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_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第七章_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第七章_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第七章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一、术语解释

国际保理,双保理,公开保理,融资保理

二、判断题

1、对于因出口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上不合格、交货期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所

引起的进口商拒付、少付情况,保理商不予担保。()

2、国际保理又称为国际保付代理,是指保理商通过受让取得出口商的出口债权

而向出口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3、采用国际保理并不能降低收汇风险。()

4、保理商对付给出口商的全部款项有追索权。()

5、单一保理是指只有一个保理合同的普通保理方式。而背靠背保理涉及两个保

理合同,其中一个保理合同是根据另一个保理合同来考虑保理风险的保理方式。()

6、出口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都是一种完全建立在商业化运作基础之上的盈利性

的金融服务。()

国际保理的主要运行模式及业务流程

国际保理的主要运行模式及业务流程 主讲:第五组@易红平 1.双保理模式 1.1定义:指由供应商所在国的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债务人所在国的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合作而共同完成的保理业务。 1.2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3 双保理的业务流程应注意内容:(略) 1.4双保理的优点: 1.供应商方便 2.较低的费用成本和预付垫款折扣 3.出口保理商摆脱了直接与债务人打交道过程中的语言障碍和减轻了业务风险 4.债务人方便 5.减轻汇价风险 1.5双保理的缺点: 1).总成本高 2).货款的转移慢 3).进口保理商的业务较为零散 2.单保理模式 2.1定义:只涉及一方保理商的国际保理业务称为单保理模式。 2.2注意: 1.早期产物 2.出口地银行往往只是中间媒介 3.有3个当事人(供应商、进口保理商和债务人) 4.现主要适用于国内保理业务 供应商 出口保理人 进口保理人 债务人 1.签订贸易合同(O/A ,D/A 结算) 6.发货后寄发票和单据 3.申请核准债务人信用额度 12.付款 9.寄转让发票和副本运输单据 4.债务人信用额度通知 通知债 务人信用额 度13.付余额扣息扣费用11.发票到期日付款 10.发票到期日前催收 8.根据要求付融资额 5.通知债务人信用额度7.交发票及运输单据副本 2. 保理和债务人信用额度申请

5.逐渐被取代 6.适用于供应商所在国家没有保理商的背景下 2.3单保理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a.供应商与进口保理商处于不同国家它在当地找不到一个能为其承当保理者的机构,出现业务问题时交涉比较困难。 b.供应商所在地银行只能办理传递函电的工作,不承担保理业务的责任和风险,因此对于开拓业务没有积极性 c.进口保理商直接对出口商负责,缺乏出口国的金融机构的帮助,难以准确地掌握出口商的履约能力,以进行全面的业务风险评估。 d.对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一般由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资,单保理业务没有出口保理商,故出口商不能获得融资便利。 3.区别 3.1单保理模式与双保理模式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减少了双保理中的重复工作和资金周转环节; 没有使用出口保理商,而在出口商使用一家银行为供应商解付收到的货款,在某些约定的情况下,亦为销售商转递有关贸易单据、文件和信息; 进口保理商不再对出口保理商承担付款等责任,而是直接对销售商负责; 进口保理商为一个不熟悉的销售商办理收取货款的业务,可能在业务习惯和语言方面比双保理更为困难。 3.2双保理模式有很多单保理模式不具有的优势: a.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协议后,一切有关问题均可与出口保理商交涉,并可由此获得全部的保理服务,从而消除在语言、法律、贸易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b.出口商有可能获得条件较为优惠的融资。如进口保理商的贴现率比出口保理商低,可要求进口保理商以预付款方式或贴现方式提供融资。 c.出口保理商不必深入细致地研究债务人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贸易习惯等就可提供各项专门服务,因为债务人所在地的进口保理商将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并为债务人核定相应的信用限额供出口保理商和出口商参照执行。 d.对于进口商来讲,它仅需同本国的进口保理商打交道,也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困难。

