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一、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二、哪些金融产品须由托管人进行托管?

1、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2、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那些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相关规定和基金托管协议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应当如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1、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为其托管的基金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银行,并开立托管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托管基金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的资金。

2、为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交易必须的相关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3、建立与基金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定期核对资金头寸、证券账目、资产净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与申购的到账、赎回资金的支付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与到账情况,并对基金的会计凭证、交易记录、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档案保存十五年以上。

4、对基金财产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托管人应当如何对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评估?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订立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前,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角度,对涉及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基金费用、收益分配、会计估值、信息披露等当面的条款进行评估,确保相关约定合规清晰、风险揭示充分、会计估值科

学公允。

六、托管人应当如何履行结算参与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与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结算协议,依法承担作为市场结算参与人的相关职责。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当签订结算协议或者在基金托管协议中约定结算条款,明确双发在基金清算交手及相关风险控制方面的职责。基金清算交收过程中,出现基金财产中基金或证券不足以交收的,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督促基金管理人积极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控制违约交收风险与相关损失,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托管人发现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有无的,应当如何处置?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估值核算,对各类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予以定期评估。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错误的,应当提示基金管理人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份额净值计价出现重大错误或者估值出现重大偏离的,应当提示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

八、托管人需要履行哪些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披露基金托管协议,对基金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基金财务报告等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就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变动等重大事项发布临时公告。

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九、托管人应当如何对管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应该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以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当发现基金人发出但未执行的投资指令或者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应当依法履行通知基金管理人等程序,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持续跟进基金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3、基金管理人的上述违规失信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基金托管人应当督促基金管理人及时予以赔偿。

十、托管人是否有义务对基金的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定期复核?

是。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所托管基金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有关收益分配约定情况进行定期复核,发现基金收益分配有违规失信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一、托管人在何种情形下负有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义务?

对于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等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基金托管人应当基金配合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的,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依法履行对外披露与报告义务。

十二、托管人应当履行哪些信息报送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下列信息报送义务、

(1)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2)基金托管业务运营情况报告。

(3)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年底评估报告。

(4)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2、当基金托管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1)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发生重大变更。

(2)托管人或者其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3)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4)托管人及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托管部门收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被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调查。

(5)涉及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6)与基金托管业务其他的重大事项。

十三、托管人和管理人能否为同一机构?

不可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十四、基金管理人与其有重大厉害关系的公司进行交易,应遵循什么原则?是否应当事先得到托管人的同意?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其有重大厉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十五、托管人是否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

需要。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公开募集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从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因其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应当使用其他固有资产进行赔偿。

十六、如何确定基金托管费用?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基金托管规模、产品类别、服务内容、业务处理难以程度等因素、与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基金托管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方法。基金托管费用的计提方式和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列示。

十七、基金托管人应当如何建立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1、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及处理预案制度,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

引发系统性风险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基金托管人应当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对基金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等相关活动的管理。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用。

3、防火墙制度

基金托管人应当与本机构其他业务运作保持独立,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隔离业务风险,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基金托管人在法定托管职责之外依法开展基金服务外包等增值业务的,应当设立专门的团队与业务系统,与原有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财产分离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所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严格分开保管,不得将所托管的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或其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

十八、基金托管人是否需要每年针对托管业务开展审查和评估?

需要。基金托管人应当每天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由托管人内部审计部门组织,针对基金托管法定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十九、公募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的对待其他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在从事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垄断市场,不得违法基金托管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托管的基金财产委托他人托管。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十、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那些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不公平的对待其他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谋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十一、具有哪些情形的,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1、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2、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3、个人所附债务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的。

4、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职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二十二、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

2、具有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3、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二十三、如何对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托管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二十四、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基金托管人的职务?

不可以。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基金托管人的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资产托管业务系统介绍

资产托管业务系统介绍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5题,每题10分) 1 . 投资监督系统采集以下哪个系统的数据进行监控指标计算()。 ? A.估值核算系统 ? B.资金清算系统 ? C.注册登记系统 ? D.信息披露系统 我的答案: A 2 . 以下哪项不属于托管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 A.安全性 ? B.更新能力 ? C.平行扩展能力 ? D.效率 我的答案: C 3 . 下述哪项不属于托管业务系统的运维管理范畴()。 ? A.业务权限管理 ? B.系统安全管理 ? C.系统备份管理 ? D.对外网络备份管理 我的答案: D 4 . 电子合同签署功能通常由下列哪个系统提供()。 ? A.电子指令系统 ? B.运营管控系统 ? C.客户服务平台 ? D.注册登记系统 我的答案: B(错误) 5 . 境外系统交易指令通常通过()传输。 ? A.FIX ? B.Omgeo ? C.SWIFT ? D.MQ 我的答案: C(错误) 多选题(共2题,每题 10分)

