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登记 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 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 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须知

按照市局新工作的要求,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日期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携带:

1、《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招用本市人员需携带《就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合同》;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

6、《招聘简章》、《个人求职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

持以上材料先到⑨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鉴证。

二、用工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彩照一张;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登记表。

三、已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为新录用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需要带以外,其余手续同上。

四、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劳动者的,签订劳动合同后,需携带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外省市劳动力就业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

名册》(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

五、续订劳动合同的请直接去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办理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津劳登字6号),表内所列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填写内容不完备的,不能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待补齐后再予办理。

联系电话:⑨号窗口:仲裁科:

注:仲裁科地址:

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2

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是: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 入境-- 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首先应在外国人入境之前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所需外国人材料 官方要求外国人年龄须在24-60岁之间 1 护照复印件(相片页,有效期须6个月以上,如曾来华,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出境记录。) 2 二寸白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3 境外人员体检证明复印件 4 中文简历 5 本科或本科以上学位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学历中文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7 本科毕业后境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如在境内工作过,可提供境内两年工作签证或两年就业证的复印件),工作经验累积2年即可。 8 工作经验中文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所需公司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 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此项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合资企业提供) 3 公司章程复印件 4 合资合同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提供) 5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此项内资企业提供) 6 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摩纳哥聘用原因、职务、盖公章) 7 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盖公章) 8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公司公章),二寸招聘一张贴表上 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国内律师事务所所聘外籍货台港澳人员,凭市司法局颁发的有效证件并经市司法局盖章后携上诉有效文件办理。 注意事项: 1、请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相关有效文件到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人员的,设董事会的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交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负责人签字的决议;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期,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步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办理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北京市商务局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官方名称叫做“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2013版)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2013版)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3-01-31 字体:大| 小 (2013年1月修订)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签发) (一)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审核就业方案后,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办结。 办理程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全省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后,按照就业派遣时间安排,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我办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二)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已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2、未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三)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1、离校前:参照高校毕业生集中派遣执行。 2、毕业离校后: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 (1)办理时限:经审核相关材料及生源信息正确后,到省属和中央在闽企业以及市、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即时办结;到省属和中央在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2个工作日办结。 (2)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个人申请;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④《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结。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就业派遣 (1)对象范围: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招收,并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

办理就业登记 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须知 按照市局新工作的要求,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初次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日期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携带: 1、《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招用本市人员需携带《就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劳动合同》;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 6、《招聘简章》、《个人求职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 持以上材料先到⑨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鉴证。 二、用工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彩照一张;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登记表。 三、已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为新录用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需要带以外,其余手续同上。 四、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劳动者的,签订劳动合同后,需携带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外省市劳动力就业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

名册》(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再到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 五、续订劳动合同的请直接去仲裁科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办理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需如实填写《就业、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津劳登字6号),表内所列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填写内容不完备的,不能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待补齐后再予办理。 联系电话:⑨号窗口:仲裁科: 注:仲裁科地址:

外国人办理就业证详细流程及所需资料

外国人办理就业证 2014-2-19 王小燕 通过打12333询问,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对公司没有要求,只对外国人有要求。只要是在中国工商合法注册的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处)都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办理就业证的流程:先带好资料到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梅园路77号4楼)办理就业许可证(同时要办理一下“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如已有,就不办)——到上海外办办理邀请确认函——把就业许可证和邀请确认函、公司邀请信寄给外国人——外国人到中国驻其国家领事馆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再到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办理就业证,其实最后一步还要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一下居留证(需要体检)。. 一、办理就业许可证 (一)申办条件: 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 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 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4、无犯罪记录;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 位盖公章),简历要写全,时间不能有断点; 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 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 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国外单位出具的推荐函职位要与到公司 所担任的职位一致。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1-3-17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⑷劳动者《失业证》; 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需提供); ⑹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⑺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还应提交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⑻招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①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 ②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招用自主

