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工法编号:

编制单位: 中建一局二公司

主要执笔人:刘剑峰李建庆时忠波张鹏姚丽

1前言

目前我国巨大的房屋基建投资促进了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发展,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建筑智能化技术也日趋成熟,同时也催生了一批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建筑智能化领域。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正是这种应用的体现,在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提出“智能疏散”的概念,在系统中首次引入:(1)系统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2)自动生成“安全疏散预案;(3)灯具采用安全电压供电;(4)分散设置集中供电电源等解决方案。HY 系列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系统使以上解决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2 特点

2.0.1系统计算机化:

系统应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集保护、监测、控制、通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式、网络化、单元化、组态化的分布式远程测控系统。控制器是由工业控制计算机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内嵌微型计算机芯片,利用计算机软件实现“测控管”一体化。

2.0.2系统能和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

利用通讯接口电路使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联动,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火灾的位置信息,计算机自动生成疏散预案,并控制消防应急标示灯指示出最佳疏散路线,实现“就近疏散”向“安全疏散”转变。

智能疏散三维图

2.0.3安全电压供电

消防应急灯具采用DC24V供电。供电系统被称之为“不带电系统”,无需防护,绝对安全!

2.0.4电源分散设置

电池总站式供电系统存在供电全面瘫痪的风险;自带电源式消防应急灯具需要定期更换内置的电池,灯具拆装工程量大,运行成本高。采用分散设置的集中供电方式是事故最低、运行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3 适用范围

本工法可广泛适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如: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地铁站、隧道、码头、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医院、地下车库、大型百货商场、超市、酒店、高层或超高层公共建筑等。

4 工艺原理

HY5000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的工作原理

4.1 监测原理

HY5000疏散系统是一种分布式远程测控系统。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其它功能附件都拥有一个由微型计算机芯片、信号采集电路和通信接口电路构成的电路模块,每个电路模块都具有独立的地址编码。电路模块自动地进行数据采集,以此判断是否发生了供电故障、线路故障、光源故障。如果发生故障,电路模块利用通信网络将故障类型和位置信息上报给控制器,控制器报警并记录故障类型、发生部位、发生时间,提醒管理人员及时维修,当故障排除后系统自动返回正常工作状态。

4.2 控制原理

1、火灾模式:

HY5000疏散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在接受到火灾报警信息后,自动快速开启消防应急照明灯,同时系统会依据火灾发生地点,烟雾蔓延方向等信息,自动生成疏散预案,控制应急标志灯改变指示方向,帮助建筑物内人群快速地选择最佳逃生路线。

2、灾害模式:

在灾害发生时,系统可以以人工方式进入灾害模式,由值班人员实施干预,控制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控制开启或关闭消防应急照明灯。在停电、地震、或其它需要疏散人群使用。

4.3 管理原理

HY5000疏散系统的软件具有以下管理功能:

1、系统定制:设备类型设置、应急照明联动配置。

2、报警和事件处理:记录历史数据、故障信息、火警信息、应急时间,打印历史记录,实现异地保存,年检、月检、日检;

3、设备管理:设备添加、设备基本信息设置、设备旋转、设备移动、设备删除、设备查找;

4、图层管理:添加图层、修改图层、删除图层、图层放大、图层缩小、图层移动、图层还原、图层比例设置;

5、预案管理:预案编制、预案模拟仿真。

5 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无锡苏宁广场项目选用的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Y5000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以下简称HY5000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系统控制主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分布电源)、主分配电装置(信号采集与主电分配)、终端分配电装置(终端灯具供电与保护功能)、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

5.1施工步骤:

图纸深化设计——管路敷设——系统布线——配电箱体安装——灯具安装——系统调试

5.2施工工艺

5.2.1图纸深化设计

1、根据现场需求和建筑结构布放灯具,在根据防火分区确定供电回路;最后设计灯具层布线。

2、根据精装修图纸及精装修点位图调整灯具的定位(保证灯具间距不大于9米)

3、确定好供电回路、灯具定位图,编制出灯具编码图。

灯具编码图

5.2.2管路敷设

要特别注意E-BUS是弱电系统管路要单独敷设。本系统采用的是JDG管。

1、管路敷设及固定:

1、按设计及现场情况沿最近路线敷设,超过下列长度要求应在中间加接线盒:

(1)管路长度超过30米,无弯曲;

(2)管路长度超过20米,有一个弯;

(3)管路长度超过15米,有两个弯;

(4)管路长度超过8米,有三个弯。

2、JDG管管路,经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补偿装置。

3、JDG管管路弯曲敷设时,弯曲管材弧度应均匀,焊缝处于外侧。不应有折皱、凹陷

裂纹、死弯等缺陷。切断口平整、光滑。管材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4、JDG管管路垂直敷设时,管内绝缘电线截面应不大于50mm2长度每超过30米,

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5、JDG管管路明敷设时,管材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

