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进度计划条款

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进度计划条款

国际承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做好施工组织进度打算,注意在履约时分析各工序间的相互依靠和制约关系,找出阻碍工程进度的关键工序即关键路径,运用CPM图的反馈功能,对各种干扰因素可能阻碍进度的概率及进度拖期的缺失值进行推测和调整,抓好实施时期的进度操纵。以下我们探讨FIDIC合同有关进度打算的第14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应用。

第14.1款应呈交的进度打算

承包商在投标时应呈交一份进度打算,通常还附有施工组织说明、机械设备清单、外汇支出比例、要紧治理人员名单和履历等。这些资料在咨询工程师进行评标时必不可少,专门是为了确信承包商在投标时期差不多认识到为保证项目工期所应做的相关工作——但这时呈交的决度打算并不属于该款定义的进度打算。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工期问题做出认真分析和可行安排,因为进度操纵和施工方法直截了当阻碍到工程的各类费用。

一旦获得业主的中标通知书,承包商在合同第14.1款专门条件规定的时刻期限内(一样为21天)应呈交一份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获得咨询工程师的批准。这时提交的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应该更准确,是对投标时的修订,目的在于经济而有效地利用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确保合同的圆满终止。进度打算通常是有时刻坐标的棒图和CPM图,相应的施工组织说明要对工序安排和施工方法做出大致的文字描述。

FIDIC合同认为承包商应该对其工程和经济行为承担最终责任。进度打算完全由承包商负责,施工组织应自行安排,呈交给咨询工程师只是为了听取建议性意见,咨询工程师仅对其中欠妥或不符合合同之处提供咨询,给承包商参考。

尽管在合同中明文规定承包商应呈交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获咨询工程师的批准,但这些资料通常不属于合同文件(在FIDIC合同协议格式第2节所列合同文件的清单中也没有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不增加业主或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只是提供了一个时刻参照系,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受其制约。承包商在签约时不能同意将进度打算强行列入合同。

案例:

某业主在标书中强制承包商必须满足标书规定的施工方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附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在签约时专门说明后又将此列入合同中。承包商签约后在施工中发觉按标书的施工方法全然无法施工,提出按第51.1款由工程师发出变更令后改按可行的施工方法连续施工。

仲裁判定:

1)投标时所附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不是合同第14.1款的进度打算;

2)由于签约时已做专门说明并列入合同,那个进度打算和监工组织说明构成合同的一部

分。因此,只要法律和实际上可行,承包商有义务按该打算的进度安排施工;

3)经证实,标书中原规定的施工方法确实不可行。因此,新的可行的施工方法改变了这类工作的性质,承包商应得到变更令并为此获得补偿。

分析:

若承包商在签约时不承认投标时提交的进度打算构成合同之一部分,则该打算属于第14.1款范畴,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如此,承包商就会更主动,所有风险将由业主承担。

FIDIC合同的总原则是承包商应该按期完工,但如何达到目标或采取什么手段则应由其自主做出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安排。咨询工程师代表业主监督工程进度,但无权改变或干预承包商安全、均衡和准时地完成合同的义务。

假如承包商没能按该款呈交进度打算,FIDIC合同并不认为这就构成承包商违约,因业主专门难证明仅只由于承包商没能提交进度打算而造成其重大缺失。然而,承包商将为此失去运用下列合同条款的依据,难以爱护自身利益,处于被动地位;

第6.4款咨询工程师出图延误而不能满足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安排;

第12.2款外界障碍或条件干扰按原进度打算施工;

第20.4(g)款咨询工程师设计不当造成的风险缺失;

第27.1款施工现场发觉化石或类似事件对进度的干扰;

第313款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第36.5款测试的阻碍;

第40.2款合同中途停工的阻碍;

第42.2款业主征地延误造成进度落后;

第44款顺延工期没有依照,缺乏原进度打算作参照系;

第51款变更令的阻碍;

第53款进度打算将有助于发生索赔后的时刻评估;

第59款指定分包商的工期延误;

等等。

因此,承包商应主动按该款规定提交进度打算并猎取咨询工程师的批准,作为各类索赔的时刻参照系,强化自我爱护地位。由于FIDIC合同关于承包商提交打算后咨询工程师的批准没有做时刻上的定量规定,也有些咨询工程师考虑到不呈交进度打算只有承包商本身的利益受损,从不督促承包商提交这一打算或拖而不复,却准许其施工。关于这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应该专门小心。

案例:

某承包商按合同第14.1款提交了按期完工的进度打算并同时标出咨询工程师应在各道工序施工前提供相关图纸的时刻。但在施工时咨询工程师没能满足出图时刻表,因而造成整个工程拖期。

仲裁判定:

依照第6.3款和第20.4(g)款,咨询工程师有义务满足承包商正常施工的用图需要。由于承包商已对图纸需求早有图表和文字提示,应该赔偿承包商停工待图的全部经济缺失并顺延合同工期。

分析:

承包商充分运用了第14.1款、第6.3款和第20.4(g)款,事先抓住了咨询工程师设计能力的弱点。

第14.2款修订的进度打算

打算的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承包商应经常运用群体网络系统对阻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调整资源冲突,修订其进度打算。

咨询工程师有义务为爱护业主的利益,按进度打算随时把握施工进度变化并监督承包商的履约情形。当发生工程未按打算进行时,咨询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交修订的进度打算,以确保按期究工。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地点的按期完工包括了合同第44数项下自正常延期,因此,咨询工程师应在要求承包商修订进度打算之前,依照实际情形批复第44款的延长工期,以利调整进度打算。假如咨询工程师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承包商将敲开为此索赔起工费的大门,专门是若承包商最终得到了曾遭拒绝或拖而未复的工程延期时。另外,承包商应注意咨询工程师不能按第6.4款和第20.4(g)款提供图纸及对自己施工进度的阻碍,并对此索赔拖期和停工待图费。

假如承包商在施工中只是不能按原进度打算完成某些单项工序时,尽管咨询工程师能够依照第63.1款提出多次警告,但这本身并不构成承包商的违约。承包商有权依照第8.1款和第8.2款合理支配实施工程所需资源及施工方法,只要能保证最终的工期却可。

尽管在实际安排施工时承包商力图比预定的合同工期提早完工,但在向咨询工程师呈报各类进度打算包括修改打算时应该注意务实并留有余地,否则再次申请延期时将有不利阻碍。

案例:

在某房建项目的合同中明确工期为29个月,并附加了承包商进驻工地后7天内应呈交进度打算的条件。承包商在签约后提交了一份进度打算,标明在25个月内完工。在实施后期发生的争端中承包商认为该进度打算依照第14款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商仍可在29个月内完工而不受25个月打算的限制。

仲裁判定:

1)进度打算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因为签约时有此附加条件;

2)承包商应在25个月内完工;

3)业主没有提供资源及财务关心以保证承包商在25个月内完工的合同义务。打算在25个月内完工只是承包商的一厢情愿,提早完工专门大程度上是为了其自身利益,如减少支出和节约治理费。

分析:

承包商提出缩短工期的打算只是给自己增加了义务,但没有明确权力,造成被动。假如确想提早完工,应将业主为确保提早完工的相关义务也写入合同。

第14.3款提交资金周转估算

一样承包商在呈交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的同时,还要提交与之相对应的验工计价产出配置表,即资金周转估算。尽管这一资金周转估算表只是供业主在筹措资金、安排付款时参考,与第60款的付款条件毫不相干,但它关于指导承包商的资金回收却相当重要,也是承包商的利益所在。

国际承包工程这一经济技术活动集中到付款这一焦点上,因而验工计价的资金周转快慢对顺利实施整个项目有着直截了当阻碍。在当今的竞争社会,资金差不多上有偿占用,企业的活力在于加速资金周转。

承包商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与验工计价的财务收支曲线统筹考虑,要在报价时就安排尽早收回资金,多摊入一些到早期的施工单价中,使B.Q.单的前期工作收入合理地大些,减少贷款数额及利息支出或猎取较高的存款利息收入,因为从业主处能够得到的工程预付款如何说有限。

咨询工程师同样有权要求承包商随进度打算的修改而提交相应的修订资金周转估算。

案例:

某公路项目在签约后承包商提交了进度打算和资金周转估算表,将前期收款安排得专门大,承包商认为业主应按此资金周转估算表付款。

仲裁判定:

承包商的合同单价与签约后所提交的资金周转估算不匹配,不能按提交的资金周转估算表调整,仍应按合同中B.Q.单的各工序单价付款。

分析:

承包商应在不阻碍总报价水平的前提下,投标时就将B.Q.单中前期工序如临时营地的单价合理地增大,而将后期如最后一道工序路面磨耗层的单价适当降低。

第14.4款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承包商呈交了进度打算、施工组织说明和资金周转估算甚至咨询工程师的批复都不能解除其合同义务,不能成为推卸各类责任的借口。假如咨询工程师对打算和资金周转未置可否,也不意味着能够解除承包商的责任。

案例:

某承包商按第14款呈交了进度打算、施工组织说明和资金周传估算全部资料,并均获得

咨询工程师的批准。然而在施工中承包商提出由于工程量的变更阻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不能保证经济、高效地施工,要求业主对此给予经济赔偿。

仲裁判定:

工作量的增减在8%以内,没有超出第52.3款变更令规定的+-15%合同范畴,承包商的要求毫无依照,不能以阻碍其自身进度为借口向业主索赔。

分析:

承包商忽视了第52.3款是合同明示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进度打算条款

国际承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做好施工组织进度打算,注意在履约时分析各工序间的相互依靠和制约关系,找出阻碍工程进度的关键工序即关键路径,运用CPM图的反馈功能,对各种干扰因素可能阻碍进度的概率及进度拖期的缺失值进行推测和调整,抓好实施时期的进度操纵。以下我们探讨FIDIC合同有关进度打算的第14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应用。

