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会审制度

施工图会审制度

施工图会审制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由监理组织设计、施工、物资供应、运行等有关单位及项目法人代表参加,并主持会议。监理负责做好会审记录并附参会人员签到表,形成纪要。2施工图会审纪要经项目法人代表签发后,由监理发放工程中有关单位及报项目部备案。

3施工图会审可以一次进行,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但不得影响结构的接和工序的连续性。

4参加施工图会审,各参会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图,内容包括检查其完整性、正确性:图面质量能否满足材料加工、施工、运行维护方便;图纸目录及内容是否齐全,符合一般分卷规定。

5施工图会审时应对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其记录到施工图会审纪要上。

6对施工中无统一规定的施工工艺可在会审会议上提出并做出统一规定,并将其记录到施工图会审纪要上。

7工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均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通知单并报监理审核,且明确签署监理意见。重大变更须报项目法人批准后才能实施。形成设计变更需要出变更蓝图的,设计单位应尽快做好变更蓝图以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蓝图作为竣工移交资料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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