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中中西方文化的碰撞

中国城市化中中西方文化的碰撞
中国城市化中中西方文化的碰撞

中国城市化中中西方文化的碰撞

黄玉兴,张

(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湖北武汉430081)

【作者简介】黄玉兴(1988-),男,吉林伊通室满族自治州人,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

方向:城市化与城市管理;张娟(1974-),女,湖北宜昌人,武汉科技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摘要】中国的近现代城市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虽然从街道房屋的建设到法律

制度的制定都表现出了与西方国家相近的形态,但是从根本上说中国内在的文化并没有因此而西方化,西方文化也并没有被中国文化同化吸收,在现代城市化的进程中两者不断地摩擦导致中国城市化阻力增强矛盾增多。因此结合中国文化的特点,建立“中国模式”下的城市化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城市化;中国文化;西方文化;现代文化;中国模式【中图分类号】

G04;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36(2013)01-0030-03

要使中国城市化发展得以平稳进行,从文化角度对发展问题进行剖析研究,寻求适于本土城市化的文化方式和文化诉求尤为重要。

一、西方文化对中国城市化的影响

西方文化同中国文化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为理性地改造世界,后者为理性地适应世界,这使得在两者的文化体系中前者强调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分离,依靠自身的欲求从自然中寻找或制造所需,后者则为顺应自然的规则,天人合一。正是因为西方文化的“唯物”心理,导致了18世纪60年代的工业革命兴起。在这场革命中西方文化体系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更新,机械化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使得西方发展理念风靡全球成为了现代化发展的主流方式,这一思想体系较之以前则更加理性化、

法制化,个体的独立意识更强,也更能适应发展速度极快的现代社会。同西方先进发展理念产生鲜明对比的是,此时的中国文化因为长期受制于封建统治体系,呈现出严重的政治化、封建化,已经很难进行自我的更新优化,百姓表现愚昧、麻木,对于压迫具有很强的忍耐能力,同时传统的封建统治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国内本身很难爆发具有时代意义的根本性的革命,此时中国的本土文化已经很难满足时代的需求。18世纪中叶,英、法、葡、德、美等国家向海外实行殖民主义扩张,这一变动对常年处于封建统治状态下的中国造成严重冲击,加之国内文化疲软,经济落后毫无反击之力,这使得当列强打开国门之时西方文化亦随着铁蹄倾泻而至,并且凭借其远优于传统文化的时代性而在中国国内得到认可

并蔓延。

虽然这在本质上是异质性文化的强势入侵,严重地冲击着国内的精神物质基础,但是它的进入也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刺激着中国的城市化发展。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西方文化快速渗入中国后,国内的发展从街道、马路等基础设施,到市政体制,管理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趣味等均表现出明显的西方化[1]。例如上海,“从市政建设与管理,上海士绅自治运动,到上海人的行为方式,婚丧嫁娶礼仪的变化,多有西方的影响,

……这不是仿照租界,而是学自泰西”[2]

,西方文化的到来为长期处于战乱的中国带来了新的

生机,也正因如此,使得西方文化在中国很快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并快速蔓延,甚至于北京市政公所及其官员认为:“要使中国强大,便意味着沿着西方道路进行现代化”,这些都使得西方的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在中国城市化历程中打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在中国的现代城市化发展中捕捉到大量西方化的元素,鳞次栉比的高楼和平整宽阔的柏油马路,一方面显示着现代社会失去了情感的理性、利益,另一方面也严重违背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过分依赖外来异质文化作为核心指导来进行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会使之与本土的环境产生不适应性,与本土的文化产生强烈的摩擦,若不能很好地将中西方文化相结合,则必然阻碍本国的城市化发展。

1.中国的传统文化重于集体,现代社会重于个人西方文化认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他崇拜有限和自

黑河学刊Heihe Journal 2013年1月总第186期第1期Jan.2013Serial No.186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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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交流中的中西方文化差异

跨文化交流中的中西方文化差异 由于中西方文化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传统和风俗习惯,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价值观念,语言习惯等都有很大差别,很多日常行为在日常的交际活动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中西跨文化交际中,文化冲突的事屡见不鲜,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交往的顺利进行,并使交往双方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人们在这种跨文化环境中相互交际之前,必须对对方的文化习俗和历史背景有所了解,才能避免在跨文化交际中产生尴尬的局面。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找出其深层次的原因,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培养跨文化交际的能力,避免文化冲突现象的发生。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文化的碰撞,交流和融合是势不可挡,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及其文化冲突是进行跨文化交际和提高跨文化交际的基础,有助于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有助于世界文化的发展。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各种交流活动越来越频繁。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影响力的日益加强,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更是日益频繁与广泛。同时,中国学生出国交流、深造的机会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与日俱增,这就为我们提供了许多与西方人接触和交往的机会,然而,这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我们所面对的是来自陌生的文化和国家,由于历史、

政治、地理位置、宗教信仰等因素的不同,导致了各国、各地区的文化的不同,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差异。 文化差异会具体体现在各个方面,我们应意识到中西文化上的差异是不可忽视和改变的,应该接受这种差异,尊重和理解这种差异。在跨文化交流和处理实际问题过程中,避免出现文化上的冲突,从而顺利地进行跨文化交流。西方国家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与我们迥然不同,在与之交往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文化冲突的现象,因此,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一、中西方文化差异之语言表达 语言反映文化,文化影响语言的使用和发展,在以一种语言为媒介的跨文化交际中,交际者应遵守该语言的文化语用规则。 1、文化特征与用词差异 中国人向来以自我贬仰的思想作为处世经典,这便是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作为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儒家追求的理想境界,以谦虚为荣,以虚心为本,反对过分地显露自己、表现自我。因此,中国文化体现出群体性的文化特征,这种群体性的文化特征是不允许把个人价值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的。而在西方国家人们崇拜的是强者、英雄,有本事、有才能的强者才能得到重用,缺乏自信的弱者只能落伍或被无情地淘汰。 文化的不同带来价值观念的大不相同,如old一词,中国人历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老”在中文里表达尊敬的概念,如老祖宗、老爷爷、老先生等。老张、老王、老李透着尊敬和亲热,张老、王老、

