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规作业(案例).doc

房地产法规作业(案例).doc
房地产法规作业(案例).doc

房地产法规作业(案例)

作业要求:将作业内容下载答完后按A4装订加上封皮交导修主任处作业内容:

1.1994年12月,某市政府因市政建设需要,征收该市大石镇某管理区黄岐村的土地100亩,以“统征自留用地”名义将其中10亩划拨给该村作为发展乡镇工业用地。1995年3月,该村村民委员会与某县金叶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把“统征自留用地”中的3亩转让给金叶公司用于建设商业中心。转让价格为180万元。该款分2期付清,首期120万元于合同签订并公证之日支付,余款在1995年底之前付清。同年4月间,黄岐村村委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提交某市国土局备案并申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受到该局处罚。处罚决定要点为:(1)被处罚相对人黄岐村村民委员会和金叶公司。(2)处罚的理由是该合同双方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行政法规。将划拨土地擅自转让并改变了土地用途。(3)处罚的内容是责令前述二相对人各补交土地出让金50万元,各交纳罚款30万元,责令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和变更土地用途的批准手续。金叶公司认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是黄岐村的责任,出让金和罚款理应由该村承担。黄岐村则认为双方都有过错,不同意独自承担。双方协商未果,金叶公司遂以黄岐村为被告诉诸人民法院,请求:(1)解除双方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被告退回转让金120万元及利息;(3)判令被告全部承担补交出让金及罚款的责任;(4)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

问题:(10分)

(1)原告金叶公司第(3)项诉讼请求有无原则性错误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某市国土局的处罚内容及针对的相对人是否正确,为什么?

2.1993年6月,海成村村民委员会将3间集体所有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双方约定:租期5年,年租金1 000元,如果形势发生变化,双方再协商约定出租问题。1997年4月,因房屋陈旧,多处需要修补,村民委员会应张某的请求,决定将房屋卖给张某,售价3.8万元。张某认为价太高,不想买。徐某获悉后,愿意花4万元买下此房屋。村民委员会表示同意,同时提出条件;因张某租期未到,徐某应当允许张某继续承租至期满,房屋售价可以降低至3.7万元。1997年10月,村民委员会与徐某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张某对此未

提出异议。之后,徐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张某迁出现租房屋,徐某支付其损失费2 000元。1998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民委员会将房屋优先卖给他。

问题:(10分)

(1)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是什么?

(2)张某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1995年6月,和顺市某房地产公司经过市国土局批准,从事“秀苑花园”商住楼的开发兴建工作。1996年7月,在完成商住楼的地基打桩工作后,该房地产公司开始预售“秀苑花园”的楼房。7月28日,华艺影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了该花园B座6层的601、602、603 3套房屋,预交了30%的购房款60万元。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在商住楼验收竣工后3个月内协助华艺影视公司(以下简称华艺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1998年3月20日,“秀苑花园”竣工验收。3月26日,房地产公司在未与华艺影视公司协商的情况下,将原来预售给华艺公司的3套房屋卖给了信使传媒公司(以下简称信使公司),信使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4月2日,房地产公司协助信使公司办理了该花园B座6层的601、602、603 3套房屋的产权证明。4月5日,华艺公司按照合同来查验房屋准备入住时,发现原预售房屋已经被信使公司占用。华艺公司只好质询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答应重新为华艺公司调换另外3套房屋,华艺公司不同意,坚持要求入住原先预定的房屋。因房地产公司无法满足其要求,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5分)

(1)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谁是B座层6套3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3)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4.1994年9月,家家乐百货公司为了扩大经营,向本市工商银行贷款15万元,期限2年。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百货公司用价值20余万元的仓库作抵押,但银行没有要求百货公司提供任何有关仓库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办理抵押登记。1996年10月;贷款到期后,百货公司无力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工商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百货公司抵押的仓库的拍卖款来受偿。人民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百货公司用做抵押的仓库是从市运输公司租赁来的。

问题:(15分)

(1)百货公司能否用仓库来作抵押,为什么?

(2)百货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3)银行能否实现抵押权?为什么?

5.1993年6月,某市居民张某因自己所租的房屋长久失修,不再适合居住,急需解决住房。张某的同事路某愿意将自己的3间平房卖给张某,于是,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由邻居肖某作中间人。肖某建议张、路二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张、路二人认为,有中间人证明就行了,过户手续可办可不办。于是,张某在交付给肖某3.5万元购房款后,就搬进张某的3间平房居住。1997年2月,该市房地产公司通知张某搬出其所居住的房屋,自行另找住房,理由是:由于市里准备兴建居民小区,张某居住街区平房均需要拆迁。张某将此事告知路某后,路某即刻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重申张某居住的住房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住房紧张,要求房地产公司拆除住房后,应当给自己另行安排住房。房地产公司认为,张某与路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张某的权益不受保护,因此要求张某立即搬家,另寻房屋。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5分)

(1)张某与路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对张某还是对路某给予拆迁补偿?