1 . 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特点包括()等。 ? A.结构逻辑复杂 ? B.开发难度大 ? C.运行维护成本高 ? D.系统更新能力要求高 我的答案: ABCD 2 . 下列哪项系统属于托管业务核心系统()。 ? A.估值核算系统 ? B.资金清算系统 ? C.投资监督系统 ? D.信息披露系统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3题,每题 10分) 1 . 托管与基金服务业务系统需要部署在证券公司自有机房和网络环境中,保证数据安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系统上线前的安全审核和评估,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以及安全漏洞扫描。() 对错 我的答案:对(错误) 2 . 托管业务系统是基金托管业务运营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该系统从托管服务内容上必须具备托管基金的资金保管、账户管理、资产估值、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管理人服务等功能。()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托管业务的发展过程就是托管产品、托管客户不断扩展的过程。每一次产品创新都离不开系统的支持,托管系统成为产品创新的先决条件。() 对错 我的答案:对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简要介绍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简要介绍 2014年9月 本文档状态记录

目录 第1章概述 (3) 1.1. 资产托管定义(来源于百科) (3) 1.2. 资产托管业务分类 (3) 第2章银行的托管业务介绍 (4) 第3章资产托管业务及相关资格 (4)

第1章概述 1.1.资产托管定义(来源于百科)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产,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 1.2.资产托管业务分类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2.保险资产托管 3.社保基金托管 4.企业年金基金托管 5.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 6.私募基金托管业务 7.公募基金及专户产品托管业务 8.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 9.理财产品托管业务 10.信托计划托管业务 11.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托管 12.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资产托管

第2章银行的托管业务介绍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其基本含义是在一段时间或一系列交易活动中承担保管标的资产的职责。合同中,合同标的资产称为委托资产,拥有委托资产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商业银行一方称作托管人。 银行托管业务范围通常包含以下具体的业务职责: ●安全保管委托资产; ●委托资产名下的资金清算和证券交割; ●监督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 ●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委托人报告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和相 关信息; ●对委托资产的资产、负债及投资情况进行会计记录; ●按有关要求对委托资产持有的有价证券进行估值; ●客观公正地分析委托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并向委托人提供相 关分析信息; ●其他与委托资产托管相关的业务。 委托资产可以是资金、有价证券等,由于银行参与的托管业务常以特定来源、用途的资金作为委托资产,因而资产托管也被称为资金托管。 第3章资产托管业务及相关资格 虽然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表外业务,但我国当前政策环境下,绝大部分托管业务都需要相关主管部门颁发业务资格许可证才能实行。其中有些特殊的业务,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由房产局具体实施,商业银行只是配合。托管业务没有统一的主管单位,而是依据业务委托资产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主管部门和业务资格,下面按照认证部门的差异整理了我国银行业从事的大部分托管业务。 1、由人民银行颁发许可的托管业务: (基础托管业务) 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在过去十年取得快速发展 过去十年来,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投资需求日趋旺盛的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凭借其自身渠道优势和资产获取能力得到快速发展,一是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提高了国内居民财产性收入,二是丰富商业银行客户服务工具,提升了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三是延伸商业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的合作链条,推动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也在不断调整、优化经营理念,通过构建多样化的产品形态以及多元化的资产组合,逐步回归代客业务本质。 一是加大净值型产品的发行力度。根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2014年上半年理财报告,1-6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实现资金募集1.17万亿元,同比增幅高达174.53%。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这种变化,实现了理财产品的价格波动,直观反映投资管理能力,有利于逐步打破产品刚性兑付。 二是加大标准化、市场化资产的配置力度。同样来自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报告数据,截止6月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12.65万亿,但整个市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占比已经降至22.7%,远低于监管部门允许的35%上限。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对于债券及货币市场、银行存款等标准化资产加大了配置,并开展尝试资本市场业务、衍生业务。上述变化反映出各大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已经在悄悄启动主动转型,不再依赖于非标资产的投资收益。 同时,商业银行总行纷纷设立专职资产管理部门为业务的转型与