中西方法律文化

简答: 1. 中国法律和谐无讼的目标倾向。 中西法律文化都以秩序和正义为价值目标 在具体取向上,中国法律文化以秩序为重心,以至于无讼 一、和谐无讼的理想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追求和谐有序,追求法律制度与自然秩序的一致,直接导致了无讼目标的形成 道家鼓吹“小国寡民”,墨家倡导“兼爱非攻”,儒家向往大同世界 ——基本精神一致,即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相处融洽,安宁无争 无讼是和谐理想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落实 和谐无讼属于精神范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独特的伦理意义 伦理上,谦让、和气、不争,既是个人美德的体现,也是地方良好风尚的开端 和谐无讼在传统中国具有重要政治价值,不仅关系到统治秩序的稳定,还涉及到官员的职责与政绩 官吏的的首要职责在于息讼,移风易俗,化有讼为无讼 二、和谐无讼的具体取向 1、表现:刑事领域,刑罚执行讲究时日,以求人类与宇宙的和谐 民事领域,权利的取得与否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维护所涉及的伦理关系 对于各种细故纠纷,各界力求和解。已成讼者,各级官员尽力和息 2、和谐无讼的具体价值取向有四: (1)维护秩序。重点在于维护国家政治秩序和家族伦理秩序 (2)维护伦理纲常。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体系成为立法、司法的直接准则 官吏决狱,情、理、法等多种标准并重,重在伦理;重孝 道,对孝子复仇宽大处理;法律维护家长权;身份成为判断 是非的重要根据 (3)漠视权利。轻视实体民事权利,财产纠纷被视为“细故”。 不承认当事人程序上的诉讼权利 (4)贱讼息讼 滋讼、聚讼、健讼、讼棍等贬义词 诉讼程序的设计使人感到“贱”和“厌”。父母官式的审理模式,刑

讯逼供合法化,司法黑暗,诉讼成本高,诉讼参与者无尊严 息讼文化趋向。从皇帝到乡绅,皆宣扬诉讼之害 2. 西方的私法传统 一、私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 1、早期法的私法色彩 早期法的形成过程中,西方法律已具有明显的私法特色。氏族内部斗争的中心是权利,法律发展促进个人权利的扩大,法律中心也由集团转向个人。《国法大全》时期,已形成以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2、民法的发达 西方法因其民法而闻名于世 罗马法的私法内容丰富,体系宏大 中世纪,欧洲民法化传统得到延续 近代以后,刑法独立发展,宗教法地位下降,私法空前发达,代表作《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欧洲大陆各国都编纂民法典,形成民法法系 英美法系国家虽无统一民法典,但具有民法内容的立法也很发达,如合同、侵权行为、财产、公司、票据、婚姻、继承等法 中世纪晚期以来,西方商法不断发展 二、刑事民法化和公法私法化 1、刑事民法化 刑事民法化是西方社会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之一,即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件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加以解决,是私法文化的重要体现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法典中,有大量刑事内容民法化现象,即刑事犯罪,民事处理 2、公法私法化 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形成,民主宪政制度不断完善,公法内容大幅度增加。但公法不仅未成为法律体系的主干,而且呈现强烈的私法化倾向。原因: (1)公法在私法的历史传统和坚实基础上发展起来 (2)垄断资本发展,国家通过私法的法律形式直接作为经济活动主体,或通过由国家控制的公司参与经营,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3)公法与私法的实质区别淡化。行政法发展,侵犯私人权利的行为受到积极限制。坚持法律对国家自身的适用,国家成为其中的法律主体。法学家将私法研究中的概念、结构运用于公法领域 (4)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发达。商品社会以市场共同体化、经济合法化为基础,用以规范经济关系的法——私法自然占主导地位

