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FIDIC合同条款中与费用索赔相关的条款

新版FIDIC合同中与工程费用索赔有关条款(部分)

FIDIC合同特别条款(ENGLISH)

Sub- Clause 13.7 - Contract Price and Payment - Payment. Delete the two occurrences of“56”in this clause and replace with“60”. The payment countTy referred to in this clause is the People's RE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nominated bank shall be in Shanghai. Sub-Clause 13.8 - Delayed Payment The Financing charges referred to In this clause shall be calculated using the annual rate of the standard borrowing rate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 Sub-Clause 14.2 - Variations - Vlaue Engineering add the following paragraph to the end of the sub-clause: “In calculating the adjustment to the Contract Price In such a proposal the Contractor shall apportion to the benefit of the Employer that percentage of any saving(if any)resulting from the proposed variation as is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Sub-Clause 14.3 - Variations - Variation Procedure Add at the end of the Sub-clause after“under Sub-clause 14.2 if applicable”: “and may,at his discretion,have reference to the rates and prices In the Bill of Quantllles contained in Schedule l. Insert a final paragraph as follows: “Where a variation, or an element of a variation provides for the Contractor to substitute one purchased item(or sub-contract work package)for another where there is no difference In cost other than in the purchase price,programme or any associated risk to the Contractor in using the substituted item(or sub-contract work package)then,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the valuation of that variation(or element of variation)shall be the difference in purchase price between the two items(or sub-contlact work packages)which would normally be demonstrated to the Employer through evidence of quotations properly sought and received by the Contractor. Sub-Clause 14.5 – Provisional Sums Add the following new paragraph: “(c)Work to be executed on a Dayworks basis for which payment will be made as follows: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 may,If in his opinion It Is necessary or desirable,issue an instruction that any varied work shall be executed on a Daywork basis.The Contraclor shall then be paid for such work under the terms set-out In the Daywork schedule included in Schedule 5. The Contractor shall furnish 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 such receipts or other vouchers as may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摘要:以FIDIC合同条件原文为基础,对土木工程施工索赔的起因、种类、索赔的依据、索赔程序及索赔成功的关键进行探讨。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施工,索赔 在1989年1月正式发布的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Construction claim )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索赔程序( Procedure for claims ),以5个分条款(?)的篇幅 加以详细的规定。对于欲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胜盈利的承包商( Con tractor )来说,施工索赔工作 十分关键。 笔者以FIDIC合同条件的原文为基础,借鉴国内一些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施工中的实践经验,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 索赔的起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如下所列: (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 stractor )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 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 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 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 BOQ- Bill of quantities )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 Engineer )指令增加新的工 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 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 delay )。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 (5)业主违约(Default of employer )。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 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Nomin

5《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通用条款

FIDIC 简介 F e d erati on Intern ati on ale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e d e ation In ter natio nale Des Ing e nieurs Co nseils) 的法文 缩写。FIDIC 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 条款或FIDIC 方法。 一、FIDIC 的机构 FIDIC 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目前有50 多个成员国,分属于四个地区性组织,即ASPAC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CEDIC —欧共体成员协会,CAMA —非洲成员协会集团,RINORD —北欧成员协会集团。 FIDIC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主要职能机构有:执行委员会(TEC) 、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 、职业责任委员会(PLC) 和秘书处。 二、FIDIC 的出版物 (一)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 条件) 1957 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 2 版于1963 年发行) 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竣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

1 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 3 版于1977 年出版。对第 2 版作了全面修改。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应,就是总包照管费。 总包照管费我在操作招投标时经常这样解释“就是我们常见的总包配合费”。实际这是一个取巧的说法。我 也是在现场经过了一个阶段后,才认识到FIDIC合同下分包“照费费”的合同义务有比国内常说的“总包配合费” 多得多的内容。按常规,总包配合费应该至少包括总包必然要提供分包以各种场地条件、施工便利、提供免费运输、要求遵守总包安全文明管理,以及施工组织总协调,及最后综合报竣等内容。但FIDIC的分包照管 费涵盖了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为与违约一样的负责”的合同义务。这个定义的内含,首先是要求承包商“将分包商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处理”,其次才会提到与分包的配合等等工作。 这显然地增大了总包对任何一个分包在工程管理全方位方面的监管责任。最简单的一个应用: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即视为如承包商自己一样的工程不合格。承包商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在解说承包商对分包商责任时,引用了第 4.4款,而按我对第4.4款的解 释,那应该是适用于承包商的分包的。这个就要说到FIDIC施工合同关于这个条款定义的“小小问题” 了。关 于FIDIC合同的这个“小小问题”完全是个人理解,写出来供大家探讨。 按FIDIC自己的解释,第4.4款确实是定义承包商的分包商责任事项的(详〈〈专用条款编写指南》第5条的说明,〈〈施工合同条件》第177页)“根据第4.4款,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约束选择分包商。第5条规定了 雇主可以选择分包商的特定情况”。这说明第4.4款的定义,与第5条是完全分立的,这符合FIDIC合同案例法体例编制的原则,即特定条款只限定特定的事项。但是后面冒出来的一句,就带来问题了“但是第 4.4款第 二句仍应适用”,而这个第二句定义的就是“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为与违约一样的负责”。 按案例法体例的编制原则,FIDIC合同根本用不着如此费劲地从第5条绕到第4.4款,再从第4.4款绕回 到第5条。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就是把这句“承包商商应对指定分包商的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

