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现状对策分析

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现状对策分析
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现状对策分析

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现状与对策的分析

摘要: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种类和应用范围都得到了增加。这些气体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将会引发中毒、火灾甚至爆炸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被列入强制性检定目录名单,广泛应用于冶金、石油、化工、石化、煤炭工业等行业和市政煤气、仓储、交通、宾馆饭店和消防部门,现已逐步应用于家庭防火。

关键词: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防火

由于气体本身存在的扩散性,发生泄漏之后,在外部风力和内部浓度梯度的作用下,气体会沿地表面扩散,在事故现场形成燃烧爆炸或毒害危险区,扩大危害区域。例如,2001年大龙洋油库的特大爆炸事故、2002年7月沈阳市一家洗浴中心的燃油罐泄漏爆燃事故、2005年11月东北制药厂乙醇车间爆炸、 2010年07月,南京一工厂乙炔管道泄露发生爆炸、2011年10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家工厂发生爆炸等。这类事故具有突发性强、扩散迅速、救援难度大、危害范围广等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城市与企业的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气体泄漏事故,必须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才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及时可靠地探测空气中某些气体的含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减少泄漏引发的事故,是避免造成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的必要

JJG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 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 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入: 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 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目录 引言............................................................................................................(Ⅱ) 1范围 (1) 2概述 (1)

3计量性能要求 (1) 4通用技术要求 (1) 外观及结构………………………………………………………………………………… (1) 标志和标识………………………………………………………………………………… (1) 通电检查…………………………………………………………………………………… (1)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 绝缘电阻…………………………………………………………………………………… (2) 5计量器具控制 (2) 检定条件…………………………………………………………………………………… (2) 检定项目…………………………………………………………………………………… (3) 检定方法 (3) 检定结果的处理…………………………………………………………………………… (5) 检定周期…………………………………………………………………………………… (5) 附录A检定记录格式 (6) 附录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 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第一条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机动处为主,安全、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附件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62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是指固定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三条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二)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计划的审核; (三)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 (四)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参与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

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参与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三)参与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和实施; (二)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三)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四)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 (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直属单位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新增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二)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三)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一、零点校准 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 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二、仪器校准 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 (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重复性检定 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6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报警误差检定 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大于报警浓度倍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MV-RR-GNG-016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说明 编号:JJG693-1990 名称:(中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英文)Verifi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Detector of Combustible Gases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批准日期:1990年6月28日 实施时间:1990年11月1日 替代规程号: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主要技术要求:1、外观及通电检查 2、基本误差 3、响应时间 4.、精密度 5、报警误差 6、零点漂移 7、跨度漂移 8、电源电压影响 是否分级:否 检定周期(年):1 附录数目:5 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 检定和标准物质: 相关技术文件: 备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摘要 一概述 该仪器用于非矿井罪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线(以下简称LEL)以内浓度的测定和报警。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通电检查 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等应齐全、清晰。 1.2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 1.3仪器联接可靠,各旋钮应能正常调节。 1.4仪器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动作,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 1.5对一机多路的检测报警器,必须具有识别各路工作、报警故障状态的显示功能。 1.6仪器应符合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及各防爆型仪器的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考GB3836.1~4) 精度为5%的仪器:士5%(F·S)*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员考试题(理论)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试题(理论) 姓名单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标准气体的浓度为满量程的10%、40% 、 60% 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 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原理主要有催化燃烧型、热导型、红外线吸收型等。采样方式有扩散式和吸入式。 3、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单位一致。 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漂移包括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5、流量控制器由检定用流量计和旁通流量计组成。 6、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的浓度为5.0% ,异丁烷空气中的爆炸下限浓度为1.8% 。 7、气体含量的表示方法有:气体的质量分数、气体的摩尔分数、气体的质量摩尔浓度、气体的质量浓度等。 8、标准气体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称量法、渗透法、分压法、指数稀释法。 9、标准气体的主要特征包括:稳定性、均匀性、准确性。 10、简单的报警系统由前端探测器、中间传输部分和报警主机组成。 11、报警系统按信息传输方式不同,从探测器到主机之间可分为有线和无线2种。从主机到中心接警机之间也可分为有线和无线,其中有线系统还可分为基于电话线传输和基于总线传输2种类型。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周期为一年。(√) 2、可燃气体报警器响应时间为30s。(×) 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时对气体流量无特定要求。(×) 4、甲烷是助燃气。(√) 5、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