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的4倍。

6、JDG管管路明敷设时,支架、吊架的规格,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圆钢:直径6mm。

(2)扁钢:30mm×3mm。

(3)角钢:25mm×25mm×3mm。

7、JDG管管路水平或垂直明敷设时,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8.、JDG管管路明敷设时,排列应整齐,固定点牢固,间距均匀,固定点间距不应大

于1.0米。固定点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300mm。

9.、JDG管管路暗敷设时,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且应减少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应于管外径的6倍。埋入混凝土内平面敷设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10、JDG管管路埋入墙体或混凝土内时,管路与墙体或混凝土表面净距不应小于15mm。

11、JDG管管路暗敷设时,管路固定点应牢固,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在钢筋混凝土墙及楼板内的管路,紧贴钢筋内侧与钢筋绑扎固定。直线

敷设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000mm。

(2)敷设在砖墙、砌体墙内的管路,垂直敷设剔槽宽度不宜大于管外径5mm。固

定点间距不大于1000mm。连接点外侧一端200mm处,增设固定点。

(3)敷设在预制圆孔板上的管路平顺,紧贴板面。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000mm。

12、JDG管管路进入落地式箱(柜)时,排列应整齐,管口高出配电箱(柜)基础面

宜为50~80mm。

13、JDG管管路进入盒(箱)处,应顺直,且应采用专用接头固定。

14、JDG管管路与其他管路间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

三、管路连接:

1、JDG管管路连接的紧定螺钉,应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不应敲打、切断、折断螺帽。

严禁熔焊连接。

2、JDG管管路连接处,两侧连接的管口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变形。管材插入

连接套管接触应紧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管连接时,两管口分别插入管接头中间,紧贴凹槽处两端,用紧定螺钉定

位,用专用工具旋紧至螺钉帽脱落,不准使用手钳旋紧固定,紧定螺钉处于

可视部位,以便于检查。

(2)弯管连接时,弯曲管两管口分别插入管接头中间,紧贴凹槽处,用紧定螺钉

定位后,进行旋紧至螺钉帽脱落。

3、JDG管管路,当管径为Φ32mm及以上时连接套管紧定螺钉不少于2个。

4、JDG管插入连接套管前,插入部分的管端应保持清洁,连接处的缝隙应有封堵措

施,套管连接处涂导电膏或用黑胶布包缠严密,防止沙浆渗入堵塞管道。

5、JDG管管路与盒(箱)连接时,应一孔一管,管径与盒(箱)敲落孔应吻合。管与盒(箱)连接处,应采用爪型螺纹帽和螺纹管接头锁紧。两根及以上管路与盒(箱)

连接时,排列应整齐、间距均匀应不小于20~30mm。不同管径的管材,同时插入盒(箱)时,应采取技术措施。

6、JDG管管路敷设完毕后,管路固定牢固,连接处符合规定,易进异物的端头应封

堵。

四、管路固定:

1、管路固定采用绑丝与钢筋绑扎固定盒箱处固定点距箱盒边不大于0.2米,固定点

不少于两个,中间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米,管路固定牢靠;

2、必须采取每边两点加强固定,防止打混凝土时管路断开错位。

3、管子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径的10倍,弯扁度小于0.1倍管径,出现弯扁现象必须重

新弯曲,以免日后无法穿线。

五、管路接地:

1、JDG管及其金属附件组成的电线管路,当管与管、管与盒(箱)按规定正确连接

时,连接处可不设置跨接接地线。管路外壳应有可靠接地。

2、JDG管管路与接地线不应熔焊连接。

3、JDG管管路不应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

5.3系统布线

本系统中主机与各配电箱之间、各配电箱与所带载的终端灯具之间均为24V(电源&信号)低压传输,应通过消防线槽或弱电线槽布线,切不可在强电桥架(线槽)布线,若经过强电桥架或强干扰源必须套镀锌钢管屏蔽干扰否则严重干扰通讯及系统稳定性。(只采用带有常规屏蔽层的四芯线亦不能完全屏蔽强电干扰)

1、布线要求

1)每层主分配电装置引至应急照明终端分配电装置的线路要求:

线型:电源线WDZN-BYJ-2*4.0mm 2和通讯线WDZN-RYJS-2*1.5mm2,共管,穿JDG25管保护,各引至集中电源箱内按照接线图连接。

2)分配电装置引至现场终端灯具的线路要求:

按平面图设计的供电与通讯回路,每回路均由分配电装置引出四颗线,各引至终端标志灯具墙壁86接线盒处;

线型:电源线WDZN-BYJ-2*2.5mm 2和通讯线WDZN-RYJ-2*1.5mm2,共管,穿JDG20管钢管保护。

说明:为地面标志灯布线应选择四芯防水电缆,即外层为防水橡胶护套,内层四芯导线,线型为WDZN-BYJ-2*2.5mm2和WDZN-RYJS-2*1.5mm2,共管穿JDG20管,各引至地面标志灯专用预埋盒处;

