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发展与协调(精)

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发展与协调(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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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榕政综〔2010〕178号

【颁布时间】2010-9-1

【实施时间】

【正文】

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9〕18号精神,充分发挥福州旅游比较优势,加快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定位

发展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全力打造温泉旅游、滨江旅游、闽都文化旅游、海峡旅游品牌,大力加强项目建设,积极完善旅游要素配套;紧紧把握“高铁时代”契机,重点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充分展现福

州“温泉古都、有福之州”的特色和魅力,努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发展目标:力争到2012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全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超过3000万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超过1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超过400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规划,加快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促进旅游规划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福州市旅游项目库,进一步明确项目准入条件,重点吸引规模化资本投入旅游业。

2、加快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公共集散服务,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在市区和县(市建立若干个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打造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旅游导引标识系统建设,在全市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设置福州旅游交通示意图,在通往重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交通导引牌;鼓励发展旅游汽车公司,支持增加旅游车辆,支持开辟旅游专线班车和环线车,完善城区旅游车辆临时停泊系统。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旅游导引标识系统、旅游信息化系统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提升旅游接待水平。鼓励发展国际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积极发展特色主题酒店、经济型酒店,大力提升旅游接待水平,满足旅游发展的市场需求;鼓励景区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对被新评定为国家3A、4A 、5A

级旅游区(点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奖励。

4、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增加旅游商品在整体旅游消费构成的比重,支持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研制、产业化生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优秀旅游商品”评选

活动,对获奖旅游商品予以奖励;鼓励开发建设旅游商品专业大卖场,逐步形成以地方土特产品系列、特色旅游纪念品系列和文化产品系列为主的旅游商品。

(二强力推进,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1、项目服务支持。对重点旅游项目(指投资1亿元以上并经福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管理委员会确认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在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协调解决好项目规划用地、征租地手续以及拆迁安置等问题,帮助完成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负责完成道路、水电、通讯等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项目用地支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安排旅游项目用地,对重点旅游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各项成本外用于补助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温泉旅游项目用地连同地热(温泉矿产资源捆绑出让,重点温泉旅游项目在项目开发建设或扩建时,优先参与周边土地开发;旅游项目涉及林业用地的,鼓励利用经济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等非生态公益林林地。

3、财政奖励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在建设期内,其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自经营之日起3年内,所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将根据项目情况实施部分或全额奖励;温泉重点旅游项目(经营企业,其温泉采矿权有偿使用费(温泉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温泉资源费地方分成部分减半征收,采矿权价款地方分成部分按50%给予补助。

4、融资贷款支持。支持旅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扶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非财政投入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贷款贴息支持(已享受省级以上贴息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单个项目贴息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扶持政策。

(三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旅游品牌项目建设

1、全力推进温泉旅游项目建设。制订进一步加强全市温泉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规范管理的意见,对温泉旅游开发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和审批管理。整合全市温泉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彰显“温泉古都,有福之州”特色的温泉旅游项目。通过创建“中国温泉之都”,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和县(市温泉旅游发展水平,形成都市温泉、城郊温泉、淡水温泉、海水温泉、山体温泉等各具特色的温泉旅游产品体系。

2、加快闽江旅游发展。立足把闽江旅游打造成福州特色城市旅游形象品牌,进一步整合闽江两岸旅游资源,打造闽江黄金旅游带。优化旅游码头布局,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闽江游船客运量,提高游船档次和服务品质,完善闽江两岸景观、交通、餐饮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闽江旅游的配套硬件建设和支持游船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闽江旅游企业新购游船、游艇用于旅游的船只,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不含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超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游船经营企业以上年度接待游客人次数为存量基数,对超过存量基数的增量部分予以每人次5元的奖励。

3、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完善三坊七巷、马尾船政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综合功能,着力提升其品牌知名度。三坊七巷按照打造福州文化旅游“龙头”景区的内涵要求规划项目建设和设施配套,推动创建5A级旅游景区;促进福州船政文化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把马尾船政建设成为展现中国近代工业科技和近代海军历史的国家文化遗产公园。