6、零点气体是指清洁空气或氢气(氢气纯度不低于99.99%)。(×) 7、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范围包括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8、在证书、报告发出前,当发现其中有错误时,对每一处错误必须划改,且不可擦涂掉,对证书、报告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 9、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10、可燃气体报警器量程漂移不大于±3%FS。(×)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为(A)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气体报警器的重复性测量次数一般为( C) A、2 B、3 C、6 D、10 3、100%LEL甲烷的体积百分数是( C ) A、1% B、2% C、5% D、10% 4、在标准状况下,0.1mol氮气的体积约为(B )L。 A、0.224 B、2.24 C、22.4 D、224 5、一大气压相当于(B ) A、98.0kPa B、101.3kPa C、10130Pa D、1013Pa 7、下列检定项目中不属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项目是(D) A、示值误差 B、重复性 C、响应时间 D、气密性 8、采用标准气体稀释装置稀释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置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重复性应不大于(B) A、0.3% B、0.5% C、1% D、2% 9、将绝缘电阻表的一个接线端接到电源插头的相、中联线上,另一接线端接到一起的接地端上,施加(D)直流电压持续5s,用绝缘电阻表测量仪器的绝缘电阻值。 A、180V B、220V C、360V D、500V 10、JJG693-2011规定流量控制器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 C )级。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入: 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 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目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概述 (1) 3通用技术要求 (1) 3.1 外观及结构 (1) 3.2 标志和标识 (1) 3.3 通电检查 (1) 3.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 3.5 绝缘电阻 (2) 4 计量器具控制 (2) 4.1 检定条件 (2) 4.2 检定项目 (3) 4.3 检定方法 (3) 4.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 4.5 检定周期 (5) 引言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 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与JJG693-2004和JJG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扩大了被检的量程范围。包括的量程范围有:100%LEL(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低浓度(/(μmol/mol)和高浓度(100%体积分数);——删除了原规程中“其他结构或用途的仪器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准”的内容;——修订了量程漂移指标,从原量程的±5%FS,调整为±3%FS(见表1); ——将原规程中外观及通电检查一项,修改为外观及结构、标志和标识、通电检查等三项(见4.1,4.2,4.3); ——增加了报警动作值检查项目,删除了原规程报警误差检定项目(见4.4); ——具体明确了气体标准物质的种类。气体标准物质的包含因子,由原来的k=3修改为k=2(见4.1.2.1); ——去掉了原规程附录B中的“标准物质溯源要求”。将标准气体稀释装置列入正文(见 4.1.2.1); ——示值误差检定方法中增加了对流量控制的要求,删除了原规程中附录A“流量要求”(见4.1.2.2); ——修改了检定结果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修改后的内页格式使用户很清楚的知道被检仪器不同点的具体指标。

