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根据《X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促进全县中介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各单位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

1、全面梳理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下属、挂靠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合法性审核,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等作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合法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补充更新到《X 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牵头部门:县审改办、县司法局

落实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X年6月底前

2、动态调整《目录清单》。分行业、分批次适时在县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公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取消下放情况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县审改办、县司法局

落实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或办理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牵头部门: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4、严厉打击“红顶中介”。行政审批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 短期内仍需由审批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要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经组织论证后按程序报批。

牵头部门:县审改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落实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坚持中介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我县开展业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探索建立联合服务机制。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积极引导中介服务机构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引进一批能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鼓励企业选择能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由一家中介机构(一般为规划设计中介机构)为责任主体,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地勘等多类中介服务。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7、尽快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按照统一发布的中介服务清单,依托X政务服务网,建设全县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查询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购买中

全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全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决策部署,把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模式改革和政务服务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现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核心,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对行政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将过去由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窗口负责收件、出件改为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一窗受理”窗口负责,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制证,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与行政审批相对人进行物理隔离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即:统一受理、分类审批、全程跟踪、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市、县(市、区)同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XX区、XX县除外)。 二、运行模式 (一)重新功能布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大厅设立“一窗受理”接、取件窗口,负责对外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业务的接、出件工作。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级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须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权”全部委托给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进入“一窗受理”的需报本级政府同

意),取消行政审批业务前台,继续保留原业务人员进行后台审批、制证等。 (二)统一接件受理。 1.咨询。“一窗受理”窗口负责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提供“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对申请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并出具《补正通知单》。 2.受理。启用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专用章。申请材料齐备后,由“一窗受理”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在办件台账中予以记录。确认受理后,应立即通知相关审批部门到“一窗受理”窗口履行资料交接手续,现场领取申请材料。 3.审批。审批部门在领取申请材料时,要将办件事项录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平台》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涉及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统一制票。 (三)统一审图踏勘。对并联审批或需要多个部门审查图纸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共同会审、会签。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一车式”集中现场踏勘要求,组织相关审批部门,统一前往踏勘。 (四)统一发件取证。“一窗受理”窗口对已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是否审批的决定,出具审批结果转交“一窗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领件或取证。

呼伦贝尔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呼伦贝尔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保障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实施,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是指行政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

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各部门现有的限额管理规定一律取消。 第五条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均可在本市开展业务。 第六条申请人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限定申请人接受其指定或者变相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得设置排他性条件致使申请人丧失对其它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选择权。 第七条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党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归集和公布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登记、许可、备案、受到行政处罚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用信息。对核发营业执照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年度报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管理制度。 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doc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 本文目录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范文 行政审批科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中心党委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实际,制定XX年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XX年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公开党内事务,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围绕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抓党务公开,以抓党务公开促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力,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原则上都应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做到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保证发展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加快行政审批事业发展抓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和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依纪原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三、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凡是本单位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指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中央编办 提案人:民盟中央 主题词:依法行政,政府职能,改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相应监管和服务不到位,行政审批体制仍不完善,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规范、不完善。 建议: 1.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经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2.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力监督管理体系;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在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3.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应逐步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间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简称中介清单)动态管理,切实维护中介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时效性,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清单,是指将市政府工作部门或其他市直单位(统称市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事项,以清单形式(包括中介服务事项、设置依据、实施机构、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要素)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中介清单的动态管理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审改办负责组织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动态调整、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并经市政府授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介清单。市政府部门负责依法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负责按本办法规定的

