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它可以及时发出警报,保护人们免受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的危险。为了确保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其进行定期检定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的要求:

1.检定周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一年,但根据不

同型号和厂家的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检定周期的选择应根据设备的使

用情况、环境条件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

2.检定方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应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

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检定方法一般包括使用标准气体进

行测量和校准,对报警器的功能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

3.测量范围:检定时应确保测量范围覆盖所有可能的可燃气体浓度。

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能需要在不同的浓度范围内进行检定,

检定时需根据设备的规格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4.响应时间: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响应时间是指报警器在检测到可

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时发出警报的时间。检定时应测试报警器的响应

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一般要求报警时间不超过几秒钟,以确保在发

生可燃气体泄漏时能够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

5.精度和准确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测量结果应具有一定的精度

和准确性,以保证其可靠性和可用性。检定时应进行精度和准确性测试,

评估报警器的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报警器标定:检定后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需要进行标定,即在其上标注测量范围、响应时间和标定日期等信息。标定后的报警器才能正常使用,确保在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能够准确地发出警报。

7.检定记录和报告: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定时,应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检定人员和检定机构等信息。这些记录和报告用于审核和追溯,确保检定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总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是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通过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定,可以提高报警器的可用性,降低事故的风险,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以及注意事项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 一、本规程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非矿井作业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包括可燃气体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检定、使用中检定和后续检定。 二、检定环境 环境温度:0~40℃; 相对湿度;<85%; 通风良好,无干扰气体。 三、检定步骤 1. 目测外观,通电看运行是否良好。 2. 将绝缘电阻表一端接到电源的相、中线上,另端接地,施 加500V直流电压5s,测量绝缘电阻。 3.待仪器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60%LEL标气校准仪 器,再分别通入10%LEL%,40%LEL, %60LEL标气,每点做三次,根据平均值算最大示值误差。通入零点气体校零 后,再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重复6次,计算重 复性限。 4.通入大于1.1倍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记录仪器报警 值,重复三次,计算报警误差。 5. 校零后,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 仪器回到零点。再通入40%LEL标气,同时启动秒表记录

仪器示值达到稳定示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即为响 应时间。 6. 将仪器调零点后,再通入60%标气,读取稳定示值,然后 再通入零点气体,记录数值。对于固定式连续运行6小时, 每隔1小时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值,对于便携式则 连续运行1小时,每隔10分钟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 值,并计算零点漂移及量程漂移。 四、检定周期 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五、检定时注意事项 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定中,根据环境的特殊性,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服装,严禁穿带铁的服饰进入液化气站、石油库和生产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最好随身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提前进入空气浓度监测。标准气体的钢瓶外面最好有保护层,以免磕碰引起火星。一般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在现场,监控器在值班室,所以需要两个以上人员配合,现场人员不能随便使用非防爆通信工具,一定要使用防爆对讲机。 在现场检定响应时间时,现场检定人员和监控室检定人员要配合默契,现场检定人员要准时报告通气起始时间,以免误报产生响应时间误差。现场检定时,很多报警器通入标准气体时会无反应,则要考虑由于灰尘比较多引起的探头堵塞问题或者传感器老化问题,如果清洁探头表面、擦拭灰尘粉尘后仍无反应,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传感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说明 (中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英文)Verification Regulation for The Detector ofCombustible Gases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 的检定。 一概述 该仪器用于非矿井作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限(以下简称LEL) 以内浓度的测定和报警。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通电检查 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等应齐全、清晰。 1.2 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 1.3 仪器联接可靠,各旋钮应能正常调节。 1.4 仪器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动作,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 1.5 对一机多路的检测报警器,必须具有识别各路工作、报警、故障状态的显示功能。 1.6 仪器应符合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及各防爆型仪器的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考GB3836.1,4)。表1 精度为5%的仪器 5% (F S)*