气体检测报警仪GB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2358-1990《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与GB 12358-1990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电磁兼容,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对应; ——针对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了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 ——完善检验规则,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铸、姜传胜、朱刚、姜波。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T 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 GB/T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 15322-2003(所有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非矿业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包括可燃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校验、后续校验和使用中检查。 2概述 仪器的检测原理主要有催化燃烧型、红外线吸收型、热导型等。采样方式有扩散式和吸入式。仪器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3计量性能要求 计量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计量性能要求 4 通用技术要求 4.1 外观及结构 4.1.1 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新制造的仪器的表面应光洁平整,漆色镀层均匀,无剥落锈蚀现象。 4.1.2 仪器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4.2 标志和标识 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4.3 通电检查 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4.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仪器的声光报警应正常。 4.5 绝缘电阻 对使用交流电源的仪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5 计量器具控制 仪器的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5.1 检定条件 5.1.1 检定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 相对湿度:<85%; 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气体。 5.1.2 检定用设备 5.1.2.1 气体标准物质 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气体标准物质,如氢、乙炔、甲烷、异丁烷、丙烷、苯、甲醇、乙醇等。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可以采用异丁烷或者丙烷气体标准物质。标准气体的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及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也可采用标准气体稀释装置稀释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置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重复性应不大于0.5%。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一致。 5.1.2.2 流量控制器 流量控制器由检定用流量计和旁通流量计组成,如图1所示,流量范围应不小于500 mL/min,流量计的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图1流量控制器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定步骤一、零点校准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二、仪器校准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4、关闭气瓶总阀。三、示值误差检定(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 (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二)、用浓度为40%LEL 标准气检测误差。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为60%LEL 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四、重复性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6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四、报警误差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大于报警浓度1.1倍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记录仪器报警时显示屏示值。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 五、响应时间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开始变动时,启动计时器。4、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为36时,记录响应时间。4、断开仪器与气源连接。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6、关闭气瓶总阀。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可燃气体检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 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 本规程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起施行。 代替JJG693-2004 2011 年6 月14 日批J S G94自-20998年12 月14 日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 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入: 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 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 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目录 引言........................................................................... (n) 1 范围 (1) 2 概述 (1) 3计量性能要求 (1) 4通用技术要求 (1) 外观及结构 (1) 标志和标识 警; (1)

通电检查 (1)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 绝缘电阻 (2) 5 计量器具控制 (2) 检定条件 (2) 检定项目 (3) 检定方法 (3) 检定结果的处理 (5) 检定周期 (5) 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 附录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 附录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 引言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JJFI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与 JJG693-2004和JJG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扩大了被检的量程范围。包括的量程范围有:100%LEL(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 低浓度(/( pmol/mol)和高浓度(100%体积分数); ――删除了原规程中“其他结构或用途的仪器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准”的内容; ――修订了量程漂移指标,从原量程的i5%FS,调整为±3%FS(见表1); ――将原规程中外观及通电检查一项,修改为外观及结构、标志和标识、通电检查等三项(见,,; ――增加了报警动作值检查项目,删除了原规程报警误差检定项目(见; ――具体明确了气体标准物质的种类。气体标准物质的包含因子,由原来的k=3修改为k =2(见5.1.2.1); ――去掉了原规程附录B 中的“标准物质溯源要求” 。将标准气体稀释装置列入正文(见 5.1.2.1); ――示值误差检定方法中增加了对流量控制的要求,删除了原规程中附录 A “流量要求”(见5.1.2.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HGT23006—9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HGT23006—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9—08—04发布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质量评价、检验和选型。 2 引用标准 GB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5274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 GB5275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 GB12358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 3.1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 用于监测空气中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的仪器(包括检测仪、报警仪、检测报警仪)。 3.2 零气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它干扰气体的清洁空气或氮气。 3.3 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准气) 被测气体和零气的混合气,其浓度和不确定度均为已知。 3.4 标定用标准混合气(简称标定气) 用仪器全量程(50—70)%浓度的标准气做为标定气。 4 仪器分类 表1 仪器分类表 5 技术要求 5.1 结构要求 5.1.1 防爆型的仪器必须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4的规定要求并取得防

