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摘要]文章指出学生管理要想步入法治化轨道,必须积极探求有效途径:更新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法治化管理程序;完善信息反馈、执法监督系统;建立维权机构,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途径

[作者简介]李志兵(1972- ),男,江苏盐城人,南京晓庄学院宣传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学生管理。(江苏南京21117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9-0047-02

高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的重要任务,其各项工作都应顺应法治化社会的总体要求。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首要环节,学生管理工作同样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法治的思想、原则和方法,按照程序实施法治化管理。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问题,只有在法治化理念的指导下,这项工作的开展也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特点

1.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有所变化。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权限包括:学籍管理权限、校园秩序和课外活动管理权限、奖励和处分权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摘要]高校学生工作呼唤“法治”,由于观念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包括管理规定本身的问题和管理过程中频发的侵权行为等。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建立依法管理、诚信管理和人本管理的规范管理的观念体系,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生管理运作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校内违纪处分保障体系。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初步建立,在高等教育的高速发展过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呼唤“法治”。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学校管理制度本身的问题 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普遍轻视学生权利、重视学校权力,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细查各校校规,我们看到的是大量的“必须”“不得”等限制性条款,几乎都属于义务性规范,很少发现甚至根本就不存在权利性规范。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高校校规中权利与义务规范设置严重失衡,足以表明高校对学生权利的漠视。同时,在“从严治校”的理念下,高校的管理者一般都是从严制定校规,与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对学生的要求更高、限制更严、处分更重。如规定“考试作弊的,一律作退学处理”,毕业证跟英语等级证或者计算机等级证挂钩等,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庞杂而不协调,相同或类似的问题,在不同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不一,有的表现为界定不一,有的表现为处理不一,降低了学生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影响学生管理工作。 (二)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程度有待提高 近年来,学校管理法制化的观念已渐趋普及,国内学界,尤其是教育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学者也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深度进行了诸多卓有成效的研究。然而,整理和分析近年来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发现,研究者的视角大多集中在怎样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如何加强学生权利的保护以及改革学校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均未能深入地研究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究竟属于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中学校主体和学生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如何,以及怎样才能切实做到学生管理法制化等结构性和基础性的问题。 (三)学生管理中普遍存在侵权行为 学生管理中普遍存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侵犯学生的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受教育权等。

