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标准分级法

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标准分级法
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标准分级法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水环境质量评价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水环境质量评价1 ——以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人工湖为例 宋晓猛 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江苏徐州(221008) E-mail:wenqingsxm@https://www.360docs.net/doc/4719134166.html, 摘要:本文旨在定量分析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人工湖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运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进行人工湖的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学校景观用水的水质较差,仅符合景观水质标准中的III类水质,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与优化方案:即运用水体生物-生态修复技术建立生态人工湖。 关键词:模糊综合评价;水环境质量评价;人工湖;中国矿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X824 1. 引言 水环境质量包括水质、水生生物和底质三部分的质量。水质现状评价是水环境质量评价的一个方面,是以水环境监测资料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水质要素进行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以准确反映水质现状,了解和掌握水体污染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计算水环境容量和对水资源系统进行规划的基础, 有其独特的重要性。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的可靠程度一方面取决于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依赖于科学的评价方法,包括技术的选择。近年来,对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相当活跃,各种方法的研究都是为了更客观、更准确地反映水体水质的实际情况。单就其评价方法而言,水环境质量评价可分为单项评价和多项综合评价,单项评价一般根据国家标准或本底值采用超标指数法,评价其超标程度,做起来相对容易;综合评价则要考虑水体中所有污染物的综合作用,确定水质的综合级别。综合评价方法[1-3]有模糊评价法,灰色评价法,物元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ANNs) 评价法等,本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中国矿业大学的人工湖的水质进行综合评价。 2. 南湖校区概述 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于2004年9月开始正式使用,南湖校区远期规划在校生人数为25000人,校区内总人数约为30000人。南湖校区占地2858亩,校舍建筑面积47.01万平方米。南湖校区总规划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将于2005年底完工。根据校区规模设计污水处理量为8000m3/d,该校区分期建设,第一期污水处理量约为2000m3/d,第二期约达4000m3/d,第三期约达6000m3/d,第四期达到8000m3/d。校园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学生生活区、教学区、行政办公楼、食堂、及医院排水。该校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按地形将校区分成东区、西区两路进水。完工后东区污水进入1#污水加压泵房,水量预计2000m3/d;西区污水进入2#泵房,水量预计4600m3/d。经处理合格排放的中水回用水量(含绿化用水,校区内水体需要的补充水量,冲厕所需要的水量,观光用水量)大约6700m3/d,其他水量排入校园人工湖。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人工湖——镜湖作为南湖校区目前唯一的 1.本课题得到中国矿业大学2007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070513)的资助,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水环境评价》部分成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代替GB3838-88,GHZB1-1999 2002-04-28发布 2002-06-01实施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 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