近代中国与西方文化交流与冲突

近代中国与西方文化交流与冲突 首先,我们需要对近代做一个粗略的概括。什么是近代? 以中国历史来划分,近代大体指的是:资本主义出现开始(世界史中的近代指的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中国的是鸦片战争开始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时间上是指1840年-1949年。 我认为,在这一段时间内,中国与西方的主要交流,主要以思想制度的交流为主。而中国对于西方思想文化的接纳态度,在前段时间是以全盘接受为主,而在后期,中国对西方文化的态度,逐渐由接受转变为观望甚至排斥。 下面我将对以上观点做浅显说明。重点将会放于抗日战争以前,也就是中西交流的前半段时间。 中国的现代化主要是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挑战下引发的。和西欧、北美自然演进的“内发型”现代化相异,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后起的“外发型”现代化,或称之为“被现代化”。一个腐朽庞大的帝国,以天朝自居,不顾时势,逆天而行,必然要在工业化的决斗中悲惨地死去。中西文化大范围交流的伊始,大致于鸦片战争起,迄今大约已有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历史。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相碰撞,冲突几乎成为了必然。陈独秀在《吾人最后之觉悟》、梁启超于《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中,皆于器物、制度等方面全面的探讨了中西文化的差异性。 首先,我们一致肯定的一件事是,在近代,也就是清朝中晚期,中国文化面对西方先进文化的态度,是在不断地侵略战争中所被影响的。晚晴在西方军队的坚船利炮攻打下,节节败退。西洋的铁蹄甚至踏进了北京的城门。这激发了清朝有志之士的奋发图强,有远见的有如林则徐、魏源等人相继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等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学习西方技术和物质文化结合中国国情的洋务运动兴起。 但是中法战争和甲午战争的惨败,洋务运动的彻底破产,直接论证了西方制度体制的优越性。从此时开始,中国人认识到的是,中国所落后的,不仅是物质文化,更是有思想制度上的全面落后。 我们重点所探讨的,也是这段时间里,中西思想交流的冲突碰撞。考虑到封建制度在中国发展的时间之久,历史之久,在思想制度上所产生的中西冲突更是显得尖锐复杂。 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西方思想的入侵,是通过战争和侵略的方式进行的。换句话说,此次的思想冲突是激烈的,是冰与火一样的碰撞。 旧秩序的崩溃,使得中国人急切地寻求一个“救国救民”的出路。而在这种亡国情绪下,中国人一改传统的中庸之道,反而更为偏激地全盘否定或者全盘西化。这种否定和西化,都是两方面的。全盘否定西方文化,故步自封;或是全盘否定传统文化,接受西化。譬如全盘否定西方文化下所产生的“中国文化本位论”以及惟洋是从者推行的全盘西化论,都是这段时期中国人的摇摆心理所产生的消极且错误的思想。自近代开始,大批思想家在对比中西文化时缺乏理性思维和理性认知,导致更多的只能看到中国文化的糟粕和劣根性,从而进入了一个越发自卑的时代。 我们可以从两次近代中国主要的运动作对比,即“戊戌变法”以及“辛亥革命”。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相比,前者以改良为主,后者以改革为主。但从根本上说,两次运动所要解决的,都是制度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中国人对于“救国救民”的思维已经发生了转变。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了一个伪西式的共和国体制。但袁世凯的一意孤行,使得共和国名存实亡“吾人于共和体之下,备受专制政治之痛苦”,“外迫于强敌,内逼于独夫”,这正是当时中国人心里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与批判,也进一步加深了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了解和接触,进而发动了具有启蒙意义的“五四运动”。

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西方的传统文化对中国的影响 学院:班级:数学学号姓名: 关键字:西洋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基督教、渗透、文化需求 摘要: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开始分化为三个派别,一个是保守派,一个是激进派,一个是中间派。保守派主张一成不变,继续走老路子;激进派主张全盘西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落后的根源;中间派则认为单纯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就能强国御侮。 最近十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股股的“西洋风”也开始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不仅汉语里多了很多的音译词,例如“摩登”,“可乐”等等。过西洋节也成了卷过上下所追逐的时尚风气,就拿眼下的圣诞节来说,各家店铺把小店装饰的五彩斑斓,各种搞促销活动接踵而至,各大高校呢,就开始准备各式各样精彩的活动,情侣们纷纷上街,学生们欢天喜地。这些现象通通都反映了西方文化强大的渗透力。那么西洋文化是什么时候开始向中国开始渗透的呢?它的魅力究竟在何处呢?为什么中国人那么热衷于过西洋节呢?下文我们来分析一下。 其实西洋文化对中国文化的的影响在汉代就开始了,当时的罗马帝国就与中国的东汉王朝开始了交往,这种交往的途径就是通过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到了唐代以后,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就更加的频繁,最重要的一个标志就是基督教的传入,当时基督教在中国称作“景教”,教徒一度发展到数十万人,这是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渗透。但到了唐朝晚期,军阀混战,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逐渐走向了没落。第二次渗透,是元朝。当时因为蒙古帝国的影响力,大批的西方传教士涌入中国,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马可波罗,他的《东方闻见录》在西方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中国成为西方垂涎的伊甸园从此开始。第三次渗透是在明末清初,时值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并开始向中国推广西方的一些先进技术及先进理念,著名的有利玛窦,汤若望等,可惜当时中国的统治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人所传达的东西,中国继续沉眠在天朝上国的迷梦中。等到了第四次渗透,已经是鸦片战争以后了,中国开始遭到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第四次的渗透初期仍是外国人通过传教向中国人灌输西方的宗教哲学经济政治思想,但到了后期,一批批爱国青年成为了传播西方民主科学思想的主力军。第五次大规模渗透就是在改革开放后了,大量的西方文化涌入中国,深深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人开始喝可乐了,中国人开始关注好莱坞了,中国人喜欢上NBA了,中国人爱上过洋节了,中国人的水平要用英语来衡量了,可见,第五次渗透的影响力大大超过了前四次的渗透,因为,它已经彻彻底底的征服了这个民族。 那么西方文化的魅力究竟在何处呢?为什么能够如此迅速的就征服了中国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度?我认为有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自身的原因,二才是外部文化的原因。为什么说我们自身的原因是第一位呢。我们还是要从历史方面来看。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开始分化为三个派别,一个是保守派,一个是激进派,一个是中间派。保守派主张一成不变,继续走老路子;激进派主张全盘西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落后的根源;中间派则认为单纯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就能强国御侮。一开始中间派掌权,开始推行所谓的“洋务运动”,但随着甲午战争的失败,证明中间派不足以改变中国现状。于是激进派开始上台,发动了所谓的辛亥革命及新文化运动,中国的传统文化被逐渐唾弃。新中国成立后,又开始了长达几十年的阶级斗争阶段,特别是文革时期,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尤为严重。由于长期对传统文化及传统节日的轻视,使中国人普遍存在文化上的精神空缺及文化满足上的空虚。恰好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文化那种多样性及多彩性,弥补了中国人长期压抑的文化需求,所以普遍被中国

