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计内部校准记录

温度计内部校准记录
温度计内部校准记录

温度计内部校准记录表

编制部门:计量科

编号:R-E-J-03-1

校准人:校准日期:使用部门:

温度计校准方法

温度计校准方法 1、目的:确保温度计精度 2、范围:适用数显温度计、玻璃温度计、双金属温度计精度校准。 3、校准方法 3.1校准周期:数显和玻璃温度计6个月、双金属温度计1年 3.2校准条件:20±5℃ 3.3校准用标准器:恒温炉、F200数显温度计 3.4外观检查: 3.4.1开机时显示屏幕应清晰,电池电量应充足。 3.4.2探头应无损伤、凹痕、氧化锈蚀及其它附着物。 3.4.3玻璃温度计的玻璃棒及毛细管粗细应均匀笔直,感温泡和玻璃棒无裂痕,液柱无断节和气泡。 3.5精度检查: 3.5.1可根据现场适用范围选择50℃、100℃、150℃、200℃等测量点(至少3个点)。 3.5.2让恒温炉开机半小时以上,达到设定温度直至温度变化小于0.1℃/min 3.5.3将被检探头及F200数显温度计探头分别插入相匹配的恒温炉孔内,要使探头全部插入孔内,待显示稳定分别读取温度计和F200数显温度计的显示值。 3.5.4玻璃温度计浸没深度不小于75mm,双金属温度计感温泡应全浸。 3.5.5校准时观察玻璃温度计液柱不得中断、倒流,上升时不得有显

见停滞或跳跃现象,下降时不得在壁管上有液滴或挂色,双金属温度计升温时指针平稳,无跳动、卡住等现象。3.5.6待温度稳定后分别读取标准值与被测值,读数视线应与刻度线垂直。 3.5.7若示值超差,应对显示器和探头单独校准。 3.6允许误差: 3.6.1热电偶热电阻允许误差:±(设定值×0.5%+0.5)℃,必要时可根据说明书或实际要求。下表是热电偶及热电阻允许误差,必要时可作依据。(t为设定值) 3.6.2玻璃温度计允许误差:

3.6.3双金属温度计允许误差=精度等级%×F.S,必要时参照其说明书上之要求。 3.7注意事项: 3.7.1感温头要防止冲、撞。 3.7.2保管时应注意通风干燥和无腐蚀环境中。 3.7.3不用时,尽量取出电池,以防电池漏液腐蚀仪表。 3.7.4温度高时应防止烫伤,表头勿近水。 4、表单记录 4.1校正记录表

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

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 JJJG 226-80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Bimetal Thermometer 本检定规程由江苏省计量局组织报批~经国家计量总局于1981年1月10日批准~并自1981年12月1日施起行。 归口单位:四川省计量局 起草单位:常州市标准计量管理所 主要起草人:陈利群 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双金属温度计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用热双金属片作感温元件~测量范围在-80-+600?内的杆型工业用双金属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检定。一、技术要求 1 温度计表面用的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正确读数的缺陷。各零部件保护层应牢固、均匀和光洁~不得有锈蚀和脱层。 2 温度计表盘上的刻线、数字和其它标志应清晰准确。指针应伸入最小分度线1/4-3/4内。其指针尖端宽度不得大于主分度线宽度。 3 温度计表盘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温度计型号、国际实用温标符号(?)、精度等级和产品编号。 4 温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 表1

注:温度计的量程是指其测量上限和测量下限之差。 5 温度计在检定过程中~指针应平稳移动~不应有显见跳动和停滞现象。 6 温度计的来回变差~应不大于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7 温度计的重复性应不大于允许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2。 8 温度计在测量上限温度持续24小时后~各点示值变化不得超过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同时~该温度计的基本误差仍不得超过允许基本误差。二、标准器和检定设备 9 标准器为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和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 注:在检定负温时~也可以选用二等标准铜-康铜热电偶。 10 检定设备~有酒精低温槽、水槽、冰点槽、油槽、盐槽或锡槽、放大镜(5-10倍)。当使用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和二等标准铜-康铜热电偶时~应配有0.02级低阻电位差计和相应的电测设备。 各种恒温槽温场应符合表2的要求: 三、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11 温度计的检定项目见表3。 12 外观检查

