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141014)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141014)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141014)

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Q/SH —2014

2014- - 发布 2014 - -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Q/SH —2014

目 次

目次 (Ⅰ)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项目文件和档案管理 (3)

5 项目文件的收集 (7)

6 项目各阶段文档的整理要求 (11)

7 项目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 (20)

8 项目档案审查 (23)

9 项目档案专业验收 (24)

10 项目档案的归档 (25)

11 项目档案利用 (25)

12 项目后评价、项目奖励 (26)

附录A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表 (26)

附录B 中国石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源归档管理实施细则 (26)

Q/SH —2014

前 言

本标准共分12章和2个附录,2个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工程建设管理部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办公厅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燕山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国石化四川维尼纶厂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刚 吕海民 赵永平 杜平生 邵志山 田 洁 万寿香 吴天军 刘华萍 陈爱华 王 力 李东军 高雪华 李国雄 张 海 徐立功

本标准为第一次发布。

Q/SH —2014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档案考核,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项目管理、生产准备及试生产、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全过程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审查、归档及档案验收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各单位、合资合作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编制、整理、归档及档案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GB/T 10609.3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1821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

DA/T 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

DA/T 38 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SH/T 3503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SH/T 3508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SH/T 3543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

SH/T 3903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

SH/T 390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

Q/SH 0249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

SEP-IDM-GS2000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06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 第21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5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细则(中国石化办〔2011〕119号)

中国石化档案分类规则(中国石化办〔201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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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2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档案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2013〕407号)

中国石化档案数字化规范(中国石化办〔2013〕59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

指建设、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 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4 单元工程

设计文件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对单项工程的细分,具有单独设计编号。

3.5 EPC(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承包商)

项目实施阶段的一种管理模式,业主(或PMC)通过招标确定EPC承包商。项目管理模式可以采用EPC方式,也可采用EP+C,或E+PC,或E+P+C等方式。

3.6 中间交接

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承包单位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工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中间交接只是工程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3.7 试生产

投料试车至竣工验收完成或取得生产许可期间的生产过程。

3.8 交工验收

工程项目经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具备使用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工程承包单位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3.9 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防雷、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设施及其实施效果的验收。

3.10 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试生产阶段,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计的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指标及环保指标等数据实施测量、采集并与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的活动。

3.11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项目批准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的过程。

3.12 项目文件

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土地征迁、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

3.13 项目前期文件

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14 项目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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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监理文件组成。

3.15 项目施工文件

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16 质量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 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

3.17 项目竣工图

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3.18 项目监理文件

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3.19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20 交工技术文件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形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技术文件的统称,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组成部分。

3.21 质量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

3.22 施工过程技术文件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控制记录、安全质量见证等技术文件的统称。

3.23 项目档案

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

3.24 项目文件归档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25 项目档案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

3.26 项目电子文件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记录和反映项目建设和管理各项活动的文件。包括文本电子文件、图像电子文件、图形电子文件、视频电子文件、音频电子文件等。

3.27 项目电子数据

在项目建设期间,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3.28 元数据

描述文件的背景、内容、结构及其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

4 项目文件和档案管理

4.1 项目文件管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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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 工作要求

a) 项目建设单位应明确项目文档管理模式和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程序, 纳入项目

管理程序文件,构建项目文档信息系统;

b) 项目文件应统一归口收发和管理,建立并保存收发记录,避免文件和资料散落和遗失; c)项目文件应按照文件编码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管理,便于查阅、整理、归类;

d)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编

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e)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及监理等合同、协议时,应设立档案专门条款或专篇,明确

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f)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

步进行。

4.1.2 管理程序

4.1.2.1 发文管理程序

发文管理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编号登记、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4.1.2.2 收文管理程序

收文管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4.1.3 过程控制

在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应做好项目管理性文件、设计文件、交工技术文件、生产准备及试生产文件等各类文件控制。

4.2 项目档案管理

4.2.1 工作要求

项目档案工作应建立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合同为依据,以监理控制为手段的管理机制,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核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模式。工作要求如下:

a) 实行“谁形成,谁归档”的管理原则;

b)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施工安装、中交、竣工验收同步; c) 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d)纸质文件与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并移交归档。