推动提供组织保障。今年4月,银行组建成立了总行一级部门资产管理部,定位于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全行客户资产管理产品设计、成本核算和风险管理,并率先实行了风险派驻制,内设风险管理处作为总行风险管理板块的派驻部门,负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审查审批、风险监控及投后管理等工作。 我行已经将资产管理业务定位为全行战略性业务,一方面银行理财是国内利率市场化的替代品,可以帮助银行积累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经验;另一方面意味着银行收入结构的调整,从原来的存贷利差收入转变为管理客户投资的管理费收入,解决了银行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之间的矛盾、投资管理能力强大和资本有限之间的矛盾,也符合客户希望提高投资收益率的要求。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仍处在发展初期,业务空间广阔。 国外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已经与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规模相匹配。我们可对比两组数据: 一是欧美银行业的整体情况:2012年末,美国银行业资产管理余额12.7万亿美元,占美国商业银行资产13.1万亿美元的97%,占美国GDP16.24万亿美元的78%。2012年末欧洲资产管理行业管理资产余额达15.4万亿欧元,占欧洲GDP的99%。 二是国际大型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汇丰、摩根大通和美国银行表外资产管理规模分别占其资产总规模34%、66%、39%,瑞银集团更是高达173%。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理财资产余额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6.75%,占国内GDP21%,这一巨大的差距隐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无限的发展潜力。

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一、产品定义 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指交通银行接受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的委托,为其自有资金或产品或管理资产在进行投资时提供账户开立、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证券交割、资产估值、会计核算、投资监督、绩效评估、信息报告等服务。 二、功能和特点 通过银行提供托管服务,实现保险资金投资境内、外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或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需求。为资产安全保管、高效运营提供保障、同时可协助选择境内外投资管理人、搭建业务通道、代理或协助选择境外托管代理人。 三、适用客户 (一)实力雄厚、投资范围广泛的大型保险集团; (二)近年来兴起的业绩增速快、发展势头足的银行系保险公司;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各省级国资背景的中小保险公司。

四、业务流程图 <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营销洽谈 合同流转 合同签署 <托管服务> 分行归口管理 部门 总行/分行托管部 总行托管保险及养老金部 总行托管风险合规部 保险公司 合同文本内部 流转 流转合同文本 是否可行 合同文本初稿 定稿 流转合同文本 是否合规 合同文本修改否否是 是 向客户提交 与客户对合同条款进行 洽谈 有修改 双方签署托管协议,发出产品上线通知 运作部门进行开户建账等上 线准备客户移交托管组合资产 运作部门开展托管服务工作 无修改对客户服务及新增需求进行 跟进 合同签署 了解客户需求 是否需要价格 审批 有修改 是 总行审批 否 准备相关合同 文本 通过 五、流程图详解 编号 流程步骤 处理过程、要求和规则 负责部门 风险/合规要点 备注 1 营销洽谈 分行归口管理部门或所辖 分行归口 对客户资质进行

商业银行发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思考

商业银行发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思考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资产托管业务在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沉淀部分低息负债、提高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指标等方面的优势,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中间业务。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外延内涵逐渐丰富,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在托管规模、产品种类、数量及其收入上呈现出迅速增长的态势。商业银行应从管理、创新及培养人才等方面多措并举,大力发展资产托管业务。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金融创新。 一、资产托管业务的起源 资产托管业务是在基金托管业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基金托管业务是紧密伴随着美国的共同基金的诞生、发展与成熟的。1868年,伦敦成立第一个专门为小额投资人取得规模经济的投资目的成立共同基金——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 托(the Foreign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也出现了类似的投资信托,如1889年成立的纽约股票信托(the New York Stock Trust)、1893年成立的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the Boston Personal Prop—erty Trust)等等。随着20世纪2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黄金十年的到来,美国的共同基金业也得到前所未有发展,仅1924年至1929年的5年间,就建立了56个封闭式信托。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这些封闭式投资信托沉溺于高风险投资,甚至产生了滥用投资者赋予其投资职能的行为,使其价格大幅上涨,基金价格远高于其内在价值。到1929年间封闭式基金几乎按高于其内在价值的50%溢价销售。封闭式基金的种种投机、不规范行为和杠杆作用的操作,使得股市崩溃时基金持有人受到的伤害远大于普通股票持有人。针对20世纪20年代“大萧条”中金融监管体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美国先后出台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及《投资顾问法》规范证券交易及监管。 1940年,美国引入资产托管业务,由第三方对基金资金的流向和使用进行托管,使得共同基金业务的发展得到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托管业务的引入给了共同基金第二次发展的机会。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共同基金托管业务伴随着其基金业务呈几何状态发展,到今天大多数基金都使用银行所提供的托管服务。多年实践证明,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引入,极大地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对规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当前,全球前50家托管银行共托管了数百万亿美元的资产,而前十大托管银行就占到70%以上。诸如JP摩根、道富银行、纽约银行、花旗集团、法国巴黎百富勤、瑞士联合银行等机构均是全球资产托管业务的中坚力量。托管业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以道富银行为例,其客户主要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政府基金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其托管网络覆盖到100多个金融市场,中间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80%以上,而托管业务收入又占到中间业务收入的一半以上。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现状 我国资产托管业务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才真正开始开展。1998年2月24日,