(3)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拆迁房屋前,有无义务给张某另行安排住房?

6.1993年3月,某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日新公司为取得生产经营用地,向某市国土局提出申请。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办妥有关手续后,日日新公司取得了面积1,2万平方米的土地。此后,日日新公司在未对受让土地进行任何开发的情况下,即于1994年5月与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每平方米转让价800元,总计转让价960万元。日日新公司负责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居民拆迁、土地平整等工作,延期交付,按月息1%承担预付款的利息;鸿业公司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总价款60%的预付款,余额分3次在年底前交清。由于合同约定的土地有部分是某市运输公司的,日日新公司便与鸿业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确认鸿业公司对该块土地拥有使用权。在日日新公司进行居民搬迁等工作时,某市运输公司与其发生冲突,运输公司遂将日日新公司告上法庭。

问题(15分)

(1) 日日新公司与鸿业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日日新公司与鸿业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 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解决?

7.峰林市第二中学位于本市商业繁华地段。1997年3月,学校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拆掉临街的一栋教学楼,利用原教学楼的部分地基和部分操场用地,修建了一栋占地近1亩的5层商业大楼,全部用于出租经商。

问题:(10分)

(1)本案中,峰林市第二中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峰林市第二中学的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8.位于某市兰海街小井路35号面积为75平方米的住房,产权属于该市的邮电局。1994年以来,一直由市民余某租住,每年办理一次手续,年租金800元。1996年6月,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决定于7月12日拍卖该公司管辖下的小井路25处房屋(包括35号)。市政府下文通知房地产公司,按照政府<关刊、井路部分道路规划要拆迁的房屋不能拍卖)的规定,35号属于不拍卖之列。接通知后,房地产公司7月12日没有拍卖35号。7月25日,辛某与房地产公司在明知35号属于拆迁房屋的情况下,私下达成买卖35号的协议,协议没有写明面积、结构、交房期、产权人;而且,房地产公司要求辛某保证“今后拆迁方不与城建、土管、邮电局和房地产公司扯皮”,当日缴款1.5万元。6月21日,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领取了房产证。

问题:(10分)

(1)房地产公司有无权利出售余某租住的房屋,为什么?

(2)房地产公司与辛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

房地产法规作业

姓名

学号

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管理方向)得分

教师签名

案例详解土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案例详解土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2016年账列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20000平方米,地价20000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该房屋建筑物账列原值8000万元,由吉祥公司自用,问吉祥公司2016年度如何缴纳房产税?(假定吉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土地价值账列“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二、实务分析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3、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总结:纳税人在计算房产税时,必须同时考虑以下3个因素,才能准确计算房产税: 1.账列房产原值; 2.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的会计处理是否已经计入房产原值; 3.容积率。 三、案例解析 计算方法01:未考虑容积率因素(错误)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

2017房地产营销案例_创意房地产事件营销

2017房地产营销案例_创意房地产事件营销 随着房地产业的逐步成熟和市场竞争的剧烈,房地产开发商迫切需要新的竞争手段来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房地产营销,正是开发商所急需的手段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房地产营销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2017房地产营销案例篇1 内容提要:山海天城建集团是一家以中、高档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专业开发企业,近几年来,该公司成功实施营销带动战略,连续开发教授花园一、二、三期工程,种下的梧桐树,成功引来了三百多名以北大教授为代表的金凤凰教授花园业主。本文以该公司营销管理的实战经验为案例,为房地产营销管理的理论创新抛砖引玉。 关键词:房地产营销管理 日照海滨教授花园一时间声名鹊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而它的开发商山海天城建集团,作为一家以中、高档住宅开发为主的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开发量仅仅20多万平方米,在业内没有什么知名度。 但这件事说明,该公司的营销战略运作的相当成功。事实也正是如此,日照市作为新兴的海滨城市,在国内的知名度也不高,更不要说山海天城建集团这家小房地产公司了,可是他们却连续成功开发了教授花园一、二、三期工程,种下的梧桐树,引来了三百名以北大教授为代表的金凤凰教授花园业主入住园区。不仅如此,他们开发的房子有80%以上的卖给了外地人,直接把日照的房价由每平方米1000多元拉升至每平方米4000多元,创造了一年销售4个亿的日照市房产销售新纪录。 教授花园的成功值得人们关注。 在看他们实战经验以前,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房地产发展的大背景。

