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神

请证明神的存在。

神之所以为神,是超逻辑的,超证明的,否则神就比逻辑还小,比科学证据还小。相信「证明」能证明神的存在--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因为「证明」没有资格证明神的存在。圣经所说的信心,非由证明而信,由知识而信,或由眼见而信;乃是因信以至于信。

我们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透过神的启示。神的启示有三种:

(1)普遍启示,或称自然启示。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神藉着宇宙万物,自然界的造化,让我们知道有一位创造的主宰存在。

(2)透过人内心的直觉,晓得有一位公义,圣洁,全能,崇高,慈爱的神存在。

(3)特别的启示,亦即神的道,这道透过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历史上显现。

藉着他,神的道向人显明。

哲学家康德说:「要证明上帝的存在,很难,很难;要证明上帝不存在,更难,更难。神的存在,非藉着人有限的理性来推断就可知晓的,乃是藉着神自己的启示,显现,藉着神的话,藉着人与神的灵交,而确知神的存在。齐克果说:「神已经存在,而人却懵懂不知,彼此争论他是否存在,却不承认他的存在。」这种态度是愚昧而傲慢的。人罔顾神的存在,竟喧宾夺主,以神自居,进而批判神是否存在,这种骄傲的态度是人最大的罪。

宇宙还没有以前,有什么东西存在?

宇就是东西南北,上下,左右;宙就是过去,现在,未来。所以空间是宇,时间是宙。神自己的存在超越宇宙。神是从永远到永远的,你说我怎能接受这说法,很简单。我们都接受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公理。请问这公理是从何时开始成立的?是你出生那年开始的?还是孔夫子出生那年开始的?也许你说:「这是真理?」真理不需要开始,真理不需要结束,真理不需要有创造者,也不需要有被造者,真理本身就是永恒的。所以神就是真理的源头,但神的真理,与我们头脑所想的真理不同,神的真理是有位格,有生命的真理。不是无位格,知识上的真理,乃是有生命,有主权的真理。

神创造我们,那么神是谁创造的?

(1)神创造人和万物,他是一切的创造者。他既然是创造者,就不能被造。

(2)如果说神是被另外一位造的,我们就不要信他,而要信造他的那位。因为那

位创造他,那位才是神。但是你也许要问:那位神又不是被谁造成的?如果那位神也是被另外一个神创造的,那么我就信另外的那位神......如此推理下去,永远也推不完了。总之那最先创造万有的那一位才叫做神,他是造者,不是被造者。主动与被动必须分清楚;主体与客体也必须分清楚。如果这被造者是从他来的,他就不是被造者,他是创造者。所以你问:神是从哪里来的,这问题本身就错了,因为当你说:「神是从「哪里」来的?」时,你心里已先有一个「那里」然后再设想神是从那一个「那里」跑出来的,「那里」是空间,圣经说:「神创造万有。」那么神不仅创造了时间,也创造了空间,空间就是宇,时间就是宙,空间加上时间就是宇宙。宇宙是神所造的,所以神必须在空间之前,时间之前,若你说:「神从何时开始有的?」你这问题应该倒过来说:「时间是何时开始被神造成的?」才对。同样的,你不能说:「神是那里来的」而要问:「「那里」是从那里来的」」时间和空间都有限制,有限的加上有限的还是有限的,神是无限的,所以你想从有限的产生无限的,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神创造天地之初,世上只有亚当,夏娃及其子该隐,亚伯,那么该隐的妻从何而来?若娶亚当的子女,岂不乱伦?

问这个问题的人,是根据现在兄妹不能通婚,否则会产生不好的后代,而下的结论。这是经验和传统产生的知识。基督徒的知识,非根据经验或理性产生的,也不是承制传统而来。基督徒的知识,乃是由神的启示而来。

亚当与夏娃的后代,不止该隐和亚伯,除此之外,还生了其他孩子。根据犹太人传说:亚录的儿女众多,有廿七个儿子,三十余个女儿。该隐可能过了相当时候,娶了自己的妹妹。当时尚无圣经,亦无理性,传统,伦理,教条,经验,没有人规定兄妹通婚是乱伦。同时这也是神使人繁衍子嗣的方法--由一本造万人,因此在开始不可避免的,一定有同族通婚的情形。但这也影响人的寿命,从亚当之后,人类的寿命愈来愈短,到了摩西,人顶多只活七八十岁。所以从摩西开始,神赐下律法,人此禁止兄妹同族的通婚了。

罪是否也是神创造的?神既然是无所不知的,为什么他要让人犯罪,再来救赎?