fidic施工合同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款 篇一:FIDIC施工合同 篇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2010 施工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2010年6月 仅供参与银行使用 2010年6月30日发行 fidic 2010版权所有多边发展银行协调版 国际工程师联合会 通用条款 目录 1 一般规定 定义 解释 通信交流 法律和语言 文件优先次序 合同协议 权益转让

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拖延的图纸和指示 业主使用承包商文件承包商使用业主的文件保密事项 遵守法律 共通过的和各自的责任银行检查和审计 2业主 进入现场的权力 许可,执照,或批准 业主的人员 业主的资金安排 业主的索赔 3 工程师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的授权 工程师的指示 工程师的撤换 决定 4 承包商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履约担保 承包商的代表 分包商分包合同利益转让合作 放线 安全程序 质量保证 现场数据 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 避免干扰 进场路线(进厂通路) 货物的运输 承包商的设备 保护环境 电,水,气 业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进度报告 现场保安 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化石

5 指定的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的定义 对指定的反对 给指定分包商的支付 付款证据 6 职员和劳工 职员和劳工的雇佣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为业主服务的人员 劳动法 工作时间 为职员和劳工提供的设施健康和安全 承包商的监督 承包商人员 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妨碍治安的行为 外国职员和劳工 食物供应 水供应 病虫害治理措施 酒或药品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 丧葬安排 禁止强迫劳工 禁止童工 工人雇佣记录 工人的组织 禁止歧视,机会平等 7 设备,材料,和工艺实施方式 样 检查 试验 拒收 修补工作 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矿区(土地)使用费 8开工,延误和暂定 工程开工 完工时间 进度计划 完工时间延期 当局引起的延误

新版FIDIC合同

新编FIDIC合同条件应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 FIDIC合同条件它虽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它伴随着世纪的进程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于1957年、第2版于1963年、第3版于1977年、1988年及1992年作了两次修改,习惯对1988年版称为第4版。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以往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下称新编FIDC合同条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菲迪克授权书进行编译、出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2年5月首次印刷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中、英文对照)。 新编FIDIC合同一套四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简明合同格式》。此外FIDIC组织为了便于雇主选择投标人、招标、评标,出版了《招标程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笔者结合从事FIDIC合同条件法律服务的实践,在此提出新编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应(适)用中的几个实践性问题,赐教于同仁。 一、新编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选择 (一)新编的FIDIC合同条件与旧版本的应用选择 新编《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由雇主或其他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出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施工合同条件》由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构成。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各20条。通用条件20条共158款(款下所设的项略),另附录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通用20条款目录分别是:1、一般规定〔1.1定义,1.2解释,1.3通信交 流,1.4法律和语言,1.5文件优先次序,1.6合同协议书, 1.7权益转让,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1.9延误的图纸或指示,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1.12保密事项,1.13遵守法律,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2、雇主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 关键词:FIDIC合同条件施工索赔 在1989年1月正式公布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施工索赔(Construction claim)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主题——索赔程序(Procedu re for claims),以5个分条款(53.1~53.5)的篇幅加以详细的规定。关于欲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取胜盈利的承包商(Contractor)来讲,施工索赔工作十分关键。 笔者以FIDIC合同条件的原文为基础,借鉴国内一些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承包施工中的实践体会,对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进行探讨。 1索赔的发生和分类 1.1索赔的起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缘故是专门多的,要紧如下所列: (1)风险分担不均。这是国际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形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补偿各种风险引起的缺失。这确实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 n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缘故。 (2)施工条件变化。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紧密有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体会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专门变化必定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定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形,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缺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 delay)。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阻碍,经常显现工期拖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打算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Liquidated da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 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 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在合同装订

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只有拿到这样的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有一个词的翻译我觉得不太好,“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虽然涵盖面足够了,但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岐义。在中国人的感觉中,资料一般都只是做参考用的,通常不认为资料也会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资料”才能算得合同“资料表”不大会理解的错误,但毕竟在感觉上有点不理想。“schedule”一般是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表式,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感觉要好一些。 第1.1.1.2条合同协议书 解读:合同协议书,简单了理解就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方。设计这样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