从神话中神的形象看中西方文化差异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813658556.html, 从神话中神的形象看中西方文化差异 作者:张吴迪 来源:《启迪·下旬刊》2019年第07期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变得越来越强大,在2001年加入了WTO,并且在2008年举办了奥运会,这意味着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的合作更加频繁。因此,对我们中国人 来说,了解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的一些文化差异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适应世界。研究神话总是了解这些差异的好方法。从很久以前到现在,有大量著名的和流行的神话,深刻地反映了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特色。它们可以反映人类的价值观、人生观、生活方式等。他们也可以为我们提供具体的故事,直观地展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这篇文章试图通过总结一些不同的神的象征和形象,让读者全面了解中西方神話的文化差异。 一、中国神话中神的形象 在中国神话中,神的形象基本上是善良的、温暖的,例如,佛教的观音菩萨,总是微笑着对每个人。其他的神,如伏羲、女娲、炎帝、大禹等,他们都是中国神的代表。他们帮助普通人消灭敌人,为每一个人祈祷,教人们如何耕作等等。 从很多故事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的神是高尚的,他们无私奉献,所以他们是英雄。我们会问他们为什么如此神圣,这与中国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天人合一”这一古老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思想中,中国人尊重神,但并不完全惧怕神,因为他们认为神与他们同在,如果他们信仰神,神就会帮助他们。与其说他们尊重神灵,不如说中国人尊重一种伦理道德标准。事实上,这种现象可以反映出中国人的希望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人们总是相信,虽然神死了,他们的崇高精神会永远存在,坏人最终会被消灭。 二、西方神话中神的形象 希腊神话与《圣经》相比,有着大量的神与女神,无论外表还是人格都是不同的。以宙斯为例,他是奥林匹斯山的统治者,也是奥林匹斯山众神的统治者。一方面,他是一个英雄,非常勇敢,他和他的父亲战斗,因为每当一个孩子出生,他的父亲就会吃他的孩子。他最终赢得了比赛,成为众神之王。另一方面,从他的行为中,我们仍然可以发现一些普通人的影子和缺点。宙斯是一个贪欲的人,他迷恋着美丽的少女和享受。有一次,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叫伊娥,她是一个公主,于是他打扮成一个男人,他采取了各种方式,然而,女孩很害怕想要逃跑。宙斯充分发挥了他的神力,使整个地区笼罩在一片黑暗和浓雾之中,最终这个可怜的女孩落入了宙斯的手中。然而,宙斯为了不让他的妻子赫拉靠近,把伊俄变成了一只小白牛。赫拉是一个嫉妒心极强的女人,她不能忍受丈夫背叛,最终她让牛虻咬了小白牛。

从孙子从美国来分析中西方文化碰撞与融合

三.碰撞与融合 3.1碰撞 3.1.1 语言碰撞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指人们进行沟通交流时使用的一系列的沟通符号、表达方式和处理规则的总和。语言和文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语言形式判断和分析不同的文化特征,也可以从不同的文化角度去解释各种语言现象。汉语和英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反映了中美两国的文化背景。由于语言形式、文化背景、沟通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中美之间交流容易出现交际障碍,从而产生了语言碰撞。 在《孙子从美国来》中,老杨头说的是中国方言,即使在美国学汉语学的很好的布鲁克斯在与老杨沟通中仍有许多障碍。如:老杨头跟布鲁克斯说:“你长的跟小鬼样,让村里人笑话我。”布鲁克斯对“笑话”一词甚是不解,反问老杨:“笑话是什么意思?”。这就说明,在跨文化交流时,即使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如果缺乏对目标语言的真正了解,仍不能成功的交流。老杨头对英语一窍不通,在与布鲁克斯沟通时,经常通过表情、动作来判断对方的意思。由于缺乏对美国文化的了解,老杨在教训孙子时,学了一句中国式的英语,dogsun(狗日的),这也反映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所导致的误解。对学习中国戏曲和美国童谣,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从一方面反映了

文化的碰撞。 语言的本身除外,语言的沟通方式也有巨大碰撞。中国人在沟通是采用比较间接的方式。委婉而不失礼节。往往不会直接表达个人的想法和态度,而美国人往往采用比较直接的方式,开门见山。当布鲁克斯看到老杨头翻自己的书包时,马上就说:“不许动!那是我的!”。吃饭时,也明确要求,“我要吃汉堡,我要喝牛奶”。这说明,美国人从小就学会直接提出自己要求和想法,个体注意的观念也从孩童时代就也深入他们的脑海。而中国人处于同样的状况,往往采用间接的方式。文化站长请求老杨头重出山门,振兴华县的皮影事业。老杨头总是避之不谈,要不转移话题要么溜之大吉。这体现了中国人不喜欢直接表明个人的态度和想法,更多的是从集体注意出发考虑。中西方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碰撞。沟通方式差异的碰撞。 3.1.2 饮食文化的碰撞 饮食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饮食文化也各具特色。由于中西方文化差异也导致了中西方饮食文化存在很大的碰撞。无论是从饮食方式还是饮食观念以及饮食菜肴上来讲,这些碰撞都是显而易见的。中国饮食更注重艺术性,比较看重感官的感受,注重口味、形态、享受饮食的美性。在中国饮食文化中,人们对美味的追求远远大于对营养的追求。老杨在吃油泼面时,手里纂着一颗蒜,蒜是一种口味中的食品。而布鲁克斯却要喝牛奶,吃鸡蛋,吃方便面和汉堡。影片中多次提到喝牛奶身体壮,长的白净。这间接说明美国更注重饮食的营养性。相比美国而言,中国饮食对美味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读后感

