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奖罚细则2021

煤矿安全奖罚细则2021
煤矿安全奖罚细则2021

煤矿安全奖罚实施细则

XX煤矿

二O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安全管理 (4)

第二章一通三防 (8)

第三章采掘工程管理 (17)

第四章调度管理 (35)

第五章机电、运输管理 (44)

第六章消防环保卫生 (92)

第七章奖励 (96)

第八章附则 (79)

前言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我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奖罚实施细则。

凡违反本细则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事故责任者,按照我矿的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追究。

第一章安全管理

1、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矿年度签订的《安全责任状》执行处罚。

2、矿内职工井下发生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按照矿年度签订的《安全责任状》执行处罚。

3、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完善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的,根据情节处罚单位负责人500~2000元。

4、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者,对主要责任者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矿年度《安全责任状》执行处罚。

5、带班领导不进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

6、现场带班期间,所检查地点未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上级部门查出的,每次对带班责任人罚款1000元。

7、矿井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除按第5条处罚外,再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按矿年度《安全责任状》执行处罚。

8、各部门的跟班值班干部,未经矿领导批准或同意,空班脱岗迟到早退的,根据情节,每发现一次处罚500-2000元。

9、干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根据情节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按矿年度《安全责任状》执行经济处罚外,矿安委会还要根据情节研究决定行政等处分。

10、职工对领导带班情况有权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诬告者将严肃处理。

11、各部门都必须对上级和本矿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指令、命令等,认真贯彻执行,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矿年度《安全责任状》执行处罚。

位或者部门,对其负责人处罚500元。

13、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于私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根据情节处罚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特种作业人员有证但未随身携带,不能做到持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14、已取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证件复审培训,否则罚款300元,并取消其特种作业培训资格。

15、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上岗作业。对无证或伪造入井许可证入井的,罚款500元,对其所属单位罚款1000元。有证人员私自带无证人员入井的,发现一人次,根据情节严重性,罚款500~2000元。

16、对发现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影响全矿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性,罚款1000~5000元。

17、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而不制止者、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罚者,与“三违”人员同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8、对检查、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19、因“三违”或工作失误,造成影响采区正常生产2小时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20、无安全措施进行井下氧、电焊的,或有措施而落实不力的,罚跟班队干部、电焊工各500元,罚单位1000-2000元。

21、仓库、材料库、煤场等岗位工或其他人员违反防火制度而引起火灾者,处以1000~5000元罚款,事故损失较严重的,根据情节给予行政等处分。

元罚款,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等处分。

23、对于上级公司和本矿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重复出现的,发现一次罚主要责任人500~1000元。

24、偷盗矿井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或破坏安全消防设施的,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5、擅自动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随便挪动井下路标和各类安全标志的,视情节严重性,处罚500-1000元。

26、对拒绝签收或撕毁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者罚款通知单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严重性,处罚500-1000元。财务部门如私自撤销罚款,处以罚金50%的罚款。

27、全矿各部门都必须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否则根据情节处罚责任者200~500元。

28、上岗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9、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0、井下带烟火(电气焊作业者带规定以外的火机)者、吸烟者,工作面发现有吸烟痕迹、闻到烟味的,对责任人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并汇报矿安委会。

31、酒后上岗,地面岗位罚款500元,井下岗位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除按《安全责任状》执行外,报矿安委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32、在井下或工作岗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对打架双方分别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

负责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报矿安委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34、所有入井、升井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对拒绝或阻挠检查的人员,没收其入井许可证,并处以责任单位500-2000元罚款。

35、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矿井规定要求进行穿戴。如发现有穿化纤衣服、安全帽未系帽带、未携带自救器等穿戴不合格的人员,罚款200元。未经审批带手机、电子表、照相机、音响等非防爆电器入井者,每次罚款500元。

36、在井下有意关闭矿灯、摘下安全帽的,每项处罚100元。

37、不按规定交接班,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8、无故旷工,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找人顶班上岗,处罚500~2000元,造成事故的,报矿安委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39、职工在上、下班或出差工作途中发生交通肇事,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交警部门,否则根据情节严重性,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第二章

“一通三防”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的管理,使我矿“一通三防”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违反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的处罚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没有报批手续,罚通风队负责人500元。

队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正常掘进时的联巷贯通除外)。

3、矿井无配风计划,罚通风队技术员500元,通风队负责人500元。

4、风速不符合要求的,罚通风队技术员500元,通风队负责人500元。

5、不进行矿井反风演习,罚通风队技术员500元,通风队负责人500元;未按规定时间(一季度)检查反风设施,罚责任人1000元;未按规定时间(半年)防爆门,罚责任人1000元。