证券公司开拓资产托管业务的思考与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e17769100.html, 证券公司开拓资产托管业务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尹聪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19期 摘要: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放开,国内资产托管的服务主体扩大至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作为迟到十余年的市场后进入者,如何开拓此项业务值得思考。本文分析了资产托管业务对于证券公司的重要战略意义,并结合证券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开拓托管业务的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证券公司;资产托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国内资产托管行业的发展概述 我国资产托管行业从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起步,经过十六年发展,作为一种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制度安排,伴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逐渐壮大,已在我国资产管理领域得到广泛运用。截至2013年末,国内托管资产规模接近35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61.5%, 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3.2%,占A股总市值的147.2%,占金融机构存款的49.1%。托管产品种 类涵盖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计划、私募基金、企业年金在内的各种资管产品。2011年到2013年,行业托管资产规模以年均54.6%的速度增长,2013年全行业托管费收入超过310亿元。我国托管行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托管人职责,为产品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核算估值、投资监督和现金管理等服务,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允许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打破了此前只有商业银行具有托管资格的市场格局。截至2014年6月底,已有34家金融机构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包含27家银行、6家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标志着国内托管行业的市场竞争会 日趋激烈。 二、证券公司开拓资产托管业务的战略意义 证券公司开拓资产托管业务可以改善行业收入结构,提升行业盈利能力。在传统经纪收入下滑的趋势下,证券行业面临着业务增长和转型压力,亟需拓宽收入来源。2013年全行业托 管费收入约占同期证券行业总收入(约1592亿元)的三分之一。随着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增长和托管牌照的放开,托管业务对证券公司而言存在着巨大的商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资产托管作为证券公司的一项新兴业务,在未来若干年内只能是现有业务的有机补充,无法像经纪、资管或投行一样成为支柱业务。从市场格局来看,国内商业银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 一、业务概况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还可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 按服务对象分,托管业务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从事投融资活动、商事交易、公共事业、社会慈善及其他活动的企事业法人、行政单位、社团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按经济关系分,托管业务可分为服务于所有权转移的交易类资产托管业务,服务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余额类资产托管,以及其他业务。 按产品类别分,托管业务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保险资产托管、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信托财产保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跨境投资产品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业务以及其他托管业务。 截至目前,中国有27家商业银行、14家券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获得了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各类托管机构共42家。(见附表)

二、重要产品托管业务 (一)银行理财产品托管 1、目标客户: 1各地尚未获得托管资格、持续发售银行理财产品的银行 2各地暂无发行理财,但计划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 2、合作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 2银行理财投资项目 3自有资金投资项目 4银行代销产品 3、托管费率:无会计核算,0.03-0.05%,有会计核算,不低于0.05%(二)开放式基金(公募基金)托管 1、目标客户 总行与基金公司业务对接,分行推荐基金公司进行营销。一般要成为基金产品的主代销机构。 2、主要收益: 1长期稳定的基金托管费收入、基金代销收入 2拉动沉淀资金、结算业务综合效益 3开拓优质客户手段 (三)基金专户一对多托管、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 1、目标客户 1关注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动向,寻求销售能力强的证券公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

1.证券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5日 2.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文号: 证监会公告1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5日 1.证券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创新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资产托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为客户依法持有或者依法管理的资产提供保管、清算交割、估值核算、投资监督、合规监控、出具托管报告等服务的经营活动。 前款所称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债券及其他债权、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信托财产、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贵金属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当遵循安全、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取得资产托管业务资格。 已经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依法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无需另行取得资产托管业务资格。

第六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有关规定; (三)设有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并与其他业务部门保持独立,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四)具有独立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完备、安全、高效的信息技术系统; (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证券公司申请资产托管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同时抄送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一)申请书; (二)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产托管业务制度; (四)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接收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托管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资产托管协议的约定提供资产托管服务,不得擅自处分所托管的资产。 第十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下列托管服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教学重点: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即是运用资金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证券投资、贷款、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类型。对商业银行而言,资产功能主要有: (1)银行资产是商业银行获得收入主要来源; (2)资产规模是衡量一家商业银行实力和地位重要标志,商业银行信用高低直接与其资产规模大小有关; (3)资产质量是银行前景重要预测指标。一家银行资产分布情况、贷款对象和期限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对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可以使人们对商业银行经营前景做出科学预测,从而促使银行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为银行股东增加利润。 (4)资产管理不善是导致银行倒闭、破产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银行资产管理在整个银行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地位,银行资产管理不善,导致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不能够及时足额地支付存款人需要和融资人融资要求,严重话会出现银行倒闭现象。 贷款定价 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时,应该主要考虑: (1)在承担相应风险前提下,贷款利息收入能够弥补商业银行经营成本。 (2)使借款人也能够承受,即有足够能力去偿还贷款。 (3)其他信用工具利率水平。因为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同时,还面临着其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工具竞争。 商业银行常用贷款定价方法有: (1)成本相加贷款定价。这种方法是从商业银行经营成本角度来衡量贷款利率水平,是最简单贷款定价模型。根据这个模型,任何贷款利率应该分解为四个部分:①银行发放贷款边际成本;②银行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经营性成本,包括贷款人员工资和发放、管理贷款时设备等成本支出费用;