青春岁月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由法学博士张中秋先生编著。在不可摧、不可动摇的特性,因为皇权这一特性,也使它成为了造书中,作者通过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及其所处历史社会背景的比较成中国法巨大时代落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的法律文化与西方的法律文化在形成、本中西法律文化在法律学术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即律学位、属性、伦理、体系、学术、精神,价值等八个方面的差异,与法学的区别。中国古代到底有无法学,这个问题在学界有长期细致的描述了法律渊源、价值精神以及文化属性、学术体系的基的讨论。“律学”主要是从文字与逻辑上对法律条文进行详细的本形成以及内容,揭示了法律文化的差异,冲突及其协调的理论解释,所关注的问题集中在刑罚宽严与否、“律”“令”等法律和制度性安排,对这些差异的形成的过程作了详细的阐述,在每条文具体的运用上以及刑与礼的关系上。传统中国的法学家(实个差异的背后都细致的介绍了差异的来龙去脉和深层次的原因。质上可以称之为律学家)主要研究的是如何通过规则来治理民众书中得出的关于中西法律文化的各类差异并不是作者的凭空的描以及如何迎合统治阶级的需要和喜好。发展下来,则更加热衷于述,而是建立在充分的历史资料实证和分析的基础之上。作者清汇编总结历代的法典,并用主流的儒家思想解释现有条文,并不晰的勾勒出了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这一主体轮廓。这本书并进行创新,更谈不上批判、反思和升华,这些做法实际上是与法不追求或者意图给法律文化下一个科学性的具体的定义,而是给的内涵相违背的。所以,在官员审理案件中,主要是为了解决纠研究的问题设定了一个相对开放的逻辑框架,并使其最大化的挖纷,将一般民事、财产问题转化为了与道德相关的问题,他们希掘出其中的结构性要素,促使作者以及读者从多维角度去审视法望百姓能够淡薄名利、尽可能的减少物质的纠纷。“法学”则是律文化。 关于正义与否的科学,探讨的重点主要是自然法、法的本质、法在第一章“法的形成:部族征战与氏族斗争”中作者认为,的价值、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与权利、法与民主、法与政中国古代的法始于部族征战,而西方古代法始于氏族内部的斗治、法与道德和宗教的关系、法和法律的权威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争,是贫民与贵族之间的冲突。地缘因素和地理政治对一个国家位与作用等。而这些问题都是围绕“正义与权利”这一核心而展法的传统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国从古以来特殊的地缘开,且进一步阐释和强化这一核心的。除此之外,法学为了实现因素使得血缘政治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依靠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正义,还必须关注法和法律的形式以及表达方式,法律规范的分氏族部落在长期的互相征战中逐步形成了各种对付其他氏族的残析及系统归类等程序性问题。换言之,离开围绕正义与权利而进暴的制裁方式。随着氏族内部的发展,这些所谓对外族的制裁方行的探讨的学术,若称之为法学都是不甚妥当的。上述的这个判式或手段也适用于对氏族内部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可以说断隐含了以西方为标准的思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学能够成是中国法的最初的起源。另一方面,除了残暴的制裁手段以外,为一门科学,其产生于西方并不是主要原因,而是它坚持围绕正氏族部落还开始进行联姻用来维持部落间短暂的和平,这种方式义与权利所发展起来的一套理论是具有科学性的。虽然这不是绝更为温和,以及富有经济效益。所以,中国法最初的形式是从对对的,但它的价值依然具有某种超越时代的意义。在比较中西方外的具有暴力性的讨伐中形成的以刑为主的法,并且由于联姻的法律文化的差异时,没有必要放弃公认的科学标准,而是应该把关系,在家族内部和部落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点就与其科学部分提取出来作为共同财富。所以,传统中国的法律学术古希腊(雅典)法不同,古希腊法的形成是由于氏族内部矛盾冲是实际上是“律学”而并非“法学”。至此,中国法律文化的价突所需要的,为了缓解冲突,就必须进行改革,进行就会打打破值取向就很大程度上确定了下来,造成了百姓对“法”的恐惧和血缘氏族关系,创造行的开始了漫长的权利斗争史,而这恰恰是排斥、以及对“法”的否定和淡漠,这些都造就了传统中国特殊法形成的必要基石和真正精神的体现。概括下来就是传统中国视的“法”的状态,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法为刑,把它作为一种暴力工具用以军事镇压。而西方的氏族内但我认为本书中略有不足的在于书中作者只对比较中发现的部的冲突导致的是一系列的改革,进而平衡各方的力量,所以是“异”进行了阐述,却没有阐述中西方法律文化的相同之处。如权力分散和相互妥协的过程。所以西方把法当作一种权利,对其张中秋教授在本书的第二版的序言中所说的,“这本著作的名加以管理,是自由、平等的表现。对于中国的氏族间的征战可以称,准确的说,应该是‘中西法律文化八大差异之比较’。”而看作它们是具有行动性的,但是氏族内部的改革是具有深刻的社中西法律文化之间虽有差异,但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共同性的。所会性和开放性的,它是人类权利意识觉醒的铺垫,而权利意识的有的法律关系实质上都可以理解为人的关系,中西方的法律在协觉醒和争取就换取了民主与平等,这也是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调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虽形成了不同一个深刻的转折点。 的法律文化,但人总是这两种差异文化的主体和原点,即便是中在本书的第四章中,认为传统中国将法定义为伦理纲常,它世纪的欧洲,上帝也是一个人格化的神。所以,不管这种关系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则,比起古代西方的遵守上帝意现为哪一种形态,人始终是作为关系的主体和原点。 志的宗教法来说,它更具有世俗性,也可以称之为一种理智的进步。但由于传统中国的法是用以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是以【参考文献】 [1] 张中秋.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集团为本位,“人治”的色彩越来越浓厚,加之等级和尊卑的分[2] 芹 夫. 关于中国法律文化的几个问题——张中秋著《中西法律文化明划分,使得人民对权威产生课恐惧以及对权力开始崇拜,而忽比较研究》若干观点商榷[J]. 比较法研究, 1993,(2). 略了对个体权利的追求。而在西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日[3] 柯伐江. 法律及其比较的意义——读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益开拓的眼界,依附着上帝的宗教法就被瓦解了,随之催生了民究》感悟[J].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4,(2). 主、自由、平等这些具有现代性的精神,总体上说更倾向于个人本位。从法的文化属性来看,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实质上一种刑【作者简介】 事性或者是国家性的法律体系,而西方的法律文化则是具有民事曲扬(1988—),女,甘肃天水人,四川大学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 性或者个人性的法律体系。在这一章的对比中,皇权显示出了牢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读后感 □ 曲 扬(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5) 【摘要】《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由法学博士张中秋先生编著。在书中,作者通过对中西方法律文化及其所处历史社会背景的比较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的法律文化与西方的法律文化在形成、本位、属性、伦理、体系、学术、精神,价值等八个方面的差异,细致的描述了法律渊源、价值精神以及文化属性、学术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内容。本文是读完该书之后的一些感受。 【关键词】《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

