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17年08月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和原因

(一)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一系列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和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切认识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规划调整完善作为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中心任务推进,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粤府函…2015?45号)全面部署全省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成果编制要求,调整完善方案编制的内容等,并于2016年正式下达各地级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

2016年12月,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下达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分解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6?748号),下达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麻章区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湛江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现行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二)规划调整完善原因

《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良好,土地规划的综合效益明显。但也存在规划修改频繁,规划与经济新常态逐渐不适应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麻章区将坚持“围绕“工业发展主战场、对外交通主通道、科技创新主平台”发展定位,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十个更加注重”要求,努力在经济建设、海东建设、城乡建设、民生建设、平安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未来几年,未来几年,麻章区将着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如太平森工和麻章两大工业园区、商贸物流城二期、国际建材家居博览中心、北部湾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东海岛铁路、海西快线、湖光快线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现代产业项目以及现代农业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等重大项目。

因此,为与经济发展新形势相适应,麻章区按照广东省和湛江市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发挥土地持续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新需求,推动土地利用依法依规。

二、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与原则

(一)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 号)。

2、相关规划

(1)《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3、规范性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4)《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函…2013?371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

(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

(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

(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1号);

(1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电…2016?54号);

(1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号);

(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2号);

(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09号)。

4、技术规范

(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2)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3)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4)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7)《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8)《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2010年修订);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及其他数据库建设的相关要求;

(10)《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5、其他相关文件

(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

(2)《关于下达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分解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6?748号)。

(二)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

1、严守底线、保护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问题,确保生态安全。

2、合理配臵、节约集约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合理配臵各类各业用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整合土地管理政策,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臵和利用效率。

3、统筹城乡、突出重点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防止城市无序扩张。

4、多方衔接、标准先行

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各级规划指标调整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坚持标准先行,提前对接相关规划标准,切实加强与主体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逐步实现“多规”融合,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麻章区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麻章镇、太平镇、湖光镇和湖光农场,土地总面积为47670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仍为2010-2020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五、规划基数

土地利用基础数据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并参照现行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基础数据转换。

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基数转换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采用麻章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全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下表:

表2-1 麻章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注:上述面积均不含可调整地类;

为了保持面积的一致性,取整时采矿用地584.7公顷保留为584公顷。

(二)规划基数转换

现行规划基础数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以及《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转换,有些

地类不能实现一一对应转换,根据蓄水量大小,将376公顷水库

水面转换为坑塘水面。

规划调整完善基数转换的范围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转换后麻章区2014年土地规划基数如下表所示:

表2-2 麻章区2014年土地规划基数

单位:公顷

注:上述面积均不含可调整地类。

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

(一)现行规划各项土地调控指标

“现行规划”于2011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1226号)批准同意。规划至2020年全区各项土地利用调控

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2-3 麻章区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二)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对比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麻章区耕地面积17386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规划任务,建设用地规模则在2020年指标控制范围之内。

表2-4 麻章区现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表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监察等方面均有了较好的管理成效,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建设用地增量。规划期间通过整合利用土地资源、调整用地布局,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资源配臵、促进麻章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

第三章主要指标调整

一、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根据《关于下达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分解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6?748号),湛江市下达麻章区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07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0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7154公顷

二、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调整后,麻章区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1076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100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7154公顷。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 规划调整完善前后麻章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比表

表3-2 规划调整完善前后麻章区建设用地指标对比表

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一)耕地数量

2014年麻章区耕地总面积17386公顷,无可调整地类,比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10765公顷)多6621公顷。

(二)耕地空间布局

麻章区耕地主要分布在麻章镇、湖光镇、太平镇范围内。调整后,麻章区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16455公顷,耕地布局(见图1)与现行规划基本一致,其中零星分布的耕地有所减少,连片程度有所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保护耕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图1麻章区规划耕地分布图

(三)耕地质量

根据2014年麻章区耕地质量数据,全区耕地的国家利用等别为4-7等,其中4等耕地711公顷,占比4.10%;5等耕地12513公顷,占比71.97%;6等耕地4159公顷,占比23.92%;7等耕地3公顷,

占比0.02%。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1 麻章区耕地质量情况表

规划实施期间,全区贯彻落实国家、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等文件要求,严控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项目建设坚持不占、少占耕地,特别是要避让水田等优质耕地;切实执行占补平衡制度,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规划期间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永久基本农田

(一)永久基本农田数量

现行规划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2353公顷,其中,落实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1713公顷,多划640公顷,多划比例为6.46%。

结合湛江市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成果,麻章区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354公顷,落实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8070公顷。

(二)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及质量

调整后,麻章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8354公顷,其中水田4643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面积的55.58%;水浇地10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面积的0.12%;旱地3701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面积的44.30%。

