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X]XX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2. 3. 4. 5. 。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100086)。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刘世强、邱正选、陈钧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乔柏仁、杨学培、罗雁玲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部分

4.1 建筑设计通用规则

4.2 观众厅

4.3 公共部分

4.4 放映机房

4.5 其它用房

5 声学设计

5.1 基本要求

5.2 观众厅混响时间

5.3 噪声控制

5.4 扬声器系统设计

6 防火设计

6.1 防火

6.2 疏散

7 建筑设备

7.1 给水排水

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3 电气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电影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1.0.4 电影院建筑设计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电影院设施应遵循数字电影和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6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总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801座以上或11个厅以上;

大型: 1201座~1800座或8~10个厅;

中型: 701座~1200座或5~7个厅;

小型: 700座以下或4个厅。

1.0.7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宜设不小于4个观众厅。

1.0.8 电影院根据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分特级、甲级、乙级、丙级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不同等级电影院建筑设计使用要求与使用年限、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1.0.9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1.0.10 电影院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年版)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中有关设计规定。

表1.0.8 电影院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

等级主体结构

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

特级 >100年不低于一级

甲级 50~100年不低于二级

乙级 50~100年不低于二级

丙级 25~50年不低于二级

2 术语

2.0.1 普通银幕影片:片宽为35mm,高宽比为1:1.375的影片。

2.0.2 变形法宽银幕影片:拍摄时将景物横向压缩于35mm普通影片上,放映时又经变形镜头展宽还原的西尼玛斯科普系统。此处指银幕画面高宽比为1:2.35的光学立体声或非立体声影片。

2.0.3 遮幅法宽银幕影片:拍摄时将35mm影片的片门上下遮挡,放映时用短焦距镜头放大,高宽比为1:1.85(也有1:1.66等)。

2.0.4 70mm影片:片宽为70mm,高宽比为1:2.2和1:1.78的较大视野的磁性立体声影片。

2.0.5 合建电影院:几个不同功能厅堂(几个电影观众厅,甚至其它厅堂)合建的建筑群。

2.0.6 附建电影院:观众厅附设于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建筑内的电影院。

2.0.7 视距、视点及水平视角:视距(最小、最大)及相应的水平视角O示于图2中;设计视点见图2、3中的S。

2.0.8 水平斜视角:边座观众至普通银幕远边的视线与普通银幕所形成的夹角,第一排边座的最小水平斜视角不应小于45,见图4.

3.2中的a角(宽银幕的座席排列亦以此a角的边线控制)。

2.0.9 仰视角:中心观众至最高画面上缘的视线与视平线之间的夹角,第一排中心观众的最大仰视角不应大于46,见图4.

3.2中的δ角。

2.0.10 放映俯(仰)角:放映光轴与银幕中形成的垂直俯(仰)角,仰角不宜大于3,俯角不宜大于6,见图4.

3.2中的心法线所Pv角。

2.0.11 放映水平偏角:放映光轴与银幕中心法线所形成的水平偏角,不应大于3,见图4.

3.2中的Ph角。

2.0.12 视线升高“c”值:后排观众视线与前排(一排或隔一排)观众头顶相切或超过时,与前排观众眼睛之间的距离。

3 基地和总平面

3.0.1 电影院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布局要求,讲求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0.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的中心区或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

2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镇道路,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镇正常交通的影响;

3 基地沿城镇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

4 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镇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

5 基地前城镇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

8m,中型电影院不应小于12m,大型电影院不应小于20m,特大型电影院不应小于25m;

6 基地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7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0.2㎡/座,大型及以上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深度不应小于10m;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特大型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

8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或广场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3.0.3 基地机动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大中城镇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

小于5m;

3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5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部门的规定;3.0.4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规划远近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人流、车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3 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

3.0.5 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镇道路相连接,道路应能通达电影院的安全出入口;

2 道路改变方向时,无论采用弧形和截角,路边绿化及建筑物均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

3 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置有效显示标志;

4 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

5 建筑基地内道路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人行道不应小于1.5m;

6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3.0.6 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扩建的电影院基地内应设置各种车辆的停车场,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停车场的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工作人员等)宜设置在基地内;

3 承担国际电影节的电影院,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

4 机动车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其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

3.0.7 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提倡全方位绿化(包括垂直和屋顶绿化等),绿化面积的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2 绿化的配置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城市气候、土壤和环境功能等条件确定;

3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3.0.9 对于合建电影院,应与当地城镇规划、消防、绿化部门协商,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4 建筑部分

4.1 建筑设计通用规则

4.1.1 电影院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市场需求、使用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2 电影院主要由观众厅、门厅、休息厅、放映机房、多种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等组成。各类用房根据电影院规模、等级以及经营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其主要用房的分区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安排观众厅区、放映机房区的位置,对于多厅电影院应做到观众厅区相对集中,放映机房区宜设置中央放映机房;

2 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3 根据使用功能,除观众厅外,应使大多数房间或重要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

4.1.3 人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合理安排观众厅出入口,保证观众的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其他人流的交叉;

2 合理安排放映、入场、退场、经营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4 电影院层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合观众厅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有机组合各个观众厅、放映机房的层高;

2 观众厅上下两层布置时,应在同一位置;

3 休息厅、小卖部等用房宜充分利用观众厅后排座席下的空间。

4.1.5 电影院外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影院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2 电影院建筑外部所有凸出的招牌、广告均应安全可靠,其底部至室外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

3 电影院夜间宜有霓虹灯或现代化灯光装饰,有活动影像以突出影院氛围。

4.1.6 特级、甲级、乙级电影院建筑2层及2层以上,丙等电影院建筑3层及3层以上,宜设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并根据营业规模合理设置载货电梯。电影院设置电梯或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或自动扶梯不应与观众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2 乘客电梯的台数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

3 主要乘客电梯应设置于门厅观众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地方;

4 宜设置残疾人专用设施;

5 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范围内不应兼作它用;

6 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套的楼梯。

4.1.7 建筑热工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需要采暖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热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

2 当需要空气调节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执行。

4.1.8 建筑体型设计应有利于减少空调与采暖的冷热负荷,做好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隔热,以利节能。

4.1.9 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观众厅附近,如必须设在观众厅附近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振等措施。

4.1.10 各类用房在平面设计时,应按其噪声等级分区布置;设备机房不宜与观众厅毗邻,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减少其对整个电影院的影响。

4.1.11 观众厅屋面工程不宜采用轻型屋面,若采用轻型屋面,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1.12 电影院建筑中的方便残疾人设施,应符合现行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4.1.13 电影院建筑中的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设施,应符合现行的《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10001的有关规定。

4.1.14 电影院建筑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性和经济性,使用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安全、可靠的对策。

4.2 观众厅

4.2.1 基本要求

1 观众厅设计应包括电影工艺设计,工艺设计应参与建筑设计全过程。

2 观众厅的设计应将银幕的设置空间作为统一整体考虑,观众厅的长度不宜大于30m,观众厅的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应为1.5(±0.2):1。

3 观众厅最大面积不宜大于700㎡,观众厅最大座位数不宜大于600座。

4 观众厅的平面应符合所在建筑物的柱网结构。楼面活荷载应取3kN/㎡

5 观众厅体形设汁,应使声场分布均匀,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6 观众厅的净高度不宜小于视点高度、银幕高度与银幕上方的黑框高度(0.5~1.0米)的总和(见图4.2.2)。

7 观众厅的每座平均容积宜取6 m3~10 m3。

8 观众厅每座平均面积不宜小于1.20㎡,不宜大于1.50㎡。

9 根据观众厅的面积、容积和座位数,可分为大厅、中厅和小厅,具体划分宜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不同厅型电影厅的面积、容积与座位数

厅型面积(㎡)容积(m3)座位数(座)

大厅 401以上 2501~4500 550~351

中厅 201~400 900~2500 350~181

小厅 200以下 900以下 180 以下

10 新建电影院的观众厅不应设置楼座。

11 多用途的观众厅宜设置主席台,主席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3m,不宜大于0.60m。

