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篇一: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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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劳动关系,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平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进程,确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安置原则

1、企业改制后,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接收原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入股,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

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企业职工,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实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的,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本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1992年7月1 日后参加工作),可办

理提前退休手续。

5、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且1992年7月1 日后参加工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l?4级),可办理因病、残提前退休手续。每提前一年,养老金递减2%。

6、符合退职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均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职手续。退职生活费,按现行职工因病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和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

7、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凡被国有企业招用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或调入国有企业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原集体企业职工,应视为国有企业混岗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被派遣到国有企业混岗工作,不视为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国有企业混岗职工在

企业改制时,参照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办理。

8、国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安置办法。国有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在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之内,履行招工手续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企业改制中,与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

规定》(国务院令第87号)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1、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在岗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现金形式支付。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但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人或企业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8%计发。

3、职工有下列情况可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转制前的连续工龄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职工因企业合并、兼并、合资、企业改变性质、法人单位变更名称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职工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调入企业,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与首次签订

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职工有下列情况,不计算为在岗工作年限

(1)停薪留职期间;

(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

(3)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的时间;

(4)挂名、挂靠劳动关系的人员。

六、工伤人员的补助办法

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工伤保险补助:

1、工伤1?4级人员,企业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2、工伤5?10级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按规定一次性为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其标准是:

(1)伤残补助金:1997年12月31 日前发生工伤的,按照五级每月22元、六级每月20元、七级每月18元、八级每月16元、九级每月14元、十级每月12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到平均寿命的费用。1998年1月1日以后发生工伤的,可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的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伤残补助金。社会保险机构已支付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2)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上年市社平工资计算,五级16个月、

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3)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计算,五级28个月、六级24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4)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提前4年、3年、2年、且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3、工亡遗属人员,由企业按当前遗属生活费标准一次性支付本人。子女计算到18周岁,父母\配偶计算到平均余命,年龄超过平均余命的,按5年标准计发。

七、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1、养老保险

(1)改制企业应将已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支付统筹内各项养老保险待遇。

(2)企业改制后,新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继续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改制前后职工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在原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改制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进行

失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

(1)医疗保险接续。失业人员可在解除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弃保。失业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后,可持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本人自理;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按政策规定报销。

(2)离退休人员的医疗。改制企业为己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和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后,离退休的人员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离休干部按当前离休人员缴费标准,缴纳5年(每年按10%递增);退休人员以全市退休人员人均支付医疗费为基数,每人按平均余命(余命内每年按10%递增)缴纳。一次性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按当年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到余命。

4、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管理

(1)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在职工档案中录用表上加盖解除劳动关系专用章;

(2)改制企业将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托管,并按规定标准缴纳管理费。劳动保障代理中心负责代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退休审批等服务项目。

八、实施步骤

1、制定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根据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改制批复,改制企业应制定具体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内容有:职工分流安置办法;人员竞争上岗办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偿还办法;特殊人员的处理办法等。

2、搞好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的测算。根据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分别测算出经济补偿金、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代理费及偿还职工债务等所需费用的金额及资金来源。并在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3、做好职工安置的基础工作。改制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要准确地掌握职工人数、参加工作时间、在岗工作年限、职工工资水平、工残病残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情况、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职工的劳动技能、身体状况和就业愿望等情况。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改制企业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作为改制中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制

定好职工安置方案,测算好安置职工的所需资金,认真落实各项

社会保障政策,既要保证大多数职工能够实现再就业,又不能因改制损害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解决好与职工的利益相关的问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企业,搞好调查研究,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为企业改制创造宽松的环境,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

2、成立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改制企业主要领导和劳资、财务、宣传、保卫、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根据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职工监督。改制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地征求职工意见。在实施改制中,对职工的分流安置去向,资金的筹集使用,职工利益的补偿,特殊人员的处理办法等敏感问题,应向职工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监督,确保企业改制“公开、公平、公正”。

4、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改制直接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改制中,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提出的符合政策的合理要求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不能回避矛盾,要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实施。

篇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仍为国有控股的,原则上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支付经济补偿。

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有进有退,涉及的重组形式多种多样,既包括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引入非国有资本以及解散清算等关停并转方式,也包括整体上市、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国有资本化证券化行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是改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直接关系到改制是否能够顺利、成功地进行。