2020咨询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95

2020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5.0分,用时1678秒,通过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关于DAAB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成员的报酬应由雇主承担 B.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C.做出的裁定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D.做出的裁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需要得到立即的遵守,不管不满意通知是否发出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2.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5.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6.承包商按照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当原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或承包商的义务不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改的进度计划。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第二版)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2017年12月5-6日,FIDIC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年的运用,FIDIC对1999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增加到50000多字;条款也从1999版的167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解释的2017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17年来使用FIDIC合同1999版产生的问题;反映FIDIC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版合同的第20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 合同20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年第二版中,FIDIC合同在第3.7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年第二版合同第3.7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

FIDIC合同通用条款(doc 15页)

FIDIC合同通用条款(doc 15页)

FIDIC合同通用条款 一、定义和解释 (1)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2)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3)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4)理工程师:指业主为本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 (5)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16)临时工程:指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下文所指的承包人装备)。(17)合同工程:或“合同段工程”指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8)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以及诸如此类的设备。 (19)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2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则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2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二、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一) 本期针对FIDIC合同条款第1条中“一般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 定义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说明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包括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与之无关。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则容易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此款项有严格限定,它与工程直接相关,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忽视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容易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 合同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把合同组件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其好处是无论何时查合同,只需拿出一本资料即可。而且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避免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的失误。 关于“合同”定义的外延,应明确其组件涵盖范围。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有依据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的一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其内容也非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此规定很严格。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不能算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不能作为送达证明。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把“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歧义。按国内一般理解“资料”是做参考用,通常不认为其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但“s chedule”一般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用表,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更

建筑工程的合同(含FIDIC)条款真题一

建筑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开发商与乙承包商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关系的构成要素不包括【】A.主体B.客体 c.时间D.容 2.合同关系的容是指【】 A.物B.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 C.行为D.债权人和债务人 3.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是【】 A.等价有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自愿原则D.合法原贝4 4.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成立的是【】 A.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B.要约通知发出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D.承诺通知发出 5.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双当事人签字盖章地为合同成立地 B.采用数据电文的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 c.债务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 D.口头协议的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 6.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有权【】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B.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 c.解除合同D.变更合同 7.乙欠甲50万元长期未还,而乙享有对丙的60万元到期债权,却未尽力追讨,此时,甲可以行使【】 A.债务权B.撤销权 c.代位权D.抗辩权 8.具备联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的设备安装工程,组织试车的应该是【】A.发包人B.承包人

0.工程师D.设备供应商 9.下列关于合同文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专用条款的容比通用条款的解释更明确、具体 B.合同文件中专用条款的解释优于通用条款 C.合同文件之间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D.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是相对立的 10.在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寅任是代表【】 A.社会公众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建设单位D.工程质量监督站 11.监理委托合同中,属于委托人权利有【】 A.生产工艺设计认定权B.选择工程分包单位的认可权 C.施工质量的检验权D.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协调主持权 12.在某施工合同履行中.由于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施工单位造成了5万元损失,该向施工单位赔偿损失的是【】 A.监理工程师B.监理单位 C.项目经理D.建设单位 13.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围不包括【】 A.工程任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B.因施工需要,施工机械日常检修时间变更 C.含同甲工程量改变 D.工作质量和其他特性的变更 1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来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A,3个月B.6个月 C.12个月D.24个月 15.对于损失大、概率小的风险,可通过保险或合同条款将责任转移,这一风险对策 称为【】 A风险回避B.风险控制 C.风险保留D.风险转移 16.仲裁裁决的作出应当依据【】 A.全体仲裁员的意见B.多数仲裁员的意见 C.首席仲裁员的意见D.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意见 17.在确定工程变更价款时,如果合同中没有类似或适用的价格,此变更价格【】

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某项目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