第14.1款应呈交的进度打算

承包商在投标时应呈交一份进度打算,通常还附有施工组织说明、机械设备清单、外汇支出比例、要紧治理人员名单和履历等。这些资料在咨询工程师进行评标时必不可少,专门是为了确信承包商在投标时期差不多认识到为保证项目工期所应做的相关工作——但这时呈交的决度打算并不属于该款定义的进度打算。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工期问题做出认真分析和可行安排,因为进度操纵和施工方法直截了当阻碍到工程的各类费用。

一旦获得业主的中标通知书,承包商在合同第14.1款专门条件规定的时刻期限内(一样为21天)应呈交一份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获得咨询工程师的批准。这时提交的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应该更准确,是对投标时的修订,目的在于经济而有效地利用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确保合同的圆满终止。进度打算通常是有时刻坐标的棒图和CPM图,相应的施工组织说明要对工序安排和施工方法做出大致的文字描述。

FIDIC合同认为承包商应该对其工程和经济行为承担最终责任。进度打算完全由承包商负责,施工组织应自行安排,呈交给咨询工程师只是为了听取建议性意见,咨询工程师仅对其中欠妥或不符合合同之处提供咨询,给承包商参考。

尽管在合同中明文规定承包商应呈交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获咨询工程师的批准,但这些资料通常不属于合同文件(在FIDIC合同协议格式第2节所列合同文件的清单中也没有

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不增加业主或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只是提供了一个时刻参照系,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受其制约。承包商在签约时不能同意将进度打算强行列入合同。

案例:

某业主在标书中强制承包商必须满足标书规定的施工方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附进度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在签约时专门说明后又将此列入合同中。承包商签约后在施工中发觉按标书的施工方法全然无法施工,提出按第51.1款由工程师发出变更令后改按可行的施工方法连续施工。

仲裁判定:

1)投标时所附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并不是合同第14.1款的进度打算;

2)由于签约时已做专门说明并列入合同,那个进度打算和监工组织说明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只要法律和实际上可行,承包商有义务按该打算的进度安排施工;

3)经证实,标书中原规定的施工方法确实不可行。因此,新的可行的施工方法改变了这类工作的性质,承包商应得到变更令并为此获得补偿。

分析:

若承包商在签约时不承认投标时提交的进度打算构成合同之一部分,则该打算属于第14.1款范畴,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如此,承包商就会更主动,所有风险将由业主承担。

FIDIC合同的总原则是承包商应该按期完工,但如何达到目标或采取什么手段则应由其自主做出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安排。咨询工程师代表业主监督工程进度,但无权改变或干预承包商安全、均衡和准时地完成合同的义务。

假如承包商没能按该款呈交进度打算,FIDIC合同并不认为这就构成承包商违约,因业主专门难证明仅只由于承包商没能提交进度打算而造成其重大缺失。然而,承包商将为此失去运用下列合同条款的依据,难以爱护自身利益,处于被动地位;

第6.4款咨询工程师出图延误而不能满足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安排;

第12.2款外界障碍或条件干扰按原进度打算施工;

第20.4(g)款咨询工程师设计不当造成的风险缺失;

第27.1款施工现场发觉化石或类似事件对进度的干扰;

第313款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第36.5款测试的阻碍;

第40.2款合同中途停工的阻碍;

第42.2款业主征地延误造成进度落后;

第44款顺延工期没有依照,缺乏原进度打算作参照系;

第51款变更令的阻碍;

第53款进度打算将有助于发生索赔后的时刻评估;

第59款指定分包商的工期延误;

等等。

因此,承包商应主动按该款规定提交进度打算并猎取咨询工程师的批准,作为各类索赔的时刻参照系,强化自我爱护地位。由于FIDIC合同关于承包商提交打算后咨询工程师的批准没有做时刻上的定量规定,也有些咨询工程师考虑到不呈交进度打算只有承包商本身的利益受损,从不督促承包商提交这一打算或拖而不复,却准许其施工。关于这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应该专门小心。

案例:

某承包商按合同第14.1款提交了按期完工的进度打算并同时标出咨询工程师应在各道工序施工前提供相关图纸的时刻。但在施工时咨询工程师没能满足出图时刻表,因而造成整个工程拖期。

仲裁判定:

依照第6.3款和第20.4(g)款,咨询工程师有义务满足承包商正常施工的用图需要。由于承包商已对图纸需求早有图表和文字提示,应该赔偿承包商停工待图的全部经济缺失并顺延合同工期。

分析:

承包商充分运用了第14.1款、第6.3款和第20.4(g)款,事先抓住了咨询工程师设计能力的弱点。

第14.2款修订的进度打算

打算的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承包商应经常运用群体网络系统对阻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调整资源冲突,修订其进度打算。

