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载荷试验浅析

起重机械载荷试验浅析
起重机械载荷试验浅析

起重机械载荷试验浅析

摘要:起重机械载荷试验是检验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的综合性的重要指标。文章重点阐述了起重机械负荷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起重机械负荷试验的具体要求,分析起重机械负荷试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起重机械负荷试验重要性具体要求注意事项

1 引言

起重机械是现代经济建设中改善物料搬运条件,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愈来愈高,与此相适应的起重机械技术也在高速发展,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起重机械的使用价值就是安全地进行物料设备的搬运,起重机械的载荷试验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起重机械安装完毕以后的载荷试验可以有效地检验起重机械的安装质量,检验出起重机械在生产、运输及安装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载荷试验需要检验起重机械的钢结构的承载能力及焊接情况、钢丝绳的固定情况和承载能力、大小车轮的质量、吊钩和滑轮组的安全、滚筒的承载能力等各方面。如果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不进行载荷试验,可能起重机在吊装小重量物料时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当吊装重量达到满负荷时,可能就会出现危险情况。一旦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可能会酿成大的机械事故。

载荷试验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的要求,应制定载荷试验工艺,做好每一步骤的详细记录。只有严格把好每一个环节,才能顺利完成试验。对鉴定起重机及正常生产的产品出厂检验和安装后的检测以及正常使用的产品检测、验收,载荷试验的标准和要求不同,应加以区别。

2 起重机械载荷试验的具体要求

以桥门式起重机为例简单介绍起重机械载荷试验的具体要求。

(1)空载试验。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正常;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空载试验检验方法为:通电,各安全装置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起升、运行试验。检查各机构运行和控制系统是否有异常。

(2)额定载荷试验。各机构运转正常,无啃轨和3条腿现象。静态刚性要求

桥式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崇信发电铁路集煤站接卸系统工程桥 式 起 重 载 荷 试 验 方 案

中国水电四局崇信发电铁路 集煤站接卸系统工程项目部 一四年三月十日O二 批准: 审核: 编制: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崇信发电铁路集煤站接卸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铜城乡 本工程翻车机室安装有一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其型号为 QD20/5-13.5A5,起重机跨距为13.5米,设备自身重量为22.76吨。设备性能参数见下表: /5t 跨度额定起重量2013.5m /36m 26起升高度整机工作级别A5 3.1m 小车轨距大车基距5.1m 主钩左右极//2000下降深度1450mm 限位置/最车大小/22.76t 整机重量170 70.95KN 大轮副钩钢丝主钩钢丝绳12 NAT6*19W+FC1570 16NAT6*19W+FC1670 型 59.7KW防爆等整机功率2、编制依据 2.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

2.2《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 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1996; 2.4《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095-1986; 《桥式起重机安全检查规程》;2.5. 2.6《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985; 2.7《吊车轨道联结》G325; 2.8 合同文件及设备随机资料。 3、试车前的准备和检验 3.1 关闭电源,按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检查各固定件连接是否牢固,各传动机械装配是否精确灵活,金属结构是否变形,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的缠绕情况。 3.2 检查起重机的安装架设是否符合安装架设的有关规定,有兆欧表检查电路和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 3.3 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3.4 保证电气设备工作正常可靠,其中必须特别注意电磁铁、限位开关,安全开关和紧急开关的工作可靠性。在电动机与运行机构断开的情况下分别驱动大车电机,检查两电动机运转方向是否一致,否则应改变接线相序,使两台电机同相运转。 3.5 采取措施防止在起重机上参加试验的人员触及带电设备。 4、负荷试验 4.1 无负荷试运转