4、倾力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充分发挥福州近台近海独特优势,努力构筑两岸旅游合作前沿平台。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推动来榕人员落地签证经福州口岸赴金马澎地区旅游;引进大型客轮直航台湾本岛项目,推动“两马”海上客运航线延伸至台湾本岛,由个案包船向常态化运营模式转变,对直航台湾本岛大型客轮项目列为市重点旅游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组织国内其他地区居民经福州口岸赴台湾(含金马澎地区旅游,或经大陆其他口岸赴台湾本岛旅游、返程进入福州并在福州住宿一晚以上的组团旅行社,每人次奖励20元。

5、培育会展会议旅游。完善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会议设施配套,充分发挥会展、会议带动旅游消费的功能。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会展、会议市场,大力引进或合作举办大型会展、会议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对引进全国

性、区域性、国际性大型会展、会议活动的奖励和申办、承办工作经费补助,对在我市连续举办的规模大、效益好的国际国内品牌会展、会议项目给予重点奖励。

6、积极培育新兴旅游业态。整合各部门资源,鼓励、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把发展乡村游与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对评定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符合规划和有关要求的,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优先列入计划安排或给予资金扶持。

(四强化营销,扩大福州旅游对外影响力

1、扩大福州旅游形象宣传。加强福州旅游形象整体策划和包装,在中央电视台及其他主流媒体投放福州重点旅游品牌广告片、专题片,在主要商业街区、游客集中区经规划审批设立旅游公益宣传广告,提升福州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加强与通讯服务商、门户网站等营销渠道的合作,增强福州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努力拓展境内外市场。坚持走出去,重点组织动车沿线城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台湾及东南亚、东北亚地区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建立旅游营销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多方共赢。

3、积极培育旅游节庆品牌。充分挖掘闽都文化和福州旅游特色资源优势,围绕重点旅游品牌项目,策划各类旅游节庆活动,集聚人气,拉动市场。重点办好三坊七巷文化旅游节、中国温泉文化旅游节、中华石竹山梦文化节等系列节庆活动,培育具有影响力的节庆品牌,提升福州城市影响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组织开展节庆活动的单位给予补助。

(五优化环境,激励旅行社拓展入榕旅游

1、支持旅行社加快发展。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旅行社企业,提升福州旅行社的对外竞争力;健全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体系,推进旅行社A级评定工作,对评定4A、5A的旅行社予以适当奖励;支持旅行社的采购公务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相关事宜。

2、鼓励旅行社拓展入榕接待业务。对接待以三坊七巷、温泉旅游、闽江游等福州市重点旅游景区为目的地,在福州市停留一晚二天以上的入榕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实施以下奖励:

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以上一年接待为存量基数(不少于5000人次,完成存量基数予以每人次5元的奖励;超过存量20%的,增量部分予以每人次10元的奖励。

接待境外(含港澳地区旅游团队,以上一年接待人数为存量基数(不少于1000人次,完成存量基数予以每人次10元的奖励;超过存量20%的,增量部分予以每人次20元的奖励。

组织旅游团队以包机、包专列、包游船方式来榕,包机、包船人数在100

人以上的,包专列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每航次奖励旅行社宣传促销费1万元。

(六培育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1、加大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旅游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和鼓励校企合作,对紧缺旅游专业人才实行订单式教育,建立教学与就业基地;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规范旅游院校专业设置,明确培养目标,培育专业人才;建立健全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旅游人才进行奖励。

2、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以壮大、提升地接导游员队伍为重点,推动专业院校与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行社企业互动合作,建立导游培养和教育培训的新型体系。三年内,每年培养优秀景区讲解员和优秀地接导游员100名;组建全市品质导游员队

伍,每年组织开展品质导游员考核和星级导游员评选活动。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培训工作给予补助,对进入品质导游员队伍和评为三星级以上导游员给予适当奖励。

(七形成合力,做大做强福州旅游业

1、强化基础保障。更好发挥福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功能作用和市旅游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实加强县(市区旅游部门的力量,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风景旅游一体化的旅游管理新体制。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投入,市财政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服务设施配套、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培养和旅游补助奖励。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根据财力状况逐年适当增加,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安排落实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

