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为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仲裁决定的公正、合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法律对仲裁庭的组成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议庭,一种是独任庭。

1.合议庭制

合议庭是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且三名仲裁员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合议庭制是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时经常采用的组织形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庭制,既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又有利于仲裁庭内部意见的集中与统一,及时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同时,仲裁庭的组成人员规定为单数,是为了确保仲裁庭成员对案件的裁决有不同意见时,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裁决,而不至于因仲裁庭内部意见无法统一而影响案件的及时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的产生方式和普通经济纠纷的仲裁庭的产生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草案曾经参照仲裁法的规定,明确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但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不应当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规定。原因是:(1)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民商事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仲裁员也主要是专职人员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障,劳动争议仲裁中体现了公权力。(2)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实践中经常会意见不一致,由此派生出额外争议,拖长了劳动争议的解决周期。(3)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容易产生“相面取人”的现象,造成仲裁员接案数量不均,而且仲裁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不会与工资报酬或者服务质量挂钩,这将不利于对仲裁员的管理,也不利于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因此,最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当事人是否可以选择仲裁员可以由仲裁规则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员。

2.独任庭制

合议庭制虽然有利于集思广益,但有时也可能造成仲裁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因此,为提高仲裁活动的效率,及时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发挥仲裁便捷及时解决争议的优势,本条同时规定对一些简单案件也可以采用另一种组织形式,即独任庭

制。独任庭制,是指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简单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的实践可以看出,独任制是一种比较迅速、便捷、经济的仲裁方式,对一些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采用独任庭制,可以更为简便宜行地解决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对简单案件界定为“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这类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案情简单,如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即可能做到仲裁的公正合理,且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简单劳动争议及其适用的较为简易的程序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如《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1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争议标的无原则分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2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申诉时被诉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二)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区、县仲裁委员会移送市仲裁委员会的复杂、疑难案件。”同时规定:“简单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员发现案情复杂的,应向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04年3月和200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10年3月19日到期。200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

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0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范例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范例 发生劳动纠纷私了不行的最好就是进行仲裁,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劳动纠纷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劳资纠纷的仲裁申请书

劳资纠纷的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

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 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 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 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 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 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12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 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 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 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 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敬礼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张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doc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都是职工、用人单位将其发生的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其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裁决,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张三,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年 x 月x日,民族:XX,身份证号: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现住址:贵港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987654321(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职务:总经理/局长/XX 住所:贵港市XX路XX号(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3456789(单位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XX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XX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XXX元,供养亲属抚恤金XXX元,一次性工亡补助XXX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XX元,住院伙食补助XX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XX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XXX元,节假日加班费XXX元(写明加班时间); 6.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XXXXXXXXXXX,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XX》等有关规定,XXXXXX。故被申请人应当XXXXXXXXXX。因被申请人XXXXXX,导致申请人XXXXXX,根据《XXXXXX》第XX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XXXXXXX。(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张三 二○XX年X月 X日

