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8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8.1基本要求

8.1.1客户服务场所

1设世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

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22小时、节假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宜值班人员。

4设程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8.1.2人员

1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3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5按需求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8.1.3制度

1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

维护等管理制度。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建立培训体系,圧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4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8.1.4档案

1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3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

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8.1.5标志

设宜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8.1.6客户服务

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每年第三季度公示上半年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每月公示上月主要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主要工作计划。

2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水、电急修15分钟内,英它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30%.

5业主或使用人提岀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6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85%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7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査,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8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9每年至少组织3次社区文化活动。

10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11设程公共信息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12按规左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13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淸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8.1.7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8.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8.2.1综合管理

1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运行、检査、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用编制

修缮讣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岀现的

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5每年第四季度制泄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6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左运行、维修养护和左期检测。

7雷电、强降水、大风、沙尘集等极端天气前后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8设备机房

1)每月淸洁1次,室内无杂物。

2)设巻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器材,每月检查1次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

5)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6)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等齐全、完整。

8.2.2共用部位

1房屋结构

每季度检查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申请房屋安全鉴泄,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鉴立结果组织修缮。

2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而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周巡査2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月检查2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而、墙面、天棚:室外屋而、散水等。

4)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査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属构筑物

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 次雨、污水管井等。

3) 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5) 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信号系统应加装信号级电涌保护器。

8.2.3空调系统

1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

检查。

2运行期间每日巡视1次空调系统,保证室内温度符合相关规泄。

3制泄廿能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讣、分析。

4每年检查1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5每年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6每年淸洗消毒2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等:每年淸洗消毒2次风机

盘管滤网;每2年淸洗消毒1次风管。

7每年对空调系统进行2次整体性维修养护。

8.2.4二次供水设施

1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淸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每日巡视2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3每月切换1次备用水泵。

4每季度检査1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养护1次水泵。

5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

冬前对邸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

6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8.2.5排水系统

1排水设施

每年上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査,组织淸理、疏通,确保畅通。每次降雨前后及过程中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2污水泵

汛期每日巡视2次,平时每日巡视1次,检査设备运行状态;每周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

每季度养护1次。

3化粪池

每半年检査1次化粪池:组织安排淸掏。

8.2.6照明和电气设备

1楼内照明

每班巡视1次,一般故障8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日内修复。

2楼外照明

每日巡视1次,一般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每2周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3应急照明

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即时修复。

4低压柜

每日巡视3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淸扫;每年检

査2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1次接地电阻:每年校验1次仪表。

5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

每周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次,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淸扫:每半年切换

1次双路互投开关。

6控制柜

每周巡视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

季度校正1次各种电器装置或控制设备的设左值:每年检查2次各类远控装置和肖能装巻。

7发电机

每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2次带负荷运行;

每年活化2次蓄电池;每班巡视2次充电机和蓄电池。

8检测

每年检验1次内部结算电能表。

9配电室、楼层配电间

防小动物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志淸晰、准确。8.2.7安全防范系统

1报警控制管理主机

每日巡查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日表而淸洁2次;每季度内部除尘2次。

2对讲门口机

每周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等;每周表而消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3网络控制箱

每季度检査1次外观、接线;每季度表而淸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2次。

4红外对射探测器

每月检查1次接线、探测范仿I、防水状况等:每月表而清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5图像采集设备

每日检查1次监视画而、录像功能:每周表而淸洁2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6摄像机

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红外夜视、接线、防水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镜头表而

淸洁1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2次。

7解码器

每季度检査1次防雨罩、接线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表而淸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

8云台

每季度检查1次运转、接线,进行淸晰度调校:每季度表而淸洁1次:每半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汕1次。

9巡更点

每周检查1次外观,表而淸洁1次:每日存储巡更记录。

10读卡器

每周检查1次外观;每周表而淸洁1次,查看防水状况。

11电磁锁门锁

每2周检査2次吸力、外观、接线。

12出门按钮

每2周检査1次开锁功能、接线。

8.2.8电梯

1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巻于或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苣。

2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左期检验申请。

3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虽: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每年进行校验、检修。

4应与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

订电梯维保合同,约泄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对专项服务企业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对专项服务企业定期检修汁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圮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苴具备必要

的安全知识。

6制左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左期演练。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2.9水景

1启用前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防止渗漏,保证用电安全。

2使用期间每日巡査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3设巻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8.3消防安全防范

8.3.1综合管理

1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2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2 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

3设巻消防安全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冇:每年对员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培训。