第五章 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汇款

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汇款 学习目的与要求 要求掌握汇款的定义以及电汇、信汇、票汇的流程,了解汇款具体业务如汇款申请、解付、退汇、止付等,掌握银行间汇款偿付的不同方式,理解进出口商将汇款作为国际结算方式所需承担的风险。 第一节汇款的定义及种类 一、汇款的定义 汇款(Remittance)是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汇款是进口人按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将货款通过银行付给出口人的一种支付方式,也是最简便的一种方式,只是利用国际银行间相互划拨款项的便利,并不涉及银行的信用、买卖双方能否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彼此的信用。因此它纯属商业信用。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或受益人(Payee or 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 Bank)、汇入行或解付行(Paying Bank)。其中汇出行汇出的汇款称为汇出汇款(Outward Remittance);汇入行汇入的汇款称为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 二、汇款的种类 汇款结算传统方式主要有三种:信汇、票汇和电汇。 (一)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 1、概念和特点 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以电报(CABLE)、电传(TELEX)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电汇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以电报、电传作为结算工具,和信汇、票汇相比更为迅速和安全。在银行,电汇的优先级最高,一般均在当天处理。而且,由于是银行之间的直接通讯,差错率较低,遗失的可能性也极小。但由于汇出行占压汇款资金时间极短,甚至根本不占压,因此收费也较高。 2、电汇的流程 电汇的业务流程见图5-1,具体内容如下: (1)债务人填具电汇申请书递交给汇出行,电汇时,由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采用电汇T/T方式。同时,将所汇款项及所需费用交汇出行。 (2)汇出行接到汇款申请书后,汇出行将电汇回执交给汇款人。为防止因申请书中出现的差错而耽误或引起汇出资金的意外损失,汇出行应仔细审核申请书,不清楚的地方与汇款人及时联系。 (3)汇出行办理电汇时,根据汇款申请书内容以电报或电传向汇入行发出解付指示。电文内容主要有:汇款金额及币种、收款人名称、地址或帐号、汇款人名称、地址、附言、头寸拨付办法、汇出行名称或SWIFT地址等。为了使汇入行证实电文内容确实是由汇出行发出的,汇出行在正文前要加列双方银行所约定使用的密押。 (4)汇入行收到电报或电传后,即核对密押是不是相符,若不符,应立即拟电文向汇出行查询。若相符,即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取款。 (5)收款人凭有效证件持通知书前去取款,并在收款人收据上签字。 (6)汇入行解付汇款。实务中,收款人持通知书一式两联向汇入行取款,并在收款人收据上签章后,汇入行即凭以解付汇款。如果收款人在汇入行开有帐户,汇入行往往不缮制汇款通知书,仅凭电文将款项收入收款人收户,然后给收款人一收帐通知单,也不需要收款

国际结算各种付款方式的比较

D/P,D/A,T/T,L/C,的付款方式 一T/T,L/C付款方式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LC 是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T/T与L/C的区别 (1)在T/T方式下,进口商不需向银行申请开发信用证,有关于信用证部分的流程都可省去。 (2)出口商在办完报关等手续后,不再采用"押汇"方式向银行交付单据,而是在"单据列表"页面中直接将单据送进口商。 (3)进口商收到单据可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可销货收回资金后再付款给进口商。 (4)进口商付款后,银行才能通知出口商结汇。 二D/P,D/A付款方式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出口商将作为货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汇票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只有在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见票后××天付款”“提单日后××天付

款”和出票日后××天付款”3种规定方法。但在有的国家还有货到后××天付款的规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须按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兹分别示例如下: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承兑交单D/A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承兑交单并不意味买方到期一定付款,这取决于买方的信誉。 A.托收的基本涵义 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B.托收的种类托收是根据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多为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有两种交单方式: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第九章-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第九章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名词解释: 国际保理、公开保理、隐蔽保理、双保理模式、单保理模式、到期保理、预支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 单项选择题: 1. 以下各项除了( )以外, 都属于保理服务的内容. A . 贸易融资 B. 代办会计处理 C. 资信调查 D. 货币兑换 2. 以下( )不是保理融资的特点 A . 融资比例较高 B .绝对没有追索权融资 C . 融资条件低、手续简便 D .融资额度灵活 3. 季节性货物的出口企业采用保理商的( )服务有助于提高业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A . 账户管理 B . 信用调查 C . 贸易融资 D . 销售风险控制 4. 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 较多采用( ) A . 一揽子保理 B . 隐蔽保理 C . 双保理 D . 单保理 5. 在国际保理服务中,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成员使用( )系统来传递业务信息 A . SWIFT B . CHIPS C . EDI D . CHATS 6. 国际保理服务产生的背景是国际贸易中存在的( ) A .收款风险 B .资金周转压力 C .信用控制和账款管理需求 D .以上都是 7. 对于出口商在已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 )坏账担保 A .50% B .75% C .100% D .85% 8. 保理服务的成本费用不包括( ) A .承诺费 B . 佣金和融资利息 C .单据处理费 D .资信调查费 9. 在隐蔽保理中,保理商一般主要提供提供( )服务。 A . 资信调查 B . 发票贴现融资 C . 坏账担保 D . 账务管理 10. 保理商收到出口商申请保理服务后必须在( )内决定是否接受并通知给出口商。 A .10天 B .12天 C .15天 D . 14天