独特性

国有企业改制与非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相比,在职工安置方面存在重大的区别,其独特性表现为如下两个方面:

——国有产权转让与职工安置补偿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换言之,股权转让或者股东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补偿。

企业产权转让的实质通常是股权转让,如果不考虑国有企业的性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改制企业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任何补偿。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及其历史原因,如果转让

国有企业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则需要对职工的国企工龄进行买断,向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

——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方式

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企[2009]117号《通知》”)规定,企业重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六十条规定执行,其中产权转让的按财企[2009]117号《通知》第七条规定执行。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由企业承担。

但是,产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安置补偿费用的承担不适用《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条规定,应特别适用财企[2009]117号《通知》第七条规定,即企业重组涉及产权转让的,应当支付、缴付或者预提的各项职工安置费用,在资产评估之前不得从拟转让的净资产中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应当从产权转让收入中

优先支付。对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预提的职工安置费用余额,在资产评估之前应当调增拟转让的净资产。

判断标准

国有企业改制包括将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

本控股公司,或者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制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仍为国有控股的,原则上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支付经济补偿。

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对职工进行安置补偿,并附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职工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置中,职工安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由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无需向职工支付安置补偿费用;

——由改制企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职工不再留在改制后企业继续工作;

——改制企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安置补偿费用,职工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

职工安置方案根据不同的改制方式和不同职工的状况确定,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属于国有企业、是否失去控股权、历史上是否安置过、产权交易所/产权经纪公司的态度以及职工的态度等。实践中,有些国有企业建立托管平台,将一些不宜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进行托管,例如工伤职工、退养人员,经与该部分职工协商,将其劳动关系转移至托管平台,不纳入安置范围。

计算标准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中涉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享受如下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人,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人,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召开主要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规定。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篇三:XXX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厂办大集体)

XXX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格式)

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市政府《佳木斯市厂办大集

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佳政办发﹝2014﹞18号)的文件及市人社局关于《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佳人社发﹝2014﹞238号)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主要问题,不纠缠历史旧账;(二)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充分考虑职工、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三)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有情操作。二、职工安置时点及人员构成情况

职工安置时点。按照省政府对本次厂办大集体改革时间要求,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为本企业职工安置时点,既2012年12月31日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为本次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对象;职工工龄、社会保险及债务统计以此日期为截止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企业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下岗职工人;男职工人,女职工人。在册职工中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工伤(或职业病)职工人。本次拟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人。企业有离退休人员人。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在册职工安置。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厂办大集体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经济补偿金支付按《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执行。

(二)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2011﹞8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再就业。方式:存续企业招聘、职工自谋出路、纳入失业保险。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一)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标准,在岗职工按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下岗职工及上岗职工中平均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确定。

本企业2012年1-12月份企业工资总额万元,每人月平均工资元。平均工作年限年。(正常生产企业)

本企业已停产多年,全员下岗,经济补偿金标准为2012年佳木斯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关停企业)

(二)经济补偿金筹集办法

争取国家经济补偿金50%补助资金,每人年工龄补助525元;总额万元。

企业需自筹经济补偿金万元,写明筹集渠道、解决办法等。五、社会保险的处理

(写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现状及问题,如何解决。)

(一)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按规定比例补缴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按规定比例补缴失业保险欠费;本企业负责将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名单报市失业保险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办理申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医疗保险。企业按单建统筹方式为职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或职工补缴,确保职工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六、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一)拖欠总额及构成1、拖欠职工工资万元;

2、拖欠职工代垫养老保险费万元,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垫付养老保险费万元。

3、拖欠独生子女费万元,其中: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费万元。

4、拖欠职工集资款(股金)万元;

5、拖欠职工其他债务万元。以上五项合计万元。(二)债务处理

资金筹集渠道、方法及落实情况。解决方式包括:一次性偿还、协议分期偿还、以物抵债、债转股、和解、待国家政策支持等。

七、其他事项

(一)退休人员安置。对本企业退休人员,预留档案管理费和劳动事务代办费,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管理;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元),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