特种设备(观光车)型式试验要求WJ

型式试验要求 1.在准备好样车,充满电,轮胎气压,操纵装置等各项指标满足样车制造要求 等)。 2.做个侧倾试验台,强度要够(多加几个支撑骨架),用升降机或者叉车进行左、 右单项侧倾试验(焊接或者安装个起吊装置),在实验平台上做个防止样车侧滑装置比如在平台的轮胎位置焊接一个40或者50mm高的方管且方管两端打磨不要出现毛刺以免割破轮胎,目的防止样车侧滑。侧倾平台有支撑骨架一般较高,要做一个方便车辆上下平台方便的装置,用起重吊带或者牢固的钢丝绳进行操作。为了安全,一般采用两辆叉车,一辆用于起升,一辆用于前叉保护,同时做4个直角三角形木楔,放置在四个轮胎处,做实验时密切注意轮胎花纹舒展和木楔的移位情况,谨防倾翻。测量用角度仪或者数学计算的方式表示,10%代表含义为100米水平路面10米的高度差,即1/10,核算角度为tana为1/10。

3.试验坡道,看看本厂有无试验条件,15﹪斜坡,斜坡长度要求20米左右类似 于驾校坡道起步那种,有的话就用本厂的实验场地,若无,去附近坡道或者驾校试验场地(与驾校签合同规定,使用坡道的内容),同时准备好配重(每人按照85kg配重,14座就准备14*85kg配重),配重要求——最好是固定重量的比如电池,最好不用人作为配重。 4.样车的称重小票(称重)同时需要地磅的检定证书。 5.电动机铭牌(发动机铭牌)、蓄电池(电车上使用)型号照片、控制器(电车 上使用)照片型号前挡风玻璃企业信息以及轮胎企业信息以及轮胎上型号和载重量等。 6.若是内燃观光车,还应注意要去当地检测部门要一份合格燃油车的排放试验 (当地汽车检测中心),这个关注点在于怠速和高怠速状态下一氧化碳和碳氢 化合物值是否在限值范围内,

400T吊车负荷试验方案

哈密三塘湖第一风电场C区200MW工程风机 和箱变安装工程 400T 履 带 吊 负 荷 试 验 方 案 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塘湖风电工程项目部 2015年7月

QUY400吊车负荷试验方案 一、前言部分 1.编制说明 现根据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标准和规,特编制该施工方案,用于指导及监控管理整个施工全过程。 2.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QUY400履带式起重机使用手册 3)QUY400履带式起重机起重性能表 二、工程概况及特点 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三塘湖第一风电场C区200MW工程由中国电建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开发建设。场址区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121km,距离三塘湖乡约80km,距哈密市直线距离约285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约在1180~1330m,场地开阔,地形较平坦,地势南部高、北部低。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2°43′~92°47′、北纬N:44°13′~44°19′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35km2。场址区中部、北部、东部、西部均有风场干道通过,交通便利。本风电场共安装134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金风科技GW82-1500/70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1MW。 风电场道路路面宽度6米,道路坡度小于10%(小于6°)。三、危险点分析 1)、起重机支垫不平 2)、吊物捆绑不牢 3)、吊物超载 四、实验方案 1、履带吊

1、负荷试验参数 2、作业准备 2.1本工程吊车为400吨中联重工履带式吊车,主臂78米,固定副臂12米,配重190吨。 2.2准备好试验重物,试验重物的的重量=负荷试验荷重。试验重物重量45吨。 3、作业程序 3.1静负荷试验 目的是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 在做静负荷试验前,应先做额定负荷试验,吊机先对试验重物缓慢试吊几次,检查人员要仔细观察,确认无问题后再吊起离开地面100mm,静止悬挂5min,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即可进行该工况下的额定起重量1倍的静负荷试验,试验方法同前,当悬空5min 卸去荷载后,起重机构架不应有永久变形即为静负荷试验合格。3.2动负荷试验 动负荷试验是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再进行检验起重机各转动部分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试验荷重为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0.9倍,起重机吊起试验重物反复提升、下降、旋转,此过程中各部的运行情况正常良好,则确认合格。 4、合格标准:

最新整理起重机械的水平载荷.docx

最新整理起重机械的水平载荷 1.运行水平惯性力PH 运行水平惯性力是起重机自身质量和起升质量在运行机构启动或制动时产生的沿水平方向的惯性力。惯性力作用在相应的质量上,按下式计算: PH=1.5 ma 式中:m--产生水平运行惯性力的相应质量, kg或t; a--运行加(减)速度,m/s2; 1.5--考虑起重机驱动力对结构产生的动力效应的系数。 运行惯性力PH。计算的结果按不大于主动车轮与钢轨间的粘着力取值。 2.回转和变幅运动的水平力PH 臂架式起重机回转和变幅机构运动时,起升质量产生的水平力于受到诸如包括风力。变幅和回转启制动时产生的惯性力和回转运动时的离心力、司机操作方法与熟练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悬挂物品的钢丝绳对铅垂线的偏斜,因而引起物品摆动,对金属结构有附加水平力的作用。一般综合考虑,按吊重绳索相对于铅垂线的偏摆角所引起的水平分力计算。偏摆角根据不同种类的起重机按表5-9选取: αⅠ--正常工作情况下吊重绳的偏摆角。计算电动机功率时,取αⅠ=(0.25~ 0.3)αⅡ;计算机械零件的疲劳及磨损时,取αⅠ=(0.3~0.4)αⅡ。 αⅡ--工作情况下吊重绳的最大偏摆角,(°)。 表5-9臂架起直机吊在相对于钻垂线的编撰角推荐值 起重机类型

装卸用门座起重机 安装用门座起重机 轮胎式 起重机 n≥2min-1 n<2min-1 n≥0.33min-1 n<0.33min-1 臂架平面内αⅡ

12° 10° 4° 2° 3°~6° 垂直臂架平面内αⅡ14° 12° 4°

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docx

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目录 1、工程概述 (1) 1.1主要性能参数 (1) 1.2起吊钢丝绳的选用 (2) 1.3起重机试验目的、形式、内容、方法 (2) 2、施工准备 (3) 2.1、桥机载荷试验小组成员机构 (3) 2.2、施工设备及工具材料 (3) 3、试验程序及试验步骤 (4) 3.1、试验程序 (4) 3.2试验步骤 (4) 3.2.1空运转试验 (4) 3.2.2负荷试验 (5) 4、现场要求及注意事项 (8) 4.1现场试验要求 (8) 4.2重点注意事项 (9)

1、工程概述 为检验 XX水电站主厂房桥机岩锚梁、吊车梁的承载能力和桥机车身的吊装能力和安 全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通过对主厂房 QD160t/32t/10t桥式起重机进行载荷试验来检验,考虑到不影响机组段的施工,为此本桥机试验只在安装间段完成所有试验项目。 XX水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桥机设备由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制造,桥机型号QD160t/32t/10t桥式起重机,桥机跨度15m,单钩最大起重量为160 吨,整机自重约 67吨。整台起重机由桥架、小车、大车运行机构、司机室、电气设备等几大部分组成,在 电站安装间桥机轨道上进行安装,作为今后电站厂房内机电设备吊装运输用。 1.1 主要性能参数 表一: 项目起升机构项目运行机构 机构名称主起升副起升机构名称小车大车起重量t16032轨距mm400015000起升速度m/min0.1-1.050.5-4.95运行速度m/min0.5 -5.961-10工作级别M3M4工作级别M4M4最大起升高度m2025 电源三相交流50Hz 380V(三相四线制) ?32-6 ×?20-6 × 钢结构31WS+IWRC- 36WS+IWRO-载荷行程mm 丝19601770 绳支数3136钢轨型号100× 80 方钢QU100工作拉力kN1326车轮直径mmΦ 500Φ 500 卷筒直径mm Φ 900×Φ 560× 最大轮压kN470470 40002774 型号YZP250M-8 YZP225M-6型号YZPE112-M2-4YZPE112 电电 -M2-4 动 kW3737动 KW2× 2.22× 2.2 功率功率 机机 转速r/min735735转速r/min14401440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的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输变电施工用抱杆、电站牵张设备、内燃平衡重式机械传动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和气动葫芦等轻小型起重设备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本细则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GB/T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10827-199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以及有关轻小型起重设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如果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当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样机投入试验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 第五条轻小型起重设备进行型式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在现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一)样机总图及重要零部件图; (二)样机相关的计算资料; (三)样机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四)样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五)样机制造过程中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六条轻小型起重设备进行型式试验时,试验条件应当满足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试验现场的试验动力源应当与设计一致; (二)环境温度一般为-5℃~4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海拔高度一般不超过1000m,风速不超过8.3m/s,内燃平衡重式机械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力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压传动叉车、内燃侧面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防爆叉车、蓄电池防爆叉车、三向堆跺叉车进行型式试验时,风速一般不超过5m/s; (三)制造检单位应当提供试验所需的试验载荷,试验载荷的精度为±1%; (四)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试验场内应当有安全管理措施; (五)参加试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设备作业的有关规定; (六)电站牵张设备试验用地锚应当牢固、可靠,满足试验用最大牵引力、最大张力的要求。 (七)叉车实芯轮胎应当符合该车技术条件或者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同一桥上两个轮胎之间的硬度差不超过邵氏硬度5度。 (八)内燃平衡重式机械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力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压传动叉车、内燃侧面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防爆叉车、蓄电池防爆叉车试验用场地应当平整、清洁,应当为混凝土地面,坡度不大于0.5%,面积应当满足叉车做全圆周回转。试验跑道应当为混凝土地面,并且平整、清洁,坡度不大于0.5%,长度不小于200m,宽度不小于5m,纵向坡度不大于0.5%; (九)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托盘堆垛车试验用场地应当是平坦坚实的水泥地面,相邻平面误差不大于10mm/m2,直线跑道应当是干燥坚实的水泥路面,其纵向坡度不大于0.3%,其长度不小于80m; (十)对使用性能和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试验项目,依据设计图样和合同规定执行。 第七条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用仪器和量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见附件1。 第八条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的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当按本细则规定实施,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15。 第九条轻小型起重设备已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更换主要部件(或总成)对产品功能、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应当进行相关部分项目的型式试验。 内燃平衡重式机械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力传动叉车、内燃平衡重式液压传动叉车、内燃侧面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防爆叉车、蓄电池防爆叉车、三向堆跺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托盘

