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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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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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部门: 各职能部门

受控状态: 公开

编制审核批准

一、目的

加强公司对所投资和并购项目的投后管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和政策在投资项目的

执行落地,并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从而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森森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派至所投项目的人员。三、

定义

外派人员:是指受投资公司本部委派,在投资公司所控股、参股的企业开展工作的人员。

四、外派人员人事关系

1、外派人员在人事编制上,属投资公司本部。由投资公司委派,并接受投资公司垂直统一管理。

2、外派人员的录用、转正、定薪、晋升、异动等由投资公司本部决定和执行。

3、未经投资公司批准,被投资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的人员。

4、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派驻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凭该交接手续到投资公司本部进行工作交接。

5、如外派人员在合同期或约定期满后,提出申请不回调,劳动关系可转入派驻公司,薪酬福利按照派驻公司标准执行。

五、外派人员薪酬福利

1、外派人员的薪酬按照投资公司相关制度确定;

2、外派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管理性费用、补贴、社保等执行投资公司标准,按制度在投资公司报销或发放;

3、外派人员所在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考核,并由投资公司负责绩效工资部分的发放;

4、外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派驻企业获取或接受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也不得兼任其他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职务;

5、外派人员从派驻地调回公司本部后,相应的薪酬和福利自调动生效之日起取消。六、外派人员汇报关系

外派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投资公司本部的垂直管理,行政上接受派驻公司领导的管理,实行双向汇报。

七、外派人员的授权管理外派人员实行授权管理,管理权限由投资公司本部授予,各业务

开展的权限划分见

附件。八、其他事

本制度由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总裁审批后执行。本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与之相关说明等文件在公布之日起取消。本制度由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不断完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外派人员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2、《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3、《外派财务管理人员职权和工作汇报要求》

4、《外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汇报事项和要求》

5、《外派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业务权限表》

附件一:《外派人员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

1、外派人员的作息时间参照派驻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考勤休假考勤打卡、请休假以及加班申请均需在“钉钉”手机端A PP 上进行。每月的出勤记录作为投资公司本部核算工资的依据。

2、打卡方式:每天上下班打卡,共计两次。如有漏打卡、调休、事假等异常考勤,需在“钉钉”上经派驻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晚于规定上班时间打卡的行为即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行为即为早退。

4、旷工:未经“钉钉”核准休假,缺勤或无故离岗的行为视为旷工;凡出现旷工事由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日予以记录,并在月底扣除该员工当月旷工时段两倍的劳动报酬。员工对此扣除存在异议的,应自旷工事由出现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旷工期间的书面说明,延期未交的,视为认可此次旷工及相应处罚方式的成立。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或累计全年旷工超过7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用人制

度的行为,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39 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请假:实事求是,事先请假。与派驻公司领导请假之后需要在“钉钉”上逐级报批通过后休假,无特殊情况避免事后补假;(实行“必须先批准再休假”的原则,任何“先斩后奏”将被视为旷工)。

6、外出/出差: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在“钉钉”上按规定走审批流程,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若因业务需要未能提前审批的,获得准许后,可在日后及时补审批流程;严禁借公务外出/出差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7、加班管理: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确

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内被要求加班的,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计作加班,日后可由部门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当月未调休时间,按照延时加班费核算标准进行清算。

二、休假外派员工除享受投资公司《考勤休假制度》所规定的各类休假外,额外享受探

亲假,

相关规定如下:

1、外派人员自外派之日起满三个月,且派驻地点与家庭所在地点(已婚者为其配

偶常住地,未婚者为其父母常住地)直线距离达1000 公里以上者,享有每年3天探亲假。

2、探亲休假往返交通费:艰苦地区(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可报销一年两次往返交通费,其他地区可报销一年一次往返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3、有权享受探亲休假的员工如因公务原因无法使用探亲假的,可由其直系亲属前往驻地探亲,可依照第二条的标准报销相当于其本人的交通费用,如当年未使用探亲假,其直系亲属也未前往,视为个人贡献。

4、若外派人员在调回总部前未能休完探亲假的,视为个人贡献。

附件二:《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外派员工薪酬福利管理规定

一、工资支付

外派人员的工资原则上由投资公司发放,情况特殊的经投资公司同意,可由派驻公司发放。

二、社保、公积金所有外派职员的社保、公积金原则上在投资公司本部缴纳,也可由外派

员工个人申

请,委托公司向派驻地的代理机构缴纳。三、各类补贴、津

外派人员除享受原薪资待遇外,按照职级和地区差异,享受驻外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住宿补贴及驻外津贴等。

住宿补贴驻外津贴职级通讯补贴餐费补贴

发达地区其他地区艰苦地区其他地区

总经理级

实报实销150 **** **** 1000 800

及以上

经理级

120 150 **** **** 800 500

及以上

员工级50 150 1000 750 500 300 标准如下:

相关说明:

1、住宿补贴

(1)根据各地经济发达程度和实际消费情况分为两类地区,实行不同的标准。

发达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天津;

其他地区:除发达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2)派驻企业可提供住宿的员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3)住宿补贴按月在工资中发放,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2、驻外津贴:

(1)按工作地划分,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艰苦地区: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