房地产业在改革开放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住宅商品化的广度和深度正在不断地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一系列房改政策的出台,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日益显现,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房地产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能生产适销对路并且吸引客户的产品,而能否生产适销对路并吸引客户的产品的关键所在就是房地产营销管理。 如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做好营销管理,让楼盘销售火爆,这是所有房地产开发商最为关心的问题。总结教授花园的成功营销管理经验,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楼盘能否对购房者产生吸引力,除了楼盘本身必须具备的基本质量外,营销管理是否到位往往能决定它在市场竞争中的成败。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把营销管理摆在了首位,并提到了战略的高度来对待。 一、营销管理是房地产业的第一主题 北大经济学院周建波教授曾经说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让人捉摸不定的、令人惊心动魄的、一筹莫展的,就是从商品到货币。研究一般的商品到货币,已经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而研究巨大的、不可移动的、十分耐用的房屋这个特殊的商品就难上加难了。因为我们所有的劳动和一切付出,都要受到市场的最后检验。 从商品到货币,既是一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完结,又是一个新的、更加生动活泼的、带来增值的另一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开始。企业营销不等于销售和推销,它是在对市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高智能的策划。它蕴含在企业生产开发经营的全过程,由市场调查、方案制定和建筑总体设计、价格定位、广告中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信息反馈等组成。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理解营销是企业最本质的职能,只是到了应该出售自己产品的时候才来组织推销,那么,你的楼宇就很难适合市场需求,这种生产开发的盲目性,必然会导致销售的无的放矢,使企业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营销不是从推销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而是要从开发设计时就应该着手,它不仅仅是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事,而是公司决策者乃至全体员工都应当说关注的大事。 在理解和把握营销这个理念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市场、竞争、客户等概念。所谓市场,可以称为需求,或者讲有效需求。市场是由顾客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组成的。与这种需求相对应的不仅存在市场机会,同时还伴随着市场风险。对一个房地产企业及其楼盘来说,这就意味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发展商必须去全面迎合适应市场和客户,这种适应,不是始于建筑成品或者是半成品,而是从征地、立项就要着手的了。 市场需求来源于客户,争夺的对象也是客户,因此,房地产营销就不能不研究客户了。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基于以上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已经将地价计入了房产原值,但是,对于土地面积大于房屋实际占地面积的部分,会计制度并未明确要求将这部分“空地”的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 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

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财税〔2010〕121号文件下发后,执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应当根据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相应对房产计税原值进行调增或调减。 案例1: C公司是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C公司土地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 为600万元,2010年底房屋总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均为1000平米。假设C公司会计核算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将房屋实际占地面积所对应的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即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60万(1000÷10000×600),其余540万元(600-60)地价计入“无形资产”。二是将地价全部计入房产原值,即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600万元。 分析: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精心整理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一、房地产宏观管理篇 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关于试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地产市场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正式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套】房地产销售经典典型案例分析

房地产销售典型案例分析 第一节经济适用房销售案例 XX花园销售案例 一、案例简介 XX花园是北京市首批1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之一,首期推出三栋塔楼工747套,于2000年6月10日正式开盘销售,到2000年7月31日。51天时间共售出442套,占首期推出总套数747套的59.17%,平均每天售出8.7套。真正实现了持续热销、持续高温效应,其销售速度在北京经济适用房中名列前茅。 XX花园的成功销售,为北京房地产增加了;一个光彩夺目的亮点,已经被业界称为北京继今日家园、天通苑、回龙观之后第四个最火暴的经济适用房楼盘。 XX花园作为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价格比天通苑、回龙观高出1000余元,项目本身特点原来并不突出,户型比较陈旧,能有火暴的销售业绩殊为不易。 二、营销策划思想 1、根据XX花园的品牌定位,进行一系列的品牌设计、塑造与包装,包括品牌标识、楼书、DM宣传页、销售中心、展板、工地围墙,并就XX花园的品牌定位对销售人员进行全方位的销售培训。采取“全场紧逼”销售法,实行目标考核,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基础管理。以崭新的面貌和过硬的基本功面对客户。 2、与装修公司合作,针对AI户型作最具渲染力的装修设计: 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将室外绿色风景融入居室;凸现AI户型的景观价值;作全新概念大起居室大厅设计;展现商住户型的伸缩性概念。总之,要最大限度地展现AI户型的全方位空间价值。 3、与XX城建物业管理公司合作,重点展现国有物业公司的信誉、实力、承诺、服务水平、管理措施、收益细则等,让客户买放心房。 4、为客户提供装修菜单服务。 5、宣传以“产学研”打造精品为理念,引入对XX花园品牌塑造模式的讨论。以学校的名义邀请新闻单位探讨房地产人才的培养模式,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出人才、出精品、推出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品牌化。 三、工作时间表(5月15日—6月10日) 1、5月19日初步确立总体销售方案 2、5月20日总体方案修订、细化、落实