罪不是神创造的。罪不是一种被造物,而是自由的误用。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连自由也是好的,但是人却误用了神所赐的自由,因此就产生了罪。举例来说;一架打字机,放在文学家手里,可以写成几本畅销名著,放在神经病者手中,则打得一团糟。同样是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到底错在那里?是打字机有毛病吗?不,是使用者有了毛病。神给人中性的良善,人却误用了它,因而产生罪恶。

人犯罪堕落了,不是因为伊甸园里那棵分别善恶的果子所引发的,而是人滥用自由。糖尿病的人不能怪神制造糖,所以他才患了糖尿病,错不在糖,而要怪他太不节制,吃太多糖。神把自由给人,是尊重人,因为他爱人。一个男孩若爱上了一个女孩,又怕她不肯嫁给他,是否就带一枝机关枪前去强迫他嫁给他呢?不,强迫的爱没有价值。

同样的,神尊重人,给自由意志,神知道他给人自由,人会有误用自由的危险;但是神不因为事先知道这一切,而放弃他的计划。因此人的犯罪是私欲的试探,是以已为生活的动机,因此圣经也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人若抵挡神,是因人自愿抵挡他,除非神的恩典,人才能回转。失败的人是以自由意志选择失败,理当受神审判,以彰显神的公义;蒙恩的人亦以自由意志承受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受颂赞。

神有创造之功,救赎之功,启示之功,那么神创造人时,是否创造错了,否则他何必再来救赎?

圣经创世纪第一章告诉我们,神每造完一件工程,就「看着是好的」。神以他最高的权威说:「我所造的都是好的。」他有资格与权柄这么说。如果有人画了一张地图,请我看好不好,我不予以置评,因为虽然我看过,研究过的名画不少,对画的鉴赏力仍然有限。如果有人作了乐曲,问我作得好不好,我也不予置评。因为我自己对作曲虽然有一点经验,但还不敢对人的作品随便下断语,只要超过我程度之外,我就没有资格评判他的作品是好是坏。

但是神具有最高的权威,神既然说他所造的都是好的,那么神所造的还会有错吗?你能说他所造的不好吗?不。造得再好的名牌汽车,若不好好驾驶,照样会碰得稀烂,你能说车子造得不好吗?不是造的不好,是人使用的方法不对。

神依照其形像造了完美的人,并且把自由给人,人误用其自由,背叛神,自己堕落了,因此才需要救赎。你又说:既然汽车会碰坏,那最好不要发明汽车,说这种话的人是傻瓜,因为他把汽车的价值只限制在会碰坏这一件事情上。同样的,人的价值亦不限于犯罪之内,人若能悔改,离弃罪,成为神的儿女,他在神眼中的价值就无可限量。所以中国俗语有云:「浪子回头金不换」,「与其生呆子,不如生败子」。

你也许会问:「神为什么不造一个没有自由的完人?凡事惟命是从,循规蹈矩?」但这种人也不过是魁儡罢了,没有什么价值,虽然听话,亦不能满足神的心。也许你又说:「既然人因为有自由,所以才犯罪,那么神何必把自由给人,徒增困扰?虽然你说自由是道德的基础,但我反对自由!」你不能这么讲,因为当你说:「我反对自由」时,你正运用神给你的自由反对自由,那你还反对什么?倘若神真把你的自由拿去,那么你不是死了,便成了白痴一个,你喜欢这样吗?

我们今天以有限的理性,如何能了解神为何要给人自由?我们知道自由是一件恩赐,我们也知道自由有其价值,但是人类已经误用了自由。基督为了救赎我们,为了挽回我们对自由的误用,他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再用自由去评论神创造的错误,你就双重误用了自由,那是很可怕的事。

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工作,未经你我的同意,这种信仰,是否有点强迫性质?

主耶稣上十字架救赎世人,不需要得到你我的同意,甚至不需要你我的相信,并且他人来没有强迫你我相信。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乃是经由圣灵感动,感动,直到甘心顺服于神的膝下,绝无任何勉强成分。在得救的一刻,他只懊悔蒙恩太迟。基督的爱,是出于他的自愿,因此,他不需要你我的同意走上十字架。

请问人有原罪吗?