4.2.2 档案工作职责

4.2.2.1 项目建设单位档案工作职责

a) 贯彻执行上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 b) 建立项目文件、档案管理体制,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程序,明确管理岗位,落实档案

管理设施设备;

c) 落实项目档案管理费用,纳入项目概算管理;

d) 落实项目档案管理“三纳入”、“四参加”要求,确保项目文件形成、编制、移交同步; e)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完成项目文件的编制、整理、移交归档工作;

f)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归档文件的齐全、准确情况进行审查。

g) 负责项目文件归档移交工作。

4.2.2.2 档案部门职责

a) 负责统筹规划项目档案工作,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指导项目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项目文件管控制度;

b)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各阶段文件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

c) 负责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d) 负责项目档案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e) 负责项目档案专业验收工作;

f)负责项目档案接收保管及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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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 工程建设项目部各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a) 设立文档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b)对本部门归档文件的完整、真实性负责。

4.2.2.4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档案工作职责

a) 按照国家、行业和中国石化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完善相应的项目文档管理制度,负责项目

文件的编制、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b) 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移交。

c) 设立专人负责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

d) 接受项目建设单位档案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培训;

e) 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交工技术文件完整、准确情况进行审查。

4.2.2.5 质量监督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负责项目文件管理程序及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

图 项目档案管理程序

4.2.4 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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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机构、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纳入项目管理程序文件。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文件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制度、档案利用制度、电子文件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等。

4.2.5 项目档案管理网络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以档案管理部门为核心,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参建单位为基础的管理网络。

4.2.6 档号编制

项目档案档号是项目档案分类号和案卷号的结合体,须反映分类和排列次序、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4.2.6.1 档号编制执行标准和制度

建设单位档案分类规则应遵循国家《档号编制规则》(DA/T 13)和《中国石化档案分类规则》。 项目档案档号编制执行建设单位档案分类规则的统一要求。

4.2.6.2 档号编制要求

a) 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科学顺序,同项目档案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结构层次相一致; b) 档号编制要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的原则;

c) 项目档案档号由代字和代号组成,应力求简明。

4.2.6.3 档号编制方法

项目档案档号通常采用代字和数字混合编号法,档号结构有多种形式,其中比较常用的档号结构为:项目档案档号=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编制方法如下:

——全宗号:是档案馆(室)给定每个全宗的代码;

——类别号:是馆(室)藏档案类别的代码,由汉字、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不同

级位的类别之间可用间隔符“.”分开,类别号一般不超过三级;

——案卷号:是项目档案逐级分类后,隶属于最后一级类目的案卷流水号。案卷号用阿拉伯

数字标识,同一分类层次内只应编一个流水顺序号,不应有空号。

4.2.7 档案管理系统

建立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平台,有效使用中国石化档案管理系统管理工程项目档案,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采集自动化、存储数字化、管理网络化、服务人性化。

4.2.8 档案保管设施设备

4.2.8.1 档案库房

a) 库房面积应满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留有存储空间;

b) 库房楼层地面应满足档案及其装具的承重要求;

c) 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应实行三分开,不准在库房内设置阅览室和办公室;

d) 库房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

防有害生物、防尘、防污染等“八防”目标。

4.2.8.2 档案保管装具

项目建设单位应配置符合标准规范的密集架、文件柜、磁带柜、档案卷盒、卷夹、卷皮等档案装具。

4.2.8.3 档案保管设备

项目建设单位应配置符合标准规范的温湿度监控设备、灭火器材、去湿机、加湿机、消毒柜、防磁柜、空气净化器等档案保护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温湿度自动调控、监控及档案技术等设备。

4.3 合同(协议)要求

a)各类合同订立时,应设立档案专门条款,明确规定合约双方的项目档案管理职责及项目文

件形成、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标准、提交档案(文件)套数与种类、提交时间及违

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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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合同应明确施工单位对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整理、组卷、提交时间、份数、载体

形式、质量要求等责任;

2)监理合同除明确监理单位对监理文件的编制、整理、组卷、提交时间、份数、载体形式、质量要求外,还应明确对参建单位项目文件编制、整理、组卷质量的监督检查责任; 3)设计合同订立时,除其他设计文件的责任外,应特别明确竣工图编制要求、电子档案格式、组卷责任、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载体形式、质量要求等;

4)采购合同订立时,条款中应明确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等资料及其电子版的要求;

b) 合同款最终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c) 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应经档案部门签字确认,方可支付。

