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施工规范

消防喷淋施工规范
消防喷淋施工规范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QB-CNCEC J050104-2004)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喷淋系统的安装。

2 施工准备

原材料要求

2.1.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2.1.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1.3 对阀门进行外观检查,其零部件应齐全完好,阀瓣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2.1.4 管材、管件经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镀锌钢管表面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法兰密封面完整、光洁,符合规定。

2.1.5 现场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其商标、动作温度、型号、制造厂及生产年月标志齐全,外观无损伤和缺陷,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断丝、缺丝。闭式喷头从每批中抽查1%且不少于5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试验时间≥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1只不合格须加倍抽查,仍有1只不合格该批喷头不准使用。

2.1.6 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应有商标、型号、规格标志和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报警阀、控制阀和警铃的铃锤应动作和转动灵活。无卡涩、阻滞,阀内清洁无异物。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5min,无渗漏为合格。

2.1.7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监视及报警装置应有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说明书,传输信号应灵敏可靠,不合格不得使用。

2.1.8 其他材料:电焊条、聚四氯乙烯生料带、厌氧胶填料、铅油、小线、石(粉)笔、金属垫片、型钢、石棉橡胶板、塑料板、螺母、立管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的质地应柔软、无老化变质分层,表面无损折、皱纹。

作业人员的要求

主要工作人员:电气焊、起重、管工、电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主要工机具

2.3.1 套丝机、无齿锯、台钻、电锤、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

2.3.2 套丝板、管钳、压力钳、手锯、手锤、活扳手、链钳、煨弯器、手压泵、捻凿、大锤、喷头安装专用扳手(厂家配备和自制)、断管器等。

2.3.3 水平尺、线坠、钢卷尺、小线、盘尺、弯尺、压力表等。

外部环境条件

2.4.1 土建主体工程完成,配合土建进行了消防管道的孔洞预留,铁件、套管预埋完毕。

2.4.2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已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消防部门进行会审认

可。

2.4.3 施工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施工队伍有资格证书,经审核认定。

2.4.4 现场水、电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能保证正常施工。

3 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支架安装→消防干管安装→报警控制阀安装→消防立管安装→分层消防干管、干支管安装→消防水泵安装、高位水箱安装、水泵结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头短管安装、水流指示器安装→节流装置安装→报警阀其他组件安装、喷头安装→系统调试

操作细则

3.2.1 安装准备:

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是否位置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

3.2.1.2 检查预留及预埋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调好。

3.2.1.3 检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3.2.1.4 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

3.2.1.5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是当前世界上广泛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不仅用于高层建筑,在许多公共建筑也广泛使用,见图所示,主要部件及用途见表。

图3.2.1.5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编号名称用途

1闭式喷头感知火灾,出水灭火

2火灾探测器感知火灾,自动报警

3水流指示器输出电信号,指示火灾区域

4水力警铃发出引向报警信号

5压力开关自动报警或自动控制

3.2.2 支架制作安装

3.2.2.1 按照之间的规定间距和位置确定加工数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规定:支架位置与喷头间距≮300mm,距末端喷头间距≮750mm,在喷头之间每段配水管上至少装一个固定支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

3.2.2.2 为防止喷头灭火时产生大幅度晃动,在消防干管立管干支管支管上应安装防晃支吊架,防晃支吊架设置:配水管的中点设置一个(管径在50mm以下时可不设置);消防干管及配水管支管的长度超过15mDN≥50mm时最少设一个,管道转弯处(包括三通、四通)设一个;竖直安装的消防干管在其始端、终端设防晃动支架用管卡固定管道,高层建筑中每个一层距地面~1.8m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

3.2.3 管道安装

3.2.3.1 管道安装前,认真清除管内外杂物及污垢,安装过程要经常保持官腔内部的不得有杂物等。管子必须调直待用。

3.2.3.2 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采用镀锌无缝钢管、法兰连接时,采用两次安装法。在第一次组装配管后,将各组装管段进行编号,以保镀锌后二次组装时不致错位。

3.2.3.3 埋地管道须按室内给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挖沟、做垫层、下管、接口。有防腐要求的管道,须先做好防腐处理,留出接口待试压合格后补做防腐。

