏区土司政治体制构造的一种基本原则与行政模式。在此基础上,论文通过藏区土司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分析了藏区土司分别与中央政府、寺院的政治关系,认为藏区土司政治的最大特点就是土司为了生存,不时依附于某个政治力量,以期乘机扩张自己的势力,尤其是和中央政府之间的政治关系更为复杂,除了实力弱小的土司基本上能效忠于朝廷而外,势力较大或地处偏远的土司们,随着中央政府力量的消长而消长:当中央政府力量强大时,土司们基本上能“瑾守王命”,当中央政府力量弱小或无暇顾及时,便结合周边某些土司或寺院乘机扩大自己的势力。最后,随着社会的发

货币与货币制度习题附答案

货币与货币制度习题(一) 一、填空题 1.货币形态的历史演进,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和信用货币发展阶段,直到当前最现代化的电子货币。2.货币的五大职能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 3.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与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 4.现代不兑换信用货币主要是通过信用程序发行。 5.金银复本位制下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规律”,也叫格雷欣法则。 6. 铸币是国家权力进人货币流通领域的第一现象。 7.当货币作为价值的独立形态进行单方面转移时,执行支付手段职能。8.纸币是国家依靠国家权力发行,强制进人流通的货币符号,它是在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 9.法律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 10.格雷欣法则中,市场上流通的是实际价值低于法定比价的货币。 1l.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 12.我国流通中的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人民币是纸制的信用货币,是货币的符号或代表,起一般等价物作用。 13.为保持本位币地位,国家规定其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称为无限法偿。 14. 代用货币是由足值货币向现代信用货币发展的一种中介性、过渡性 的货币形态。 15.金银复本位制条件下,按国家是否规定金、银币之间的交换比价,货币制度划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三种。16.货币制度最基本的要素是货币材料的确定。 二、单项选择题 1.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商品价格总额增加l倍.则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将会 B 。 A、增加2倍; B、增加1倍; C、减少1倍; D、不变。

2.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用另一种商品来表现的价值形式,称为 A 。 A、简单的价值形式; B、扩大的价值形式; C、一般等价形式; D、货币价值形式。 3.货币形态的总的演进趋势是 D 。 A、实物货币——信用货币——金属货币——电子货币; B、信用货币——电子货币——金属货币——实物货币; C、金属货币——电子货币——信用货币——实物货币; D、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 4.货币的两大基本职能是 D 。 A、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 B、流通手段和世界货币; C、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D、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5.货币在执行 A ,最早孕育着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A、流通手段; B、价值尺度; C、支付手段; D、储藏手段。 6.从历史发展过程看,世界各国的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大体 是 D 。 A、银本位制——金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B、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C、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银本位制——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 D、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7.“金币可自由铸造.可自由输出人,银行券可自由兑换金币”这是 B 。 A、金块本位制; B、金币本位制; C、金汇兑本位制; D、美元一黄金本位制。 8.“格雷欣法则”这一现象一般发生在 C 。 A、银本位制; B、金本位制; C、双本位制; D、平行本位制。 9.一国计价结算的货币单位和基本通货是 B 。 A、法偿货币; B、本位币; C、现钞货币; D、存款货币。 10.金块本位制又称 A 。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一)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一) 引言 传统的历史学家已表现出对使人类行为得以发生的制度的兴趣,他们的许多著作中包括了对人们与这些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检验。另一方面,经济史学家(尤其是“新”派史学家)则将他们的努力集中于用经济上的理性行为来解释过去的事件,制度被视为既定的,那些更为传统的史学家的“考古”癖有时会受到蔑视。或许是由于他们对长期变迁的关注,传统的史学家已承认,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有关(一种对它们来讲是很显然的相互关系,不过经济学家只是逐步领略到的)。许多史学著作往往热衷于对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正如这些复杂的制度已随历史而演进的一样,已形成的这些复杂的经济制度为这一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实现的框架提供了一部分内容,尽管历史片断往往从一些理论形式中吸取教训,但遗憾的是,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迁现象的理论却很少。在缺乏这些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只能局限于记叙、归类与描述,而愿意承认这一局限的历史学家却很少。 如果史学家对经济发展进程的解释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洞见力,其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于由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因果结构的蓝图。最优秀的历史学著作常常不是根植于明确的前题所得出的充分的逻辑推演,而是基于鲜明的直觉知识。这一直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某些方面超越数学,并不在于历史学家盲目地拒绝拜倒在科学的祭坛下,而