5 项目文件的收集

5.1 项目文件的形成要求

a)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

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b) 项目文件形成时,应完善文件审核签署手续;

c) 项目文件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d) 文件形成者将办理完毕、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及时交本部门、项目或专项工作档案人员保管,

并整理、组卷、移交归档;

e) 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

5.2 项目文件收集职责与分工

5.2.1 建设单位

a)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和监理

单位等编制和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文件;

b) 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项目文件的形成、整理和归档工

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接收项目档案归档保管与项目档案利用;

c) 建设单位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文件(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试

生产、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以及设备、工艺、涉外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归档; 1)建设单位办公室或计划、开发部门负责项目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2)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不含专项验收)的收集、整理、归档;

4)建设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项目原材料采购与设备随机文件和监造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5)建设单位外事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涉外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6)建设单位生产部门负责项目生产技术准备和试生产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7)建设单位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消防、防雷等专项报审和竣工验收“三同时”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审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竣工审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9)建设单位宣传部门负责建设单位项目声像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10)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财务文件(包括决算、资产交付清单等)的收集、整理、归档。

5.2.2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形成、积累、整理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竣工图,进行组卷,经审核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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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85.2.3 施工单位

a) 施工单位负责形成、积累、整理施工文件,提交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

核后归档;

b)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指导、审查、汇总各分包单位施工文件、设

备随机文件及竣工图,经项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归档。

5.2.4 监理单位

a) 负责监理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经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归档;

b) 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施工文件及竣工图,审核、签署施工文

件及竣工图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5.2.5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质量监督文件,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组卷后归档。

5.2.6 各参建单位负责各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5.3 项目各阶段文件收集要求

中国石化投资项目分为:一类项目(一般为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二类项目(一般投资额<1亿元、≥1000万元)、三类项目(一般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

工程项目一般分为立项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前的工作)、设计阶段(包括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施工阶段(从桩基工程开工到项目中间交接)、试车及竣工验收阶段(从项目中交到通过竣工验收)。

5.3.1 立项文件

5.3.1.1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特大型项目(投资在50亿元以上)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还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部发展计划部组织审批或报批;二类项目由各事业部组织审批;三类项目由各企业负责论证和审批。其中港口、铁路等工程基础设计需报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需获得其审批文件。

形成和收集的主要文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文件(含审查意见)、批复和请示等报批文件。

5.3.1.2 立项阶段其它相关许可文件

详见附录A。

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行政许可文件均参考附录A。

5.3.2 设计基础文件

设计基础文件是提供给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而搜集或准备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立项阶段的各类审批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及气象、地震统计资料。

勘察工作划分为选址勘察(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对于地质条件简单,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大的场地,或有建设经验的地区,可适当简化勘察阶段。

收集的主要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选址勘察、初勘、详勘)。其中,新址建厂的项目需要收集、保存气象、地震统计资料。

5.3.3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

5.3.3.1 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

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重大项目必须依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编制总体设计;一类和二类项目原则上都应依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编制基础设计;三类项目可简化编制方案设计。

Q/SH —2014

收集的主要文件: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审查会议文件(含审查意见)、批复和请示等报批文件。

5.3.3.2 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

详细设计编制应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内容规定》。建设单位在收到详细设计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其中港口、铁路等工程施工图由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需获得审批文件;涉及城乡规划的施工图,应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需获得审批文件。 收集的主要文件:详细设计及设计变更单、审查会议文件(含审查意见)、批复和请示等报批文件。

5.3.4 项目管理文件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其他业务单位的职能部门、项目部与承包单位之间、各类会议、专项工作等产生的文件,项目文件管理人员应梳理出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单位之间产生文件的种类,确定每类文件处理流程、分发流程、归档流程。

收集的主要文件:项目征地、移民、合同及招投标、质量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资金管理、涉外管理中的往来文件、行政许可文件、周月报、会议纪要、专项报告、管理制度、大事记等。

5.3.5 物资采购文件

项目采购部门依据设计文件编制采购计划,确定供应商,签署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收集主要的文件:采购计划、询价报价文件、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设备随机文件、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等。

5.3.6 竣工文件

5.3.