2、强化工作合力。福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市旅游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他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细化办法,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科学管理,努力营造全市重旅游、抓旅游、兴旅游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适用于福州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要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深精修订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 圳市人民政府令第深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许勤 2016年11月12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 第八条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和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管理。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重庆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 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 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

福州市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及奖励

福州市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及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立项或实施依据 本项目依据《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榕委发〔2015〕7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榕委发〔2012〕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178号)实施。 (二)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通过对旅游重点项目、规划进行补助,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成开业经营,助力我市旅游业发展。主要用于旅游厕所新改建补助、旅游项目补助及奖励、全域化旅游试点补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旅游商品奖励、旅游规划补助等。 (三)预期总投入及项目建成后的总体效益 预期投入情况及实施后达成的主要效益:预期投入资金1480万元,2017年度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预期达到6000万人次,旅游经营总收入预期达到709亿元。 (四)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及支出情况 本项目申报1524.82万元,预算批复1524.82万元,实际到位1524.82万元,支出1154.33万元,结余370.49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制度、调整情况 我委依据《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榕委发〔2015〕7号)、《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榕委发〔2012〕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178号)编制本项目2017年度绩效目标,经市财政局榕财贸〔2017〕12号批复执行,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无调整。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88分,等级为良。 (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2017年本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旅行社海峡旅游品牌建设奖励12家;补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个;补助旅游厕所新改建项目48个,旅游项目补助及奖励1个;全域旅游试点补助1个。 2017年,福州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737.81万人次,同比增长22.0%;实现旅游总收入878.54亿元,同比增长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7]118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0 【实施日期】2007.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精神以及福州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专项

规划,特就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网站建设步伐,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办公厅主办、市政务信息中心承办的政府网站。网站的定位是“宣传福州、服务公众”,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全方位展示省会中心城市形象,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与在线服务,拓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市政务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整合网站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门户网站发展成为政府门户型网站集群。 2、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尚未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建立网站的仓山区、平潭县必须在今年7月底之前开通网站。市政府办公厅要强化督查,对限期未开通网站的县(区)要严肃追究责任。已有的35个市直部门网站和已建的11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3、“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做好相互之间的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相关内容提供保障。 二、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网上政务公开水平 1、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与规范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2、“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是福州市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实行分权限管理。市直各相关维护单位要按照榕政办[2005]186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信息更新工作责任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新政务信息。 3、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渝府令第 202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以下同)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取消、停止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或停止实施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拟取消或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项目待国务院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 (一)改审批项目为备案项目。将12项许可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即告知性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2。

附件2所列项目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改为备案项目的生效时间,以国务院批复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二)明确备案项目的性质。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在我市实施的所有备案项目,法律性质均为告知性备案,不再具有许可审批的性质。实施部门在接件后只对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只能要求补正备案材料,不得以备案为名行许可审批之实。 三、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合并审批 (一)实行合并审批。将11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审批与本部门的其他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对合并的多个审批项目,由审批部门按照“同时申请、同时审查、同时批准”的原则,一并予以实施。实行合并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3。 (二)实行并联审批。以4个部门(主办部门)的8项行政审批为主体,将其他14个部门(协办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由主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组织相关协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4。 四、授权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16个部门的89项行政审批权限,以授权(限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或委托(限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具体项目及其权限见附件5。 除附件6所列项目及其权限外,市人民政府对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关行政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附件5所列项目,市级部门采用授权方式下放的,其授权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并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负责监督;受委托方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市级部门的名义实施审批,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五、简化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 (一)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片区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片区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但若具体建设项目位于片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的,该项目仍需单独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手续);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具体建设项目未取得该审批手续为由,对项目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有关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办项目的相关后续手续。