FIDIC合同的索赔程序——某项目油料关税的索赔案例分析 2000年5月,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毛里求斯公共事业部污水局签订了承建毛里求斯扬水干管项目的合同。该项目由世界银行和毛里求斯政府联合出资,合同金额477万美元,工期两年,监理工程师是英国GIBB公司。该项目采用的是FIDIC合同条款。 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规定,用于项目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我方认为油料也是进口施工材料,据此向业主申请油料的免税证明,但毛里求斯财政部却以柴油等油料可以在当地采购为由拒绝签发免税证明。我们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认为这与合同的规定不相一致,因此我方提出索赔,要求业主补偿油料进口的关税。 一、索赔通知 按照FDIC条款53.1条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决定根据合同某一个条款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即向业主提出索赔),承包商应在这个事件最初发生之日起的28天内,通知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将提出索赔要求,并将该通知抄送业主。 我方按照上述规定,在2000年9月15日正式致函监理工程师,就油料关税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将在随后递交,并将该函抄送了业主。 二、索赔记录 按照FIDIC条款第53.2的规定,在递交了索赔通知之后,承包商应将与该索赔事件有关的、必要的事项记录在案,以作为索赔的依据或证据。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不论业主是否对该项目的索赔承担责任,都要检查这些记录并且可以指示承包商记录他认为合理而重要的其他事项。 因此,我方在每月的月初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上个月实际采购油料的种类和数量,并将有我方与供货商双方签字的交货单复印附后,以便作为计算油料关税金额的依据。监理工程师肯定了我们的做法,要求我们继续保持记录并按月上报。 三、索赔报告 按照FDIC合同条款53.3的规定,在递交索赔通知的28天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期限内,承包商应该将每一项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过程和所依据的理由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并抄送给业主。在索赔事件对承包商的影响没有终止之前,这个索赔金额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时段的索赔金额,承包商应该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继续递交各个时段的索赔金额以及计算这些金额所依据的理由。承包商应该在索赔事件结束的28天内递交最终的索赔金额。 索赔报告的关键是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只有在索赔报告中明确说明该项索赔是依据合同条款中的某一条某一款,才能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信服。为此,我方项目经理部仔细地研究了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第二部分特殊条款第73.2条规定:凡用于工程施工的进口材料可以免除关税;对进口材料所作的定义是: (1)当地不能生产的材料; (2)当地生产的材料不能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需要从国外进口; (3)当地生产的材料数量有限, 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需从国外进口的; 我们提出索赔的第一个理由是: 油料是该项目施工所必需的, 而且, 毛里求斯是一个岛国, 既没有油田也没有炼油厂, 所需的油料全部是进口的, 因此油料应该和该项目其他进口材料如管道、结构钢材等材料一样, 享受免税待遇, 而毛里求斯财政部将油料作为当地材料是不符合合同条款的。 其次, 我们从其他在毛里求斯的中国公司那里了解到毛里求斯财政部曾为刚刚完工的中国政府贷款项目签发过柴油免税证明, 这说明有这样的先例, 我们将财政部给这个项目签

FIDIC99版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 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 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那么相反面,能不能不定义“承包商对任何分包承包一切责任”,而按工程实际来把 分包照管责任分类处理呢?不行,因为这会产生难以解决的至少两个方面的合同问题: 1) 如果雇主以合约的形式承认总包对于各型指定分包的照管差异性,那就意味指定 分包的相关责任在总包承担工程照管责任上的差异性,这也就等同于承认总包对指定分包 工程责任只具有部分责任。这个“部分责任”的定性与责任分配,按合同义务的定义恐怕 没人能分得清。事实上最正常的情况是根本不允许有人说得清。比如配套工程公司的行业 垄断,比如雇主关系式的指定分包。如果这些分包责任都是可以说得很清楚的,那某些人 不是要跳楼了吗?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 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总分包的责任关系现实是定义不清楚,合同却不能不定义清楚。特别是交叉责任部分,如果要形成一个总包与分包“各负责各的”的合同局面,那工程就很可能面对两个承包商 顶牛而干不下去的情况。事实上,国内工程中甲方指定分包与总包之间的不作为导致工程 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事例并不少见。FIDIC也必然曾经面对过这种情况。显然,要避免此 类情况的出现,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彻底消除“总包与分包各负其责”的合同可能。将 分包所有的责任都归入总包责任。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鉴于以上原因,个人认为,FIDIC就搞了这样一个在第4.4款“混说”了一个对于 “任何分包”的总包照管职责,然后在第5条指定分包里不说总包照管,而到了《专用条 款编写指南》中又强调第4.4款第二句可 以用于第5条的曲里拐弯的合同表述,以保证既达到将所有分包责任全部归入总包责 任之中,又不直接撕破分包与雇主之间说不清楚的关系的合同目的。《专用条款编写指南》不是合同文本的组成,所以这里的“第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 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020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100分

2020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100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DB/EPC)的缺点有()。 A.业主管控弱 B.责任单一 C.实施周期短 D.管理界面少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2.开工通知要在开工日期前至少()天发出给承包商。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A.同期纪录 B.索赔通知 C.索赔报告 D.索赔证据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4.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5.关于分包的规定,错误的是()。 A.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合同中应加入有关规定,使得分包合同能够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分包合同转让给业主 B.材料供货商需经过工程师的同意 C.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D.承包商应为分包商的一切行为和过失负责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6.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哪些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 A.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B.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导致不可预见的人员或货物 C.分包商作业延误 D.由业主、业主人员、或在现场的业主的其他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用户答案:[ABD] 得分:10.00 2.承包商人员有如下哪种行为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清退该人员()。 A.一贯行为不轨或粗心 B.不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C.经常做出危害健康、安全或环保的行为 D.不能胜任工作或渎职 用户答案:[ACD] 得分:10.00 3.FIDIC2017版中的【例外事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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