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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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房改办字第 078 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 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 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 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 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 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 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平 方米;副处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技术 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 市级技师 80 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 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 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 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 120 平方米; 四级 105 平方米;五级 90 平方米;六级 80 平方米;七、八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 十级职工 70 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 60 平方米。 1 / 6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 105 平方米;副高 90 平方米;中级 70 平方米;25 年(含)以上工 龄的初级师、士 70 平方米;25 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 60 平方米; 工勤人员:市级技师 80 平方米;市级工、技师、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 人、普通工人 70 平方米;25 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 7.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 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 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 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 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 方米 3200 元集资建房 100 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 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 平方米, 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 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 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 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 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 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 15 平方米以内 的部分,(即:15 平方米*3 人-20 平方米=25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 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 平方米-15 平方米*3=25 平方米),按 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 平方米+25 平方米=45 平方米,核定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 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 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 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 为子女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 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9)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 面积的 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 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 2 / 6

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8.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 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 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 10%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 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 10%。 9.职工现住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现住地下室的,按建筑面 积的 50%核定住房面积;职工现住半地下室的,按建筑面积的 70%核定住房面积。 10.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按统计部 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人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人格之比乘以京 篇二:住房补贴注意事项 住房补贴注意事项 从 1998 年,我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来,一些单位在住房公积金 的提存额度不高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政策,按规定程序给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是不需 要纳税的。但有些单位,特别是效益好的私营企业,不按住房补贴的发放程序进行发放,依法 要进行纳税。 关于住房补贴,北京市出台了几个相关文件,如:《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 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 号)、《关于北京市机 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 078 号)和《关 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房改办字第 079 号)。 这几个文件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住房补贴的标准和发放程序都作出了明确 规定, 私营企业可以参照住房补贴的标准上下浮动, 但对住房补贴的发放程序的要求是统一的: 第一,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并报有关部 门备案; 第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的相关文件为职工开 立住房补贴资金账户; 第三,企业向个人发放的住房补贴要计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账户。 风险提示 广大企业注意以上规定,自查一下,看在发放住房补贴时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及 早进行调整,以免因此受到处罚。 篇三: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来源:北京二手房 - 链家 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根据联合下发的《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可以 3 / 6

领到住房补贴了。 ■ 什么是“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无房职工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 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住房未达标职工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 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 房补如何计算 通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本市行政机关、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参加工作为界,分为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 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 其中 1998 年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 一次性方式发放。 一次性住房补贴= (无房老职工 1998 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职工 1998 年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 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 1998 年 12 月 31 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月发放, 退休后停发。 按月住房 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目前,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定为 0.66,年度工 龄补贴额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3 元。 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计算公式同上。职工住房未达标的,按差额面积一 次性计发差额补贴。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 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目前,年度 基准补贴额定为每建筑平方米 1265 元。 ■ 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25 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平方米,副处级、 25 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 25 年以下工龄的 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平 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 80 平方米。 具体申请住房补贴程序包括: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 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将 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 进行为期 10 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 位房改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随后,单位按隶属关系到 市或区房改办开具完成住房普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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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工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6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级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60平方米;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购房职工调整住房等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8.06.19 【实施日期】1998.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 《关于购房职工调整住房等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九日) 现对(95)京房改办字第056号文件执行中的具体问题,1994年后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房的职工调整住房或改按成本价购房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95)京房改办第056号文件对1993年底前按标准价给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价)购房的职工调整住房、申请改按成本价购房及建立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问题作了试行规定,执行中的其他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房职工已故、所购住房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可按056号文件规定申请改按成本价购房。其中已故购房职工夫妇工龄和等于或超过65年的,继承人可不补交房价款,视同成本价购房,并按05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改办产权登记手续;不足65年

的,继承人可按05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补交房款,改按成本价购房。 2、购房职工按056号文件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后调整住房并按标准价购买新房时,原售房单位按届时标准价收购原房,职工按届时标准价及(94)京房改办字第05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购买新房。原房按下列公式计价: 房价款=〔标准价×(1-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夫妇工龄和×年工龄折扣率)×(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1%) 其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夫妇工龄和超过65年的,按65年计。 3、已改按成本价购房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调整住房并购买新房时,原售房单位按届时成本价收购原房,职工按届时成本价及(94)京房改办字第054号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购买新房。原房按下列公式计价: 房价款=〔(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夫妇工龄和×年工龄折扣率)×(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1%) 其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夫妇工龄和超过65年的,按65年计。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老干部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一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

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房、住房为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