表4-2 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根据麻章区2014年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分析,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国家利用等别集中在4-7等,其中,4等耕地331公顷,占比3.96%;5等耕地6142公顷,占比73.52%;6等耕地1878公顷,占比22.48%;7等耕地3公顷,占比0.04%。

表4-3 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国家利用等别表

单位:公顷

(三)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分布

现行规划划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成片分布在麻章镇、湖光镇、太平镇等范围。按照基本农田调出原则,结合麻章区实际情况,将现行规划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已变更地块、实地非耕地地块、重点项目占用地块调出。同时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中,位于湖光镇东北部的地块与现行基本农田保护区较为连片,其余调入地块大部分分布在现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

布局调整后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完整、更加连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在湖光街道、湖光农场和太平镇(见图2),主要包括交通沿线及城镇周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利于维护现状耕地的稳定性,避免优质耕地被建设占用。

图2 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一、已审批和已预审的建设用地落实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麻章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0045公顷,新增指标优先落实已审批和已预审的建设用地,已预审项目及已报批项目名称一致的,以报批用地范围落实建设用地规模。

截止2017年7月,经核查已报批用地和已预审用地(除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因线位变化原因未落实用地规模)均已落实建设用地规模,主要包括已批准的城镇批次用地及“三旧”改造项目等。

二、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编制时,麻章区划定复垦区面积337公顷,主要分布在湖光镇、太平镇、麻章镇、湖光农场等镇域范围。因发展建设需要,麻章区拟调出复垦地块7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5公顷,采矿用地2公顷;另外,将位于三岭山森林公园内道路用地纳入为麻章区新调入复垦地块面积5公顷。

调整后,麻章区复垦区面积为335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较现行规划复垦区面积减少2公顷。

三、“三旧”改造安排

规划期间,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和城镇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通过编制分镇改造规划,合理安排“三旧”用地工程改造的空间、时序以及改造模式,逐步推进对“三旧”拆并整合,盘活存量、闲臵及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改善城乡景观环境和人居环境。

2016-2020年,麻章区计划实施“三旧””改造面积1995公顷,主要集中在麻章城区,以老城区扩容提质为发展目标,结合“三旧”改造项目,实现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

四、开发区、产业园区落实情况

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区是国务院公告的省级开发区,位于麻章镇内。现行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规模87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5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8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未对广东湛江麻章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及布局进行调整。

五、预留建设用地规模

麻章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00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7154公顷,数据库已全部落实,没有预留建设用地规模。

六、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麻章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将现行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50公顷;其中2014年现状已变更为城乡建设用地100公顷;2014年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50公顷。

2014年现状已变更为城乡建设用地的100公顷,是由于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落地,同时消除规划道路与实际需要建设及已建设的道路线位偏移不一致问题。麻章区根据现有道路线位以及《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规划路网,对麻章区中心城区的交通路网进行重新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关于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