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分析

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分析 1 水环境质量评价 水环境质量评价就是通过一定的数理方法和其他手段,对水环境素质的优劣进行定量描述(或将量质变换为评语)的过程。水环境质量评价必须以监测资料为基础,经过数理统计得出统计量(特征数值)及环境的各种代表值,然后依据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及水环境质量分级分类标准进行环境质量评价。 2 水环境质量评价的作用及分类 水环境质量评价是进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水环境质量评价可以了解环境质量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发展趋势及其变化规律,制定综合防治措施与方案;可以了解和掌握影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主要污染源,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改善环境质量的污染源治理方案和综合防治规划与计划;可以为制定国家或地方的环境标准、法规、条例细则等提供科学依据;可以进行环境质量的预断预报,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技术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防治方案,为选址、设计和生产布局提供科学依据,还可用以总结本地区的环保工作,鉴定防治措施的效果、写出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进行不同地区间环境质量的比较,交流情报资料,进行全国环境质量统计,促进环保科研技术的发展以及是否以牺牲水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而换取经济发展高速度的损益分析等。 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大致上可将水环境质量评价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按照时间可分为回顾评价、现状评价和预断评价;2)按照区域类型可分为城市、区域或流域、景区等;3)按照环境的专业用途又可分为饮用水、灌溉水、渔业用水等质量评价。 3.水环境质量评价内容 3.1评价方法分析 1.单因子评价法 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明确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单因子评价法的实质是评价过程采用变权来处理评价因子,对污染最重因子赋以100%权重。因此,该方法未考虑水质评价全部因子的贡献,水质监测信息未充分利用。与其他方法相比,其水质评价结果是差的,表现为过保护。有时会由于过于严格的要求把水域使用功能评价得偏低各评价参数之间互不联系,不能全面反映水体污染的综合情况但该方法评价过程简单,无需复杂计算。 以金沙江流域铁路桥断面为例,按单因子方法,其评价等级为Ⅳ类,定级项目为石油类,但其他7项污染因子均好于Ⅰ类水质标准。再如新濉河大屈断面,按单因子方法,其评价等级为劣Ⅴ类,定级项目为氨氮,CODMn也超标(Ⅳ类),BOD5、石油类、挥发酚、汞、铅这5个项目均好于Ⅰ类水质标准,DO好于Ⅱ类水质标准。按4种分级评分法评价,铁路桥断面均评价为Ⅰ类,大屈断面则评价为Ⅲ类(灰色关联)、Ⅴ类(模糊综合)、Ⅰ类(物元可拓)、Ⅱ类(标识指数)。比较各种方法评价结果,如果按单因子评价法,将这两个断面评价为Ⅳ类和劣Ⅴ类结果偏严。因此,当仅有1项指标污染较重时,分级评分法较为合适;当有2项以上指标污染较重时,物元分析法评价结果偏松,标识指数法和灰关联分析法 2.污染指数评价法 污染指数评价法是用水体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与其评价标准之比作为该项目的污染分指数,然后通过各种数学手段将各项目的分指数综合而得到该水体的污染指数,以此代表水体的污染程度。对分指数的处理不同,使水质评价污染指数存在着不同的形式,包括简单叠加指数、算术平均值指数、均方根指数、最大值指数、内梅罗指数等。 111简单叠加指数 选定若干评价参数, 将各参数的实际浓度Ci和其相应地评价标准浓度( Coi) 相比,求出各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 GB 3838—2002 代替GB 3838—88, GHZB 1—1999 2002-04-28 发布2002-06-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4.标准值 5.水质评价 6.水质监测 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制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 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 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 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七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地面水环境标准》(GB 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试 行) 二○一一年三月 —3—

目 录 一、基本规定 (6) (一)评价指标 (6) 1.水质评价指标 (6)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6) (二)数据统计 (6) 1.周、旬、月评价 (6) 2.季度评价 (6) 3.年度评价 (6) 二、评价方法 (7) (一)河流水质评价方法 (7) 1.断面水质评价 (7) 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 (7) 3.主要污染指标的确定 (8) (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9) 1.水质评价 (9) 2.营养状态评价 (10) (三)全国及区域水质评价 (11)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方法 (12) (一)基本要求 (12) (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12) —4—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13) 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13) 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 (14) 附录一: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 (15) 附录二:术语和定义 (17) —5—

为客观反映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基本规定 (一)评价指标 1.水质评价指标 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 Mn)共5项。 (二)数据统计 1.周、旬、月评价 可采用一次监测数据评价;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2.季度评价 一般应采用2次以上(含2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 3.年度评价 国控断面(点位)每月监测一次,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评—6—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DOC 19页)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DOC 19页)

附件: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 (试行)

(二)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9) 1.水质评价 (9) 2.营养状态评价………………………………………………………………… 10 (三)全国及区域水质评价……………………………………………………… 1 1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方法………………………………………………………… 1 2 (一)基本要求 (12) (二)不同时段定量比较………………………………………………………… 1 2 (三)水质变化趋势分析………………………………………………………… 1 3 1.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1 3 2.多时段的变化趋势评价 (14) 附录一:污染变化趋势的定量分析方法 (15) 附录二:术语和定义 (17)

为客观反映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用于评价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按功能区划分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基本规定 (一)评价指标 1.水质评价指标 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湖泊水质?) 2.营养状态评价指标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a(chla)、总磷(TP)、总氮(TN)、透明度(SD)和高锰酸盐指数(COD Mn)共5项。 (二)数据统计 1.周、旬、月评价 可采用一次监测数据评价;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应采用多次监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UDC614.7(083.75) GB3838-88 代替GB3838-83 (1988年4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88年6月1日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国领域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适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 1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有季节性功能的,可分季节划分类别。