4.2.2电影工艺设计

4.2.2.1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视点应取银幕下沿中点(h)。

2 第一排观众座位地面离银幕画面下沿的最高视点高度(h0)不宜大于1.50m,不应大于2.00m。

3 设有主席台的多用途观众厅,视点设计宜选在主席台面外沿中心台面处,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主席台面0.30m。

4.2.2.2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近视距不宜小于银幕最大画面宽度W的0.6倍, 不应小于银幕最大画面宽度W的0.5倍。

2 最远视距不宜小于银幕最大画面宽度W的1.8倍,不应大于银幕最大画面宽度W的2.2倍。

4.2.2.3 视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座控制角不应大于45°(见图4.2.2)。

2 仰视角不宜大于40°,不应大于45°(见图4.2.2)。

4.2.2.4 放映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放映角不应大于3(见图4.2.2-1)。

2 放映俯角不宜大于4,不应大于6(见图4.2.2-2)。

图4.2.2.4-1 观众庁电影工艺设计平面图

4.2.2.5 视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的地面升高应符合视线无遮挡的要求(见图4.2.2.5)。

2 视线超高值c应取0.12m,需要时可增加附加值c’;

3 观众坐在座位上眼睛距地面的高度(h’)宜取1.10~1.15m.。

4 改、扩建电影院,当受条件限制时,可取隔排计算视线超高值,前后排座席应错排布置。

图4.2.2.4-2 观众庁电影工艺设计剖面图

图4.2.2.5 无遮挡视线设计

4.2.3 银幕设置

4.2.3.1 银幕画幅制式、高宽比、片门尺寸和镜头焦距参见表4.2.3.1:

表4.2.3.1银幕画幅制式、高宽比、片门尺寸和镜头焦距表

画幅制式高宽比(H:W)片门尺寸

mm 镜头焦距

变形宽银幕 1:2.35 21.3×18.1、变形镜头的画面扩展系数为。

、国产放映镜头焦距以分档,定购以分档。

、进口放映镜头焦距以分档,定购以分档。

数字电影使用变焦镜头。

遮幅宽银幕 1:1.85 20.9×11.3

数字电影 1:1.78

遮幅宽银幕 1:1.66 20.9×12.6

普通银幕 1:1.375 20.9×15.2

图4.2.3.1银幕画幅制式

4.2.3.2 银幕画面尺寸设计(见图4.2.3.2)

*变形宽银幕的画面宽度须乘以扩展系数2

图4.2.3.2银幕画面尺寸设计

4.2.3.3 银幕应设置坚固的金属银幕架、幕轨、可调节画面的幕框和保护幕。

4.2.3.4 宽银幕在水平方向应呈弧形,其曲率半径应等于放映距离L的1.5-2.0倍(见图4.3.2)。银幕弧面中点至幕后的墙面距离不宜小于1.20m。银幕宽度不超过10m时,银幕可为平面,至幕后的墙面距离不宜小于1.00m。

4.2.3.5 放映光束上沿距银幕上面的顶棚不应小于0.50m,不宜大于1.0m。

4.2.3.6 银幕边框、银幕后墙及附近的侧墙应为黑色或深色。银幕前方的顶棚应采用低反光罩面材料(若有台口、水平大幕及沿幕亦应如此)。

4.2.3.7 观众厅侧墙及屋顶不应设窗或直接对外通风口。

4.2.4 座位和排距

4.2.4.1 观众厅座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均宜设置有靠背的固定软质座椅;

2 座椅扶手中距不应小于0.55m,净宽不应小于0.48m;

4.2.4.2 座位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座位排距不宜小于1.00m,不应小于0.95m,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5m;

2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增大0.35m。

4.2.4.3 每排座位排列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排法:两侧有纵走道且为最小排距时,每排座位数不应超过22个,以后排距每增加30mm,可增加2个座位;仅一侧有纵走道时,上述座位数相应减半。

2 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每排座位最多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上述座位数相应减半。

4.2.4.4 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位,座位深应为1.10m,宽为0.80m,位置应方便残疾人入席及疏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4.2.5 走道和出入口

4.2.

5.1 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座位片区容量相适应,与疏散门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4.2.

5.2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10排。

4.2.

5.3 中小厅座位可按直线排列,大厅座位可按直线与弧线两种方法混合排列。弧线排法为:从边座控制角的最边座,通过银幕宽度1/4处,与厅中轴线相交点为圆心,作为弧线排列的曲率半径(见图4.2.2)。

4.2.

5.4 观众厅走道除应按每百人平坡为0.65m,台阶为0.75m分别计算宽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入场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 短排法的中纵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1.00m,不应小于0.80m;

3 长排法的边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40m,不应小于1.20m;

4 横走道的通行宽度不宜小于1.50m,不应小于1.20m。

4.2.

5.5 观众厅内地面与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地面应采用台阶式地面;每排升高应符合视线无遮挡的要求。

2 前后两排地坪相差不超过0.20m时,走道不应另设踏步;不超过0.24m时,走道处可做小坡;超过0.24m时,走道处分成两个踏步。

3 前后两排地坪相差不应超过0.40m,此时走道应为两个0.20m高的踏步。

4 观众厅走道最大坡度不应大于1:8,坡度在1:10~1:8之间时,应做防滑处理,超过1:8时,应采用台阶式踏步,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

5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

4.2.

5.6 观众厅内有下列情况时,应设置栏杆,栏杆应坚固,其水平荷载应取

1kN/m。并不应遮挡视线:

1 座位地坪高于前排0.5m时;

2 第一排座位地坪高于地面0.15m,并临空时;

3 座位侧向紧邻有0.5m高差走道或台阶时;

4 边走道与地平面超过0.15m,并临空时。

4.2.6 入场门和疏散门

4.2.6.1 入场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厅应设入场门一个;中厅宜设入场门两个,应设入场门一个;大厅应设入场门两个。

2 入场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

3 入场门应为两樘隔声门,两樘隔声门之间宜设声闸。

4.2.6.2 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厅应设疏散门一个;中厅宜设疏散门两个,应设疏散门一个;大厅应设疏散门两个。

2 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

3 疏散门应为两樘隔声门,两樘隔声门之间宜设声闸。

4.3 公共部分

4.3.1 门厅和休息厅

4.3.1.1 门厅和休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厅和休息厅内交通流线及服务分区应明确,应根据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设置票房、售票服务台、小卖部、衣物存放处、吸烟室和监控室等功能设施;

2 大型及以上电影院门厅和休息厅应分设,中小型电影院门厅和休息厅宜合并,门厅、休息厅(廊)的面积可互相调配,灵活组合;合计面积规定如下:甲级及以上电影院不应小于0.50㎡/座;乙级电影院不应小于0.30㎡/座,丙级电影院不应小于0.10㎡/座;

3 对于多层的多厅电影院,各层的休息厅面积宜根据各层电影厅的数量予以适当分配;

4 门厅应设有观众入场标识(多厅电影院分布图、安全出入口示意图、座位图等),宜设有现代化灯光装饰与活动影像,同时还应布置宣传栏、电影广告、画展等。

5 多雨地区,门厅内宜设有存放雨具的设备;

6 严寒及寒冷地区,门厅宜设有防风沙的门斗。

4.3.1.2 售票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售票处可独建于场地或门厅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同时应避免影响交通;

2 售票口的数量应为每300座设一个,两个售票口的间距应大于1.2m,售票处的面积宜按每窗口1.5~2.0㎡计算;

3 对于窗口朝外的售票处,其窗口上部应设置雨棚;

4 对于柜台式的售票处,服务台的长度不应小于0.8m/百人;

5 售票处上方要有醒目的显示设施,可显示映出节目单(包括片名、片长、国别、声音制式、画幅格式等内容)、厅号、映出时间表、价格表等;

6 大型及以上电影院宜设团体售票服务间和自动售票服务机;

7 服务台内宜配置电脑、电话、保险柜,以及电影厅座位排列的显示设备。

4.3.1.3 电影院内应设置小卖部或冷饮部,可根据观众厅的位置,就近分散设置,面积不应小于该区域观众厅0.04㎡/每座;