咨询工程师有义务为爱护业主的利益,按进度打算随时把握施工进度变化并监督承包商的履约情形。当发生工程未按打算进行时,咨询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交修订的进度打算,以确保按期究工。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地点的按期完工包括了合同第44数项下自正常延期,因此,咨询工程师应在要求承包商修订进度打算之前,依照实际情形批复第44款的延长工期,以利调整进度打算。假如咨询工程师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承包商将敲开为此索赔起工费的大门,专门是若承包商最终得到了曾遭拒绝或拖而未复的工程延期时。另外,承包商应注意咨询工程师不能按第6.4款和第20.4(g)款提供图纸及对自己施工进度的阻碍,并对此索赔拖期和停工待图费。

假如承包商在施工中只是不能按原进度打算完成某些单项工序时,尽管咨询工程师能够依照第63.1款提出多次警告,但这本身并不构成承包商的违约。承包商有权依照第8.1款和第8.2款合理支配实施工程所需资源及施工方法,只要能保证最终的工期却可。

尽管在实际安排施工时承包商力图比预定的合同工期提早完工,但在向咨询工程师呈报各类进度打算包括修改打算时应该注意务实并留有余地,否则再次申请延期时将有不利阻碍。

案例:

在某房建项目的合同中明确工期为29个月,并附加了承包商进驻工地后7天内应呈交进度打算的条件。承包商在签约后提交了一份进度打算,标明在25个月内完工。在实施后期发生的争端中承包商认为该进度打算依照第14款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商仍可在29个月内完工而不受25个月打算的限制。

仲裁判定:

1)进度打算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因为签约时有此附加条件;

2)承包商应在25个月内完工;

3)业主没有提供资源及财务关心以保证承包商在25个月内完工的合同义务。打算在25个月内完工只是承包商的一厢情愿,提早完工专门大程度上是为了其自身利益,如减少支出和节约治理费。

分析:

承包商提出缩短工期的打算只是给自己增加了义务,但没有明确权力,造成被动。假如确想提早完工,应将业主为确保提早完工的相关义务也写入合同。

第14.3款提交资金周转估算

一样承包商在呈交打算和施工组织说明的同时,还要提交与之相对应的验工计价产出配置表,即资金周转估算。尽管这一资金周转估算表只是供业主在筹措资金、安排付款时参考,与第60款的付款条件毫不相干,但它关于指导承包商的资金回收却相当重要,也是承包商的利益所在。

国际承包工程这一经济技术活动集中到付款这一焦点上,因而验工计价的资金周转快慢对顺利实施整个项目有着直截了当阻碍。在当今的竞争社会,资金差不多上有偿占用,企业的活力在于加速资金周转。

承包商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与验工计价的财务收支曲线统筹考虑,要在报价时就安排尽早收回资金,多摊入一些到早期的施工单价中,使B.Q.单的前期工作收入合理地大些,减少贷款数额及利息支出或猎取较高的存款利息收入,因为从业主处能够得到的工程预付款如何说有限。

咨询工程师同样有权要求承包商随进度打算的修改而提交相应的修订资金周转估算。

案例:

某公路项目在签约后承包商提交了进度打算和资金周转估算表,将前期收款安排得专门大,承包商认为业主应按此资金周转估算表付款。

仲裁判定:

承包商的合同单价与签约后所提交的资金周转估算不匹配,不能按提交的资金周转估算表调整,仍应按合同中B.Q.单的各工序单价付款。

分析:

承包商应在不阻碍总报价水平的前提下,投标时就将B.Q.单中前期工序如临时营地的单价合理地增大,而将后期如最后一道工序路面磨耗层的单价适当降低。

第14.4款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承包商呈交了进度打算、施工组织说明和资金周转估算甚至咨询工程师的批复都不能解除其合同义务,不能成为推卸各类责任的借口。假如咨询工程师对打算和资金周转未置可否,也不意味着能够解除承包商的责任。

案例:

某承包商按第14款呈交了进度打算、施工组织说明和资金周传估算全部资料,并均获得咨询工程师的批准。然而在施工中承包商提出由于工程量的变更阻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不能保证经济、高效地施工,要求业主对此给予经济赔偿。

仲裁判定:

工作量的增减在8%以内,没有超出第52.3款变更令规定的+-15%合同范畴,承包商的要求毫无依照,不能以阻碍其自身进度为借口向业主索赔。

分析:

承包商忽视了第52.3款是合同明示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FIDIC合同特别条款(ENGLISH)