精度为10%的仪器 10% (F S) *F S:仪器的满刻度,以下同。 2 基本误差 按第14条检定时,仪器的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3 响应时间 ,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按第15条检定时,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 s 间应小于60 s。 4 精密度 按第16条检定时,其结果不超过基本误差的1/3。 5 报警误差 按第17条检定时,仪器的报警误差应小于设定点浓度的 25%。 6 零点漂移按第18条检定时,精度为5%和10%的仪器,其零点漂移应分别小于仪器满刻度的 2%和 4%。 7 跨度漂移 按第19条检定时,仪器的跨度漂移应小于基本误差。 8 电源电压影响 按第20条检定时,使用交流电的仪器,因电压改变引起的示值变化应小于基本误差;使用电池的仪器,电源电压应符合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允许使用的时间内,电源电压的最大变动引起的示值变化应小于基本误差。三检定条件 9 环境要求 9.1 环境温度:15,35?。 9.2 相对湿度: 85%。 9.3 周围环境应无干扰检测的因素。 9.4 大气压力:86,106kPa 10 检定要求 10.1 检定前,被检定的仪器及检定用气体钢瓶、配套装置应在上述环境条件下放置12 h以上。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它可以及时发出警报,保护人们免受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的危险。为了确保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其进行定期检定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的要求: 1.检定周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一年,但根据不 同型号和厂家的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检定周期的选择应根据设备的使 用情况、环境条件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 2.检定方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应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 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检定方法一般包括使用标准气体进 行测量和校准,对报警器的功能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 3.测量范围:检定时应确保测量范围覆盖所有可能的可燃气体浓度。 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能需要在不同的浓度范围内进行检定, 检定时需根据设备的规格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4.响应时间: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响应时间是指报警器在检测到可 燃气体浓度超过设定阈值时发出警报的时间。检定时应测试报警器的响应 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一般要求报警时间不超过几秒钟,以确保在发 生可燃气体泄漏时能够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 5.精度和准确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测量结果应具有一定的精度 和准确性,以保证其可靠性和可用性。检定时应进行精度和准确性测试, 评估报警器的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报警器标定:检定后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需要进行标定,即在其上标注测量范围、响应时间和标定日期等信息。标定后的报警器才能正常使用,确保在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能够准确地发出警报。 7.检定记录和报告: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检定时,应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检定日期、检定结果、检定人员和检定机构等信息。这些记录和报告用于审核和追溯,确保检定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总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是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通过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定,可以提高报警器的可用性,降低事故的风险,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二五七处设备内校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油气浓度(汽油、柴油、喷气燃料)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2 概述 仪器的检测依据是以甘肃省计量研究院检定的尤其浓度检测报警器为标准器具,通过在同一作业环境中同时开启工作时示值的变化来比对是否正常,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3.1 外观及结构 3.1.1 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 3.1.2 仪器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3.2 标志和标识 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3.3 通电检查 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3.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仪器的声光报警应正常。 3.5 绝缘电阻 对使用交流电源的仪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4 计量器具控制 仪器的控制包括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4.1 检定条件 4.1.1 检定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 相对湿度:<85%; 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气体。 4.1.2 检定用设备 4.1.2.1 气体标准物质 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可以产生油气的标准物质,如汽油、喷气燃料等。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可以采用汽油油气或者喷气燃料油气为标准物质。标准气体的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及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也可采用标准气体稀释装臵稀释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臵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重复性应不大于0.5%。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一致。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MV-RR-GNG-016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说明 编号:JJG693-1990 名称:(中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英文)Verifi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Detector of Combustible Gases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批准日期:1990年6月28日 实施时间:1990年11月1日 替代规程号: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携式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主要技术要求:1、外观及通电检查 2、基本误差 3、响应时间 4.、精密度 5、报警误差 6、零点漂移 7、跨度漂移 8、电源电压影响 是否分级: 否

检定周期(年):1 附录数目:5 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 检定和标准物质: 相关技术文件: 备注: 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摘要 一概述 该仪器用于非矿井罪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线(以下简称LEL)以内浓度的测 定和报警。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通电检查 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 等应齐全、清晰。 1.2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 1.3仪器联接可靠,各旋钮应能正常调节。 1.4仪器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动作,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 1.5对一机多路的检测报警器,必须具有识别各路工作、报警故障状态的显示功能。 1.6仪器应符合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及各防爆型仪器的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考GB3836.1~4) 精度为5,的仪器: 士5,(F?S)* 精度为10,的仪器: 士10,(F?S) F?S :仪器的满刻度,以下同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标准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的安全设备,它可以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并通过声光报警的方式提醒人们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国际上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标准。本文将介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 一、概述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产品标准和测试标准。产品标准是针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所制定的规范,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测试标准则是用于验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和可靠性的方法和程序。 二、产品标准 1. EN 50194-1 EN 50194-1是欧洲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的基准文件。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2. GB 15322 GB 15322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3. UL 1484 UL 1484是美国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标准的基准文件。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检

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识和说明。 三、测试标准 1. EN 60079-29-1 EN 60079-29-1是欧洲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的基准文件。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2. GB 15323 GB 15323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3. UL 2075 UL 2075是美国用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测试标准的基准文件。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和程序,包括检测灵敏度、响应时间、误报率、抗干扰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方法。 四、总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选购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时,应注意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并选择合适的产品。同时,生产厂家也应根据标准进行生产,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防止爆炸危险的重要工具,因此检定内容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需的,检定规程和标准可以帮助更好地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保证危险的可燃气体排放处置的严格规范性。 一、报警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器分为三种:比率报警器、开放式报警器和微量燃气报警器。比率报警器适用于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高达2000ppm,开放式报警器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1ppm到100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而微量燃气报警器则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0.2ppm到1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 二、报警器检定项目 1.外观检查:检查报警器的外观,确认外观无腐蚀、破损或刮伤等现象。 2.保护装置检查:检查报警器的保护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工作。