4.3.1.4 电影院内宜设置设衣物存放处,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应在观众出入口附近,衣物存放处的出入口宜与观众主出入口分开;

2 衣物存放处面积不应小于0.04㎡/每座;

4.3.1.5 电影院内宜设置小件寄存柜,可按观众座位的25%确定寄存柜数量,每个寄存柜的使用面积按0.15~0.20m2计算;

4.3.1.6 电影院内应设吸烟室,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分层观众厅时,应分层设置。

2 室内装修天棚为A级材料,地面和墙面不得低于B1级材料;

3 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3.1.7 电影院内设市内电话,应符合下列规定:每500座,设一处市内电话位置,应有隔声屏障,每处为1㎡。

4.3.2 厕所

4.3.2.1 公用厕所距离最远的观众厅出入口不应大于50m,有分层观众厅时,应分层设置。

4.3.2.2 公用男女厕所应分设前室,且有遮挡措施,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厕所中应设拖布池,前室应设洗脸盆。

4.3.2.3 男(女)厕所卫生器具设置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男厕,应按每150座设1个大便器,每75座设1个小便器或0.6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1个洗脸盆;(不足尾数四舍五入)

2 女厕,每50座设1个大便器;每150座设1个洗脸盆;(不足尾数四舍五入)

3 男女厕所均应设残疾人专用卫生设备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4.4 放映机房

4.4.1 放映机房由放映、倒片、配电等各部分组成,合于一室。机房内宜增设维修、休息及专用厕所。

4.4.2 多厅电影院各观众厅的放映机房应集中设置为中央放映机房。观众厅较多时,中央放映机房每层不宜多于两处,并应有走道相通,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50m。

4.4.3 两台放映机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台放映机轴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40m;

2 放映机轴线与右墙面(操作一侧)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40m;

3 放映机轴线与左墙面(非操作一侧)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20m。

4.4.4 设有数字放映机的放映机房内,数字放映机应置于观众厅的中轴线上,左右两侧为胶片放映机,三台放映机轴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4m,不应小于1.2m。

4.4.5 当放映机房后墙处无设备时,放映机房的净深不应小于3.20m;当放映机房为两侧放映时,中央放映机房的净深不宜小于

5.20m。放映机镜头至放映室前墙面应为0.35~0.40m。

4.4.6 放映机房的净高不宜小于2.8m。

4.4.7 放映机房楼面活荷载应取3~4kN/㎡(有较重设备时按实际计算)。

4.4.8 放映窗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4.4.8.1 当观众厅后墙为单层墙时:

1 放映孔内口尺寸应为0.20m(宽)×0.20m(高),观察孔内口尺寸应为0.30m (宽)×0.20m(高)。外孔口尺寸放大呈喇叭状,应达到不阻挡光束。

2 放映孔与观察孔轴线间的水平距离应为0.50m×0.60m。放映孔中心距离地面高度在放映角为0?时为1.25m,其他角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作相应的调整,观察孔可与放映孔等高,也可比放映孔高0.30m。

3 放映孔易垂直于光轴安装4mm厚光学玻璃,观察孔可安装6mm厚平板玻璃。

4.4.8.2 当观众厅后墙为双层墙时:

1 放映窗也应为双层,分别安装在双层墙上。

2放映窗的内外口尺寸均应为0.70m(宽)×0.60m(高),放映窗的下口距离地面高度应为0.80m。

3 放映窗使用4mm和6mm两种不同厚度的优质浮法玻璃,两层玻璃的垂直夹角不应小于4?。

4 两层放映窗之间应做消声处理,窗缝应做密封处理。

5放映窗内侧玻璃除光束通过部分之外,宜贴遮光薄膜,以减少机房内光线向观众厅外泄。

4.4.9 放映窗口外侧底边距观众厅最后一排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4.4.10 放映机房至少应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00m,放映机房的面积超过60m2时,应设二个或二个以上门。

4.4.11 放映机房应有良好通风,但放映机背后墙上不宜开窗;如开窗应有遮光措施。放映机上方宜设排气天窗。

4.4.12 放映机房楼(地)面高于室外地坪5m时宜设影片提升设备。

4.5其它用房

4.5.1 多种营业用房

4.5.1.1 电影院可设多种营业用房,主要由电影产品专卖店用房、快餐用房、娱乐、游艺设施用房等组成。

4.5.1.2 电影产品专卖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中型以上电影院宜设有相应的电影产品专卖商店;小型电影院宜设小卖部。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2 专卖用房的位置、出入口应考虑观众使用方便,并避免噪声对观众厅的影响。

4.5.1.3 快餐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电影院的经营要求、与其邻近的公共饮食设施状况,可设置相应的快餐用房。

2 大型及以上电影院宜设不同规模的快餐厅、酒吧间和咖啡厅(茶座);中型电影院宜设不同规模的咖啡厅(茶座)和酒吧间;小型电影院建筑宜设咖啡厅(茶座)。

3 电影院餐厅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上述各款规定外,还应按现行的《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餐馆部分的规定执行。

4.5.1.4 游艺、游乐设施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游艺、游乐设施应根据电影院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

2 游艺、游乐设施的位置应满足使用与管理的要求,避免噪声对观众厅的影响。

4.5.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

4.5.2.1 电影院可根据使用要求,设贵宾接待室、办公室、值班室、建筑设备用房等。

4.5.2.2 贵宾接待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贵宾接待室应与观众用房分开,并有方便的联系,与有单独的出入口。

2 贵宾接待室的面积指标可控制在0.5~1平方米/每位贵宾;

3 可设置专用茶具间、卫生间和贮藏间等。

4.5.2.3 电影产品陈列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影产品陈列室应对陈列展品进行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如有外窗宜设避光设施。

2 可利用门厅、休息厅、贵宾接待室、走道、过厅等的部分面积或墙面设置电影产品陈列空间。

4.5.2.4 技术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影院宜设置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冷冻机房、水泵房、换热站、变配电室、备用发电机房、灯光控制室等,设计时可参照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执行。

2 设备用房的设置应首先考虑利用电影院附近已建成的各种有关设施。

3 各种设备用房的位置应接近电力负荷中心。运行、管理、维修应安全、方便,同时避免其噪声和振动对公共区和观众厅的干扰。

4 建筑设备用房应考虑安装和检修大型设备的水平通道和垂直通道。

4.5.2.5 智能化系统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电影院可根据需要设置智能化系统机房,主要有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机房、计算机机房、建筑设备监控机房、有线广播及控制室;

2 智能化系统机房可单独设置,也可合用设置;

3 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防的规范;

4 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宜铺设架空地板、网络地板或地面线槽;宜采用防静电、防尘材料;机房净高宜不小于2.5m;

5 机房室内温度冬天宜不低于18℃,夏天宜不高于27℃,室内湿度冬天宜大于30%,夏天宜小于65%,

6 智能化系统的机房应不设在厕所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宜不与上述场所贴邻;

7 智能化系统的重要机房应远离强磁场所。

4.5.2.6 广播电视转播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特大型电影院宜设置广播电视转播用房;

2 建筑出入口附近应能停放电视转播车,并需设置电视设备接线室,提供临时电缆的铺放条件;

3 应考虑架设电视摄像机和微波天线位置。

4.5.2.7 职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职工用房包括行政办公、会议、职工食堂、更衣室、厕所、自行车存放处等项目,并应根据电影院的实际需要设置。

2 职工用房的位置及出入口应避免职工人流路线与观众人流路线互相交叉。

3 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单间办公室净面积宜不小于10㎡。

4 大型及以上电影院宜设置会议室。

4.6室内装修设计

4.6.1 电影院建筑应包含室内装修设计,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装修设计应包括电影院公共部分与观众厅声学设计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室内装修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 室内装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应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 室内装修设计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 室内装修设计应采用防火、防污染、防潮、防水、防腐、防虫的装修材料和辅料,其中观众厅内的装修选材应防止干扰光,宜选用无反光面饰材料;

