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资金集中管理对完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作用

浅析资金集中管理对完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作用
浅析资金集中管理对完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作用

资金集中管理——完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熊蓝青

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云南昆明650000 【摘要】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传统粗放的资

金管理模式对资金管控能力较为薄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地支撑企业的业务活动和投资活动,难以保障企业整体战略的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公司实现财务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的主要方式,通过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经营进行集中掌控,及时掌握其资金存量、流量和流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率。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资金集中管理

集团公司是由母公司和众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作为一个庞大的经济体,集团公司业务复杂,下属机构多,地域分布广,管理链条长,这些特点通常导致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困难,主要表现为资金过于分散,难以发挥资金规模优势;管理技术的落后,无法及时掌握其成员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况;资金监控失衡和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利于整体的风险控制等。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问题

我国集团公司采用多级法人制,先有子公司再有母公司的现象普遍存在。集团内成员企业存在势力范围划分的情况,出现“母不认子”、“子不认母”、“集而不团”的现象。有些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控制力偏弱,集团总部甚至沦为一般的管理职能部门。下属公司对总部的资金管理要求执行不力,条块分割严重,在集团范围内调配资金难度大,难以形成合力,不能发挥资金协同效应。

2.资金余缺不均,利用效率低下

集团公司对资金缺乏统一管理,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与银行开展业务,多头开户的现象十分普遍。成员企业的资金分布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不平衡的,一部分成员企业因资金短缺需对外融资,另一部分成员企业资金盈余存放银行,资金无法相互融通,在同一时点上内部资金闲置和短缺并存,集团公司贷款和存款“双高”,导致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成本上升,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难以发挥资金增值效应。

3.融资管理不完善

由于资金集中程度不高,大多数企业集团未能做到将整个集团的资金缺口集中并由集团统一筹资,而是采用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筹资计划进行审批,再由成员企业在批准的筹资额度内向指定的金融机构自行筹资的方式,这样完全无法实现由集团统一筹资所带来的成本节约的好处,降低了与银行的谈判能力,难以取得优惠贷款。对融资有困难的成员企业,集团母公司往往采用担保或资产抵押等方式帮助其融资,融资成本高,风险也高。

4.集团内部资金监控体制不健全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管理和控制的力度不够,监督执行不到位,特别是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资金控制体系。由于资金分散,企业集团无法及时有效地监控成员企业资金的存量、流量和流向,股东对企业、母公司对子公司、公司管理层对各资金运动环节普遍存在着监控不力甚至无控制现象,不规范和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制约着企业集团的发展。

5.资金管理的手段和方式落后,没有形成有效的资金管理系统

集团公司管理链过长,管理层次过多,业务环节多,相互缺乏信息联系和数据集成,存在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脱节。大多数集团公司内部未能形成有效的资金管理系统,缺乏规范的资金调控制度和统一的信息平台,财务数据、资金结算、投融资管理集中不起来,不能迅速反应企业集团整体的资金存量、流量和流向,致使企业决策者难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资金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资金集中管理是适应企业集团发展要求的一种管理创新,也是完善中国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所谓资金集中管理是指,由集团总部按资金运动规律和集团整体目标的要求,借助信息技术,对整个集团的资金筹措、投向、周转和分配实施集中统一调度和管理,以发挥协同效应。资金集中管理对完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作用体现在下几个方面:

1.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降低代理成本

集团公司内部存在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导致代理成本增加。因此,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代理成本,如何使各子公司的行为与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相吻合,就成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重要议题。通过资金集中管理,集团母公司代表出资者可以及时掌握成员企业资金的流量、存量和流向等信息,实现资金在集团内部高效调配,加强对成员单位资金的监控,以降低代理成本,资金集中管理成为解决企业集团中委托代理问题的一项极其有效的措施。

2.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发挥内部资本市场的功能

资金集中管理促进集团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企业集团降低交易成本、获取资源配资和融资等竞争优势。

(1)资本聚集和分配功能

内源融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资金集中管理,把分散于各成员企业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资金合力,由集团母公司在成员企业之间进行调配,把资金从盈余单位调配给赤字单位使用,实现资金在集团公司内部均衡和有效地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内部资本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更容易以低成本从外部市场融资。

(2)监督和激励功能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各分子公司资金的对外收支都通过总部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从而总部或母公司能对分子公司资金的收支、余缺进行实时监控,更好地对各成员企业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激励,防范财务风险。