(二)、职工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本企业负责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企业或属地人社局相关单位。社保关系转入个体的,由个人按规定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三)本方案需在上级主管单位及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属地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附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成本资金测算表

XX单位(盖章)2014年XX月XX日

说明:此参考样本,仅供企业参考。具体制定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把情况和问题说清楚并灵活掌握。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成本资金测算表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出自:百味书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 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障待遇,对职工进行转岗安置、培训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的规定和安排。下面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职工安置的主要内容 1.转岗安置: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职工,通过对其现有技能和特长的评估,合理安排其转岗职位,并提供培训机会和转岗补贴。 2.培训再就业:对于因企业改制而无法继续从事原有职业的职工,提供系统的培训机会,帮助其获得新的就业技能,并提供就业帮扶和推荐服务。 3.退休安置: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退休政策进行退休安置,并保障其退休待遇。 4.经济补偿: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解除合同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社会保障:继续支付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保障其享受相关福利和待遇。 6.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维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权责, 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保障。 2.《企业破产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的财产保护和债 务偿还等相关规定。 3.《国有企业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 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依据。 4.《国有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期间 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5.《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 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6.《国有企业工会章程》:该章程规定了工会的职责和职工权益的保 护等相关规定。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方案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XX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xx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方案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更好促进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的发展,保证XXX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精神和XXX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XXXXXXXX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XXX发[2014]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XXX发[2014]112号文件精神,培训XXX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XXX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XXX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XXX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XXX教职工需与XXX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XXX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XXX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XXX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XXX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XXX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XXX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XXX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XXX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XXX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篇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众所周知,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臵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臵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XX]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A.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 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 a.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4.3年的按5年计算) b.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 引言 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 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产能过剩、效率低下等。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政府通过改制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然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问题备受关注。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 职工安置的背景及重要性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大量职工的安置问题,这是一项重大社会问题。职工安置既 关系到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恰当的安置方案。 3. 职工安置方案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职工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制定了以下基本原则: 3.1 尊重职工权益 在职工安置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 就业权益。 3.2 依法依规进行安置 职工安置工作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3 公平公正公开 职工安置方案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职工,避免任何偏袒和不公平现象。安 置方案要公开透明,向职工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3.4 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 职工安置方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多样化的安置方式,包括就业安置、创业安置、培训再就业、退休等。 3.5 积极稳妥的安置措施 职工安置工作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避免 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4. 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 4.1 就业安置 对于能够转岗到其他新组建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职工,提供优先安置机会,确保其稳定就业。同时,采取措施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增加其竞争力。 4.2 创业安置 对于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职工,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 4.3 培训再就业 对于需要提升职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职工,开展培训并提供再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转岗或重新就业。 4.4 退休安置 对于年龄较大或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提供合理的退休和养老保障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5. 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 5.1 组织领导 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职工安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职工安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5.2 资金保障 国家和企业应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保障职工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使用要规范、透明,确保合理使用,切实惠及每一位职工。 5.3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加强职工安置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安置的权益和义务,为职工的安置提供法律保障。 5.4 安置效果评估 在职工安置工作完成后,要对安置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为今后的职工安置工作提供参考。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工作,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制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稳定。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如下: 1. 以职工为中心,以保障职工权益为核心,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和选择,提供多元化的安置方式。 2. 以改制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前提和目标,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 3. 加强政府与企业、工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的安置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 4.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安置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平等保障。 二、安置方式 1. 帮助职工再就业 (1)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与企业改制安置实施工作的对接,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供职业规划、培训、择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职工尽快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2)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提供再就业岗位,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帮助职工实现岗位转移和岗位转换。 (3)建立健全职工再就业激励机制,对成功找到新工作的职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培训支持。