Sub- Clause 13.7 - Contract Price and Payment - Payment. Delete the two occurrences of“56”in this clause and replace with“60”. The payment countTy referred to in this clause is the People's RE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nominated bank shall be in Shanghai. Sub-Clause 13.8 - Delayed Payment The Financing charges referred to In this clause shall be calculated using the annual rate of the standard borrowing rate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 Sub-Clause 14.2 - Variations - Vlaue Engineering add the following paragraph to the end of the sub-clause: “In calculating the adjustment to the Contract Price In such a proposal the Contractor shall apportion to the benefit of the Employer that percentage of any saving(if any)resulting from the proposed variation as is stated in the Appendix to Tender.” Sub-Clause 14.3 - Variations - Variation Procedure Add at the end of the Sub-clause after“under Sub-clause 14.2 if applicable”: “and may,at his discretion,have reference to the rates and prices In the Bill of Quantllles contained in Schedule l. Insert a final paragraph as follows: “Where a variation, or an element of a variation provides for the Contractor to substitute one purchased item(or sub-contract work package)for another where there is no difference In cost other than in the purchase price,programme or any associated risk to the Contractor in using the substituted item(or sub-contract work package)then,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the valuation of that variation(or element of variation)shall be the difference in purchase price between the two items(or sub-contlact work packages)which would normally be demonstrated to the Employer through evidence of quotations properly sought and received by the Contractor. Sub-Clause 14.5 – Provisional Sums Add the following new paragraph: “(c)Work to be executed on a Dayworks basis for which payment will be made as follows: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 may,If in his opinion It Is necessary or desirable,issue an instruction that any varied work shall be executed on a Daywork basis.The Contraclor shall then be paid for such work under the terms set-out In the Daywork schedule included in Schedule 5. The Contractor shall furnish 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 such receipts or other vouchers as may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应,就是总包照管费。 总包照管费我在操作招投标时经常这样解释“就是我们常见的总包配合费”。实际这是一个取巧的说法。我 也是在现场经过了一个阶段后,才认识到FIDIC合同下分包“照费费”的合同义务有比国内常说的“总包配合费” 多得多的内容。按常规,总包配合费应该至少包括总包必然要提供分包以各种场地条件、施工便利、提供免费运输、要求遵守总包安全文明管理,以及施工组织总协调,及最后综合报竣等内容。但FIDIC的分包照管 费涵盖了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为与违约一样的负责”的合同义务。这个定义的内含,首先是要求承包商“将分包商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处理”,其次才会提到与分包的配合等等工作。 这显然地增大了总包对任何一个分包在工程管理全方位方面的监管责任。最简单的一个应用: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即视为如承包商自己一样的工程不合格。承包商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在解说承包商对分包商责任时,引用了第 4.4款,而按我对第4.4款的解 释,那应该是适用于承包商的分包的。这个就要说到FIDIC施工合同关于这个条款定义的“小小问题” 了。关 于FIDIC合同的这个“小小问题”完全是个人理解,写出来供大家探讨。 按FIDIC自己的解释,第4.4款确实是定义承包商的分包商责任事项的(详〈〈专用条款编写指南》第5条的说明,〈〈施工合同条件》第177页)“根据第4.4款,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约束选择分包商。第5条规定了 雇主可以选择分包商的特定情况”。这说明第4.4款的定义,与第5条是完全分立的,这符合FIDIC合同案例法体例编制的原则,即特定条款只限定特定的事项。但是后面冒出来的一句,就带来问题了“但是第 4.4款第 二句仍应适用”,而这个第二句定义的就是“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为与违约一样的负责”。 按案例法体例的编制原则,FIDIC合同根本用不着如此费劲地从第5条绕到第4.4款,再从第4.4款绕回 到第5条。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就是把这句“承包商商应对指定分包商的一切行为或违约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

5《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条款)通用条款

FIDIC 简介 F e d erati on Intern ati on ale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e d e ation In ter natio nale Des Ing e nieurs Co nseils) 的法文 缩写。FIDIC 的本义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 条款或FIDIC 方法。 一、FIDIC 的机构 FIDIC 是国际上最有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目前有50 多个成员国,分属于四个地区性组织,即ASPAC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CEDIC —欧共体成员协会,CAMA —非洲成员协会集团,RINORD —北欧成员协会集团。 FIDIC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主要职能机构有:执行委员会(TEC) 、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 、职业责任委员会(PLC) 和秘书处。 二、FIDIC 的出版物 (一)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常称为FIDIC 条件) 1957 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此之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工程的合同条件。第一版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土木工程师学会的《土木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条件》为蓝本。由于该标准合同的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而闻名世界。 第 2 版于1963 年发行) 只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于疏竣和填筑合同的第三部分,并没有改变第

1 版中所包含的条件。 第 3 版于1977 年出版。对第 2 版作了全面修改。得到欧洲建筑业国际联合会、亚洲及西太平洋承包商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第二版)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变化(2017年第二版) 2017年12月5-6日,FIDIC在伦敦正式发布2017年第二版FIDIC 合同系列文件。历经18年的运用,FIDIC对1999版新彩虹版合同条件进行了大幅修订,合同文本的字数也从1987年第四版的23600和1999版的30400增加到50000多字;条款也从1999版的167款增加到174款,使得FIDIC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更加刚性化、程序化,对索赔、争议裁决、仲裁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2017年第二版FIDIC合同的应用,无疑会给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等项目干系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对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高的要求。 2017年第二版编制原则 FIDIC解释的2017年第二版合同体系编制原则如下:强化项目管理工具和机制的运用;加强工程师的作用;平衡各方风险分配;更加清晰化,增强透明性和确定性;反映当今国际工程的最佳实践做法;解决过去17年来使用FIDIC合同1999版产生的问题;反映FIDIC合同最新发展趋势,融入金皮书中的内容。