注: 1)允许根据地方水域背景值特征做适当调整的项目 2)规定分析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达不到基准要求 3)试行标准 2 水质要求 本标准规定不同功能水域执行不同标准值,地面水五类水域的水质要求按表1执行。 2.1不得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使用本标准。 2.2标准值单项超标,即表明使用功能不能保证。危害程度应参考背景值及水生生物调查数据,硬度修正方程及有关基准资料综合评价。 3 标准的实施 3.1本标准由各环境保护部门及水资源保护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3.2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根据流域或水系整体规划,结合水域使用要求,将所辖水域划分功能类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应的标准值管理。 3.3划分各水域功能,一般不得低于现状功能。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4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鱼类回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质。 3.5渔业水域,由各级渔业行政部门按TJ35-79《渔业水质标准》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取水点,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按GB5749-85《饮用水卫生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性指标执行国家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3.6本标准项目不能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订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4 水质监测 4.1监测取样点,应布设于各功能区代表位置。

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一)特级护理 分级标准: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间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记录时间最长不超过4小时)。 2、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 3、24小时有专业护士负责。治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 4、抢救药品、设施准备到位。 (二)一级护理 分级标准: 1)一级护理-I类:病情危重。 2)一级护理-Ⅱ类:生活不能自理。 3)一级护理-Ⅲ类:自己能活动,但病情不容许活动。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一级护理-I类: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可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或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时间遵医嘱或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2)一级护理-Ⅱ类:①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②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3)一级护理-Ⅲ类:①根据病情观察记录(具体内容、时间严格执行护理记录书写规范要求);②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③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二级护理 分级标准:病情恢复期,可自由活动或部分生活能自理。 护理质量控制标准:①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②根据疾病需要,按时完成健康指导。 (四)一级、二级护理患者基本生活需要标准 1、个人清洁:①头发清洁,梳理整齐;②面部清洁;③口腔清洁,无异味; ④皮肤清洁,无血迹等;⑤会阴清洁,每日会阴擦洗1-2次;⑥手足清洁,指(趾)甲长短适宜,甲下无污垢;⑦新患者应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

水环境质量评价

河南科技大学教案首页 课程名称环境监测与评价计划学时 2 授课章节第18课水环境评价 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水环境评价相关概念,掌握水环境相关标准、方法。 教学基本内容: (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水环境质量预测评价 教学重点和难点: 水环境评价相关公式的运用 授课方式、方法和手段: 课堂讲授、提问等方法相结合 作业与思考题: 如何开展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如何开展水环境预测评价? 说明:1.教案首页中各栏目内上下尺寸可自行调整。 2.教案首页后续页用河南科技大学教案专用纸书写,或使用A4纸打印。

第十八课 水环境质量评价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A 、水环境的定义及水体组成 1.水环境:河流、湖泊、海洋、地下水等各种水体的总称。 2.水体组成:水、底质和水生物3部分组成。 B 、水体污染的形成 污染物——水体——运动——水体污染 C 、地面水质量评价 方法:水环境指数法、生物学评价方法、概率统计方法等 (一)一般水环境指数 1.内梅罗水环境指数 参数:温度、颜色、透明度、pH 、大肠杆菌数、总溶解固体、悬浮固体、总氮、碱度、氯、铁和锰、硫酸盐、溶解氧。 将水的用途划分为3类:(1)人类接触使用的:饮用水、游泳、制造饮料 (2)间接接触使用的:养鱼、工业食品制造、农业用; (3)不接触使用的:工业冷却水、公共娱乐及航运。 根据以上用途,建立了分指数: ()[]{}2/1222/)/(/最大平均j i i ij i j L C L C PI += PIj ——j 类水用途指数;Ci ——i 污染物的实测浓度;Lij ——i 污染物对应j 类水用途的标准。 当Ci/Lij<=1.0时,取实测值; 当Ci/Lij>1.0时,取Ci/Lij=1.0+Plg(Ci/Lij) P 常数,一般为5。 要确定一个区域的PI 就必须先确定各类用途水的重要值(Wj ),并且ΣWj =1, PI=Σ(WjPIj) 2.北京西郊水质量系数 P =ΣCi/Si 将水分成了7级(P102) 3.南京水域质量综合指标(P102) I =1/nΣWiPi Pi=CiSi ΣWi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个项目的标准值。 本标准项目共计75项,其中基本项目31项,以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项,以控制地表水I、II、III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与《海水水质标准》均为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近海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对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GB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941一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为1983年,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表4和表5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和规范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环境监测综合评价试题集