(3)风险分散功能

内部资本市场的多元化投资是一种资产的多样化组合,通过资产的多样化组合可以降低单个投资所带来的投资失误。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公司可以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汇集所有盈余资金,调控资金的流向,规避资金风

险。

3.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发挥内源融资的优势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集团母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融资首先使用其内部资本,只有当内部资本不足时,才会通过外部资本市场上的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债权和股权融资。与单一企业内源融资不同,集团公司中各级子公司所创造的内源资金不再限于单一企业内部使用,而是为了追求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和提高内部投资效率。在集团母公司的控制和协调下,将集团成员单位的自由资金集中起来进行重新配置,确保资金均衡和有效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从源头控制多头开户

集团公司推行资金集中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选定合作金融机构,集团母公司要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清理银行账户,注销冗余银行账户,新设银行账户须经集团母公司审批,从源头控制多头开户现象,防止资金分散,防范资金风险,同时加速资金周转,及时反映资金的存量!流量和流向,确保资金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同时,树立了集团母公司在资金管理中的权威性,确保以制度规范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行为。

通过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可以达到集中资金、降低费用、加强监控和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即实现子公司资金账户“零”库存,资金结算的“零”在途,资金管理“零”风险,资金控制“零”距离,从而克服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切实完善中国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提高企业集团的综合竞争能力。

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理

一、资金统一管理 资金是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其运营不仅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还与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企业管理的关键问题。如何构建和改善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体制?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何将两者进行最佳的配合?是众多国有大型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资金搞活了,一个企业就会欣欣向荣,不断向前发展。资金管理模式分为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但集团企业应主要采用集权模式的资金集中管理方式。资金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根据资金运动的特点和规律性,有效地组织企业的资金运动,正确地处理相应的资金关系。所以,如何摆正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乃至企业管理中的相应位置,如何 高效地筹集、 使用、分配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调控能力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也是关系到集团企业发展的大事。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多次强调:“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向内要靠加强财 务资金管理,向外要靠技术进步,搞好企业最基本的就这两条” 。因此,企业管理,要牢固树立资金管理的理念,不断探索资金管理的新模式。 二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结算中心的职能发挥有限。资金结算中心只是企业的内 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用。 它只能在加强企业资金的统借和统贷、内部监督以及信息反馈等方面发挥作用,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资金资源的潜在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发展和竞争对资金的需求。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适用范围有限。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形成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只适用于内部只有一级法人企业的企业集团。对于内部存在多级法人企业的企业集团采取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存在政策和法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存在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的风险。如果成员单位进行增值税核算,其收到或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所列单位与其付款或者收款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这样导致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三)存在法律纠纷的或有风险。结算中心实行的撤销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统一由结算中心开户的模式,存在着法律纠纷的或有 风险。如果某个企业成员单位因法律纠纷而致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被冻结,会给集团带来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目前,一些企业集团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允许下属企业开设临时银行账户,该账户只进行日常的报销和工资发放。即使如此,也无法避免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四)资金管理定位不准。由于方案的制定者更多地站在集团的角度考虑问题,在“管”上下功夫,却没有站在成员单位的角度,考虑成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因为资金统一管理而引发的一些实际问题,没有把成员为单位理财、为成员单位做服务作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又一个定位,导致各成员单位不能积极参与从而推行不下去。 处理方法:资金统一管理既要考虑满足集团统一管理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到成员单位的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需要,在立足于做好集团管家的同时,还要做好成员单位的参谋工作。 (五)风险意识不足。