4每日防火巡查1次,每月防火检查2次,按照规左每年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逍、安全岀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6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7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8.3.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

每日巡查1次设备运行情况,保证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

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

2)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

每月抽查测试1次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的报警、警报功能;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3年由专业淸洗单位淸洗1次。

3)备用电源

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和表而除尘1次。

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电话、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每年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1次。

3防排烟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防2次排烟风机、

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

4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2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

5水灭火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1次,每季度检査1次润滑情况;每年养护1次室内、外消火栓。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每月测试切断正常供电1次,测量1次照度和供电时间。

7消防电梯

每月检查测试1次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轿箱内消防电话。

8火火器

每日巡查2次灭火器数量、位置情况,每月检查核对1次火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8.4绿化养护

8.4.1基本要求

1乔木

植株生长健壮,树冠完整,岀现死亡或缺株后应及时补栽,生长季肖叶片保存率高于95%。

2灌木

植株生长健壮,枝叶丰满,主枝分布均匀合理,观赏效果好,符合植物品种的造型特点。

3绿篱和色块

造型整齐美观,轮廓淸晰,髙度一致,修剪及时,出现死亡或缺株应及时补栽。

4地被和花坛植物

地被植物覆盖率髙于99%,花坛植物死亡率超过1%后能及时补栽更换。

5草坪

草坪整齐,覆盖率高于99%。

8.4.2绿化养护内容

1灌溉

有灌溉计划,灌溉水下渗充足且均匀,有排滂措施: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能利用雨水资源进行灌溉:确保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其他时间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和上壤墻情合理安排灌溉。

2施肥

乔木每年施肥1次至2次,灌木每年施肥3次至4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4次至5 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通过有机覆盖等方法,逐年增加上壤有机质。

3病虫害防治

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及时掌控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尽疑采用生物、物理方法有

效防治病虫害,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影响。

4整形修剪

乔木每年夏季、冬季备修剪1次;灌木修剪及时,全年至少修剪3次:绿篱和色块每年至少修剪5次;冷季型草坪生长季节至少每2周修剪i次,全年至少修剪20次。

5除草

每年全而除草5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出现杂草的绿地而积不超过总绿地而积的2%,

局部杂草覆盖率不超过绿地而积的30%,不出现20厘米以上的杂草。

6垃圾处理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随时淸理干净。

8.4.3工作检查

1生长季节每周至少检查1次绿化工作。

2编制每周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

3绿化档案齐全、准确。

8.5环境卫生

8.5.1生活垃圾的收集、淸运

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配巻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宜垃圾收集容器。

3每周至少晴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2次杀虫药。

4每日淸运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5配有专用垃圾淸运车淸运垃圾,密闭运输、外观整洁。

8.5.2物业共用部分淸洁

1楼内

1)大堂、一层候梯厅

每日淸扫、淸拖1次大堂、一层候梯厅地而。

每日擦拭1次信报箱。

每周擦拭1次大堂玻璃。

每周擦拭]次大堂、候梯厅墙而。

配有家具的,每月护理1次。

每日巡视保洁3次大堂、一层候梯厅。

2)楼逍、楼梯

每日淸扫并淸拖1次楼道、楼梯地面。

每日擦拭i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

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每季度除尘1次楼内灯具。

根据地而材质,左期做地而淸洗、养护。

每日巡视保洁2次楼道、楼梯。

2电梯轿箱

每日擦拭2次电梯轿厢门、而板。

每日淸拖2次轿厢地而。

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周护理1次:石

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养护1次。

每日巡视保洁3次电梯轿箱。

3天台、屋而

每月淸扫1次天台、屋面;雨季期间,每月淸扫2次天台、屋面。

每周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淸扫。

4楼外道路及设施

每日淸扫1次、巡视保洁4次楼外道路。

每周淸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月淸洁2次雨蓬、门头等。

5水景

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

使用期间每日淸洁1次水而;每年淸洁2次水池池底。

6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

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7雨雪天气淸洁

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淸扫;雨后4小时逍路无成片积水,雨后天睛1日内恢复逍路淸洁水平。降雪时,及时淸扫积雪,铲除结冰。昼间降雪的,随时淸扫。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9:00前淸扫干净;其他责任地段的冰雪,在次日10: 00前淸扫干净。

8.5.3工作检查和记录

1每日检查1次淸洁质量,做好记录。

2每2周全而检查1次淸洁质量,做好记录。

3淸洁档案齐全。

8.6公共秩序维护

8.6.i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862制左巡査路线,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6: 00至22:

00巡视4次,其中楼内巡视2次:22: 00至次日6: 00巡

视2次,夜间巡查2人同行。

8.6.3巡视检査停车场,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秩序。

8.6.4机动车辆登记出入。

865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留存30日备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

8.6.6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8.6.7每年进行4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英中有业主或使用人参与的演习不少于1次,做好记录。

8.6.8备勤人员24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人员的25%,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8.6.9记录与档案

1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档案齐全。

8.7装饰装修管理

8.7.1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8.7.2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8.73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8.7.4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2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8.7.5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8.7.6委托淸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泄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任2日内淸运。自行淸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日内淸运。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附件一: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6.1 基本要求 6.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6.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6.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4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6.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3 应用计算机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6.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6.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基础条件 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 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分等分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 日巡查小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 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 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 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 区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 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 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 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 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日常管理 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 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 修。急修二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 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七 天内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 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 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 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 等)。 (7)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8)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 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 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 于小区住户的30%。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 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0)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 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1)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 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 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 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内 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内答 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 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 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 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 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 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 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 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 的服务标准。 (12)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 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 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 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 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三天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 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 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 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 晰。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 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 房屋装修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 织实施。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 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 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 小区住户的60%。 (10)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 目和标准。 (12)能提供二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二种以上 便民(无偿)服务。 (13)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 准。 (14)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 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 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 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 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 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 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 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 8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 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 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 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 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 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服务规范应符合《大理州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 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 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 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 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 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 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 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 (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1)广泛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 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二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 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4)能提供5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5种以上便民(无偿) 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半年组织二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 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 DB11T 751-2010

北京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8.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求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11) 4.4 绿化养护 (14) 4.5 环境卫生 (15) 4.6 公共秩序维护 (16) 4.7 装饰装修管理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 5.1 基本要求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26) 5.4 绿化养护 (29) 5.5 环境卫生 (30) 5.6 公共秩序维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 6.1 基本要求 (34)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36) 6.3 消防安全防范 (42) 6.4 绿化养护 (44) 6.5 环境卫生 (46)

三、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新编】DB11、T751-2010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 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5.住宅 物业服务二级标准;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住宅物业服务五 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 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 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 5.1 基本要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护 .....................................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 6.1 基本要求 ......................................... 34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36 6.3 消防安全防范 ..................................... 42 6.4 绿化养护 ......................................... 44 6.5 环境卫生 ......................................... 46

2018大连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文字版)

大连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得术语与定义、服务事顶与服务质量等级、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清沽正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得质量等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得服务与管理。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物业 建成得房屋及配套得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 2、2 住宅物业 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得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住宅式公寓、与住宅毗邻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得非住宅物业等)以及与之相配套得共用设施、设备与公共场地。 2、3 业主 房屋所有权人。 2、4 物业使用人 不具有物业得所有权,但对物业享有使用权,并依照法律与合同规定能够行使物业部分权利得人,包括承租人与其她实际使用物业得非所有权人。

2、5 物业服务 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得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与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与相关秩序得活动 2、6 物业服务企业 依法成立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服务得组织。2、7 老旧住宅区 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并且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得住宅小区或零散楼院。 2、8 急修项目、 一般为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可能引发严用后果得项目。本标准中所指急修项目系指: a)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发生危险: b)因电气设备线路故障而引起停电与漏电: c)因供水管线设备或水管爆烈造成严重漏水; d)落水管堵塞与水盘等设备漏水: e)电梯故障,不能正常行使; f)楼地板、扶梯踏步断裂或阳台、晒台、女儿墙、外沿柱、扶梯扶于,栏杆松动或提坏: g)房屋漏水; h)其它涉及到公共安全得急修项目。 2、9 共用部位、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87055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 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 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 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 品(如办公家具、电话 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电脑、打印机等办 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传真机、复印机、 电脑、打印机、网络等 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 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 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 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 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 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试行 )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4、本《标准》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计价单位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月。 5、小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 %;小区建筑面积在2万至4万平方米(包括4万平方米)之间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标准可上浮不超过10%。 6、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7、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A级)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 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 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二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B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桶内垃圾不外露。 2、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发现堆积物 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 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

杆、窗台每3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 次。 5、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侯梯 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 6、电梯轿箱每日擦拭1次,巡视2次,目视无污迹。 7、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视检查 2次,无垃圾杂物。 8、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 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半年清洁1次。 9、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 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三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C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垃圾不外露。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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