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军官转业证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军官转业证书》上加盖就业备案专用章; ③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交《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④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二、劳动者已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就业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需补办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时,应持单位书面申请、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补办就业登记期间工资原始凭证原件或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三、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除审核用人单位申请补办材料是否属实外,还应通过计算机系统核对申请人在补办期间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是否在其他单位就业等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申请人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费补贴)后不足2年的; 3、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在其他单位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应进行就业登记变更? ㈠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经营地址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变更手续,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更改相应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模板】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河北省直属单位、河北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河北省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市、**市、**市、宁**县、**市、怀**县、平**县、**市、**县、**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河北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河北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六、考博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毕业生需持相关材料(学院开具的丢失证明、持证明到河北日报登的遗失声明以及个人申请),可又学生本人或由学校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八、档案转寄事项说明

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1 ?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流程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意见后z将《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童 将协议书交学院(日禹地就业)或就业中心(异地就业)审核盖童 《就业协议书》黄色一联由学生交至用人单位、白色一联(由学院统一交就业中 心)粉色一联交至学院、淡蓝色一联自留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凭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到北京、上海、厦门、广州、深圳工作的,在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同时,需同时提交当地人事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方可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7月1日前到所在学院(7 月1日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2 ?遗失补办《就业协议书》流程

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补办就业协议书的书面申请 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出具《就业协议书遗失证明》,证明中应汪明原协议书编号、姓名和是否空白遗失,并加盖学院公章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遗失证明》到《今晩报》(或《天津日报》、《城市快报》等报刊媒体)广告办理登报遗失手续 遗失声明刊登一周后z毕业生持报纸原件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并到学院备案 3?《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毕业生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补办报到证申请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童

毕业生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童的补办报到证介绍信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指导中心(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办理补发报到证手续 4 ?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原协议签署单位办理书面解约函(盖并退回全部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单位公章), 毕业生持解约函和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学院副书记签署的同意解约证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发新协议书 与新单位重新履行签约手续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签发) (一)高校毕业生集中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审核就业方案后,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办结。 办理程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全省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后,按照就业派遣时间安排,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我办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二)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已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2、未就业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 (三)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 1、离校前:参照高校毕业生集中派遣执行。 2、毕业离校后: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 (1)办理时限:经审核相关材料及生源信息正确后,到省属和中央在闽企业以及市、县(区)属单位就业的,即时办结;到省属和中央在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2个工作日办结。(2)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②个人申请;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介绍信;④《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待就业证明》;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毕业生就业派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结。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毕业生就业派遣 (1)对象范围: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福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AA省直属单位、AA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AA省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AA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AA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AA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AA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换取新协议书,后续将不再提供新协议书。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 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 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 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 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 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 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 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5、情况五: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大学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快速指南(郭志远)

大学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指南 大学生在毕业时只是匆匆离校,对自己的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知之甚少。到急用时又由于在假期,几经周折还是不能顺利办好。为此特将一些简单浅显的概念和程序写于此,只为方便同学,不能过细考究,不足或错误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概念 1、报到证——也叫派遣证,每个大学毕业生(除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和实 践生)走出校门时必须持有,它是个人毕业后档案从学校调到任何一个地方的通行证。报到证原件个人保存,以便改派时使用,还有一份备份存根,留个人档案里。 2、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由用人单位、学院、 学校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封皮上有红色编号,每人对应一个编号,因此丢失后要先到山西日报登报挂失,拿上报纸和本人申请才能再到校就业办重新申请。 3、毁约——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不能履行在合同期内一直 在该档位工作,要求取消协议。这种情况单位有权要求毕业生交纳实现约定的违约金,在公司允许并有书面同意毁约的证明时,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协议书。 4、派遣——简单讲就是拿到报到证。又分一次派遣和二次派遣。一 次派遣在离校前一般由学校统一办理,有四种情况:①“回生源地”派遣到当地教育局或人事局②找下单位签订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③托管,派遣到人才市场④考取研究生,不用派遣,凭录取通知书将档案调走。二次派遣也叫改派,就是将毕业时拿到的报到证再拿回学校申请更改。一般是原来派回生源地又找到工作签订协议的改派较多。 5、档案——从高考到大学毕业时本人的档案记录,由档案馆保管, 毕业后在假期整理封口,大概8月中下旬由学校档案馆通过走“机要”的邮寄方式,按照个人报到证上的地点寄出,但是邮寄过程很慢,有的要几个月才能到达,所以不要着急,要和当地解释清楚。如着急也可在毕业后由本人亲自带走。 二、派遣程序 这里所讲的派遣程序通常指改派程序也就是二次派遣的办理过程,因为第 一次派遣已经由学校将毕业生分为协议就业、回生源地、档案托管三种情况统一办理。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讲二次派遣的过程。