内部温湿度表校准规程

技术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测量范围在温度5℃~50℃、湿度10%R H~90%R H 的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内部校准操作。 二、概述 机械式温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效高分子镀膜材料等感湿原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三、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 1、温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2.0℃; 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 a、±5%R H(40%R H~70%R H,20℃) b、±7%R H(40%R H以下或70%R H以上,20℃) 3、重复性 a、温度重复性:应≤0.5℃; b、湿度重复性:应≤2%RH 四、校准用计量标准器要求: 1、通风温湿度表 应选用电子数显通风温湿度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页号2-2 温湿度计量标准器技术要求 2、配套设备 温湿度检定箱:温湿度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下表要求: 五、校准方法 1、将被校准的温湿度表与校准用标准温湿度表同时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温度检定点设定为15℃、20℃、30℃三个点;湿度检定点:检定箱内温度设为20℃时,湿度设置为40%R H、60%R H、80%R H三个点。标准温湿度表与被检温湿度表的差值不得超出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2、重复以上校准三次,被检温湿度表重复性均应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六、校准结果判定 被校准温湿度表按以上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温湿度示值误差均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为校准合格,可以正常使用;温湿度示值误差如不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为校准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05温度计校准规程

对现场品管使用温度计进行校准,以确保使用中的温度计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职责与权限 品管室负责对使用的温度计进行校准实施。 3.工作程序 3.1校正频率:每日一次内部校准;每年一次外部检定。 3.2相关工具: 3.2.1 不锈钢容器(容器面积大于100mm2,深度大于80mm) 3.2.2 碎冰(没有添加物的纯净水制成的冰)和纯净水。 3.2.3多功能电炉 3.2.4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 3.3操作方法: 3.3.1冰点校准: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1.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碎冰,然后加入纯净水。 3.3.1.2 冰∶水的比例约为四分之三∶四分之一,冰水总量至少为容器容量的60%(冰水混合物应有较多的可视碎冰),稳定3分钟。 3.3.1.3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冰水中。 3.3.1.4用温度计轻轻搅拌冰水,但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1.5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1.6最大允许偏差:±0.5℃。 3.3.2沸点校准: 适用于检测用温度计。 3.3.2.1向不锈钢容器内加入纯净水,煮沸。 3.3.2.2将需检测温度计与热灵敏度为0.1℃的标准温度计同时慢慢伸入沸水中。 3.3.2.3温度计不可接触容器内壁,当温度计所显示的数据处于稳定后,读数并记录。 3.3.2.4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2.5最大允许偏差:±0.5℃

3.3.3.1将经过较准的手持电子温度计放于悬挂的电子温度计同一点,进行比较读数,计算偏差。 3.3.3.2 最大允许偏差:±0.5℃ 4.相关记录 [温度计校准记录]

检验室内部校准规程要点

内部校准规程(电子秤、电子天平) 1.0 目的 用于规范电子称和电子天平的内部校准方法,以保证称量结果的准确性。 2.0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电子称和电子天平的内部校准。 3.0 工具 外校标准200g砝码。 4.0 校准步骤 4.1 电子称的校准 4.1.1 清洁被校电子秤进行归零调平。 4.1.2 分别在电子秤托盘上的五个位置(四个角和中心点)置放200g的砝码进行称量,将五个重量读数取平均值,砝码必须使用由计量检定检验机构校准合格的砝码。 4.1.3 根据下式计算误差 △(%)=(G-g)×100%/G 式中G——砝码示值 g——电子称的平均读数。 4.1.4 误差:△(%)在±5‰以内,判校准合格,如果出现误差,无论误差数值的大小,现场的校准人员都必须通知实验室的计量管理员,计量管理员首先应查询是否有备用的电子称。如果没有备用的电子称然后在看误差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再投入使用。 4.2 电子天平的校准 4.2.1 零位稳定后按CAL键,显示器显示:CAL –C200-(闪烁等待放置200g校准砝码) 4.2.2 校准砝码放上后,显示:﹍(等待校准) 4.2.3 待稳定后,显示:200.00,校准完成。 4.3 如发现电子称有问题及时上报实验室,由实验室人员处理。 5.0 校准频率: 6.0参考文件