什么是合议庭

---------------------------------------------------------------范文最新推荐------------------------------------------------------ 什么是合议庭 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一定数量的 审判人员,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 合议庭的组成,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 判,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 件评议时,一般先由陪审员、审判员发表意见,然后由审判长发言。 如果合议庭的成员意见不一致,应当开展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如实记录在案,少数人的意见也如实记录,而不是由审判长或者 哪一个人说了算。经过合议庭的重大疑难案件,院长认为有必要,可 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有权改变合议庭的决定。 “什么是合议庭”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俗话说“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用这句话来 形容农村干部的工作一点也不过分。做为村支书,上级文件的贯彻落 实,计划任务的分解执行,村里大大小小的事,能做好这些https://www.360docs.net/doc/4c11612604.html, 事就很不易了。但做为一名女支部书记,**忙完家里忙村里,把公家 事、家务事收拾的井井有条有条,让人不得不佩服。 1 / 7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认为,做好全村的工作,就要从村支部本身抓起,有一个牢固的村支部战斗堡垒,是开展村子各项工作的基础。首先建立建全了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要求党员处处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月都进行组织活动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的有效途径。在每月的组织活动上,她都要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在学习中,不是简单的就是学习而学习,而是在传达学习完之后让支部党员展开讨论,谈出自己的感想。并就村里的事及时进行互相沟通,共同商量出解决的办法,增强了支部成员之间的凝聚力。 二是积极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充分调动了支部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使都能在各自负责的职位上积极大胆的工作,相互配合、相互帮助,使村上的各项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三是**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工作。厄布得格村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自然村。团结是搞好村子工作的根本保证。**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她首先以身作则,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并教育支部各成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进步,共同前进。她要求各民族要“坚持团结,以诚相待,取长补短,职能互补”。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保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团结村民和邻里,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她都能积极主动的前去劝解,村民们有困难主动帮助。在她的带领下,各民族紧密团结,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劳动争议案件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加强,使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明显增多。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欢迎参阅。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篇一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xx 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深圳市某旅行社 被申请人:崔某 崔某于2008年3月17日进入深圳市某旅行社销售部工作,任职业务员。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5月30日,崔某以深圳市某旅行社拖欠工资等为由向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深圳市某旅行社支付2008年3月17日至5月30日期间加班工资15019元、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薪35019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2008年7月11日,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针对崔某提出的3项仲裁请求,分别作出该案1号非终局仲裁裁决和2号终局仲裁裁决。1号仲裁裁决裁决深圳市某旅行社支付崔某加班工资1500元、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6618元;2号仲裁裁决裁决深圳市某旅行社支付崔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26元。 崔某对上述两份仲裁裁决均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与仲裁请求一致的诉讼请求。深圳市某旅行社对上述两份仲裁裁决亦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就1号非终局仲裁裁决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支付崔某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同时就2号终局仲裁裁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裁判结果】 用人单位申请被裁定终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经审查认为,针对2号终局仲裁裁决,崔某已于2008年8月19日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包含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即崔某对2号终局仲裁裁决以及1号非终局仲裁裁决均不服提起了诉讼,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5日作出民事判决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作出了处理,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深圳市某旅行社提起的申请依法予以终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终结诉讼。案件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某旅行社承担。 【重点提醒】 终局裁决只针对用人单位 终局裁决制度是指劳动争议案件经仲裁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传票 应诉通知书 送达回证 合议庭通知书(英文翻译)

the court)

People’s Court of(区)District of(城市) Notice of Responding to Action (2014) No.(案号直接用拼音) (受送达人姓名): The Court has accepted the case in which(原告姓名)sues you over the dispute of Labor. Enclosed is a copy of the Complaint. The related matters about responding to action are hereby notified as follows: 1.During process of litigation, the parties are entitled to exercise the litigation rights prescribed by Articles 49, 51, 52 and other articles of the Civil Procedur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must abide by litigation order and perform litigation obligations in the meantime. 2.You shall submit a Statement of Defense (in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 to this Court within fifteen days (thirty days for foreign case) after receipt of the copy of the Complaint. 3.Where a party is a legal person or any other organization, the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legal person or any other organization and the identity certificate of its legal representative or principal shall be submitted. Where a party is a natural person, its identity certificate shall be submitted. 4.Where a party appoints an attorney to participate in litigation on its behalf, a Power of Attorney signed or sealed by such party shall be submitted. The Power of Attorney shall clearly state commissioned items and pow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rticles 59 of the Civil Procedur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 blic of China. Date: September 2, 2014 Sealed by People’s Court of xx District of xx

合议庭功能及其在审判实务中的运作

合议庭功能及其在审判实务中的运作 一、设置合议庭的内在机理及其功能 (一)追求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 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无疑应当以裁判基础的真实性为基本前提,裁判基础(对事实的认定)的真实程度越高,裁判的公正性也就越高。尽可能地克服法官在认定事实中的“意志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接近案件的客观真实,使法院裁判客观化,是设置合议庭制度的内在根据之一。因为在合议庭共同认定事实的情况下,每一个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逻辑思维过程中,既包括有客观的、合理的成分,同时也必然含有法官的“意志性”和“创造性”。在许多情况下,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中所包含的主观成分和客观成分并不是完全相同的,由于客观的东西更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因而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法官认识案件事实中所包含的客观成分会相互重叠、补充,从而强化对案件事实认识的客观化。与此同时,法官认识案件事实中所包含的主观成分则相互“碰撞”,其结果必然是相互抵消各自的主观性,使得对事实的认定更趋于客观化。 (二)抑制主观偏见,把握法律精神,统一适用法律 在已经认定的案件事实基础上,法官理解和适用法律作出裁判,同对事实的认定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主观性和创造性。不同的法官因其所受的教育程度、思想品德、思维方式、意识形态和潜在的好恶心理等个人因素不同,对同一法律条款都或存在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凯尔瑞斯认为“先例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既没有导向作用,司法判决最终仍然是基于法官的价值取向而作出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因法官不同而不同,法律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政治”。(注:王晨光:“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载《法学》,1999年第3期。)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在分析个人特质对判决的影响后,甚至认为个人的经历、社会环境乃至潜在意识、预感、直觉等决定了其在判决中的倾向性,而这些因素都难以归入“理性思维”的范畴。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以实用主义为指导,指出了法律的不确定性,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始终在于经验而从来不是逻辑”。(注:刘全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11页。)可见,法官理解并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过程中,由于其个体因素和主观性,使得裁判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实行合议庭审判,依据多数法官的意见裁判,尽管不能完全排除理解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