第六章 国际保理

嘉兴学院俞晓星 一、是非判断 1. 国际保理业务是一种有追索权的资金融通业务。 2. 保理业务是一种短期的对外贸易融资方式。 3. 保理业务可以使出口商更专心于组织生产,因为出口保理商为其安排了相关的贸易融资。 4. 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资信调查重点是出口商的资信。 5. 采用国际保理方式不能降低收汇风险。 6.在授信额度内,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7. 国际保理业务适用于0/A、D/A、D/P等结算方式。 8.保理业务是一项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其核心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贸易融资。 9. 虽然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收费标准较高,但考虑到保理业务大大降低了出口商的多项风险,加速了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并可较多地减少出口商追讨债款和财务人员等因素,保理业务对出口商来说,还是获利大于付出。 10. 国际保理业务与其它国际结算方式一样,都是对出口商逐笔办理出口商品的货款结算,且不论商品种类的交易,都适用国际保理方式。 二、单项选择 1.保理业务与贴现业务的区别之一是。 A.前者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后者对出票人没有追索权 B.两者对出票人均无追索权 C.前者对出票人没有追索权,而后者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D.两者对出票人均有追索权 2. 保理业务中,出口商最多可以得到发票金额

的融资。 A.70% B.80% C.90% D.100% 3.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应付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 交。 A.债务人 B.供货商 C.进口保理商 D.出口保理商 4.保理业务。 A. 是单一的贸易融资业务 B.可以使出口商在业务做成后立即消除信贷风险 C.所使用的票据须一流的大银行担保 D.融资票据的期限在一年以上 5.双保理业务中,。 A.进口保理商只与出口商联系 B.出口保理商只与进口商联系 C.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也签订有协议,分别调查本国进出口商的履约情况,促进交易的顺利完成和各自责任的履行 6. 是保理业务中的信贷风险的承担者。 A.出口商 B.进口商 C.出口保理商 D.进口保理商 7. 下列内容中,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A.代收出口账款 B.核定进口商信用额度 C.出口风险担保 D.开立贸易保函 三、不定项选择 1. 根据是否向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保理可分 成。 A.到期保理 B.融资保理 C.公开型保理 D.隐蔽型保理 2.一般情况下,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包括。 A.供货商 B.债务人 C.出口保理商 D.进口保理商 3. 不是保理业务的特点。 A.适用于大型机器设备贸易 B.出口商可免除信贷风险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

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是进口国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向出口商开出的,在一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一种书面文件,即有条件的银行付款保证。 2.业务程序: (1)进口商向进口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国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国银行通知转递或保兑信用证。 (4)出口国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b、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向国外进口方收取款项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托收有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C、银行保证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 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中文)

附件一: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 (2004年7月出版) 目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保理协议与应收账款 第二条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 第三条所涵盖的应收账款 第四条通用语言 第五条期限 第六条书面 第七条与本规则有所抵触的协议 第八条代码系统 第九条佣金/酬金 第十条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间纠纷的解决第十一条善意及互助的原则 第二节应收账款的转让 第十二条转让 第十三条转让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应收账款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应收账款的反转让 第三节信用风险 第十六条信用风险的定义 第十七条核准与申请核准 第十八条缩减与撤消 第十九条出口保理商转让的义务