二、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附件2: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均属实施范围:(二)对象: 1、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 ①无房户; ②居住自有私房者。即:居住祖传、馈赠、自费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私有住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但不含解困房和公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 (2)虽已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优惠政策,本人愿意并经批准退出现租住公有住房的。 (3)虽已购公有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 (4)购买公有住房时将私房面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计算的私房面积部分以及合并后仍未达标的部分予以补贴。 以上对象凡本人及配偶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分配公有住房、房管部门直管房以及参加过集资建房等,均属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 2、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

(三)职工享受住房面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即:一般干部和职工为70平方米;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高级职称的干部为130平方米。 职工住房补贴额由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与工龄补贴额构成。 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工龄补贴额=951(市政府公布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框架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0.6%×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以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四)1998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1900元/平方米,1999年我市住房补贴按1998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进行计算,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430元。工龄补贴额5.7元/平方米·年。今后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职工工资的变化,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财务处理方式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2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61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1]29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一次退还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 078 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 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 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 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 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 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 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平 方米;副处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技术 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 市级技师 80 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 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 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 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 120 平方米; 四级 105 平方米;五级 90 平方米;六级 80 平方米;七、八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 十级职工 70 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 60 平方米。 1 / 6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北京市房改办关于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有关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房改办关于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有关政 策的通知 京房改办字[97]第016号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各委、办、局房改办,各总公司房改办,中央在京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1997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标准价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1997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城近郊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新建楼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450元。远郊区县新建楼房的成本价,同区县房改办会同区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报市房改办批准后执行。 二、1997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标准价城近郊区新建楼房的标准价为每建筑平方米943-1363元;远郊平原县(通县、大兴、昌平、顺义)新建楼房的标准价为每建筑平方米846-1128元;远郊山区县(密云、房山、门头沟、怀柔、延庆、平谷)新建楼房的标准价为每建筑平方米780-1092元,各单位可在上述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单位售房的标准价。如果远郊平原县和远郊山区的成本低于本区县标准价高限,可将成本价的94%定为标准价高限,也可以取消标准价售房,按成本价售房。 三、其他有关政策 1、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房价计算公式、付款方式,以及成新折扣、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调节因素、装修设备价、提前付款折扣等计算办法,均按(94)京房改办字第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年工龄折扣率与标准价的对应关系见附表:现住房折扣率为3%;提前付款月折扣率为9.15‰。 2、教师购房的,按(96)京房改办字第075号文件的规定增加购房优惠。 3、1997年各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按规定的计价公式计算后,实际售价(不含提前付款折扣)低于每建筑平方米206元的,均以206元计。 4、在本通知规定的售房价格执行期限内,1993年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的职工申请改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的,仍按(95)京房改办字第056号文件的规定补交房介款,基价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成本价和标准价。 5、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42元,交纳方法仍按(94)京房改办字第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未及事宜,仍按《北京市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管理办法》(京政发[1992]3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规定的售房价格和折扣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1998年3月31日,房改部门审批各单位售房方案的时间截止到1998年2月底。

乌鲁木齐住房补贴调整

乌鲁木齐住房补贴调整 乌鲁木齐住房补贴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6月6日起,乌鲁木齐开始执行20xx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后,最高缴存基数为13353元,比20xx年上调681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470元,比20xx年上调150元。 6月12日,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xx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去年相同,分别为不低于5%,不超过12%。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提高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缴存额就会提高,对于市民来说,潜在好处可减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压力。 20xx年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两部分缴存额均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自20xx年7月起,各单位应以20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据了解,20xx年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乌鲁木齐住房补贴调整:购买住宅可享契税全额补贴 据介绍,此次乌鲁木齐实施的新的房产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补贴标准,其中住宅,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乌鲁木齐市二手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契税全额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住宅契税补贴申报期限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契税财政补贴业务,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 非住宅,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购买乌市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超过契税税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非住宅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契税财政补贴业务,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初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15条措施,其中契税补贴政策为:自20xx 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契税由各地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而在此之前,乌市已于今年2月出台契税补贴政策: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购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804-74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出让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或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

2020年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 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 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 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 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 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 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 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 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公司或 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 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 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 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Policy document of housing subsidy standard for retired employees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关于退休职工的住房有哪些补贴政策呢,下面小泰为大 家搜集的一篇“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 一、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 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央企 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 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

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 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 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 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19]7号)文件中也要求:给离退休人员发 放住房补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