三坊七巷的旅游资源分析

三坊七巷的旅游资源分析 ●选题原因 福州属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以保护福州城区内珍贵的文物古迹、纪念建筑物、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达到保持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目的。而三坊七巷是目前国内大城市中保存下来的最有历史文化意义,街坊风貌最具代表性,保存明清民居建筑最完整的大型历史文化街区,被誉为"明清古建筑博物馆"。所以保护好三坊七巷的旅游资源,就是长久地保留住福州老城区的特色、人气和传统商业、饮食业、手工业等赖以生存的沃土,对巩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而且福州作为福建省的省会和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不仅要在政治、经济方面起领先作用,更应该在旅游方面突出优秀旅游城市的带头作用,突出福州旅游的特色。而作为福州特色的三坊七巷,它保存有最完整的古代街区群落,积聚了福州历史文化,是福州作为一个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最好体现。 ●相关主体分析 旅游资源也就是地理环境中那些具有旅游价值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开展旅游活动的必要条件,而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首要任务之一。当然没有旅游者旅游活动就无法实现。旅游者是构成旅游的主体,是旅游三大要素的基本要素。本次我们将从旅游资源和旅游者这两个方面调查分析福州三坊七巷的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概况 1、旅游资源的类型与分布 福州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城内的三坊七巷正是这个千年古城历史和文化的精髓所在。 三坊七巷属于坊巷结构,保存相对完整。从唐代开始,人们先是沿着城市的轴线--南街,隔一条南后街,向西发展,建起一组坊巷,成为以南后街为中心轴线的"非"字形结构的街区。经过千百年的变迁,三坊七巷于明清时代形成今天建筑格局,成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 三坊七巷地处福州市中心,总占地面积38.35公顷,基本保留了唐宋的坊巷格局,保存较好的明清古建筑计159座,其中包括全国重点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城市里坊制度的活化石”。。 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旁从北到南依次排列的十条坊巷的概称。三坊是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是杨桥巷、郎官巷、安民巷、黄巷、塔巷、宫巷和吉庇巷。三坊七巷始建于西晋末年。在王审知建罗城之前,唐代福州人还使用着晋代建造的子城,南门护城河外的南门大街(今八一七北路俗称南街)是一片繁华的商住文化区。当时闽江的沙洲沉积到那里,那里便出现了一片陆路与河道并存的"开发区"。"安史之乱"中原混战,南迁避难而来的各界人士很自然地选择了这片平整的土地,开始了为新一轮创业而组建家园。一个以士大夫阶层、文化人为主要居住民的街区,便在南街附近生成,这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三坊七巷街区。

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本)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决定(附:修正本) (2011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0月1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决定对《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项的“为机关工作服务的业务用房”修改为:“为机关工作服务的配套用房,包括档案室、计算机房、食堂、会议礼堂、配电房、车库等”。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未经市机关局同意,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或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三、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办公用房已出租或正在经营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报告市机关局,由市机关局根据出租用房的使用功能、合同期限及全市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情况进行处置;对于合同到期的出租用房,由使用单位负责收回,交由市机关局根据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进行处置,其中暂不使用的办公(配套)用房,经市机关局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机关局委托使用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出租。” 四、将第二十条修改为:“不宜再作办公用房使用的闲置房屋,交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对于合同至期的房屋,尚未纳入本市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出让计划的,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拟重新出租时,应在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所出租房屋如遇政府征收情形,合同终止,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无偿收回房屋;对已纳入本市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出让计划的,不得重新出租或出售。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出租或出售收回的闲置办公用房,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五、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改为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用房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排查,确保使用安全。”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 住房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3]14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榕政综〔2013〕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已经2013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5日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闽政〔2011〕18号)和《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监察、国土、规划、建设、经委、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非园区企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建设、使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及承租人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国土、规划、建设、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依规对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审、定价等手续进行审批。 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中应安排不低于30%用地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三、凡企业愿意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有关规定的报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后,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当地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批准后的建设项目,由企业与所在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议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299号令-2016.3.1起实施)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9号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奇帆 2016年1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福州城市经济结构特点