综合评价 一、填空题 1、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分析环境质量变化的原因时,应做 到因素与因素相结合。 2、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规定,以上各级环境监测 站负责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3、《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定》中,以作为划分酸雨的 界限;秦岭、淮河以南城市的降尘量在当地清洁点实测值的基础上增加吨/平方公里?月。 4、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统计时,单一测点监测数据和进行日、 月、年平均值计算时应满足和的要求。进行区域范围的平均计算,具有监测数据的监测点数应占整个区域内所步监测点总数的。 5、计算2、2、日均浓度时,每天至少有的采样时间。 6、计算2、2、年平均浓度时,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日均值。 7、评价环境空气时,参与评价的项目中任何一项浓度不达 标,则其空气质量为。 8、综合污染指数时各项空气污染物的单因子的指数。 9、空气污染指数()=101~200时,空气质量为。 1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分 别执行类和类地表水标准。 11、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分为:优、、轻度污染、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12、在评价河流(包括河段、水系)整体水质状况时,若河流的 某一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则称河流以该类水质为主。 13、在评价河流(包括河段、水系)整体水质状况时,若河流的 Ⅰ~Ⅲ类,或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大于或等于,则称河流以Ⅰ~Ⅲ类水质或Ⅳ~Ⅴ类水质为主。 14、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838-2002)的类标准;地下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14848-1993)的类标准。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2002)中基本项目和补充项 目共29项,其中项目适用于污染较重水体的评价,不纳入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 16、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以Ⅲ类水质标准为依据,出现超标现象 时,需列出及其名称。 17、多时段污染趋势统计分析,采用秩相关系数法。至少有个时 间序列的评价指标值依次从前到后排列,计算秩相关系数。 18、《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总站物字[2003]52号) 中,根据监测结果,将区域环境噪声与道路交通噪声分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5个环境质量等级。 19、某市道路交通噪声2005年为68.8,与2004年相比(2004年 为67.8),道路交通噪声的声环境质量污染程度。 20、生物丰度指数指通过上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在生物物种数量上

水质综合评价的方法

水质综合评价的方法 水环境质量评价,就是通过一定的数理方法与手段,对某一水环境区域进行环境要素分析,对其作出定量描述通过水环境质量评价,摸清区域水环境质量发展趋势及其变化规律,为区域环境系统的污染控制规划及区域环境系统工程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1.指数评价法 指数评价法可分为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和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单因子污染指数表示单项污染物对水质污染影响的程度,水质综合污染指数表示多项污染物对水质综合污染的影响程度。 (1)单因子污染指数法 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是将某种污染物实测浓度与该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水质类别的方法。即将每个水质监测参数与《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比较,确定水质类别,最后选择其中最差级别作为该区域的水质状况类别。 (2)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 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是指在求出各个单一因子污染指数的基础上,再经过数学运算得到一个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据此评价水质,并对水质进行分类的方法。对分指数的处理不同,决定了指数法的不同形式,有诸如简单迭加型指数、算术平均型指数、加权平均型指数、罗斯水质指数、内梅罗指数、黄浦江污染指数、豪顿水质指数等。 单因子污染指数只能代表一种污染物对水质污染的程度,不能反映水质整体污染程度:综合污染指数法是对整体水质做出的定量描述,这样的评价结果只能定性地说明污染程度是轻、严重还是非常严重,不能确定其功能类别为几类。但是,只要项目、标准、监测结果可靠,综合评价在总体上是可以基本反映水体污染性质与程度的,而且便于同一水