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可以加强集团对资金控制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在某些方面加大了资金风险,特别是在资金流向与流量的控制上把握不当,就会造成资金链条断裂,使整个集团陷于严重的财务危机之中。处理方法:做好资金流量预测与流向的控制工作,建立起资金预算,量入为出,对资金运用项目科学决策,确保资金流的安全与稳定。采用适合于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监控集团公司和下属各成员单位的资金状况,防止发生支付危机,资金周转不畅,保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有利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无论什么样的集团公司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最适合自己的资金管理模式,同时,随着外部市场和宏观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应及时调整自己的资金管理模式,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其适应管理变化的需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其最大的功效。 三、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的对策 (一)统一全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公司的业务流程、建立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的会计体系。把公司的会计核算作为财务管理的基础,是因为它是公司财务信息的唯一源泉,它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实践过程,而且也是财务集中管理的基础。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的会计核算流程,这是所有一级法人和会计核算主体的一个共性问题。经济核算单位的基本特征就是经济行为价值链的 作者简介:白荣巅(1976-),男,河南南阳人,国际会计师公会会员AAIA ,香港注册财务策划师,中国审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研究方向: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分析,内部控制建设与公司IPO 。 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研究 白荣巅 (广州市奥迪威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广州市511400) 摘 要:随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集团对自己的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集中管理已经成为企业集团 资金管理的重要趋势,并且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集团对资金实行了集中管理。本文以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为出发点,简要分析了其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借助蓄水池理论对资金集中管理方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关键词:资金集中管理;蓄水池理论;集中管理方法 白荣巅: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研究 88··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2018修订)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财建[2018]462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8.08.30 【实施日期】2018.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8〕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我部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也可支持国务院同意的其他事项,按照报经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执行。 专项奖补资金执行期限暂定至2020年。 第三条专项奖补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企业为退养职工按规定需缴纳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及需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内部退养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完整版)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职能作用,依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社会团体和改制单位等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包括账户集中、货币资金(含商业汇票)集中、资金结算集中、筹资管理、预算监控、担保管理、保险代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一)负责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账户管理; (二)负责成员单位无限制用途资金结算和清算,并代管有限制用途资金; (三)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筹资,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对外筹资; (四)负责成员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检查; (五)负责集团公司担保管理; (六)代理成员单位保险业务; (七)办理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八)负责集团资金风险管理; (九)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四条成员单位统一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日常结算一律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办理。财务公司在合作商业银行开立系统直联账户和非系统直联账户。 第五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财务公司依法对成员单位的账户和日常结算进行监管。 第六条未经批准,成员单位不得在银行开立任何形式的账户,对因纳税等特殊事项,确需在银行开立(保留)账户的,须向财务公司递交申请,由财务公司拿出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经批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财务公司代管。成员单位经批准自主管理的账户,应按月向财务公司报送银行账户对账单及相关资料,接受财务公司监管。 第八条经批准,异地子公司可在当地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仅限于经费零星支付。 第九条各成员单位开通银行网银系统等增加(或变更)账户功能等,应向财务公司报备。 第三章资金归集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无限制用途资金存入财务公司账户,有限制用途资金及商业汇票等由财务公司代管。 第十一条物流类子公司货币资金全部存入财务公司,商业汇票、信用证等自主管理;其他子公司(含下属单位)货币资金全部