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

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包括法治理念、法治依据和法治程序三方面内容。完善其治理要采取以下措施:确立学生权利为本的理念;完善学生管理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其中的高校规则;严格遵循正当程序,疏通三大救济通道。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理念;依据;程序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理论界一般把它概括为两点:一是法律至上,二是良法之治。法律至上讲的是法律理念问题,良法之治又包括“良法”和“治”的问题。研究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应研究三块内容:法治理念、法治依据(“良法”)和法治程序(“治”)。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理念的错位与调整 权利与权力是法治的两大基本要素,法治的过程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博弈过程。 1.“权力本位”的现状与原因 高校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作为行政主体,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准行政权力”,即管理权力。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质就是高校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的博弈。一直以来,在学生管理中高校具有绝对的权威,并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学生则处于被支配和隶属的地位,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实质是纵向的和不平等的。高校强调秩序,重视效率,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经验、运用行政手段进行严格管理,命令学生绝对服从。这种“权力本位”理念造成的后果就是学生的权利被漠视,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甚至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屡被侵犯。 究本溯源,“权力本位”理念有着肥沃的生长土壤。首先,我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重权力而轻权利”的传统,“人治”的思想根深蒂固,我国老百姓素来以“顺民”标榜自己,早已习惯了“民不与官斗”的思维模式。其次,几千年来儒家思想讲究“师道尊严”,封建礼制强调“天地君亲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师师生生”层次分明,师尊生卑的等级观念对师生关系的影响甚深。 2.变“权力本位”为“权利本位”的必要性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日益受到重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理念进一步调整,逐渐完成了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 首先,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是第一位的,义务是第二位的,义务的设定是为了实现权利。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法治化的过程,实质体现为权利的运作过程,因而权利的实现程度就成为分析和评价法治状态和法治模式的重要参数。即法治实际上就是一个有选择地将应当有的、而且能够有的、但还没有法律化的自然权利确立为以规范形态存在的法定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促使权利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这些权利,使权利从应有转化为法定,再从规范形态转化为现实状态。”[2] 其次,从法治的要求来说,权利与权力是法治的基本内容,权力来源于权利又服务于权利,两者既紧密联系又互相制约。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控权是行政法的基本思想,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和规范高校的管理权力,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 最后,从高等教育的目的来说,学生接受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中心内容,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的发展。法律赋予高校行使管理权力,正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的挑战与对策分析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的挑战与对策分析 随着2014年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概念,人们的思维、工作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颠覆性改变。学生管理工作更是如此,高校作为思想最活跃、知识最密集、网络信息技术充分运用的前沿阵地,学校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模式以及师生的思想观念、学习方法和行为习惯必将受到大数据时代的深刻影响。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便成为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充分实践的重要战略课题。 标签:大数据;高校;学生管理 近十多年来,互联网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扮演着日趋重要的角色。互联网较其最初状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移动互联、社交网络、电子商务大大拓展了互联网的疆界和应用领域。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出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融合,这打破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深刻认识到互联网时代下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的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便成为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充分实践的重要战略课题。 一、互联网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呈现出文化多元化、信息开放性、信息传递的即时性和沟通交流的互动性等特征,将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 1.提升高校学生管理信息传递的时效性 信息传播即时性是“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与信息获取、传递息息相关,互联网在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尤其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使得信息交换打破了时空限制,提升了高校学生管理信息传递的时效性。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工具和即时通讯软件(微信、QQ 等工具)的优势,鼓励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突破以往工作的时空局限,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 2.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亲和力 沟通交流的互动性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特征。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发展,高校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频繁、互动方式多样,打破高校师生间的主客关系模式,平等、开放、包容的互动模式日益受到高校师生的欢迎,缩短了师生间的心理距离。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理念,借用互联网工具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doc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在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渐渐增强。怎么建设一个法制化的高校学生管理机制是当今高校教育的主要课题之一,应该针对当前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要求,探讨有效的方法。文章将从制度、社会和高校本身对这个问题的要求出发,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帮助高校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对策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高校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在校的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社会活动等各个方面实现全方位指导、教育、服务和管理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法制化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与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相差甚远,法制化的学生管理模式侧重于从法律出发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的全面指导、教育、服务和管理,日常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标准,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责任,具有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制度的要求 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国,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的背景下,依法治校也是我们的要求,真正的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定,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把规章制度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按照法律制度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而且在学生和学校发生冲突,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等其他的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规定,在制度上也提供有力保障。