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起重机载重试验报告 一、概述 本方案为xx发电厂汽机房100t和循泵房50t起重机的载重试验方案,其设备有: 起重机载重试验的流程: 起重机载重试验前的检查→空负荷载重试验→静负荷载重试验→动负荷载重试验→进行质量检查→交工验收 二、起重机进行载重试验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线良好、标志清楚。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3、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 要求。 4、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 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6、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校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

确、清晰可靠。 A、无负荷载重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要求。 2、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 3、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4、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6、电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7、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其中必须特别注意限位开关、安全开关和紧急开 关的工作可靠性。 B、静负荷试验 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做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2、当起吊到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 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C、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2、各机构的运负荷载重试验,应在1.1倍额定负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 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三、起重机载重试验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准备和检查: 1、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 符合要求,其动作应灵敏和准确。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 执行本规则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则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 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 第五条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第六条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七条 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 第八条 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应任命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和检验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与取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各类人员数量等具体要求见《基本条件》。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草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的工作的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电磁或抓斗中的一种或同时用其中的二种或三种)型式试验,起重机范围为 3.2?320吨,跨度范围为10?34米,升起高度不大于32米。 二、试验依据 1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 2、《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 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4、《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三、试验条件(环境条件、所需提供的样机机所覆盖产品的图纸等技术文件) 试验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试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应符合GB /T14405 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 (允差为—15%?10%), 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气体,起重机试验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环境温度应在-25C ~40C 范围内,在40C时的相对湿度不超过50%,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符合GB10183 的要求(受检单位应对此给与确认); 测量桥梁等尺寸时, 应在室内, 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 2、试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试验的物品、设施,保护起重机升、运行等各种试验的能正常进行; 3、受检单位应提供全套受检样机的图样及覆盖产品的有关图纸(总图和部件图)和相关技术文件。 4、型式试验分两个阶段进行,桥架检验和安装完成后的动作试验和应力测试。必要时在厂内制造过程中也可进行个别项目的检车试验

四、试验的主要仪器设备: 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主要的仪器设备表

起重机械负荷试验报告

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SAC 8000A型800T 起重机械负荷试验指导书 Xx工程施工项目部