3.2.3.4 将制作好的支吊架和防晃支吊架安装好,消防干管和干支管应有~坡向排水管的坡度,喷头数量小于等于5个时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大于5个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3.2.3.5 自动消防喷淋系统管网在安装过程中,DN≤100mm的管道用螺纹连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连接,但不能减小管道横断截面积。螺纹连接时,变径采用异径接头,特别在转弯处不得用补心,一律用同心变径管。三通至多用一个补心;四通至多用二个补心。管道安装执行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艺标准量尺、下料、切断、调直、组装连接,套管制安后进行管道安装,水平干管在穿墙时先加上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后。穿过建筑物变形缝的管道安装柔性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需用阻燃材料填塞。

3.2.3.6 管道在安装过程中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变更必须经过设计同意。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中的规定:

公称直径(㎜)253240506580100125150200距离(㎜)404050607080100125150200

3.2.3.7 安装消防干支管时,暂时不安装水流指示器,待管道试压和冲洗后。在安装喷头配水支管的同时安装水流指示器。管道在安装过程中随时封闭敞口。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报警阀之后的管道上,不得安装其他用水设施或用水甩头。

3.2.4 报警阀组安装

先安装水源总控制阀门、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及其他组件安装。

3.2.

4.1 总控制阀安装前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阀件的严密性,且有明显的开闭标志、水流方向标志。根据阀门水流方向的标志、安装位置、接口方式、标高,按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艺标准组装连接。总控制阀上应加设启闭指示标志装置和可靠锁定设施。隐蔽安装主控制阀时,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3.2.

4.2 报警控制阀安装

A)报警阀安装在明显且易于操作的位置上,距地面高度为1.2m,确保两侧距墙不小于0.5m,正面距墙不小于1.2m。在~1.5m范围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地面有排水设施,警铃安装在报警阀附近。报警控制阀安装见图3.2.4.2(1)、图、表所示。

型号进水管直径排水管直径A B C D E ZSS100DN100DN80885650450300100 ZSS150DN150DN100900700500330100 ZSS200DN200DN1501070805605360100

图3.2.4.2(1) 湿式报警装置

图3.2.4.2(2) 湿式报警阀

1—报警阀及阀芯;2—阀座凹槽;3—总闸阀;

4—试铃阀;5—排水阀;6—阀后压力表;7—阀前压力表

B)报警阀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二倍工作压力,试验时间为65min,阀瓣处无渗漏为合格,方可进行安装。水源控制阀安装好后,再安装报警阀与消防总管进行连接,其安装后水流方向必须一致,不能装反。

C)水力警铃安装在报警阀附近,尽量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墙上并安装检修和测试用的阀门。连接水力警铃的管道长度不得超过20m。设置延迟器在报警阀与水力警铃之间的信号管道上,防止供水压力出现波动,发生少量液体从报警管道中流出,造成警铃的误动作。

3.2.5 自动消防喷淋系统管道试压与冲洗

管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及管道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建议采用生活用水进行试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应作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对不能参与试验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进行拆除,待试验结束后再恢复。加设的临时盲板应突出法兰的边。

管道强度试验:试验应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小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试验压力符合规范要求。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目测管网有无变形和泄漏,压力降是否在规定允许范围,进行仔细检查并做好记录。试压过程中如出现泄露立即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试压。

管道严密性试验在强度试验后进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

A)自动消防喷淋系统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再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B)管道气压试验介质采用氮气或空气,试验压力为,文雅24h,压力降符合规定。

3.2.6 管网冲洗

3.2.6.1 管网冲洗在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分段进行,先地下后地上,先消防干管、消防干支管、支管的顺序进行,冲洗利用生活用水进行。

3.2.6.2 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冲洗水连续冲洗,在至出水口处浊度、色度

与入水口处冲洗水浊度、色度基本相同为合格,结束冲洗,排净管道内的水。填写冲洗纪录。

3.2.6.3 管网在冲洗前,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止回阀和报警阀等应拆除,对感到制假、掉价的稳固性间距等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2.6.4 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3.2.7 其他附件安装

3.2.7.1 水流指示器安装:水流指示器用于给出某一水域的水流动态信号从而报警,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垂直或水平安装在消防干支管上侧,安装后须检查其最高不动作流量应符合17L/min的规定。其动作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其中的桨片和膜片动作灵活。见图所示。

图3.2.7.1 水流指示器安装

(a)DN50DN100螺纹连接;(b) DN150DN200法兰连接;

(c) 接线示意图;(d) 缓解法兰管座的法兰连接

1—水流指示器;2—蝶阀;3—短管;4—接线柱;