(二)社会的要求 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高校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我们国家是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高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高校要与社会同步,在这个社会越来越法制化的同时,高校的管理也要做到法制化,紧跟社会的进步步伐,同时也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的法律意识强的人才,促进我们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发展,做我们国家实现法治社会坚强的后盾和人才储备基础,为实现依法治国给予最强有力的支持。 (三)高校自身的要求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公平、效率和有序的法制环境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法制化的管理对于学生的利益有保障,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会被激发,为人才的发现和培养提供了有利的土壤。高校的改革目前已经有了眉目,我们的国家要求高校进行转型,现在的高校已经从纯公益事业转到了集公益与产业一身的事业,学校有自主权,法制化学生工作管理,有利于高校的再次转型。 二、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方法 (一)创新观念,建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 创新观念,有的高校的管理理念停滞不前,一直停留在规范和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层面,一直是以“人治”为主,而不是以“法制”为理念,导致在维护学生福利和权益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学生和学校的冲突不断,导致很多的校园游行活动爆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高校的管理理念也要与时俱进,国家强调依法治国,高校就应该强调依法治校,以“法制”代替“人治”,积极推进高校法制化管理的建设,任何动作做到有法可依,建立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探究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探究 发表时间:2019-01-02T14:18:15.443Z 来源:《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2期作者:但镐桡龙志豪 [导读] 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化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出行方式、工作方式以及思维方式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乐山 614000) 摘要: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化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出行方式、工作方式以及思维方式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大数据时代为很多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改革。对于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大学生高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本篇文章主要是以大数据为背景去分析我国高校大学生管理过程当中的现状,并且根据这些现状提出了一些可实施的措施。 关键词:大数据;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也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信息技术也在不断的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为我们带来很多的帮助。之前的大数据并没有普及时,人们单独依靠自己的思维和能力来判断,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将信息进行了数据的整理,让这些数据为人们做出一个正确的,精确的判断依据。到目前为止,数据的收纳整理以及反馈成为了我们决策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我们的影响来说是非常大的。在大数据背景之下,很多的高校教育普及之后,高效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变化,所以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就逐渐顺着大数据发展。 一、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高效管理工作的创新 在高校管理工作当中,其实有很多非常复杂的内容,比如说学生管理,教育者管理以及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各个活动的安排,他们的数据量是非常大的。如果高校在进行这些工作安排的过程,当中一直选择比较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没有办法正确的处理数据,还会影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如果高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能够利用大数据进行信息化的管理,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加快高校教育工作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目前任何一个行业的管理都离不开数字化的建设,数字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会影响高校对于学生的管理工作,还会影响学校的教育以及学生的就业等问题,教育者可以利用学生们的信息反馈及时地为学生的教育作出调整,并且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现状对于学生们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的改善。信息化的高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就业岗位或者是进行社会实践。对于学生们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有着很大的帮助,同时也能够利于高校教育工作者对于高校教育的改革。 (三)能够提高高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其实在高校管理过程当中,主要模式就是利用大数据对学生们的整体信息进行分析,让学生们的信息集中在一起给学校一个及时反馈的依据,通过相关的整合分析手段对学生们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也可以让学校方面了解学生们的心理行为和思想,能够及时地在学生出现问题的时候进行教育,对于学生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现在,信息技术已经得到了全面的应用。它不仅仅被我们用在生活服务的过程当中,还被运用在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当中,目前还在不断地进行完善。我国的教育行业属于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如果能够对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激发学生的潜能,让学生自己对于学习充满热情,对于知识充满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高效管理的改革目前主要是在大数据的背景之下进行的,所以对于目前社会上人才的需求是专业化的需求,管理制度的改变它不仅仅能够让知识传播从传统的课堂转变到目前的互联网上,还要求学生们能够主动去探索知识发现自己的学习潜力[1]。 二、大数据背景下,高校信息化管理的现状 (一)缺失的信息化管理职能 在目前大数据的背景之下,很多的高校并没有主动的使用信息化管理职员。他们在高校的兴趣化管理方面缺少主动性,虽然很多的高校都主要是以培养专业性的人才为主,但是因为他们的信息管理方面比较薄弱,所以不能够对学生的管理进行一个完善和良好的培养计划。高校在大数据背景之下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管理初期的科学计划和筹备,没有对优秀人才的管理培养进行分配,进而影响了信息化管理的发展,很多的高校在信息化管理处理的阶段还处于初期,他们对于管理职能的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且没有达到要求[2]。 (二)信息化管理的效率比较低 随着社会和国家对于人才的需求量不断的扩大,并且对于优秀人才以及专业性的人才需求量也在不断地扩大,高等教育在不断地普及,很多的学生都进入了大学学习,这就注定了很多大学的辅导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学生都会增加,不断地扩招会导致很多的教育人员素质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高校信息化管理的效率非常低。 三、大数据背景之下,高校信息化管理的改革措施 为了保证高校管理信息化能够有效地实施,所以教育者需要对他们进行不断地完善和改革,首先应该需要对信息化管理进行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设置,并且在完善和发展信息技术管理之后,要保证能够平稳的运行,高校的正常工作进度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当然高校还要保证对学生的信息管理进行保密处理,不能够让学生的信息外泄,保证学生的个人信息都能够安全的存在于制度信息管理内,然后在保密的前提之下,有效的分析学生们的信息[3]。 结束语: 在大数据背景之下,高效使用信息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也能够使管理工作与科学技术发展相一致,能够摒弃传统的管理教学方式当中的不足,提高学生管理的质量。