3.功能性检查:检查报警器功能,确认是否正常,是否完整并能 正常工作;进行报警器的低压检查,确认报警器能够准确检测出低浓 度的可燃气体;检查报警器使用的测量传感器,确认能够反映真实气 体浓度变化;在有足够的气体浓度时,检查报警器的灯光是否熄灭; 检查报警器的调节功能,确认可以根据不同环境做出正确调节;检查 报警器的数字显示功能,确认可以准确显示气体浓度。 三、检定结果评估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结果评估,根据检查项目确认检查结果为 “合格”或“不合格”,报警器检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地与气体 报警器生产厂家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更换报警器。 四、管理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应由型号上试到面的专业人员进行。 2、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须遵循《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后需做出正确的检定记录。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用效果。

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检测人员要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按照企业的规章要求开展检定工作。 (2)按检定规程要求选择带有流量计的气体减压阀和不影响气体浓度的管路材料。 (3)随身携带漏电检测仪,防触电手套,特别是在操控控制器或现场打开探测器后盖时,先用漏电检测仪测试一下,确认无漏电现象再进行下一步工作,以防触电危险。有些场所的报警控制器存在联动功能,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转不因检测工作而停止,需要事先拔掉联动连接部分。 (4)检定时所需的标准气体物质、秒表、流量计等配套设备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有些探测器安装环境通风差,切换气体速度慢,建议带一个微型便携的空气泵,避免因某一位置可燃气体含量偏高而影响检定的准确性,同时提高检定效率。 (6)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环境要符合检定规程给出的条件,超出允许范围将影响检定结果的准确性。 (7)检定过程中要安装好减压阀和流量计,控制好标准气体的检定流量,优先考虑使用说明书的建议,一般控制在500 mL/min。不同厂家的探测器对气体流量的感应程度不一样,检定气体流量偏高或偏低都将导致示值的偏差。

(8)检定过程中最好使用原厂配备的标定罩,以免由于进气方式不同对报警器的检定结果造成影响。 (9)现场检定中需要检测人员默契配合,特别是在进行响应时间项目检定时,一定要认真专注,否则检定结果将会出现偏差。而传输距离、控制器的响应程度及对讲机的信号强弱也会影响响应时间的检定结果。 (10)对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检定时,特别是高剧毒气体报警器检定,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示值误差、重复性检定项目所需时间较长,而且部分企业报警器安装环境通风性差,必须穿好防护服,带好防毒面具等保护措施,在检定过程中至少有两人以上在现场。 (11)遇到安装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的报警器,要给委托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要求 首先,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器件检定:主要是对传感器和控制电路等器件进行检测和验证,确 保其性能和指标符合要求。例如,传感器的灵敏度、响应时间、线性度和 稳定性等指标需要在检定时进行测试和记录。 2.报警阈值检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根据预设的报警阈值来监测环 境中的气体浓度,并在浓度超过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因此,需要对报警 阈值进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调性。 3.响应时间检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响应时间是指其检测到气体 浓度超过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在检定中,需要根据标准规定 的方法和条件对响应时间进行测定,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4.报警信号检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报警信号通常包括声音和光 信号,需要检定其声音和光信号的强度、频率和模式等参数,确保报警信 号能够有效地吸引人们的注意。 除了上述方面的检定要求外 1.检定机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需要由专门的检定机构进行,这些机构通常具有权威的检定资质和设备。 2.检定周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使 用要求确定。一般来说,室内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为每 年一次,而室外和特殊场所的检定周期可能需要更短一些。

3.检定记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需要记录检定结果和过程, 包括使用的方法和设备、检定前后的指标和参数等。这些记录对于后期的 维护和管理非常重要。 总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要求包括器件检定、报警阈值检定、响应时间检定和报警信号检定等方面。在进行检定时,需要选择专门的检 定机构,并记录检定结果和过程。通过严格的检定,可以确保可燃气体检 测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护。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制度(2篇)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GB50156-»、《爆炸性环境用电器设备GB3836»加气站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每三年应定期检验一次。检验使用中的检漏装置是否符合检定规程要求,是否处于良好工作条件,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1.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检定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由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 2.加气站根据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使用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请授权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效验事宜由纳入加气站设备月度保养工作之中。 4.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在日常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检修,对已失去功能的气体报警探头必须进行更换,并由加气站报请检验机构进行复查检验。 5.加气站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检定的有关书面资料,由专人保存、备查。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定期检验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站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站场易燃易爆场所。 第二章选型、设计、安装 第三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指定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第四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设计、安装单位应符合相应承包商资质要求。 第五条安装单位应按照工艺参数要求调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经试车运行合格后交付所属单位运行部门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检测对象:空气中的可燃气体; (二)检测范围:%可燃气体爆炸下限(LEL); (三)检测误差:爆炸下限的土%以内; (四)报警设定值:一级报警小于或等于%LEL,二级报警小于或等于 __ %LEL; (五)报警误差:设定值偏差在土%以内; (六)响应时间: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60s。 第三章日常管理、标定 第六条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进行定期标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台帐,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日常检查、维护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每周按报警器自检试验系统按钮一次,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二)每两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连接部位、可动部件、显示部位和控制旋钮、故障灯、检测器防爆密封件和紧固件、检测器部件是否堵塞、检测器防水罩等情况。 (三)每半年用标准气体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进行试验,观察报警情况和稳定值,不满足性能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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