6.1 交工技术文件

根据《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 350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部分的交工技术文件、设计单位负责竣工图、采购部门负责质量证明文件和设备随机资料(含监造文件)、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文件的收集。

5.3.

6.2 质量评定文件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单项工程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进行。

工程质量评定文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单位/单位质量验收与评定记录形成、收集。 5.3.6.3 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管理文件,建立完善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并有效运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并及时、准确、完善地收集、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收集的主要文件:管理性文件;专业会议纪要;报审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处理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设备监造文件。

5.3.7 生产准备与试生产文件

5.3.7.1 生产准备工作纲要(方案)及总体试车方案

炼油化工装置和油气储运设施项目的总体试车方案依据《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审批。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收集的主要文件:生产准备方案、试车方案、审查会议文件(含审查意见)、批复和请示等报批文件、备案文件。

5.3.7.2 生产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操作手册、工艺流程图、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安全技术及职业卫生规程、工艺技术规程、环保监测规程、分析规程、检修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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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10运行规程、控制逻辑程序、连锁逻辑程序及整定值、事故处置预案、相关管理制度等,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审批。

收集的主要文件:上述资料、审查会议文件(含审查意见)、批复和请示等报批文件。

5.3.7.3 技术培训材料

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及考核等,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

5.3.7.4 综合性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装置介绍、三剂手册、设备图册、装置物料平衡图集、装置仪表安全系统(SIS)逻辑图册等,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5.3.7.5 各种试车方案(包括大机组试车方案)、调试报告

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除总体试车方案另有规定外,联动试车和投料运行方案等由建设单位逐级组织审批。

5.3.7.6 试生产总结

建设单位应在投料试车结束6个月内编制试生产总结(包括总体试车总结和分装置试车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5.3.7.7 生产考核资料

主要包括生产考核方案、考核评价报告、生产考核总结、72小时运行记录,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

5.3.8 竣工验收文件

依据《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SH/T 3904)及《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做好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实施的组织及形成文件的收集,包括项目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其中,专项验收阶段包括消防、防雷、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形成的验收报告、证书、会议纪要、结论性文件等。

5.3.8.1 交工验收文件

交工验收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车标定后完成,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签署“工程交工证书”。交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设总结、大事记,设计单位应出具工程设计总结,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收集的主要文件:工程交工证书、项目建设总结、工程设计总结、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声像文件。

5.3.8.2 专项验收文件

在试生产阶段组织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的同时,消防、防雷、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收集的主要文件:消防验收文件、职业卫生验收文件、安全验收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文件、防雷设施验收文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文件等。

5.3.8.3 工程审计文件、决算报告

收集的主要文件:工程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决算报告。

5.3.8.4 档案验收文件

依据《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细则》要求,项目交工验收后,竣工验收前组织档案验收。 收集的主要文件:档案专业验收意见、签字表、登记表、验收会议材料。

5.3.8.5 竣工验收文件

依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按照权限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收集的主要文件: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等。

5.3.9 油气勘探与开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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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研究、生产和工程建设等各种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或采集的,仪器记录和生成的,反映油气地质现象的,以各种表现形式和载体类型存在的原始记录、中间性解译资料,以及依据这些原始资料,通过解释、分析和总结的反映工作成果的文件材料,统称为地质资料。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的地质资料需要归档保存。

主要包括:综合、测绘、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和化学勘探、油气田开发、单井等方面的文件和岩心、岩屑等实物;每一个项目或工作任务的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评审阶段)形成的管理性文件、原始资料和成果报告。

5.4 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依据国家各类法律法规,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办理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等各项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形成的文件见附录A。

5.5 收集范围

执行附录B《中国石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源归档管理实施细则》。

5.6 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5.6.1 工程开工

工程开工应完成项目前期及施工准备文件的收集。

5.6.2 工程中间交接

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

工程中间交接3个月后,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应收集整理完毕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证书。

5.6.3 油气勘探与开发文件

在项目评审、鉴定、验收后的90天内完成文件材料和实物的归档。

5.6.4 档案专业验收

档案专业验收前,工程建设各阶段项目档案应收集整理完毕,达到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5.7 质量要求

a) 归档的项目文件应为原件;

b) 项目文件的内容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标准和规程;

c) 项目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d) 项目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

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e) 项目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f) 项目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 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g) 项目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