论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论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教育纠纷案件不断涌现。公立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对此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厘清以期厘定学校和学生之间模糊不清的法律关系,能够为方兴未艾的此类诉讼奠定法理基础。同时,能够使处于受教育者地位的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并可使教育者正确认识自身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避免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角色错位。 一、我国高校在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地位 我国目前的立法体制并未对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司法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纠纷反应不一。在理论界也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有特别权利关系说、代理父母理论、民事法律关系说、行政法律关系说、教育法律关系说几种。 “特别权力关系说”和“代理父母理论”不符合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现状,且在公民基本权利至上的法治社会无法行通,已被新的原则替代。“民事法律关系说”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为基于双方意愿缔结的、为实现教育目的而订立的民法上的合同关系,进而否定高校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法律关系说”则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行政法律关系,却忽视了高校与学生之间基于平等法律地位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情形。两种定性均无法涵盖高校与学生之间所有的法律关系。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不仅存在行政法律关系而且存在民事法律关系。 二、高校在对学生管理行为中的权利、义务 高校对学生的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学籍、教学、学历和学位、档案、社团、宿舍、设施使用、奖励、资助、纪律处分以及校园秩序与安全等。学校因这些具体管理行为与学生产生的法律关系根据管理方式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区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公、私法性质,最主要的标准在于这种关系是否涉及到“公权力”的行使。如高校的学籍管理行为,是代表国家实施的教育行政活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培养人才的办学宗旨与目标,体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应属于公法范畴。高校对宿舍、设施使用的管理关系以及在设施使用中造成对学生人身、财产的损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一般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

谈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谈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摘要]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尤其是高职高专的大学生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于是该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就必须加强和改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作用,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以致实现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这对于高等教育来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管理;以学生为本;法制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法制化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这就彰显了人们理性化生活的法制已成为我国走向文明社会的必要环节。在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过程中,其学生的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在不断加强,法制化管理愈加受到重视。因此,在高职高专院校中进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必然要求实行法治化管理,这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工作走向文明化、法制化、系统化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迅猛,其生源构成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也就相应地产生了一些诸如管理、培养人才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了学校管理方面的系列法律问题。在学校层面,一些院校的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学校、学生及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很明确,三方的责权利不明,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想象;一些高职高专院校管理存在法律缺陷,相关规定过于粗俗简陋;还有,一些高职高专院校本身制定的管理制度过高,导致相对低水平的学生和学校校规高设置的矛盾,这种权利与义务设定的严重失衡,说明了学校对学生权利的漠视。学生的权益层面,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中涉及学生生命健康权的法律问题,一些诉讼、争端应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在一些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籍处理、学生处分、学历授予等方面还是相应地存在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问题;还有,在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方面也涉及学生人格权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存在学生公正评价权、话语权等的法律问题。在这里,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高职高专的生源相对较差,总体素质偏低,管理上一定会有许多困难。为此,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管理制度便成为当务之急。 一、学生管理法制化基本概念 所谓学生管理法制化,就是指通过对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行为和管理监督进行协调、规范和引导,以保障管理秩序,实现管理育人的一个实践过程。作为一个系统化的结构体系,学生管理法制化包含学生管理观念的法制化、学生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学生管理行为的法制化、学生管理侵权救济的法制化等。 二、高职高专学生管理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1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改变了高校与学生传统管理被管理关系。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来说,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使得高校与学生传统的管理被管理关系逐渐走向服务与管理并存的关系。 1.2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推动了高校工作的现代化和高效化。学生信息化管理是管理信息化和学生人本主义教育协调发展机结合,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既是信息社会的一种表现,也成为整个社会信息化的一个具体目标,有力推动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高效化。 1.3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实现能够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师生之间要通过经常性沟通和交流来获取信息,并根据获取的信息采取有效的办法来进行处理。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辅导员主要通过走访、座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这些交流方式虽然比较直接,但有时获得的信息不够准确,会影响处理结果。学生工作信息化后,辅导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及时性、灵活性、虚拟性和动态交互性等特点,可以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可以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2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的作用

2.1能够切实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工作。通过运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我们可以输入、管理、更新、维护、统计和打印各种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情况、奖惩助贷、综合测评以及党团组织状况等。 2.2能够实现学生基本信息高度共享。在学校学生信息管理、教务查询、网上选课、网上评教、学籍管理等学生日常管理系统中,有很多学生信息是相通的,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学生基本信息的共享。当学生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动时,就无需在所有的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避免了信息的重复录入和各系统间信息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实现了教学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 2.3能够增强师生之间交流互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我们可以通过校园互联网,为老师和同学们提供一个系统完善的师生间信息交流和对话的平台,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同时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2.4有利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网站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三好学生、贫困生补助、助学贷款等与学生利益息息相关的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学生准确查阅的同时,保证了最大范围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的产生,无形中也减少了辅导员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节省了工作时间,减轻了工作压力。