3)主机柜引至各主分配电通讯线路要求:

※本系统中,主配电箱之间的通讯线必须采用链式(手拉手)连接后甩至主机

线型:WDZN-RYJSP-2*1.0mm2穿JDG20钢管保护或走消防弱电线槽;

所引至电讯管井线路预留3米长,甩至主分配电处按照接线图进行箱内线路连接;

4)线路定义及要求

WDZN-BYJ-2*4.0mm 2为系统中电源线,以红色为正,蓝色为负;(连接集中电源和主分配电装置)

WDZN-BYJ-2*2.5mm2为系统中电源线,以红色为正,蓝色为负;(连接主分配电装置和终端标志灯具)

WDZN-RYJS-2*1.5mm2为系统中信号线,以黄色为正,绿色为负;(连接集中电源和分配电装置;连接分配电装置和终端标志灯具)

WDZN-RYJSP-2*1.0mm2为系统中通讯线,以黄色为正,绿色为负。(连接系统主机和集中电源)此WDZN-RYJSP-2*1.0mm2通讯线必须采用链式(手拉手)连接布线。

本系统中所有灯具均有独立地址码,灯具引出四颗线,分别为橙蓝黄绿,其中橙蓝为电源线,黄绿线为信号线,均有极性,电源线中橙正蓝负,信号线黄正绿负,在接线时请对应极性连接,否则容易造成灯具烧坏。

5.4配电箱体安装

1、配电层介绍

(1)智能消防应急疏散低压配电系统的分层

(2)配电层的组成

1)设备: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分配电装置、终端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灯具等。

2)线路:配电支路(配电支路+H-MBus总线)

(3)配电层设计的一般原则

1)HY5000配电层采用2级保护措施,即配电支路保护(主分配装置)和供电回路保护(终端配电装置)

2)配电层的所有设备应分散设置在配电间、配电井内。并尽量使配电半径、供电半径为最小。

3)大于2000m2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4)配电层的集中电源额定功率的选择

集中电源的额定功率有0.45KV A和1.0KV A两种,应急时间不小于90分钟。集中电源额定功率应大于所带载的消防应急灯具的总功率。

设消防应急灯具的总功率为:PΣ

集中电源的额定功率P E:

P E= K*PΣ

公式中的K 为安全系数,按照下表取值。

安全系数取值表

2、箱体安装就位

本系统主机柜、集中电源箱供电需消防专业用电源AC220V ,系统主机一般安装于消防控制中心,集中电源装置一般安装于楼层配电间或竖井,根据竖井深化图纸设计确认安装位置。

主分配、终端分配电装置接线深化图

2.电池安装

集中电源内一般采用两节12V 蓄电池作为消防应急电源备电,电池一般选用12V/64AH 规格,备电连接示意图如下:

集中电源备电 + - + - + - 24V

需要注意,集中电源箱中的电池通常约为60kg左右,所以在集中电源箱安装时务必将箱体固定牢固,以防脱落伤人。电池箱内会有两节12V/24AH的电池(体积较集中电源所用电池小),用于主机使用,接线方法同上。电池在安装及接线过程中,要注意电池的正负方向,切忌不要正负极短路,以免造成电池损坏或人身伤害。请断电状态下连接电池。

5.5灯具安装

1、灯具安装:

1)灯具安装规范:在公共区疏散走道墙壁1米以下壁挂明装疏散指示标志灯,安全出口门上方距地面2.2~2.5m壁挂或吊挂明装安全出口标志灯。

消防应急方向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应急地标灯

2)灯具编码:本系统中所有灯具在现场安装前均需要严格按照灯具编码图编码,避免误编、重号、空号。若灯具编码图遗失或需要大面积改动,需要新编码图。

编码器由上面显示屏、中间按钮和下面接线端子排

一、编码器启动

1.编码器通电方式为两种

第一种方式为连接电池(9伏)用于编辑疏散指示灯具

第二种方式为连接变压器(~220v转-9v)用于编辑疏散指示灯具和应急照明灯具

将变压器接头插入上面接口处2.通电开关,“-”为开,“0”为关

二、编码器编灯接线

接线方式“橙色”为电源正极,“蓝色”为电源负极,“绿色”为信号负极,“黄色”为信号正极。四根线不能接错

三、开机读码

将灯具四总线接到编码器上,编码器通电后打开侧面开关,编码器正常读取灯具自带的原始码。

“099”为灯具的原始码,“87”显示灯具通电正常,“50”为灯具状态位置,

“099”位置为灯具的地址码,如果此位置固定在某一个数字如“99”这个数字就代表这个灯具的编码,如果此位置不是固定的数字而是一直在变动的数字则表明灯具编码没有被读出。