【案例分析-房产税】出租屋房产税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房产税】出租屋房产税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A企业与风景区B度假村是关联企业,A企业购置了一块地,共花费2000万元(包括地价)兴建了一宾馆,毛坯房以年租金100万元租赁给B度假村,租赁期为5年,B度假村花费了5000万元进行了装修,装修成一五星级酒店。 怎样征收房产税? 首先,出租房的租金明显偏低,却似乎有合理理由,因此少缴了营业税、房产税。对租赁期短的租入房产,进行大投入装修,出租房收取少量租金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租入房装修费可以进“长期待摊费用”税前扣除,不失为一个成功的筹划。 【案例分析】 本案中,该企业收回房产时,房产原值依然为2000万元。 对于本案中的情况,总局并无专门规定。根据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承租人按出租方的要求对租入的房屋进行改造、维修、装修,其费用属租金的组成部份,应并入租金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此规定出台已经20多年,但由于是地方规定没有普遍效力,并且难以确定承租人按出租方的要求对租入的房屋进行改造、维修、装修,因此并未对本案类似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我们只能按照年租金100万元从租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希望今后有相应的应对之策。因为该企业和度假村是关联企业,适用“特别纳税条款”进行收入调整,调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也许是个破解之道。 【温馨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对于租入新房屋的装修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精神,如由承租人承担有关装修费用,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未计入出租方的房屋原值,所发生的装修支出可以不缴纳房产税。因此,出租的房屋收回时,承租方的装修费用并不计入原值。

房地产微信营销十大成功案例

房地产微信营销十大成功案例 房产微信案例1:碧桂园十里银滩——全国首个房地产官方微信 在国内各大开发商还在观望犹豫的时候,位于深圳东的碧桂园十里银滩瞅准先机,成为房地产行业第一个试水微信营销的开发商。 碧桂园十里银滩还推出一系列优惠活动配合微信推广:扫描二维码,前50名网友可获得限量版QQ公仔一个,51-149名网友可获得1个 月QQ会员体验等。由于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碧桂园十里银滩公众号 当天引来各方人士关注。 房产微信案例2:颐德公馆,华丽楼书演绎定制级豪宅形态 颐德公馆是广州珠江新城内唯一在售的类别墅产品,拥有高端户型设计、私家电梯、三大人居智能系统、私家花园等定制式的配套,尽享业主的尊贵。微楼书的推出,让颐德公馆在微信营销上面占尽 风头,在广州同期在售的豪宅产品中脱颖而出,赢得了更多的知名度、认知度。 面对房地产企业对微营销的需求之大所反映的是,房地产微营销确实能够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庞大的市场蓝海。而在房地产微营销的 过程中,互动是房地产微营销成功的关键,因此要利用好移动互联 网的特性,随时随地做好分享、解答、反馈等环节,平台就可以通 过口碑效应达到更好的营销效果。 房产微信案例3: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 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微楼书:在微信上直接展示楼书,展示项目图片、文字,既可以透过朋友圈分享楼书、资讯,还可以直接 在微信上预约看房,能够与不在项目现场的客户进行互动交流。 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是面向全国甚至国外销售的旅游文化地产项目,在本地的销售占据的比例远小于外地的销售比重。因此万 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在网络营销方面的力度必须足够大,才能支