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模板】

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1、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图 注: 生源地说明: 1、由应届本科生考入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地区指考入本科前的生源省区; 2、由应届本科生考入硕士研究生又由硕士研究生考入博士研究生的,生源地区指考入本科前的生源省区; 3、由非应届本科生考入硕士研究生又由硕士研究生考入博士研究生的,生源地区指考入硕士前的生源省区; 4、由非应届本科生考入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生源地区指入学前的

户口及档案所在省区。 2、签三方就业协议程序 (1)收到有用人指标(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回执,本人经慎重考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开始进入签约程序。 (2)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研究生部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签署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各留存一份)。(注:“三方协议书”每人只有一份,请慎重考虑后签约)。 (3)毕业生个人签字。需要毕业生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 (4)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如果本单位无人事权,还需该单位的上级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签字盖章。 个别用人单位需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可以到所网站“教育园地-研究生-下载表格”栏自行下载,填好后到研究生部盖章。 注意: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 (5)到研究生部签字、盖章。 (6)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 (7)领取就业报到证。 根据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安排,1月底左右集中办理春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6月底前后集中办理夏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如果在1月20日之前或6月20日之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约程序的毕业生,可在办理毕业离所手续时领到《就业报到证》。过此期限后(含寒暑假期间),研究生部将根据广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教案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教案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 导入: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每人一份,不得遗失。 未确定签约单位的毕业生,如需自荐,可将复印件交给单位。 就业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或者说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就业协议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就业协议是一份意向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 ◇用人单位凭此协议书向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毕业生凭此协议书向学校上报就业去向,学校凭协议书向自治区教育厅申办《报到证》△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协议书是毕业生转递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的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

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办证。 ?3、在省直事业单位就业(在编)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时,需要由省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4、考取研究生被录取的毕业生,按照国家就业政策规定不办理《就业报到证》。无法到校学习需要就业的,可持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 ?5、志愿服务西部、参加服务农村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办理《就业报到证》,服务期结束后就业的再办理; 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须知 1、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材料、协议书、劳动合同书,需要把《就业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可直接派遣;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但用人单位没有权限保管档案,而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 ?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与人才交流机构的委托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要求报到证开往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的函,以上三种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到证。 ?2、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就业报到证》一律开往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者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受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人才中介机构。 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去向 ?其他:什么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的一般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分两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三方协议不影响您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基本要求和情况,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

大学生就业流程

一、应届生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始找工作,学校会在这个时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决定)发《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一式三份),学生找到工作跟单位签《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有法律约束效力,违约要赔违约金,当签合同的时候协议失效。 二、签了协议,就等学校派《报到证》,一般要到大四最后一年的6月份才发,到时候就拿着《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的转移手续。没有《报到证》转移不了档案和户口。《报到证》还跟干部身份等有关。 三、找不到工作的或者延迟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关于暂缓就业后面会讲到。 四、上班,签合同。(其他关于什么时候离校那些略去) 如果要迁户口的,拿着《报到证》的同时还会拿着《户口迁移证》去报到兼迁户口事宜。后面会讲到 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1. 《就业协议书》更多的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根据,由教育厅下发给学校,再发给个人,个人签订了盖上章,就学校一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一总三份。签了多少人就上报一次教育厅,一般会有第二学期4月份左右上报一次,总上报两次。 2. 《就业协议书》除了法律效力、统计就业率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育厅根据协议书发出《报到证》。《报到证》也叫做《派遣证》,这个很重要,要有这个报到证才能完成档案的户口的迁移。就是说,你到时去单位报到,要有《报到证》人家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如果迁户口同样要有这个《报到证》,才可以迁出和迁入户口。而且到时候转正和干部身份都要有这个。 什么是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报到证个人拿着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是一张纸…… 1.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国家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现在看,前三点都不重要,第四点才重要,所以报到证不要丢失。 报到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2.怎么样才能有报到证? 前面说过,签了就业协议,给了一份学校就是上报了学校,学校会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就会下发报到证。 什么是档案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