6 室内声学装修设计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7 改建、扩建电影院的室内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设施、设备管线系统;

8 室内声学装修的龙骨必须与主体建筑结构连接牢靠,严禁有任何松动,吊顶与主体结构吊挂应有安全构造措施,顶部有空间网架和钢屋架的主体结构应设有钢结构与吊挂之间的钢结构转换层;

9 高大厅管线较多的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马道和便于进入吊顶的人孔和通道,且应符合有关防火及安全要求;

10 当吊顶内管线较多,而空间有限不能进入检修时可采用便于拆卸的装配式吊顶板或在需要部位设置检修手孔;吊顶板与龙骨之间应连接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11 吊顶内敷设有上下水管时应采取防止产生冷凝水措施。

4.6.2 观众厅的走道地面宜采用阻燃深色地毯,观众席地面宜采用耐磨、耐清洗地面材料,顶面和墙面宜采用无光深色装修材料。

4.6.3 放映机房的地面宜铺设架空地板、网络地板或地面线槽;宜采用防静电、防尘、耐磨材料;胶片放映机处宜做简易浮筑基础地板。

5 声学设计

5.1 基本要求

5.1.1 电影院设计应包括声学设计;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全过程。

5.1.2 观众厅的声学设计应保证观众厅内任何位置上要求有合适的混响时间、均匀的声场分布、足够的响度,满足扬声器对观众席的直达辐射声能,保持视听方向一致,同时控制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长前次与长延迟反射声等声学缺陷和噪声的侵入。

5.1.3 立体声电影厅中具有良好立体声感的座席范围宜保持在全部座席的2/3

以上。

5.1.4 观众厅的后墙应采用防止回声的全频带强吸声结构。

5.1.5 银幕后墙面应作控制中、高频反射的吸声处理。

5.2 观众厅混晌时间

5.2.1 观众厅混响时间T60的上、下限,应按实际容积V(单位:m3)由以下公式求得:

500Hz时的上限公式为:T60≤0.07653V0.287353秒;

500Hz时的上限公式为:T60≥0.032808V0.333333秒。

5.2.2 观众厅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应符合表5.2.2中规定:

表5.2.2 观众厅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

f (Hz) 125 250 500 1K 2K 4K 8K

1.0~1.5 1.0~1.25 1.0 0.85~1.0 0.7~1.0 0.55~1.0 0.4~0.9

5.2.3 观众厅的声场分布: 观众厅的声压级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应大于

6dB,最大值与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3dB。

5.3 噪声控制

5.3.1 电影院内各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执行。

5.3.2 多厅电影院内的振动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5.3.3 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门厅、走廊等公共空间作为隔声降噪手段,观众厅出入口设置声闸。

5.3.4 在放映机、空调及扬声器系统均开启时,空场观众席背景噪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特、甲级≤NR25噪声评价曲线;

2 乙级≤NR30噪声评价曲线;

3 丙级≤NR35噪声评价曲线。

5.3.5 观众厅与放映机房之间应做隔声处理,隔声量不宜小于50dB。

5.3.6 多厅电影院中相邻观众厅之间应有良好的隔声与隔振处理,其隔声量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 电影院相邻观众厅之间的隔声量

频率(Hz) 31.5 63 125 250 500 1k 2k 4k 8k

隔声量特、甲

级 20.0 39.2 51.8 60.0 66.0 70.0 73.8 75.2 74.0

乙级 16.0 35.2 46.8 56.0 61.0 65.0 68.8 69.2 69.0

丙级 13.0 31.2 42.8 51.0 57.0 60.0 62.8 64.2 64.0

5.3.7 隔声门的隔声量不应小于35dB,设有声闸的空间应做吸声减噪处理。5.3.8 多厅电影院中各观众厅宜采用独立风道系统,杜绝串音现象。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宜远离观众厅,空调送、回风管道和风口均应采用消声、降噪、隔振措施。

5.4 扬声器系统设计

5.4.1 银幕后电影还音扬声器应采用高、低音分频的扬声器系统,系统中高频扬声器应为恒定指向型号筒扬声器,其水平指向性不宜小于90°,垂直指向性不宜小于40°。

5.4.2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与倾斜角应以其高频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与声辐射轴

线定位,声辐射中心宜置于银幕高度的1/2~2/3处,声辐射轴线宜垂直指向最后一排观众席距地面1.15m处。

5.4.3 扬声器及其支架应安装牢固,避免共振噪声产生。

5.4.4 立体声主声道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银幕后设置3组(或5组)扬声器,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高度应一致;

2 扬声器间距应相等,且有足够大的距离,两侧扬声器的边距宜以不超过银幕宽度为限;

5.4.5 立体声环绕声道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声器置于观众厅的侧墙与后墙,可按两路(左、右)或四路(左、右、左后、右后)布置,扬声器的配置数量宜根据观众厅的放声距离、功率要求与扬声器的指向性来确定,配置后的扬声器应能进行合理的串并联分配;

2 观众厅前区第一台扬声器的水平位置不宜超过第一排座席,前区扬声器与后区扬声器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17m,扬声器间距宜配合装修设计确定;

3 扬声器的安装高度,以扬声器的声辐射中心距地面高度H为基准,可根据观众厅的宽度W,由下列公式计算:

4 侧墙扬声器的声辐射轴线宜垂直指向其对边侧座席1.15m处,后墙扬声器的声辐射轴线宜垂直指向观众席距前区座席距地面1.15m处。

5.4.6 次低频声道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扬声器置于银幕后中路主声道扬声器任意一侧地面,

2 扬声器的配置数量可根据观众厅的放声距离、功率要求来确定。

3 多台扬声器宜集中放置在一处,充分利用扬声器的互耦效应。

6 防火设计

6.1 防火

6.1.1 电影院建筑防火和疏散设计除按现行防火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规定。

6.1.2 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6.1.3 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影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尤其是多个观众厅和休息厅等大空间区域应结合建筑布局、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加以划分,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认定;

2 观众厅的入场门和疏散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6.1.4 观众厅内座席结构的耐火等级,应与本规范第1.0.8条规定的建筑等级和耐久年限相一致。

6.1.5 观众厅和疏散通道内的顶棚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级,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1级。

6.1.6 观众厅吊顶内吸声、隔热、保温材料与检修马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6.1.7 银幕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银幕前所有幕帘材料不应低于B1级。

6.1.8 放映机房内顶棚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级,墙面、地面材料不应低于B1级。

6.1.9 大于100m2的观众厅内均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6.1.10 甲级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观众厅、公共部分、多种营业用房、办公、

服务、设备用房、放映机房、技术设备用房、智能化系统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其它电影院也宜有相应的报警措施。

6.1.11 室内消火栓宜设在门厅、休息厅、观众厅主要出入口和楼梯间附近,以及放映机房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布置消火栓时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6.1.12 消火栓的设置除应按防火规范执行外,800座以下的电影院宜设置室内消火栓,水量不应小于5L/s,两股水柱,每股2.5L/s。

6.2 疏散

6.2.1 电影院建筑应合理组织交通路线,并应均匀布置安全出口、内部和外部的通道、使分区明确、路线短捷合理,进出场人流应避免交叉和逆流。

6.2.2 观众厅疏散内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采用双扇外开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 疏散内门不应设置门槛,在紧靠门口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3 疏散内门应为自动推闩式外开门,严禁采用推拉门、卷帘门、折叠门、转门等。4疏散门内外标高应一致或和缓过渡;门道内应无突出物及悬挂物;

5在疏散门头显要位置设置灯光出口指示标志;

6.2.3 观众厅外的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越休息厅或门厅时,厅内存衣、小卖等活动陈设物的布置不应影响疏散的通畅;2m高度内应无突出物、悬挂物;通道内不宜设假门及落地式镜子;

2 当疏散走道有高差变化时宜做成坡道。当设置台阶时应有明显标志和采光照明。疏散通道上的大台阶应设便于人员分流的护栏;

3 疏散走道室内坡道不应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为残疾人设置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4 每段疏散通道不应超过20m;各段均应有通风排烟窗;疏散走道宜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设有排烟和事故照明者除外)。