③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可能发生违约甚至损失而承担风险,而必须得到风险补偿;④银行通过发放贷款所预计实现利润水平。 贷款利率=筹集发放可贷资金边际成本+经营成本+风险补偿+预计利润水平 (2)价格领导贷款定价。这种定价方法将贷款利率分解为三个部分:①市场所普遍接受优惠利率或者主导利率;②在主导利率下借不到款借款人向银行支付违约风险补偿;③长期借款者向银行支付期限风险补偿。 贷款利率=市场优惠利率+违约风险补偿+期限风险补偿 (3)低于基准利率贷款定价。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剧,银行发放贷款时,采用低于基准利率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借贷利率+风险补偿和预期利润水平 与前面方法不同是,贷款利率风险补偿和预期利润水平所需要利率水平非常低,大约为0.25%——0.5%之间。 (4)最高利率贷款定价。这种定价方法不管现在和未来市场利率是多少,借款人与商业银行在借款合同上明确写明借款人从该银行获取贷款所付最高利率,也就是规定一个利率上限。 (5)成本——收益贷款定价。按照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分三个步骤来计算银行是否对贷款收取了足够利息,以弥补了银行所承担成本和风险:首先,估算在多种利率和费用水平下,商业银行从客户(借款人)那里获得所有收入;其次,估算商业银行必须对借款人交付可贷资金净额;再次,用估算贷款收入除以借款人实际使用可贷放资金净额,估算出贷款税前收益。 思考题: 1、商业银行资产类型主要有哪些?如何认识资产作用? 2、什么是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我国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3、贷款定价模型有哪些? 4、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主要原因有哪些?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_宋清华_第四章商业银行现金资产管理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习题 第四章商业银行现金资产管理 一、名词解释 1.可贷头寸 2.流动性需求预测的资金结构法 3.交易性存款 4.可用头寸 5.基础头寸 二、填空题 1.广义的现金资产包括和。 2.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由和组成。 3.现金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高,银行的赢利性资产资产就越。 4.商业银行流动性供给与需求的对比状况反映了银行的程度。 5. 是银行间确认与转帐过程中的支票金额。 三、单选题 1.银行为了满足日常交易之需而持有的通货是() A.库存现金 B.托收中的现金 C.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D.存放同业存款 2.反映银行短期资产满足短期负债的能力的指标是() A.短期投资比率 B.核心存款比率 C.流动资产比率 D.游动性货币率

3. 是指被提取的可能性很小的那部分资金。() A.游动性货币负债 B.稳定性货币负债 C.脆弱性货币负债 D.敏感性货币负债 4. 是一个负面的流动性指标。() A.无风险资产比率 B.短期投资比率 C.能力比率 D.游动性货币率 5.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的银行多采用进行流动性管理。() A.进取型原则 B.保守性原则 C.安全性原则 D.成本最低原则 6. 是现金资产中唯一以现钞形态存在的资产。() A.存放同业款项 B.法定准备金 C.库存现金 D.超额准备金 7.现金资产管理的首要目标是() A.保持足量的现金资产 B.将现金存量控制在适度的规模上 C.适时地调节现金资产流量 D.提高法定准备金的存量 8. 是银行信誉的基本保证。() A.固定资产 B.准备金 C.备付金 D.现金资产 9.流动性需求从根本上来讲,取决于和整个资金市场对商业银行的感觉和信任。() A.投资量 B.贷款量 C.现金量 D.存款量 10. 不属于货币市场资产。() A.现金短期政府债券 B.同业拆借 C.回购协议证券 D.大额定期存单 四、多选题 1.现金资产管理就是要在哪两者间做出权衡。()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工作指引(含附件1)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推进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资产的来源、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客户未作承诺,或者期货公司明知客户身份不真实、委托资产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期货公司不得为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发现客户委托资产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条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期货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超出《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的范围,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期货公司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第五条根据期货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委托资产仅限于投资期货