SAC 8000A型800T起重机械负荷试验指导书 1.负荷试验参数 2.作业准备 2.1吊车组装完成后,按规程要求做最大工作半径和最小工作半径两个工况下的额定静负荷和动态负荷试验,本工程为起重机械,主臂米,副臂米,后配重吨。 2.2准备好试验重物,试验重物重量吨。 3作业程序 3.1静负荷试验 目的是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及刚度。 在做静负荷试验前,应该做额定负荷试验,起重机械在出场前已经具备额定起重量,施工现场地耐力及重物要求无法满足额定负荷试验要求,在此不复述此试验过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新组装、大修、大拆后起重机械,在组装及大修完成后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①起重机械先对试验重物缓慢试吊几次,检查人要在安全范围内仔细观察吊车机构的负载运行特性、金属结构的动态刚度、以及在结构运行状态下安全装置动作的可靠和灵敏性,卸载后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 ②确认无异常后,在吊起试验重物离开地面10CM,静止悬挂5分钟,再次

检查确认车机构的负载运行特性、金属结构的动态刚度、以及在结构运行状态下安全装置动作的可靠和灵敏性,卸载后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后,放下试验重物。 3.2动负荷试验 动负荷试验是基于静负荷试验完成合格后,检查起重机械各部件机构运行情况无异常情况下,在额定工况下试吊1.1倍,起重机吊起试验重物反复提升、下降、旋转,此过程中各部件运行情况正常良好,则确认合格。 ①所吊重物的重量应准确。 ②提升静止时间要保证,均不小于5分钟。 ③起重机械不应有永久性结构变形。 ④起重机提升、下降、旋转无震荡、抖动、卡涩现象。 ⑤各轴承温度正常。 ⑥各变速部分、转动部分声音正常,机构转动灵活可靠。 ⑦起重机构制动器灵活可靠,各制动器温度在允许范围内。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①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须佩戴好安全绳。 ②所有安全绳施工前应带载排绳且排绳良好。 ③试吊期间,臂杆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交叉作业,应在施工区域内拉警戒绳。 ④当工作地点风力达到10m/s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试吊时风力不得大于8m/s。 ⑤静动载荷试验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严禁超载和冲击载荷。 满足以上条件后,试验起重机械方可正常使用。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2003年9月18日,国质检锅[2003]30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一)首台投入生产的; (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 (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 (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 (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 (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 (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 (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 (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 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 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XXXX-20XX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 Type Test 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 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 XXXX-201X 前言 2010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57号发布“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通知”,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要求,对一定数量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了考核。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任务的要求,2012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行业协会、型式试验机构的专家成立起草组,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草案,经起草组修改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2012年?月,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月日,本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制定工作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考核的要求,吸收一年多来开展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工作的经验,重新界定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资格人员的职责,规定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大纲内容要求,以达到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裴永刘金山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李向东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胡军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式起重机形式试验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的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形式试验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造船闷死起重机、轨道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岸边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万能杆件拼装 式龙门起重机和装卸桥等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特殊环境 中工作的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GB/T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以及有 关门式起重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如果上述相关标 准被修订,应当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样机投入实验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速合格。 第五条门式起重机进行型式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在现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一)样机总图及重要部件图; (二)样机相关的计算资料; (三)样机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四)样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 书; (五)样机制造过程中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六条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时,试验条件应当满足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满 足下列要求: (一)试验现场的试验动力源应当也设计一致,工作电压一般为380V(允许误差为-10%~10%); (二)选择无雨、无雪天气进行试验,对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船机,可有凝露、烟雾,环境温度一 般为-5℃~4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海拔高度 一般不超过1000m,风速不超过8.3m/s,速度测试时 的风速不超过3m/s,测量结构等尺寸时,应当在室内 或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 (三)制造单位应当提供试验所需的试验载荷,试验载荷的精度为±1%; (四)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试验场内应当有安全 管理措施; (五)参加试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设备作业的有关规定; (六)起重机运行规定的安装应当符合GB10183《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规定安装公差》的要求(制造单位 应对此给予确认),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 船机的运行轨道安装符合JT5022<港口起重机规定安