撑起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场。微营销当今的 影响力可算是网络营销中既精准又能够病毒式传播的一大网络营销 渠道,而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首先就制定了自己的微楼书。在 传播微楼书的过程中,将万达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的风景容貌、产 品价值等信息都带到各地,对促进外地成交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房产微信案例4:杭州广厦集团利用微信报名入口,定制微信游 戏引爆病毒营销 广厦集团的“广厦.杭州国际登山节”登山送房微信活动,无疑 是2014年房地产企业品牌推广的一个典型案例,这个活动从4月 28日推出至今15天时间已经超过100万人参与,达到500万次品 牌传播。 广夏集团与国内最大的微信营销服务商微信生意宝合作,定制微信报名入口,将登山节活动用微信游戏的方式呈现,参与者填写姓 名电话即可生成专属活动页面,将该页面分享给朋友,只要朋友参 与即可增加参与者的助力数,该助力数觉得抽奖的资格,并且助力 数最多的50人将在页面上呈现,旁边就是参与者的助力数以及好友 助力名单。丰厚的奖品+有趣的游戏,使得该活动的微信朋友圈引起 病毒传播,8天时间就吸引了30万人参与。目前助力数第一的参与 者已经成功邀请了1122人参与了活动。 房产微信案例5:海盐恒大房产上城-春天里 一、12万购房基金、看房现场抽奖,引爆关注 上城.春天里,申请了微信服务号并构建了项目微网站,实现展 现项目全方位展示的同时,在平台上发布各个营销节点的活动信息,吸引粉丝前往看盘。 二、现场微信活动,吸引大量潜在客户成为项目微信粉丝 “微信照片打印机”,“微现场”摇一摇赢大奖,让看房、抽奖都充满乐趣,现场爆满。现场每个人都可以打印照片,摇一摇抽奖 颠覆传统奖箱抽奖方式,同样是送奖品,而这更具互动性和竞赛性,吸引客户积极参与。不过微信照片打印机、还是摇一摇抽奖,都要

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

(一) 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法规、规章1、主要行政法规、规章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止)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 (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发布施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5-29 ·房地产法规·

房地产营销推广方案经典成功案例

余货促销推广方案 市场背景: 市场各项目均以居住产品为主打,价格作为竞争主武器,加大优惠的促销手段愈演愈烈,针对公司项目商业及住宅体量的比重,营销中心提出,产品差异化,价格多样化的促销方案。 一、推广目的 1.短时间内(不超过4个月)清完项目(公寓除外)所有货量,促进销售,回笼资金; 2. 保持市场关注度,积蓄及消化客户资源; 二、住宅部分 宣传核心:城市的繁荣,英德最具价值府邸 主题基调:稀缺、价值洼地 宣传概念: 1)现房,即买即住; 2)区域价值提升,土地放量紧缺; 3)成熟区域,英德投资热土; 4)地位价值初显; 5)周边60万方商业氛围初显端倪,20万消费群体炽热追捧。 推广策略 销售推进策略 策略一:客户资源再度深入挖掘 背景: 1.目标客户资源重新整合; 2.口碑效应促成交易比率增加。 策略: 1.通过业主互动,深度挖掘潜在口碑目标客户资源; 2.通过大客户购买推荐,以点对面进行针对性专员销售;

3.适当补充楼盘的媒介投放,提炼优势释放其他项目周边; 4.更换户外广告风格,焕然一新亮相全城; 5.本地中介机构参与项目互动,不少于10家以上作为第一轮合作,并且在后续运营中长期确保10家以上合作关系。 策略二:提升目标客户综合满意度 背景: 1.目标客户对价格敏感度高是基于对项目的其他方面的不满足感所致; 2.现场气氛冷淡、老旧、缺乏新鲜探求认知感; 3.看房路线设计、小区环境展示需调整优化。 策略: 1.统一销售说辞,规范接待流程,提高接待质量,提升项目美誉度; 2.适当增加有助于提高现场亲和力的设施和设备; 3.针对性地设计销售接待参观路线; 4.给予客户反复比较、思考的空间,增加对产品的认知,提升对项目品质的再认知。 策略三:促成目标客户下单 背景: 1.目标客户流失严重,绝大多数因价格的敏感性而放弃; 2.项目的促销手段与手法不够,消费者欲望诱导性微弱。 策略: 1.保持项目销售均价调整现有的价格体系,充分体现产品的景观、户型、楼层、朝向等指标差异; 2.制定相应的促销策略,可以参考特惠房体验等活动进行媒介宣传,并通过全城营销对项目整体形象的维护; 3.销售现场气氛的营造上,除了亲和力、专业性沟通、背景音乐之外,应增加项目信息的明确传达; 4.来访客户的信息搜集及回访计划安排及时,群策群力,认真研究意向客户的购房需求动机及反馈意见; 5.增加有利于销售信息流沟通的宣传资料、销售工具,促进销售。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 巧及案例分析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2011-07-11 投资理财肖太寿我要评论(0)标签: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案例分析固定资产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作者;中国财税培训师肖太寿博士 由于我国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企业对房屋原值计量的会计方法是不同的,不同的计量方法会导致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差异,从而导致企业缴纳房产税的差异,针对这种差异在税法上应该如何处理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121 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财税〔2010〕121 号文件还规定:“宗地容积率(注:容积率是指房屋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低于0.5 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 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自财税〔2010〕121 号文件下发之日起,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计税原值有了独立于会计核算之外的确认标准。由于税法与会计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差异,因此,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房产原值与财税〔2010〕121 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应当根据财税〔2010〕121 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为了让更多的财务纳税人员及广大的税务干部明确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方法,笔者在此进行分析。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