第四节应收账款的催收 第二十条进口保理商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催收 第二十二条未核准应收账款 第五节资金的划拨 第二十三条付款的划拨 第二十四条担保付款 第二十五条禁止转让 第二十六条迟付 第六节争议 第二十七条争议 第七节陈述、保证与承诺 第二十八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第八节杂项 第二十九条通讯与电子数据交换第三十条账务与报告 第三十一条补偿 第三十二条对本规则条款的违犯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保理协议与应收账款 保理协议意指供应商与保理商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供应商可能或将要将应收账款(本规则中亦称为“账款”,该词视上下文不同,有时亦指应收账款的部分)转让给保理商,其目的可能为获取融资,或为获得保理商提供的下述服务中的至少一种:—分户账管理 —账款催收 —坏账担保 第二条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 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为: (i)供应商(通常亦称客户或供应商):对所供应的货物或所提供的服务出具发票的一方; (ii)债务人(通常亦称买方或顾客):对由所供应的货物或所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iii)出口保理商:根据保理协议接受供应商转让账款的一方; (iv)进口保理商:根据本规则接受出口保理商转让账款的一方。 第三条所涵盖的账款 本规则所涵盖的账款应限于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供应商以信用方式向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该债务人所在国应有进口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以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凭单付现或任何种类的现金交易为基础的销售除外。 第四条通用语言 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间联络的通用语言为英语。如以其他语言提供信息,则必须附加英语翻译。 第五条期限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所表述的期限应理解为公历日。当期限于出口保理商或进口保理商的非工作日或任何公布的公共假日到期时,该期限应顺延至有关保理商的下一个工作日。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课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任课老师:周斌 班级:10营销1班 学号:101206120 姓名:周萍 2013年6月20日

目录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介绍 (1) (一)汇款 (1) (二)托收 (1) (三)信用证 (2)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2) (一)信用性质 (2) (二)银行扮演的角色 (2) (三)对进出口商的影响 (2) (四)国际贸易规则及寄单方式 (3) (五)贸易融资方式 (3) (六)费用 (3) 三、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 (4)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主要国际结算方式介绍 (一)汇款 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分为: 1、电汇 电汇是通过电报办理汇兑。电汇TT,贸易术语,英语名是: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汇票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2、信汇 信汇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空邮寄交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3、票汇 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 是汇款人向其当地银行(汇出行)购买银行即期汇票,并直接寄给受款人,受款人收到该汇票即可凭以向指定的付款银行取款。这种银行汇票和逆汇法的商业汇票不同,银行汇票用于银行的代客拨款,故受票人和付款人是同一银行(或代理行)。 (二)托收 托收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国际结算的常用方式

汇款方式种类的不同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电报、电传或SWIFT委托 付款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 信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邮信函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方式。凡金额较小或需用不急的,用此种方式比较合适。 票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其在付款地的联行或代理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自带到付款地去凭票付款. 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1、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预付货款是进口商(付款人)在出口商(收款人)将货物或货运单据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银行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根据约定发运货物。出口商可以无偿占用对方资金,且不承担风险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不利于进口.

2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 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立即或一定时期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也被称为延期付款,或赊销(O/A)。出口商的资金被占用,同时承担较大风险(进口商不付款或不足额付款)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 3、凭单付汇或交单付现(cash against documents,CAD)凭单付汇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汇入行),并指示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业单据或某种装运证明即可付款给出口商。 因为汇款是可以撤销的,在汇款尚未被支取之前,汇款人随时可以通知汇款行将汇款退回,所以出口商在收到银行的汇款通知后,应尽快发货,尽快交单,尽快收汇。交单付现对双方都有一定的保证作用,即对出口商和进口商都比较公平。 汇款方式运用的特点: 1、风险大. 2、资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

http://www.fci.nl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 FCI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FCI 2010/6/1