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 2017年第二版合同将1999版合同的第20条进行拆分,形成了第20条[业主和承包商索赔]和第21条[争议和仲裁],打破了1999版FIDIC 合同20条的体例安排。除此之外,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工程师 在FIDIC合同体系中,工程师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17年第二版中,FIDIC合同在第3.7款中仍然青睐于工程师为做出决定的角色,但对工程师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在对任何事项或索赔做出决定时,应保持中立。除了2017年第二版合同第3.7款外,工程师依旧是业主的雇员,因此,在采用2017年第二版合同的实践中,工程师如何在做出决定时保持中立,还需要观察。另一方面,仅靠增加一个“中立”的词语是否能够真正改变工程师,特别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本国咨询工程师的执业道德和标准,在2017年第二版尚未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初期,尚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或存在很大疑问。第二,与业主和承包商单独地或共同地进行磋商,鼓励业

fidic施工合同条款

fidic施工合同条款 篇一:FIDIC施工合同 篇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2010 施工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2010年6月 仅供参与银行使用 2010年6月30日发行 fidic 2010版权所有多边发展银行协调版 国际工程师联合会 通用条款 目录 1 一般规定 定义 解释 通信交流 法律和语言 文件优先次序 合同协议 权益转让

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拖延的图纸和指示 业主使用承包商文件承包商使用业主的文件保密事项 遵守法律 共通过的和各自的责任银行检查和审计 2业主 进入现场的权力 许可,执照,或批准 业主的人员 业主的资金安排 业主的索赔 3 工程师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的授权 工程师的指示 工程师的撤换 决定 4 承包商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履约担保 承包商的代表 分包商分包合同利益转让合作 放线 安全程序 质量保证 现场数据 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 避免干扰 进场路线(进厂通路) 货物的运输 承包商的设备 保护环境 电,水,气 业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进度报告 现场保安 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化石

5 指定的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的定义 对指定的反对 给指定分包商的支付 付款证据 6 职员和劳工 职员和劳工的雇佣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为业主服务的人员 劳动法 工作时间 为职员和劳工提供的设施健康和安全 承包商的监督 承包商人员 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妨碍治安的行为 外国职员和劳工 食物供应 水供应 病虫害治理措施 酒或药品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 丧葬安排 禁止强迫劳工 禁止童工 工人雇佣记录 工人的组织 禁止歧视,机会平等 7 设备,材料,和工艺实施方式 样 检查 试验 拒收 修补工作 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矿区(土地)使用费 8开工,延误和暂定 工程开工 完工时间 进度计划 完工时间延期 当局引起的延误

FIDIC合同条款介绍学习资料

FIDIC 合同文件和最新动向 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更引发了许多在建设管理领域行业内的同志加 紧学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 的指导性合同文件。本文想对此主要是其动向作一般的介绍。 从历史上来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其原文是Federaion Internatoi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 英译为:Internat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所以简称FIDIC 。它成 立于1913 年,是由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发起。在早期,他没有完整地定型下来,且到两次大战结束,它还只是一个欧洲大陆的组织,说不上真正的国际组织。此后英国于1949 年签字参加,成为会员国。美国也在1958 年签字加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逐步加入,这样一来才使FIDIC 真正成为一个国际组织而不是一个欧洲组织。现有会员国68 个。它的成员,必须一国一席。个别咨询企业或个人都不能参加成为会员。参加国的一个组织的专业人士学会,如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可代表本国学会参加联合会,但联合会并不限定他们必须是工程师或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有兴趣于联合会宗旨的律师或保险专业者也可参加。这样一来它就有广泛的基础,而不仅仅是代表咨询工程师,而且它的著名度,主要来自于内部的专业团体以外,特别是各种委托人的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法律界,建筑业人士。下面就是它的合同系列目录: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包括: 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包括招标和协议书格式。

第二部分: 有特定要求者编制第二部分合同条款指导规则的条件。 2、机电工程包括现场就位的合同条件(黄皮书)。包括招 标书和协议书格式。 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 特殊条件。 3、设计施工和交钥匙合同条件(桔皮书) 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有特定要求者编制合同条件的指导规则招标书和第二部分: 协议书格式。 4、土木工程施工分包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有特定要求编制合同条件的指导规则要约和协议第二部分: 书格式 5、招标程序 6、委托人/ 咨询者-- 示范服务协议书(白皮书)第一部分: 标 准条件 第二部分: 特定要求条件 7、合资(财团)协议书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 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 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在合同装订

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只有拿到这样的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有一个词的翻译我觉得不太好,“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虽然涵盖面足够了,但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岐义。在中国人的感觉中,资料一般都只是做参考用的,通常不认为资料也会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资料”才能算得合同“资料表”不大会理解的错误,但毕竟在感觉上有点不理想。“schedule”一般是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表式,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感觉要好一些。 第1.1.1.2条合同协议书 解读:合同协议书,简单了理解就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方。设计这样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