第二章 文化资源的形态

第二章文化资源的价值及其形态 第一节文化的分类 第二节文化资源价值的特征 第三节文化资源的分类 第一节文化的分类 1、文化 1.1 文化的层次 关于文化的内涵,说法很多。通常将文化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意识文化。又称精神文化、观念文化。意识文化包括心理、心态、信念、观念等纯意识领域,也包括哲学、伦理、道德、宗教、美学、音乐、诗歌、文学、绘画等理论化和对象化的意识领域。 第二层次,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处理人间关系的产物。制度文化包括反映社会形态和社会性质的制度,如原始共产主义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包括各种具体制度,如政治制度、婚姻家族制度等。制度文化还包形形色色的规章制度,如生产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定势、民俗民风也可列入制度文化中。 第三层次,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物质产品中融入意识文化的要素,物质成了意识文化的载体。建筑、园林、服饰、器物、饮食、交通工具等物质形态都有精神要素,都有文化的内涵。 1.2 西学东渐 中国人学习西方文化,基本上也可以划归为这几类。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在西方人船坚炮利之下,中国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一步步走向深渊,在这国家民族存亡之时,中国的有识之士,先进的中国人,一代又一代先进的中国人逐渐向西方学习, 1.2.1 意识层面 大量介绍翻译,或撰写西方的史地,哲学,科技,政治,法律等书籍,最先的是林则徐,魏源,然后是梁启超,严复,维新运动,陈独秀,胡适等新文化运动,李大钊,陈望道等五四运动,等等如此,都是为了把西方先进的文化,比如哲学,政治学,社会学,诗歌等介绍到中国来,希望从思想上改变中国人,这是意识文化方面。 1.2.1 制度层面 洋务运动,学习并引进西方先进的军事管理与技术,希望能强化中国的军事,戊戌变法,直接把中国专制政体改为西方的立宪政体,辛亥革命,希望把中国专制政体改为民主共和。 1.2.3 器物层面 西餐,西装,沙龙,夜总会,上海百乐门,舞厅,西式婚礼,黄包车,一说从日本引进的,一说是从法国引进的,小汽车等等。 建筑方面特地要说的,就是:大多数人较为熟悉的武汉大学樱花大道上面的学

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中英文演讲稿

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 大家好,十分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我们知道经济全球化使我们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各种文化的交融使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和中国加入WTO以后,这种文化的交融的趋势也愈加明显。 下面就以下影响作出说明: 1:节日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越来越习惯于过“洋节”了,相对于中国的七夕节,西方的情人节更显得浪漫,当我们感叹于春节越来越索然无味时,圣诞节也悄悄开始受到国人的追捧。还有我们能准确的说出愚人节感恩节,万圣节的日期,但我们有些人却忘记了我们的传统节日——端午节,重阳节是哪一天。 2:食品 相对于中国的传统美食,中国的年轻人们往往更喜欢在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西餐厅里消费,以至于在中国每一个大大小小大的城市里都会闪现这些店的身影,而且生意也异常火爆。 3:电影 面对日益火爆的中国电影产业,相对而言,国人还是比较喜欢看好莱坞大片,惊险的的动作,富有悬念的情节,利用高科技的手段,都能满足国人的胃口,而国产电影的发展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原因: 1: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文化全球化也势在必行 2: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到中国,他们所带来的文化也逐渐被国人接受和模仿 3:改革开放以来,国人思想大开放大的结果 我们应该怎样做? 文化交融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不过在我们学习西方文化的同时,请不要忘记发扬和弘大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The western cultural impact on China Hello, Everybody !today I am very pleased to be here with you together and discuss something about western cultural impact on China, we know that our economic globalization of world into a global village, all kinds of culture makes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 series of changes, especiall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ultural integration trend has been increasingly obvious. The following influence explanation: 1 festival: We all know that Chinese increasingly accustomed to the section ", "the relative Chinese qixi, western valentine's day, when we are more romantic sportsperson Spring Festival and Christmas, and vapid quietly started compatriots. And we can say the dates of Thanksgiving, April fool's day, but our Halloween, some people forgot our traditional festival, Dragon Boat Festival, chung yeung festival which day is. 2: Chinese traditional food, relative to the Chinese young people tend to prefer KFC, McDonald's, hut in