6、测风人员未按规定时间(10天)测风,处罚责任人500元。

7、扩散通风未执行规定,盲巷未按要求及时封闭,处罚通风队负责人500元。

8、上级部门及矿内自查“一通三防”存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视情节罚区队2000—10000元,队长500—2000元。

9、通风图纸未按照规程规定更新,罚责任人200元。

10、未及时组织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性能测定、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及爆炸性测定、外部漏风率测定等,每项罚通风队技术员500元,通风队长500元。

二、对违反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处罚

1、未经通风队同意在井下擅自安设局部通风机,不按通风队指定位置安设,罚区队5000元。

2、局部通风机吸风口没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无衬垫、无消音器,发现一处次罚区队2000元,责任人500元。

3、局部通风机无专人管理、随意开停、未吊挂局扇管理牌板,发现一处次罚区队2000元,罚跟班队长500元,队长300元。无计划停风按“三违”处罚,一次罚区队5000元,跟班队长1000元,队长500元。

处罚区队1000元,跟班队干部500元。

5、风筒接口漏风、无双反压边、有破口(末端20米、小于10mm 的除外),发现一处罚区队和跟班队长各200元。

6、风筒吊挂不平直,发现一处(次)罚区队500元。

7、风筒拐弯不设弯头、有死弯、异径风筒不设过渡节、有花接现象的发现一次处罚区队500元。

8、无风电闭锁或闭锁不能正常使用的,罚区队1000元,队长200元,机电副队长200元。

9、无计划停风的处罚:

(1)、无计划停风隐瞒不报,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安监员、跟班干部、专职瓦检员各200元,罚责任者200元,罚区队2000元。

(2)、无计划停风后责任单位不积极组织处理,每延误1小时罚款500元。

(3)、对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正常汇报的无计划停风,如本单位能够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将根据追查分析结果,对有关责任者处罚200~500元。

(4)、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时,按第①条加倍处罚;同一类型事故当天出现二次以上时按①条加倍处罚;公司及其以上部门检查时出现无计划停风按①条加倍处罚。

(5)、凡无计划停风,组织、主持事故追查的业务科室必须查清原因,故意隐瞒事故真相,造成事故追查不清对局部通风机管理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6)、任何职工对无计划停风负有监督举报权力,发现无计划停风事故首先向调度室举报者,奖励500元。

三、对违反瓦斯管理制度的处罚

1、通风部门必须配齐专职瓦检员,各区队配齐兼职瓦检员,当班

元。

2、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测瓦斯,空班、假检、漏检,一经发现,正式工待岗三个月,临时工直接辞退。瓦斯牌板填写不清、距离工作面超过规定距离、不履行交接班手续,发现一处(次)罚专职瓦检员200元。

3、各区队兼职瓦检员出现假检、漏检、不检的,发现一次罚区队2000元,跟班队长500元,兼职瓦检员500元,队长300元,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

4、正常通风巷道停风、临时停风地点及盲巷没有设栅栏、没有警示牌发现一处次罚区队1000元,跟班队长500元,队长200元。

5、瓦斯检查原始记录没有及时交回通风队,罚瓦检员500元。

6、瓦斯检查没有做到“三对口”,罚当班瓦检员1000元。

7、瓦斯日报表上报审查不及时,罚通风队负责人200元,瓦斯日报表瓦检员上报不及时,罚当天三班瓦检员各200元。

8、临时停风地点不进行甲烷、氧气等有害气体检查,且不及时汇报通风队,罚当班专职瓦检员500元。

9、瓦斯检查牌板损坏不及时汇报的,罚专职瓦检员200元。

10、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处罚区队1000元,跟班队长500元,兼职瓦检员500元。

11、瓦斯巡回路线未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罚通风技术员500元,队长500元。

四、对违反防灭火管理制度的处罚

1、井下消防供水系统不完善的、不按《规程》规定安设、不能正常使用的,罚维护管理区队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300元。

2、没有按规定配全消防器材,相关区队罚款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300元。

到位,罚区队5000元,现场负责人1000元,队长500元。

4、胶带机底带下、转载点附近、卸载点、机头机尾、煤仓、溜煤眼的煤尘等杂物清理不及时,发现一处,罚跟班队长和清浮煤专职人员各200元。出现一处有浮煤摩擦托辊或皮带的,罚区队1000元,清浮煤专职人员500元,跟班队长和队长各200元。

5、地表堵漏不及时罚相关封堵人员500元,通风队负责人200元。

6、各区队教育员工必须加强束管保护意识,一旦束管被损坏,将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对区队罚款10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照价赔偿,组织恢复。