在于事实上他能够利用的理论常常说明能力很差,是与事实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在历史长河中表明了一些逻辑错误。直到“更好的’理论被创造出来以前,没有人会责备他仅仅依赖于过去对他十分有用的直觉知识。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可能从一些象牙塔似的理论家的前额中生长成熟的,能够预言未来和解释过去的理论更有可能从那些关注于逻辑的理论家与解释过去的历史学家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点滴与片断中形成。在对解释经济演进过程的理论的探索中,学者们必须不断地从理论到事实,再回到理论。 本书是对美国经济史的理性历程的“逐日”记叙,这一历程计划要描述已产生的现行经济制度结构的发展进程,该描述又是第一次(非常粗略地)试图为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的和逻辑的关于这些制度的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本书是对美国历史中发生的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它尤其关注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初步的研究,这一理论在有些观点上是很薄弱的,而且有时的解释是惊人的简单。不过,本书确实代表了向着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第一步,它确实对美国的经济经验提供了一些新的解释。 既然本书是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而作。它在写作历史时可能偏离了模型和理论的作用,尽管这样做在技术上是不准确的。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交替使用“模型”与“理论”两词,它们将既指一系列假定相关

外国学者言说中国土司制度-2019年精选文档

外国学者言说中国土司制度 目前,外国学界对中国帝制晚期(13-18 世纪)的研究日渐深入,其中也不乏涉及西南地方社会渐次被纳入到中央王朝统治过程的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大一统”观念作为一套最具强势的诠释话语主导着这方面的研究进程,我们亦可称之为“开化”、“汉化”等。究其根本,和自先秦以来所崇尚的“大一统的政治哲学不无关系。总得来看,这无非就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探究思路,或者说是“从中央到地方”的视野模式。这种“自上而下”的视野必然是探究中央王朝和地方关系的一条线索,但是如果我们一味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认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互动关系裨益不多。当然,就这一点,历史人类学家就做出了相当多 John E. Herman 的《帝国势力深入西南:清初对土的贡献。其中 司制度的改革》就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著作。笔者对该文略陈管见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还请指教。 全文以雍正帝于1728 年所颁布的“改土归流”诏引出在西南土司与晚清中央政府关系转变的历史背景下,时人(士大夫)对雍正朝“改土归流”意见不一的尴尬境况,并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雍正偏离了自顺治、康熙以来力图通过对边疆土司制度的改革来深化清朝政府的政治影响及文化声望,以求在“开化夷民”的基础之上废除土司制度的“大一统”之路。但同时作者又认为,雍正的这一举措却是对清初改革西南土司制度意外结

果的合理反应。 文章用较大的篇幅描述了清朝初期(顺治康熙时期),中央 政府为稳固统治对西南土司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作者以土司承袭 制度和土司区官学体制作为切入点,详细描述了这一时期土司职 位承袭途径的变迁以及中央利用优势汉文化渗透边疆社会的模 式的建构,并以此论证清朝统治者试图通过这一长期计划, 阻碍西南地区一体化进程的诸多政治和文化堡垒。 譬如中央政府 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确定土司区父子相传的承袭制度, 只有土司的直系后裔才具有承袭权, 如此一来,就颠覆了以往较 为混乱的继承模式,使得原本有机会承袭的土舍或其他土著精英 失去了这一权利,自然而然地将边疆社会精英阶层内部分化开 来。当然了,并非只要作为土司直系后裔就能顺利继承掌管一方 社会中的影响,并将其与土司承袭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且对接 受官学的资格做出了特殊的说明。 如此一来,又在无形之中拉大 了精英们的距离。所以,作者也注意到了清初西南土司制度改革 下所引发的与统治者初衷背道而驰的客观结果——西南边疆土 司社会内部暴力冲突不断升级并最终取代了中央预想的稳定安 邦的社会局面,这就是雍正帝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 而这个问 题也印证着清初土司改革之后西南边疆土司社会内部原有的传 统政治关系的决定性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才有了开篇中提到 的雍正帝进一步推行“改土归流”的圣命。 消除 规定 的权利, 中央政府通过官学体制的推广强化了正统价值观在边疆