北京政策性住房新规定

北京政策性住房新规定 北京政策性租赁住房最新消息不知道大家看了么?下文是北京政策性住房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北京政策性住房总投资安排730亿元筹集5万套近期,北京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公开20xx年重点工程计划。20xx年,北京市一共安排了230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达13157亿元,重点安排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5大领域项目。其中,涉及城市副中心的项目达28项,项目总投资约452亿元,将有多所学校和交通道路工程今年新建。 今年本市安排的230个重点工程中,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62个,包括副中心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交通一体化、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四大类别,其中副中心今年新开建项目最多,达到17项,包括广渠路东延、城市副中心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等。 从今年本市重点工程的计划安排表中可以看到,20xx年城市副中心将进入加速建设期,交通、教育、生态、水务、文化等多个领域都将启动新的建设项目。除此之外,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水系工程、北京五中通州校区等11个项目也将继续加大投资续建。 除了副中心的重点工程之外,非首都功能疏解、交通一体化、冬奥会设施建设方面,今年也会有多项新投入的工程将开工,如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新机场北线高速、国家速滑馆等。 在基础设施方面,轨道交通建设仍是今年的一大亮点,CBD线和燕房线支线两个新建轨道项目总投资将达到48.4亿元。另外,20个轨道续建项目也将加快建设,包括3号线一期(东四十条站-东坝中街站段) 、6号线西延、7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6号线二期、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平谷线、昌平线南延等等。 在民生改善项目方面,今年政策性住房总投资安排约730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竣工6万套;此外,北京儿童医院大兴院区、新发地蔬菜交易中心、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华家园养老住区(延庆)等项目,也

有用的住房补贴政策

有用的住房补贴政策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精)

再来个e9 zz zz zz zz, 设置好zz zz zz zz使其再跳到原来dword ptr ds:[eax+ecx*8+eb4], edi的下一句,就是0x4b2c7b处, 这样hp的地址就固定下来了,只要看y就知道hp了。 -------------------------------------------------------------------------------------------------------------------------------------------------------- 下面说说客服端的破解(小试牛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制作一个dll 来实现加血锁定血量! .text:004e8ef0 sub_4e8ef0 proc near .text:004e8ef0 .text:004e8ef0 arg_0 = dword ptr 4 .text:004e8ef0 arg_4 = dword ptr 8 .text:004e8ef0 arg_8 = dword ptr 0ch .text:004e8ef0 .text:004e8ef0 mov ecx, [esp+arg_0] ; 可能是长度len地址 .text:004e8ef4 push ebx .text:004e8ef5 mov eax, [esp+4+arg_4] ; 缓存地址 .text:004e8ef9 push esi .text:004e8efa mov esi, ecx .text:004e8efc push edi .text:004e8efd mov edi, [esp+0ch+arg_8] ; 加密key地址 .text:004e8f01 and esi, 3 ;相当于缓存长度除以4的余数 .text:004e8f04 shr ecx, 2 ;相当于缓存长度除以4的商 .text:004e8f07 mov edx, [edi] ;把加密key值放进edx .text:004e8f09 mov ebx, ecx ;

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 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铁路局文件 济铁土房发[2006]134号 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 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南铁路局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1—济南铁路局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为适应路局直管站段管理体制要求,健全完善职工住房补贴管理体制,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职工利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住房补贴是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目前实行的职工住房补贴包括新职工月住房补贴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实行全局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责 (一)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简称房管处)是全局职工住房补贴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局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审批房管所办理的职工提取使用申请,保障住房补贴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路局房管所在路局房管处的领导下,负责建立新职工住房补贴个人交存明细帐户,办理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归集、支付手续;审查批准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使用申请;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保障资金安全。

(三)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资金扣缴、转移以及职工使用支取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2— 工住房补贴管理台帐,记录职工交存、转移、支取等情况。 第二章新职工住房补贴 第三条凡 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入路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新职工),实行月住房补贴制度,从参加工作的次月起,按月计发新职工住房补贴。 第四条路局房管处在路局资金结算所设立全局新职工住房补贴银行专户,专项存储各单位上交的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第五条新职工住房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基数乘以补贴比例25%计算确定,每年7月以上年末工资基数为准调整一次月交存额。 新职工工资基数按其本人上年度12月份(当年入路的新职工,按上月)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工龄工资三项之和确定;见习期间新职工(含学徒、熟练工)的工资基数,按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42%确定。工资待遇指纳入工资总额统计的临时工资、工龄工资、各项政策性生活补贴及各种岗位津贴、奖金等项待遇。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济南铁路局关于提高职工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济铁劳卫发[2005]345号)文件确定的收入水平,作为工资待遇确定工资基数。 第六条新职工第一次发放住房补贴,由单位房改人员填写“新职工住房补贴发放计算表(附表1)”,单位劳人部门确定工资基数,财务部门复核后,按月从工资中发放。次年及以后年度调整,由单位房改人员计算,劳人、财务部门审核后随工资调整 —3—发放。单位房改部门应建立“新职工住房补贴管理台帐表(附表2)”,详细登记新职工住房补贴交存额,并与单位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做到数据真实相符。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 (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

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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