7、综采回风顺槽铺设束管必须超前铺设,未组织超前铺设罚责任人500元。

8、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相关部门罚款1000元。井下灌浆系统由相关区队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相关区队罚款500元,不需灌浆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两次试运行,未组织试运行的罚负责人500元。

9、地面灌浆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相关区队罚款1000元。

10、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区队罚款100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对区队罚款1000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12、通防工未能按规定时间(10天)检测密闭内外气体成份、温度、压差的罚责任人1000元。

13、束管检测人员未按规定时间(10天)抽取采空区气体进行检测分析,罚责任人1000元。

14、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未按工期进行封闭,处罚区队10000元,队长1000元。

15、未按规定时间(一季度)检查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等情况的罚责任人1000元。

1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的罚区队2000元,队长300元。

17、注氮系统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注氮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相关部门罚款1000元。不需注氮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两次试运行,未组织试运行的罚负责人500元。

五、对违反防尘管理制度的处罚。

1、井下没有按规定设防尘管路的、没有按规定安设三通和闸阀的,缺设一处,罚相关区队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200元,并限期整改。

2、井下没有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的,罚相关区队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200元,并限期整改。

3、各转载点封闭不好、防尘设施使用不灵敏、喷雾雾化不好的发现一次处罚罚相关区队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200元,并限期

4、采掘机内外喷雾雾化不好不能覆盖滚筒的,罚相关区队1000元,责任人500元,队长200元,并限期整改。

5、巷道及管线有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发现一次罚相关区队500元,责任人200元,队长100元,并限期整改。

6、巷道冲洗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责任区主管负责人100元。

7、没有健全防尘制度、没有足够的防尘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帐不齐全的罚区队负责人200元。

8、测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15天)测尘,处罚责任人1000元。

9、井下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每人处罚100元。

10、生产过程中未开启喷雾,罚区队1000元,带班队长500元。

六、对违反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的处罚

1、未经通风队同意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和拆除通风设施,发现一处罚相关区队10000元,责任人1000元,队长5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照价赔偿,恢复通风设施。

2、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照通风队下达的技术交底施工,未按技术交底施工的,视情节严重罚区队2000—100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3、砂浆比例、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发现一次,罚区队1000元,现场负责人1000元,队长5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4、风门、密闭墙体掏槽及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少1cm,罚区队1000元,现场负责人200元。

5、墙体干垛砖、立垛砖、空心墙,每一层砖罚区队2000元,现场负责人500元,队长3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6、墙体接顶不严,罚区队5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7、墙体裙边不够20cm罚区队5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9、密闭前5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浮煤,杂物,罚区队500元。

10、密闭、挡风墙等通风设施前严禁停放车辆,否则罚司机500元。

11、有专人看管的风门,发现一次开、关不及时罚看风门人200元。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罚看风门人1000元。

12、车辆损坏通风设施,如能及时汇报,罚司机500元。如不汇报,一经查出,罚司机2000元,司机所在单位1000元,并负责赔偿、维修。

13、发现有人故意破坏通风设施,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罚所在区队2000元,正式工待岗,临时工辞退。

14、密闭前、盲巷等需安设栅栏及警示牌板的地点未安排安设的罚通防工300元,安排安设未执行的罚责任人300元,区队负责任人200元。

15、瓦检员对沿线通风设施检查不到位,视情节罚瓦检员200—500元。

16、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布置管路、安设阀门、反水管的每处罚区队1000元,队长300元。

17、密闭施工完成后未及时吊挂说明牌板,罚通防工500元。

七、对违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及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的处罚。

1、造成传感器损坏的,除按传感器的原价赔偿外,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队领导罚款100元。

2、造成传输电缆损坏者,一处罚款500元。

3、盗窃或破坏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施者,按被盗物资的原价进行赔偿;同时加罚管理单位50%。

跟班队长200元。

5、井下作业地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对使用人罚款200元:

(1)按规定应佩带多功能便携式检测仪上岗而未佩带的。

(2)佩带的仪器没有及时打开使用的。

(3)佩带的仪器没有充电无法使用的。

6、使用人员丢失仪器或造成仪器损坏不能修复的要照价赔偿。

7、不及时交回使用仪器,无故延误交回时间的,对使用人罚款200元;造成仪器严重亏电不能使用的要照价赔偿。

8、故意损坏仪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仪器不能使用的照价赔偿。

9、发现在井下私自拆开或修理仪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

10、使用人员私自调校仪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未按规定校验仪器仪表,每次罚责任人500元。