2. 启动职工转岗培训 (1)根据企业改制情况和职工个体特点,制定个性化、量身定制的转岗培训计划,包括技能培训、职业素质提升等方面,提高职工转岗就业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2)组织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为职工提供相关课程和学习资源。 (3)加强转岗培训的督导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提供职业发展支持 (1)建立职工职业发展规划与咨询机制,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服务。 (2)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学历提升等学习机会。 (3)建立职工技能认证机制,对具备相关技能的职工给予认定和照顾。 4. 实施社会保障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并与职工原单位转移接续。 (2)建立相应的退休制度和补偿机制,合理安排职工的退休福利和经济补偿。 (3)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对接,争取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倾斜和支持。 三、责任分工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人员安置是最难的一环。人员安置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 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 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 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四、职工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依据《劳动法》及省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 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企业应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省级文件的规定,向解除劳动关系的 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职工月 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则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因此,如何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问题,是国家社会治理体 系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 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二、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现状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是当前经济转型时期的重要民生问题,如何妥善安置这部分人员,涉及到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并且与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存在 以下问题: 1.资金来源不稳定。部分企业的改制安置经费由政府出资,但 是资金投入有限,无法覆盖所有失业职工的需求。 2.安置方式单一。当前职工安置方式主要是“买断+免职”,这 种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职工,尤其是高龄劳动者和相对困难的职工,需要更多精准化和差异化的安置方式。 3.二次失业风险。安置部分职工后,由于就业环境瞬息万变, 这些职工随时都面临失业的风险。 4.就业转移压力较大。安置职工需要从原来的生产型、管理型 企业中转型到市场化、竞争型企业中,这给职工转型带来了一定的 压力。

以上问题均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安置政策和措施,确保职工的 权益得到保障。 三、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建立全员信息库。全面对职工进行调查、备案、登记,并建 立职工信息库,为职工安置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建立“一人 一档”职工安置档案,对职工的年龄、学历、工龄、家庭收入等因 素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为职工安置提供指导和建议。 2.制定细化的职工安置政策。在资金来源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政府出资、企业自筹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安置制度,结 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如职工再培训、创业基金、小微 企业扶持等。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于一些技术特长较弱,或者从事行业 比较特殊的职工,可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就业竞争力,增加职工转型的成功率。 4.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失业职工就业服务机制,对职工进行就 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规划等服务,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招聘和安 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5.建立职工安置风险防范和监控机制。加强对职工安置中出现 的问题的监控和调查,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避免职工在就业安置 中遭遇损失和风险。 四、安置职工注意事项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进入新的阶段。2023年,公司国有企业将进行改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制定全面、合理的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保障职工的就业、收入和生活质量,实现职工的温和过渡和社会稳定。 2. 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制定安置方案,确保安置的公平公正。 (2) 资源优化原则: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职工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实现职工自身发展和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3) 先行先试原则:安置方案先行先试,根据试点的效果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安置方案 1. 就业安置: (1) 市场化就业:鼓励职工主动寻找市场化职业机会,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介绍,为职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 创业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和创业指导,支持他们开展自主创业。 (3) 外部协作:与其他企业合作,提供职工岗位转移,确保职工的就业和收入稳定。 2. 人力资源开发: (1) 职业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2) 转岗培训:对需要转岗的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3) 职业规划:根据职工的特长和兴趣,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引导其选择合适的职业发展方向。 3. 福利保障: (1) 经济补偿:根据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 医疗保险:为职工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及其家属在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 (3) 住房安置:为需要搬迁的职工提供良好的住房条件,确保其基本居住需求。 (4) 子女教育:为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经费支持,促进他们的良好成长。 四、实施机制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精选5篇)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精选5篇)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篇1 因矿山资源问题,企业无法正常组织生产,经集团公司批准,我公司从20xx年7月24日起,由生产企业转为探矿企业。企业留用员工数量大幅减少,为此,经请示集团公司并××县劳动局批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8月28日,企业在册职工294人,其中高管4人,拟留用54人,休产假2人,停产放假234人。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靠地方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规范操作,妥善完成此项工作。 三、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 四、成立职工安置工作暨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有关日常工作。 五、经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可向集团所属矿山转移安置职工,但由集团公司负责安置的,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书面申请截止到9月15日。 六、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排除矽肺等职业病后方可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由建昌县劳动局派人到企业现场集中办理。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1)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职工工作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职工工作月数按满勤月数计算; (2)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3)职工月工资高于葫芦岛市20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葫芦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职工放假期间,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给放假工资,放假工资按放假天数计算。 十、自动离职(依据放假前考勤或者个人离职表为准)的不予补偿。 十一、工伤职工、休产假职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将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并统一办理有关保险关系转移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事宜。经济补偿金由××县劳动局审批后发放。 十三、本方案经向职工说明并经××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篇2 由于某公司资产巨亏、经营困难、包袱沉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将对公司实施依法解散。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比照同类型企业的职工安置方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一、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职工、公司、社会的承受能力; 2、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3、注重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安置工作接受职工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全文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全文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方案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职工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XX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xx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说明权 本方案参照法律、法规:略 方案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更好增进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发展,保证XXX改制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号)肉体和XXX公司下发《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XXXXXXXX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整体方案批复〉通知》(XXX发[号文件)肉体。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XXX发[号文件精神,培训XXX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教职工,除符合XXX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XXX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XXX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规定,应从企业净资产中将安置费计提给改制后企业,但由于太原白鹭文具厂净资产为负数,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规定:“国有净资产为负数,经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应交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办法先全交,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 引言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革,改制已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涉及到职工的生计和生活稳定。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合理、公正、可行的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既满足企业的改制需要,又保障职工的权益。 2. 背景 根据企业改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以下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1 能力评估 在职工安置过程中,首先需要对职工进行能力评估,了解他们的技能和潜力。评估结果将为后续安置工作提供参考。 2.2 职工培训 为了提高职工的就业竞争力,我们将组织相关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将根据职工的能力评估结果进行制定。 2.3 内部调整 在改制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岗位调整或变动的情况。我们将根据职工的意愿和能力来调整他们的岗位,使其更好地适应企业的新需求。