FIDIC合同条款介绍

一、FIDIC合同文件和最新动向 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更引发了许多在建设管理领域行业内的同志加紧学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指导性合同文件。本文想对此主要是其动向作一般的介绍。 从历史上来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其原文是Federaion Internatoi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英译为: Internat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所以简称FIDIC。它成立于1913年,是由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发起。在早期,他没有完整地定型下来,且到两次大战结束,它还只是一个欧洲大陆的组织,说不上真正的国际组织。此后英国于1949年签字参加,成为会员国。美国也在1958年签字加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逐步加入,这样一来才使FIDIC真正成为一个国际组织而不是一个欧洲组织。现有会员国68个。它的成员,必须一国一席。个别咨询企业或个人都不能参加成为会员。参加国的一个组织的专业人士学会,如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可代表本国学会参加联合会,但联合会并不限定他们必须是工程师或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有兴趣于联合会宗旨的律师或保险专业者也可参加。这样一来它就有广泛的基础,而不仅仅是代表咨询工程师,而且它的著名度,主要来自于内部的专业团体以外,特别是各种委托人的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法律界,建筑业人士。下面就是它的合同系列目录: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包括: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包括招标和协议书格式。 第二部分:有特定要求者编制第二部分合同条款指导规则的条件。 2、机电工程包括现场就位的合同条件(黄皮书)。包括招 标书和协议书格式。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特殊条件。 3、设计施工和交钥匙合同条件(桔皮书)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有特定要求者编制合同条件的指导规则招标书和协议书格式。 4、土木工程施工分包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第二部分:有特定要求编制合同条件的指导规则要约和协议书格式。 5、招标程序

2020咨询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95

2020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5.0分,用时1678秒,通过 字体: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关于DAAB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成员的报酬应由雇主承担 B.由仲裁委员会指定 C.做出的裁定是终局的,但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 D.做出的裁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需要得到立即的遵守,不管不满意通知是否发出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2.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5.FIDIC合同条件下,下面说法中()是错误的。 A.工程师有权修改合同。 B.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C.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同意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D.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6.承包商按照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当原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或承包商的义务不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改的进度计划。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下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哪项是正确的()。

FIDIC合同通用条款(doc 15页)

FIDIC合同通用条款(doc 15页)

FIDIC合同通用条款 一、定义和解释 (1)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2)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3)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4)理工程师:指业主为本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 (5)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16)临时工程:指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下文所指的承包人装备)。(17)合同工程:或“合同段工程”指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8)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以及诸如此类的设备。 (19)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2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则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2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二、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一) 本期针对FIDIC合同条款第1条中“一般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 定义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说明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包括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与之无关。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则容易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此款项有严格限定,它与工程直接相关,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忽视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容易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 合同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把合同组件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其好处是无论何时查合同,只需拿出一本资料即可。而且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避免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的失误。 关于“合同”定义的外延,应明确其组件涵盖范围。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有依据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的一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其内容也非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在法律意义上此规定很严格。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不能算有效合同文件。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一般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不能作为送达证明。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把“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歧义。按国内一般理解“资料”是做参考用,通常不认为其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但“s chedule”一般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用表,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更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7)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 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 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那么相反面,能不能不定义“承包商对任何分包承包一切责任”,而按工程实际来把 分包照管责任分类处理呢?不行,因为这会产生难以解决的至少两个方面的合同问题: 1) 如果雇主以合约的形式承认总包对于各型指定分包的照管差异性,那就意味指定 分包的相关责任在总包承担工程照管责任上的差异性,这也就等同于承认总包对指定分包 工程责任只具有部分责任。这个“部分责任”的定性与责任分配,按合同义务的定义恐怕 没人能分得清。事实上最正常的情况是根本不允许有人说得清。比如配套工程公司的行业 垄断,比如雇主关系式的指定分包。如果这些分包责任都是可以说得很清楚的,那某些人 不是要跳楼了吗? 高波表示:“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 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总分包的责任关系现实是定义不清楚,合同却不能不定义清楚。特别是交叉责任部分,如果要形成一个总包与分包“各负责各的”的合同局面,那工程就很可能面对两个承包商 顶牛而干不下去的情况。事实上,国内工程中甲方指定分包与总包之间的不作为导致工程 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事例并不少见。FIDIC也必然曾经面对过这种情况。显然,要避免此 类情况的出现,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彻底消除“总包与分包各负其责”的合同可能。将 分包所有的责任都归入总包责任。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鉴于以上原因,个人认为,FIDIC就搞了这样一个在第4.4款“混说”了一个对于 “任何分包”的总包照管职责,然后在第5条指定分包里不说总包照管,而到了《专用条 款编写指南》中又强调第4.4款第二句可 以用于第5条的曲里拐弯的合同表述,以保证既达到将所有分包责任全部归入总包责 任之中,又不直接撕破分包与雇主之间说不清楚的关系的合同目的。《专用条款编写指南》不是合同文本的组成,所以这里的“第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 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FIDIC99版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通用条件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FIDIC国际合同条款中英文对照