5—叶片;6—叶片杆;7—法兰管座

3.2.7.2 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的间距≮300mm,信号阀是在蝶阀闸阀球阀上加设电信号装置而组成,阀门开关由导线引致消防中心进行电信号显示。

3.2.7.3 排气阀在系统试压和冲洗合格后安装,安装在消防干管顶部、消防支干管的末端。

3.2.7.4 减压孔板安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直管段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2DN。

3.2.7.5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不得再安装中拆卸改动。

3.2.7.6 延迟器安装在报警阀与水力警铃之间的信号管道上,防止水压波动造成警铃误动作。

3.2.7.7 试验阀安装:采用闭式喷头时,在每个设有水流检测装置配管中,在距检测装置最远的位置上安装末端试验阀。通过末端试验阀放水由排水漏斗(管)排走。同时可检查装置是否在正常状态下动作,同时试验出出水压力的大小。见图所示。在试验阀组装中,其前方安装压力表,其后安装放水口,一般将末端接在排水管上。

有多层喷淋系统管网时,低层管道采用减压孔板或节流管等措施,见图所示。安装减压孔板时要安装在直径DN≥50mm的水平管道上,减压孔板口直径不小于安装管段的50%;减压孔板安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直管段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2DN,若安装节流管,则节流管内流速不超过20m/s。节流管长度不小于1m。

图3.2.7.7 湿式系统检验装置

1—阀门(DN15);2—阀门(DN20);3—检修孔;

4—自锁接头;5—压力表;6—手动跑风阀

图节流装置

3.2.8 喷头安装

喷头分开式喷头、闭式喷头和特殊喷头三大类,常用的有悬臂支撑型易熔元件闭式喷头、玻璃球洒水喷头、开式雨淋式喷头,其中闭式喷头用于湿式、干式、预作用式三种系统中。易熔元件闭式喷头平时由易熔合金锁片封闭,当保护区内着火,喷头周围温度上升到喷头动作温度时,合金片融化,悬臂脱落密封盖被水冲开,喷头开启灭火。

3.2.8.1 喷头的连接短管与喷头连接一律采用异径管箍,安装喷头不得对喷头进行改装、改动,不准给喷头加任何涂抹层。使用的三通、四通、弯头要采用专用件,弯头安装后须在其两侧设支吊架。标准喷头及边墙型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梁边距离应符合表、表、表中的规定。

建构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喷头最大水平间距(m)喷头与墙面、柱面最大间距(m)生产建筑物

严重危险级

储存建筑物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建构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喷头最大间距(m)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顶棚、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不大于150mm,见图、图所示。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的非燃烧题,其距离不大于300mm,吊顶型喷头不受此限。在门窗洞口安装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大于150mm,距边墙的距离不小于75mm、不大于150mm。在吊顶、屋面板、楼板下安装边墙型喷头时,其两侧1m范围内和墙面垂直方向2m范围内均不应设有障碍物。喷头距吊顶、屋面板、楼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不大于150mm,距边

表喷头与梁边距离

喷头与梁边

距离a (cm)

喷头向上安

装b1(cm)

喷头向下

安装b2(cm)

喷头与梁边

距离a(cm)

喷头向上安

装b1(cm)

喷头向下安

装b2(cm)

示意图20120

40140

60160

80180

100

墙的距离不小于50mm、不大于100mm。喷头安装采用厂家供给的专用扳手或自制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拧紧喷头。

图3.2.8.2(1) 顶棚上、下喷头支管布置图3.2.8.2(2) 顶棚上、下喷头的布置1—直立型喷头;2—异径管喷头;1—闭式喷头;2—异径管喷头;3—装饰板;4—三通3—装饰板;4—三通;5—下垂型喷头

自动喷淋消防系统通水调试

3.2.9.1 自动喷淋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进行系统通水调试。消防水池(箱)储备水量达到设计要求,供电系统正常,气压供水罐内的水位、气压符合要求。消防管网内介质(湿式系统已充满水、干式系统气压达到要求)符合要求,自动报警装置处于准备工作状态。

3.2.9.2 水源调试,测试消防水箱的容积、水位高度。保证消防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测试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和能力采用移动式水泵进行试验。

3.2.9.3 水泵调试,用手动或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在5mim内运行正常,用备用电源切换后,在90s 内运行正常。