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h) 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电子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

i) 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6 项目各阶段文档的整理要求

6.1 原则要求

a) 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

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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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12b) 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采购文件、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

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设备单台(套)整理;

c) 项目建设施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编制完成统一规范的归档

范围、整编要求等档案业务管理文件;

d)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项目文件;

1)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设计基础文件和设计文件,应按项目、专业整理;

2)施工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按单位工程整理;

3)监理文件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整理;

e) 项目文件整理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

科学,组卷合理;

f)项目文件由形成单位对项目文件的归档价值进行鉴定,确定项目文件的保管期限;

g) 涉密档案整理应遵循保密管理要求。

6.1.1 组卷方法

a) 针对具体项目的管理性文件应放在对应的项目文件中,按阶段或分年度组卷;

b) 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及设计基础文件按内容组卷;

c) 项目管理文件按内容组卷,其中合同、招投标文件按招标项目、标段、合同组卷;

d) 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

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e) 监理综合性文件按内容、时间组卷,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f) 设备工艺文件按设备台套组卷;

g) 科研文件按项目、课题组卷;

h) 竣工图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单元工程或按建设工程项目划分的单位工程组卷,也可按设计

文件编号顺序组卷;

i) 建设项目后评估、改扩建或重建所形成的项目文件应单独组卷。

6.1.2 案卷构成要求

6.1.2.1 案卷构成基本内容

一个案卷一般由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件、卷内备考表4部分组成。

6.1.2.2 案卷整理工作步骤

a) 分类:按照《中国石化档案分类规则》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分类方案,对项目文件进行

分类整理;

b) 组卷:按照项目文件的组卷方法,将项目文件组成一个个案卷;

c) 卷内文件排列:按照卷内文件排列要求,将一个案卷内的文件进行有序排列;

d) 修整:破损的文件应修复;大于A4的页面要折叠成A4幅面,小于A4的页面要有规律地托裱

在A4复印纸上;

e) 卷内文件页号编写:以件为单位装订的,应对每件文件单独进行页号编制,以有效页面为

一页。以卷为单位装订的,应逐页编写页号,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案卷

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f) 装订:根据卷内文件情况,可对卷内文件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装订应去除金属物,

采用线装等装订方式。线装也常称“三孔一线”装订法,即采用棉线左侧三孔装订,棉线

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

1)正文与附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合为一件装订;

2)正本与定稿。正本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性文件的历次文稿依次排在定稿之后。合为一

件装订;

3)原件与复制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合为一件装订;

4)转发文与被转发文。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合为一件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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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协议及其附件材料。合同协议及其附件材料,合为一件装订;

6)会议文件材料。按会议议程整理排列,各为一件装订;

g) 加盖档号章:一个案卷中有2件文件以上的(含2件),应在其每件文件首页上方空白处加

盖档号章。档号章式样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

h) 装盒:将整理好的文件装入档案盒中;

i) 编目:编制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和案卷脊背。其内容、格式及编写要求,执

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

j) 案卷封面可印制卷盒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6.1.3 卷内文件排列要求

a) 项目文件宜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卷内文件排列。一般应文件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译

文在前,原文在后;

b) 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结合时间(阶段)或重要程度排列。一般应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c) 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评定、验收等施工工序排列;

d) 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e) 详细设计图、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6.1.4 案卷排列要求

a) 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排列;

b) 按项目前期、设计、施工、监理、试生产、竣工验收及项目后评估等阶段排列。

6.2 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

a) 组卷:按问题结合时间组卷,文件较少时按阶段组卷;

b) 装订:一般以件为单位装订;

c) 卷内文件排列:按问题结合时间排列;

d) 编目:以件为单位进行编目。

6.3 设计基础与设计准备等文件

a) 组卷:按问题结合时间组卷,文件较少时按阶段组卷;

b) 装订:以件为单位装订;

c) 卷内文件排列:按问题结合时间排列;

d) 编目:以件为单位进行编目。

6.4 设计阶段文件

6.4.1 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方案设计等文件

a) 组卷:按设计单位编制的卷册分别组卷,一般以每一册为一案卷;若每卷下的每册内容较

少时,也可多册组成一案卷;

b) 装订:一般保持其原有的装订不变;

c) 卷内文件排列:按设计单位编制的卷册顺序排列;

