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版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经典版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经典版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一、履历材料:

1、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含1988年以前的履历表):是指该干部在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若档案中已存在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需补充。

2、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内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

1、缺少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缺少干部本人签名的,通知干部本人补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补签的,可补盖名章。补签(章)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2、按规定不需要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党组章。

3、如干部因外出学习、挂职、生病等原因未能填写年度考核表的,请在部门统计时进行书面说明,其他漏填人员请联系补填,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学历学位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1、缺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要到大学或者毕业高中学校找原件,确实找不到的,要作出有关说明。

2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高考电子档案:

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学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新生花名册)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2000年以后缺少高考电子档案的可到当时高考报考的省教育厅进行补办。

3、缺少在校成绩单:

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在校成绩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4、缺少学位证明材料:

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让毕业学校出具授予学位证明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5、缺少学历材料:

各类学历材料缺少的,通过毕业院校查找补充,装入原件。如原件查找不到,可复印毕业院校本人学历档案材料代替,但需注明由什么单位的哪一年哪一卷档案的第几份(页)材料中复印,并加盖该单位档案专用章。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确实找不到的,要毕业学校作出有关说明,加盖公章。

自学考试形式毕业的,可先自行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可到当时省、市自考办公室档案管理处复印档案存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函授学习形式毕业的,可先自行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可到所在函授学校档案管理处复印录取花名册、学籍卡、成绩表、毕业证注册号及毕业登记表,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培训材料:

结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填情况,缺少1997年以来(含1997年)时间为二个月及二个月以上的培训材料的,向相关培训单位或干部本人收集,一般为由培训单位组织填写或出具的学员登记表(或成绩表等),如确实找不到的,由培训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找不到的,以后填写档案材料时,不再填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一般由低到高级逐级进行,即有上一级职务的应具备下一级或几级职务,破格晋升的,需有相应破格材料,但从某个职务起直接聘任的情况例外。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申报表、评审表等),一般需原件。缺少此材料的,要向职称评聘部门查找或由其出具证明。

六、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要向颁证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可在相应证书复印上加盖颁证单位的印章代替,或由颁证单位出具证明。

七、更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

1、更改出生日期的材料:干部本人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需要同时具备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四份材料,缺少材料的应联系相应的审批单位进行补充,但必须是原始材料,一般不得补办手续。

组织上因某种需要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应有组织出具的理由充分、证据齐全的认定材料,否则还需有相应的证明或调查材料。

2、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无论是本人提出更改申请还是组织直接进行的认定,只需要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二者之一即可,但更改理由要充分,证据要齐全。缺少材料的应联系相应的审批单位补充原始材料,也不得补办手续。

八、党团材料:

1、入党志愿书

中共党员的档案中必须有入党志愿书,无此材料的,向原入党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按以下程序补办:

①本人有关入党情况的说明。包括何时何地入党、介绍人姓名、党支部书记姓名等。

②证明材料。由入党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材料,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如入党时所在的支部已不存在,可由总支、基层党委直至上级党委逐级向上,查找有关会议记录、党员名册、转组织介绍信存根或其他资料,进行复印或摘抄,或由相应的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同样需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③补填入党志愿书

Ⅰ、由本人按入党时的情况填写1至7页,其余部分不再填写;

Ⅱ、由现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包括志愿书丢失的原因等),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加盖组织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Ⅲ、由组织部门审查(如干部所在单位为部门管理单位,由在组织部门审查前还需其主管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签注意见、加盖印章),在封面注明审查意见和“某年某月补填”字样,并加盖印章。

2、入党政审材料、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转正申请书

缺少入党政审材料的到原所在入党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由入党所在支部出具证明进行补充材料。

缺少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转正申请书的,联系本人补写。

3、1985年和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1985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4年8月至1986年全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9年9月至1991年全年。档案中缺少1985年或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与干部当年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如组织填写后未及时装入档案造成丢失的,出具证明材料,但不得补填。