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一)

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 陈朝晖* 【中文摘要】学生管理,是影响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制约高等教育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法治”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必由之路。遗憾的是,这一问题目前在理论界尚属一片空白,更莫论在实践中的贯彻。本文试在论证这一命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和目标,并探索一条现实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法制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大学生的成长和个人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反观我国高校目前的学生管理现状,实在不容乐观。其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有:少数管理者垄断一切管理事务,学生无权参与管理,或虽有此项权利但因无可靠的保障而流于形式;对学生行为的评价无一定的标准,或虽有一定的标准,但对管理者而言只是一种工具;学生管理的主体、权限不明;学生与学校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不清,学生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欠缺;学生的权利遭到损害时得不到有效救济等。这些都是高校学生管理“人治”状态的突出特点和必然结果。故此我们必须调整业已严重滞后的高校管理学生工作的管理思想、?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之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治”状态,?有着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然而世易时移,“法治”已成为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实且迫切的要求。 首先,学生与校方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步入由身份到契约的转轨时期。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另一类是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自由合意的关系,即契约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经济的角度入手,这一变化便豁然开朗:?过去我国高等学校运行的经费来自于国家拔款,?高校管理者的管理权是行政权力的一部分。虽然从宏观上讲,国家行政权来自人民的公意,但特定到学生与学校的这一具体关系,则是一种纵向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但自1997年以后,?普通高校全部实行并轨招生,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管理者的管理活动不再是依据其作为管理者的身份,而是依据契约----与学生达成的契约以及学生之间达成的契约,这二者之间时有交叉。由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学校更多的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的,当然也不排除其出于社会公益之目的而为公法授权之行为,比如依据《教育法》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依据《学位管理条例》授予学生学位以及依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但其管理活动需纳入“法治”的轨道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的依法治国应当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入“法治”的范围,由“人治单元”组成的“法治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同时法治社会也必然对其构成因子产生此种客观要求,此二者存在互动关系。 同时, 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想更新的速度都对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提出客观要求。此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也是学生管理正规化、规范化,以及高校减员增效、遏制腐败的客观需要。 二、法治的内涵及目标。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人力资源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 朱艳民马浩辉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怀敏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摘要: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本文从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而提出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学生管理法制化高校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指的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且由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管理人员负责,保证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活动可以健康开展,从而保障学生的根本权益,消除不利因素对高校学生产生的影响。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中,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应当改变传统的管理思想,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有利的保障,从而保证高校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意义 1.有利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都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学生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如果仍然依靠传统的说教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显然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而通过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管理的效率,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2.促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持续发展。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最早在党的十六大