第三章

采掘工程管理

1、为了适应矿井建设的需要,保证矿井矿务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施工安全和管理规范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以下改色段落可以考虑删除,因为是奖罚细则

一、组织与职责

2、矿务单位工程管理由矿长总负责。

3、分管领导具体分管,对工程要提前考虑,超前安排布置。

二、工程立项与审批

4、生产办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并按期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检查验收。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 第 2 页共 2 页

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办法

煤字【2017】102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各科室、中心、队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指导我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基础,促进我矿安全稳定发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管理事务,根据公司及上级指示、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全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职能,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日常工作检查、督办、考核,使矿井标准化做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基础。具有下列职能: 1、认真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建立和完善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管理体系。 3、组织本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改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4、负责对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和各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CHHY标准EHS-004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六版, 2014-07 第 1 页,共 2 页战略所有者:EHS Coordination team 内容所有者: EHS批准: 1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公司现场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措施的全面执行。 2范围 适用于丹佛斯(杭州)板式换热器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和丹佛斯微通道换热器(嘉兴)有限公司范围内所属各部门以及外单位来公司区域的一切人员的活动。3定义 无 4职责与权限 5.1 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制度的文件编制、修订审批工作,负责本制度 实施中安全提案、奖惩费用的批准;负责年终安全综合指标考核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部门评比的审批。 5.2 EHS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 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对每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年终负责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安全年度指标达成考核。 5.3 HR BP:负责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统计结果对当事人或部门进行奖励 或处罚。 5流程 无 6内容 6.1.奖励措施 6.1.1工伤事故达成奖励:工伤事故年度达成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酌情对各部门协 调员进行一定奖励。 6.1.2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公司视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 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因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在危急时刻,能临危不惧,积极参与抢险救人有功的.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评比奖罚办法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安检科、工程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综采队、综掘队等各有关职能部室和各生产、辅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和六个专业组,办公室设在x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xx、xxx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六个专业组分别是:采煤组、掘进组、机电运输组、通防组、安全、调度组和地面组。各专业组组长由专业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各专业部室或采掘队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考核办公室有关成员在月度考核时应充实到各专业组协调开展工作,专业组组长及有关组成人员每月度调整一次)。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月度自检及各专业每周督查 (一)单位月度自检 为确保各专业实现动态达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班组安全质量交接验收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单位自检,各类原始资料齐全、正规,并分类归并存档,每月组织自检情况要编制单位自检报告,于当月26日前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自检报告内容应有以下几项: 1.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的组织与评定情况,以及当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的完成情况。 2.自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及复查情况。对屡查屡出而又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 贡献的; 第三条奖励方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

至二千元。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

奖金。 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 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 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2、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 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 1、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

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 据。 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 1、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421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 1.采煤工作面咬架,支架空顶超过规定,每一处罚款200元。 2.工作面上下两巷提前进行回柱放顶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等情况,凡是作业地点顶板或帮部有活矸没有处理掉而进行作业的罚款100元。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支架。有折梁断柱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出现一根断梁或断柱罚责任人50元。 5.乳化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泵站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6.液压管路接头必须正规使用“U”型插销,一处不正规使用罚50元。 7.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违者罚款100元。

8.放炮后或机组割煤后,按要求及时窜梁和移架,煤壁片帮或顶板破碎等引起梁端距过大时,而没有及时进行使用伸缩梁、护帮板或拉超前支架时,一处罚50元。 9.工作面在生产期间,拉架距采煤机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0.工作面连续5架以上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没有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1.拉架时,所移支架前、架间不得有其他人员,否则,罚款50元。 1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符合规定,中心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架间隙不超过规定,否则,每处罚款50元。 13.支架不准超高使用,否则每架罚100元。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应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否则,罚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500元。 15.支架及管路串液、漏液,自动卸载,一处罚款100元。 16.综采支架活柱行程小于200mm,每架罚100元。 17.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定或支柱失效,每根罚款100元。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18-55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

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奖励 5.1.1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994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总则 1、各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 一的安全自查活动,并在平衡会前书面报矿安 全科,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 元。矿组织的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及每月的安全 评比(不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 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 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 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4 页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结合本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下属各煤矿矿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煤矿生产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安全生产部依法实施 的安全监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和推诿。 第四条各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各项技术标准。各煤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各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各煤矿必须按规定对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各煤矿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章守纪,严禁“三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严禁违章指挥。职工要遵章守纪,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 2 页共 14 页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18年1月1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各级人员及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第一责任人 (一)岗位名称:公司总经理 (二)具体承担的责任: 1、负责组织制定本管理制度; 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工作,落实奖励资金。 (三)管控方式: 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纠。