关于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 发表时间:2019-06-26T10:17:21.3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叶礼斌 [导读] 摘要:当前,调整完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523770 摘要:当前,调整完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三轮土地规划回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对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形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 引言 随着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修编时对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土地规划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影响到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不同程度影响到了地方的发展,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必须从提高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角度重新优化配置资源,仅仅按照自身的土地资源条件进行配置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经济全球化将改变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土地供需关系,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产生重大的影响。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土地是惟一不可移动而又不可缺少的资源要素。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资本的流向总是向成本低廉的国家和地区转移。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在注重比较利益的原则下,根据经济条件、自然条件,从区域、国家甚至全球的角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益。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应该改变“一刀切”的土地利用政策,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根据区域发展条件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对于建设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在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下,给予更多的建设用地发展空间,重点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对于建设发展条件较差的地区,重点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二、三轮土地规划回顾 1.应宏观管理要求而生 我国经济建设蓬勃发展、耕地大量减少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规划编制的初步探索,但由于缺乏配套的土地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第一轮规划的意义是初步建立了我国土地规划体系框架,为后来土地规划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五级规划实现国土全覆盖 由于过于强调耕地保护,对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明显不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太适应。第二轮规划的意义是实现了五级土地规划全覆盖,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辅之以配套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等实施制度,规划得到较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 3.保护与保障的双重使命 规划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立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方针,采取了“试点探索、上下结合、充分论证”的工作模式,针对前两轮规划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了规划指标设置,区分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划定了“三界四区”,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探索基本农田多划后占,提高了规划弹性;建立层层汇交的规划数据库,实现了全国“一张图”监管。 三、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 1.土地资源家底不清,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由于土地利用还未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节约型的真正转变,实际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还会进一步加大:一方面,虽然我国实施了“占一补一”的土地政策,但近年来建设占用的耕地,近1/2是水田和菜地,补充耕地中水田和菜地不足1/5,造成实际耕地总体质量下降。另一方面,查明的耕地面积中有部分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生态退耕工作总体部署逐步调整,这样一来,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还会有所减少。 2.规划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规划只有具有科学性,才能具有权威性,才能有效实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专门的章节对规划编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规划的编制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然而,主要由于规划理论体系不完善、规划专业队伍不健全以及地方政府决策者规划意识不强,致使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在科学性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 3.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间协调衔接不紧密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编制指导思想、技术路线和具体操作等各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甚至矛盾。在指导思想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且数量不得突破,城市规划则强调根据预期的城市人口规模确定城市用地规模,保证城市的建设用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在具体操作上,二者在用地分类及划分标准、人口及用地统计口径和范围等方面也有明显差别。由于指导思想、技术方法及具体操作上的差异,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等预测上都有明显不同,也使规划编制审批完成后的实施在相关管理部门之间争执不休。 四、完善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为了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除了要对土地利用变更情况进行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调查,还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国家尽快出台新的技术细则和验收方法。统一方法、统一口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可比性。②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由各个单位组织学习,进行培训,针对本轮土地现状更新调查的针对性,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③测量手段的先进性。在目前标准高、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先进的测量手段才能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任务。 2.预测弹性区间 新一轮规划应引入弹性化的理念,对有些指标的预测不是一个数据而是一个区间。早在20世纪60年代波兰、法国等国家就开始探讨弹性规划的方法,并且编制出了许多不同特色的弹性规划方案。实践证明,弹性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非常全面)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规划目的 (2) 二、规划依据 (2) 三、规划范围 (3) 四、规划期限 (3)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 一、土地利用战略 (4) 二、土地利用目标 (5)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7)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7)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8)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9) 第四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0) 第五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1) 一、交通运输项目 (11) 二、水利项目 (11) 三、能源电力项目 (11) 四、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12) 五、环保项目 (13) 六、其他项目 (13)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4) 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14) 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14)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15) 四、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对揭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2016.12 一、填空题 1、水资源的三要素为水量、水质和水的保证率。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规划强调自上而下、因地制宜,逐级控制,分为国家、省级、地(市)级、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是,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3、耕地利用单元设计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耕地利用单元自身要素、田间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计;二是耕地利用单元内的规划设计。 4、山区土地治理的生物措施是植树造林,工程措施有修梯田、修地坝水坝。 5、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说明,由于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和目标的多维性,规划的方案具有一定的折衷性 ;由于各项因素都是在变化的,规划就具有一定的动态性 . 5、农田总蒸发量,又称植物的需水量,是指植物蒸腾和土壤表面蒸发的总耗水量。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的供需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需求预测、土地供给分析和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几方面。 8、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草地上能够饲养的家畜头数,称为载畜量。要 使其合理,必须将放牧强度控制在草地可承受的范围内。 9、盐土改良的生物措施包括植树造林及种稻改良。 10、土地资源的功能包括:植物生产功能、土地的建设承载功能、土地的生态功能。 11、气温的日变化对植物有机质的积累具有重要意义。 12、按照我国土壤质地分类标准,土壤质地类别分为砂土类、壤土类和黏土类。 13、土地类型的形成,不但受大区域的水热条件的影响,还受地方性 地域分异规律的作用。 14、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15、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应优先安排农用地。 16、土壤是指能够支持植物生长的陆地表面的疏松表层。 17、地表面或其他植被表面,不时地有辐射能收入,也有辐射能支出,这些表面上的辐射能的收支差值,叫做辐射差额或辐射平衡。 18、我国植被、土壤的分布,主要取决于水热条件,遵循自然环境地域分异规律。 1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根据社会所有生产部门的用地需求和土地自身的特性,经过土地适宜性评价,合理统筹协调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 20、耕地的规划要考虑“山、水、田、林、路”综合协调,最大限度地开发土地生产力。 21、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包括:政策性、整体性、兼容性、折中性、动态性。 22、植物的需水量,系指植物蒸腾和植被下土壤表面蒸发的总耗水量,即农田总蒸发量。 23、土壤肥力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土壤中养分的丰缺程度,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壤结构性的好坏。 24、规划经由批准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该级土地管理部门为规划实施主管部门。 25、山地与丘陵的区别在于相对高度的大小,一般相对高差大于500米者为山