中国土司制度

中国土司制度 一、土司制度简介 土司制度起源于“羁縻政策”,在秦、汉肇始时,不过略微管束,加以笼络,使之不生异心而已;至唐、宋时,才渐次趋于强化。至元代,元王朝在总结历代封建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推行的羁縻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施行“蒙、夷参治”之法,官有“流、土”之分,于是开始了土司制度。到明代,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王朝统治的深入,土司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并达到了鼎盛时期。及清代,少数民族地区地主经济兴起,土司制度对于社会发展渐次起着阻碍作用,自是土司制度始行崩溃,并在清代中期以后逐渐消亡。土司制度曾在维护国家统一、保持民族地区安定、促进社会发展、巩固边防等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土司制度毕竟是“封土封疆”世袭统治的残余,残酷剥削压迫人民,愈来愈腐败,故终于在历史的长河中消亡。 二、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的初期阶段出现在元代。元朝在统一全国后,开始在南方民族地区普遍建立土司统治。由中央派蒙古官员达鲁花赤进驻各级地方政府,实现对多民族汉族的统治,在西南少数民族的地区也 有达鲁花赤与土官共治。元朝土司制度统治的具体方法有如下几点: 第一,设立各种土司职务。元朝土司官职大者有宣慰使、宣

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司诸职。 第二,任用各民族中的豪酋为各级土司土官。元朝比较广泛的任用南方民族的豪酋为土司土官,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司到路、府、州、县的长官大多以各民族中的豪酋担任。 第三,明确了土司的义务。元朝对所任用的土司都规定必须向中央王朝尽一定的义务,贡赋包括朝贡和纳赋两项内容。 第四,规定了土官的信物、承袭、升迁、惩罚的制度。元朝对土司的管理,从土司的任命、承袭、升迁到对土司的惩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以上反映出元朝的土司制度已经基本确立,只不过处在土司制度的初期阶段而已。明朝才是土司制度完善的时期。 明袭元制,并大为恢拓,将图司制度发展成为一种完整的制度。基于南方各民族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各民族封建农奴制分散割据的特殊情况,加之各民族豪酋的长期统治,采取“以夷制夷”为特点的土司制度。 明代是土司制度成熟的时期,主要有两个标志,一是专门设置了区别于流官的士官职衔,一是改元代单纯的怀远、安抚为驾驭。 土司职衔的确立。元代虽然设立了土司制度,但是没有单纯的为土司设官职,土司和流官都可担任。明政府完善土司制度的首要一点,就是分别土流,专门设置了区别于流官的土司职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演变

1-7 中国古代货币制度和货币形态的演变 货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商品生产阶段的产物。中国古代货币,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货币之一。它源远流长,三四千年的发展过程连绵不断,形成了具有东方色彩的中国货币体系,在世界古代货币史上独树一帜。中国早期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理论的研究、货币制度的发展以及货币制造技术工艺的进步,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古代世界上国际经济交往,特别是亚洲各国货币的发展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史上的一丛艳丽之花。 中国的古代货币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不存在什么本位制度,也没有主币辅币之分,往往金、银、铜、谷、帛以及后来的纸币都同时不同程度地行使货币的职能,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所侧重而已。各个朝代的货币制度也很不一致,即使一个朝代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也有种种变化和区别,叙述起来不胜繁举。现仅按货币的不同形式种类,分述如下。 一、商品交换和货币的起源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过着群居简陋的生活。那时生产力还很低下,人们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所获得的物品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命,所以当时没有商品交换,也不存在货币。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维持自身生活需要之外,有了剩余产品,于是产生了交换的需要。开始时,氏族与氏族之间进行剩余产品的交换,后来扩大到部落之间互通有无,交换的物品主要是各自的公共财物。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个人之间的交换也愈来愈多了,而且逐渐占居了优势。古书曾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以所有易所无,