XX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依据《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风险管理办法》及《XX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权范围内的 各级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业务”包括银行账户、现金、存 款、融资、利率、股息分配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XX公司”或“XX公司”为XX 贸易直接管理的法人企业,目前为XX公司有限公司。“三级经营单位”指管理权下的全资公司和合资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XX资金管理目标:以战略为导向,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盈利水平,有效防控资金风险。第六条XX资金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效益优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监控。 第三章资金管理体制和岗位责任设定 第七条XX财务部为XX资金统筹管理部门,接受XX集团有限公司及XX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和XX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业务指导,负责制定XX资

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办理以中纺粮贸事业部名义开展的资金业务,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三级经营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中纺粮贸 XX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并根据集团及XX贸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流转及管理工作。各三级经营单位应设资金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从责任界定上为第一责任人,不因任何原因产生责任转移。 第十条各级资金审批人须在权限内行使职权,并对所 批资金负有监管责任,超过权限的审批和授权属越权行为。第十一条出纳、资金收付、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和网银密钥保管等岗位设置应符合不相容岗位设置原则,形成有效 内部牵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在与集团财务公司建立网络连接的商业银行和与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新增银行账户的需填报OA 由XX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商业银行开户,需逐级上报集团财务 部审批。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人民币存款账

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 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扶持工业企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办〔2015〕48号)和《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府办〔2014〕74号) 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及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用于资助2015-2017年实施(或完工)的重点节能项目和清洁生产项目。三年资金总额为12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分年度预算安排,一定三年,专款专用。预算计划为:2015年预算550万元(包括重点节能项目5个共250万元,清洁生产项目60个共300万元);2016年预算325万元(包括重点节能项5个共250万元,清洁生产项目15个共75万元);2017年预算325万元(包括重点节能项5个共250万元,清洁生产项目15个共75万元)。 第五条 资金支持对象 (一)重点节能项目,主要包括企业采用国家公布的《工业领域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参考技术》,在工业锅炉(窑炉)、焦化领域实施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项目;择优支持从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等方面实施的节能示范项目。 (二)清洁生产项目,重点支持已列入《清远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验收的重点行业企业。择优支持其他已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 第六条 资金申报条件 (一)在清远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能源统计、计量与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规定,符合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 (3) 已享受过国家、省或市相关资金奖励支持的相同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 (4) 已纳入省、市节能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其上年度节能考核结果必须为基本完成等级以上。 (五)重点节能项目既可以由企业自主实施,也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项目节能量经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确认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 第七条 资金的资助方式、标准和分配: (一)2015-2017年,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事前备案、事中报告、事后奖补的原则,对重点节能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金额与实际节能量挂钩。清洁生产项目采取一次性奖励的支持方式。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湘财企[2016]4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9.28 【实施日期】201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财企〔2016〕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8日附件

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地方政府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奖补资金。 第二条专项奖补资金包括支持市州政府的专项奖补资金和支持省属企业(华菱集团、湘煤集团,下同)的专项奖补资金两部分,其金额由省人民政府审批确定。钢铁、煤炭行业专项奖补资金按两行业需安置职工人数等比例确定。 第三条按照报国务院的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国资委于每年3月底前向湖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钢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关退办)提出本市州和省属企业预拨基础奖补资金申请。钢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关退办核实汇总后,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财政厅统一提出预拨基础奖补资金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及选择方案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及选择方案 一、我国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 在我国,当前集团公司采用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报账中心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模式,财务公司模式。 1、报账中心模式 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集团公司资金收支的各种权利都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各个子公司通过保障中心向母公司提交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提出资金需求。这种模式又分为统收统支模式和伯父备用金模式两种。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主要优势是可以对企业资金管理有一个整体性认识,对于提高资金运作的宏观战略性,提高对子公司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流量及其流向,最终实现企业收支平衡有着积极作用;但这种模式影响各子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对于集团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 2、结算中心模式 结算中心模式是在集团公司内部设置专门的机构——结算中心,处理各个子公司现金收支和资金结算业务,一般结算中心都设置在母公司财务部门当中,作为独立的机构行使职能。结算中心的运作原理如下:由结算中心开设一级账户,各子公司开设一级账户下的二级账户;子公司的收入都存入结算中的一级账户,不可私自挪用;有结算中心代表集团公司对外筹集资金,以保证集团公司的资金需求;依照集团公司的战略,统一计划,对各子公司拨付所需资金;办理各分公司

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3、内部银行模式 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内部的,管理集团公司内部日常资金结算,资金筹集、调拨和运作的资金管理机构,其设置原理的指导思想是社会银行部分功能内部化,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和管理方式引入企业的管理当中。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各子公司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发行集团公司内部支票和货币;发放内部贷款;对内统一调度资金,对外统一筹集资金;制定内部结算制度,监督资金运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信息反馈系统;银行化管理。 4、财务公司模式 在我国,财务公司一般是集团公司发展到较大规模后,由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经营部分银行业务,除抵押放款以外,还经营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财务公司可以通过其经营业务的便利为集团内部各公司提供专业的资信服务,为企业寻求高质量的客户和合作伙伴、投资机会提供信息;另外,对于扩大融资范围,拓宽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财务公司还可以将沉淀的闲置资金投放于其他项目,以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及管理模式的选择 1、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分析

毕业论文 题目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分析学院(直属系) 继续教育学院 年级、专业 2011级会计学 学生姓名谢苗苗 学号 指导教师吴林 完成时间2014 年12月

