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银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是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到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达到“闯不进、打不着、抢不到、报得出、录得清”的安全防范标准,确保“人平安,钱安全,资金财产无风险”,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标准。

一、营业网点的风险等级划分

对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要求,我行营业网点和现金库,都属于一级风险防护。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必须按照相对应的级别防护标准进行实施和操作,确保达标。

二、营业网点的物防、技防设施安全防范标准

(一)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标准:

1、营业大厅门口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金属防护门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2、营业网点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3、营业网点大厅外围有围墙的,应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4、现金出纳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等结构,柜台高度应≥ 800㎜、厚度应≥500㎜。

5、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应安装透明防弹复合玻璃,符合四玻三膜、不低于F79B级的防弹要求,宽度≤ 1800㎜,高度≥ 1500㎜,单块面积不大于4㎡。防弹玻璃以上未及顶部分应封至顶部或封至离地3500mm处。采用防弹玻璃横向分体错位式安装时,外层朝下,交接部位长度≥ 100mm,两块防弹玻璃的间隙≤ 20㎜。采用防弹玻璃竖向分体错位式安装时,应达到GA518—2004安装规范要求,防弹玻璃错位尺寸≥100mm,两块防弹玻璃的间隙≤ 20㎜。

6、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应设置300mm(长)× 200mm(宽)× 150mm(高)底部为弧形的收银槽。

7、现金业务区的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门体上的锁具应符合GA/T73的要求。

8、现金业务区应安装不少于2路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能立即向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同时应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9、紧急报警系统必须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

10、营业网点的监控系统应采用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应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视频监控装置还应能够实时监视营业场所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分辨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安防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应少于30

天。

1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设施,并应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入侵报警设施应清楚显示事件发生的部位、性质(抢劫、盗窃、故障等),准确记录报警时间、位置等信息,并能够详细查询、打印以上内容。

12、现金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只允许授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并记录所有出入人员、出入时间等信息。

13、现金业务柜台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并能连续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

14、运钞交接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15、现金业务区内应设卫生间,配置自卫器材、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

(二)现金业务库的安全防护除应符合JR/0003-2000的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库区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应安装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2、业务库清点室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应对复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

3、业务库守库室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守库室内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守库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

4、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应全方位防护。报警系统应具有红外报警、振动感应报警、视频移动侦测报警等多种功能的报警设备,并应有声音复核装置。安防系统应能实现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

5、监控中心内应安装安全管理系统,应具备有线和无线通讯方式向110报警服务台紧急报警。监控中心、守库室应设卫生设施。

6、枪弹库、计算机室等部位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与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及入侵报警装置,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

(三)营业网点设置ATM、CDM、CRS等的防护标准

1、在支行营业大厅内:

(1)设置的自助机具应安装摄像机,在客户交易时进行监视、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密码。对装填现金的操作区应安装摄像机进行实时监视、记录。

(2)应安装报警装置,对撬窃事件进行探测报警,并应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

2、离行式自助银行:

(1)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对装填现金区发生的入侵事件进行探测,并应具备入侵报警联动功能。

(2)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对进入自助银行的人员进行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但不应看到客户密码。

(3)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设备,对装填现金操作区出入口实施控制。

(4)应能实现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

三、营业网点安全防范制度(人防)的管理标准

(一)支行内部消防安全防范标准:

1、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2、建立干部员工岗位责任区和岗位防火任务。

3、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并签订防火责任状。

5、干部员工能够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干部员工平时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7、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9、每周填写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0、重点部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二)现金接送环节的防范标准:

1、早晚接送库环节,支行网点必须三人以上(包括三人)接送库,动作迅速,警惕性高,要有人手持自卫武器,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在岗接送库。

2、营业网点出纳员到营业部交取现金,必须使用专业防弹运钞车由专职人员武装押运。

3、干部员工要熟知现金押运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责任分工要明确。

4、现金交接登记手续要齐全。

5、营业网点中午临柜必须达到三人值班。

(三)支行案件防范能力的标准:

1、每月要对干部员工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教育或业务内控制度学习。

2、干部员工要能准确鉴别票据等真伪,具备身份证件真伪识别能力,配备相关真伪识别装置。

3、干部员工之间要坚持分工、复核制度。

4、总部转发各类案件的通报要及时传达。

5、营业网点非工作期间,必须进行“110”报警布防。

6、营业网点要与周边的驻警点、单位、居民小区等签订安全联防协议书。

7、建立营业场所防抢劫预案,干部员工熟记预案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预案演练,要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四)其它情况的安全管理标准:

1、支行要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支行要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

3、分管营业室的副行长(含主管),是安防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要能够熟练操作监控、110报警系统,保持监控、报警系统正常运转。员工要能熟练操作报警系统、自卫器材等安全防范设施。

4、干部员工要了解安全防范制度。

5、营业大厅内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

6、营业室安全员要挂牌上岗并熟悉岗位职责。

7、支行网点要有每日安全检查记录。

8、支行行长必须每月坚持做到“七个一”(带一次班坐岗、核对一次帐、查一次库存、查一次有价单证、组织一次柜员互审、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全员思想动态进行一次分析)。

9、干部员工要会正确使用电控联动防尾随门。

10、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需要进入现金封闭区时,必须有安全保卫部负责人陪同。

11、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总部有关领导、部门日常检查指出的问题要有整改记录。

(五)支行车辆安全管理标准:

1、支行公务车辆未经上级批准不许外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2、每年对支行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相关理论知识、驾驶技能考核。

3、非工作时间或夜间,支行公务车辆按规定地点安全停放。

4、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公务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5、坚持公务车辆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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