以所工易所拙”。(2)据说这是四、五千年以前神农、唐尧时的情形,是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 生产日益发展,物品愈来愈丰富,交换也就愈频繁。人们为了交换方便,就先把手中的商品换来一般易于为别人接受的或需要的商品,然后再用这种商品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这样,在众多的商品中就逐渐分离出一种可以同其他一切商品都能交换的商品。这种商品在政治经济学上叫做“一般等价物”,由于它的媒介作用,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成为最早的货币雏形。在我国古代,曾经充当过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有多种多样,如牛、马、刀、箭、皮、帛、贝、玉等等。经过长时期的演变,为了交换的便利,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种类不断减少,逐渐集中并固定在少数的经常为大家所公认的几种商品上,这些商品即成为古代的原始货币。司马迁写道:“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3)其它古籍也有记载,如:《管子》:“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4)“汤以庄山之金铸币”,“禹以历山之金铸币”;(5)《盐铁论》:“弊(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6)等等。从这些记载可以知道,我国最早的原始货币主要是上述一些物品,其中有金、银、铜、贝、玉、珠、龟甲等物;也有人们的日常用品,如农具钱、布(镈)和渔猎工具刀。原始货币产生的年代,据说是“虞夏”或“夏后”时代,也有说是神农、黄帝时代的。如以夏代(前2100—1600年)计算,至少也有四千余年了。 但是,这些古籍的记述过于简略,而且都是后人追述的,带有很大的传说性质,还需结合考古发掘的出土实物,加以研究核实。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案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案 1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案 邵阳市新邵县第一中学尹建平 一、教材简析 本课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核心。上承秦朝, 下启明清,, 点多面广, 于是我在明确课标要求的前提下确定了本课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 行省制度、三省六部制、科举制 这些重要的政治制度和人才选拔机制, 既体现了古人的政治智慧, 又是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而且, 直到现在, 这些制度对中国的政治运行规则、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伦理观念等仍具有重要的影响。 难点: 汉至元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 这个比较抽象和复杂, 需要分析、概括才能化抽象为具体。我在教学中注重史实的归纳概括, 帮助学生理解渗透, 培养学生论从史出的习惯。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了解从汉至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 ☆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培养学生综合归纳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运用多媒体展示影视片段, 文字、图片等情景材料。 2

☆引导学生探究历史发展的规律, 养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习惯。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体验古人的政治智慧。 ☆认识古代政治制度建设和创新对国家统一、发展的重要性。 ☆思考现代社会应怎样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三、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的实现教学目标, 我精心设计了以下教学方法: 学案导学法, 情境教学法, 材料分析法, 讨论探究法。( 力求教与学和谐发展。) 四、教学辅助工具: 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设计及特色: 在教学中采用以下教学环节: 力求课堂教学思路清晰, 教学有特色。 导入新课; 新课学习; 小结提升; 练习反馈。 教学特色: 创设情境独具匠心; 选择材料新颖恰当; 探究活动精心设计; 联系现实贴近生活。 新课导入, 利用多媒体播放视频, 情景导入。制度文明之探索 五千年中华文化, 两千年制度文明…… 学习新课: 三大版块 3