电子称的使用说明书 内部校准规程(容量仪器) 1.0 目的 1.1 了解容量仪器校准的意义和方法。 1.2 初步掌握移液管的校准和容量瓶与移液管间相对校准的操作。 2.0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的内部校准。 3.0 工具 外校电子称、分度值为0.1℃的温度计。 4.0 校准步骤 4.1 称量被校量具的量入或量出的纯水质量,在根据不同温度下纯水在空气中的密度计算出量具的实际体积。 4.2 规格及要求 4.2.1 移液管 4.2.2 容量瓶 4.2.1 滴定管 5.0 校准频率 6.0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96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编号:HT-PB-ZY-2012-32 1.目的 对温度计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 适用于测量产品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校准用基准设备 外校合格的水银温度表(精度0.1℃). 4.环境条件 校准必须在室内进行;温度:室温;室温波动不得超过±3℃/h;湿度不大于75%;5.校准步骤 5.1 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5.2 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5.3 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5.4 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5.5 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取得结果再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1.0℃。

5.6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基准水银温度 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5.7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 量,测量结果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1.0℃。 5.8 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5.6、5.7相关步骤。 5.9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 6.温度计校验周期: 每6个月1次 7.相关记录 7.1内校记录表。 内部校验记录表 编号:HT-JL-048-2012-01 序号: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范围在-100℃~600℃的棒式和内标式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本规程不适用于外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 文件依据:JJG130-2011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1.术语 1.1 刻度线 scale line 印刻在玻璃棒和刻度板上用于只是温度值的刻线。 1.2 刻度值 scale value 印刻在玻璃棒和刻度板上用于只是温度值的数字。 1.3 刻度板 scale plate 内标式玻璃液体温度计内印刻刻度线、刻度值和其他符号的平直、有色(如乳白色)的薄片。 1.4 主刻度 main scale 测量范围部分的刻度。 1.5 主刻度线 main scale line 带有数字的刻度。 1.6 分度值 division value 两相邻刻度线所对应的温度值只差。 1.7 辅助刻度 auxiliary scale 未检查零点示值所设定的刻度线和刻度值。 1.8 展刻线 expanded scale 温度计测量上限和测量下限以外的刻度线。 1.9 浸没标志 immersion mark 局浸温度计用以表示浸没位置的标志线或浸没深度。 1.10 感温泡 bulb 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感温部位,位于温度计的最下端,可容纳绝大部分感温液体的玻璃泡。 1.11 中间泡 contraction chamber 毛细管内径的扩大部分,其作用是容纳部分感温液,以缩短温度计长度。 1.12 安全泡 expanded chamber 毛细管顶端的扩大部位,起作用时当被测温度超过温度计上限一定温度时,保护温度计不受损坏,还可以用来连接中断的感温液柱。 1.13 全浸式温度计 total-immersion thermometer 当温度计的感温泡和全部感温液柱浸没在被检介质内,且感温液柱上端面与被测介质表面处于同一水平时①,才可以正确显示温度示值的玻璃液体温度计。注:①在实际使用时,感温液柱的上端面可露出被测介质表面10mm以内,以便于读取示值。 1.14 局浸式温度计 partial-immersion thermometer 当温度计的感温泡和感温液柱的规定部分浸没在被检介质内,才可以正确显示温度示值的玻璃液体温度计。 1.15 露出液柱 exposed-liquid column 温度计在测量过程中,露在被测介质外面的液柱。 1.16 线性度 linearity 玻璃液体温度计相邻两检定点间的任意有刻度值的一个温度点实际检定得到的示值误差与内插计算得到的示值误差的接近程度。玻璃液体温度计的线性度主要由玻璃温度计毛细管均匀性及刻度等分均匀性综合影响。 2.通用技术要求 2.1 刻度和标志 2.1.1 温度计的刻度线应与毛细管的中心线垂直。刻度线、刻度值和其他标志应清晰,涂色应牢固,不应有脱色、污迹和其他影响读数的现象。 2.1.4 内标式温度计刻度板的纵向位移应不超过相邻两刻度线间距的1/ 3.毛细管应处于刻度板纵轴中央,不应有明显的偏斜,与刻度板的间距应不大于1mm。 2.1.5 每隔10~20条刻度线应标志出相应的刻度值,温度计上、下限也应标志相应的刻度值。有零点的温度计也应标有零点的刻度值。 2.1.6 温度计应标有以下标志:表示摄氏度的符号“℃”、制造厂名或商标、制造年月。全浸式温度计应标有“全浸”标志;局浸式温度计应有浸没标志。 2.2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 2.2.1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应光滑透明、无裂痕、斑点、气泡、气线或应力集中等影响读数和强度的缺陷。玻璃套内应清洁,无明显可见的杂质,无影响读数的朦胧现象。 2.2.2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应正直、孔径均匀,无明显的弯曲现象。 2.2.3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中的毛细管应正直,粗细均匀,清洁无杂质,无影响读数的缺陷。内壁正面观察温度计时,液柱应具有最大宽度。毛细孔(管)与感温泡、中间泡及安全泡连接处均应呈圆弧形,不得有颈缩现象。 2.2.4 棒式温度计刻度线背面应熔入一条带颜色的釉带。正面观察温度计时,全部刻度线的投影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编号:HT-PB-ZY-2012-32 1.目的 对温度计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 适用于测量产品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校准用基准设备 外校合格的水银温度表(精度℃). 4.环境条件 校准必须在室内进行;温度:室温;室温波动不得超过±3℃/h;湿度不大于75%; 5.校准步骤 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取得结果再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 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基准水银温度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量结果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 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相关步骤。 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 6.温度计校验周期: 每6个月1次 7.相关记录 内校记录表。 内部校验记录表 编号:HT-JL-048-2012-01 序号:

数字温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数字温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数字温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80~+300)℃、温度传感器外置且具有100mm以上信号传输线缆(测量杆)的以数字形式显示被测温度值的数字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数字温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温度计由温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温度测量。 4.2 温度传感器主要有热电偶、热电阻、半导体温度传感器、集成温度传感器等。 4.3 温度计的基本工作原理如下:传感器感受被测温度的变化输出一个电信号值,经信号处理后由数字显示器指示出被测温度值。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示值误差:Δt=±a%.; 式中:Δt—温度计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 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2 外观 5.2.1 温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温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数字显示不应出现间隔跳动的现象,小数点、极性和过载的状态显示应正确。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30~+300)℃,过程校准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槽。 5.3.2 环境条件 5.3.2.1 环境温度:(20±5)℃; 5.3.2.2 环境湿度:45%~75%; 5.3.2.3 除地磁场外无其他外界电磁干扰; 5.3.2.4 无腐蚀性气体。 5.4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4.1 外观 5.4.1.1 检查温度计的外观,标志应符合的要求。 5.4.1.2 在示值误差校准时,同时观察温度计显示器的显示状态应符合的要求。

水银温度计校验规程

水银温度计校验规程 1.0目的: 规范水银温度计的安全使用操作,延长水银温度计使用寿命和准确性。 2.0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水银温度计的校准操作要求。 3.0责任: 计量主管、兼职计量员及相关人员。 4.0校准条件: 恒温水槽、辅助温度计。 5.0校准项目和方法: 5.1外观检查 5.1.1玻璃 5.1.1.1玻璃应光洁透明,不得有裂隙及影响强度的缺陷,刻度线及数字清晰,在刻度范围内不得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1.2感温液体和液柱 5.1.2.1水银必须纯净、无气泡,无任何杂质。 5.1.2.2水银柱不得中断、不得倒流(真空的除外),上升时不得有显见的停滞跳跃现象,下降时不得有挂壁现象。 5.1.3棒式温度计感温泡的直径应不大于玻璃直径。 5.2示值校准 5.2.1以校准合格的水银温度计做为校准标准器具。 5.2.2将水银温度计放在恒温水槽中进行各温度点的校准。

5.2.2.1先确定被校准温度计所对应设备使用温度,然后对各温度进行校准,被检温度计垂直插入恒温水槽中,深度为200mm以上。 5.2.2.2选择三个校准点进行检定。一般在水银温度计测量温度上限下减30℃的点为检定第一点,以检定第一点为准整十摄氏度向下限进行检定。 5.2.2.3温度计插入恒温槽中要稳定15min方可读数,读数前要轻敲温度计,视线应与刻度垂直。一个检定点检定完毕,槽温变化不得超过一个分度值。5.2.2.4校正读数时应先读标准示值,再依次由左到右读取各被检温度计示值,然后按相反顺序回到标准,每支温度计往返共读数2次。取2次读数值的平均值,其偏差应在允许误差在±于2℃范围内。 6.0校验周期 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0检定依据 JJG161-2010《标准水银温度计》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8.0记录表格 内校合格证 水银温度计校验记录表 水银温度计校验记 录表.xls