房地产微信营销成功案例.doc

房地产微信营销成功案例 ,,xx现在各个行业都纷纷涌进微信做营销,微信能实现精准的信息传播,更快的找到并汇聚客户,通过各渠道整合推广。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阅读!1:微信时代,房地产行业如何上演精彩微信营销?房地产是广告大户,一直会扩展很多不同的营销渠道,面对7亿之多的微信用户,房地产行业怎能不动心?而且微信用户中以年轻人居多,如此庞大的潜力消费群体,房地产商们也将营销本领全部展现出来。某房地产商称,在微信公众号上搜索某楼盘名称,很多楼盘都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可以说90%的房产企业都开始入驻微信公众平台。武汉某知名房产企业的刘总监表示:“就我自己所在的企业来看,微信营销还是值得投入的,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在玩微信,以往传统的户外广告营销,电视广告营销,报纸传媒营销,网络渠道营销等方式已经不会放弃,适当的组建团队开始运营微信公众号,房地产行业还是非常在意名气和品牌的,大品牌的房地产才更好做营销”。而我自己所在小区周边的新建楼盘中的广告中已经附带微信公众号和微信二维码,并且较之过去的户外广告宣传语更加充满诱惑,在房地产营销人员发放的宣传单页中也不乏微信二维码,并且表示只要扫一扫就送xxx。某知名房地产商非常注重互动环节,特地招募团队组建微信客服服务,将主力房产置业顾问的微信号大力推广,与客户进行一对一互动模式,让粉丝切实感受到某种“温暖”,将这种方式演绎出色的杰出代表为京东和小米,盘活粉丝经济创造巨大的盈利

空间。更有某地房地产商放出豪言,微信10元就敢送你一套房,对房产有刚需的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比微博上转发送零食的活动吸引力不止高了万倍。10元抢房,抢到就送,房地产商真的这么傻吗?事实上,精明的房地产商们怎么会傻到送房呢?一起来分析这次的10元抢房微信营销案例,每人10元买一个二维码,全国售3万个,就是30万,按抽奖的概率选出一名获奖者,送一套房产价值30万,到这里就很明显了,事实上,是别人为获奖者得到房买单了,仅仅到此就结束了吗?还没有!房地产商们的目的还没达成,如果3万二维码全部销售完毕,那么就有3万用户看到了本次活动,假设只有一半的用户选择了分享朋友圈,15000个朋友圈将出现10 元抢房活动,一个朋友圈假设只有100人,那么能够覆盖的人群大约是一百多万,这其中还不包括朋友圈中的二次转发,按照一般概率估计,只有十分之一的朋友会进行二次转发传播,那么又有十万朋友圈将得到这个活动的相关讯息,理论上将有2千万观众看到了本次活动,或许实际上只有一千万。算到最后,房地产商吃亏了吗?本次微信营销活动如果能顺利进行,房地产商肯定是笑弯了腰,最后得知,一个房地产商几乎没有花费1毛钱就送出一套30万的房子却把广告让1-2千万的观众阅读,人均投入成本忽略到不计。看似简单的微信营销案例,实际上操作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首先在销售微信二维码上就必须投入很大的宣传力度,30万个微信二维码要销售一空还得看企业实力,接下来就是民众关心的公正问题,抽奖如何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如果一旦操作不当,微信营销的效果达不到反而要自毁形象,

售后返租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所谓的售后返租,就是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约定以购房合同的折让优惠后的价款为成交价,同时与购房者签订该房的租赁合同,要求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房屋无偿或低价交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收益归开发商。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下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分别给予介绍。[案例]: A公司是一家外资商业地产公司,采用售后返租方式销售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者同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商品房按优惠价85万元(即总价100万元的85%)出售,在未来5年内,该商品房归开发商出租,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在销售时,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对未来5年内转租房产能收取多少收益并不确定并假设当年A公司将商品房转租取得租金5万元(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请问A公司售后返租行为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 [分析] 1、营业税的涉税分析 (1)政策法律依据 ①《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应作为营业的纳税人。

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③《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④各地税务机关出台售后返租的相关具体规定。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返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8〕13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不动产,采取优惠方式要求购房者无偿或低价将不动产交给开发公司使用若干年。这一经营方式名义上是开发公司让利给购房者,实质上是优先取得了购房者的不动产的使用权,即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此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浙江省地税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62号)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折让优惠等形式将商品房销售给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关联企业)与购房者另行签订商品房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购房合同以折让后优惠价款为成交价,购房者自愿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折让优惠额(或商品房售价低于同类商品房价格部分)应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款,一并