第七讲 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0

第七讲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 制度效率存在递减现象,这意味着当制度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制度的变迁是必要的。那么,制度变迁的原因是什么? 人们为什么要推动制度变迁? 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均衡价格理论,发展了一个关于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框架加以解释。 第1节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 “需求一供给”分析是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它被广泛应用于对各种经济问题的分析中。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就是对新古典经济学供求分析的一个直接应用。 1、制度变迁供求分析的形成 最早对制度变迁进行供求分析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是舒尔茨。在1968年发表的《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舒尔茨明确地提出了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制度供求分析、制度均衡和非均衡等概念,并把它们引入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 戴维斯和诺思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再次将制度供求分析应用到对制度变迁的分析中并对引起制度安排需求和供给变动的因素作了初步的探讨。 拉坦1978年在其《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的论文中,明确使用了“制度变迁的需求” 和“制度变迁的供给”概念,并在诺思的基础上对引起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变化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拉坦还指出了舒尔茨和诺思等人的制度供求分析的不足,即对制度变迁的供给缺乏分析。 戴维·菲尼1988年对制度变迁供求分析中过于强调需求忽视供给的不足再次提出批评。他说:“正像早期就技术变化所作的研究中有很多集中分析需求引致这个机制一样,制度变化方面的若干重要论著是遵循科斯的观点,即认为制度是在变化所得利益超过变化所需成本时改变的。这种观点确认交易成本在影响制度安排的选择中的重要性。遗憾的是,制度变化中的供给的政治经济方面普遍地未作明白交代。” 林毅夫1989年总结性地指出:“制度能提供有用的服务,制度选择及制度变迁可以用‘需求-供给’这一经典的理论框架来进行分析。” 2、制度变迁供求分析的框架 对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全面总结的学者是戴维·菲尼,他在1988年的文章中勾画了一个分析制度变迁的启发式框架。 戴维·菲尼把制度分为三种类型: (1)宪法秩序。宪法被定义为对管理的条款和条件(集体选择)的规定。 管理包括规则的制定、规则的应用和规则的坚持与评判。 宪法规定确立集体选择的条件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是制定规则的规则。它包括确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基础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一经制定,那就要比以它们为根据制定出来的操作规则更难以变动,因而变化缓慢。这类制度的重点在于集体选择的条款和条件。 (2)制度安排。它是在宪法秩序框架内所创立的,包括法律、规章、社团和合同。 (3)规范性行为准则。跟宪法秩序一样,规范性行为准则也具有变化缓慢、难以变动的特点。它对于赋予宪法秩序和制度安排以合法性来说是很重要的。 戴维·菲尼认为,作为一个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的启发式分析框架,除了提出各类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精选多篇) 对土司制度的几点看法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王朝对境内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带有一定程度自治性质的管理制度。它标示着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权的存在。在我国的民族史和地方史的研究中,土司制度的研究始终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一、土司制度研究综述 我国学者对土司制度的研究开始很早,有学者从我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将20世纪的研究分为两个时期,即20世纪前40多年为初创时期,后50余年为发展时期。①学者们的研究总体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总论性研究。这其中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问题:土司制度形成的时间和含义研究;关于土司制度的评价。 首先,关于土司制度形成时间和含义的研究。尤中提出:“土司制度最早产生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的同时,仍封夜郎王、滇王为王,句町、漏卧的部落酋长为侯,这些土著的王、侯就是土司。”②王钟翰认为“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地方政治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其“渊源甚早,起于秦汉,中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时期的不断变化,至元代正式形成为土司制度,明代则臻于完善,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始日趋衰微。”③p734白耀天认为土司制度是封 建王朝中央继羁縻制之后在僻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它确立于元代并盛于元代,在明朝开始走上末路。④⑤张永国则认为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同志南方少数民族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封建王朝制定的一套管理土司的制度,它形成于明代而非宋元。⑥于玲将土司制度界定为“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中央王朝对境内的一些特殊区域,主要是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带有一定程度自治性质的 ⑦管理制度。” 在对土司制度的含义的研究中,学者们也广泛的探讨了与土司制度相关的概念。土司与土官。有的学者认为,土司和土官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出现时间、内涵两个方面的差异。⑧张永国认为土官泛指针对封建王朝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当地“土酋”的世袭之官;土司主要是指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分封的宣慰司、宣抚司、长官司等各司的土官⑨。此外,白耀天、史继忠、曹相等学者也分别著文论述过二者之间的关系。土司制度与羁縻州制。王钟翰认为,土司的设置,在于羁縻。即源于中央王朝最早实行的羁縻政策。秦在统一全国后,在南方民族地区设立“道”的特殊行政机构。汉沿秦制,继续推行郡县统治之法,