程序向市政府审改办申请动态调整中介清单;负责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中介清单。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进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同步调整、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部门应当申请调整中介清单: (一)新设立中介服务事项的; (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 (三)因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等调整,需对应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的; (四)依法变更中介清单其他要素的; (五)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形。 第六条中介清单的动态调整,由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审改办提出申请,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核论证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第七条中介清单的调整结果应及时通过市政府及相关市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020年行政审批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2020年行政审批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XX年,中心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改善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到六个“着力”。 1、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研投资项目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分类规范,加强诚信监管,规范职业行为;展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调研,制定相关信息共享标准和制度,尝试建设共用共享、互置互换的信息平台;对投资、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要构建服务项目“绿色通道”,在中心窗口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定向挂钩服务,通过预约办理、跟踪督办、限时快办、承诺预审等形式提供全过程服务。 2、着力推进两个中心发展,构筑科学规范的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管办分离,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职能,完善进场准入机制和诚信机制,以信息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群众信息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平台自身建设,着力完善96333呼叫中心、调处中心硬件;探索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办事机制;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重点抓好96333民情热线、网站及干部管理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着力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服务与创新并重,推动和鼓励窗口进一步创新便民服务举措,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继续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和简单审批事项的“一单清”制,进一步拓展审批项目联合办理的范围,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扩大实施范围,重点对现场踏勘类和一审一核类承诺办件实施网上审批。抓好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采取“连锁”模式,同一标准统一设置办事服务窗口,规范各级发展服务中心的运作。 4、着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动网上审批及整合提升发展向乡镇延伸和联动;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切入点和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建设并形成网上审批、网上行政处罚、网上行政征收、网上绩效评估、网上政务公开及其电子监察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X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水平和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XXX哈尼族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8月23日设立,计划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进驻到县便民中心大楼。 实施步骤: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月底前); 2.制定交易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方案(2012年月底前) 3.确定进场交易的单位和部门,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2012年月底前); (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目前,已成立并投入使用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个;整合项目,完成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屋建设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个。 实施步骤: 1.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选定两中心办公场所(2012年月底前) 3.各乡镇两个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常运转(2012年月底前); (三)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 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又一新举措,按上级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党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特意作了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县共15个乡镇共有5个社区164个行政村期,需建设为民服务站169个。 实施步骤: 1.传达学习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积极制定建设方案(2012年月底前) 3.选定各服务站点建设地点(2012年月底前) 4.挂牌成立为民服务站(2012年月底前)。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筹建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局筹建工作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组。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筹建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系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建设式样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运作模式、性质,确定“一站式”服务的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规范服务,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完成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归并调整,切实做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 按照前台受理接件、后台负责审批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彻底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达到规划和建设局窗口能独立办件,“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管,做到即充分授权又严格限制窗口的自由裁量空间。 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实行“领导驻厅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全面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 二、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积极延伸服务领域

建设窗口设立的挂牌首问责任岗,要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如实登记首问事项并跟踪办理。全力打造“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形象。 建设窗口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比法定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限再全面提速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审批环节最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 对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等“八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岗位,明确责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行严格问责。 以实现一流的政务服务水平,一流的对外形象为目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职责意识。 三、优化整合公共资源,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确定专人负责开展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互为前置条件的事项,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将部门之间审批流程科学排序,实行“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办理模式”,巩固前期企业准入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成绩,进一步理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达到协调运转、顺畅有效、效率提高的目的,推动项目进度,切实为灾后重建服务。

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第一章概述 为推动此项改革的深入进行,沈阳昂立电子有限公司下属的专业软件公司——沈阳工大昂立软件有限公司配合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及各大厅负责人专门设计了《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沈阳市为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投资者和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沈阳市在和平、沈河、皇姑、大东、铁西、东陵、于洪成立了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并专门成立了“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充分反映了我们对政务信息化及行政审批工作的深入理解,它具备如下特点: 1 多种渠道咨询 即在咨询环节,保证投资者可以在审批大厅或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咨询了解投资审批的各种信息。 访问者可以通过“沈阳市政务网”或专门的投资审批网站,直接访问各大厅,进入信息咨询界面,各大厅也可以在各区政府网站的基础上,设立信息咨询窗口,保证可以在”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的支撑下,使企业的大多数报批事务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在互联网网站上,为公众提供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服务。 2、一站集中受理 即在受理环节,保证各大厅可以做到集中受理,投资者的资料在一个窗口(也可以是在互联网上在线提交)被受理后,电子审批程序将自动启动,进入审批服务环节;各审批部门必须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对受理事项进行处理。 3、网上并联审批 即在审批环节,根据待办事宜种类和政府办事程序,即在政府统一组织下,运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和软件设计技术,将各审批部门可以平行审理的材料,同时报送相关部门,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 4、网下限时办结 即在监督管理环节,提供可靠手段,保证上级部门或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审批流程执行情况,实现网下限时办结。 在软件平台设计时,我们将采用网上集中共享数据库方式实现全部办事程序的可视化,从而一方面可以为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检视有关信息的方便条件,另一方面可以为监管部门对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客观、及时的参考信息。如果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时间有时限要求,系统就可以为他们提供准确的考核数据,直接促进网下限时办结工作的执行。 5、市、区两级互动 一方面归属市级审批的程序,投资者也可根据属地原则,在各大厅通过“审批系统的外网(网站)”咨询、报表,市级部门可以通过网络下发批复意见,实现市、区两级审批体系的互动合作。 第二章总体方案 一、设计原则 与沈阳市政务信息化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 严格遵守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规范,采用内网与外网物理隔绝、身份认证、硬件人证等技术手段保证政府的信息安全。 充分发挥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先进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适应现行行政审批工作的客观要求,确保建成后系统的可用性。 设计要具备一定的超前性,力争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起到配合和促进作用。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增强审批流程的透明度,为市领导及监督检查机关提供客观翔实的第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实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少的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必需依法依规进行。(二)并联审批的原则。在不同的审批环节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审批同一事项或者属于前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并联审批。 (三)全程代办的原则。涉及到企业注册、招商引资或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报建的(含项目备案、环境评估及规划审批),一律由直通车服务窗口专人代办审批的全过程。 (四)资料共享的原则。对并联审批的各职能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同一种资料实行共享。 (五)收费一单清的原则。在各个审批环节中,均一次性收取相关规费。由主办窗口将所收规费填报收费审核表,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主办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后,一次性缴入各相关部门