“87”显示灯具通电正常,如果此位置为“8C”说明电源部分出现故障。

“50”为灯具状态位置,可以进行改变从而达到想要的执行目的其状态有“60”灯具双向常亮,“6 B”灯具双向闪亮,“A1”灯具左向常亮“A0”灯具右向常亮“A6”灯具左向闪亮,“AA”灯具右向闪亮“AF”灯具灭灯,如果光标移动到“50”所在的位置按下“写入”键为给灯具编新码。

四、灯具编码

编码器读码确定后,按设置键移动光标到“099”的位置,第一位为百位,第二位为十位,第三位为个位

如将灯具号码给位“12”将光标移动到十位处按上箭头或者下箭头

将个位调成“1”在移动“设置”键移动光标到个位再次调整上,下键使其变为“2”如图

五、编码写入

当数字调整到“012”时按下“写入”键

显示屏依次显示“WR”“001”(数数)“OK”

当显示“OK”后表示编码成功

六、重新验证

关闭右侧开关,再打开右侧开关,编码器重新读码读出编码为“012”编码成功

七、点灯光标移动到最后两位,按上下键改变最后两位数值,在按下“写入”键,使灯具指向需要的方向

灯具双向常亮

灯具左向常亮灯具右向常亮

其他显示为“60”灯具双向常亮,“6 B”灯具双向闪亮,“A0”灯具左向常亮“A1”灯具右左向常亮“A6”灯具左向闪亮,“AA”灯具右向闪亮“AF”灯具灭灯

3)灯具接线:灯具引出四颗线,分别为橙蓝黄绿,其中橙蓝为电源线,黄绿线为信号线,

均有极性,电源线中橙正蓝负,信号线黄正绿负,在接线时请对应极性连接,否则上电时容易对灯具造成损坏。对于地标灯的接线,当安装时需要特别添加防水处理,即当采用常规绝缘胶布包扎后,使用防水胶泥再次对接头处以及被剥开护套线部分的灯具四芯线进行密封包扎。

2、灯具接线:

1)本系统灯具接线前应使用厂家专用编码器对灯具进行地址编码,按照设计图纸中划分的通讯回路,每个回路由1号开始编码,编码应连续,不应有重号,编码器在供货时随货提供。2)地面灯具接线说明:

灯具四总线说明

信号总线1黄线=信号正线;2绿线=信号负线

电源总线1橙红线=电源正线;2蓝线=电源负线

拔线接线线头挂锡

灯具做绝缘防水处理所用材料为,黑色的为助燃胶泥。

缠绕阻燃胶泥后缠绕防水胶布

5.5系统调试

1、疏散指示系统完成与报警系统联动的需求说明

1)准确的报警点位图(报警点包括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能够作为火灾报警探测的设备),及每个点位的准确地址(如主机号、分区号、地址号)。

2)报警主机输出接口:485通讯总线(一根屏蔽双绞线)或232通讯总线(一根屏蔽三芯线)。

3)报警主机与疏散指示系统的通讯协议:即报警主机复位、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能够作为火灾报警探测的设备报警时,向疏散指示系统发送数据的格式等;及通讯端口配置信息。

4)视通讯协议具体内容,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具体信息。

5)报警主机提供的协议等信息必须是中文版,并全力辅助疏散指示系统完成通讯协议的编制。

2、消防应急疏散系统调试及消防联动

1)第一步:检查现场灯具是否基本按图安装到位,并是否都能正常通电,通讯是否正常。在实际正常操作下,通电后的灯具为常亮状态,其中双箭头指示灯为左亮状态

一般调试过程中会碰到个别灯具不亮和一串灯具不亮两种情况,一般都是通电故障,较好解决。

2)第二步:根据最终智能消防应急编码图纸、消防报警点位图和现场情况编辑预案。在实际编辑中,应与现场施工人员确认最终版本图,以免造成编辑好的预案和实际现场相差过大,后续部分灯具无法注册,从而造成无法调控;还应注意更改后图纸是否有同一回路重码和错回路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找到施工人员协商进行修改,以免造成后续调试困难。

ATUOCAD软件图标和编辑软件图标智能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编辑软件打开后示意图

3)第三步:把已编辑的预案导入主机(控制器),并使用管理软件注册现场灯具信息

管理软件图标管理软件单回路注册信息表

4)第四步:根据软件注册灯具数量和现场实际灯具数量对比,查找软件未能注册灯具的注册失败原因并维修更正,使软件注册灯具数量和现场实际灯具数量一致。现场实际调试中,一般都是单独一个灯或一串灯无法注册,一般都为通信故障,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同施工人员一一排除

5)第五步:

与消防联动进行通讯并执行调试预案,查看现场灯具指示方向是否正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错误指示方向的灯具的方向,然后使用管理软件联动,完成调试。

6 材料与设备

表6.1 材料与设备表

7 质量控制

7.6质量控制依据

7.6.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6.2对于地标灯的接线,当安装时需要特别添加防水处理,即当采用常规绝缘胶布包扎后,使用防水胶泥再次对接头处以及被剥开护套线部分的灯具四芯线进行密封包扎。