城市经济结构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乃至整个城市长远的健康发展,也决定着城市经济效益的形成,更制约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挥。一个城市的经济结构可以分为城市的生产关系结构和城市的生产力结构这两大类。下面我就将通过这两个部分来分析福州城市经济结构的特点。 一、城市生产力结构 福州的产业结构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轻型化特征较为突出,近年来,福州的支柱重点产业发展加快,以水产业、电子信息业、机械工业、轻纺工业、房地产与建筑建材业、旅游业等六大支柱重点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经济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国民经济在国内外趋紧的环境中仍然保持较快的增长。初步形成了三次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协调,重点突出,具备一定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外向度较高的产业体系。 1、以水产业为重点的农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农业产业化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四业生产力布局也显现出区域特色化。 2、工业支柱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明显 工业结构开始向重化方向发展,工业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支柱产业地位显现。新的优势产业正在形成中。企业有较大发展,区域布局有所改善。 3、高新技术产业增长迅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福州市在“发展科技,实现产业化”政策引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在“九五”期间实现了新的跨越,2000年,福州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270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四分

之一强,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其中信息技术和软件产品产值占70%以上,是福州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4、旅游业发展良好,假日经济推动作用日趋显现 福州市是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多层次、高品位的人文景观,海、山自然景观遍布城区及八县(市),形成福州独特旅游资源,台湾80%为福建籍,福州籍遍布世界的十邑同乡就有2 50多万人,具有巨大的旅游客源市场“九五”期间福州接待境外旅游者80.65万人次,旅游创汇近3.81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1315.24万人次,收入达40.27亿元,为我省旅游业连续九年全国创汇、接待人数名列前四位作出了贡献,是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结构 福州市三大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26.8:47.2:26调整优化为2012年的10.9:46.7:42.4,已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化纤、汽车及配件、塑胶制品、光电、文化创意等为重点的产业体系。但2012年福州市工业产品市场销售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增长率为2008年以来最低。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纺织化纤、冶金是福州四大主导产业,产品市场销售形势同样不容乐观。2012年出现“一升三降”的态势,其中,纺织化纤和制造业销售收入比2011年增长13.3%,稳居行业之首,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冶金、冶金制品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这三大产业销售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而且福州的产业结构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轻型化特征较为突出,即使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也多为技术含量较少、附加值较低的加工组装环节,难以起到对传统产业提供技术支援和改造作用,对传统产业以及整体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有限。 福州与周边城市经济联系强度不均 城市是由人口、资本、技术等要素组成的一个巨大磁场。同处于一个区域内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宁昌以经济联系轻度衡量区域经济中心经济拉动能力的程度

福州旅游开发现状

福州市是名副其实的旅游资源大市,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历史底蕴造就了好山好水好人文,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和潜力。“十一五”时期,福州市接待国内游客人数、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和15%。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旅游收入就达189.3亿元,比增20.6%,旅游业已成为福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福州推进旅游项目建设2015年高星级酒店全覆盖 为进一步做大旅游业,福州市将有效整合周边资源,打造以福州为中心的福莆宁旅游合作区,让福州成为游客到福建旅游的必经之地。围绕打响温泉、闽江、文化3张旅游牌,福州市着力抓好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高端旅游项目。目前在建旅游大项目有25项,总投资264.11亿元,包括三江口文化旅游综合体、东雁文化旅游综合体、东壁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光明谷温泉城、云顶旅游区等。 福州市还将加快推进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抓紧启动琅岐生态旅游岛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三坊七巷、船政文化争创5A级景区,抓紧实施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等历史文化街区成片改造。 此外,福州市还鼓励发展高端酒店、连锁酒店、快捷酒店,争取到2015年实现全市各县(市)区高星级酒店全覆盖 (三)旅游产品结构单调,缺乏特色,规划不合理 旅游业涉及行、游、住、食、购、娱等多个方面,几乎覆盖了从传统服务业到现代服务业的所有行业和门类,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产业。从总体上看,旅游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失调,如交通、住宿、餐饮等虽然基本能满足旅游市场的需要,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饭店结构不合理,从价格定位上很多都将其目标消费群定位在国外游客和国内富裕阶层,而适应国内一般游客群消费水平而价格适中又具有令人满意的服务水准的宾馆饭店则少之又少。旅游商品缺乏特色,没有创意。就全国范围而言,在北京的街头随处可见上海的檀香扇、竹箸;在昆明也能买到北京的茯苓饼甚至烤鸭。同样,在福州的大小超市随处可见厦门的鼓浪屿馅饼,闽北的“八大干”,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许多游客想买到一份既有纪念意义、又物有所值的特色旅游商品,都未能如愿。我省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不够,旅游项目单一, 旅游活动内容枯燥,景点规划不合理。 (五)一些景区对游客缺乏合理的引导,旅游资源负荷过重与闲置并存 每一个景区都有一定的容量,这里包括游客的心理容量与景区的容量。旅游风景区对游客的接待能力和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一旦旅游区内的游客过于拥挤,人流疏散不开,必然会践踏风景区的绿化地、花圃、园林,甚至造成旅游设施、旅游吸引物的破坏如国庆节、劳动节、大量的游客给景点带来严重的