6.2.4 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众使用的主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40m;

2 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3 疏散楼梯踏步深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m。

4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5 外疏散梯净宽不应小于1.10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流。

6.2.5 观众席的安全出口上方和疏散走道出口、转折处应设疏散标志灯。疏散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路线的疏散指示、导向标志灯、疏散标志灯,必须满足疏散时视觉连续的需要。

7 建筑设备

7.1 给水排水

7.1.1 电影院应设置室内外给排水系统。

7.1.2 门厅、休息厅宜设置饮水设施。

7.1.3 放映机房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给排水设施。多种经营用房应相应设置给排水设施。

7.1.4 观众厅应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7.1.5 电影院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2.1 观众厅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甲级应设空气调节;

2 乙级宜设空气调节,无空气调节时应设机械通风;

3 丙级大、中型应设机械通风,小型可设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

7.2.2 电影院主要用房空调采暖的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暖地区冬季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7.2.2-1的规定。

表7.2.2-1 采暖室内设计参数

房间名称室内设计温度(℃)房间名称室内设计温度(℃)

门厅 14~18 放映机房 16~20

休息厅 16~20 观众厅 16~20

2 观众厅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7.2.2-2的规定。

表7.2.2-2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参数名称夏季冬季

干球温度(℃) 24~28 16~20

相对湿度(%) 55~70 ≥30

平均风速(m/s) 0.3~0.5 0.2~0.3

注:夏季采用天然冷源降温时,室内设计温度应低于30℃。

7.2.3 室内稳定状态下的CO2允许浓度应小于0.25%(我国人体散发的CO2量可按每人每小时0.02m3/人时计算)。

7.2.4 观众厅最小新风量不应小于:

特级 25m3/人h

甲级 22m3/人h

乙级 18m3/人h

丙级 15m3/人h

7.2.5 观众厅内人体散热、散湿量可按表7.2.5选用(人体散热、得热量直接变成负荷)。

表7.2.5 观众厅人体散热、散湿量

温度℃ 14 15 16 17 18 26 27 28 29 30

显热W/人 96 92 88 83 80 56 52 48 43 38

潜热W/人 15 15 15 18 20 40 44 48 53 58

全热W/人 111 107 103 101 100 96 96 96 96 96

散湿g/h人 23 23 23 27 29 61 67 73 80 86

注:上表已考虑电影院建筑的群集系数。

7.2.6 放映机房的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观众厅设空气调节的电影院,其放映机房亦宜设空气调节;

2 空气调节不应回风;

3 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均应保持负压,其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5次/h。

4 电影放映机的排风量可按下列值选用:

弧光灯700 m3/台h

3kW氙灯600 m3/台h

5kW氙灯800 m3/台h

7kW氙灯1000 m3/台h

7.2.7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按具体条件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风机空气调节系统应考虑排风出路。不同季节进排风口气流方向需转换时,应考虑足够的进风面积。排风口位置的设置不应影响周围环境;

2 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考虑过渡季节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系统使用时的需要;

3 观众厅应进行气流组织设计,布置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

4 采用自然通风时,应以热压进行自然通风计算(计算时不考虑风压作用)。

7.2.8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安全、卫生要求:

1 面积大于100㎡的观众厅应设机械排烟系统;

2 送、回风总管及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道在防火墙两侧应设防火阀;

3 风管、消声设备及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 制冷系统不应采用氨作制冷剂;

5 地下风道应采取防潮防尘措施,污物和水不得进入风口和风管,地下风道应设置检查清扫口,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采用地下风道,空调系统应采取过滤措施;

6 设于主体建筑内的观众用厕所应设机械通风。

7.2.9 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应使通过风口传入观众厅的噪声比厅内容许噪声低5dB。

7.2.10 通风、空气调节和冷冻机房与观众厅紧邻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其隔声及减振能力应使传到观众厅的噪声比厅内允许噪声低5dB。

7.3 电气

7.3.1 电影院用电负荷应分为两级:

1 属二级负荷的为:

甲等电影院(不包括空气调节设备用电)。

乙等特大型电影院的消防用电,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2 不属于二级负荷的均属三级负荷。

注: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蓄电池作备用电源。

7.3.2 甲等电影院供电系统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照明为±5%;

2 电力为±5%。

7.3.3 电影院各房间的照度应按等级高低从表7.3.1照度标准值中选用。

表7.3.1 房间照度标准值

序号房间名称照度标准值(lx)备注

1 门厅 200

供开会用;非放映时

2 休息厅 150

3 观众厅 100

4 放映机房 20~50

5 疏散通道 75

6 厕所 150

7 售票间 200

8 小卖部 200

9 存衣物处 200

10 设备用房 150~200

7.3.4 观众厅、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用于疏散的事故照明的照度不应小于0.5 lx。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室、配电室以及其他设备用房用于继续工作的事故照明的照度不应小于一般照明照度的50%。

7.3.5 甲、乙级电影院观众厅照明及主席台照明宜平滑或分档调节明暗。电影院观众厅照明及主席台照明采用可控硅作调光设备时,其电源变压器宜采用接线方式为D,yn11的变压器。

7.3.6 疏散指示标志应为绿底白字(白箭头),避免误行的应为红底白字(或其它符号)。

7.3.7 甲、乙级电影院应设座位台阶灯,其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V。

7.3.8 观众厅等处墙面及吊顶内的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金属管,或护套为非燃材料的铜芯电缆配线。

7.3.9 放映机房专用工艺电源应按照放映设备及配套的音响设备确定。

7.3.10 多用途观众厅其扩声、灯光、有关的机械工艺设备用电等要求应遵照国家有关的规范及规定执行。

7.3.11应考虑电影院内经营性小卖部、咖啡厅、茶室等位置用电量的预留。

7.3.12 电影院放映机房、保安监控技术用房及其他弱电系统控制机房内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7.3.13 电影院均应按二类建筑防雷保护措施的要求设计防雷装置

电影院设计规范

电影院设计规范 4.1.1 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 2 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 3 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 4 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本方案电影院为中型电影院,座位数为737个,观众厅为6个,其中包括5个容纳89人的小厅,以及一个容纳292人的大厅,小厅尺寸为13.72mX10.2m,长宽比例为1.35:1(1.3—1.7);高度为8.9m。建筑面积约为140?;大厅尺寸为25mX15m,长宽比例为1.66:1(1.3—1.7);建筑面积约为375?,高度为8.9m; 六个观众厅斜视角为40?(?45?),小厅的仰视角为40.11?(?45?),放映俯角为5.61?(?6?),最近视距为5.1m(?0.55W,W=8m),最远视距为12.1m(?2.2W,W=8m);大厅的仰视角为40.14?(?45?),放映俯角为4.70?(?6?),最近视角为 6.1m(?0.55W,W=13m),最远视距为23.6m(?2.2W,W=13m); 集中设置的放映机房有两处,走道相通,放映机房的净深为2.80m,净高为2.8m,放映机镜头光轴距离机房地面高度为1.25m; 主要的功能空间分为观众厅、公共区域、放映机房和其他用房; 公共区域分为门厅、休息厅、售票处、小卖部、厕所等,满足群众的需求;其他用房宜包括多种营业用房、建筑设备用房、智能化系统机房和员工用房等 4. 2 观众厅 1 观众厅的设计应与银幕的设置空间统一考虑,观众厅的长度不宜大于30m,观众厅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宜为(1.5?0.2):1;