体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基本污染状况和变化的比较,所以现在进行水质污染评价时常采用这种方法。 2.基于模糊理论的水环境评价法 由于水体环境本身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各个项目的级别划分、标准确定都具有模糊性。因此,模糊数学在水质综合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具有代表性的方法有:模糊综合评判法、模糊概率法、模糊综合指数法等,其中应用较多的是模糊综合评判法,这种方法根据各污染物的超标情况进行加权,但污染物毒性与浓度不成简单的比例关系,因此,这种加权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从理论上讲,模糊评价法体现了水环境中客观存在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符合客观规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采用线性加权平均极型得到的评判集易出现失真、失效、跳跃等现象,存在水质类别判断不准或结果不可比的问题,可操作性较差。 3.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水环境评价法 由于水环境质量数据都是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监测得到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或不确切的,因此,可将水环境系统视为一个灰色系统,即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或不确知的系统,据此对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水质评价法通过计算评价水质中各因子的实测浓度与各级水质标准的关联度大小确定评价水质的级别。根据同类水体与该类标准水体的关联度大小还可以进行优劣比较,水质综合评价的灰色系统方法有灰色聚类法、灰色贴近度分析法、灰色关联评价法等。 灰色评价法体现了水环境系统的不确定性,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虽然分辨率低,但具有简单、可比的优点,而且由于影响水环境的变化因素不断增多、不断变化,水环境的不确定性逐渐增加,所以灰色评价法在水环境质量评价中应用日益广泛。 4.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水环境评价法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百科名片求助编辑)该标准适用于我国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主类能的地面水水域。根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可将我国地面水划为五类:I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类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III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类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V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V 类区。 目录 前 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水域功能分类 4 标准值 5 水质评价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展开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水域功能分类 4 标准值 5 水质评价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展开 前言编辑本段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渠道、. 要求。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护理质量检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1. 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第二部分护理质量检查表 1. 三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 2. 二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 3. 二级质控护理质量检查汇总表 4. 一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 (1)一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特殊区域用) (2)一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供应室用) (3)一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门诊用) (4)一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病房用) 第三部分各项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 普通病区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分级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1 特级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2 一级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3 二级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2.4 三级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3. 急救物品管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4. 护理文书书写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5. 消毒隔离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6. 消毒供应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7 手术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8. ICU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9. 急诊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0 门诊部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1. 输液室、注射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2. 抽血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3.血透室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4. 产房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5. 新生儿病房工作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6. 节假日前护理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17. 夜班护士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1、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第一部分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1. 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第二部分护理质量检查表

1. 三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 2. 二级质控护理质量改进记录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颁布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编号]:GB3838-2002 [颁布日期]:2002-4-28 [实施日期]:2002-6-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该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分级护理质量标准及实施方法

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及实施方法 一、分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一)特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 2、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 3、24小时有专业护士负责。治疗、护理措施及时、准确。 4、抢救药品、设施完好,处于备用状态。 (二)一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分级标准: 1)一级护理-I类:病情危重。 2)一级护理-Ⅱ类:生活不能自理。 3)一级护理-Ⅲ类:自己能活动,但病情不容许活动。 2.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一级护理-I类: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 2)一级护理-Ⅱ类:①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②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凡属护理职权范围之内,要协助患者解决,护理职权范围之外。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3)一级护理-Ⅲ类:①根据病情观察记录(具体内容、时间严格执行护理记录书写规范要求);②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个人清洁、床单位清洁、饮食、大小便)③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三)二级护理质量控制标准 1.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根据疾病需要,按时完成健康指导。 (四)一级、二级护理患者基本生活需要标准 1、个人清洁:①头发清洁,梳理整齐;②面部清洁;③口腔清洁,无异味;④皮肤清洁,无血迹等;⑤会阴清洁;⑥手足清洁,指(趾)甲长短适宜,甲下无污垢。 2、床单位清洁:①床单、被套、枕套清洁;②床旁、桌面、桌内清洁整齐;③患者出院后,床单立即更换,床旁清洁。 3、饮食:①指导、协助患者进餐;②根据患者需要指导、协助饮水、进食水果。 4、排泄:根据患者需要及时给予便器,用后及时取走。 (五)特级患者的基本保证措施

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分析与比较

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分析与比较 常用水在我们生活当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使用常用水前,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其质量合格,安全使用。因此,本文主要是对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包括指数评价法、模糊评价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以及灰色系统理论评价法,对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中使用的各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标签: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水环境质量是确保我们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因此对水环境质量进行准确评价十分重要。而要对水环境质量进行准确评价,就得依靠科学的评价方法。国内外在水质评价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总体来说,国外研究侧重介质、多参数水质数据分析;我国水质评价方法也比较多,但在理论层次上并没有取得重点突破,只是集中于对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处理。 常用水的环境质量评价的可靠性主要依托监测数据和评价方法来实现。近年来,国内外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也比较多,但国内暂时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常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一般可划分为单项评价法和多项综合评价法,其主要根据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采用指标法进行评价,由于采用单指标法进行评价相对比较局限,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也相对简单;综合评价要综合考虑水体中所含污染物的多少,通过分析,从而确定常用水水质的综合等级。目前常用水环境质量的评价方法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指数评价法 (1)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单因子污染指数法的计算基本原理是将物体污染物的监测浓度和我们现有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规范进行对比,最终通过比较结果得出水质的类型。现行国家水质标准将每个水质监测参数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比较,最后以水质最差的单项指标所属类别确定为该水体综合水质类别。单因子污染指数只能反映一种污染物对常用水水质污染的程度,但水质的整体污染程度不能准确反映出来。 (2)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法是指在分析常用水环境质量单一因子污染指数的基础上,通过数学法则得到常用水环境质量的综合污染指数,据此对水质进行详细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一般推荐方法包括幂指数法、加权平均法、向量模法等。 2.模糊评价法 由于常用水环境质量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常用水各级别划分、标准的确定也具有模糊性,因此,模糊数学在水质综合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模糊评价法的基本原理就是采用已知的常用水水环境监测数据建立模型,建立一个隶属度矩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三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范围 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研究与进展