d) 编目:以件为单位进行编目。

6.4.2 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

a) 组卷:一般按设计主项分单元、专业进行组卷,每一单元每一专业为一卷或多卷;

b) 装订:施工图一般不装订,单张图纸折叠成A4幅面装盒;

c) 卷内文件排列:按图纸目录排列;

d) 编目:每盒图纸当作一件进行编写页号,卷内目录以每张图纸填写一条目录(图纸目录、

材料表、规格表、清单等一个图号填写一条目录)。

6.5 项目管理阶段文件

6.5.1 征地、移民等文件

参照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的整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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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146.5.2 合同与招投标文件

a) 组卷:一般将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组成一卷或多卷;

1) 合同应将合同、审批表及其它相关附件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归档;

2) 招标书、投标文件按每册为一件;

3) 其它招标文件:已装订成册的文件可为一件,其它文件可按招标、评标、定标文件组成

若干件;

b) 装订:一般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

c) 卷内文件排列:一般按招标工作流程的顺序进行排列;

d) 编目:以件为单位进行编目。

6.5.3 项目计划与进度管理文件

一般以件为单位装订,分单项工程按阶段进行整理组卷。

6.5.4 项目质量管理文件

项目质量管理涉及到物资采购、进场、施工、中交等过程的质量控制,其所形成的文件多为项目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一般按施工文件整理规定进行整理组卷。

6.5.5 项目HSE管理文件

a) 建设单位形成的HSE管理文件可按项目管理文件,以件为单位装订整理组卷;

b) 监理单位形成的HSE管理文件按监理文件整理组卷;

c) 总承包或施工单位形成的HSE管理文件可按施工文件整理组卷。

6.5.6 项目资金管理文件

a)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文件按单项工程分阶段以件为单位装订整理组卷;

b)施工期间的工程支付款申请及审批表,由监理单位负责纳入监理文件整理归档;

c)工程结算、决算文件,随竣工验收阶段其他文件一起整理组卷。

6.5.7 项目涉外管理文件

项目涉外管理中形成文件包括国外技术引进、国外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员出国考察、外国人员现场服务及国外各设计阶段文件,建设单位可按阶段、问题,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整理组卷。

6.5.8 其他管理文件

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其他文件,建设单位可按问题,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整理组卷。

6.6 设备制造、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6.6.1 设备制造文件

a) 组卷:设备档案宜分单项工程,以设备位号为单位,按“一台一档”要求进行组卷;设备

开箱检验记录由施工单位编入施工文件的设备质量证明卷整理归档;

b) 装订:已装订成册的可保持原样;未装订的可整卷装订也可以件装订;

c)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

1) 当主辅设备文件放在同一案卷时,一般先排主设备文件,后排辅助设备文件;

2) 文件一般按设备装箱单、设备合格证明书、设备数据手册、设备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

清单、备品备件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辅助设备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排列;

3) 当有散装图纸时,图纸放在文字材料的后面;

d) 编目:以件为单位进行编目。

6.6.2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a)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是施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采购单位负责整理归档;

b) 整理按施工文件(交工技术文件)整理要求进行整理。其中:压力管道以管道号为单位,

按“一管一档”要求进行组卷;电气、仪表按类组卷;控制系统如DCS、ESD、PLC以系统为单位组卷。

6.7 项目交工技术文件

6.7.1 施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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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文件按照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分专业组卷。

6.7.1.1 综合卷

a) 按单项工程(装置)编制,根据内容的多少,可组成一册或多册,包含: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文件;

——开工报告;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工程交工证书;

——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特殊资质审查文件;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进场审查文件。

b) 质量评定册

按单位(单元)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顺序整理成册;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施工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记录与技术资料核查记录。

6.7.1.2 各专业施工卷

a) 专业施工卷的第一册宜为综合册。包含: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总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开工报告;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专业施工方案及报审文件;

——工程变更一览表及设计变更单与工程联络单;

——专业特殊资质及报审文件。

b) 土建施工卷

1)施工记录、质检验收册:宜按单位(单元)工程、分部、分项顺序整理,按报审表、施工记录、试验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反映施工工序顺序的文件汇集成册;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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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2014

16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施工记录及报审表: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及报审表:

2)材料进场报验册:宜按材料进场和检测、试验的时间顺序整理,按报审表、自检、质量

证明、检测、试验等文件汇集成册;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报审表;