温度计校正简易方法

温度计校正简易方法: 水银温度计是实验室中最常用的液体温度计,水银具有热导率大,比热容小,膨胀系数均匀,在相当大的温度范围内,体积随着温度的变化呈直线关系,同时不润湿玻璃、不透明而便于读数等优点,因而水银温度计是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测量较准确并且测量范围大的温度计。 然而,当温度计受热后,水银球体积会有暂时的改变而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原来体积。由于玻璃毛细管很细,因而水银球体积的微小改变都会引起读数的较大误差。对于长期使用的温度计,玻璃毛细管也会发生变形而导致刻度不准。另外温度计有全浸式和半浸式两种,全浸式温度计的刻度是在温度计的水银柱全部均匀受热的情况下刻出来的,但在测量时,往往是仅有部分水银柱受热,因而露出的水银柱温度就较全部受热时低。这些在准确测量中都应予以校正。 (1)温度计读数的校正 将一支辅助温度计靠在测量温度计的露出部分,其水银球位于露出水银柱的中间,测量露出部分的平均温度,校正值Δt按式下式计算,即: Δt = 0.00016 h (t体- t环) 式中:0.00016一水银对玻璃的相对膨胀系数; h—露出水银柱的高度(以温度差值表示); t体一体系的温度(由测量温度计测出); t环一环境温度,即水银柱露出部分的平均温度(由辅助温度计测出)。 校正后的真实温度为:t真= t体+ Δt 例如测得某液体的t体=183℃,其液面在温度计的29℃上,则h = 183 -29 =154, 而t环= 64℃,则 Δt =0.00016×154×(183℃-64℃)=2.9℃ 故该液体的真实温度为:t(真) = 183℃+ 2.9℃= 185.9℃ 由此可见,体系的温度越高,校正值越大。在300℃时,其校正值可达10℃左右。 半浸式温度计,在水银球上端不远处有一标志线,测量时只要将线下部分放入待测体系中,便无需进行露出部分的校正。 (2)温度计刻度的校正 温度计刻度的校正通常用两种方法: A.以纯的有机化合物的熔点为标准来校正。其步骤为:选用数种已知熔点的纯有机物,用该温度计测定它们的熔点,以实测熔点温度作纵坐标,实测熔点与已知熔点的差值为横坐标,画出校正曲线,这样凡是用这只温度计测得的温度均可在曲线找到校正数值。 B.与标准温度比较来校正。其步骤为:将标准温度计与待校正的温度计平行放在热溶液中,缓慢均匀加热,每隔5℃分别记录两只温度计读数,求出偏差值Δt。 Δt = 待校正的温度计的温度- 标准温度计的温度 以待校正的温度计的温度作纵坐标,Δt为横坐标,画出校正曲线,这样凡是用这只温度计测得的温度均可由曲线找到校正数值。

数字温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数字温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数字温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80~+300)℃、温度传感器外置且具有100mm以上信号传输线缆(测量杆)的以数字形式显示被测温度值的数字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校准与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数字温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温度计由温度传感器与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温度测量。 4.2 温度传感器主要有热电偶、热电阻、半导体温度传感器、集成温度传感器等。 4.3 温度计的基本工作原理如下:传感器感受被测温度的变化输出一个电信号值,经信号处理后由数字显示器指示出被测温度值。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示值误差:Δt=±a%F、S、; 式中:Δt—温度计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 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0、1、0、2、0、5、1、0,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2 外观 5.2.1 温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温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数字显示不应出现间隔跳动的现象,小数点、极性与过载的状态显示应正确。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30~+300)℃,过程校准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槽。 5.3.2 环境条件 5.3.2.1 环境温度:(20±5)℃; 5.3.2.2 环境湿度:45%~75%; 5.3.2.3 除地磁场外无其她外界电磁干扰; 5.3.2.4 无腐蚀性气体。 5.4 校准项目与校准方法 5.4.1 外观 5.4.1.1 检查温度计的外观,标志应符合5、2、1的要求。

温度计校准

某某农业科学研究所蔬菜产品综合检测站 温度计自校规程 文件编号:RITQTSC002 (第A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3页1.目的 对温度计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范围 适用于测量溶液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编写依据 温度计使用说明书 3.校准用基准设备 1).数显温度表(精度0.1℃) 2).透明容器盛 3).冰、水 4.环境条件 室温。 5.校准步骤 5.1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5.2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5.3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5.4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5.5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得出结果再取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0.1℃。 5.6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基准数显温度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5.7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得的结果取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数±1.0℃。 5.8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5.6、5.7相关步骤。 6.判定依据 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