福州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调查

福州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调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全会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第一次专题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文化改革发展进行了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之后各省市县陆续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活动,而我的家乡福州当然也是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全面贯彻会议精神。 我利用了寒假时间到福州的主要活动地点进行参观调查,福州的经济繁荣发展,文化的日新月异让我无比自豪。我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查:传统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文化创意产业。 一、传统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 对于这一发面,我主要是围绕着三坊七巷进行调查。三坊七巷是福州市南后街两旁从北到南依次排列的十条坊巷的简称。向西三片称“坊”,向东七条称“巷”,自北而南依次为:“三坊”衣锦坊、文儒坊、光禄坊,“七巷”杨桥巷、郎官巷、安民巷、黄巷、塔巷、宫巷、吉庇巷。此街区是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之一,“三坊七巷-朱紫坊建筑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已相继投入资金约38亿元,目前完成80%,完成105处历史建筑以及37处更新建筑项目的建设,林觉民故居、冰心故居等17个名人故居对外开放,2010年三坊七巷各项收入超过1亿元,去年游客量超过800万人次。 以“三坊七巷”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游路线也已规划完成,将作为福州最新的一日游线路向游客推广。据介绍,这条线包括乌山、“三坊七巷”、夜游闽江等,游客将可游览严复故居、二梅书屋、水榭戏台、小黄楼、林聪彝故居、天后宫、郭柏萌故居、刘家大院、谢家祠、王麒故居、尤氏民居、刘冠雄故居、刘齐衔故居、周哲文艺术馆等文人故居和景点。我到实地进行了参观和调查,总地来说,三坊七巷的建设还是侧重于对古典建筑和名人故居的修缮和保护,基本保留了当时的原貌,而南后街两旁的商铺也主要是买卖福州的特色产品,如福州三宝:角梳,脱胎漆器,油纸伞。还有福州特色小吃等等,这些不但向外来游客展现了福州的特色文化,同时也带动了福州文化产业的发展。我还和当地居民进行了交流,他们也表示近几年政府对三坊七巷的保护力度多大增强了,对需要拆迁的居民也进行了妥善的安置,对于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他们也表示赞同,认为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 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而且有很悠久的历史了,比如传统手工技艺就有脱胎漆器、纸伞、角梳、寿山石雕等。此外还有传统戏曲闽剧,福州的传统民间音乐十番音乐,以及福州评话。而进几年福州政府也对我们的非遗文化进行大力保护。今年的元宵期间我专门去南后街看花灯展,制作的很精致很美丽。在此期间省文化厅和省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了一批非遗项目,在三坊七巷轮番上演,不仅有建瓯挑幡、永定客家山歌、厦门拍胸舞、仁山拉线狮,还有南平战胜鼓、闽派古琴、电音三太子等,当然也有福州的传统民俗表演。丰富多彩的民俗表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6]332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6 【实施日期】2016.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政综〔2016〕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为行政应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行政应诉工作场所、设备、车辆、工作经费等工作条件,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应诉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第五条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由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办理。被诉行政行为

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发展与协调(精)