3.2.9.3 供水稳压设备调试,模拟设计启动和系统稳定压力条件下,稳压泵能立即启动和停运。

3.2.9.4 报警控制阀调试

A)湿式报警阀调试,在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立即动作,延时5~90s后,水力警铃发出响亮警报,水流指示器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启动消防水泵。

B)干式报警阀调试,开启试验阀后,报警阀启动的时间、启动地点的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符合设计要求。

C)排水装置调试。按系统灭火最大排水量做排水试验,开启排水阀后,从系统派出的水能全排除。系统联动试验

用专业测试仪器对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自动报警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系统。启动一支喷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应及时动作并发出信号。

3.2.11 系统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派专人参加,按照国标GBJ300—88、GBJ302—88执行验收。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其功能进行验收并填写系统验收表格。

4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室内喷淋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功能进行检查和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系统末端试水检测。

一般项目

4.2.1 管网、喷头报警阀组和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信号阀、自动排气阀、减压孔板和节流装置、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2.2 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的连接短管与喷头连接一律采用异径管箍。4.2.2.2 安装喷头不得对喷头进行改装、改动,不准给喷头加任何涂抹层。使用的三通、四通、弯头要采用专用件,弯头安装后须在其两侧设支吊架。喷头安装采用厂家供给的专用扳手或自制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拧紧喷头。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损伤时,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4.2.2.3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消防干管或干支管上安装过滤器。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出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4.2.2.4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中的规定,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特殊工序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质量记录

管道安装记录

4.4.2 阀门试压记录

4.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

4.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

4.4.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4.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

5 需要注意的质量问题

消防水泵吸水管上阀门自行关闭或闭小,原因是由于安装时使用了蝶阀。

管到在使用时晃动,原因是管道支吊架的位置形式安装不正确。

火灾发生时有喷头不喷水,原因是由于装修时被油漆、涂料覆盖或进入杂物,管网冲洗和调试未严格检查

喷头损坏,不正常喷水。原因是安装时未使用专用工具。

报警阀发生误报,原因是由于报警阀方向安反,辅助件误装。

火灾时找不到水泵结合器、控制阀打不开,原因是未按规定做好启闭标志。

6 成品保护

预制加工好的管段,应加临时管箍或用编织袋将管口包好防止丝头腐蚀。

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做支撑或放脚手版,不得踩压.其支托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受力点。

对预制完毕的管道注意保护,保持内部清洁。对安装完毕的管道严禁踩踏。

7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措施

注:上表仅供参考,现场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措施

注:上表仅供参考,现场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25个消防喷淋系统安装通病

这25个消防喷淋系统安装通病 喷淋系统有消防泵房、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室、屋顶等重点检查部位以及末端试水装置;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设置等质量关注点质量关注点,那么常见的质量通病有哪些呢?以及我们该如何防治? 通病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洒水管的水流指示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与管道转弯处和阀门的距离达不到要求 产生原因及后果: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或造成误报。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8m以上。水流指示器安装应距弯头处至少15cm和距阀门处至少60cm。管道开孔要用专用工具,确保开孔在管道中心垂直线上,并将管膛清扫干净。 通病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的后边,并相互直接连接 产生原因及后果:信号阀不灵敏,甚至不能显示管中水流动的情况,且将其传送给消防系统指挥中心。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面的管道上,且两者的间距不应小于30cm。 通病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用非镀锌钢管或连接喷洒头支管使用管径小于25mm 的镀锌钢管 产生原因及后果: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的管内铁锈会造成喷洒头堵塞,失去自动喷水火火功能,加大火灾损失。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使用镀锌钢管而且连接喷洒头支管管径不得小于25mm。 通病4 湿式报警阀下边及水流指示器来水方向不装信号阀而装普通阀门 产生原因及后果:在维修管道时关闭阀门,维修后由于疏乎忘记打开,一旦发生火灾管道内无水,造成重大损失。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必须在报警阀下边及水流指示器来水方向装信号阀。并检查信号阀其打开或关闭状态时的信号是否返回到消防控制中心。为防止误操作,还要在阀上加锁防止阀门意外关闭。 通病5 屋顶消防水箱接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出水管(恒压管)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安装过滤装置 产生原因及后果:水箱或水池内的杂物进入管网,造成闭式喷洒头堵塞或报警阀中警铃或压力开关失灵,影响喷水灭火及报警工作。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加压和补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装置管道出口处。应设置除污过滤设施。 通病6 管径与喷淋头数量不匹配 产生原因及后果: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装修阶段更改或加装喷淋头,达不到自动喷水灭火效果。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根据装修图纸及要求进行二次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和规范