3. 安置方案 根据职工能力评估、职工培训和内部调整的结果,我们制定了以下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3.1 职位调整 针对一些在当前岗位上表现良好但需要调整的职工,我们将根据其能力和意愿,将他们从原岗位调整到新的岗位上,并提供培训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 3.2 岗位调动 对于一些需要岗位调动的职工,我们将根据他们的能力和意愿,将他们调动到其他部门或项目组,提供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岗位。 3.3 转岗培训 对于需要转岗的职工,我们将组织相关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新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培训内容将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进行制定,以提高职工的就业竞争力。 3.4 市场化安置 对于一些不适合在企业内部工作的职工,我们将提供一定的补贴和支持,帮助他们在市场上重新就业。我们将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职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职工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职工安置方案范本(3篇)

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煤价大幅度下降及自身包袱过重等因 素影响,致使乌海能源公司连年严重亏损,生产经营形势面临极度困难,亟需通过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脱困发展,其中妥善安置职工是 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中之重。根据____《____煤炭行业化 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____》(国发〔____〕____号)、国家人社部 等七部委《____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 好职工安置工作____》(人社部发〔____〕____号)及国资委《____中 央企业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____》(国资发改组〔____〕____号)等文件精神,为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做好职 工安置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并促进企业生存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工安置政策 (一)内部退养1.内部退养年龄 达到下列年龄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批同意,可以办 理内部退养手续。 (1)距正常退休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 ____周岁。 (2)距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 2.内部退养待遇 内部退养人员退养期间由公司按月发放退养生活费,生活费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乌海能源公司的实际,按照上年度公司

同岗级职工在正常生产期间应发工资标准的____%确定,应发工资标准的____%低于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____%的,按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____%执行。 3.社会保险及两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内部退养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费)核定。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费)超过或低于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按照统筹地区在岗职工月缴费工资上、下限执行。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按照神华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4.在____年之前,按照国家相应支持政策,逐年办理内部退养,时间以每年____月____日前达到年龄条件为准。国家政策有变化的,按新政策执行。 (二)离岗待退1.离岗待退年龄 达到下列年龄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批同意,可以办理离岗待退手续。 (1)距正常退休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 (2)距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年龄不满____年的职工,即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 2.离岗待退待遇 离岗待退人员待退期间由公司按月发放待退生活费,生活费实发标准参照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____年为____元/月。 3.社会保险及两金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篇一: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txt始终相信,这世间,相爱的原因有很多,但分开的理由只有一个--爱的还不够。人生有四个存折:健康情感事业和金钱。如果健康消失了,其他的存折都会过期。葫芦岛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在改制中的劳动关系,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目标,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平稳过度,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因职工安置问题而影响改制进程,确保企业改制积极稳妥地推进。 三、安置原则 1、企业改制后,通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接收原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并按规定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新招用人员,应优先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3、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职工自愿入股,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四、安置办法 1、对有就业愿望,具备相应劳动技能,身体健康的原企业职工,改制后企业应继续留用。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改制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的,根据本人的自愿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实行企业内部退养人员,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现行规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的,企业需要上岗的,由企业安排工作。本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1992年6月30日前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0年,1992年7月1日后参力口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均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0年(199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15年的(1992年7月1 日后参加工作),可办