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三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教师用案: 课程标准: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课前提示: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历程: 1、演变过程 (1)汉朝: ①汉初:继承秦制,丞相有相当大的权力,位高权重。 ②汉武帝时期: A、频繁更换宰相; B、确立内外朝制度:内朝又称中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构成,拥有决策权; 外朝由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官僚机构,沦为执行机构。 (2)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 ①源流:三省六部制由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②主要内容: A、三省:中央设立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B、六部:尚书省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 ③影响: 在当代:A、三省分权,又相互牵制,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B、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后代: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以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补充:唐代三省六部示意图: (3)宋朝: ①初期:设立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其长官为宰相。 ②后来:增设参知政事、枢密院和三司,分割相权。 参知政事是副宰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4)元朝: 设中书省,代替三省,是做高行政机关,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2、演变原因: (1)防范宰相擅权,加强皇权,巩固统治。 (2)提高行政效率; (3)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 3、演变趋势: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 二、从汉到元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1、演变过程----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

贵州土司制度的演变过程、特点和对历史发展的影响 贵州来源 贵州一词,与夜郎竹王关系密切,元代,贵州版图逐渐形成,明永乐年间正式建省,贵州全省“皆土司”,在全国很有代表性。前人研究贵州之名的来源有三种说法:伊始唐朝建立的矩州,因水流如矩得名,又因少数民族语转成贵州,元因之得置贵州,二是由贵竹音转成贵州,三是因山得名,“贵山,府北二里,入蜀之道,一名贵人峰,贵州之名以此”。贵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贵州地理位置 贵州简称"黔"或"贵",是一个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富集、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毗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东西长约595千米,南北相距约509千米。全省国土总面积176167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 1.8% 。贵州地貌属于中国西部高原山地,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 贵州历史文化背景 贵州省因其境内有贵山而得名。夏之前称"赤水"。战国时期为楚国黔中地和夜郎、且兰等地。秦属黔中郡、象郡、巴郡、

蜀郡和夜郎国。汉属荆州,益州。唐分属黔中、剑南、岭南等道,其中黔中道为今贵州省大部分区域,故而贵州有"黔"的简称。宋属夔州路,"贵州"名称始见于文献。元代分属四川、湘广、云南三行中书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贵州都指挥使司,明永乐十一年(1413)始建贵州行省。清代沿用明制。全省设4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2个地区。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全省有49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成份个数仅次于云南和新疆,居全国第三位。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9%。贵州旅游资源丰富,被誉为天然"大公园"。特殊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原生的自然环境、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形成了以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交相辉映的丰富旅游资源。 土司制度的建立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治理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也是研究相关少数民族史和地方史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它是羁縻制度(羁縻政策的实际意义是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是通过少数民族酋领来实现,封建王朝授封少数民族的酋领一个官职称号以后,只要他们对朝廷表示臣服就行了,王朝不过问其内部事务。)的继承和发展。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及启示

