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中的一个最最重要的知识点,在我们辽宁省的教师招聘考试中个别的规范要求是一个常考的知识点,一般来说题型多为客观题,这部分知识除了会考察定义与地位外还会以例子反选题考察大家。那么在接下来的讲解中,我将结合常见的考题,带领大家对这部分的内容进行系统的梳理,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一定的帮助。

大家都知道,《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共有两个版本,旧版本颁发于1997年,新版本修订于2008年。两个版本在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而我们的学习主要就以最新的版本为准,考试答案也首以08年版本为准。

08年的版本一共有6条,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解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年修订版)。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第一,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神圣职业,不断强化自己的爱国意识,培养爱国情操,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做一个忠实的爱国者。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教师职业的神圣性、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进而对受教育者的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全体国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即使要始终牢记自己神圣的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爱岗敬业总结为两层含义:基本内容认真做好教学的每项工作,认真负责;高层次是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准则。关爱学生主要针对的是全体学生而不是一部分学生,对学生的关爱也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关心学生的生活细节、情感积极地培养学生,另一方面是出现问题也不讽刺挖苦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发展。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工作处理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教学工作,传授知识、技能,培养学生能力,做到“授之以渔不如授之以渔”,二是在教师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培养。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立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为人师表主要指的是:对待同事-团结协作、对待家长-平等尊重、对待自己-为人师表、对待物质-廉洁从教。作为教师一定要以身作则,尤其面对外界物欲诱惑一定要坚守原则,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方面也是考试中经常会考到的侧重点,具体表现为教师收受家长红包,要求学生购买指定参考书等等社会不良现象作为反例。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通常题干中出现教师向其他教师请教,或者有教师看书学习,上网搜索资料等都体现了该教师终身学习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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