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和规范 7.1一般规定 7.1.1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井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 7.1.4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手表7.1.5的规定: 7.1.6货架内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档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8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

喷淋设计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火灾危险性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喷水灭火系统类型,做到保障安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4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第2.0.1条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危险等级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可燃物数量、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序等因素,划分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发热量大、燃烧猛烈和蔓延迅速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发热量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迅速燃烧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量少、发热量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举例见附录二。 第2.0.2条各危险等级的建筑物、构筑物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和喷头工作压力等应符合下规定: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三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数据表03.2.0.2 项目 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设计喷水强度 (升/分*平方米) 作用面积 (平方米) 喷头工作压力 (帕斯卡) 严重危险级生产建筑物10.0 300 9.8×10000 严重危险级储存建筑物15.0 300 9.8×10000 中危险级 6.0 200 9.8×10000 轻危险级 3.0 180 9.8×10000 注:最不利点处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均不应小于4.9×104帕斯卡(0.5公斤/厘米2)。

消防设备安装要求规范标准

消防设备安装规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及规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一、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1.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2.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3.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4.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分类及其适合安装的场所 消防喷淋头一共有四种:分别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新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 一、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 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二、直立型喷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三、普通型洒水喷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 四、边墙型洒水喷头靠墙安装,适宜于空间布管较难的场所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探测器分类 一般分为四类: 一、感烟火灾探测器; 感烟火灾探测器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报警的探测器 二、感温火灾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对火灾现场温度参数响应的火灾探测器。按照它对环境温度或温度变化的响应,可分为:定温、差温、差定温三种形式。 三、感光火灾探测器; 感光式火灾探测器:物质燃烧时,在产生烟雾和放出热量的同时,也产生可见或不可见的光辐射。感光式火灾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它是用于响应火灾的光特性。即扩散火焰燃烧的光照强度和火焰的闪烁频率的一种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焰的光特性,目前使用的火焰探测器有两种:一种是对波长较短的光辐射敏感的紫外探测器,另一种是对波长较长的光辐射敏感的红外探测器。 四、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有催化型、红外光学型两种类型。催化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利用难熔金属铂丝加热后的电阻变化来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当可燃气体进入探测器时,在铂丝表面引起氧化反应(无焰燃烧),其产生的热量使铂丝的温度升高,而铂丝的电阻率便发生变化。红外光学型是利用红外传感器通过红外线光源的吸收原理来检测现场环境的碳氢类可燃气体。 烟感和温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及规 烟感、温感探测器安装装间距 一、烟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5米,半径7.5米;温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0米,半径5米 二、设于走道的烟感,则按15米的间距设置,温感按10米间距设置 三、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四、探测器周围0.5m,不应有遮挡物。 五、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烟感探测器就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的,烟雾探测器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先进,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性能远优于气敏电阻类的火灾报警器。 温感探测器是通过监测探测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来实现火灾防的,采用高品质线性传感器,SMD贴片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灵敏度高、稳定可靠、低功耗、美观耐用、使用方便等特点。电路和电源可自检,可进行模拟报警测试。 感温探测器805[1]温感探测器适用于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无烟火、有大量粉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

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选型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人员密集、不易疏散、外部增援灭火与救生较困难的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设置。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特点或环境条件确定,露天场所不宜采用闭式系统。 4.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自动启动; 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 系统选型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3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 严禁系统误喷; 3 替代干式系统。 4.2.4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下列场所应采用设置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货品堆积高度等于或大于4.5m的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标准[详]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与规范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