7.校准周期 一年校准一次 6.相关记录 6.1内校记录表 RITQTSD/C00201 内校记录表

编号:RITQTSD/C00201 校准人:校准日期:审核:

内部校准规程

内部校准规程 一、内部校准规程概述: 根据《质量手册》中《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要求,对需要实施内部校准的计量器具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内容包括: 内校项目、内校标准、方法、周期等。 三、内校项目: 1、钢盒尺的内部校准: a、方法:用标准盒尺与受校盒尺比对校准。每一把受校盒尺选三点(尺 两端及中间一点)与标准盒尺比对校准; b、内校标准: c、标准钢盒尺应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并出具检定报告; d、钢盒尺的内校周期为一年; e、标准钢盒尺应标注清晰与内校钢盒尺相互区分,并妥善保存。 2、秤的内部校准: a、方法:用标准秤与受校秤比对校准。取一份重物分别用标准秤和受 校秤比对校准,这份重物的重量应为该受校秤量程的1/2倍左右; b、内校标准: c、标准秤应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并出具检定报告;

d、秤的内校周期为一年; e、经外校秤应标注清晰与内校秤相区分。 3、温度计的内部校准 a、方法:用标准温度计与受校温度计比对校准。每只受校温度计在室 内环境温度下与标准温度计比对校准; b、内校标准: 公差范围±1℃; c、标准温度计应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并出具检定报告; d、温度计的内校周期为一年; e、经外校温度计应标注清晰与内校温度计区分并妥善保管。 4、百分表的内部校准: a、方法:用标准百分表与受校百分表比对校准。用同一重物对标准百 分表和受校百分表进行受压比对校准; b、内校标准; c、标准百分表应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并出具检定报告; d、百分表的内校周期为2个月; e、标准百分表标注清晰与内校百分表相区分。 5、游标卡尺的内部校准: a、方法:用标准块规与受校卡尺比对校准。; b、内校标准: 公差范围:±0.01㎜; c、标准块规应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

辐射温度计校准规范

港陆钢铁测量设备校准规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校准规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tandard Sample Of The radiation thermometer 2016年12月5日发布 2017年1月1日实施港陆钢铁发布

GLJJF 0006—2017 本规经港陆钢铁2016年12月5日批准并自2017年1月1日施行。 归口单位:设备机动部 起草单位:炼铁厂 批准人签字: 本规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GLJJF 0006—2017

本规主要起草人: 港陆钢铁炼铁厂 本规参加起草人: 港陆钢铁设备机动部 本规审核人: 港陆钢铁炼铁厂 GLJJF 0006—2017

目录 1.围 1 2.术语和计量单 位 1 3.计量特 性 1 4.校准条 件 2 5.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2 6. 校准结果处 理 4 7.确认间 隔 4

8.校准记 录 5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校准规 1、适用围 1.1本规适用于港陆钢铁(焦化)使用的UT301A/B/C辐射温度计的校准,准确度±1.8% 或(1.8℃/4°F。(温度≤0℃时,在原精度基础上增加1℃2°F) 2、术语和计量单位 2.1 UT301C辐射温度计维护手册、 2.2炼铁厂生产计划管理标准 2.3炼铁厂工艺操作规程

2.4计量单位温度单位为摄氏度(℃)或开尔文(K) 2.5示值误差 辐射温度计的示值误差是辐射温度计的温度示值与被测黑体辐射源温度的约定真值之间的差。 3、计量特性 3.1测量围 型号:UT301A 测量围:(-18-350)℃(0-662)°F 型号:UT301B 测量围:(-18-450)℃(0-842)°F 型号:UT301C 测量围:(-18-550)℃(0-1022)°F 3.2技术参数 激光照射不要直视 输出﹤1mW 波长630-670nm 不要让测温仪一直开着或靠近高温物体 3.2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等级(见下页) 示值误差 温度示值误差在校准实验条件下确定, GLJJF 0006—2017 辐射温度计的最大允许误差