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公告 一、总则 (一)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协调海丰县各行业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控制和引导各镇(农场、林场)土地利用,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6、?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 13、?海丰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征求意见稿); 14、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海丰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土地,包括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公平镇、梅陇镇、可塘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赤坑镇、陶河镇、联安镇、鲘门镇、小漠镇、鹅埠镇、赤石镇、梅陇农场和黄羌林场。2009年,土地总面积为178271公顷,至2020年,通过围填海造地增加土地面积57公顷,土地总面积增加至178328公顷。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是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是2020年。 二、规划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 (一)规划任务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等各项调控指标,分解落实镇级土地利用各项指标,落实上级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政策及各业用地导向;保障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1997-201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编制和实施北京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配置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首都的发展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以及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保障了首都的发展建设和人民生活及各项生产的用地需要。但是,由于我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较少、后备土地资源匮乏,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为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士她利用的方针政策,以《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市生态建设规划》及有关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对土地资源实行严而又严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约为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科学地编制《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全市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走节约用地和内涵挖潜的路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占用耕地和开发整理复垦耕地相平衡。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

目录 一、目标任务 (1) 二、主要依据 (2) 三、技术路线 (4) 四、程序与方法 (6) (二)规划目标确定 (7)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7) (五)土地用途区划定 (12)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七)土地整治安排 (17) (八)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18) (九)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8) 五、主要成果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总结本区域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 进行专项评价。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资源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方法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类别划分及获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目前我国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获取是一项复杂庞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术、专业人才、物力的配合进行全面调查。 2.1.1土地利用分类 1984年9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对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作了比较详尽的分类。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 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全国土地分为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为全国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提供了分类依据。为进一步摸清城镇土地的状况,原国家土地 管理局于1989年实施,又于1993年6月修改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将城镇土 地划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城镇土地的分类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中“城镇”的进一步划分,从而形成一套我国土地利用的分类体系。这套分类体 系为完成我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土地管理部门掌握各类土地的面积、土地利用状况提供了依据。但是,随着社 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城镇土地分类标准自成体系和交叉重叠的 现象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 的要求,结合我国基本国情,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试行《土地分类》 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采用新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办法,原来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镇土地分类同时废止。新的土地分类体系采用三 级分类方法:一级类设3个,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二级类设15个,三级类设71个fail。为适应新的形式与全省乃至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仙桃市土地利用分类采用三级分类。见表1(三级地类略)。 2.2.1土地利用现状总体结构 2002年仙桃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表明:全市土地总面积为251983.27 公顷,其中农用地18762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47%,建设用地29119.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5%,未利用地35238.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98%。 2.2.2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占农用地面积的71.77%,园地、林地面积都比较小, 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1.33%和2.36%,其他农用地占24.54%,牧草地面积仅有11.59公顷。 1)耕地 耕地面积13464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4%,分布在各乡镇。耕地 中灌溉水田面积最大为70995.2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2.73%;其次是早田, 面积为56690.6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2.10%;菜地面积为6834.10公顷, 占耕地总面积的5.08%;望天田和水浇地面积极少,分别为28.91公顷和100.08 公顷,仅占耕地总面积的0.02%和0.07% o 2)园地 园地面积为248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9%,主要分布在陈场、三 伏潭、沙湖和西流河等镇。其中果园2274.98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91.46%; 其它果园面积为201.49公顷,占园地面积的8.10%;桑园面积仅为10.97公顷, 占园地面积的0.44% o 3)林地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锣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6)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2)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848.27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50.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98.12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兴国县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兴国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5)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9)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15)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3) 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26) 第九章近期用地安排 (30) 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2) 第十一章附则 (36) 附表1 江背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7) 附表2 江背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38) 附表3 江背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39) 附表4 江背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表 (40) 附表5 江背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1) 附表6 江背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2)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镇域概况 江背镇位于江西省兴国县城城郊,东西南北四面分别与江背镇、永丰乡、兴国县城和社富乡相邻。乡政府驻地距驻地县城2.5公里,全镇辖14个村:江背村、廖溪村、龙砂村、垓上村、玉口村、旺口村、枫林村、程水村、西霞村、蕉田村、桐溪村、渣江村、大禾村、凤岗村,214个村民小组。 江背交通便捷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兴国县城东南,距县城19公里,距赣州市98公里,319国道自东向西穿境18公里;目前,已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乡内公路四通八达。便利的交通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凸显出了江背的区位优势。优越的地理位臵和资源,为各种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硬件环境;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的党政班子,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健全的服务机构,确保了商业投资的软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浓郁的投资氛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江背。 江背镇农业生产以席草、烟叶、果业、油茶、大棚蔬菜、仙草为主,主要农特产品有席草、烟叶、果业、油茶等传统产品;镇办企业主要有草席厂、针织厂、玩具厂、机砖厂、莹石矿、红石场等;近年来,江背镇紧紧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开展工作,全镇圩镇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社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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