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的操作要求为客户开立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申请交易编码。客户资产管理账户交易编码应当与其经纪业务账户交易编码严格区分。 期货公司与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及监控中心的操作要求办理委托资产的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第六条根据期货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委托资产投资范围包含除期货外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与客户、资产托管机构签订单一客户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客户、期货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的权利义务。 客户委托资产应当交由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户委托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期货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第七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立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证金存管数据文件向监控中心备案。开户备案前,期货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市场的投资交易活动。 第八条期货公司经与客户协商一致,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写明用于办理委托资产汇入、追加、提取和清退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资管结算账户)。该资管结算账户应当与客户的期货结算账

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第九章资产托管业务 一、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二、哪些金融产品须由托管人进行托管? 1、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2、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那些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相关规定和基金托管协议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应当如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1、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为其托管的基金选定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银行,并开立托管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托管基金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的资金。 2、为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交易必须的相关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3、建立与基金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定期核对资金头寸、证券账目、资产净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与申购的到账、赎回资金的支付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与到账情况,并对基金的会计凭证、交易记录、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档案保存十五年以上。 4、对基金财产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托管人应当如何对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评估?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订立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前,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角度,对涉及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基金费用、收益分配、会计估值、信息披露等当面的条款进行评估,确保相关约定合规清晰、风险揭示充分、会计估值科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运作,提高营运效率,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信银行托管营运中所有需要提供资产估值服务的托管产品,简称估值产品。资产估值是指按约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托管产品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及其他资产进行估算,确定其公允价值的过程。 第三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通过我行资产托管营运系统估值端(以下简称“估值端”)操作。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我行托管资产营运业务按照总行、营运分部、分行三级模式开展。 第六条总行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管理,保证安全营运,并对日常营运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规章制度; (三)负责汇总提出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需求和测试;

(四)负责承担营运分部核算估值质量的后督职责,协助并督导分部完成核算估值; (五)负责依据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完成总行营运产品的资产托管估值核算工作。 第八条营运分部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在分行及总行指定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管理; (二)依据规章制度和合同完成会计核算业务; 第九条经总行批准开展特定估值产品营运的分行,承担第八条第二款相同职责。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设置以下岗位:核算经办岗、核算复核岗,总行业务支持岗。 第十条权限管理要求同一产品的核算经办岗及核算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第十一条核算经办岗职责 (一)初始建账 负责新产品的初始建账工作,确保与合同一致; (二)维护公用信息 负责维护债券品种、证券流通和证券权益数据等公共信息,确保及时性、准确性; (三)维护权益信息 负责读取场内行情数据、国债利息文件、第三方数据供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实践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实践 国际托管银行的发展趋势 托管业务是国际金融市场上一项成熟的产品,拥有近百 年的历史。近年来,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以公募基金托管为起点,积极发展资产托管业务。随着托管业的发展,托管原理从最初的证券投资领域逐步被运用到经济活动的多个领域, 凡需要由公正第三方监督管理的资产均可引入托管,逐步由资本市场领域延伸到交易资金、公益基金、住房公积金、发债资金等各种新兴实体、虚拟经济领域,可以说任何需要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公信力、增加透明度的投资和交易领域均可引入托管。 国际上花旗、摩根大通这些综合性银行将发展托管业务 作为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并欲借此优化业务及收入结构、吸收大量的托管现金及证券资产,达到进一步支持核心商业银行业务的目的。专业的托管银行如道富银行、纽约梅隆等,借由商业银行业务发端,但采取了逐步放弃其他传统银行业务,转型集中于托管、资产管理等“投资服务” 的发展战略,从而成为专门的托管银行。 银行打造托管业务的时机和挑战打造轻资产业务成为各家银行应有的转型之路,各家银 行纷纷从传统的货币市场转向兼顾货币与资本市场两个市场,从传统业务转变为转型打造投行业务,同时将资产持有型业务转向资产交易型业务,在转变的趋势中,托管整合项目、资源及渠道等业务资源,将托管业务打造成资产端与负债端的业务撮合平台,托管业务是大有可为。在间接融资市场与直接融资市场,托管作为业务环节可以融入进去;随着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跨境资金投融资业务将以人民币为载体的投资工具带动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资金所有人、使用人与平台的分离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也正是创造托管业务新的服务领域。 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自2014 年以来,制定了全行托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管理,防范运作风险,保障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安全高效运行,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管理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 指公司依据与客户的协议约定,通过为客户提供资产保管、投资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及报告等职能,履行托管人义务。综合托管业务的服务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包括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客户”)。 第四条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务协议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损害私募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 第五条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效益匹配、风险可测可控、跟踪检查和预警报告等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授权、统一审批、统一业务与技术平台、实时监控。 第六条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组织架构按照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 层—业务执行部门三个层级的体系设立和运行。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私募基金外包 服务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管理层是公司私募基金外包服务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综合托管业务主要业务执行部门职责: (一)资产托管部资产托管部作为综合托管业务日常运营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托管业务的资产保管、投资清算、投资监督、估值核算、信 息披露与报告等日常运营管理,追踪托管业务的政策动向、同行业 务开展情况,做好对外联络、对内协调工作;制定综合托管业务客 户资质审查标准;协同业务推介部门受理客户综合托管业务需求, 与客户沟通综合托管业务的具体内容和开展细节;确定综合托管业 务的费率政策,完成与综合托管业务所涉费用计算;制定相关协议 文本,并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事宜;配合信息技 术部完善综合托管业务技术系统的功能;协同处理客户违规行为; 处理客户投诉与纠纷事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2020年(金融保险)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金融保险)商业银行的资 产业务