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研究与进展 发表时间:2016-11-10T11:16:51.653Z 来源:《低碳地产》2016年9月第17期作者:毕媛媛[导读] 【摘要】现阶段,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在国家的推动下,城市化建设越来越快,大量的工程建设导致我国环境存在很大的问题,而地表水环境作为探测周围环境好坏的重要组成因素,其质量探测的综合评价方法对改善和控制地表环境至关重要,作为地球水资源科学的主要部分,地表水环境的质量检测对于整个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相当重要。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在国家的推动下,城市化建设越来越快,大量的工程建设导致我国环境存在很大的问题,而地表水环境作为探测周围环境好坏的重要组成因素,其质量探测的综合评价方法对改善和控制地表环境至关重要,作为地球水资源科学的主要部分,地表水环境的质量检测对于整个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相当重要。因此,要想改善地表上生态环境,做好水环境的污染治理,在发展地区经济的同时做好环境污染的治理,地表水环境的综合质量评价研究与发展十分重要。 【关键词】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研究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2003年颁布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导则》(讨论稿),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地区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地表水质量的综合评价皆是以此为依据,本文也是以此为依据,对地表水资源质量的综合评价方法进行研究。 一、评价依据及标准 在我国,地表水资源的检测方式一般分为单因子评价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两种。单因子评价方法主要应用于检测地表水的水质类别,通过单因子评价方法来判断地表水质的级别,而综合污染指数法则是用来检测水质的污染程度。 (一)单因子评价方法 单因子评价方法,即单项指标法,其主要是通过对地表水资源内某评价因子进行多次监控检测,分析其均值与极值,与该因子的标准值进行比较,以此来检测该地区水质的级别。由于检测数据简单,易于操作,计算简单等优势,单因子评价常常作为检测地表水质量最常用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由于检测数据单一,检测的只能是水质里某一方面的数据,而水资源里化学成分复杂,只检测一个数据,往往会造成监测数据与实际结果不相符的情况。 (二)综合污染指数 由于单因子评价法检测项目比较单一,数据反映并不全面,为了改善这一缺点,发明了综合污染指数法。与单因子评价法不同的是,综合污染指数法检测的项目跨越水质的各个化学层面,主要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九项因素[1]。不同于单因子评价方法对于水质的检测比较片面,综合污染指数方法通过对水质内各项因素的检测,在空间上通过数据之间的比较,分析出不用河段内水体的水质污染程度,同时,解决了多项检测数据不便计算的缺点。 二、各类项目评价方法选择 (一)总体水质类别 为了让大家对地表的水质情况有一个整体的认识,一般会对水体的水质作一个简单的分类,该项分类的依据是对水质全年的数据监测进行数学计算分析,分析水质内污染物的种类及数量,将得到的数据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水质标准相比较,得出该水体的水质级别。 (二)主要污染物 通过对水质内主要污染物的检测,能够对该水体内的水质做一个大致的了解。该项目的评价过程为:首先,将在检测时间段检测到的数据通过数学计算,进行分析;其次,将分析的得到的数据通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数据比较,查看是否超标,若是超标,则将超标断面个数除以断面总数即为断面超标率;最后,将超标率最大的三项定位主要污染物[2]。 (三)综合污染指数 通过计算出水体内的综合污染指数,可以让清楚的大家认识到水体内水质的整体污染程度。计算过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先计算出水体内各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第二步,将第一步计算得到的污染物指数总体求和,得到的数据即为综合污染指数;最后将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指数与综合污染指数相除所得即为主要污染物的污染分担率。 (四)水环境功能区评价 为了测试对地表水环境的功能是否达到标准值,需要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进行评价,首先将水体不同层次的各个代表性区域的水质进行检测,统计监测结果;其次,分析其水域功能,与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满足该水体水域的基本要求;最后,统计水体内各层次功能区的数据达标与否,综合评价是否达到整体水域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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