剧场建筑设计要点

剧院建筑设计(讲义) 2009.03 剧院建筑属公共建筑,主要特点: ? 主要使用空间高大,空间组合关系为大厅式,即以观众厅、舞台为中心,其他空间按功能分区、使用顺序围绕在周围 ? 使用空间大小差别大,一层主要使用空间与多层空间相联系,形成错层、夹层关系 ? 因视线等要求,主要使用空间的地面通常不在同一标高、同一层面上 ? 大空间需要大跨度结构,多种结构形式聚集 ? 城市文化、经济实力的代表性建筑 剧院建筑设计要点 ?空间组织和流线 ? 视线 ? 音质 ? 安全疏散 ? 大跨度结构 ? 造型 ? 图面应表达内容 一. 空间组织和流线 ? 空间组成: ? 演员活动区,包括舞台、演员休息、排练、化妆等 ? 观众活动区,包括门厅、观众厅、售票厅、休息厅、宣传展示等 ? 管理活动区,办公、贮藏等 ? 其他如贵宾用房、商业用房、设备用房、停车用房等 ? 流线特点:(《影剧院建筑设计图解》P127~142) o 人员流线 观众流线;演员流线;舞台道具、乐器流线;贵宾流线;管理人员流线…… o 车流 观众车流;贵宾车流;演员、舞台道具、乐器车流;消防车…… 二. 视线设计 1、视线要求:看得见、看得清、看得全、看得舒服 ? 看得见的视线要求 ? 观众之间无遮挡 ? 台口前缘无遮挡 ? 栏杆、楼座挑台无遮挡 ? 其他凸出物无遮挡 ? 看得清的视距控制 ? 视距是指观众眼睛到设计视点的距离。 ? 一般人看得清的视角为1’(最小明视角),即能区分10mm 景象的最远距离约为33.3m 。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5条: 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 ;

话剧、戏剧场不宜大于28m; 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看得舒服的视角要求 ?一般人的水平视角为30°~40 °,舒适转动眼球后为60 °,舒适转动头的视野可达120 °。 ?一般人的垂直视角30 °(俯角、仰角各15 °),转动眼球后为60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6条: 楼座最大俯角不宜大于20 °; 包厢最大俯角不宜大于35 °; 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30 °。 ?看得全的偏座控制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1条: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的全部,条件限制时也应看到80%的表演区。 ?以天幕的中心与台口相切的连线的夹角来控制偏座区,应大于45 °。 ?设计视点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5.1.2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 2 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 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 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0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 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00m。 2、座位排列: ?基本尺度 人体肩宽约397~415,加冬衣440~460,人与人的适宜、经济距离40~50,即座距500~700。 ?座位的大小与硬座软座有关、与标准有关 ?排距应考虑观众走动 ?排距与座位排列方式有关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的连续座位数不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的连续座位数不超过11座。 长排法:双侧有走道的连续座位数不超过50座;单侧有走道的连续座位数不超过25座。 ?横排曲率: 3、视线分析:(《建筑设计资料集》第4集) 作用:(1)通过视线分析,获取各部分标高 (2)表达视线设计的结果 方法:图解法、相似三角形数解法、…… ?地面升起坡度的影响因素: (1)视点越高升起越平缓 (2)C 值越大升起越大,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0.12m (3)排距越小升起越大 (4)视点至第一排观众的距离越小升起越大 三. 音质设计 1、音质评价的主观属性:要求听的见,听得清,听得出变化 ?响度是听的见的主要因素,响度与声源功率、厅堂容积、早期反射声有关 o早期反射声:50ms内的反射声,换算为声路差约为17m o离开声源10m左右的观众厅前区的早期反射声主要来自顶棚,顶棚高度不宜大于13m o矩形平面的宽度不宜大于26m ?丰满度:主要与混响时间有关,音乐厅的混响时间希望达2秒以上。 o混响时间与厅堂的体积有关一般6~8m3/座。 o软座位、人体都是很好的吸声材料,会降低混响时间,特殊的椅子、观众衣帽寄存,以保证混响时间。 o墙面声音反射和扩散,可延长混响时间。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观众厅 3.1 视点和视距 3.2 视线和有关夹角 3.3 座席、排距和走道 3.4 座席、排距和走道 3.5 银幕 3.6 干扰光的防止 第4章声学 第5章放映机房 第6章其它用房 6.1 门厅、休息厅 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6.3 厕所 第7章防火和疏散 7.1 防火 7.2 疏散 第8章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3 电气 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与观众厅的关系 附录二名词解释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章 总则第1.0.1条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201座以上; 大型801座~1200座; 中型501座~800座; 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 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 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最近设计剧院搜集的资料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10建筑设备 10.1给水排水 ,并选择与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的器具设备。 ,宜设置热水供应装置,前厅或休息厅宜设置观众饮水装置。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的有关规定执行。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甲等应设空气调节;乙等炎热地区宜设空气调节;末设空气调节的剧场,观众厅应设机械通风。 ,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排风。前厅和休息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通风。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参数名称夏季冬季 干球温度(℃) 24-26 20-16 相对湿度(%) 50-70 ≥30 平均风速(m/s) 0.2-0.5 0.2-0.3 ,空内温度应低于30℃。 ,冬季室内采暖设计参数应符合一月 室内采暖设计参数 房间名称室内计算温度(℃) 前厅 12-14 观众厅 14-18 舞台 20-22 化妆室 20-22 M3/人.H;丙等10 M3/人.H。 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 温度 (℃) 16 17 18 19 20 25 26 2 7 28 29 30 显热(W/ 人) 88 83 80 77 75 60 56 52 48 43 38 潜热(W/ 人) 15 18 20 21 22 36 40 44 48 53 58 全热(W/ 人) 103 101 100 98 97 96 96

96 96 96 96 散湿量(g/ 人.h) 23 27 29 31 34 54 61 6 7 73 80 86 注:上表已考虑剧场建筑的群集系散。 ,应考虑剧种、灯具种类、灯具平均耗电系数及灯具位置系数等因素。 1、舞台、观众厅宜分系统设置,化妆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室等可设独立系统或装置; 2、集中式系统宜用淋水室或带淋水的表冷器处理空气; 3、过渡季节应有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使用的可能; 4、舞台上冬季应有防止下降冷气流的措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舞台、观众厅的气流组织应进行计算;布置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 2、舞台送风应送入表演区,但不得吹动幕布及布景。天桥下设置风管应隐蔽; 3、观众厅采用下送风时,应防止尘化。污物和水不得进入风口和风管。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采用地下风管。地下风道应设置清扫口; 4、舞台上的排风口应设在较高处,如有栅顶,应设在其上方。 1、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道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中设置防火阀; 2、风管、消声器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通过风口传入观众席和舞台面的噪声应比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低5DB。 ,应采取隔声措施,其隔声能力应使传递到观众厅和舞台的噪声比允许噪声标准低5DB。对动力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使送风口可以移动。 电气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负荷:应包括甲等剧场的舞台照明、贵宾室、演员化妆室、舞台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电声设备、电视转播、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 2、二级负荷:应包括乙、丙等剧场的消防设备、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甲等剧场观众厅照明、空调机房电力和照明、锅炉房电力和照明等;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用电设备负荷均属三级负荷; 4、事故照明和疏散标志应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装置,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1、照明为+5%~2.5%; 2 电力为±5%、 ,其电源变压器宜采用接线方式为Δ/Yo的变压器。 ,在观众厅两侧宜装设容量不小于10KW,电压为主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固定

剧院设计建筑说明_secret

一规划背景 二项目概况 3、工程规模:xxx大剧院规划用地面积1.35公顷,总建筑面积2951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建筑主体地面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3米。地面停车位62辆,其中包括大巴车位6辆,地下停车位108辆,考虑机械停车可达172辆。 4、设计依据 1)《xxx大剧院规划、建筑设计项目招标文件》2005年10月2)《xxx大剧院规划、建筑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说明》2005年11月 3)Xxx市规划局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及现状地形图。 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9)《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1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11)《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计置标准》DBJ08-7-96 1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JGJ50-88 1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1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5)国家及省市有关环保、卫生、消防、交通、市政、绿化等部 门的法规及规范。 三总体规划篇 1、指导思想:我们的设计强调城市形态与建筑功能的高度统一。 我们希望大剧院不仅具有完美的声学效果、愉悦的观演气氛与理性的功能逻辑;更希望大剧院能够和谐的融入到城市空间中去,与行政中心、博物馆与城市规划展示馆、体育会展中心共同塑造出统一的城市意象,并在和谐中保持一份鲜明的个性。 2、城市意象:理想的建筑,应与城市融洽的从属共生。我们追求对称与纯净的城市几何形态,以行政中心为核心,将大剧院与“两馆”设计在同一个环形当中。环形创造出一种共享、参与的氛围,清晰的界定出城市公共空间的范围,营造出市民广场的围合感。 3、退让道路红线:建筑东侧退让黄山路50米,退让北侧广场大道20米。根据《常州大剧院规划、建筑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说明》2005年11月15日,“……建筑基地原则上在红线范围内设计,如设计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在南、西两侧突破红线……”,方案适当对南侧红线有所突破,其目的在于考虑与博物馆及规划展示馆的对称围合布局。