二、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组织和参与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监督执行。 2、负责建立奖惩台账。 (二)相关职能部门 1、综合部汇总各部门的奖惩情况,并根据汇总结果落实奖惩。 2、财务部负责建立奖惩专用账户,及时兑现安全生产奖惩。 第三章管理办法 一、安全奖惩审批流程 二、奖励办法 (一)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车间,经安委办考评达标的,公司给予安全专项奖励; 2、对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事故发生的部门、车间或个人,公司给予重奖。 (二)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给予重奖: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2000元;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0~20000元;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奖励1000~20000元;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奖励100-500元。 (三)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且具有显著成绩者,奖励 100-500元。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车间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对违章违纪的行为能及时举报,举报内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827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更好地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班组、施工队及其他单位等得到奖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班组、工队及其他单位得到处罚,真正体现出我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奖罚分明”的原则,这样既保证了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又使行政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行使奖惩权力时有章可循。因此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三违处罚

一、有违各项规章制度的处罚 1、每周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安全自查活动,并在矿安全办公会前书面报矿安通科;未组织、未参与检查或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每月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未参加者,罚款50-100元/人·次 2、矿、部门、单位等召开的安全会、专题会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100元/人·次(按会议规定或会议通知),迟到者罚款20元/人·次。 3、入井检身时发现有烟火携带者、喝酒者,罚款100元;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31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办法

金珠煤矿安全生产奖惩方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我矿各级治理部门及全体职员的行为,加强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治理制度,制定本方法。 第2条:凡在我矿各工种岗位的所有职员,都必须切实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第3条:实行部门负责制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违纪违章的职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关于职员所在部门(或所在区队)的要紧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给予受罚职员罚款额50%的处罚;对分管该部门(或区队)的矿级领导未及时责成部门处理的,给予受罚职员罚款额的20%进行处罚。 第4条:矿关于违反本方法的受罚人员或因连带责任受罚的人员由安全矿长或安全科当场开具罚款单送达公司财务进行罚款。关于受罚人员给予二个月的受教育和改正期限。在二个月内如本人

无违纪违规或“三违”现象,并能深刻认识自身所存在问题,使其他职员受到教育的,则将受罚人员罚款额的60%返还受罚人;因连带责任受罚的人员必须协助做好受罚人员的帮教工作,在此条件下,受罚人员如返还60%罚款的,则因连带责任受罚的人员能够返还全部的罚款额。关于在二个月内受罚人员又有违纪违规及“三违”现象的,则受罚人员及因连带责任受罚的人员的罚款不再返还。 第5条:每次上级向下级布置安全生产任务或整改隐患必须有派工单。派工单一式三份,送同意任务(或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一份,安排任务(或工作)的治理人员一份,调度室一份。关于在派工单期限内不完成工作的按规定处罚。 第6条:矿各部门对下属所有职员每月进行考核一次,并依照其工作情况的优劣进行排队,凡是排在本部门名次前2位人员,考核当月给予50元奖励,连续二次考核排在本部门名次前面2位的人员,矿授予优秀职员称号,给予奖励。 关于连续二次评为优秀职员的职工,每月发给优秀职员奖100元。 第7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功人员,经所在部门推举,矿委会及安全科核实,除通报表扬外,还给予下列奖励。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 本、遵章守纪、和谐安全发展宗旨,规范和保障各级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 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 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生产管理主体、各分包管理主 体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处在接受公司 监督管理下,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应当公开、

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五条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

某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禹州神火正德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三月

正德煤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工作历来为煤矿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治合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安全软硬环境,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煤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及作业规程和各种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每查处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每次罚款50-200元。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经

查处每次罚款50-500元。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每查处一次,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出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每查处罚款50-200元。 6、凡从事煤矿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矿的安全和生产调度,如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任何人不得无理取闹和违章作业,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7、坚持出勤与请假制度,凡有事缺勤的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未上班的,作旷工处理,凡旷工一天,罚款50元。 8、坚持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坚持参加上班前安全会议,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9、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不准劳护用品穿戴不齐下井,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 10、不准酒后下井,不准携带烟草下井,违者罚款100元;严禁在井下抽烟,违者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矿。 11、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斜井(上、下山)提升安全管理制度,上下斜井(上、下山)必须乘座人车或走人行道,严禁搭乘矿车上下,如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人身事故,责任自负。 12、在井下严禁搭乘皮带机和刮板输送机,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人身事故,责任自负。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编号:SM-ZD-90422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