7.6.3本系统属于弱电配管走桥架不能经桥架。

8 安全措施

8.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在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不

允许穿硬底鞋。

8.2 在梯子操作时,要戴好工具包,工具及材料禁止上下抛扔。

8.3 锯管套丝时管子压钳台要放平稳,用力要均衡,防止锯条折断或套丝扳手

崩滑伤人。

8.4 用手动弯管器煨时,操作人员面部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

落伤人。

8.5 使用电焊机时,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戴防护面罩及绝缘手套,焊钳及电源

线不得有破损,动焊前,必须清理现场易燃物。

8.6 施工现场有足够照明,配电箱及线路良好,电源线应挂起,严禁在地上乱

拖乱拉。

8.7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8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8.9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具体措施。

8.10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 环保措施

1、由于智能消防应急疏散是安全电源,现场容易丢失,在安装箱体前把配电间和电气竖井的门安装完毕。

2、现场安装完灯具及时将包装袋清理干净。

3、灯具安装完毕后,配合精装修将

4、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情况编制《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5、加强环保宣传与教育,提高人员环保意识。

10 效益分析

1、日常管理

传统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是依靠维修人员用“观察法”检查其工作状态,往往会出现检查不及时和漏检等问题,同时在发生火灾时,消防应急灯具可能已经失效,不

能起到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及经济损失。而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集保护、监测、控制、通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分布式远程测控系统。控制器是由工业控制计算机(IPC)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内嵌微型计算机芯片,利用计算机软件实现“测控管”一体化。很好的节约了维修成本和发生火灾时的损失成本。

2、运行成本

传统的消防应急标示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内置电池,需要定期维护和更换,不仅施工量大,而且也不环保。

3、效益分析实例

以苏宁广场为例,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的工程及维修总成本(工程初始成本1000万元,每年维修成本20万元);传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工程及维修总成本(工程初始成本900万元,每年维修成本100万元)。由下直方图可以看出第三年智能消防应急疏散工程及维修总成本低于传统的消防应急疏散工程及维修总成本。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第四年

智能与传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工程及维修总成本对比图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 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2.0.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2.0.7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 naire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一、产生背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保护生命的需要: 在灾难及火灾事故中,一切设置及行动准则应以保证“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财产之保护放于第二位。 目前各建筑中已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分别安装了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疏散指示设备,但他们在建筑楼宇内作为单体存在,分别独立工作,彼此之间没有密切联系和火灾发生时的联动关系,且固定方向式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标志,存在着发生火灾时仍然将人员引向危险区域的方向误导隐患,因此传统的疏散指示系统在应急时的对现场逃生带来困难。 2、时刻保障应急照明和疏散灯具在应急状态下正常工作的需要: 应急标志灯日常维护和检修上存在着严重的滞后现象,应急标志灯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在发生火灾时应急启动,而应急启动的关键在于其电池充放电工作是否正常。依靠人力的维护和检修,不能及时发现产品问题,其反作用是在发生火灾等灾难时往往会给逃生疏散指示带来许多盲区,满足不了火灾逃生的要求 3、建筑智能化的需要: 在智能建筑和数字社区的规划和设计中要求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综合管理,而原有的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已无法与实现对各灯点的控制。 二、系统构成 本系统由集中控制型控制器(主机)、路由配电箱(分机)、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灯具和其他通讯设备等几部分组成。 三、系统主要功能(作用) 1、主机能在CAD平面图中实时显示各灯具工作状态情况:能显示各灯具的位置、故障信息、疏散指示方向并动态显示应急逃生路线等信息。 2、智能实时监测: ●可以临近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监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4.2 型式试验 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送样原则 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

表性的样品。 4.2.1.2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样品必须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检验机构 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检验程序 4.2.3.1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 4.2.3.2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 抽样 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4.3 初始工厂检查 4.3.1 工厂检查人员 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2名。 4.3.2 工厂检查时间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4个人日。 4.3.3工厂检查内容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3.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检查人员对生产厂按照附件4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同时,还应

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说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规范 深圳市共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11、下面我们来了解共安智能疏散系统和共安应急照明指示系统的安装做个了解 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2、标志灯严禁安装在门扇上。顶棚高度低于2.0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3、标志灯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安装距离不应大于10m。疏散走道内高位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 5、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宜安装在本层墙上。地上首层与地下室合用楼梯时,指示出口的标志灯应安装在首层出口内侧。 6、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在安装时,标志灯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消防应急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安装规定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9862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 系统组成: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 2. 系统配置技术要求 2. 1智能消防应急照明 基本要求: ①系统构成简单,稳定可靠,安装方便。 ②系统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内灯具供电和通讯线路满足规范要求;系统灯具统一采用集中电源供电,供电电压为直流安全电压(DC24V)。 ③系统灯具内部均不设蓄电池,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采用中央电池总站形式。 ④所有灯具均有独立地址。 ⑤系统应保障长距离信号传输的可靠性。 ⑥系统控制主机应能通过标准串行接口(RS232/485)与火灾报警系统主机连接,以实现自动联动功能。 ⑦系统应能针对每一报警点进行联动。 ⑧系统应具备人工手动和自动输入火灾报警位置信息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的功能。 功能要求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能和火灾报警系统通讯,自动接收火灾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以此作为联动预案执行的依据。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能对应每一个火灾报警探测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有一套应急疏散预案。