温度计校准规程

温度计校准标准 1 范围 适用于新购置和使用中的,测量范围为-30℃(不含)~300℃的工作用温度计的校准。 2 温度计的分类 根据分度值和测量范围不同,分为精密温度计和普通温度计,见表1。 表1 温度计的分类℃ 3 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25±10℃。 4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见下页表2 5 校准方法 5.1 将标准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垂直插入槽中,插入前应注意预热(零上温度计)。恒温槽恒定温度偏离检定点控制在±2℃以内(以标准温度计为准),再缓慢调整至检定温度。 5.2 温度计在恒定的恒温槽中要稳定10分钟(水银温度计)或者15分钟(有机液体温度计)方可读数。读数过程中标准温度计的温度波动不得超过0.2℃。读数要迅速,时间间隔要均匀,视线应与刻度垂直,读取液柱弯月面的最高点(水银温度计)或最低点(有机液体温度计),读数要估读到分度值的1/10。 5.3 温度计采用比较法在三点以上进行校准:用一支标准水银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处于同一恒定温度下,读数比对。校准顺序:以零点为界分别向上限或下 限方向逐点进行。校准点间隔如表3。 5.4 精密温度计读取四次,普通温度计读数两次,其顺序为标准、被测1、被测2、被测n,然后再相反顺序读回到标准,最后取算术平均值,分别得到标准温度计及被检温度计的示值。

表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表3 温度计校准点间隔

5.5 修正值的计算: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实际温度 = 二等标准标准水银温度计示值 + 该点的修正值 被校温度修正值 = 标准温度计的实际温度 - 被检温度计示值 6 校准周期 检定周期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内挍周期为六个月,出现异常时也应进行内挍。 7.注意事项 水银温度计应尽可能浸没在恒温槽中,校准时环境不符合规定时,其露出的液柱按下式进行修正(一般可忽略不计):

双金属温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双金属温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双金属温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80~+500℃,由双金属元件和护套组成温度检测元件且具有圆形表盘的双金属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双金属温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双金属温度计:用膨胀系数不同的两种金属(或合金)片牢固结合在一起组成感温元件,一般绕制成螺旋形,其一端(自由端)装有指针。当温度变化时,感温元件曲率发生变化,自由端旋转,带动指针在度盘上指示出温度数值。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5.1.2 角度调整误差:可调整角温度计因角度调整引起的示值变化不超过其量程的1.0%。 5.1.3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2 外观 5.2.1 温度计各部件装配要好,不得松动,保护套应牢固、均匀和光洁。 5.2.2 温度计表头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温度计度盘上的刻线、数字和其他标志应清晰、正确。 5.2.4 温度计指针应遮盖(伸入)最短分度线的1/4~3/4,指针指示端宽度不应超过最短分度线的宽度。 5.2.5 温度计指针与度盘平面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mm,但不应触及度盘,对于可调角双金属温度计该项检查应在轴向(或径向)位置到径向(或轴向)位置的全过程中进行。 5.2.6 温度计表盘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国家温度摄氏度的符号“℃”、准确度等级、制造年月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编号。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选用标准器如下: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30~+300)℃; 5.3.1.2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槽。 5.3.2 环境条件

检验室内部校准规程

内部校准规程(电子秤、电子天平)1.0 目的 用于规范电子称和电子天平的内部校准方法,以保证称量结果的准确性。 2.0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电子称和电子天平的内部校准。 3.0 工具 外校标准200g砝码。 4.0 校准步骤 4.1 电子称的校准 4.1.1 清洁被校电子秤进行归零调平。 4.1.2 分别在电子秤托盘上的五个位置(四个角和中心点)置放200g的砝码进行称量,将五个重量读数取平均值,砝码必须使用由计量检定检验机构校准合格的砝码。 4.1.3 根据下式计算误差 △(%)=(G-g)×100%/G 式中G——砝码示值 g——电子称的平均读数。 4.1.4 误差:△(%)在±5‰以内,判校准合格,如果出现误差,无论误差数值的大小,现场的校准人员都必须通知实验室的计量管理员,计量管理员首先应查询是否有备用的电子称。如果没有备用的电子称然后在看误差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再投入使用。 4.2 电子天平的校准 4.2.1 零位稳定后按CAL键,显示器显示:CAL –C200-(闪烁等待放置200g校准砝码) 4.2.2 校准砝码放上后,显示:﹍(等待校准) 4.2.3 待稳定后,显示:200.00,校准完成。 4.3 如发现电子称有问题及时上报实验室,由实验室人员处理。 5.0 校准频率: 参考文件 6.0电子称的使用说明书 内部校准规程(容量仪器) 1.0 目的 1.1 了解容量仪器校准的意义和方法。 1.2 初步掌握移液管的校准和容量瓶与移液管间相对校准的操作。 2.0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的内部校准。 3.0 工具 外校电子称、分度值为0.1℃的温度计。 4.0 校准步骤 4.1 称量被校量具的量入或量出的纯水质量,在根据不同温度下纯水在空气中的密度计算出量具的实际体积。 4.2 规格及要求 4.2.1 移液管 容量瓶4.2.2 100 250 500 ml标准容量() 1000 ±0.80 0.20 ±±ml容量允差()±0.30 0.50 4.2.1 滴定管 5 10 25 ) 50 ml标准容量(±容量允差(ml0.10 ±0.080 0.020 )±0.050 ±0.1 )分度值(ml 0.02 0.1 0.05 5.0 校准频率 6.0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96