第三章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教学重点: 1、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即是运用资金的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证券投资、贷款、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类型。对商业银行而言,资产的功能主要有: (1)银行的资产是商业银行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 (2)资产的规模是衡量壹家商业银行实力和地位的重要标志,商业银行的信用高低直接和其资产的规模大小有关; (3)资产质量是银行前景的重要预测指标。壹家银行的资产分布情况、贷款的对象和期限都影响着银行的资产质量,对资产质量进行分析能够使人们对商业银行的运营前景做出科学的预测,从而促使银行进壹步提高运营管理,为银行的股东增加利润。 (4)资产管理不善是导致银行倒闭、破产的重要原因之壹。由于银行资产管理在整个银行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银行资产管理不善,导致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不能够及时足额地支付存款人的需要和融资人的融资要求,严重的话会出现银行倒闭现象。 2、贷款的定价 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的利率水平时,应该主要考虑: (1)在承担相应的风险的前提下,贷款利息收入能够弥补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 (2)使借款人也能够承受,即有足够的能力去偿仍贷款。 (3)其他信用工具的利率水平。因为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仍面临着其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竞争。 商业银行常用的贷款定价方法有: (1)成本相加贷款定价。这种方法是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贷款的利率水平,

是最简单的贷款定价模型。根据这个模型,任何贷款利率应该分解为四个部分:①银行发放贷款的边际成本;②银行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运营性成本,包括贷款人员的工资和发放、管理贷款时的设备等成本支出费用;③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可能发生违约甚至损失而承担风险,而必须得到的风险补偿;④银行通过发放贷款所预计实现的利润水平。 贷款利率=筹集发放可贷资金的边际成本+运营成本+风险补偿+预计利润水平 (2)价格领导贷款定价。这种定价方法将贷款利率分解为三个部分:①市场所普遍接受的优惠利率或者主导利率;②在主导利率下借不到款的借款人向银行支付的违约风险补偿;③长期借款者向银行支付的期限风险补偿。 贷款利率=市场优惠利率+违约风险补偿+期限风险补偿 (3)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定价。随着商业银行间竞争的加剧,银行发放贷款时,采用低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借贷利率+风险补偿和预期利润水平 和前面方法不同的是,贷款利率的风险补偿和预期利润水平所需要的利率水平非常低,大约为0.25%——0.5%之间。 (4)最高利率的贷款定价。这种定价方法不管当下的和未来的市场利率是多少,借款人和商业银行在借款合同上明确写明借款人从该银行获取贷款所付的最高利率,也就是规定壹个利率上限。 (5)成本——收益贷款定价。按照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分三个步骤来计算银行是否对贷款收取了足够的利息,以弥补了银行所承担的成本和风险:首先,估算在多种利率和费用水平下,商业银行从客户(借款人)那里获得的所有收入;其次,估算商业银行必须对借款人交付的可贷资金净额;再次,用估算的贷款收入除以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可贷放资金净额,估算出贷款的税前收益。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将其业务划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类。 1. 什么是负债业务? 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形成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银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款、借入款和银行资本等。 2. 什么是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 3. 什么是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在经营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利用其在机构、技术、资金、信誉和住处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一些服务性的业务与之配合。如: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等。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体现于:从承保到理赔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三)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全球资产托管业务中的账户架构研究