系统内灯具具有24小时不间断巡检、故障主报功能,系统能检测供电电源、供电线路及通讯线路的开路、短路故障以及灯具的光源及通讯等主要故障,显示故障类型、定位故障点,消防联动转换时间不大于5s。 本系统操作界面由交互式软件支持,具有良好的图形操作界面,易操作管理,可显示建筑平面图、防火分区、疏散路线及系统内设备实时状态,增加及设置本系统设备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图标、状态等。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具备和FAS系统联动的功能; 正常情况下,智能疏散系统可设置智能疏散标志灯常亮工作就近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智能安全出口标志灯点亮。 火灾时,系统可根据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位置信息以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控制系统内智能方向疏散标志灯的箭头指示方向,指向真正安全的安全出口,关闭危险区域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开启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起到安全疏散的作用。应急状态下智能疏散标志灯进行频闪工作状态。 智能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 基本要求: 主机采用高可靠性工业控制计算机。 采用19寸以上大屏幕液晶显示器 系统组成简单,带载能力强。 具有标准串行总线数据接口(RS232/485)可接收消防报警控制器给出的火灾报警信息。 可对每个灯具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具有不间断、巡检故障主报功能,应具有直观的人机交互图形操作界面,可方便系统设备和预案的编辑,采用柜式机落地安装方式,主机安装于建筑内消防控制中心内。 功能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 3.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4消防应急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 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5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 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6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7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壳体内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8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anothe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battery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9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another one 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10终止电压Exhausted voltage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的端电压。 3.11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y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12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13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4 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

智能消防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

智能消防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 ?实时监控功能: 实时监控控制器的综合运行情况,实时检测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及连接态; 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实时监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光源的故障; 检测蓄电池的寿命,定期检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应急时间(电池容量);定期检测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转换功能。 动态控制功能: 智能控制技术可远程设定应急灯具(节点)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 智能控制技术可以根据火灾探测器报警的区域自动选择最佳逃生路线,控制标志灯导向箭头方向; 智能控制技术还可以远程设定和控制语音提示、导光流、频闪等其它联动功能; 配合检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控任务。 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 系统特点: 简洁方便:1.系统设计简便:系统工程规划设计仅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照明配电要求设计; 2. 工程施工方便:工程施工仅按照国家关于建筑照明配电施工的相关规程; 3. 工程成本节省:由于仅敷设照明电力线,所以节省了常规数据传输线路敷设的材料、人工成本费; 4. 线路拓扑任意:系统支持自由拓扑,布线拓扑结构不限环路、支路均可; 5. 工程更改随意:只要在系统中任意回路,可以随时增加和更改线路; 6. 旧工程可改造:支持旧工程项目系统改造,仅更换灯具增加控制器不需要重新敷设任何线路。 稳定可靠:1.通讯稳定可靠:为了确保网络通信的稳定可靠,其通讯协议满