4、加入其他党派的应有相应组织出具的批准其加入该党派的批复。如加入民主党派通知书、申请书等。样式不作统一要求,但要有党派名称和加入时间。缺少此材料的,要由所加入的党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加入的党派名称和加入时间,加盖公章。

九、奖励和处分材料:

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应有奖励材料。缺少材料的,应从颁奖单位查找补充当年的表彰奖励表格和审批表,或可从干部本人处寻找获奖证书,复印代替。确实找不到的,需积极与颁奖单位联系,由颁奖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找不到的,以后填写档案材料时,不再填写。

处分材料:主要包括处分决定(或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除开除之外的行政处分和开除党籍之外的党纪处分处,其余处分还需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缺少处分材料的,要与处分决定单位联系补充材料原件。

十、工资材料:

1993年以后的工资应该齐全。工资材料包括: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晋升职务后工资审批表、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审批表、工资调整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审批表、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调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缺少材料的,应向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补充原件;工资变动没有形成工资材料的,档案中要有相应工资变动情况的记载。

十一、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等材料

当选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的应有登记表。缺少相应材料的,可与会议承办单位联系补充。

十二、任免材料:

1、1997年以前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应装入与本人职务变动相一致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缺少1997年以前的任免材料,向有关任免单位进行查找。因年代久远、单位变更等原因确实找不到的,可从文书档案中复印相应的任免文件代替,注明出处加盖管档单位印章,但不得以任何证明文件代替。

2、1997年以来的所有干部任免审批表:

①1997年以来,干部在所有级别上的职务变动(包括新任和平级变动),档案中都必须装入《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如缺失任免材料,要进行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由当时任免机关根据任免文件、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进行补充,但因机构变更、撤地设市等原因,确实无法补充的,可从文书档案中复印相应的任免文件代替,需注明出处并加盖管档单位印章。

②1997年以来任免审批表的“审批机关意见”一栏,应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并加盖组织印章。

十三、考察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提拔任职经历相应的考察材料。缺少1997年以前考察材料的,从所在单位或文书档案管理部门查找,确实找不到的,需查明此材料当时是否形成或虽形成但已丢失,然后由相应单位出具说明;1997年以来提拔的考察材料,必须补充齐全,不得以说明代替。所有考察材料都需有形成材料的单位印章和时间、或考察人姓名和时间。

十四、出国(境)材料:

缺少此材料,由干部所在单位从出国组团单位、外事办或公安出入境管理处查找出国批件等相关材料,补填出国备案表。

【注意事项】:

1、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所有入档材料须使用16K(18.4cm×26cm)纸张,以长边为装订边,留足装订边距和天头地角,一般不得缩印,但不得使文字或内容斜排或倒排。

2、所有复印件,都必须注明出处并加盖印章,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由干部所在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外,其他各类复印材料均需材料形成单位或相应的管档部门加盖印章。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一、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 (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 (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 (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

料; (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着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 4-1 学历学位材料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4-3 科研学术材料 4-4 培训材料 (一)4-1学历学位材料 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 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 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应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护及利用方面的作用,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新式档案盒,更换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审批表。 根据国家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样本

第十二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二、□ 目的 三、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 四、业机密 五、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六、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七、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 八、案材料 九、的前提和保证。 十、□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十一、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 十二、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十三、(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 十四、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十五、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十六、(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十七、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 十八、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十九、等。 二十、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二十一、——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二十二、——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二十三、——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二十四、(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二十五、原因 二十六、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二十七、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二十八、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二十九、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三十、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三十一、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三十二、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三十三、(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三十四、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三十五、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三十六、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三十七、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三十八、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周喜强 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干部和选配干部的基础,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开发档案本身所具有的潜在价值,使干部人事档案成为真正的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已成为一个崭新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坚持从“三个结合”入手,对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地实践与探索。 一、坚持档案审核与干部工作相结合,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 《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严格审查干部本人档案。对此,我们注重在三个“严”字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烟台市直卫生系统下属20各直属事业单位,8000余名干部职工。早在1998年,我们就成立了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并在7个职工人数较多的县处级单位