2013年第6期下旬刊(总第520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6,2013 (CumulativetyNO.520) 全球资产托管业务中的账户架构研究 怀文杰 朱文聪 郝 敏 (中国银行总行,北京 100071) 【摘要】本文在简要介绍资产托管业务之后,阐述了资产托管业务中的两类主要账户:资产账户和负债账户,分析了两类账户的职能、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开户要求、可能的开户方式以及两类账户间的关联关系。在此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账户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初步探索,提出两种账户架构体系,并从对客户的影响、对托管银行业务人员的影响、对系统各种业务处理过程的影响、对开发成本和系统运行效率的影响等方面对两种账户架构进行了比较,结合中国资产托管业务发展现状和趋势,给出建议的账户架构。 【关键词】全球资产托管 账户架构 负债账户 资产账户 一、资产托管业务简介 资产托管业务是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接收投资者的委托,对投资者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的财产进行保管并监督投资管理人运作,防范委托资产管理风险并根据资产运作的特点提供相应的投资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和信息报告等金融服务的业务。在中国,托管银行的基本职责是受托保管所托管的所有财产,承担保管人职责,同时还承担清算人、运作监督人、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人、信息披露人和现金管理人的职责。 全球托管指的是托管客户在全球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投资人或委托人只与全球托管行沟通即可,全球托管行可利用自己的海外分支机构,或者将部分海外市场业务分包给子托管行,执行客户的投资指令及相关服务,并为管理人/委托人提供全球统一资产视图。 在全球托管业务中,全球托管行若自身有资格参与某海外证券市场清算交收,则可与当地资金清算网络和证券中央存管机构交互,完成资金和证券的交收;若无资格参与当地资金清算交收,则可委托自身的海外分支机构或当地其他银行作为现金代理行,完成资金清算交收;市场证券交收则委托证券交收代理人。若全球托管行将海外一个或多个市场的托管相关业务全权委托给另一个托管行处理,则该托管行成为子托管行(或次托管行)。 全球托管行、现金代理行、证券交收代理人、子托管行、当地资金清算网络以及当地中央证券登记存管机构共同构成了一个托管网络,该托管网络的托管业务处理能力和水平构成了全球托管行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们将现金代理行、证券交收代理人、子托管行、当地资金清算网络以及当地证券中央存管机构统称为全球托管银行的交收代理人。 二、托管业务中的账户 (一)账户简述 托管业务中涉及的账户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投资管理人、委托人沟通时使用的账户,主要用于展示、核对托管资产,以及在证券投资或资产转账指令中指定账户;另一类是与后台资金、证券清算交收机构沟通时使用的账户,也就是托管银行向交收代理人发送资金、证券交收指令或对账时使用资产账户。 如果把托管业务部门当成一个独立的银行,或者说与核心银行业务相对独立的单位,上述第一类账户可视为托管银行的负债账户,而第二类账户可视为托管银行的资产账户。两类账户承担的职责和要求差别相当大,以下分别阐述。 (二)托管业务中的负债账户 托管行如何为客户开立负债账户取决于监管要求和客户需求两个主要因素。 1.监管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托管行在账户管理方面的职责有如下要求: 对所托管的不同投资组合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托管账户与其他账户相分离,确保投资组合资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安全保管账户中的资金和证券;保证所托管资产和托管人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之间相互独立;保证托管资产在账户设置、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账册记录等方面的独立性。这里的投资组合对证券投资基金来说指的是单只基金;对信托资产指的是单个信托计划;对保险、社保、年金以及券商理财等资产则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划分投资组合;对于企业年金,要求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按照规定开设投资组合资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完整记录所保管资产的类别和持仓,完整记录现金账户的资金划拨和往来情况,完整记录投资组合的每一笔交易记录。 及时与账户管理人(对于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托管银行通过为每个投资组合开立不同的托管账号,保证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资金、证券保持独立,不能混用,即可保证投资组合的资产独立性要求。 国际上,对托管银行在账户管理方面最主要的要求也在于投资组合资产的安全保管、与托管银行自有资产和其他托管资产的独立、记录并保存账户变动情况、与投资管理人进行对账。 2.客户需求 对委托人和管理人来说,托管账户是一个投资组合的唯一标识,所谓保证投资组合资产的独立性,主要靠托管账户来区分。对于在投资组合的设立上没有监管要求的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作为一个投资组合还是多个投资组合,分到多细粒度,都是完全由委托人决定,或者与管理人协商决定的。 在托管账户项下,如果客户需要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分组,托管行可为其开立负债资金账户、负债证券账户。所谓的开立负债账户,指的是托管银行在自身的托管业务系统中为客户设置的账户,而不是在核心银行系统或交收代理人处开立的账户。 有的托管银行不为客户开立负债资金、负债证券账户,直接在托管账户下记录各种证券持仓和变动、各币种资金余额和变动,证券可能分布在全球不同市场。据了解,欧洲结算银行(EuroClear)目前使用这种方式,不过他们将托管账户称为Participant No。 有的托管银行按币种为客户开立不同资金账户,只开立一个 Times Finance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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