足国际标准组织的开放系统参考模型(ISO/OSI)七层的每一层的控制要求; 2?传输线路简单:仅两条普通电力线同时实现电力传输和数据传输; 3?传输电压范围宽:传输电压适应AC/DCO?220V,即当电网无电压时系统通讯仍正常; 4.支持自由拓扑:设计和施工中线路的铺设可以任意修整和改变。 满足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GB1794A 2011《消防应急灯具》 1. 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2. 控制器在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 满足欧洲标准EN62034-2006《电池供电的应急逃生照明灯的自动测试系统》1.系统自动实时测试 --通讯供电线路失败 --系统组件工作失败 ――蓄电池工作失败 -- 应急光源 2.系统定时周期检测应急转换功能和应急持续时间,并满足以下要求: ――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标准要求设定检测周期和检测时间 --为避免在检测过程中发生火灾,系统可以设定检测间隔灯具的数量和时间--为使检测数据准确,系统自动避开检测前灯具发生应急放电情况 紧急疏散预案 系统具有智能动态导光功能,系统根据火灾报警联动信号及灾情现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计算机选择一条最佳逃生路,再通过改变标志灯的箭头方向为逃生人员提供更有效的疏散逃生路。 软件需求: AJL-CZC-AC10N管理软件的安装和使用,计算机必须符合以下最小配置需求: Intel Pe ntium III 800MHz 处理器; 256M内存; Windows XP、Windows 2000 ; 10M以上的空闲磁盘空间; 800x600的屏幕分辨率。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3504-83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 使用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是重要的安全疏散 设施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对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 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位置和方式、布置间距和亮度要 求以及控制方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工程实践中,火灾事故 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源、带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系统,从功能上分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 灯和专用应急灯等两种。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 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 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1 ?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电源和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消防供电达到一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C60598-1:2003,IDT)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neq ISO6309:1987) GB 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3.2.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2.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3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4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5消防应急灯具用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灯具内部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6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 son & mother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其工作状态受母灯具控制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7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ie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8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9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3.10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3.11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 maintained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0.3.7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技术要求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 1基本要求 满足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相关要求。 供货商设备的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符合GB17945-2010标准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型式检验报告》。 供货商设备的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符合GB17945-2010标准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供货商必须业已在本地消防部门备案;并取得本地消防部门认可的涉及动态疏散应急预案编程资格。 供货商应提供所有前期准备、设计联络、优化设计、设备材料设计选型、制造采购、监造、检验、接口调试、运输仓储、开箱检查、接口协调、试验调试、验收(含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及消防验收)、培训、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规定期限内的保修、维护、培训、回访及技术咨询等服务。 供货商应协助配合消防局及相关部门对系统进行验收,并提供全套相关报验文件资料。 供货商必须针对地铁系统强电磁干扰环境,在投标方案中突出考虑设备、线路等方面的抗干扰能力和措施,并给予明确阐述。 系统在火灾时控制区间疏散标志的方向,按照指向新风方向及远离火源的原则与区间火灾排烟模式相协调。当上行(或下行)区间发生火灾时,需相关区间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进行相应的联动。 在投标过程中,供货商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区间疏散原则,就区间疏散方案及系统构成做出描述。 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作专题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构成、配置、各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供货商应承诺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设备生产、供货、安装/安装督导、调试、验收、移交、培训等内容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一、系统分类与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

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工法 工法编号: 编制单位: 中建一局二公司 主要执笔人:刘剑峰李建庆时忠波张鹏姚丽 1前言 目前我国巨大的房屋基建投资促进了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发展,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建筑智能化技术也日趋成熟,同时也催生了一批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建筑智能化领域。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正是这种应用的体现,在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提出“智能疏散”的概念,在系统中首次引入:(1)系统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联动;(2)自动生成“安全疏散预案;(3)灯具采用安全电压供电;(4)分散设置集中供电电源等解决方案。HY 系列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系统使以上解决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2 特点 2.0.1系统计算机化: 系统应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集保护、监测、控制、通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式、网络化、单元化、组态化的分布式远程测控系统。控制器是由工业控制计算机组成,消防应急灯具内嵌微型计算机芯片,利用计算机软件实现“测控管”一体化。 2.0.2系统能和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 利用通讯接口电路使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联动,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火灾的位置信息,计算机自动生成疏散预案,并控制消防应急标示灯指示出最佳疏散路线,实现“就近疏散”向“安全疏散”转变。 智能疏散三维图 2.0.3安全电压供电

消防应急灯具采用DC24V供电。供电系统被称之为“不带电系统”,无需防护,绝对安全! 2.0.4电源分散设置 电池总站式供电系统存在供电全面瘫痪的风险;自带电源式消防应急灯具需要定期更换内置的电池,灯具拆装工程量大,运行成本高。采用分散设置的集中供电方式是事故最低、运行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3 适用范围 本工法可广泛适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如: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地铁站、隧道、码头、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医院、地下车库、大型百货商场、超市、酒店、高层或超高层公共建筑等。 4 工艺原理 HY5000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的工作原理 4.1 监测原理 HY5000疏散系统是一种分布式远程测控系统。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其它功能附件都拥有一个由微型计算机芯片、信号采集电路和通信接口电路构成的电路模块,每个电路模块都具有独立的地址编码。电路模块自动地进行数据采集,以此判断是否发生了供电故障、线路故障、光源故障。如果发生故障,电路模块利用通信网络将故障类型和位置信息上报给控制器,控制器报警并记录故障类型、发生部位、发生时间,提醒管理人员及时维修,当故障排除后系统自动返回正常工作状态。 4.2 控制原理 1、火灾模式: HY5000疏散系统与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在接受到火灾报警信息后,自动快速开启消防应急照明灯,同时系统会依据火灾发生地点,烟雾蔓延方向等信息,自动生成疏散预案,控制应急标志灯改变指示方向,帮助建筑物内人群快速地选择最佳逃生路线。 2、灾害模式: 在灾害发生时,系统可以以人工方式进入灾害模式,由值班人员实施干预,控制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控制开启或关闭消防应急照明灯。在停电、地震、或其它需要疏散人群使用。 4.3 管理原理 HY5000疏散系统的软件具有以下管理功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问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问答 GB 51309 - 2018 问答| 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一) 问题1: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第3. 3. 7 条要求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防烟楼梯间闭楼梯间应急照明配电箱应/ 宜独立设置,集中电源是否也应如此设计?解答:蓄电池电源是就地电源,被认为是最可靠的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电源来自于变电所,可能经过了2 级或3 级配电,其输入电源一旦失去,则所有的支路都同时失电。集中电源的每个支路都相当于1 级配电,其可靠性高于配电箱。所以,一台集中电源可以为不同疏散单元内设置的灯具供配电,但是配电回路的设置需符合《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问题2:同一防火分区内楼梯是否可以共用一台应急照明配电箱?如果不行,剪刀梯是否应设两台配电箱? 解答:① 按照建筑安全疏散的设计要求,一般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人员至少应利用 两个不同部位的竖向楼梯间进行疏散,竖向楼梯间分为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 及防烟楼梯间等几种形式。当采用防烟楼梯间时,楼梯间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 电箱;当采用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敞开楼梯间时,敞开楼梯间可以与位于同一防火分区的一个楼层或几个楼层共用一个应 急照明配电箱,但配电回路的设置需符合《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间是一种结构形② 剪刀楼梯

