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讨论稿)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工作常规是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通常性、基本要求。它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三条本常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常规遵循的原则是:

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实施和测评。

发展性原则。本常规属于开放性的动态规则系统。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地在贯彻本常规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教学

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常规的内容。

第五条本常规的实施目标是:

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本常规的实施,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经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要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创造性地实施课程。

促进学习方式的转变。提倡学生主动参与、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方式,养成学生积极思考,勤于动手,勇于实践的习惯;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建立综合性、激励性、发展性教学评价机制。改变过于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的评价观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通过本常规的落实,促进学校开展考试内容方法的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第六条教学常规包括总则、课程计划、课程资源、教学管理、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改实验等内容。

二、课程计划

第七条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课程的计划、意见、规定等,是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制订的法规性文件,其中规定了学制、培

养目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课课程、开足课时。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针对性。高中学校要在弄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程。

第九条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学校课程与教学计划,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三、课程资源

第十条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并批准使用的教材以及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地方教材,达到了国家和地方课程规定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国家和地方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资源。

第十一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材观。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正确理解教材编写意图,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第十二条学校要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各种课程资源。充分重视人文与自然环境资源,以及各种媒体资源的利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研究和开发学校课程资源。要与当地社区紧密合作,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让学生不断接触到鲜活的、具有时代感和生活情趣的课程资源。

四、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课程设置和课程实施,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和教学效率。

第十四条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实现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学校领导要及时了解教学管理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努力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为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创造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五条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工作计划、学科教师教学计划。

第十六条对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工作计划等执行情况应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结果应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校师生了解和监督。

第十七条开展校本培训。学校要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培养和培训规划,组织教师参加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种教学业务活动,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管理和评价中的作用。

五、教学研究

第十九条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学研究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条教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政策和现代教育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研究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等。

第二十一条各级教研部门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职能,把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作为核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学校具体指导课程改革和教学工作。定期组织各种教学和教研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第二十二条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深入教学一线,坚持听课和上课。要建立教、研、训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型教师团队建设。

第二十三条学校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作用。教研组要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确定研究课题,努力提高研究的针对性。要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听课、评课等各种形式的同伴互助活动,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增强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意识,当好教学改革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要学会反思、研究和创新,积极承担教学改革实验课题,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要密切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教研机构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学术支持,不断深化教学研究。

六、课堂教学

第二十六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关键。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是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课堂教学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要积极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大胆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不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第二十八条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要学习和了解各科课程标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教师要正确理解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全面落实教学目标。

第二十九条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情,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及科学设计作业等。备课要从新课程理念出发,采取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要根据学校条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备课质量和教学效益。

第三十条教案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预案。教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建构师生互动、富有个性的教学活动过程。教案的形式就灵活多样,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面异。提倡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第三十一条教师要衣着得体,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关爱学生。课堂上要使用普通话,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板书要规范、条理、

清晰。教师要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从课堂动态发展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案,实现预设与生成的和谐统一。

第三十二条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富有启发性和激励性。课堂教学要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营造积极参与、自主探究、乐于合作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

第三十三条要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组织者和引导者的作用,与学生加强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得到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四条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既要充分运用优秀的传统教学手段,又要因地制宜,合理有效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增强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学生兴趣。

第三十五条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的研究。布置作业要处理好基础性与拓展性的关系,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要关注学生的差异,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六条教师要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作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面改。要善于启发学生自己发现和修正作业中的问题。

七、课外指导

第三十七条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计划进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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