大型起重机械技术试验规范和程序()

大型起重机械技术试验 规范和程序

目录 1、适用范围 2、引用文件 3、试验程序和内容 4、试验条件 5、门式起重机技术试验规范和程序 6、流动式起重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起重机是否符合其工作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是否能够提升额定载荷所应遵循的试验及程序。对额定载荷取决于稳定性的起重机,还规定了用来检验稳定性的试验程序和试验载荷。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辖的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履带式、汽车式、轮胎式等流动式起重机,以及其它起重机械,在新购、大修、转场、安装、停机一个月以上状态下进行技术试验。 对以上所述起重机械在安装使用地点进行试验。 2.引用文件: 本规定引用标准件GB5905-8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试验程序和内容: 3.1起重机做合格试验时,应根据起重机的载荷特性进行并验证下列参数:额定重量(不含吊钩重量)、回转轴线至平衡重边缘的距离、载荷起升高度、吊钩极限位置、载荷起升速度、精确的载荷下降速度、起重机运行速度、小车运行速度、回转速度、变幅时间、臂架伸缩时间、工作循环时间(必要时)、限位器可靠性、驱动装置的性能(例如在试验载荷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 3.2目测检查: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分的规格(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和走台;所有的防护装置;吊钩或其它取物装置及其连接件;钢丝绳及其固定件;滑轮组及其轴和紧固零件,臂架和杆件。检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目测检查还包括检查全部装、修技术资料。 3.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载荷起升能力试验包括下列各项: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稳定性试验(适用时)。 3.3.1静载试验: ⑴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起重机及其各部分的结构承载能力。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桥式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崇信发电铁路集煤站接卸系统工程 桥 式 起 重 载 荷 试 验 方

案 中国水电四局崇信发电铁路集煤站接卸系统工程项目部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批准: 审核: 编制: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崇信发电铁路集煤站接卸系统建筑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XX省XX市崇信县铜城乡 本工程翻车机室安装有一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其型号为QD20/5-13.5A5,起重机跨距为13.5米,设备自身重量为22.76吨。设备性能参数见下表: 2、编制依据 2.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1993; 2.2《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GB50278-1998; 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X》GB50256-1996; 2.4《起重机试验规X和程序》GB/T5095-1986; 2.5《桥式起重机安全检查规程》; 2.6《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985; 2.7《吊车轨道联结》G325; 2.8合同文件及设备随机资料。

3、试车前的准备和检验 3.1 关闭电源,按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检查各固定件连接是否牢固,各传动机械装配是否精确灵活,金属结构是否变形,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的缠绕情况。 3.2 检查起重机的安装架设是否符合安装架设的有关规定,有兆欧表检查电路和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 3.3 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3.4 保证电气设备工作正常可靠,其中必须特别注意电磁铁、限位开关,安全开关和紧急开关的工作可靠性。在电动机与运行机构断开的情况下分别驱动大车电机,检查两电动机运转方向是否一致,否则应改变接线相序,使两台电机同相运转。 3.5 采取措施防止在起重机上参加试验的人员触及带电设备。 4、负荷试验 4.1无负荷试运转 用手转动各机构的制动轮,使车轮轴或卷筒轴不得有卡住现象,然后分别对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空载通电试车,各机构应正常运转,小车运行时,主动轮应在轨道全长上接触,检查各限位开关电否安全可靠。电缆导电的松紧要适当,能顺利地放缆和收缆。 无负荷试车情况正常后,才允许进行负荷试车。 4.2负荷试车 4.2.1 静负荷试车。 小车起升负荷(逐渐增至额定负荷),在桥架全长上往返运行,检验各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卸去负荷,使小车停在桥架中间,定出测量基准点。起升1.25倍(即25t)额定负荷,离地面100mm 左右,停悬10分钟,然后卸去负荷,检查桥架是否永久变形,最多在三次检查后不再产生永久变形时,将小车开至桥架端部,检查实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2014.03.01起实施)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国质检特〔2013〕680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作业项目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件。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女性均不超过6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 1 —