大学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

大学生毕业手续办理流程 大学生毕业流程简述 一、应届生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始找工作,学校会在这个时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决定)发《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一式三份),学生找到工作跟单位签《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有法律约束效力,违约要赔违约金,当签合同的时候协议失效。 二、签了协议,就等学校派《报到证》,一般要到大四最后一年的6月份才发,到时候就拿着《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的转移手续。没有《报到证》转移不了档案和户口。《报到证》还跟干部身份等有关。 三、找不到工作的或者延迟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关于暂缓就业后面会讲到。 四、上班,签合同。(其他关于什么时候离校那些略去) 如果要迁户口的,拿着《报到证》的同时还会拿着《户口迁移证》去报到兼迁户口事宜。后面会讲到 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1. 《就业协议书》更多的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根据,由教育厅下发给学校,再发给个人,个人签订了盖上章,就学校一份,个人一份,单位一份,一总三份。签了多少人就上报一次教育厅,一般会有第二学期4月份左右上报一次,总上报两次。

2. 《就业协议书》除了法律效力、统计就业率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育厅根据协议书发出《报到证》。《报到证》也叫做《派遣证》,这个很重要,要有这个报到证才能完成档案的户口的迁移。就是说,你到时去单位报到,要有《报到证》人家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如果迁户口同样要有这个《报到证》,才可以迁出和迁入户口。而且到时候转正和干部身份都要有这个。 什么是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报到证个人拿着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是一张纸…… 1.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国家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现在看,前三点都不重要,第四点才重要,所以报到证不要丢失。 报到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2.怎么样才能有报到证? 前面说过,签了就业协议,给了一份学校就是上报了学校,学校会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就会下发报到证。 什么是档案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应为其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用人单位 二、受理人: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三、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下列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㈠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㈢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㈣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㈤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㈥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㈦符合㈡至㈥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㈧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㈨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四、就业登记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应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五、登记流程描述 第一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准备就业登记所需的下列材料:㈠单位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实现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㈡被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 1、所招用实现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根据被招用人员的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复员转业军人的《士兵复员证》复印件或《军(警)官转业证》复印件;本市农转非劳动力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如果单位所招用的人员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求所招用人员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并提供办证或变更信息所需的下列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第三步: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审核无误后,需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并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

就业登记经办须知

就业登记经办程序 一、办理对象 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本市户籍及外省户籍劳动者,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就业登记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本市辖区内企业均可到我区就业登记窗口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经办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单位 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统计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就业登记个人信息登记表》、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一张二寸彩照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再次办理就业登记单位 再次办理就业登记单位持《劳动合同统计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登记表》、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一张二寸彩照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单位调转人员 原单位超过退工时限无法办理退工及劳动保险缴纳三险人员,新单位需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内容要完整真实。原单位倒闭人员需携带劳动者本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办结时限 企业申报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在20人以下的,窗口于当天办结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申报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在20人以上的,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就业登记手续,并通知企业核准信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申报方式 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就业登记窗口开通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服务,用人单位可将企业申报材料发送到窗口邮箱或通过传真发送到窗口,窗口收到材料后将合同信息进行备案,用人单位自发送信息5日内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到窗口核对信息,在相关表格加盖合同备案章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网上申报、电话申报要求个人信息、合同信息准确无误,由于申报信息错误对退工退档手续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和换发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就业证和就失业证作废,本市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统一换发新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通用。《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在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所在区的劳动服务机构办理,若劳动者信息发生变更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损毁,劳动者可在本市任一劳动服务机构进行变更和补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单位保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邮箱地址:jnjiuyedengji@https://www.360docs.net/doc/4f1511630.html, 传真电话:28545210 咨询电话:28516237 就业促进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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