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消防喷淋施工规范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QB-CNCEC J050104-2004)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喷淋系统的安装。 2 施工准备 原材料要求 2.1.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2.1.2 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2.1.3 对阀门进行外观检查,其零部件应齐全完好,阀瓣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2.1.4 管材、管件经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完整无损伤毛刺。镀锌钢管表面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法兰密封面完整、光洁,符合规定。 2.1.5 现场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其商标、动作温度、型号、制造厂及生产年月标志齐全,外观无损伤和缺陷,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断丝、缺丝。闭式喷头从每批中抽查1%且不少于5只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3Mpa,试验时间≥3min,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1只不合格须加倍抽查,仍有1只不合格该批喷头不准使用。 2.1.6 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应有商标、型号、规格标志和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报警阀、控制阀和警铃的铃锤应动作和转动灵活。无卡涩、阻滞,阀内清洁无异物。报警阀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5min,无渗漏为合格。 2.1.7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监视及报警装置应有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说明书,传输信号应灵敏可靠,不合格不得使用。 2.1.8 其他材料:电焊条、聚四氯乙烯生料带、厌氧胶填料、铅油、小线、石(粉)笔、金属垫片、型钢、石棉橡胶板、塑料板、螺母、立管卡,经检验符合质量要求。各种非金属密封垫片的质地应柔软、无老化变质分层,表面无损折、皱纹。 作业人员的要求 主要工作人员:电气焊、起重、管工、电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主要工机具 2.3.1 套丝机、无齿锯、台钻、电锤、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 2.3.2 套丝板、管钳、压力钳、手锯、手锤、活扳手、链钳、煨弯器、手压泵、捻凿、大锤、喷头安装专用扳手(厂家配备和自制)、断管器等。 2.3.3 水平尺、线坠、钢卷尺、小线、盘尺、弯尺、压力表等。 外部环境条件 2.4.1 土建主体工程完成,配合土建进行了消防管道的孔洞预留,铁件、套管预埋完毕。 2.4.2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已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消防部门进行会审认

消防及喷淋管道施工工艺及技术规范样本

消防及喷淋管道施工工艺及技术规范

3.16节流装置:在高层消防系统中,低层的喷洒头和消火栓流量过大,可采用减压孔板或节流管等装置均衡。减压孔板应设置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孔口直径不应小于安装管段直径的50%,孔板应安装在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段上,与弯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两倍。采用节流管时,其长度不宜小于1m。节流管直径按表l-17选用。 节流管直径表1-17 3.17报警阀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延迟器安装在闭式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是防止误报警的设施。可按说明书及组装图安装,应装在报警阀与水力警铃之间的信号管道上。水力警铃安装在报警阀附近。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 3.18消火栓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龙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或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龙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气专业配合施工。 3.19喷洒头安装:

3.19.1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3.19.2喷洒头安装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及距墙、往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19.3喷洒头的两翼方向应成排统一安装。护口盘要贴紧吊顶,走廊单排的喷头两翼应横向安装。 3.19.4安装喷洒头应使用特制专用扳手(灯叉型),填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防止损坏和污染吊顶。 3.19.5水幕喷洒头安装应注意朝向被保护对象,在同一配水支管上应安装相同口径的水幕喷头。 3.20喷洒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20.1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碍喷头喷效果为原则。一般吊架距喷头应大于300mm,对圆钢吊架可小到70mm。 3.20.2为防止喷头喷水时管道产生大幅度晃动,干管、立管均应加防晃固定支架。干管或分层干管可设在直管段中间,距主管

国家标准《喷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1 年 7 月 1 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4系统选型 4.1一般规定 4.2系统选型 5设计基本参数 6系统组件 6.1喷头 6.2报警润组

6.3水流指了器 6.4压力开关 6.5末端试水装置 7喷头布置 7.1一般规定 7.2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8管道 9水力计算 9.1系统的设计流量 9.2管道水力计算 9.3减压措施 1O供水 10.1一般规定 10.2水泵 10.3消防水箱 10.4水泵接合器 11操作与控制 附录A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附录B塑料、橡胶的分类举例 附录C当量长度表 附录D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 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消防喷头安装规范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

消防喷淋设计规范

消防喷淋设计规范 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 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 期等标志应齐全; 3(2(4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 水现象。 6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 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3(2(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 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 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