(三)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四)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机电类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四)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注1)。 注1:有3个月以上(含3个月)所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是指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方式如下: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注2)。 注2: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考试。 第七条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K。 — 2 —

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起重机载荷试验方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起重机载重试验报告 一、概述 本方案为xx发电厂汽机房100t和循泵房50t起重机的载重试验方案,其设备有: 起重机载重试验的流程: 起重机载重试验前的检查→空负荷载重试验→静负荷载重试验→动负荷载重试验→进行质量检查→交工验收 二、起重机进行载重试验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线良好、标志清楚。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 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3、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 求。 4、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 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6、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校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 清晰可靠。

A、无负荷载重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要求。 2、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 3、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4、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6、电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7、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其中必须特别注意限位开关、安全开关和紧急开关的 工作可靠性。 B、静负荷试验 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做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2、当起吊到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 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C、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2、各机构的运负荷载重试验,应在1.1倍额定负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 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三、起重机载重试验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准备和检查: 1、电气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安装应符合 要求,其动作应灵敏和准确。 2、钢丝绳端的固定及其在吊钩、取物装置、滑轮组和卷筒上的缠绕应正确、可 靠。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21.873 /.877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 5905-86 Cranes-Test code and procedures ISO 4310-1981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SO 4310-198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起重机是否符合其工作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是否能够起升额定载荷所应遵循的试验及程序。对额定载荷取决于稳定性的起重机,还规定了用来检验稳定性的试验程序和试验载荷。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 a. 桥式起重机; b. 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 c. 门座起重机; d. 流动式起重机; e. 塔式起重机; f. 铁路起重机; g. 缆索起重机; h. 本标准适用的其他起重机。 2 试验种类和样机的数量 2.1 为达到本标准的要求,需进行以下三种试验: a. 按 3.1 条的规定作起重机特性的合格试验; b. 按 3.2 条的规定作目测检查; c. 按 3.3 条的规定作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2.2 所有起重机者应满足上述规定的试验,但对批量生产的起重机,进行 2.1 条的 a 和 c 项试样机数量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 起重机在出厂交付使用前应在厂内进行试验;在使用地点进行安装或总装的起重机,若供需双方之间没有其他协定,则应在该使用地点进行试验。 3 试验程序 3.1 合格试验 起重机做合格试验时,应根据起重机的载荷特性进行并验证下列参数: 起重机的质量(有实际意义时);

回转轴线至平衡重边缘的距离; 载荷起升高度; 吊钩极限位置; *在法律术语中“供方”和“需方”应理解为签订合同的双方。“供方”是供应起重机的一方,“需方”是按合同接收起重机的一方。 载荷起升速度; 精确的载荷下降速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 小车运行速度; 回转速度; 变幅时间; 臂架伸缩时间; 工作循环时间(必要时); 限位器可靠性; 驱动装置的性能,例如在试验载荷状态下电动机的电流。 3.2 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分的规格和(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 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 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和走台;所有的防护装置;吊钩或其他取物装置及其连接件;钢丝绳及其固定件;滑轮组及其轴和紧固零件,臂架的杆件。捡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盖。目测检查还包括检查全部必备的证书是否已提出并经过审核。 3.3 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载荷起升能力试验包括下列各项: 静载试验; 动载试验; 稳定性试验(适用时)。 3.3.1 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及其各部分的结构承载能力。如果未见到裂纹、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附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本试行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执业。第四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职责: (一)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二)审查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和产品设计文件,编制型式试验方案、试验规程,完成型式试验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三)型式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认定,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对试验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颁发 第五条申报型式试验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申请时应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见证材料: (一)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二)具有与拟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接受过不少于40学时的所从事试验项目的专业培训;(四)参加由型式试验机构组织的本专业知识、标准及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组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六条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机构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提出申请。 第七条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型式试验人员须由聘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后,方能在所聘用单位从事所注册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知识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由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综合知识考核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机构)组织进行。 第九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按照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向全国考试机构备案的考核大纲(应涵盖本型式试验机构所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进行。考试分为理论考核(包括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以考核拟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包括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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