上提出,其根本目标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除了相应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外,还需要强化国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律素养。高校是我国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对于我国法制国家建设战略的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才能有效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3.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应该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好为核心思想,而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安定团结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的小环境,进而成为推动社会大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 1.缺乏法制化管理观念。当前,高校管理工作普遍以行政管理思想为主,利用统一的管理形式和管理制度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而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与服从,这种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约束纪律的效果,但是却忽略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考虑,也没有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另外,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遇到问题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行政本位的思想严重。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方面,往往是过于注重高校自身的刑侦管理的涉入,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运用的是命令、指责等词汇,却很少以法律作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依据。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以往的行政本位思想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p管理其含义有二:一是负责某项工作使顺利进行;二是照管并约束(人或事)。高校学生管理从其字面意思来讲便是对高校学生进行照管并约束。传统上看,依照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行政法律关系。然而就目前高校实践来看,学生管理已经突破其字面含义,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特别是上世纪末扩招以来高校与学生一方面是高校收取学费、教育学生,学生缴纳学费并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在后勤上高校收费提供服务,学生缴费享受服务,在这两个方面,高校与学生有了普通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而高校在学籍、学位及处分等方面仍具有管理能力,笔者认为,这两种关系并存,我们可将其视为一种准行政法律关系,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针对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首先,从高校作为管理者的角色方面而言。高校的守法,即要求高校要遵守法律、法规乃至自身校规、校纪的规定。其所制定的学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的管理行为不仅不能超越法定范围,而且也不能忽略法律程序。另外,高校做为独立的具有教育资格的法人,其管理权如办学、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干涉。这就是高校享有的管理的权力与学生接受高校管理的义务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学生有权利,但是学生的权利仍然要受到防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限制。学生享有受教育、申诉救济等权利,但要以承认和服从学校依法所享有的管理权利为前提。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其次,就民事方面而言,1997年高校实行并轨招生以来,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则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服务,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不再是纯粹的行政管理关系,尤其是在后勤服务方面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学生出资,学校提供相应的服务,学生与学校在这一层面上是平等的主体。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转变在相应法律关系中的态度和观念,要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学生为服务的主体,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不利因素分析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着诸多不利的因素。 (一)传统观念影响 我国“一日为师p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学生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学生管理论文-管理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之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相对繁杂,传统的纸质材料不易保存,人工信息录入难免会出现错误,因此,建立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新途径成为必然趋势。高校学生管理应以大数据为依托,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逐渐建立起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真正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本文中,笔者立足于高校学生管理实际,深入探究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途径,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可参考借鉴。 关键词:大数据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新途径 一、概述

何为大数据?大数据即是通过信息技术软件对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数据加以整合,也是海量数据信息的集合,高校通过对数据信息的分析,针对性地解决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学生的发展,以“学生”为本,学校是为社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的摇篮,“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鼓励学校利用大数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推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学新方式,以大数据时代为依托,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能逐步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性。高校中汇集着充满创造力、充满活力的新一代人才,他们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紧随时代步伐,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以创新的思维和视角,更新教育理念,对学生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二、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信息化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 1.大数据时代对高校学生信息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包括日常教学管理、党团社团活动、心理咨询、就业指导,还包括班级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等,学生管理工作涵盖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学生的成长起着引导作用。在繁杂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精力和时间相对有限,这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相对较低。而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起分门别类的数据管理体系,将各项管理事项分离成不同的子系统,便于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管理人员不再被于繁杂的工作中,提高了管理效率。 2.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挑战与不足 (1)高校各职能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得不到及时的反馈与共享。如,教务处管理教学信息、党委组织部管理学生党务相关信息、学生处管理纪律及奖惩,各部门间信息交流不畅,造成信息无法及时共享,除此之外,庞大的数据信息也会为汇总工作带来困难,不及时的录入与

高校学生管理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

高校学生管理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学生法律意识的日趋增强,高校学生管理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从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管理者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培养、管理制度的建设、正当程序的运行等多方面入手,提出了一些解决高校法律问题、保障和维护学生权益的思路和对策。 标签: 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应对措施 D9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院校中的法律关系变得日益复杂,高校与学生之间相关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问题研究来保障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化和合法化,一方面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充分保障高校学生们各项权利,共建和谐校园。 1高校学生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1.1高校学生管理处分权滥用 处分权是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权能,它是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效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的基本制度。我国《高等教育法》第41条和教育部2005年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中都赋予了高校的管理处分权,然而这两部法律对高校处分行为的相关规定仍然过于笼统、操作行不强。《规定》虽然对处分种类和程序做了规定,但高校在实际运用中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受到明确法律约束的程度不够强。举例说明《规定》第54条中列举了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七种情形,但其中的“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性质恶劣”、“屡次”、“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在实践中该如何认定、认定的标准是什么都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因此高校在处分违纪学生中时常有处分权滥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常见的有:有的高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或是毕业前如果所受处分没能解除的不能未得到学位证、毕业前没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校内同等级别的英语考试也要延缓毕业、大学生考试严重作弊将被开除等等。 1.2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不明晰 高校学生人数的增多使学生伤害事故近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的最大的难点是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从国内外司法实践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本文以论述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为突破 口,分析推行法治化管理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进而从多角度阐述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对策。 标签:依法治校高校学生管理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依法治国”,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化管理不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率,维护高校主体合法权利的重要保障。 1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就是高校要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实施高校管理权,并且不能超越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要求高校要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高校管理者在行使管理权时有法可依。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四种全会提出了实现全面法治化社会,作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高校的学生管理必须要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工作,通过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实施法治化可以改变高校法制建设落后的局面,并且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制理念,进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社会法治化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1.2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保障高校发展的需要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我国法治化社会建设不断完善的时代环境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一旦学生与高校出现财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冲突时,就会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而如果高校实施法治化管理,将高校的一切活动纳入到法规的体系中就能避免高校的管理行为出现违法现象,进而有效地保障了高校的健康发展。 1.3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培养社会人才的重要保障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和培养较强的法律意识,而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就是通过对学生法治化的管理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 法治化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对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高端人才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高校都在积极的构建管理工作的法治化,但是