第一节总则 (3) 第一条保理协议与应收账款 (3) 第二条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 (3) 第三条所涵盖的账款 (3) 第四条通用语言 (3) 第五条期限 (3) 第六条书面信息 (3) 第七条与本规则有所抵触的协议 (3) 第八条代码系统 (4) 第九条佣金/酬金 (4) 第十条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间纠纷的解决 (4) 第十一条善意与互助的原则 (4) 第二节应收账款的转让 (4) 第十二条转让 (4) 第十三条转让的有效性 (4) 第十四条账款的有效性 (5) 第十五条应收账款的反转让 (5) 第三节信用风险 (5) 第十六条信用风险的定义 (5) 第十七条核准与申请核准 (5) 第十八条缩减或撤消 (6) 第十九条出口保理商转让的义务 (7) 第四节账款的催收 (7) 第二十条进口保理商的权利 (7) 第二十一条催收 (7) 第二十二条未核准应收账款 (8) 第五节资金的划拨 (8) 第二十三条付款的划拨 (8) 第二十四条担保付款 (8) 第二十五条禁止转让 (9) 第二十六条迟付 (9) 第六节争议 (9) 第二十七条争议 (9) 第七节陈述,保证与承诺 (10) 第二十八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10) 第八节杂项 (11) 第二十九条通讯与电子数据交换 (11) 第三十一条补偿 (11) 第三十二条对规则的违犯 (12)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保理协议与应收账款 保理协议意指供应商与保理商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供应商将可能或将要的应收账款(本规则中亦称为“账款”,该词视上下文不同,有时亦指应收账款的部分)转让给保理商,其目的可能为获取融资,或为获得保理商提供的下述服务中的至少一种: —分户帐管理 —账款催收 —坏帐担保 第二条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 参与国际双保理业务的当事方为: (i)供应商(通常亦称客户或供应商):对所供应的货物或所提供的服务出具发票的一方;(ii)债务人(通常亦称买方或顾客):对由所供应的货物或所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iii)出口保理商:根据保理协议接受供应商转让账款的一方; (iv)进口保理商:根据本规则接受出口保理商转让账款的一方。 第三条所涵盖的账款 本规则所涵盖的账款应限于与出口保理商签有协议的供应商以信用方式向债务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该债务人所在国应有进口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以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凭单即付或任何种类的现金交易为基础的销售除外。 第四条通用语言 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间联络的通用语言为英语。如以其他语言提供信息,则必须附加英语翻译。 第五条期限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所表述的期限应理解为公历日。当期限于出口保理商或进口保理商的非工作日或任何公布的公共假日到期时,该期限应顺延至有关保理商的下一个工作日。 第六条书面信息 “书面信息”意味着任何可永久记录一次信息交流的方式,该信息交流在出现后可被复制,并在任何时间被引述。如书面信息需要签字,则只要通过成员们认可的方式,书面信息验证了信息发出者的身份,并表明了签字人对其中内容的认可,就可认定已满足了签字要求。第七条与本规则有所抵触的协议 当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书面协议(并已由双方签署)在某方面与本规则的条款发生抵触、不符合或超出本规则条款的范围时,该协议将在该方面优先于并取代本规则中相关的任何不同或相反的条件、条款或规定,但在其它所有方面,该协议仍应从属于本规则并视

论国际结算发展趋势与对策

论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与对策 摘要:在当代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方式正在悄然发生一些改变,如传统上占重要比重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正在逐步衰退,让步于托收或汇款结算方式;国际结算中的混合结算方式日趋增多;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加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日趋普遍等。文章研究了这些最新变化趋势的原因、风险及对策,为广大对外贸易企业安全开展国际贸易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对策 一、导论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因经济、贸易、文化、政府交流等所引发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国的清偿或货币收付活动。其中,具有贸易背景的国际结算被称为贸易国际结算,而不具备贸易背景的被称为非贸易国际结算。非贸易国际结算以汇款为主,操作比较简单,风险小。而通常情况下,贸易国际结算较为复杂,风险大,也因此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 众所周知,国际结算通常分为三大支付或结算方式,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汇款又可以细分为预先付款、延期付款和赊账销售等;托收又可以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托收、远期(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信用证也可以细分为备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等(黎孝先,2000)。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着不同的银

行费用、风险程度和办理程序。因此,进出口双方如何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保护其特定国际贸易方式的安全与效益至关重要。 一般地说,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是基于各方当事人对该方式的风险程度考量。我们从表1可以清晰看出,出口方最倾向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预先付款(Cash in advance),进口方最希望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赊账销售(Open Account),而这些方式的最大问题是各方的风险程度极度不均衡,即一方的风险极小而另一方的风险极大。相比之下,信用证(L/C)和托收(Collection )则处于对进出口双方来说风险程度相对适中或均衡的位置。通常情况下,信用证对出口方以及托收对进口方的风险相对较小。 表1 :国际结算方式风险程度对比表 在国外,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信用证曾是全球国际贸易中出口方的首选结算,方式,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占比高达85%郭建军,2005),因为这种结算方式总金融经济研究、企业管理研究等。体上对买卖双方所提供的保护比较均衡,不像其它方式那样,对一方非常有利但可能对另一方非常不利。相比之下,信用证结算方式,一方面,使出口方可以通过银行信用凭证,在发货、提交相符