剧院设计规范

舞台设计规范 基于镜框式舞台的固定结构: ?建筑台口:剧场建筑结构舞台面向观众厅的开口。台口的大 小(宽与高)是舞台设计的基础尺寸。 ?主舞台:台口线以内的主要表演空间。 ?台塔:主舞台台面以上至屋盖结构下缘的空间。是舞台表演 和台上机械设备运行、安装及检修的基本空间。 ?工作栅顶(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和检修台上设备、并能 使悬吊元件通过的专用工作层。 ?工作天桥:沿主舞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一定高度设置的工作 走廊。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通常一层天桥还有布置灯 具的功能。 ?台仓:舞台面以下的空间。是台下机械设备运行、安装及检 修的基本空间。 ?机坑:为台下机械设备驱动装置的安装、检修空间。 ?台唇(前舞台):台口线以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乐池:为歌剧、舞剧等剧种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 般设在台唇的下面和前方。 ?侧舞台:设在主舞台两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临时存 放道具和景片的区域。 ?后舞台:设在主舞台后部,可增加纵深方向表演区的区域。 ?台口墙轴线:土建设计图上标注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台口线:台口内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 以此为基准。 ?大幕线:大幕中心位置在舞台平面上的投影线。通常是表演 划分景区和设置布景的基准线。 ?舞台地板:由龙骨和面层木板(原木板、层压板、指接板等) 构成的、经表面精修的舞台表面结构的总称。 1、主舞台的基本尺度和构造要求: (1)基本尺度: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还规定主舞台净高对舞台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的限制还有: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5倍; ?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倍加4.00m; ?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倍加2.00m。 (2)构造要求: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栅顶构造要便于安装和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结构应有吊 杆和屋架联结,以便承受栅顶载荷;为了安装台上悬吊设备 的转向滑轮,须在屋架下玄设置滑轮梁。 ?栅顶的缝隙除满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狭长形缝隙不应大于 30mm,方孔形缝隙不应大于50mm;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 楼梯不得少于2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仓 通往各层天桥直达栅顶; ?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 净高不应小于1.80m,位置应满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 悬吊设备的需要; ?主舞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天桥应沿主舞台侧墙和后墙三 面布置,底边沿应有0.10m高的护板。第一层侧天桥标高, 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良好的角度,还应保证主舞台与侧舞 台间的洞口高度不妨碍布景通行;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 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88(摘录) 第七章 防火与疏散 第一节 防火 第7.1.1条 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7.3.2条之规定。 第7.1.3条 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7.3.2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 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 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 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 m2。 第7.1.8条 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 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 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 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 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 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 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 第二节 疏 散 第7.2.1条 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二、 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第7.2.2条 观众厅出口门及疏散外门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 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1.40m以外; 三、 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 四、 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第7.2.3条 观众厅外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坡度:室内部分不应大于1:8,室外部分不应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室内坡道采用地毯等应加阻燃处理。为残废人设置的通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二、 两米以下不得有任何突出物。不得设置落地镜子及装饰性假门; 三、 疏散通道穿行前厅及休息厅时,设置在前厅、休息厅的小卖及存衣不得影响疏散的畅通; 四、 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小时; 五、 装修材料宜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如采用可燃材料时应加阻燃处理,不得采用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 <> 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纳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纳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社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 <> lang=EN-US>4.0.6旅社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纳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 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纳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 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纳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 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纳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3.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纳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小编举荐消防泵生产厂家:上海意海泵业公司销售热线:02I-25965598,I35 24II7934 <> lang=EN-US>8.3.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运算确定,或按表8.3.2-1至表8.3.2对的规定确定。当运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风量表<> <> 8.3.3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8.3.4剪刀楼梯间合用一个风道时的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运算,送风口应分不设置。 8.3.5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平方米每小时运算。 <>

电影院设计技术要求

电影院设计技术要求 (依据《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和《星级电影院的评定要求》) 一、建筑及工艺设计要求 (一)国际影城(五星级影城) ●建筑设计的基本条件: 1、电影院的选址:考虑周边基本电影观众的人口数、文化层次、交通条件、消费水平、商业环境的拉动等。 2、电影院的规模:可根据基本电影观众人口数、电影院的建筑面积、所在楼层高度、消防、安全条件的要求以及经济效益、运营成本、投资金额、回报年限等来规划设计多厅电影院的规模、功能、影厅的数量、大小 3、电影院的设置:一般设置在建筑的一至三层。四层以上或地下建设的电影院其规模应符合消防规范,保证观众安全疏散要求。 ●工艺设计的基本条件: 1、电影厅设计的几何尺寸:观众厅的长宽比例为 1.5:1;最大面积≤700㎡。最小面积应≥150㎡,不少于100座(考虑视听效果和投资成本)。 2、电影院的建筑高度:设有大厅的影院内部净高度≥9.5M;设有中厅的影院内部净高度≥8M;设有小厅的影院内部净高度≥6.5M; 3、观众厅的平面应符合所在柱网结构。楼面活荷载应取3 k N/㎡(楼板8cm 厚混凝土结构)。 4、洗手间距观众入口<50m,应分层设置。洗手间的设计;每150座设置一个洗手池,男厕:每15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75座设一个小便器;女厕:每50座设一个大便器。并设置残疾人卫生洁具和设施。按以上标准计算用水量。 5、电影院(城)内观众的进、出场应顺畅,便于管理,应避免人流交叉和拥挤,二层以上的大、中型电影城进场应设有电梯或扶梯;观众疏散楼梯的位置数量和出口的宽度应符合消防要求。 6、电影院(城)内大堂面积不应小于0.5㎡/座 7、电影银幕的设置:根据五星级电影院的评定要求,最小电影厅的银幕应≥8M,中厅银幕应≥10M,大厅银幕应≥14M;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7-88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前厅部分 第4章观众厅 4.1视线设计 4.2座席 4.3走道 4.4其它 第5章舞台 5.1主台、侧台 5.2乐池 5.3舞台机械设备 5.4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 第6章后台 第7章防火与疏散 7.1防火 7.2疏散 7.3消防给水 7.4火灾报警 第8章声学 8.1观众厅体型设计 8.2观众厅混响设计 8.3扩声系统设计 8.4噪声控制 8.5其它声学要求 第9章建筑设备 9.1给水排水 9.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3电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章总则 第 1.0.1 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 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其舞台部分的技术 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 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 1.0.4 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601 座以上 大型 1201~1600 座 中型 801~1200 座 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800 座。 第 1.0.5 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 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 1.0.6 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 1.0.7 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影院设计要求简要