公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榕政综〔2010〕178号 【颁布时间】2010-9-1 【实施时间】 【正文】 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9〕18号精神,充分发挥福州旅游比较优势,加快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定位 发展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全力打造温泉旅游、滨江旅游、闽都文化旅游、海峡旅游品牌,大力加强项目建设,积极完善旅游要素配套;紧紧把握“高铁时代”契机,重点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充分展现福

州“温泉古都、有福之州”的特色和魅力,努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发展目标:力争到2012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全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超过3000万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超过1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超过400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规划,加快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福州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促进旅游规划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福州市旅游项目库,进一步明确项目准入条件,重点吸引规模化资本投入旅游业。 2、加快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公共集散服务,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在市区和县(市建立若干个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打造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旅游导引标识系统建设,在全市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设置福州旅游交通示意图,在通往重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交通导引牌;鼓励发展旅游汽车公司,支持增加旅游车辆,支持开辟旅游专线班车和环线车,完善城区旅游车辆临时停泊系统。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旅游导引标识系统、旅游信息化系统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提升旅游接待水平。鼓励发展国际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积极发展特色主题酒店、经济型酒店,大力提升旅游接待水平,满足旅游发展的市场需求;鼓励景区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对被新评定为国家3A、4A 、5A 级旅游区(点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奖励。 4、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增加旅游商品在整体旅游消费构成的比重,支持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研制、产业化生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优秀旅游商品”评选

福建省福州市2018届高三下学期5月模拟考试文综地理试题

福建省福州市2018届高三下学期5月模拟考试 文综地理试题 第I卷(选择题) 一、选择题 集成电路产业一般分为设计、制造和封测(封装、测试)三个环节。封测环节就是企业把制造好的芯片封在一个肉眼能看到的“小黑盒”里并测试其性能稳定性。目前我国封测产业已居世界一流水平,但在设计、制造环节仍很薄弱,有些关键芯片自给率几乎为零,大部分需要从美国进口。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我国芯片封测产业 A. 劳动力需求多 B. 技术导向明显 C. 能源消耗量大 D. 市场竞争力弱 2.美国限制芯片对华出口将 A. 降低中国芯片价格 B. 推动中国自主设计制造 C. 增加美国就业水平 D. 促进美国芯片产业发展 我国东部某城市积极推进紧凑型城市建设,即通过控制城市蔓延,提高土地集约混合利用,以先进的公共交通系统连接各个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模式。下图示意三种建筑布局类型。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3.为发展紧凑型城市,该市应优选 A. 甲类型 B. 乙类型 C. 丙类型 D. 以上都是 4.紧凑型城市应该 A. 不划分功能区 B. 鼓励无人汽车 C. 增加立体绿化 D. 杜绝城市扩张 5.发展紧凑型城市会 A. 降低公共空间 B. 加强钟摆式交通 C. 加剧大气污染 D. 保护农业用地 从大地貌分区的角度来说,明长城中段是黄土高原的北界;但实际并不完全与黄土分布的界线重合,总体上向南偏黄土分布一侧。下图示意明长城中段位置。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6.建造时明长城中段 A. 依山势,据天险 B. 立黄土,挡风沙 C. 御外敌,分农牧 D. 分干湿,异冷暖 7.明长城的建造主要采用夯土版筑技术。明长城中段总体偏南主要考虑 A. 积温 B. 沉积物 C. 军事 D. 劳动力 8.目前明长城中段局部被流沙掩埋的主要原因是 A. 气候异常 B. 早期选址 C. 人类活动 D. 风化加强 灌草丛沙堆发育的增长期称为风影沙丘。不同植被形成的风影沙丘的长度、宽度、高度不同。左图示意我国西北地区某灌木形成的风影沙丘,右图示意该灌木植株高度与沙丘体积的相关性。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9.该地主导风向最可能是 A. 东南风 B. 西北风 C. 西南风 D. 东北风 10.风影沙丘 A. 体积与植株高度成正比 B. 长度与植株高度成反比 C. 高度受灌丛叶片大小影响大 D. 宽度受灌丛迎风面积影响大 11.随着风影沙丘数量的增加,当地 A. 风蚀作用不断加强 B. 荒漠扩张速度加快 C. 风积地貌趋于稳定 D. 大气降水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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