通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空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供劳动者填写) 仲裁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xxxx-x-xx日到xxxx-x-xx日双倍工资计xxxx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xxxx 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xx-x-xx至xxxx-x-xx日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xx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xxxx元。直至xx月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xxxx-xx-xx日到xxxx-x-xx

日工资计xxxxx元(其中x月xxxx、xx月xxxx、xx月xxxx、xx月xxx);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xxxx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xxxx元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附件:1、副本份; 2、有效身份证明; 3、证据及证据目录。 申请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注:1、仲裁申请书正文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刷; 2、仲裁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要求;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 5、证据目录需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和证据来源,提供证人的,说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题要 在我国合议庭评议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的时候,应当制作评议笔录,如果存在不同意见,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结束后,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一、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这一规定体现了庭审的民主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经过评议得出符合多数人意见的评议结果。特别是在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核实,以及是否构成犯罪,量刑的适用等方面,如果只听取个人意见或者仅凭长官意志所左右而不经过充分讨论,就会使案件得不到充分的评议,为形成错案埋下隐患,同时也失去了组成合议庭的意义。 ▲二、合议庭组成的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 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

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三、合议庭评议 合议庭评议是合议庭全体成员讨论和议决案件处理结 果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决定,在法庭审理进行到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然后合议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判决。评议秘密进行。合议庭成员不论是审判员或陪审员,在评议中均有同等权利。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记入笔录。对重大或疑难案件,可在评议后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合议庭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中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独任制和合议制。在民事诉讼中,除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男,汉族,1963年4月4日出生,住重庆市wwwww,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23458766287 被申请人:重庆XXy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X,执行董事,联系电话 住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重庆XXy有限公司向申请人XX支付经济补偿金10524.13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重庆XXy有限公司向申请人XX支付未休年休假待遇6387.15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重庆XXy有限公司向申请人XX支付2017年3月29日到2017年5月2日(1月+4天)的工资待遇4764.13元。 事实及理由: 2015年4月29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8日,工作地点为重庆XX医院,从事工种为机电维修工作。工资按月支付,每月4000元,通过被申请人处法定代表人张XXy账号转到申请人卡上。 2017年4月29日,申请人通过快递,向被申请人发出《请求续

签劳动合同的函》,书面要求被申请人在不降低工资标准岗位的条件下与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却于2017年5月2日向申请人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解除了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一十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到2017年5月2日,共计2年2天,按《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支付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自入职以来,申请人从未享受过年休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应当按300%的日均工资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待遇。又因申请人虽然主张,但被申请人拒绝支付2017年4月份及5月份工资。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恳请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主张。 此致 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O一七年月日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信息,答辩人就本案原告X公司诉本案被告劳动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法诉讼请求,维持X劳动仲裁委员会X号裁决。答辩如下:一、关于劳动关系问题:二、本人提出反诉,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为被告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此致,某人民法院,答辩人,日期。 本人主要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下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通常来说,劳动争议冲裁的答辩人都是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 请人。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小编教你写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镇xx区 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xxx 尊敬的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xxxx年x月x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xx仲案字[xxxx]第xx号应诉通知书及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一、........... 二、........... 综上所述,申诉人xxx关于要求答辩人xxxxxx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x年xx 月xx 日 附:答辩书副本贰份。 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驳回申诉通知书

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 ××××人民法院 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 (××××)×行×字第××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因……(写明变更理由),需变更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决定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同时明确主审人员)进行审理,×××担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可以在开庭前提出;申请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通知书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变更审判人员和重新组成合议庭之后通知当事人时使用。