国际保理例题答案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提供坏账担保服务,规避买方信用风险 【业务背景】A公司是客户是一家汽车出口企业:向德国某汽配连锁企业出口; (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2)应收账款的账期为60天。 【面临困境】2个月后,德国进口商开始拖延付款,很快就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尚有60万美元的未付账款。 【解决方案】由于A公司申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此类买方信用风险由进口保理商全额赔付,A公司因此减少了60万美元损失。 案例二:银行买断应收账款,美化企业财务报表 【业务背景】B客户是上海的一家上市公司:(1)实力雄厚,获得多家银行授信,但公司资金充裕,导致银行授信额度大量闲置;(2)80%的出口业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达40%。 【面临困境】作为上市公司,B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偏高,影响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正确认识。 【解决方案】银行为B公司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买断了B客户的部分应收账款:(1)B客户可在财务报表中直接减记应收账款;(2)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下降到20% (3)经营性现金流入大幅增加;(4)资产流动性得到有效改善。 案例三:提前收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 【业务背景】C公司是一家汽车电子出口企业:主要向美国出口点火线圈;(1)采用赊销方式结算;(2)毛利润率不到20%。 【面临困境】由于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C公司一年的汇率损失可能达到5%,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 【解决方案】C客户办理了出口双保理业务,银行买断其部分应收账款:(1)C公司从银行获得了与其结算货币同币种(美元)的融资,可视同收汇;(2)C公司实现了提前结汇,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降低了汇兑损失;(3)提前核销、提前退税。借鉴国际双保理业务,国内保理也可以采用双保理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买方银行和保理公司相当于进口保理商,卖方保理公司相当于出口保理商。我国幅员辽阔,买卖双方可能相距几千公里,保理公司难以了解异地采购企业的资信和偿付能力,借助买方当地银行和保理公司承担进口保理商的职责,能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保理业务效率。国内双保理业务是业务创新,国内没有相应的业务通用规则,需要卖方保理商和买方保理商协商确定各自权利义务。要得到保理公司和银行的广泛认可,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和营销工作。 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2009年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COLUMBIA FABRIC INC.)想从我国华通公司(某从事服装纺织类商品的制造)进口一批服装,金额约为USD7668000。此次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想用D/A at 90 days进行结算,但是我国华通公司在D/A方面涉及较少,并认为资金稍大,占用时间较长,会使自己资金吃紧,影响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因此提出使用出口双保理,双方达成协议同意使用出口双保理。华通公司随即选择了中国银行浙江某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和《扣款申请书》,约定有追索权公开型出口保理授信额度RMB 40000000。双方通过签订《国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对该额度的具体使用并且依《授信协议》约定,签订多份相关文件,约定保理届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华通公司于2009.4.16和2009.5.18日向中国银行浙江分行提交两份出口单据(INV.2054,INV.2055)总计USD7668000元提出融资申请,按照《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的约定,中国银行浙江分行向华通公司支付了3787万元的收购款,受让了华通公司对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所享有的RMB48,348,036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保理

国际结算期末考试习题题库

国际结算选择题题库 1. 商品进出口款项的结算属于(C) A .双边结算 B . 多边结算 C . 贸易结算 D . 非贸易结算 2. “汇款方式”是基于(B)进行的国际结算 A . 国家信用 B . 商业信用 C . 公司信用 D . 银行信用 3. 实行多边结算需使用(D) A . 记账外汇 B . 外国货币 C . 黄金白银 D . 可兑换货币 4. 以下(C)反映了商业汇票结算的局限性 A .进、出口商之间业务联系密切,相互信任; B .进、出口商一方有垫付资金的能力; C .进、出口货物的金额和付款时间不一致; D . 出口商的账户行不在进口国 5. 当代国际结算信用管理的新内容涉及到(A) A . 系统信用和司法信用 B . 员工信用和银行信用 C . 公司信用和商业信用 D. 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 6. 以下(A)引起的货币收付,属于“非贸易结算”. A. 服务供应 B . 资金调拨 C . 设备出口 D. 国际借贷 7. (B)不是纸币本位制度下使用多边结算方式必备的条件. A . 结算货币具有可兑换性 B . 不实行资本流动管制 C .有关国家的商业银行间开立各种清算货币的账户 D .清算账户之间资金可以白由调拨 8. 建国初我国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使用(C)的方式 A . 单边结算 B . 多边结算 C . 双边结算 D . 集团性多边结