2020年房地产法律法规手册参照模板

1.土地使用权年限: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 5.房地产广告: 6.预售商品房的条件: 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订立的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8.销售代理: 9.预订款: 10.定金: 11.商品房现售的条件: 12.不得重复销售: 13.房屋平面图及尺寸误差: 14.签约时同时签订物业合同: 15.计价方式、销售面积、分摊及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 16.明示法规和合同: 17.规划变更: 18.样板间: 19.合同备案: 20.延期交付房屋或迟延支付房款: 21.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调整: 22.惩罚性赔偿: 23.两书: 24.现场施工管理: 25.建筑噪声: 26.空调器、冷却塔等环境噪声: 27.竣工验收及备案: 28.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 1

29.产权登记: 30.抵押及抵押登记: 31.按揭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 32.担保按揭合同的解除权: 33.质量责任: 34.测绘单位及测绘人员的责任: 35.房屋建设质量保修 36.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7.房产测绘收费问题: 38.契税: 39.印花税: 40.公共维修基金: 41.物业收费: 42.物业收费明码标价: 43.空置房的交费: 44.业主公约及临时业主公约: 45.物业招投标: 4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7.物业管理用房: 48.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49.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50.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51.装修活动的噪声管理: 52.住宅室内装修: 2

1、土地使用权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二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 3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2011-07-11 投资理财肖太寿我要评论(0) 标签: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案例分析固定资产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技巧及案例分析 作者;中国财税培训师肖太寿博士 由于我国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企业对房屋原值计量的会计方法是不同的,不同的计量方法会导致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差异,从而导致企业缴纳房产税的差异,针对这种差异在税法上应该如何处理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财税〔2010〕121号文件还规定:“宗地容积率(注:容积率是指房屋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

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自财税〔2010〕121号文件下发之日起,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计税原值有了独立于会计核算之外的确认标准。由于税法与会计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差异,因此,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房产原值与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应当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为了让更多的财务纳税人员及广大的税务干部明确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方法,笔者在此进行分析。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确认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实践考卷 案例分析一 【案由概述】 2003年3月,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名义与北京海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全部房屋拆迁款。陈丽丽与陈杰系兄妹关系,陈丽丽声称陈杰是在未获得自己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与海润房地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为此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 陈丽丽诉称:海润房地产公司委托顺城拆迁公司对法华寺一带进行拆迁,我父母所遗留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该房屋虽由陈杰个人经营饭馆,但产权属于我与陈杰、陈明、陈雅丽共有。但二被告公司在没有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陈杰达成拆迁协议,并将全部拆迁款交给陈杰。现起诉要求确认陈杰与海润房地产公司所签合同无效,三被告支付我拆迁款312500元,并负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被告辩称】 海润房地产公司辩称:陈丽丽的户口确系落在被拆迁房屋但其实际并不在此居住,经我们多方寻找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只有陈杰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杰以被拆迁人代理人的名义与我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其确系未向我公司提供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手续。另外,顺城拆迁公司系接受我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其在此次拆迁中的行为均是代表我公司实施,故其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现我公司可以同意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协议,但前提是陈杰必须将拆迁款先返还我公司。 顺城拆迁公司辩称:我公司是接受海润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法华寺地区进行拆迁,即拆迁行为并非我公司的行为,且我公司也未与陈杰签订任何协议。另外,拆迁时我公司曾多方寻找陈丽丽,但确系没有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现我公司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陈杰辩称:被拆迁的房屋系我父母购买并由我扩建而成,故扩建部分的产权应归我所有,且我一直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并经营饭馆,陈丽丽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被拆迁房屋的继承权,现我不同意陈丽丽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16日,陈杰以被拆迁人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海润房地产公司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协议所列明的被拆迁人为陈明、陈杰、陈雅丽、陈丽丽。庭审中,海润房地产公司明确表示,签订协议时陈杰未向其提供陈明、陈雅丽、陈丽丽的委托手续。当日,陈杰将房屋拆迁款1250000元全部领取,上述款项中含电器移机费925元、搬家费1859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139425元。庭审中,陈明、陈雅