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4(2(3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并应安装在控制阀后。 2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4(2(4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5(1(4 沟槽式管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用的沟槽式管件应符合《沟槽式管接头》CJ,T 156的要求,其材质应为球墨铸铁,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球墨铸铁件》GB,T 1348的要求;橡胶密封圈的材质应为EPDN(三元乙丙胶),并符合《金属管道系统快速管接头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6182-12的要求。 2 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消防喷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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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忘往昔提交日期:2009-2-19 9:58:00 1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某些部位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 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取消 2.0.7 末端试水装置 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或联动功能的装置。 3施工准备 3.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 3.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0.2.1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0.2.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2.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3.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及规范.doc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及规范一、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1.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2.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3.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4.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 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内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烟感和温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及规范 烟感、温感探测器安装装间距 一、烟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5米,半径7.5米;温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0米,半径5米 二、设于走道的烟感,则按15米的间距设置,温感按10米间距设置 三、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四、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五、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烟感探测器就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范的,烟雾探测器内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先进,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性能远优于气敏电阻类的火灾报警器。 温感探测器是通过监测探测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来实现火灾防范的,采用高品质线性传感器,SMD贴片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灵敏度高、稳定可靠、低功耗、美观耐用、使用方便等特点。电路和电源可自检,可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感温探测器805[1]温感探测器适用于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无烟火、有大量粉尘、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粉尘滞留、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吸烟室、其它不宜安装烟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门先进的消防技术设施,不但价格高昂,且使用性能强,因此用户在安装后,就要加强管理和维护,使之在防火灭火中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目前有些使用单位忽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关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孰不知系统档案的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维修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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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50261-96 作者:忘往昔提交日期:2009-2-19 9:58:00 1总则 1.0.1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术语 2.0.1 准工作状态 condition of prepare operatin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2.0.2 系统组件 system components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2.0.3 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equipments for supervisery and alarm control services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某些部位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2.0.4 稳压泵 pressure maintenance pumps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围的一种专用水泵。 2.0.5 喷头防护罩 sprinkler guards and shields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2.0.6 取消 2.0.7 末端试水装置 end water-test equipments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或联动功能的装置。 3施工准备 3.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 3.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0.2.1 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 3.0.2.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0.2.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3.0.2.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3.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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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5.0.6、5.0.7、6.2.7、6.5.1、7.1.3、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 3.0.1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洒水将导至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2.1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4.2.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4.2.5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 室内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6.1.1条的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 严重危险级Ⅱ级。 4.2.6 符合本规范5.0.6规定条件的仓库,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并宜采用湿式系统。4.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等组件和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消防喷淋系统管道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及验收: 2.1.1消防喷淋部分材料的采购和验收 2.1.1.1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应为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具有材料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1.1.2管材、管件的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⑵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现象; ⑶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提有毛刺及径向沟槽。 2.1.1.3喷头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齐全; ⑶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⑷喷头螺纹密封面应完整、光滑、不得有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2.2 主要工机具: 2.2.1 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

械。 2.2.2 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现场已安排好适当的现场工作场地、工作棚、料具库,在管道层、地下室、地沟内操作时,要接通低压照明灯。 2.3.2 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留孔洞、管槽。稳栽各种型钢托、吊卡架及预埋套管。 2.3.3 在进行管道等各项预制前要根据施工图纸及材料计划,将需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确认合格并准备齐全,运到现场。 2.3.4 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2.3.5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 2.3.6安装管道所需要的操作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2.3.7 喷洒头安装按建筑装修图确定位置,吊顶龙骨安装完按吊顶材料厚度确定喷洒头 的标高。封吊顶时按喷洒头预留口位置在顶板上开孔。 2.4 作业人员 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管工(水暖工)、电焊、气焊、电工、起重、测量工。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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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令狐采学 1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2.4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6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3.2.5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主要功能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4.2.3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并应安装在控制阀后。 2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4.2.4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5.1.4 沟槽式管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用的沟槽式管件应符合《沟槽式管接头》CJ/T 156的要求,其材质应为球墨铸铁,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球墨铸铁件》GB/T 1348的要求;橡胶密封圈的材质应为EPDN(三元乙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018年1月1日实施《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2018年1月1日实施 《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の通知》(建标[2008]102号)の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の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の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4 系统基本要求; 5 设计基本参数; 6 系统组件; 7 喷头布置; 8 管道; 9 水力计算;10 供水;11 操作与控制;12 局部应用系统。 本规范修订の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净空高度为12m~18m民用建筑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湿式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湿式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の设置要求;家用喷头、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の设置要求以及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消防专用管の设置要求和部分术语等; 2、调整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基本参数、喷头布置参数和局部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等; 3、删除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の设置要求; 4、修改现行规范中不便操作の一些条款,协调与其他规范の关系。 1总则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の设计。 ,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の功能和火灾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の相关标准,并应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の要求。 ,应校核原有系统の适用性。当不适应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の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の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の自动灭火系统。 2.1.2 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3 开式系统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 湿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の有压水の闭式系统。 2.1.5 干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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