温度计校准和案例指导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概述 利用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对其他温湿度计的温度、湿度偏差进行检测、评价。 3、核查项目 温度偏差、湿度偏差 4、核查步骤 4.1标准件 美德时JR593温湿度表,***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4.1.1将已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的准确性; 4.1.2标准件外检校准结果: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2条的要求。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1条的要求。4.2示值误差 4.2.1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4.2.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4.2.2.1 ±5%RH(40%RH-70%RH,20℃); 4.2.2.2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4.3待校件外观检查 4.3.1待校件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表面无刮痕、锈蚀等。 4.3.2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3.3读数、刻度线清晰可辨,指针平直,可灵活转动。 4.4待校件测量比对 4.4.1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静置2小时后分别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4.4.2所读实际示值减去1.2条所示的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示值。 4.4.3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待校件的温度示值(T B 和T)及湿度示值(H B 和H),示值误差分别为△T=T-T B ; △H=H-H B (△T与△H分别满足2.1和2.2的要求)。 4.5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编制:*** 审核:***

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1

1目的 对温度计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 范围 适用于测量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 校准用基准物质 外校合格的数显温度表(精度0.1℃)。 4环境条件 室温。 5校准步骤 5.1 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5.2 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深解的冰水混合物。 5.3 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5.4 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5.5 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得出结果再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1.0℃。 5.6 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基准数显温度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5.7 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得结果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数±1.0℃。

5.8 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5.6、5.7相关步骤。 5.9 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定校准合格。 6相关记录 《内校记录表》 Z-7.6-03 温度计内部校准 1)质检部在生产过程中用基准温度计对其它温度计进行校准。2)同时可采用盐冰水混合物、冰水混合物及沸水法对其他温度计进行标定。 校准方法如下: ①检查玻璃体是否有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②基准人员取一500毫升烧杯,注入200毫升水(或更多),烧沸。 ③将待校温度计与基准温度计同时放入沸水烧杯,待温度不再变化时读数,作记录。 ④待标准温度计降至90℃时,再对比待校温度计和基准温度计读数,作记录; ⑤待温度计降至50℃时,再对比待校温度计和基准温度计读数,作记录;

内部校准规程

作业指导书 文件代号YC-ZY-B06 第二版 第1次修改 第 1 页 共 21 页 内部校准规程实施日期2010-03-01 一、温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 目的 对温度计进行内部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2 范围 适用于测量溶液温度所使用的水银温度计。 3 校准用基准设备 外校合格的数显温度表(精度0.1℃). 4 环境条件 室温。 5 校准步骤 5.1 检查玻璃体是否破裂及刻度是否清晰,否则更换。 5.2 用一透明容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 5.3 把温度计有水银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 5.4 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照温度计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记录读数。 5.5 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 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取得结果再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1.0℃。 5.6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 宜),用基准数显温度表进行校对(把探头放在水银柱旁边的温水中),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基准温度表的温度读数。

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 YC-ZY-B06 第二版 第1次修改 第 2 页 共 21 页内部校准规程 实施日期 2010-03-01 5.7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量结果取其平均值,记录在《内校记录表》内,允许误差±1.0℃。 5.8 把温度计放在50℃以上的热水中(80℃为宜),重复5.6、5.7相关步骤。 5.9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 6 相关记录 6.1内校记录表。 二、显微镜内部校准规程 1 目的 对显微镜进行内部校准,确保样本观察清晰、准确。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中和维修后的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3 校准所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 星点板,测量范围:物镜(0-1000)X,最大允许误差:0.1%。4 校准的环境条件 温度:25+2℃,湿度: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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