首先,建设一个数字影院,由2K 和 1.3K 设备构成 目前国内的数字电影标准从高到低分为4K、2K、1.3k 、0.8k 四种。 4K (分辨率为4096X2016 825万像素)是国际现行数字电影标准的最高规 格,由于售价昂贵,目前国内只有一线城市的少数几家影院配备了该规格的放映设备。 2K (分辨率为2048X1080 221万像素)是符合国际标准的数字放映设备规 格,可以同步放映进口分账片、进口买断片、国产影片,可选配3D系统,支持3D 影片的放映。 1.3K (分辨率为1280X1024 131万像素)是符合中国广电总局标准的中档影院放映设备规格,可同步放映进口买断片、国产影片,不能装配3D系统。 0.8k (分辨率为1024X768 78.6万像素)是针对中国国情,专为农村露天放映制定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影片更新较慢,且用于公益事业,不能对外售票。 1.3K、2K 都是技术标准,符合技术标准的设备有不同的品牌以及型号,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2K的设备应用在12米至30米宽银幕的大厅较多,1.3K 使用在8米至15米宽银幕的小厅较多。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可配置不同价位、档次的放映系统,2K机单厅成本在45万左右,1.3K单厅成本在13万左右。(不含装修、座椅和售票系统,3D 系统) 1.3K 的设备清晰度怎么样?比2K 差很多么? 2K影厅,由于投资较大,一般会多安排些座位分摊下成本,所以常见的2K 影厅以150座以上为主,影厅大了,自然银幕也就随着大一些。而 1.3K 影厅多数情况下不会达到2K影厅那么大的银幕。在两个不同放映条件下,视觉上不会有差距。这就好比用29寸显像管电视看DVD会觉得很清晰,而把DVD拿到42 寸液晶电视上看就看不到那种效果一样,随着银幕尺寸的提升,自然会对节目源及放映设备有更高的要求。 投资影院,建议做几个厅? 现代影院应以多厅化,小厅化发展。根据资金情况,建议至少做3至8个影厅。对比80 年代的单厅影院,会有以下几点优势。 1 、不会流失观众 假如单厅影院,如果观众在电影刚刚开始的时候进场,观众会选择在附近等一个半小时再去看下一场电影么?多半观众可能会选择其他娱乐项目。而多厅影院可以基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保证电影院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满足适用、安全、卫生及电影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放映35mm的变形宽银幕、遮幅宽银幕及普通银幕三种画幅制式电影和数字影片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当电影院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 1.0.4电影院建筑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电影院建筑设计应遵循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并应与电影院工艺设计紧密配合。 1.0.6电影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基地和总平面 3. 1基地 3.1.1电影院选址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布局要求。 3.1.2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择交通方便的中心区和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和噪声源; 2至少应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与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电影院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与小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8m,与中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12m,与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0m,与特大型电影院连接的道路宽度不宜小于25m; 3基地沿城市道路方向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4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

5基地和电影院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应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6电影院主要出入口前应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2/座,且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的深度不应小于10m;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宜分散设置。 3.1.3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350352中的有关规定。 4建筑设计 4. 1一般规定 4.1.1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 2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 3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 4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 4.1.2电影院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其中特级、甲级和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丙级电影院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各等级电影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1.3电影院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需求、使用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规模和等级。 4.1.4电影院宜由观众厅、公共区域、放映机房和其他用房等组成。根据电影院规模、等级以及经营和使用要求,各类用房可增减或合并。主要用房的分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功能分区,合理安排观众厅区、放映机房区的位置;对于多厅电影院应做到观众厅区相对集中;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8388451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88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201座以上; 大型801座~1200座; 中型501座~800座;

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 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 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 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 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3.5m; 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

JGJ57-2000《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 总则 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 座以上; 大型1201~1600 座; 中型801~1200 座; 小型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 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剧场theater 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auditorium 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 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cony 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 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 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 仓、台塔。 2.0.7 台塔fly tower 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它是舞台表演和机械运作的基本空间。 2.0.8 台仓understage 舞台台面以下的空间。 2.0.9 镜框式舞台proscenium stage 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隔的舞台,是我国现有剧场舞台的基本形式。 2.0.10 台口proscenium opening 舞台向观众厅的开口。 2.0.11 台唇apron stage 台口线以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2.0.12 乐池orchestra pit 为歌剧舞剧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前面和下面。 2.0.13 主台main stage

影院设计规范

电影院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三章观众厅 3.1视点和视距 3.2 视线和有关夹角 3.3 坐席、排距和走道 3.4 银幕 3.5 干扰光的防止 第四章声学 第五章放映机房 第六章其它用房 6.1 门厅、休息厅 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 6.3 厕所 第七章防火和疏散 7.1 防火 7.2 疏散 第八章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3 电器 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于观众厅的关系 附录二名词解释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屏及普通银屏(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照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1、特大型1021座以上 2、大型801座-1200座 3、中型501座-800座 4、小型500座以下 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试听等级: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 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以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2、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 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 3、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 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 4、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数2000座以上的 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 5、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影院消防设计说明

影院部分消防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二、建筑设计 1.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影院部分作为一个独立防火分区,设自动灭火系统,该防火分区面积3977m2,部分与楼梯间安全出入口相连的走道设计为安全走道,安全走道均加压送风,所有开向安全走道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部分楼梯间出口处的走道设计为扩大封闭前室。 影院位于建筑第三层,在影厅北侧位置设有两部主疏散楼梯,并在该防火分区西北角设一部独立消防电梯,专供影院使用,加强影院消防设计。 大于400 M2的5号影厅(200座影厅)安全疏散设计在三层,标高为,小于400 m2的(150座影厅)1号、2号、3号、4号影厅安全疏散设计在三层,标高为米。放映机房设自动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并设有独立疏散楼梯。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营业厅等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均不少于2个。 2.影院的消防疏散宽度计算: 影院共5个影厅,座位一共800座,计算疏散宽度为8m,影院餐饮及等候区面积约为1300 m2,计算宽度为5m, 电影院总计算宽度为13m,设计宽度共18m。影院主疏散梯均独立。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电影厅疏散宽度计算B=疏散总人数x c x b 电影厅疏散总人数=800人、c=、b=1 B==8 m 影院餐饮等候区疏散宽度计算B= 电影院总疏散宽度计算B=8+5=13m 注:

B——本层商场营业厅的疏散通道门、疏散楼梯总宽度(m)s——本层营业厅建筑面积(m2) c——面积折减值(%) a——本层人员换算系数(人/m2) b——本层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

综合性多厅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与装修方案

综合性多厅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与装修方案 Multiplex——综合性多厅影院 综合性多厅影院的英文是Multiplex,指的是在同一屋顶下有多厅放映电影,同时又往往与其它娱乐业、餐饮业、零售商业等统一综合经营。多厅影院无论从影片节目的数量和时间上都为观众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同时也为影院提供了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规模化经营的条件,由综合性影院组成的规模化的院线已经构成了现在电影放映业的新格局和发展趋势,是电影放映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标志。 多厅影院的发展 全世界第一座具有标志性的达6张银幕多厅电影院是由美国AMC国际院线集团于1969年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建立的Six West影院,后更名为Westroads Theatre;亚洲的第一家综合性影院是在1992年在新加坡由国际院线集团Golden Village (GV,金色村庄)兴建的GV Yishun影院,是当时亚洲最大的综合娱乐影院,在一所建筑中容纳了10张银幕,以及购物中心、饮食中心等其他的娱乐设施。新加坡的Golden Village也因此被称为“亚洲综合影院的鼻祖”。 中国影院的多厅化也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经过多次改建,到1994年成都两个影城各已经拥有十几张银幕。之后是常州的亚细亚影城、新昆明影城;如今最出名也最成功的要算是杭州庆春电影大世界、广州天河电影城等;1997年开始,外资院线进入中国,环艺、鑫乐、嘉禾先后在上海、武汉、重庆建立了真正现代化的多厅影院。 近两年,多厅影院的建设成为我国电影事业发展的主流,一大批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多厅影院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各大城市中,如北京的新东安影城、华星影城,武汉的武汉影城、湖北剧场,杭州的翠苑电影大世界,广州的中华广场、深圳的城市广场等等。 中国多厅影院的差距 将1000条舢板捆起来不会造成一艘航空母舰,将办公室挂上银幕,架上放映机变成放映厅,这些放映厅组合起来绝对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综合性多厅影院。中国的多厅影院从建立之初就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所在城市都成为票房支柱。然而与外资影院相比,我们的影院往往都是在原来一、二个影厅的基础上,从其他地方争取空间进行改建的,缺乏整体的现代化的设计与统筹,与现代意义的综合性多厅影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除了多厅化之外,我们在建设现代化的影院时,往往会忽视影院的工艺性能,即忽视了电影作为最佳声像载体、影院作为最佳观赏环境的作用,从画面大小、立体声、观众视线遮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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