目录 中英摘要 (Ⅰ) 引言 (1) 一、资金的概述 (1) (一)资金的含义 (1) (二)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2) 二、中小企业的概述 (2) (一)中小企业的含义 (2) (二)中小企业的特点 (3) 三、研究中小企业资金管理的意义 (4) 四、中小企业资金管理的案例分析 (6) (一)公司简介及公司资金管理现状 (6) (二)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 (7) (三)资金管理缺失的原因分析 (8) 五、措施和建议 (10) 结束语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摘要】资金是一个企业的血液,对于所有企业来说,资金都是企业最重要的纽带,它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和长期健康有效经营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企业的资金管理问题,能够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以便能更好地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本文主要分析中小企业资金管理的优点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某中小企业的实地观察,并查阅有关资料,分析论述了资金管理在中小企业中的重要性,并分析了目前在资金管理方面企业存在哪些问题,也提出了控制和管理资金的方法与对策,给出了一些建议;文章通过针对具体的企业来进行分析和考察,提出了一些常见性问题的解决思路,但由于学识所限以及相关资源的缺失,只能提出一些改良型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资金;管理;分析; 中小企业 [Abstract]Money is the blood of an enterprise, for all enterprises, funds are the most important link, it is enterprise's survival, development and long-term health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study enterprise capital management problem, can help enterprise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use of funds, so as to better adapt to the increasingly competitive market economy;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advantage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capital management as well a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rough the field observatio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access to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money management 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analyzes and what are the problems in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funds, some Suggestions are given; Based on the concrete enterprise to analysis and investigation, put forward some common problems of the solution, but due to the limitation of knowledge and the lack of related resources, can only put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money; management; analyse;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集团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集团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计划财务部是集团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公司及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计划财务部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在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能,在结算业务方面具有服务职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为了方便定期编表计算和收支运用,预计资金(编制现金流量预计表使用)仅指现金及

银行存款,至于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各公司。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公司,除应于年度预算计划书编订时报送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于每月25日前逐月预计次月资金收支资料,编制现金流量预计表,报集团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各公司资金预算情况安排资金调度计划。 各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10日前编制上月现金流量表,编制上月实际发生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上两表各一式二份,分别报集团计划财务部、财务总监,同时留存备查。 集团计划财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制次月合并现金流量预计表,每月12日前编制上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资金收入: (一)销售商品车收入 各公司依据商品车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二)维修服务收入(包括快修收入) 各公司依照维修服务业务收款条件、期限和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此项包括工时费、零配件销售收入、汽车美容收入等。 (三)精品销售收入

新格局下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策略

新格局下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策略 央行今年以来的第二次加息,也是去年以来的第四次加息。在融资成本越来越昂贵的背景下,如何对资金进行精细化管理,显然成为众多企业的财务“掌门人”需要考虑的重要议题。新格局下的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 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市场需求减弱,我国企业面临着需求减少、价格下降、库存增加、销售不畅、资金回笼压力加大的困难。尤其近几年的并购重组浪潮升温,许多大型集团企业在资产总量上形成一定的规模,但在资金管理上却乱象纷呈。 资金管理对于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对加强财务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两方面的重要性已经为理论和实践所证明,成为财务管理界的一个共识。由于我国集团企业创建的时间还不长,缺乏组建与管理经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如何加 。 对 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目前在我国金融自由化、经营混业化的大背景下,财务公司或金融服务公司作为混业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既可以担当集团企业资金司库的角色,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进行统筹管理,又可以发挥商业信用管理的金融功能,通过对集团资金的灵活使用和多元化投资,盘活集团闲置资金,实现资金优化配置,促进集团业务领域不断扩展,规模不断扩大,为集团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西门子集团以财务部为基础,于1997年成立金融服务公司Siemens Financial Services (SFS),为工业、能源和医疗三大业务提供跨部门金融服务,目前在全球雇员数已超过1900人。过去5年,西门子金融服务公司运作的资产平均在100亿欧元,2008年达到113.3亿欧元,占西门子集团总资产的12%;5年中ROE平均为29.4%,税前收益保持在3亿欧元左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我们在整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专项的基础上,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8月3日

附件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资金。 第三条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安排原则 第四条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协调,集中财力,重点突破。通过协商机制,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统筹管理,集中资金支持薄弱环节,并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与其他相关资金相衔接,形成合力。 (二)市场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三)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针对工业转型升级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根据每个环节的特点,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学、公开、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支持范围 第五条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某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的操作规程,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投资的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各单位主管领导对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管理负重要领导责任;财务部门是货币资金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管货币资金业务的部门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相关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对所办理的货币资金业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授权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建立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并建立岗位轮换制度。 各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三年之内必须轮换。 出纳岗位不得与复核、稽核、核算、档案保管等岗位相互兼任;会计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岗位工作。 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不得由同一人员全过程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各授权岗位对授权人负责,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责任,规定经办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应明确规定: (一)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允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授权办理货币资金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经办人对越权的支付审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四)建立大额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联签制度,重要、大额货币资金须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联签后方可办理支付。 (五)建立造成货币资金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应按月或季度依据预算编制滚动资金用款计划,在资金用款计划额度内使用货币资金。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和WT O规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的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工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工业发展资金是指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使用范围 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请使用本资金。 二、使用条件 企业申请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的工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北京市工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列入《北京市工业投资导向意见》的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工艺和重大技术装备及与之关联度高的项目。 2、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应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和首都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项目。