西方的中国形象 形象学

西方的中国形象 摘要:随着历史的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交通科学的进步都成为不可逆行的潮流。在这过程中各国间的交融交往编织了整个地球村。古往今来中国在西方人的眼中,在不同时期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在本文中以1250年作为西方的中国形象史的起点、1750年作为重要转折点,20世纪后的毁誉参半来分析西方的中国形象。 关键词:西方;中国形象; 一、中国形象的起点 首先是西方的中国形象的历史起点。西方的中国形象出现于1250年前后。这一时期,西方对中国属于朦胧的探索阶段,比较多的是着眼于中国的整体感知。对中国的形象也是属于积极的,正面的。可以分为“契丹传奇”,“大中华帝国”,“孔教乌托邦”三个阶段。 1245年,《柏朗嘉宾蒙古行记》与《鲁布鲁克东行记》中出现有关“契丹”的介绍,将最初的中国形象带入中世纪晚期的西方文化视野,而且确定了这种东方情调的传奇的意义:大汗统治下的契丹,是财富与秩序的世俗天堂。接着是《马可·波罗游记》与《曼德维尔游记》。这两部书是地理大发现之前欧洲人拥有的东方知识百科全书。这些书用几乎程式化的套语称赞大汗统治下的“契丹与蛮子”地大物博、商贸发达、君权强盛、国富民强……创造了西方集体记忆中的“契丹传奇” [1]。所谓“契丹传奇”是关于东方世俗乐园、关于财富与君权的传奇。它不仅具有清晰的形象,还有确定的类型化的意义与价值。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契丹传奇将中国塑造成财富与君权的象征,表达了资本主义早期萌生的世俗精神。他们对中国的羡慕和崇拜的同时,也在遗憾自身的缺憾、压抑对宗教的不满,并表达自己的欲望与向往。 “大中华帝国”时期是在地理大发现的时代。门多萨神父的《大中华帝国志》出版,标志着契丹传奇时代的终结。中华帝国第一次在西方文本与文化中获得了历史化的清晰完整的形象。它塑造了一个完美的、优越的中华帝国形象,它的意义不是提供了某一方面的真实的信息,而是总结性地在西方文化视野中树立了一个全面、权威或者说是价值标准化的中国形象。为此后两个世纪间欧洲的“中国崇拜”提供了一个知识与价值的起点。 中国以“孔教乌托邦”的形象出现在早期启蒙哲学家的社会理想中,标志着欧洲的中国形象进入了哲学时代。“孔教乌托邦”中的性善论和道德理想通过政治权威达成社会公正与幸福,这两个基本观念使启蒙哲学家把对乌托邦的现实性与历史性的信念渡入历史。只有哲人政治,才是最完美、最开明的政治。这是中国形象的意义,同时也是一些启蒙主义者尊崇

中西法律文化中的差异

中西法律文化中的差异 中西方不同的法院图腾意味着(1)西方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没有感情偏私的中道的权衡,法治优于人治。所以,法官在审判的过程中应是中立的。蒙目女神的职责是"裁断"而不是发现,所以女神蒙住了双眼,眼睛并不重要,而且眼睛还可能会因为看见诉讼双方的情况而造成主观上的倾向性,也可能因为受到各种干扰而难以实现正义。所以,法官在审判的过程中应是中立的。(2)独角兽体现的是儒家文化的人治思想。在断案中,他们提倡用灵感、顿悟,靠包公式的"青天大老爷"来主持正义。独角兽怒目圆睁,努力地去发现犯罪,惩罚犯罪,集侦查、起诉、审判、执刑于一身,无视程序的法律价值,刑讯逼供滥用,冤狱频发,具有浓厚的儒家的人治文化特征。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是21世纪我国现代化尤其是法制现代化事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追本溯源,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在西方法律文化冲击下起步的,因此,百年来一直存在着中西两种法律文化的冲突。对这种冲突的性质、机理、根源和形式等多方面的认识,直接影响到我们能否成功地立足中国、合璧中西,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型法制。有鉴于此,探寻它们之间的差异对于理解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和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 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刑与暴力相联系,而且最

初主要是针对异族的,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类于异族的所有违犯礼教的人。刑归根到底是一种血缘集团性的压迫法,并长期局限在血缘范围内。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 应该承认,同为人类文化组成部分的中西法律文化存在差异与冲突的同时,也有相似、相近、相通之处。从根本上说,每一文明都有关于理想社会的设计,不同文明的理想自有差异,但都是人类心性的表现,都是人类对生活秩序化和正义性的追求。这提示我们,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 一般地,我们习惯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与国家的观念不同以及法的起源上的不同。 传统的中国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有人认为,中国古代有刑法而无民法,民事侵权行为(甚至违约行为)

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

浅谈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 最近十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股股的“西洋风”也开始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过西洋节也成了卷过上下所追逐的时尚风气,就拿眼下的圣诞节来说,各家店铺把小店装饰的五彩斑斓,各大高校呢,就开始准备各式各样精彩的活动,情侣们纷纷上街,学生们欢天喜地。这些现象通通都反映了西方文化强大的渗透力。 其实西洋文化对中国文化的的影响在汉代就开始了,这种交往的途径就是通过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第五次大规模渗透就是在改革开放后了,大量的西方文化涌入中国,深深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人开始喝可乐了,中国人开始关注好莱坞了中国人喜欢上NBA了,中国人爱上过洋节了,中国人的水平要用英语来衡量了,可见,第五次渗透的影响力大大超过了前四次的渗透,因为,它已经彻彻底底的征服了这个民族。 [ 转自那么西方文化的魅力究竟在何处呢?为什么能够如此迅速的就征服了中国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度?我认为有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自身的原因,二才是外部文化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又开始了长达几十年的阶级斗争阶段,特别是文革时期,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尤为严重。由于长期对传统文化及传统节日的轻视,使中国人普遍存在文化上的精神空缺及文化满足上的空虚。恰好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文化那种多样性及多彩性,弥补了中国人长期压抑的文化需求,所以普遍被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人所接受,并迅速扩展开来。 从西方文化自身的原因来说,西方文化是一种非常讲究的文化,特别是文艺复兴以后,给中世纪昏暗的文化注入了多姿多彩,优雅的元素,于是诞生了莎士比亚一大批天才文艺作者。并且西方文化宗教气氛浓厚,所以又给西方文化披上了一层神圣神秘的外衣。这些