式比较特殊的楼梯间,从安全疏散设计的角度而言,应按两个独立的楼梯间考虑,因此,不同的楼梯间内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问题3 :《技术标准》3. 3. 7 条第4 款2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可以跨越8 个防火分区,这样理解对否? 解答:《技术标准》中不允许系统的配电回路跨越防火分区,即同一配电回路不能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为相应防火分区内的灯具供电。电气竖井在建筑结构上与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间有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且不属于任何一个防火分区。配电回路沿电气竖井垂直敷设为不同楼层(防火分区)的灯具供电,不能理解为跨越防火分区。 GB 51309 - 2018 问答| 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二) 问题1 :GB 51309 - 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3. 8. 2 条第1 、第2 款联合起来理解:是否可理解成备用照明可以用普通灯具,正常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切换期间可以不保证正常照度?此条的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的电源是EPS 还是发电机? 解答:《技术标准》中明确规定备用照明可以采用普通灯具,并采用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互投后为灯具供电,平时灯具采用正常照明电源供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后,互投装置 会自动切换到消防电源供电。一般这种 250 ms ,互 互投装置的动作时间为100 ms ,而人眼对光源熄灭的识别时间为投期间不会对 人员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EL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第三节 E L 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一、ELS控制原理简介 e-bus系统是一个二/四线制的应急疏散照明管理系统可以独立存在,当e-bus与应急照明电源、配电装置、灯具揉合设计时,便派生了ELS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所有的ELS单元均由一对通讯信号线连接成网络,每个单元均设成唯一的地址并定义其功能,通过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实行控制,所有输入信号均有机地通过地址定与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建立对应联系,输入信号转变为ELS信号在系统总线上传送,所有输出单元接收并判断,实施相应控制。 ELS系统的控制方式由计算机设定,系统的每个独立单元均内置微处理器,系统参数分散存储,主要参数发送于主机存储,系统断电时,数据自动保存。 二、典型的ELS主系统构成 ELS通常由中央监控主站、(直流)电池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 设置说明 1.中央监控主站:由监控器主机或计算机终端显示监控器主机及通讯模块组成,是全系统的设置、显示、控制、存储及外部信息的交流中心设备。 2.智能(直流)电池主站:由单台或多台应急电源并机组成,是全系统照明灯及标志灯的蓄电池应急电能供应中心;采用国际通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式,输出电压为DC216V型。 3.控制器分机:由安全电压型ELS-32N-(S)及交直流隔离型ELS-32N-(S)/E型组成;控制器分机同时作为通信及配电区域中心设备使用。 4.供配电设置:控制器分机的正常电源应取自现场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相AC220V输入方式; 应急电源取自(直流)电池主站,采用DC216V直流输入方式。 5.通信设置: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配出1-8路ZRS2×2.5mm2(电源线)+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到控制器分机及应急电源;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 三、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灯具配线系统图 设置说明 1.用途:设于低于1.0Lx疏散照度级以下区域,给有安全电压要求的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照明灯及标志灯供电并控制。 2.控制器分机ELS-32N-(S)输出电源在正常和应急均为DC24V。 3.灯具配电及通信线路设置:采用2×2.5mm2或2×4mm2(电源线) +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配出到灯具,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通信线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前言 (1) 1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5) 2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5) 3疏散区域 (5) 4系统分类与选择 (5) 5系统设计 (6)

为建立健全中广核百花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建环设施标准,实现集团公司“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企业方针,为规范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人身健康保障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等而采用的各类设施的要求,本标准作 为安全 标准化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明确了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疏散区域、系统分类与选择,目的是指导中广核百花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体现中广核集团所属企业的总体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并考虑先行设备的实际运行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广核百花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准中涉及企业VI部分参见《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VI应用规范指引》。 本标准由中广核百花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中广核百花滩电厂发电部编制。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典校 审核: 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中广核百花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系统不节能. 2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疏散区域 3.1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