爆检验合格证。 5.1.2 仪器要坚固耐用,便于操作、维修、标定和校验。 5.1.3 仪器与有害气体以及其它腐蚀性物质接触的部分应使用耐腐蚀性材料或经过耐腐蚀处理的材料制作。 5.2 功能要求 5.2.1 仪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应有明确显示。 5.2.2 报警信号应有明显的报警作用。 5.2.3 设置多点监测报警的仪器,应保证即使某一点正在报警而其它点出现报警条件时,也应该进行报警,并且能够分别指示报警场所。 5.2.4 仪器有较高的抗干扰能力。 5.2.5 连续式仪器应有故障报警功能。 5.3 性能要求 5.3.1 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性能指标 5.3.2 温度变化影响 按6.6.9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 5.3.3 电源变化影响 按6.6.10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 5.3.4 振动影响 按6.6.11试验,示值误差和报警点设置误差应符合5.3.1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分析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509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 分析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分析详细 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可燃气体报警器属于油库安防系统之一,起到油品泄露报警、作业场所油气浓度报警以及风险危害预警的作用,所以报警器的检定工作是重要的。 现在很多单位管理人员或者消防检测机构认为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只需要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就可以代表强制性检定,不需要计量检定机构另外进行检定。还有些单位从企业生产成本角度考虑,不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认为其是自用,可以不用检定。另外,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认为既然是强制性检定,只需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不需要消防检测机构重复检测。上述三种管理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

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DB/162-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有关规定,省质监局给消防检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书,其检测范围是消防设施系统,是对整个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其中包含可燃气体报警器状态是否正常的检测。而计量检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取得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计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包含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绝缘性等参数合格与否的判定,即强制检定。所以,消防检测机构和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结果不可互相替代,检定不属于重复检定,而且消防检测机构要在计

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说明

固定式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简介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点设置规定: 气体报警器名称(便携式)报 警点值仪器在空气 中校准值 (固定式)报警 点值 允许误差 CH4(丙烷/乙丁烷) 10%LEL ----- 一级:10% LEL ±5% 二级:50% LEL O219.5% 20.9% 19.5% ±5% 名词解释: ●LEL:指爆炸下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低浓度,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爆炸极限: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混合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在空气中浓 度(空气中的甲烷的体积含量达到5%时达到爆炸下限,15%达到爆炸上限)达到5%~15%范围时,遇到火源即发生爆炸。 ●10%LEL含义:5%体积比对应“100%LEL,10%LEL相当于此时甲烷的含量为 0.5%体积比。所以,您不必担心报警后是不是随时有危险了,此时是在提示 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50%LEL含义:5%体积比对应“100%LEL,50%LEL相当于此时甲烷的含量为 2.5%体积比。离爆炸下限5%接近,比较危险了,此时是在提醒您,提高警 惕要马上采取相应安全的措施。 ●氧气浓度:氧气占大气比列。20.9%为大气中氧含量,低于17%,呼吸脉搏 加快,头痛;低于8%,危及生命。 天然气检测报警器: 当有可燃气体泄漏时,超过一级报警设定值(10%LEL)时,即发出声光(黄色)报警,按消音键,可消除声报警,同时也消除了现场4个声光报警装置的声报警,仍保留光报警。显示仪表超限指示仍保持。当气体泄漏超过二级报警设定值(50%LEL)时,发出声光(红色)报警,此时离爆炸下限5%接近,比较危险了,提高警惕要马上采取相应安全的措施。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规程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器校验规程 一、概述 1.1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器由探测器与报警仪构成,广泛应用于石油、燃气、化工、油库等存在可燃气体的石油化工行业,用以检测室内外危险场所的泄漏情况,是保证生产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仪器。 工业用固定式气体报警器由报警控制器和探测器组成,控制器可放置于值班室内,主要对各监测点进行控制,探测器安装于气体最易泄露的地点,其核心部件为内置的气体传感器,传感器检测空气中气体的浓度。探测器将传感器检测到的气体浓度转换成电信号,通过线缆传输到控制器,气体浓度越高,电信号越强,当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控制器设置的报警点时,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并可启动电磁阀、排气扇等外联设备,自动排除隐患。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为手持式,工作人员可随身携带,检测不同地点的气体浓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集控制器,探测器于一体,小巧灵活。与固定式气体报警器相比主要区别是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不能外联其他设备。 二、可燃气体报警器 2.1工作原理(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探头) 我厂现在所采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均为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仪器所采用的传感器是有两种传感器元件组成,一种为检测元件,另一种为补偿元件,两种元件都有点热效应,分别够成电桥的两个桥壁。当气体接触到传感器时。 检测元件开始催化燃烧,补偿原件保持不变,因而电桥的桥臂阻值发生变化,产生一个失衡电压。传感器外壳有不锈钢制成,与气体接触面采用金属粉末材料烧结而成。 2.2技术指标 (1)输出信号:4~20mA (2)工作电压:18V-24VDC