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罪就进入世界。罪由亚当来,亚当有人类的代表性,所以亚当的失败是代表性的失败,因而人类也都犯了罪。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在长崎,广岛投下原子弹,日本天皇就宣布投降,天皇的投降就代表全日本的投降,因为他代表日本。

人从父母遗传体格(高矮强弱),思想(聪明,特长),气质(脾气,个性)方面的特征,圣经还告诉我们:罪也有遗传,所以有原罪。但是神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是按各人

所行,或善或恶受报,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为原罪来审判我们,乃蝗安各人所行,或善或恶受报,所以人没有得救,并不单是原罪,乃是行为问题。

为什么不说神,万物,人类都是处有永有的?神既然看不见,我们怎么知道他存在?

你可知道当你说到「神」的时候,你无形中正在称呼一位宇宙之中至高至大,掌握你生命主权的那一位主人,我们绝不能说人,或物是自有永有的,们只能说「神」是自有永有的。基督徒乃是根据神的话语定是定非,神说:「人不是自有永有。」我们就不是自有永有的。人和物质都是神创造的。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因此他命有就有,说成就成。至于神是自有永有,乃是神自己对摩西的回答,我们从他的口里才知道他是自有永有的。

圣经记载,从来没有人看过神,因为他乃在「不能见之光」里面。但是圣经同时也告诉我们,他虽然看不见,却藉着耶稣基督把神的荣光显现出来。我们只说,神是看不见的;并没有说,神没有形像。神不是物质,不能用物质定他的形像;他是灵,具有属灵的形像。而人的道德性,理性,特别的本质,才是依照神的本质造成的。

假如在火星或其他星球上发现生物,基督徒应如何解释?关于时下流行的外太空人,飞碟等说法,基督徒应采取何种态度?

圣经并非包容万事万物的百宝箱。它是讲述神在这个世界所造成的人与他之间的关系。因此,只有关于人的被造,人的堕落,神为人类预备的救恩,以及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理想,才在它的范围之列。它并不涉及火星,土星或月亮等事物。因此,如果火星上确有生物,并不影响基督教信仰。至于外太空人,飞碟的说法,圣经上没有记载。圣经告诉我们:「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十二12)。换句话说,圣灵启示我们,是要我们知道有关人与神之间的事情至于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的,我们只能说不知道。但是「自然」乃是神放在人之下,使人依神所给予的理性,智慧去发掘其中的奥妙,因此,神愿意敞开宇宙,让人探究。然而,人终必发现:

没有一个地方比我们所处的地方更美好。正如德籍哲学家来普尼比所说:「The world is the best possibly created word」(这个世界乃是可能被造出的最好世界)。关于外太空人或飞碟,最近传说甚多。其中一种说法认为地心是空的,并有人居住,自从西元一九四五年地面上的人在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后,地心的人纷纷派遣飞碟出外观望。不过这个理论,今天科学家多予以拒绝。

人是否能以追求艺术上的真、善、美代替宗教信仰?

艺术的真,善,美,不过是最高理想的有形表达。我们可以把艺术分成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绘画必须在空间中欣赏它;音乐则不需空间,需要时间。绘画,雕刻,音乐,建筑这些艺术,却是在形体之中彰显超形体的理想,其中音乐是比较高超的,它是以无形的表达无形。

然而宗教信仰超越艺术之上。许多艺术只是宗教理想的表达而己。宗教内有艺术,艺术内不一定有宗教。艺术只是表达宗教,却不能超越或包含宗教。

齐克果把人生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美阶段,最肤浅,只能客观欣赏客体,未能主观投入;第二阶段是伦理阶段,人投入人生之中,思索自己的存在和道德问题;第三阶段是宗教阶段,人由现实生活提升到宗教信仰。这三个阶段彼此之间都有难以跨越的鸿沟,人无法靠自己的努力跨越,而必须经过信心的跳跃。追求艺术的真、善、美,只是人生的初阶,只是个起步,还要继续追求探索,进到最崇高的信仰境界。

神为何要造人?

创造是爱的延伸。神是爱,因着爱,神创造了有形无形的世界。神创造人的目的有四:

(1)要人代表神,来管制自然,管理万物。

(2)要人彰显神的荣耀。神不需要人荣耀他,他的荣耀本已完成,除非人有特权,否则人无法彰显他。

(3)要人享受神的恩爱。

(4)要人执行神的命令,与神同工。

此四项完全达到,就可成为神的见证人--这是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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