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仅供参考

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仅供参考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 XX市xxxx科技有限____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根据____xx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xx经资委纪 要〔xx〕x号)、XX市xx有限____于xx年x月x日出具 的《关于XX市xxxx科技有限____改制的决定》(xx____〔xxxx〕x号),XX市xxxx科技有限____(以下简称“改 制企业”)的国有股东向民营社会投资者转让控股权,改 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____。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____共和国劳动法》、《____办公厅转发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____办公厅转发____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 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__〕60号)、《XX省________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____〕25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 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一、改制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1.在册职工名,其 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无离休人员或退休人员。 3.工伤(职业病)职工人。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人。 5.无请长假、停薪留职、档案挂靠、协议保留劳动关 系等不在岗人员。 6.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人。 7.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在医疗期内的职工。 1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 ____、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____及 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程,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国有企 业改制往往伴随着大量职工的下岗和失业问题,对社会稳定和个人生活产 生了巨大影响。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制定一个完善的国有企 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至关重要。 二、安置原则 1.精准安置原则:根据职工的年龄、技能、工作经验等具体情况,制 定个性化的安置计划,使每位职工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2.公平公正原则:在安置过程中,遵循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安置机 会的公平分配,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腐败和人为干扰。 三、安置内容 1.转岗安置: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将其转岗到其他国有企业或者民 营企业。这需要进行相关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满足新工作的需要。 2.创业安置:对有一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和资金 扶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支持创业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和相关政策。 3.再就业安置:对一些年老或技能不适应转岗需求的职工,提供再就 业机会。与企业和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职工提供推荐和介绍服务, 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4.培训安置:对一些需要提升技能的职工,通过培训来提高其竞争力 和适应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等。

四、安置程序 1.调查评估:对待安置的职工进行个人调查和评估,了解其技能、教 育背景、工作经验和就业意愿,为安置方案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 2.安置方案制定: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方案,明确安置的内容、时间和具体措施。 3.实施安置措施:根据安置方案,进行转岗、创业、再就业或培训等 具体的安置措施。确保职工能够顺利转岗或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4.跟踪评估:对安置过程进行跟踪和评估,了解职工的安置情况和满 意度,及时调整安置策略和措施。 五、安置保障 1.经济补偿:为下岗职工提供经济补偿,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得 到满足。 2.社会保险:为职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职工在安置期间和以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 险福利。 4.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和教育活动,向职工普及安置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安置意识和法律意识。 六、安置效果评估 1.结果评估:对安置过程中的转岗率、创业率、再就业率等进行评估,了解安置的具体效果。

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范文

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范文职工安置方案[全文5篇] XX市机械工业湘南物质供销____产权制度改革职工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____对后改制时期国企改制安排和市 ____衡政发[2001]1号、衡政办发[2001]2号、3号,衡政发[2003] 3、4号、22号、37号,衡委[2003]3号,衡人发[20____]43号文件及市____已____的有关文件精神和XX市机械工业湘南物质供销____20____年8月26日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____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结合本____实际,拟对全体现有全民(集体)合同职工的身份进行置换,解除现有职工劳动关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改制的对象及职工总数的确定 (一)XX市机械工业湘南物质供销____改制安置的对象是:与本____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册职工和本____退休人员。 (二)到20____年8月12日止,职工总数22人,其中:在册职工10人(退养3人,协保3人,置换身份4人),退休3人。以上人数的核定最终由市改制办社会保障部审核为准。