房地产营销成功案例

----成都龙湖翠微清波前言:从去年下半年来成都楼市先后经历了去年“”宏观调控、今年的“512”地震和目前的金融风暴。在这种大势下的成都楼市不用再长篇累牍,其中的雪雨风霜我们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承受着、磨练着。在这里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在目前的时期取得不错市场表现和销售业绩的典型案例,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以兹参考。项目成效日成都龙湖翠微清波推出了8号楼,推出房源约249套;目前在售的为4栋、5栋、6栋、7栋、8栋,6栋为2梯4户,7栋为2梯5户面积段实收均价实收总价月消化首次置业w80首次改善-71w290再次改善-75w120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该项目月均消化量达到了近600套,我们从多纬度对成都龙湖翠微清波项目以下方面进行了调研分析:营销推广力度客户拓展渠道及方式销售现场活动氛围营造专业支持、整合资源团队的奖惩力度价格策略的合理运用2009-2-13[成都商报] 双彩版只需首付20万,即刻拥有关于别墅的所有想象。2008-2-18[成都商报]48 整彩版8号楼86到140平方米珍藏滨河美宅诚意金认购礼遇中2008-2-22[成都商报]44 整彩版少量112到164平方米特价房源5400元每平方米起.特价优惠截止7月19日2008-2-25 [成都商报]28 整彩版小高层准现房发售2008-2-28 [华西都市报]48 整彩版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2008-2-29[成都晚报]地产成都10 整彩版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一、营销推广力度(一)、报媒选择以商报整彩版为主,报广频次6次/月(二)、诉求演绎过程:形象诉求——产品特性——价格(三)、短信投放频次:100万条/周短信发送,上月共计400万条短信投放。投放对象:城西、市中心高端客户资源、成都企事业单位资源、竞品楼盘小区短信、二级城市。当月的营销推广费用共计约150万。二、客户拓展渠道及方式(一)、老带新1、强有力的老带新政策:老客户推荐新客户成功认购即可享受10000元王府井购物券,其中新客户享受3%的优惠。2、2月中旬针对种子客户以活动回馈的名义开展“老带新动员宣讲会”,鼓励业主推荐,并将种子客户分成几个级别,随着客户推荐购房的数量累增,达到新一个级别,即可获得升级后的种种奖励,最高级别可获得出国旅游的机会。 3、周末定期对上周推荐购房的老客户在销售中心内进行幸运大转盘的抽奖,抽奖礼品“液晶电视、空调、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老带新中朋友介绍的成交比例占到了50-60%,以上费用全部计入工程费用,不计营销费用,也不通过反价格表的面价体现。(二)、银行客户拓展整合4大银行,分批次邀请有意向购房的银行客户周末到场参加活动,然后邀请到销售中心,由销售人员一对一进行讲解,并有高额外的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当月银行客户的成交套数约在60套左右。(三)、企事业单位定点直邮根据前期项目成交客户地图,对住宅小区、拆迁片区、成交客户所在的重点单位进行定点直邮投递。(四)、众多的外销人员作为支撑项目外销人员共计15-20人,专职,底薪600+到访提成(客户到访现场不管是否有成交都有提成)+成交提成(提成额度略大于销售人员的提成)。外销形式不限,主要以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竞品楼盘、金沙片区和双楠片区大型超市设点派单和游说为主,以及游说其社交圈里的朋友为主。单上有某行销人员的编号,用于区分。当月通过外销成交的客户为5组。三、销售现场活动氛围营造(一)、周末在销售中心内通过认购前砸金蛋的形式进行转化逼定,金蛋奖品为:1%——5%的购房优惠。(二)、周末定期对上周推荐购房的老客户在销售中心内进行幸运大转盘的抽奖,抽奖礼品“液晶电视、空调、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三)、周末在项目现场针对业主进行的系列小活动如:“儿童画画比赛”“奥运竞技类体育小活动”“趣味歌唱比赛”等。周末活动的针对对象:1期入住业主+推荐购房的老业主+即将认购的客户活动地点:现场体验区+销售中心活动效果:不论市销售中心外还是销售中心内的活动氛围相当热闹,一方面有利于现场的逼定,同时又给推荐新客户的老业主现场奖励。四、专业支撑、整合资源(一)、邀请业内知名人士不定期的给予销售团队强有力的培训和说辞的重新整理,一方面提高销售人员的信心,另一方面提高现场转化率。从电话接听说辞、沙盘讲解说辞、园区讲解说辞、样板间讲解说辞、后期跟踪说辞等一系列说辞进行重新梳理,并依次考核上岗。(二)、整合客户资源,整合发展商在成都其他项目的来访以及成交客户的电话,每天晚上由销售人员挨个打电话,任务下放到每个销售人员,保证在周末每个销售人员邀约5组客户到现场。五、奖惩分明的团队奖惩力度(一)、团队完成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