9. 传统的国际贸易和结算中的信用主要是(D两类。 A .系统信用和银行信用 B. 系统信用和司法信用 C .商业信用和司法信用 D . 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10. 国际结算制度的核心即是(A)。 A .信用制度 B . 银行制度 C . 贸易制度 D . 外汇管理制度 11. 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适用于托收的是:(B) collection A. UCP 600 B. UR C 522 C. ISP 98 D. INCOTERMS 2000 12. 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适用于商业信用证的是:(A) A. UCP 600 B. URC 522 C. ISP 98 D. INCOTERMS 2000 13. 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是:(C)Prepare A. UCP 600 B. URC 522 C. ISP 98 D. INCOTERMS 2000 14. 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规定贸易术语的是:(D) A. UCP 600 B. URC 522 C. ISP 98 D. INCOTERMS 2000 15. 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适用于银行保函的是:(D)函电:phone A. UCP 600 B. URC 522 C. ISP 98 D. ICC 458 16. 以下贸易术语中,运费由进口方支付的是(B)。 A. DES B . FOB C. CIF D . CFR 17. 以下贸易术语中,出口方支付运费但不付保险费的是(D)。 A. DES B . FOB C CIF D . CFR成本加运费,不付保险费 18. 以下贸易术语中,出口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并在出口国装运港的船上交货的是(C)。 A. DES B.FOB C . CIF D . CFR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 具体运作步骤 1、出口商寻找有合作前途的进口商 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出叙做保理的需求并要求为进口商核准信用额度 3、出口保理商要求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4、如进口商信用良好,进口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信用额度 5、如果进口商同意购买出口商的商品或服务,出口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进口商 6、出口商将发票副本交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通知进口保理商有关发票详情 8、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付给出口商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的融资款 9、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10、进口商于发票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 11、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 12、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 13、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出口商 一、保理业务的优点 1、规避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保理商(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理公司)在核准的买方信用额度内,对没有任何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可以为企业提供最高达100%的买家信用风险担保,有助于企业拓展销售业务;企业可借助银行的网络和技术优势,有效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通过银行人才、网络和系统优势,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比公司职员更及时有效地完成应收账款的变现工作,清除

了坏账隐患,减少了信用调查及应收账款的开支;在无追索权的买断式保理方式下,企业可以在短期内大大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水平,节约了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管理成本。 2、减轻企业资金缺乏的压力。针对被接受保理的应收账款,银行和保理商可以按预先约定的比率(通常为发票金额的80%)提供即时的融资。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可以迅速筹措到短期资金,以弥补临时性短缺,且这种融资无需增加企业负债,而且如果企业使用得当,可以循环使用银行对企业的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保理业务的融资功能。尤其是对于那些客户实力较强,有良好信誉,而收款期限较长的企业作用尤为明显。其成本也要明显低于短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成本。 二、保理业务的负面影响 1、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保理业务要求支付的费用主要有:服务费、贴现利息费、单据处理费等。另外,商业银行或保理商通常都要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如企业应对客户拖欠应收账款负责,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等。 2、应收账款融资的财务成本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作为一种企业短期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按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而有所不同。无追索权保理的资金成本包括支付给保理机构的 代理费(这是对其由于应收账款风险的转嫁而进行的补偿)和留置金两部分。资金成本K1 =支付的代理费/(应收账款面值-支付的代理费-留置金)有追索权保理实质上是一种抵押贷款,其资金成本包括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变现费用、坏账损失以及融资贴现利息。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指应收账款若变现并将其投入其他项目而给企业所带来的收益;应收账款变现的费用指企业为了应收账款能够收回所支付的各种收账费用,包括服务费、单据处理费、诉讼费等。坏账损失,指应收账款因收