设立了档案室,建立起了市局与局管单位干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市局、局管单位分别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和审核工作。明确了信息管理中心与干部科室在干部考察过程中的业务分工,落实了档案审核的任务和责任。要求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与干部所在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共同负责干部档案审核,形成了管档部门与干部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格局。在信息中心内部,还建立了档案审核初审、复审、总审三级把关制度,确保了审核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2004年,全省干部档案审核会议后,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审核程序,制定了《信息中心与干部科室有关工作衔接的意见》,规定干部科室要在确定考察人选后三日内,将拟提拔或任用人选名单和档案送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对照档案审定干部“三龄一历”等,未经审核的,不得提交研究。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下发后,我们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保证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 三是严格审查内容。针对档案材料短缺、信息不准不实等问题,1999年以来,我们结合填写《干部履历表》、领导

中组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十一条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十二条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第一类履历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 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 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 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应归档材料:3-1鉴定 3-2考察 3-3考核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

(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 7、党团员鉴定表; 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 9、后备干部登记表; 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 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应归档材料: 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 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 例 Examples of cadre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 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人事档案管理 制度的文章吧!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 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 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 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 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 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 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 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 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 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 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 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选编1概论

第一讲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概述 第一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总体发展情况 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个人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胡锦涛同志指出:“档案事业是一项崇高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落实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 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归纳为六个阶段。 (一)形成阶段(建党以来——1956年8月) 建国初期,适应革命与建国初期的形势需要,干部档案工作逐步产生,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反映干部政治身份、政治历史和工作表现的材料,为后来建立干部档案打下了一定基础。 7

(二)建设和发展阶段(1956年——1966年) 1956年8月上旬,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同年9月,颁发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干部档案工作的正式开展。 (三)受干扰、破坏阶段(1966年——1976年) 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四人帮”的黑手同样伸向了干部档案工作,档案管理人员遭到迫害,管理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干部档案材料遭到泄密。 (四)重新恢复阶段(1976年——1990年)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干部档案工作拨乱反正,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1980年2月,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完善了制度法规。 (五)新的发展时期(1990年——2000年) 1990年12月4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会后重新修订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1995年11月28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了一批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1996年6月,上海市召开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同年4月,中组部重新修订颁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更加完善、健全了收集归档制度。主要成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市委组织部汇编出版了《干 7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 我局人事劳动工作总的要求是:以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事劳动工作服务水利事业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改革和自身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为我局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的力度 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深入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头脑上的清醒,切实在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上动脑筋,在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见成效。 2、加大改革创新步伐,力争突破工作难点。按照厅人劳处的要求,选择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干部选拨、评价、培训、交流及单位内部改革等方面争取有新突破。 二、以落实干部人事制度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按照我局科室(单位)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认真做好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探索我局中层干部目标责任管理的机制和办法,积极推行干部管理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转变。 4、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积极选送干部到省委党校、行政院校等各级学校进行培训,认真做好参训干部服务、管理及考核工作,使干部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第 2 页共 5 页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一、履历材料: 1、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含 1988 年以前的履历表):是指该干部在 1988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 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若档案中已存在 1988 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的,不需补充。 2、1999 年制《干部履历表》: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 1999 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项目本人没有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

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 1、缺少 1994 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缺少干部本人签名的,通知干部本人补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补签的,可补盖名章。补签(章)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2、按规定不需要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党组章。 3、如干部因外出学习、挂职、生病等原因未能填写年度考核表的,请在部门统计时进行书面说明,其他漏填人员请联系补填,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三、学历学位材料: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

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上级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和整理。 一、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领导十分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紧紧围绕调查队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单位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管干部人事档

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综办处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归档与整理情况 在上级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相关领导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以《系统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四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执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清理干部档案,对照《档案审核主要项目》,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登记、索要。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归入干部档案。 在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中,我们做到认真鉴别、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5: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本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

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

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XX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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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集团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XX集团公司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状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主要信息源,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公司发展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组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实行目标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重点谈收获、体会的放第十类。 4.短期(半年以下)的总结材料可不归档。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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