中介服务人员工作总结

中介服务人员工作总结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助推行政审批提速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市立足于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红利,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推动行政 __度改革迈上“快车道”。 一、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一个办法。在吸收借鉴浙江、安徽等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导向、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速增效”的原则,针对中介机构行业竞争无序,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收费较乱,行业自律不强、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制定了《**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服务办法》,引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二是打破垄断经营。去年3月,我市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通过问卷征询、实地。

效审批,我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中介服务区,面向全国 诚招资质等级高、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收费合理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垄断性、半垄断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因管理场地限制等其他原因无法以服务窗口方式入驻的中介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采用网络挂牌方式纳入管理,方便企业投资项目业主自主选择开展服务。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清理、引导、规范,搭建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化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了中介机构开展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了三大变化,为**市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政务服务软环境。一是变一家独大为竞 争有序经营。通过破除垄断,行政相对人可自行选择中介服务,同时,各中介组织主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承接业务后不守承诺的无序现象得到改进。二是时限变软承诺为硬承诺。推行中介机构服务 时限承诺制度。根据服务事项的难易程度,分简易、一般、复杂,分别作出服务时限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服务结果。不需进行检测、鉴定、评估、论证、测绘、设计和审查等技术性服务的,承诺时限分别为3个、5个、10个工作日以内;需进行检测、鉴定、评估、论证、测绘、设计和审查等技术性服务的,承诺时限分别为5个、10个、 20个工作日以内。以上承诺时限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公示、听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 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 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 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 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

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

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3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商改办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会同编办、发改等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是中央巡视反馈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纳入省委4+6专项整治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为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要求,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县编办、发改、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并做好相关解释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具体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自查。为摸清我县中介机构现状,我局组织各相关部门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涉及的中介组织数量,隶属关系、服务事项等方面开展自查,为后续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2.编制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是整个清理整顿工作重中之重。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联系,先后四次通过政府政务系统下发通知,组织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上报、比较、核对。经过4次认真梳理和与省确定的清单(县级通用版)进行比对,经各部门确认,在确保县、区之间审批事项基本平衡的情况下,最终形成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本清单共

涉及我县行政审批部门15家(县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建局、交通局、路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安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37项(其中发改局1项、教育局1项、民政局3项、人社局1项、国土局10项、环保局1项、城建局1项、交通局1项、路政局1项、水务局8项、林业局2项、卫计局4项、市场监管局1项、体育局1项、安监局1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43项(其中发改局1项、教育局2项、民政局7项、人社局1项、国土局10项、环保局1项、城建局1项、交通局1项、路政局1项、水务局8项、林业局2项、卫计局4项、市场监管局1项、体育局1项、安监局2项),目前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正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3. 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根据省市商改办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相关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15家县直部门和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进行上报,经汇总各部门情况来看,我县事业单位性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1家(桓仁县公证处),企业性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2家(桓仁鸿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桓仁枫林谷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下步工作 1.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依据《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县编办、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改变目前中介服务市场“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状。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 2017-08-25本文目录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范文行政审批科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中心党委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实际,制定XX年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在XX年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公开党内事务,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 围绕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抓党务公开,以抓党务公开促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力,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 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原则上都应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坚持实事求是,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做到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保证发展的原则。