3、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支持大工业企业、集团技术改造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4、符合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通过市经委网站(w ww.b je https://www.360docs.net/doc/4a591415.html,)发布的《北京市工业企业申请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条件》的规定。 三、使用方式 资金原则上以贷款贴息为主,适当安排引导性投资入股和拨款补助资金。 四、项目与资金管理 1、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每年修订和发布《北京市工业投资导向意见》、《北京市工业企业申请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条件》。 2、市经委负责按照国家现行项目管理规定审批项目,对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组织论证和评估,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跟踪、调度,对竣工投产项目的效益评价。 2、市财政局负责每年在预算中安排资金,对列入北京市工业技术改造备选项目库的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市政府批文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追 踪问效、监督检查,支持产业技术成果转化。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益,规避资金违规使用风险,搭建资金管理平台,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提供高效、集约、便捷的资金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释义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 含职能部门) 以及所有全资、控股、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参股二级成员企业、三级企业,以及自愿加入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各结算 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严格账户管理 坚决清理多余账户,各结算单位只能在选定的结算银行开立收入账户和支出 账户,并在结算中心开立结算户,不能开立其它账户。 (二)收支两条线 各结算单位的收入必须全部通过本单位在结算中心的收入账户进入结算中 心的结算账户,不得直接进入支出账户或其他账户;资金支出必须全部由结算中心按预算拨付到本单位在结算中心的支出账户后进行开支。 (三)资金高度集中 各结算单位除可在支出户保留少量日常周转资金外,其余资金必须全部集中到结算中心的账户中。 (四)严格预算管理 对结算单位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采取预算管理的方式,结算单位的资金、 贷款、担保等业务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审批和监控。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所有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各公司、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第六条各公司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各单位3-5 天的日常用量(或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七条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八条各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九条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十条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十一条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明细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结日清。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会计人员监盘,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抽查核对,验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模式

大型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概论 前言 随着中国进入WTO以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励,“多元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由于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足够了解,集团企业要想全面插手成员企业的管理是不现实的。目前,以资金集中管理为主线的新一代企业管理思想正在一些大型集团企业中悄然兴起。 管理现状 资金管理思想已经引入集团企业管理很久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资金管理思想已经不能满足集团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了。目前,我国大多数集团企业对资金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成员企业多头开户,集团无法对资金流动实施有效监控; 资金账外循环,流向不清,信息失真; 集团部资金闲置与短缺无法调节,资金充裕的机构对闲置资金缺乏有效的理财手段,而资金短缺的机构却又向银行大量贷款,集团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缺乏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无法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缺乏统一的财务资金调控制度,没有统一的资金管理信息平台,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财务、资金结算、投资、融资等信息集中不起来,致使企业决策者难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资金信息,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管理目标 通过资金运作和资金监控,实现集中资金、降低费用、加强监控和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 集中资金 证券市场低迷、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贷款利率升高,这些因数都导致企业外部融资越发困难。集团企业只有充分调配部需求,高度集中部闲置资金,将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到最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降低费用 合理安排调配部资金余缺,降低集团财务费用;开展部结算,杜绝体外循环,节约部结算费用;通过外部网上银行,集中收付集团资金,减少资金结算成本。 加强监控 加强现金预算,在现金流动上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流出控制,做到集团资金安全阀。 提高效率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也可支持国务院同意的其他事项,按照报经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执行。 专项奖补资金执行期限暂定至2020年。 第三条专项奖补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一)企业为退养职工按规定需缴纳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及需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内部退养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历史欠费; (四)弥补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社会保险收不抵支形成的基金亏空,以及欠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五)企业可参照退养人员,使用专项奖补资金,为内部分流安置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发放一定期限的生活费补贴;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4号)、《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8号)等文件明确的各项职工分流安置补贴政策,现有支出渠道资金不足的,可从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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