3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及启示 李晓阳,王 钊3 (西南农业大学,重庆北碚 400716) 摘 要:通过对国际货币制度变迁及其动因的综合分析,阐述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对中国的影响与启示。 关键词:国际货币制度;汇率制度;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8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79(2005)03-0022-05 EVOLUTI O N OF THE I N TERNATI O NAL MONET ARY SYSTE M AND ITS I M P L I CATI O N T O CH I N A L I Xiao-yang,WANG Zhao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bei,Chongqing400716,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p resents a comp 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evoluti on of the internati onal monetary syste m and the driving force f or it and expatiates its influence on China. Key words:internati onal monetary syste m;exchange rate syste m;evoluti on of the syste m 国际货币制度具备3大功能:规定用于国际间结算和支付手段的国际货币或储备资产及其来源、形式、数量和运用范围,以满足世界生产、国际贸易和资本转移的需要;规定一国货币同其它货币之间汇率的确定与维持方式,以保持各国货币间的兑换方式与比价关系的合理性;规定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以纠正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确保世界经济稳定与平衡发展。 国际货币制度包括3个基本目标: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稳定性、资本的自由流动(含本国货币可兑换问题)。在当今中国加入W T O后研究国际货币制度对中国未来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构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 货币自身的发展主要有两条源流:一条是货币形式的演变;一条是货币职能的发展。从货币的形式上看,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几个阶段。从总的趋势看,货币形式随着商品生产流通的发生与发展、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演变时期。这一演变大致分为3个阶段:漫长的实物货币形式占主导的时期;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转化、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形式转化;现在和不远未来电子货币将占主导地位时期。 而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基本上有货币本位及汇率制度两条线索。其中,货币本位制度基本上是沿着金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度直至信用本位制度的线索发展下来的,而汇率制度似乎并没有这种继起关系。 1.1 货币本位制度分类 货币制度既可以分为3类:金本位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又可以可分为两类,即金属本位与信用货币本位,其中金属本位又分为金本位、银本位、复本位。 1.1.1 金本位制度 从英国1813年首先确立金本位一直到1930年左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金本位制。金本位制又可分为金铸币本位、金块本位和金汇兑本位3种形式: 1.1.2 银本位制 银本位从运行原理上看,类似于金本位,只是采用的是银而不是金。事实上银本位并不十分流行,主要是在一些经济不很发达的国家,如中国。其最大缺点是价格不稳定,原因在于银矿的分布广,开采成本低。随着技术革新,产量变动很大,形成了对货币流通的冲击。 1.1.3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是指一国同时规定两种金属金和银同为本位币金属的货币制度。在复本位制下,金和银都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和自由输出入。但从各国实行复本 第3卷第3期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3,No.3 2005年9月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 on) Sep t.2005 3收稿日期:2005-05-09 作者简介:李晓阳(1969—),女,四川郫县人,西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 3为通讯作者,男,西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案最全版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案 感悟与思考 在历史教科书里,汉、唐无疑是我们的历史学家所推崇的强大帝国, 然而,对于世界来说:汉、唐帝国的光环在罗马与阿拉伯帝国的映衬下显得有些褪色,而元帝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远远胜过足以引起我们自豪的汉、唐。这个由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建立、在疆域上空前辽阔的统一政权,不仅将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传入各地,也吸取了外来的先进的管理方式:仿效阿拉伯及罗马帝国的行政体制,首次在中国设立行省,对秦以来的郡县制作了一个大大地发展,对中国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了一次巨大革命,影响一直持续到今。 思考与判断:从汉至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归纳与运用 【知识归纳】 一、中央政治制度 1.汉朝:汉承秦制,有所变化。皇帝制度,行政三公(中朝、外朝、尚书台) 2.魏晋南北朝:逐步形成三省制度。先是尚书省,继而中书省、门下省 3.隋朝:以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为最高行政机构 4.唐朝: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重大创造历朝沿袭 5.宋朝:二府、参知政事、三司 6.元朝: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综合汉蒙政治制度 二、地方政治制度: 1`。汉朝:汉初郡国并行;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十三州,设刺史;东汉州郡县三级制,州牧为州最高长官 2.隋朝:州县两级制,州设刺史,县设令 3.唐朝: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作为监察区;唐肃宗设观察使;唐中后期设节度使 4.北宋:文臣作地方官;州县两级制;“道”改为“路” 5.元朝:行中书省;行省以下设路、府、州、县,边远地区设宣慰司。中国省制开端,影响深远 【知识运用】 1.从汉至元中央和地方政治制度演变的趋势是什么?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说明中央集权制度内存在着哪些主要矛盾? 从汉至元,历朝的政治制度的变革不外乎两点:中央尽量分散相权,限制相权,以达到加强皇权的目的;地方尽量削弱其权力,加强对其控制和管理,以达到加强中央权力,解除地方威胁之目的。这两方面的措施恰好说明了,在中央集权制度下,有两对矛盾是无法解决的。那就是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因为这两对矛盾的存在,使得作为地主阶级最高统治者的皇帝面临着两难的选择:相权过大或地方权力过大都会影响到其统治的安定,而相权过小或地方权力过小别影响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效率,这样也难以对国家实施有效的治理。 [例1]秦汉时丞相一职由一人担当,到隋唐时期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到了北宋相当于丞相的官职就更多了。这一现象反映了() A.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B.封建中央政府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 C.丞相权力的不断分散 D.中央对于地方政府控制的日益严密 [解析]在中央集权制度下,丞相权力过大,就会威胁到皇权,所以历代皇帝都要想办法削弱相权,而分权就是其中较好的一种方法。题目中的C项是其直接目的,A项才是其根本目的。