驳回申诉通知书(审查后驳回申诉用)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驳回申诉通知书 (审查后驳回申诉用) (××××)×法委赔监字第×号×××(申诉人姓名或名称): 你(你单位)不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案号)决定(或国家赔偿决定),以……(申诉的主要理由)为由,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本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针对申诉的理由释明法律规定,说明原决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正确的理由)。你(你单位)的申诉事项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赔偿委员会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通知书样式供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回赔偿申诉人的申诉时使用。 二、对于赔偿请求人或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人民法院予以立案的,统一编立“×法委赔监字”案号。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驳回申诉的理由要有针对性,要进行充分说理。 四、驳回申诉通知书应当送达申诉人、被申诉人和下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之合议庭与独任庭 为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仲裁决定的公正、合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法律对仲裁庭的组成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议庭,一种是独任庭。 1.合议庭制 合议庭是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且三名仲裁员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合议庭制是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时经常采用的组织形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庭制,既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又有利于仲裁庭内部意见的集中与统一,及时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同时,仲裁庭的组成人员规定为单数,是为了确保仲裁庭成员对案件的裁决有不同意见时,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裁决,而不至于因仲裁庭内部意见无法统一而影响案件的及时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的产生方式和普通经济纠纷的仲裁庭的产生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草案曾经参照仲裁法的规定,明确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但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不应当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规定。原因是:(1)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民商事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仲裁员也主要是专职人员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障,劳动争议仲裁中体现了公权力。(2)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实践中经常会意见不一致,由此派生出额外争议,拖长了劳动争议的解决周期。(3)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容易产生“相面取人”的现象,造成仲裁员接案数量不均,而且仲裁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不会与工资报酬或者服务质量挂钩,这将不利于对仲裁员的管理,也不利于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因此,最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当事人是否可以选择仲裁员可以由仲裁规则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员。 2.独任庭制 合议庭制虽然有利于集思广益,但有时也可能造成仲裁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因此,为提高仲裁活动的效率,及时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发挥仲裁便捷及时解决争议的优势,本条同时规定对一些简单案件也可以采用另一种组织形式,即独任庭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合集五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合集五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2、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九个月医疗补助费(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

疗;20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样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一、申诉人身份概况: 姓名:***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5年11月5日民族:土家 籍贯:湖南省张家界市职业:技术主管住址:太仓市浏河镇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上海宇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诉人身份概况 被诉人单位名称:上海宇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567842-0) 住所地:上海嘉定霜竹公路1281号江苏省太仓市浏河镇福海路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请求向申诉人事项: A、请求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100元/月*3个月)×2倍=48600 元; B、请求支付一个的代通知金8100元; C、请求支付至离职之日的月工资8100元/月; D、请求为申请人办理社保转移,在离职后十五日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向申诉人出具离职证明,客观地写明申诉人在公司的入职时间、离职时 间、职位、工作表现,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F、请求离职前的职业病健康检查; 第A至C项合计:48600元+8100+8100=64800元。 三、事实和理由: (1)事实:申诉人劳动合同三年期限,从2012年4月1号到2015年3月31号。于2015年3月25日接到公司岗位调整通知单,事先与我协商不一致,我不同意调整岗位(理由没有向申诉人说明具体情况),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原车间从去年9月停产到现在),要把我从电池片事业部技术主管调到组件事业部技术管理岗位,具体岗位没有明确,后和人事部门沟通问具体是什么岗位薪资待遇会变吗?人事部回答说:具体什么岗位等我过去报道了由主管具体安排,薪资按照所处具体岗位进行调整。通知单还说:逾期未到岗(2015年3月26日到岗)或据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视作旷工处理。合同规定的工作地点是上海,而现在已经快三年一直在江苏上班,事先调动工作地点时没有任何书面或者邮件通知,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迫于压力被迫在江苏工作。2015年3月31日公司以连续三个工作日未到岗,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没有签字确认。 (2)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照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昨天浏览一专业网站,上有许多精彩劳动争议案例,且每案均有案例分析/律师评点/裁决判决,特费时费力进行编辑处理,在沙龙转载供参考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 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 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 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 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适用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必须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被辞退职工必须具有该条规定的7种违纪行为之一,本案原告被辞退是因其有7种违纪行为中的第4种“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二是辞退违纪职工,在处理程序上必须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环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决定辞退的,还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待本企业工会签署意见后,向被辞退职工发给辞退证明书。根据本案认定的事实,原告确有不服从正常调动的违纪行为,但被告却未按上述处理程序办理,即被告辞退原告,在程序上不合法。所以公司不能辞退王桂。 案例2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 为大家整理了工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1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xxx。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xx路。电话:xxxx。邮编:100000 被申请人:xx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xxx xxx。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200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2003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3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200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200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