其他地区:除艰苦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2)驻外津贴按月在工资中发放,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3)住宿补贴和驻外津贴需转正后方可申请,审批后从转正当月开始执行。四、补充说明

以上补贴根据外派员工每月实际出勤比例进行发放。外派人员自派驻地调回公司本部工作后,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住宿补贴、驻

外津贴等自调动生效之日起自动取消。

附件三:《外派财务管理人员职权和工作汇报要求》

外派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汇报要求

一、外派财务人员的职权

1、负责制定并监督派驻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审核编制派驻企业会计报告和分析报告并与派驻企业总裁或派驻企业总经理共同签署上报;参与派驻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拟订和审查;参与派驻企业的薪酬制度和绩效制度的拟定和审查。

2、监督检查派驻企业运作,监控派驻企业各项收支活动并与派驻企业总裁或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经营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于派驻企业负责人超越授权权限、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提醒和制止。

3、配合派驻企业负责人协调和参与派驻企业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包括:成本计划、成本考核、成本分析和成本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

4、参与拟订派驻企业重大决策方案,包括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产(债务)重组方案和增资扩股方案;审定派驻企业重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对经公司批准的重大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派驻企业的总体目标下负责企业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工作;负责派驻企业外部审计的组织协调;配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派驻企业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和奖惩事项;组织财会人员培训,以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7、负责派驻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配备专职内审人员支持工作。二、外派财务人员的责任

1、组织派驻企业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对派驻企业签署上报的会计报告和分析报告的真实性与总裁或总经理共同承担责任。

2、组织派驻企业预算与决算,编制预算与决算报告。

3、对派驻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性承担监督责任。

4、对派驻企业重大投资决策的执行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监督责任。

5、对派驻企业严重违反国家财经制度和公司制度的行为承担监督责任。

6、对派驻企业各项联签承担监控责任。

7、对派驻企业的内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8、对派驻企业的资金筹集和运用承担领导责任。

9、外派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派驻企业总裁或总经理的领导,业务监督与管理职能上独立于派驻企业总裁或总经理。

10、投资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外派人员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管理部的领导与监督的同时应按要求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告工作。三、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报告与述职要求

1、工作计划与总结

(1)按要求向投资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周、月工作计划与总结。

(2)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在每周五下午五时前上报,月工作计划总结在每月25 日前上报。

2、定期工作报告

(1)派驻企业会计报告。

(2)派驻企业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派驻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经营风险、税务风险和政策风险的预警。

3、公司要求的其他定期报告内容。

4、定期工作述职定期工作述职分为年中述职和年终述职,年中述职一般安排在当

年7月20 日前,

年终述职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20 日前。

5、外派财务人员向派驻公司总裁或总经理及公司财务管理部述职。

6、述职工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外派人员应按要求及时上报述职报告及相关材料。

7、报告的形式为书面报告,相关制度规定报告样式与必要内容的参考相关样式编写,如计划与总结、会计报告等,未有样式的由报告人选择合适的格式,将事情清楚、明了、完整、准确的表述即可。

附件四:《外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汇报事项和要求》

外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汇报事项和要求所有外派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均须按要求向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根据投

资公司管控深度的不同,对相关汇报工作做如下要求:

工作事项

外派控股公

司人资外派参股公

司人资

工作要求

报送周、月工作计划

与总结√√

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在每周五下午

五时前上报,月工作计划总结在

每月25 日前上报

员工异动表√

每月5日提报上月报表

月度人力资源预算

执行表

招聘进度表√

年中述职√√年中述职一般安排在当年7月20

日前,年终述职一般安排在次年1

月20 日前

年度述职√

外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述职工作由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及时上报述职报告及相关材料。

述职报告的形式为书面报告,相关制度规定报告样式与必要内容的参考相关样式编写,未有样式的由报告人选择合适的格式,将事情清楚、明了、完整、准确的表述即可。

附件五:《外派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业务权限表》

外派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业务权限表

业务模块及流程范围

控股公司投资公司

分管领导人事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人资分管领导总裁

年度规年度编制及人工预算提报提报/审核审核审核/备案审批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提报审核审核/备案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提报提报/审核审核审核/备案审批组织架构(含调整)提报提报审核/备案审批

人事制度各控股公司绩效方案提报审批审核/备案各控股公司薪酬方案提报审批审核/备案其他人事制度、方案提报审批备案

人事任命、免职、调动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备案审核审批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核/备案审批

招聘录用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提报/审核审核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批备案

试用期转正

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备案审核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批备案

职前培训及在职培训

计划内培训组织/审核审核审批/备案

50000(含)元以

内的计划外

提报组织/审核审核审批/备案

超过5000 元但不

超过50000 元的计

划外

提报组织/审核审核审核/备案审批

超过50000 元的计

划外

提报组织/审核审核审核/备案审核审批

员工关系劳动合同续签/员工辞职

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备案审核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批备案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备案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核提报备案工伤申报及赔偿提报审批备案

薪酬

年度调薪报批审核审核/备案审批

晋升调薪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批备案

录用定薪

总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备案审核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提报审批备案

薪资计造和发放提报审批备案

年终奖计造及发放提报审核备案审批

注:外派的人资、财务管理岗位的业务审批流程需经过投资公司部门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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