关于土司制度的几点看法

对土司制度的几点看法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王朝对境内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带有一定程度自治性质的管理制度。它标示着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权的存在。在我国的民族史和地方史的研究中,土司制度的研究始终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一、土司制度研究综述 我国学者对土司制度的研究开始很早,有学者从我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将20世纪的研究分为两个时期,即20世纪前40多年为初创时期,后50余年为发展时期。①学者们的研究总体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总论性研究。这其中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问题:土司制度形成的时间和含义研究;关于土司制度的评价。 首先,关于土司制度形成时间和含义的研究。尤中提出:“土司制度最早产生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的同时,仍封夜郎王、滇王为王,句町、漏卧的部落酋长为侯,这些土著的王、侯就是土司。”②王钟翰认为“土司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地方政治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其“渊源甚早,起于秦汉,中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时期的不断变化,至元代正式形成为土司制度,明代则臻于完善,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始日趋衰微。”③P734白耀天认为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中央继羁縻制之后在僻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它确立于元代并盛于元代,在明朝开始走上末路。④⑤张永国则认为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同志南方少数民族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封建王朝制定的一套管理土司的制度,它形成于明代而非宋元。⑥于玲将土司制度界定为“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中央王朝对境内的一些特殊区域,主要是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一种带有一定程度自治性质的管理制度。”⑦ 在对土司制度的含义的研究中,学者们也广泛的探讨了与土司制度相关的概念。(1)土司与土官。有的学者认为,土司和土官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出现时间、内涵两个方面的差异。⑧张永国认为土官泛指针对封建王朝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当地“土酋”的世袭之官;土司主要是指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分封的宣慰司、宣抚司、长官司等各司的土官⑨。此外,白耀天、史继忠、曹相等学者也分别著文论述过二者之间的关系。(2)土司制度与羁縻州制。王钟翰认为,土司的设置,在于羁縻。即源于中央王朝最早实行的羁縻政策。秦在统一全国后,在南方民族地区设立“道”的特殊行政机构。汉沿秦制,继续推行郡县统治之法,仍令其君长治之,这实际就是土司制度的缘起。⑩P734-736张永国认为土司制度与羁縻制度都属于封建王朝统治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都具有世袭 ①龚荫20世纪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思想战线2002(5) ②转引自龚荫20世纪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思想战线2002(5) ③王钟翰中国民族史(增补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 ④白耀天土司制度确立于元代说广西民族研究1999(4) ⑤白耀天土司制度盛于元衰于明论贵州民族研究1999(4) ⑥张永国关于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转引自贾霄锋二十多年来土司制度研究综述中国边疆史研究2004(12) ⑦于玲土司制度新论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4) ⑧杜玉亭土官土司两类说考疑转引自贾霄锋二十多年来土司制度研究综述中国边疆史研究2004(12) ⑨张永国略论土司制度的演变转引自贾霄锋二十多年来土司制度研究综述中国边疆史研究2004(12) ⑩王钟翰中国民族史(增补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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