国际结算自测试题(含答案)九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 2.国际贸易结算 3.国际非贸易结算 4.双边结算制度、国际结算信用管理 二.单项选择题: 1. 商品进出口款项的结算属于( ) A . 双边结算 B . 多边结算 C . 贸易结算 D . 非贸易结算 2. “汇款方式”是基于( )进行的国际结算 A . 国家信用 B . 商业信用 C . 公司信用 D . 银行信用 3. 实行多边结算需使用( ) A . 记账外汇 B . 外国货币 C . 黄金白银 D . 可兑换货币 4. 以下( )反映了商业汇票结算的局限性 A . 进、出口商之间业务联系密切, 相互信任; B . 进、出口商一方有垫付资金的能力; C . 进、出口货物的金额和付款时间不一致; D . 出口商的账户行不在进口国 5. 当代国际结算信用管理的新内容涉及到( ) A . 系统信用和司法信用 B . 员工信用和银行信用

C . 公司信用和商业信用 D . 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 6. 以下 ( )引起的货币收付,属于“非贸易结算”. A. 服务供应 B . 资金调拨 C . 设备出口 D. 国际借贷 7. ( )不是纸币本位制度下使用多边结算方式必备的条件. A . 结算货币具有可兑换性 B . 不实行资本流动管制 C . 有关国家的商业银行间开立各种清算货币的账户 D . 清算账户之间资金可以自由调拨 8. 建国初我国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使用( )的方式 A . 单边结算 B . 多边结算 C . 双边结算 D .集团性多边结算9. 传统的国际贸易和结算中的信用主要是( )两类。 A .系统信用和银行信用 B . 系统信用和司法信用 C .商业信用和司法信用 D . 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10. 国际结算制度的核心即是( )。 A .信用制度 B .银行制度 C .贸易制度 D .外汇管理制度

国际结算第五六章共29页word资料

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Letter of Credit) 第一节信用证方式概述 一、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是一家银行(开证行)根据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向另一方(受益人)所签发的一种书面保证文件,开证行保证在受益人如期交来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履行承付责任。 简言之,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承诺。 UCP600.2对信用证所下的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约定,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约定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一致的交单。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UCP600.2)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 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一般为进口商。 2.开证行(Issuing Bank or Opening Bank) 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或自己主动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or Notifying Bank) 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开证行在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 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一般为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跟单汇票的银行。 信用证一般指定通知行为议付行,有的信用证指定另一家银行或允许任何银行为议付行。 6.付款行(Paying Bank or Drawee Bank) 信用证上规定的付款银行或受票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有时是接受开证行委托代为付款的另一家银行(通常称为代付行)。 7.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又称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受开证行授权向议付行或代付行进行偿付的第三国银行。 如偿付行未能在索偿行首次索偿时即行偿付,开证行不能解除其自行偿付的任何责任。(UCP600.13.c) 8.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地银行。 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UCP600.8.b) 9. 指定银行(Nominated Bank)

国际保理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doc

2011年1月10日 目录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概述 (1)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 (1) (二)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1)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1) 二.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2) (一)宏观方面的问题 (2) (二)微观方面的问题 (3) 三.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问题的原因 (3) (一)宏观方面的原因 (3) (二)微观方面的原因 (4) 四.完善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建议 (4) (一)国家方面的措施 (5) (二)保理商方面的措施 (6) 五.总结 (6) 六.参考文献 (7)

国际保理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不断的加快,国际贸易已经是全球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世界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作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手段之一的国际保理以其独特的应用优势在在愈演愈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所以非常有必要在中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促进我国的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国际贸易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所以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无论是业务量还是业务经验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本文希望通过对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的阐述及原因的分析,对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字:国际贸易,国际保理,存在问题,完善 一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主流。国际贸易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具体体现,国际贸易从货物的买卖、货物的运输以及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手段都体现着这一趋势。在传统的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的结算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结算。这三种结算方式因为各自的特点而形成不同的优缺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逐年发展,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中流砥柱,其中的国际货物的交易量更是非同小可,在这主要的三种结算方式中,信用证在中国国际贸易的应用非常广泛,在中国现有出口业务中,60%以上的业务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但是由于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国际贸易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传统的结算工具——信用证,是在卖方市场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结算方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它是有利于卖方的,这一特点与当今社会所逐渐形成的买方市场的利益并不相符,所以导致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缺陷日益加剧,信用证结算的比例也逐年下降,而对买方有利的赊销结算方式却逐渐盛行。 国际保理是指供应商与债务人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理业务,即保理商以赊销方式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品或向供应商提供综合性金融业务[1] 。具体而言,是指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向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买方出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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