中西文化碰撞对青少年的影响

“文化”一词从西方翻译而来,但中国古代就有“人文化成”[1] 之语。文化人类学派的鼻祖泰勒(R.B.Tylot)曾对文化下过至今仍被认为权威的定义:“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凡欲以及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习惯等在内的复合体”[2]。但“不同民族、社区及社会集团的文化,有着不同的价值目标与取向”[3]。中西文化即属于两种典型的不同特质的文化,正因其“不同”,在传播、接触的过程中便容易产生碰撞和冲突。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方面中国之文化必将随着民族之崛起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另一方面世界各国文化也将随着交往的频繁无可避免地影响着中国。文化学大师梁漱溟先生曾说:“一种文化决不仅是地理上某空间、历史上某时期的那一大堆东西,其中必然还蕴含着一种意义或精神,这种无形的存在便是人类文化的精髓,是维系一个民族成为统一而不破灭的群体所必需的内在纽带。”[4] 可见文化对民族、人群的影响至巨。上溯自鸦片战争以来,由于西方文化的强势侵入,中国社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于是中西文化间无穷复杂的问题,也就接踵而来。”[5] 当下的中国要走向世界、实现崛起,就不能不从其历史的、民族的、情感的等多种“无穷复杂”的因素中理出头绪来,科学而冷静地看待中西文化的碰撞及其影响。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在中西文化交融的过程中,如何引导青少年以“我”为主汲取西方文化的精华,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是一项重大的课题。本文从人生价值观、国家民族观、义利观、情爱观、物质生活观、网络文化观等几个方面,探讨中西文化碰撞对青少年的影响。 第一,对人生价值观的影响。价值观是文化的内核,是中西文化冲突和影响的深层根源,它决定并影响着青少年的其他观念。从价值本位来看,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时,强调集体利益,要求个人服从集体,倡导在必要的时候牺牲个体的利益以维护集体的利益,属于典型的集体本位价值观;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主张群体至上,是一种以集体主义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从价值判断来看,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强调“以天下为己任”、“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倡导志存高远,无私奉献,追求的是至善至美。而在古希腊、古罗马社会政体中则浸透着自由思想和民主精神,强调个人特性和自由,是一种以个人主义为主的社会。[6] 有学者认为,当代青少年的价值观从总体上看,“人生理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倡导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即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和谐的统一。”[7] 与此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潮涌入中国,中国青少年的人生价值观发生了三大基本变化:群体本位主义取向向个体本位主义取向偏移;单一取向向多元取向偏移;理想主义取向向世俗性、物质性取向偏移。[8] 这种由集体本位价值观向个体本位价值观的转变,一方面体现了当代青少年个体意识的觉醒,有利于内在潜能和创造性的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忽视个体价值的修正,是时代进步的体现;另一方面,必须看到,集体始终是个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将集体与个体的关系处置得当,将会促进个体的健康发展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如若一味追求自身利益和眼前利益,极易导致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如若不择手段地以牺牲集体和他人利益来换取个人利益,则不仅会危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会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这种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行为在一些青少年中有相当的市场,严重影响了青少年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人格的升华。因此,应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 第二,对国家民族观的影响。钱穆认为,文化本身是属于精神层面的,一种文化在其整个历史演进的全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着历史赋予它的一种内在精神力量。他把此称为中国文化之“民族精神”或“历史传统”[9]。为此,我们在研究中西文化碰撞时不能不关注青少年的国家民族观。从我国传统的国家民族观来看,有两大基本特征:一是整体观念——主张国家的团结与统一,反对分裂,整体至上;二是和谐观念——谋求国家、民族内部的和谐以及与他民族、国家的和平相处,爱好和平,鄙视侵略,反对战争,其核心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当代青少年是爱国的,“有着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 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刑与暴力相联系,而且最初主要是针对异族的,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类于异族的所有违犯礼教的人。刑归根到底是一种血缘集团性的压迫法,并长期局限在血缘范围内。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 中西法律文化的另一个差异是法的本位,也即法以什么作为其权利义务的基本单位。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走上了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宗族/家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这可以图示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其特点是日益集团化。西方的法律本位则经历了一条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神到个人的道路,图示为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其特点是日益非集团(个人)化。不过,本世纪以来,中西法律的本位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国,个人在法律中的地位愈益提高,而连带主义、民族主义则对西

方法律本位一度产生了非个人化的影响。 从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性质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上是一种私法文化。所谓公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刑事性(刑法化或国家化)的法律体系;私法文化则是一种民事性(民法化或私人化)的法律体系。中国传统法律中确有关于民事、婚姻、家庭、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性质上都被刑法化了,也即以刑法的规定和方式来理解和处理非刑事问题。西方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私法文化,其主要标志是民法和商法的发达。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西方法律在近代以前的刑事民法化和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 伦理化与宗教性可以说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上最具对极性的差异。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终使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这一情形延及清末而毫无变化。儒家伦理使传统中国的法律成为一种道德化的法律,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这不仅使传统中国法律丧失了独立的品格,也从根本上阻碍了它向现代的转变。西方法律文化从罗马开始就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虽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使政教分离,法律在整体上摆脱了基督教的束缚与控制,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并且深入到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中西法律文化在体系和学术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中华法系”母法的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是一个带有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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