——原材料自检清单;

——检测、试验报告;

c) 设备安装工程卷

1)安装记录、质检验收册:宜按单位(单元)工程、分部、分项顺序整理,按单台(组)

设备安装的报审表、安装记录、检测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反映安装工序顺序的文

件汇集成册。同一设备的附属设备、附属设施及无损检测、保温、保冷、脱脂、防腐及

隔热耐磨衬里等文件宜一并编入册。单独委托进行无损检测、保温、保冷、脱脂、防腐

及隔热耐磨衬等施工的,也可单独按单位(单元)工程、分部、分项顺序整理成册,汇

总到设备安装工程卷中;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安装记录及报审表;

——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及报审表;

——检测、试验报告及报审表;

2)设备进场报验册:宜按设备进场和开箱检验的时间顺序整理,按报审表、质量证明、开

箱检验等文件汇集成册: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报审表;

——开箱检验记录;

d) 管道安装工程卷

1)安装记录、质检验收册:按单位(单元)工程、分部、分项顺序整理,按管道编号顺序

的报审表、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反映安装工序顺序的文件汇集成

册;管道无损检测、阀门检验、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文件宜一并编入册;单独委

托进行无损检测、阀门检验、保温、保冷、脱脂、防腐等施工的,可单独按单位(单元)

工程、分部、分项顺序整理成册,汇总到管道安装工程卷中;

—— 交工技术文件封面;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交工技术文件说明;

——安装记录及报审表;

——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及报审表;

2)材料进场报验册:宜按材料进场的时间顺序整理,按报审表、自检、质量证明、检测、

试验等文件汇集成册;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水办[2008]366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08.09.09 【实施日期】2008.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办〔2008〕366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水利部 二00八年九月九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验收工作行为,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验收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条档案验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分标准》)对项目档案管理及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第四条大中型以上和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档案验收。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水利工程(含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编号:SM-ZD-27213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 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 竣工档案管理办法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档案是该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今后工程的使用、养护、改建、扩建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同时参考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工程项目的提出、调研、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最终工程质量评定、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科研试验、计算、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施工、设计、监理、科研、试验、建设等单位(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领导人分管此项工作,并应指定一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兼管此项工作,负责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应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准确程度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审查结论。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档案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为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基建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总局管理的全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 基建项目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以及其它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 4. 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总局档案馆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总局档案馆负责接收和管理由总局直接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形成的基建项目档案;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接收辖区内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省级煤矿安

全监察局档案机构移交,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保存复制件或复本;总局所属京外事业单位负责接收管理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 5. 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6. 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与基建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及库房、设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7. 基建项目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8.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于任务结束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设计基础材料和设计文件。 9. 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范围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文件材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文件,基建项目实体完成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统一归档。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1992]8号国家档案局颁发) 第一条为使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并有效利用,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是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凡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均应包括对档案的验收。 第四条归挡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指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指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档案保管条件符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库房技术管

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归档的案卷质量符合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第六条归档时必须有竣工图,竣工图要求图面清晰;具体编制工作,继续执行原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规定》。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章规格尺寸为70mm×5 0mm。 第七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派员参加初步验收和竣 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验收主管单位应当通知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档案验收组织的成员分别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和建设单位、生产(使用)单位、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组织的成员应当包括当地的城市建设档案部门。 第九条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档案机构,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则分别由相关的地方档案行政管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中石化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

Hao d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维护保养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所属车间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单位及生产岗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检修规程”。 第四条各单位要大力推动TPM管理,牢固树立“我的设备、我操作、我维护”的观念,设备的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第六条对设备维护保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总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 第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设备的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及介质超标运行。对于超指标运行的设备,要及时通报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分析评估。 (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关键机组实行特级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过滤”,做好润滑记录及废油回收工作。 (四)严格按《机泵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和备台的定时盘车工作,对闲置设备应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五)清楚本管辖区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泄漏标准及设备完好标准,主动消除跑、冒、滴、漏,并搞好设备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等工作。 第八条检维修及保运人员(机、电、仪)职责: (一)坚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搞好设备的检维修工作。 (二)按时上岗,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巡检,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积极应用状态监测技术,逐步采用先进的仪器,检查设备,指导检修。 (四)严格按总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有关标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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