必须紧紧围绕加快行政审批事业发展抓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和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依纪原则。 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三、公开内容和形式(一)公开内容凡是本单位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指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党务公开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利用党务公开栏、报纸、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按照公开目录的内容,做到逐项公开。 四、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阵地,探索党务公开形式。 完善党员活动室的设施和内容,在中心网站党务公开栏增设意见建议版块,积极探索其他党务公开形式。 二是进一步规范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要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限、规范范围、规范程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系统

1)行政事项分类 进入行政大厅后台,如图6- 1所示。 图6- 1 角色选择界面 在“行政事项分类”下选择【主题服务管理】,点击【新增】,如图6- 2所示。 图6- 2 主题服务管理界面 输入主题服务名称,点击【确定】,如图6- 3所示。 图6- 3 主题服务添加界面 在“行政事项分类”下选择【服务对象管理】,添加服务对象,如图6- 4所示。 图6- 4 服务对象添加界面 在“行政事项分类”下选择【服务类型管理】,添加服务类型,如图6- 5所示。 图6- 5 服务类型添加界面 2)行政事项管理 切换用户,点击【登记行政部门】后的【进入】,如图6- 6所示。

图6- 6 角色选择界面 选择需要添加的部门,点击下方的【选择】,如图6- 7所示。 图6- 7 部门选择界面 点击行政部门“房产局”后的【进入】,进入房产局内部系统,如图6- 8所示。 图6- 8 角色选择界面 在“事项管理”下选择【行政事项管理】,点击【新增】,如图6- 9所示。 图6- 9 行政事项管理界面 填写行政事项基本信息,点击【确定】,如图6- 10所示。

图6- 10 行政事项基本信息编辑界面 添加完成行政事项后,需要对其进行定义。点击操作下方的【定义】,如图6- 11所示。 图6- 11 定义行政事项界面 在“申报材料”下点击【新增】,如图6- 12所示。 图6- 12 申办材料界面 填写材料的名称和描述,选择材料类型,如果是表格的话,需要上传表格模板,点击【确定】,如图6- 13所示。 图6- 13 申办材料新增界面 在“办理流程”下添加步骤,点击【添加步骤】,如图6- 14所示。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regulating the discretion of admini 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 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 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 修改及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 提速增效,营造规范、简单、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权力运行和办 事流程,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等内容,形成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推进项目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分类梳理裁量权限。各部门应对行政审批和服务 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3个类别分别梳理自由裁量权。

1.对鼓励允许类事项,部门应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股办理。对涉及复杂及投资体量较大的需上报局领导审批的,应细化具体标准幅度,且不得超过办件总数的10%。 2.对限制类事项,特别是涉及用地、用林、用海、规划 等重要资源配置或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事项,各部门应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领导签批的时限及流程。 3.对禁止类事项,如碰触禁止性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 目或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的,坚决令行禁止。 (二)细化技术审查标准。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 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应明确技术审查环节并细化规范。 1.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 相关部门应分类梳理技术评审规范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2.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应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 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 3.对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公示、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应明确上述环节的负责机构和时限,

盱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情况说明征求意见稿

盱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情况说明(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5〕118号)及县领导批示,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盱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2015年8月18日县行政审批局提请县政府办下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盱政办发〔2015〕64号),启动我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程序。经过各部门申报、补报,全县共上报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52项,经过县行政审批局和编办、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对设立中介服务的法律依据和收费依据进行研究论证,结合《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规定,参考了淮安市审改办公布的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并征求了企业、帮办等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取消5项、保留47项,保留的项中有7项中介服务性质由官方指定变为市场调节,具体如下: 一、取消物价局在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审批中要求的普通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中介服务,原因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二、取消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监测,申请人不需在行政审批中提交相应材料,依据:《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7项中介服务变为市场调节性质,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委托哪家中介服务机构,依据《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附件:盱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上报情况汇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