(3)工作温度: -20℃-70℃ (4)响应时间: <30s (5)工作模式: 三线制 (6)防爆等级: Exd II CT6 三、有毒气体报警器 3.1我厂现在所采用的有毒气体报警器均为电化学式有毒气体报警器技术指标: (1)输出信号:4~20mA (2)工作电压:15V-24VDC (3)工作温度: -10℃-55℃ (4)响应时间: <=60s (5)工作模式: 三线制 3.2量程校准的理论依据

气体检测报警器常用的传感器类型及特性介绍

气体检测报警器常用的传感器类型及特性介绍当工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泄漏,气体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或中毒报警器设置的临界点时,报警器就会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工作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并驱动排风、切断、喷淋系统,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而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核心部件是气体传感器,常用的传感器类型有催化燃烧式传感器(可检测可燃性气体)、电化学传感器(可检测氧气和有毒气体)、红外传感器(可检测二氧化碳及碳氧化合物)、PID光离子传感器(可检测VOC有机溶剂)、半导体传感器(可检测VOC有机溶剂)。 一、催化燃烧传感器 利用热效应原理,由检测元件和补偿元件配对构成测量电桥,可燃气体在检测元件载体表面及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无焰燃烧,载体温度就升高,内部的铂丝电阻也相应升高,平衡电桥失去平衡,输出一个与可燃气体浓度成正比的电信号。通过测量铂丝的电阻变化,就知道可燃气体的浓度。 优点:技术成熟、应用简单、性价比高、受环境影响小、可检测大多数可燃气体 缺点:易中毒失效、需氧气参与、高浓度不线性 二、红外传感器 优点: 1.检测范围宽,0-100%VOL。 2.传感器不会出现中毒和抑制现象。 3.对氧气没有需求,可在无氧环境中测量。 4.寿命长:传感器使用寿命大于5年,最大可达10年。 5.测量精度和重复性好。 三、电化学传感器 电化学传感器由扩散透气膜、高活性电极和酸性电解质组成。一般由三级(感应电极、对电极、参考电极)及电解液构成,气体在工作电极上发生氧化或还原反应,对电极上发生相应的半反应,通过电极间连接的电阻器,与被测浓度成正比的电流会在正极与负极间流动。通过测量该电流变化的大小,就知道有毒气体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分析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693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分析标准版本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误区分析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可燃气体报警器属于油库安防系统之一,起到油品泄露报警、作业场所油气浓度报警以及风险危害预警的作用,所以报警器的检定工作是重要的。 现在很多单位管理人员或者消防检测机构认为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只需要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就可以代表强制性检定,不需要计量检定机构另外进行检定。还有些单位从企业生产成本角度考虑,不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认为其是自用,可以不用检定。另外,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认为既然是强制性检定,只需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不需要消防检测机

构重复检测。上述三种管理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DB/162-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有关规定,省质监局给消防检测机构颁发资质认定书,其检测范围是消防设施系统,是对整个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其中包含可燃气体报警器状态是否正常的检测。而计量检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取得检测可燃气体报警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计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包含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绝缘性等参数合格与否的判定,即强制检定。所以,消防检测机构和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结果不可互相替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 字体大小:大- 中- 小waiyingm发表于08-12-20 10:28 阅读(1267) 评论(0)分类: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详细说明 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 1.0.3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 本规范中的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 2.1.2 有毒气体toxic gas 本规范中的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 2.1.3 最高容许浓度allowable maximum concentration 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此数值亦称上限量. 2.2 符号 2.2.1 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 2.2.2 TLV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3 一般规定 3.0.1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 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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