CONTENTS 目录 1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 (5) 1.1Definitions定义 (5) 1.2Interpretation解释 (10) 1.3Communications通信交流 (11) 1.4Law and Language法律和语言 (12) 1.5Priority of Document文件优先次序 (12) 1.6Contract Agreement合同协议书 (12) 1.7Assignment权益转让 (13) 1.8Care and Supply of Document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13) 1.9Confidentiality保密性 (14) 1.10Employer’s Use of Contractor’s Documents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14) 1.11Contractor’s Use of Employer’s Documents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15) 1.12Confidential Details保密事项 (15) 1.13Compliance with Laws遵守法律 (15) 1.14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16) 2The Employer雇主 (16) 2.1Right of Access to the Site现场进入权 (16) 2.2Permits, Licences or Approves许可、执照或批准 (17) 2.3Employer’s personnel雇主人员 (18) 2.4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s雇主的资金安排 (18) 2.5Employer’s Claims雇主的索赔 (18) 3The Employer’s Administration雇主的管理 (19) 3.1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雇主代表 (19) 3.2The Employer’s personnel其他雇主人员 (20) 3.3Delegated Persons受托人员 (20) 3.4Instructions指示 (21) 3.5Determinations确定 (21) 4The Contractor承包商 (21) 4.1The Contractor’s General Obligations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22) 4.2Performance security履约担保 (22) 4.3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承包商代表 (23) 4.4Subcontractors分包商 (24) 4.5Nominated Subcontractors指定的分包商 (25) 4.6Co-operation合作 (25) 4.7Setting out放线 (26) 4.8Safety procedures安全程序 (26) 4.9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证 (27) 4.10Site Data现场数据 (27) 4.11Sufficiency of the Contract Price合同价格 (28) 4.12Unforeseeable Difficulties不可预见的困难 (28) 4.13Rights of way and Facilities道路通行权于设施 (28) 4.14Avoidance of Interference避免干扰 (29) 4.15Access Route进场通路 (29)

2020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100分

2020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100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DB/EPC)的缺点有()。 A.业主管控弱 B.责任单一 C.实施周期短 D.管理界面少 用户答案:[A] 得分:5.00 2.开工通知要在开工日期前至少()天发出给承包商。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3.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A.同期纪录 B.索赔通知 C.索赔报告 D.索赔证据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4.误期损害赔偿费的额度应在()中规定。 A.合同数据表 B.投标人须知 C.通用合同条件 D.专用合同条件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5.关于分包的规定,错误的是()。 A.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合同中应加入有关规定,使得分包合同能够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分包合同转让给业主 B.材料供货商需经过工程师的同意 C.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D.承包商应为分包商的一切行为和过失负责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6.FIDIC合同条件范本中,红皮书是指()模式。 A.Short Form of Contract B.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D.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用户答案:[D]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哪些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 A.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B.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导致不可预见的人员或货物 C.分包商作业延误 D.由业主、业主人员、或在现场的业主的其他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用户答案:[ABD] 得分:10.00 2.承包商人员有如下哪种行为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清退该人员()。 A.一贯行为不轨或粗心 B.不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C.经常做出危害健康、安全或环保的行为 D.不能胜任工作或渎职 用户答案:[ACD] 得分:10.00 3.FIDIC2017版中的【例外事件】包括()。

咨询师(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

咨询师(FIDIC合同条件介绍及要点分析)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6道题】 1.开工通知要在开工日期前至少()天发出给承包商。 A.7 B.14 C.28 D.26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2.在签发()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均可发起变更。 A.最终支付证书 B.竣工检验报告 C.接收证书 D.履约证书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3.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递交()。 A.同期纪录 B.索赔通知 C.索赔报告 D.索赔证据

用户答案:[B] 得分:5.00 4.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DB/EPC)的缺点有()。 A.业主管控弱 B.责任单一 C.实施周期短 D.管理界面少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5.当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确认将()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 A.期中支付 B.保留金 C.最终支付 D.预付款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6.在DB合同条件下,由承包商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后用于工程施工,如果出现错误,应由()负责。 A.工程师 B.业主 C.承包商 D.业主代表

用户答案:[C] 得分:5.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进度计划应包含的内容,包括()。 A.承包商根据合同数据载明的时间获得现场的日期 B.承包商实施工程的步骤与顺序以及各阶段工作持续的时间 C.《业主的要求》或合同条件中载明的承包商提交文件的审核期限 D.DAAB的现场考察安排 用户答案:[ABC] 得分:10.00 2.关于履约保证的规定,正确的有()。 A.承包商应保证在工程全部竣工和修复缺陷之前履约保证一直有效 B.开出履约保证的机构应得到业主的批准 C.业主应在收到工程师签发的履约证书后立即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商 D.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的28天内将履约保证提交给业主 用户答案:[ABCD] 得分:0.00 3.承包商人员有如下哪种行为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清退该人员()。 A.一贯行为不轨或粗心 B.不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C.经常做出危害健康、安全或环保的行为

FIDIC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 I D I C合同协议书主要 条款解读完整版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第1条一般规定 定义 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

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条合同 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生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