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二)

近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的。[6]民主意味着要承认学生有管理学校的权利。比如法国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规定,大学设思考、建议、决策机构——大学委员会,其中学生的比例最高可达教授、讲师、助理讲师人数的总和。[7]英国的大学最高权力机构协议会(Council)和管理经营机构(Senate)均吸收学生代表参加。[8]德国大学的学院(系)会议亦有学生代表,该会议拥有选举学院院长(系主任)的权利。[9]在我国的深圳高级中学,组成了完全由学生组成的仲裁庭,可作出仲裁决议书要求校方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修改学校的管理制度。仲裁庭的裁决校方必须执行。[10]而在我国的高等学校,虽然有学生代表大会等民主机构,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确认其职权,而在实践中这些组织也是形同虚设。在法治主体系统的建设上,国外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而深圳高级中学的成功实践,更令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大学生的管理能力。 (二)、思想观念系统。 此系统可划分为两部分:管理者的思想观念系统和学生的思想观念系统。管理者不仅在前者中起着决定作用,而且也主导着后一系统,因为管理者向学生灌输的思想将在根本上决定着后一系统的内容。目前高校管理者存在四大心魔:封建等级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以及性恶论思想。这些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法治的进程。因此清理管理者的错误思想及顽固不化的管理人员势在必行。学生的思想观念系统也不是没有问题,突出表现在顺民或说奴性思想严重。但其诱因却是法治主体系统及管理者的思想观念系统的缺憾。如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这个问题自然就水到渠成。 (三)、法治的教育系统。 目前我国高校大多都强化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校规校纪的教育。但这种教育却是片面强调学生的义务而绝口不提其享有的权利,这本身就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何况此种教育只是针对学生而使得管理者法治观念淡薄。因此必须改革现存的法治教育。在法律基础课上,不能单纯讲我国法律保障的人权多么真实多么广泛,而要强调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不要单纯讲学生不应当为某种行为,同时也要讲学生享有哪些自由;在德育课上,要在申明学生义务的同时,告知其权利。同时,学校制定、增删校规,应向全校师生公告,其形式应保证管理人员和学生尽皆知晓,同时作出必要的解释。而对管理者的培训更要加强,使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四)、法制系统。 该系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普遍适用的法,包括《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就这一部分而言,我国的立法在形式上较为完备,但缺乏可操作性,并且保留了较多的“人治”色彩。《高等教育法》作为针对高等教育的特别法竟然未对高校必须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以及学生和校方的权利、义务,纠纷的解决等内容加以全面规定,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而在这方面国外的立法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在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学生、教师、家长的权利与义务等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11]法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大学校长必须依法管理学校。[12]同时法国的教育司法制度相当健全,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的纠纷可以通过教育系统内部的司法制度或教育系统外部的行政诉讼制度来解决。[13]美国的联邦教育法有很多关于学生福利的内容。[14]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第五章中,首先规定“学生有权参与教育机构的管理”。[15]印度大学法规定大学内部各权力机构以及大学的实际首脑副校长,必须在法律赋予它(他)们的权力范围内履行职责。 [16]同时外国教育法将一般视为校内管理的违纪行为,均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责任,并纳入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罚。[17]这些国外教育立法均可择其善者而从之。 第二部分为针对某一特定高校的内部管理之“法”。在英国,它也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凡得到皇家特许成为“自治大学”的学校都可以制定专门的大学法。[18]但高等教育法人团体制定的管理章程需经过务大臣批准。[19]如《牛津大学法》、《伦敦大学法》等。[20]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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