二、退休人员的安置及社会保障 (一)依据衡政发(2003)3号文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或 从事管理工作岗位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且达到规定工作 年限人员男满55周岁,女工人满45周岁,工残、病残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女干部退休退养依据衡委[2003]2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女干部退养年龄参照企业改制政策,统一按企业女工人的标准执行。 (二)依据衡政办发(2001)2号文件第八条企业改制离退休人员管 理服务工作规定: 1、企业改制前,属企业拖欠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养老金,由企业一次性补发。 2、企业改制后,一次性缴纳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市社保局发放,交社区统一管理。 (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依据衡政发[2003]22号文第 十八条规定,改制企业须为退休人员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具体交费金额以医保中心核定数为准,交费计算标准为:个人×20____年度本市年平均工资(755元)×9%×10年

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三篇.doc

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第1条 公司员工安置方案一、企业员工基本情况截至XXXX 12月1日,XX公司注册员工总数为XXXX年前集体工人)、43名合同工(含19XX年后集体工人);44名退休工人(包括38名退休工人和6名退休工人)。 (一)XX公司总部171人。 其中,109名固定工人(包括19XX年前的集体工人)、28名合同工(包括19XX年后的集体工人);有34名退休工人(包括29名退休工人和5名退休工人)。 (2)林州图书馆有30名成员。 其中,有5名固定工人(包括19XX年前的集体工人)、15名合同工(包括19XX年后的集体工人);10名退休职工(包括9名退休职工和1名退休职工)。 2 、职工身份变更(1)职工身份变更的目的是通过解除在国有制下与原国有企业形成的劳动关系来取消国有职工身份。 重组后,新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新的人事和劳动机制。 (2)改变XX公司全体员工的目标和范围。 包括注册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无薪人员和退休人员等。 (3)新公司完全接受现有的注册员工。 尊重员工留下或离开的意愿。

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寻找工作或继续在新公司工作。 (四)身份变更过程 1、岗位宣布员工的工作和经济报酬计算。 2、员工本人应填写《国有员工身份变更申请表》和《离职或居留意向表》。 3、所有参与重组的员工与公司就员工国有地位变更和劳动关系解除签订协议。原与XX公司的劳动合同将在员工国有地位取消后立即解除。 4、员工身份变更后,编制一份国有员工身份变更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清单,并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五)变更身份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新公司成立的前一天。 3 、经济补偿和职工安置(1)职工的国有地位发生变化,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应按照有关政策和协议进行经济补偿。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员工的工作时间和性质应基于人事档案。 服务期限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一年)核定。 (二)职工经济补偿 1、全民永久劳动者的补偿标准为16,694元乘以3除以XXXX实际工作年限的30倍,上限为30年。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概述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面临着职工安置难题。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尤为重要。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一套全面、细致的方案。 二、安置原则和目标 1. 安置原则 (1)保护员工权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保、退休金等。 (2)灵活安排职工就业。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培训和创业支持,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 (3)加强政府引导。政府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提供就业机会,减少职工安置中的不确定性。 2. 安置目标 (1)实现零失业。力争每个拟安置职工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提高生活质量。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提高职工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3)保障社会稳定。通过安置方案的落实,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 1. 变革前准备 (1)人员统计和评估。对改制前的职工进行登记和评估,了解其技能、特长、单位岗位与资历等情况,为安置提供基础数据。 第1页/共3页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集中岗前培训。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建立安置数据库。建立一个全面的内部安置数据库,包括职工信息、就业需求和资源信息,通过信息匹配实现最佳安置结果。 2. 工作安排 (1)优先内部调剂。国有企业改制后,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将职工安置到其他岗位,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2)提供创业支持。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职工实现自主就业。 (3)积极推动外部就业。国有企业可与当地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推动职工外部就业,开展职业介绍、推荐和公益岗位等。 (4)做好离退休职工安置。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合理安置离退休职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监督和反馈 (1)建立监督机制。成立职工安置专门工作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职工安置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随时调整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3)接收民意和反馈。积极听取职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职工对安置方案的意见和反馈。 四、保障措施 1. 经济补偿。对确定不能继续在原企业工作的职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 创业扶持。对创业职工给予创业补贴和优惠政策,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顺利开展创业。 3. 职业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和技能,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提高职工的就业竞争力。 4. 就业关照。建立就业跟踪和关怀机制,对职工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和关怀,解决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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